以邂逅为题写篇微型小说

以邂逅为题写篇微型小说,第1张

  男生:乐观开朗善良,有点任信的孩子气。

  女生:可爱的长相却有着忧郁的情绪,容易紧张。

  季节:初夏

  故事的发生地点:船上

  初夏的早晨,天气格外的晴朗,海风中弥漫着眼泪的味道。一个男生着急的往船上赶不小心碰到了一个女生,不过两人都没有在意到对方,男生只是说了句对不起就着急的提着他的大行礼箱往前挤,留给女生的只是一个背着大旅行包的背影。女生则一个人拎着两个大包随着人群缓慢前行,疲惫的身体迷茫中带着淡淡悲伤的表情。

  两人在餐厅里,女生边看小说边默默流泪,男生在接电话时的声音很大好像在吵架,很生气的样子,手机没电了他就向在看书的女生借手机,女生抬起头男生看到她流泪的脸很惊讶,于是没有接住她的手机,手机跌到地上摔坏了,两人就此相识。男生捡起手机说对不起说会赔给她,女生说没关系匆匆离去却把书忘在了那儿,男生拿起那本书,好奇的看了起来,书名《菊花香》唯美的书名吸引了男生,他看完了那本书,躺在床上他陷入了沉思,想着看这本书的女孩,为何可爱的长相却会有如此的忧伤的表情,只是因为这本书的故事很感伤还是她有什么样的伤心事。。。

  第二天早上两个人都起的很早,都去了餐厅与甲板却总是擦肩而过,总是一个向左一个向右,再次相会在甲板上,是在傍晚,霞光洒在海面上海水像镶了金边的舞裙,起伏的金光银银闪耀着,他看到女生望着海水出神,表情还是那么悲伤,他犹豫了一下决定过去打招呼,女生很惊讶,男生告诉她她把书给忘在了餐厅是他拾到了,于是他和她聊起了书中的故事,慢慢女生有了一抹不意察觉的淡淡甜甜的笑容,夕阳的余辉照在女生笑脸上,男生看着心中突然有了莫名的感动。

  夕阳落下男生邀女生一起去餐厅吃晚餐,晚餐中俩人都没有太多言语,有点过于安静,但男生却觉得格外的开心,甚至忘记了昨天电话中争吵的不愉快。女生有点拘谨,好像沉静在自己的内心世界中。晚饭后男生说吃的很多想去甲板走走邀女生陪同,女生轻轻点了点头,甲板上除了船上的灯光海面一片漆黑,女生望向天空,这是个没有月亮的夜晚,只有点点星光,这次女生先开口了,:“星星真美,不是吗?”男生却望着女生的脸说:“对,真美,真的很美!”女生第二次笑了,可能是黑暗的原因,男生觉得女生这时的笑容没有了忧伤的情绪很可爱,盛着泪水的眼睛就像天上的星星一闪一闪的。男生这时也望向了天空,他觉得这无边有夜空好像身旁这女孩的心一样神密一样悲伤。他想去探寻她的世界,他第一次感到强烈的想要保护一个女孩,想要安慰她,可是此刻的他却不知道该说什么,两个年轻人就这样站在甲板上仰着头,定定的望着夜空。谁也不知道他们在想什么,但是,爱情却已悄悄来一到了他们的身旁。

  一阵海风吹来,女生打了个冽颤,好似从梦中惊醒。男生说:“冷吧?”脱下自己的单衣请女生披上女生很感激的说:“谢谢,没关系,天晚了该回船舱休息了。”最终女生没有接受男生的好意。他们一起回了船舱。也许这就是命运的按排他们居然住相邻的两个室。当两人互到晚安时,男生勇敢的问了女生的姓名并且也告送了他的姓名,女生叫天凌,男生叫许亚然。当许亚然回到了自己的房间后他久久不能入睡,因为明天船就将要靠岸,他们将各自奔向自己的目的地,可是他不想就此和她分开离,他觉得他的爱情终于来了他不可以这样让它从身边溜走。他决定明天一定要向她要手机号。

  天刚刚微亮,许亚然就起床了,他还在镜子前精心的打扮了自己穿上了自己最爱的那件桔**的T恤,他觉得桔**是明亮愉快的颜色就像这个季节一样晴朗。他希望能够带给天凌一些愉快的情绪。他希望也相信有一天他一定能让天凌没有忧伤只有可爱欢乐的笑脸。

  我就写这么多了,不知你能用上不,个人觉得还是不错的。不过这只是个粗糙的框架,你可以根椐这些展开联想应该还可以写好多的,人物的刻画还可以在细致些。还可以增加一些事物的承托。还有对话的内话也可以详写精致一些。关于女生为什么伤心呀男生为什么打话时生气的争吵呀都是可以写的伏笔,还有里面很多细节都可以扩展开来写的。说实话你给的分太低了,我写了一早上了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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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袖|言|情|小|说

淅沥沥的小雨湿润着大地,略带凉意,随风飘落的枯叶似乎告诉人们:秋已来临。吴军独自一人,站在这熟悉而又陌生的异乡土地上感慨万千,八个春秋攸然消逝,是否曲直已无人评判,是对是错也无人回答。川流不息的人群总是那么忙碌,夹在人流中的吴军感到从来没有过的孤独和渺小。人总是在经历很多事以后才会明白一个简单的道理……他不愿意再多想,加快脚步走向自己曾经熟悉的大学校园,然而时过境迁,再也不是当年的自己了。

吴军来到校园门口,他并没有急于进去,而是下意识地站在对面,点燃一只香烟,当燃烧的烟触及嘴唇时,心猛地一震:为什么这么多年过去,旧地重返,这个习惯仍然没有改变莫非她仍然会在秋雨中等待?他急切地环视一下四周,试图寻找到那张灿烂而隽美的脸,很快他失望了,一丝苦涩涌上心头,他无奈地摇摇头。

这次是被邀来参加校庆的,可重回母校,却没有一丝欢喜,记忆的感伤无限膨胀,正无情地吞噬着他……

“曾经美好的……

应该是全本了

重生赵小涵向前冲 女主很专一,对爱情很果断,男主只有一个,很疼女主,两人从小就认识(5岁邂逅?早恋?),青梅竹马的爱情

天才儿子腹黑娘亲 女主较其他女强文对爱情很专一,虽然有个男二乱入,不过男主女主的爱情可谓日益弥坚。最主要,包子特软亲!!!!

重生小保姆 男女主专一,而且风趣幽默,性格特好,看着舒服

魔妃太难追 冷冷的苏小妞加上腹黑的男主,领着一群帅气碉堡,风骚卖萌的兽兽们在某玄幻的大陆谱写属于他们的传奇。

萌娘神棍 未完结 看一代易大师如何在异世界混的风光无限

多少浮华的诗篇,终敌不过“弱水三千只取一瓢饮”的深情。多少年月的过往,才能换来“一生一世一双人”的矢志不渝。

沈从文先生的爱情,却是真真地做到了 “我们相爱一生,一生太短。”

特别羡慕沈从文与张兆和两人之间的爱情,没有太多的浮躁,也没有太多的心计。所有的心事,只藏匿在一字一句之间。

自沈从文初见张兆和,只那惊鸿一瞥,就至此终生难忘。同时,也奠定了两个人一生的基调。

沈从文此后日日为张兆和写情书,一写就是三年,而后终于感动伊人,抱得美人归。

沈从文曾说:“多数人愿意仆伏在君王的脚下做奴隶,但我只愿做张兆和的奴隶。” 而这一句承诺,他足足践行了59年之久,直至他归去。

是啊,我们都很羡慕这样的爱情,相识相知相守,直到相濡以沫。而这份纯真的美好,自沈从文与张兆和相识以来,便暗暗生出了根,发出了芽。

在1934年,也就是沈从文与张兆和结婚的第二年,沈从文写下了《边城》一书,这部在20世纪中文小说榜中排名第二的小说。

沈从文在本书中,对每一个人物都注入了所独有的爱。

老船夫的朴素,翠翠的天真烂漫,天保的正直,傩送的含蓄,还有顺顺的直爽与杨马兵的真挚。每一个人物,在沈从文朴实无华的词藻间,都得到了心灵的绽放。

而这些美好的人性光环,正是沈从文所喜爱,所赞美,所期望的。

与此同时,他也深知在这份淳朴的人性光环背后,还有其该承担的,与之相应的责任。有喜便有悲,这是人性的基调,也是天道的无常。

沈从文创作这部小说的精神源泉,来自于他对湘西质朴生活的向往,也来自于他对纯真美好爱情的向往。

特别是沈从文在拥有了此生挚爱以后,更深知“且行且珍惜”的不易与可贵。

然而,这种可贵,却与此时动态的社会,格格不入。因为它缺少了一份岁月静好。

而这所有的希冀,沈从文都通过一个又一个鲜活的人物,把它映射在了其中,发人深省,令人回味无穷。

佛说,前世的五百次回眸,才换来今生的擦肩而过。

你说,为了今生的这次相遇,我在佛前求了五百年。

人与人之间,若无相欠,怎会遇见。是债是缘,一切皆有定数。

傩送与翠翠初相见,便如同一场美妙的邂逅。

起初翠翠误会傩送是如旁人所说的那种浪荡之人,还狠狠地骂了傩送一句:“悖时砍脑壳的!”

而后却得傩送的善意相助,使得翠翠免于河岸边苦等一夜。

在得知给祖父送口信之人,正是刚刚所骂之人,并且此人还是茶峒人赞不绝口的“二老”时,翠翠的心中更是五味杂陈。

当翠翠心中早已生出的景仰之情,与傩送乐于助人的好心性,和不拘小节、大度的好脾性,一起衍生在翠翠心间的爱慕之情,再加之以翠翠骂人时留在心坎上的惭愧之情,柔杂在了一起时,便酝酿出了一锅让人回味无穷的美味。

自此, 傩送一句“回头水里大鱼来咬了你,可不要叫喊!”,两年之内,就在翠翠的脑海中回响了无数次。

而后,在内心声音的驱使下,翠翠对各个重大节日更是殷殷期待,只为与心上人得以相见。又哪怕,只能够获悉关于他的一字一句,也足以让她用余生来回味。

而这些根植于骨髓的美好愿景,与翠翠天真、浪漫、害羞、欲拒还迎之性格又浑然天成,交结在了一起。

正印证了,所有的美好背后往往潜藏的就是不够美好。所谓慧及必伤,物极必反,便是如此。

傩送,自与翠翠初相见后,便在心中留下了一生的症结,此生唯此一人便足已。

傩送为人善良、谦逊、乐于助人,却又太过善良,太过自我。

他一直把对翠翠这份纯真的爱情,潜藏于心,不曾表露分毫。等到事态已然处于“箭在弦上,不得不发”之态时,才与哥哥摊牌。

而此时,哥哥早已对翠翠情根深种。奈何翠翠心仪之人又是自己,最后惹得兄弟二人委婉相争,使得哥哥负气出走。

其实,倘若傩送能像天保一样,早日向翠翠、向老船夫、向哥哥、向父亲表明心意,积极采取行动,便不会导致悲剧的发生。不会间接导致哥哥的死亡,从而间接导致老船夫的死亡。

尽管大家都深知天保死于意外,老船夫死于意料之内的一场意外。

但是,也正因为每一个人都不是圣人,不可能对于世事做到全然超凡脱俗之态。也不可能对于所发生的极其惨烈的悲剧,都能轻描淡写地一笔带过。这才导致了误会的存在,导致了悲剧的存在。这是人性的悲剧,也是人生的常态。

因为我们每一个人对每一件事,都需要一个支点来进行合理化。哥哥的死,让傩送对老船夫厌恶憎恨。 祖父的死,让翠翠对傩送又爱又怨。这些,都是人性的支点,也是弱点。

而这一切的悲剧,却又缘于人性的纯真与美好,让人不禁唏嘘,是去是留,是喜是悲。

天保,他的性格十分直爽。至爱慕于翠翠时起,便对其付诸真心。所有的爱,溢于言表。

无论是车路还是马路,他都心甘情愿为翠翠走一遍。哪怕是不善唱歌的他,打心底里也是十分愿意为翠翠在崖上唱三年六个月的歌。

只是,生活往往喜欢与人开玩笑。不完美永远是人生的真谛。

于当时的社会环境而言,勇于追寻真爱的人,是值得鼓励,值得赞美,也是值得获得真爱的。

同时,这种勇敢正直的心性,是所有人所欣羡,也正是沈从文所向往的。

然而,沈从文却也深知,正如发生在天保身上的悲剧一样,无论他如何竭尽全力,也终逃不过命运的捉弄。

就好比,在当时动荡的社会中,无论一个人如何毫无保留地为社会献上一份真挚之情,却往往只是杯水车薪,最后也往往只能落得个覆水难收的结局。

从翠翠、傩送、天保,这一段三角关系来看,其间不仅仅展现了人性的美好光环,也揭露了其美好背后所要付出的代价,即所有的美好背后所潜藏着的不美好。

同时也展现了人们对于美好人性、美好人生的向往,展现了“求而不得”的无奈,展现了一场关于生命思考的悖论。

这就是人性,这就是人生,这就是无常,这就是命运,这也是天道。

文中揭露的第二段感情,是杨马兵对于翠翠母亲的爱。这份感情作为本书主线情感的复线部分。更加映衬了全文的主调:爱而不得。

杨马兵,在对翠翠母亲深情告白之后,未能得到相应的回应。而后,翠翠母亲却与她心仪之人相结合,生下了翠翠,而后又为心爱之人殉情。

杨马兵,除了无奈还是无奈。尽管再多的惋惜,于他而言也是无济于事。

他所能做的,唯有爱她,也爱她所爱之人。尽其一生,护得其所爱之人之所爱,一世周全。

至此,杨马兵终生未娶。他用一颗坚定、不求回报的心,爱了一个人一辈子。这种最纯净、最无私的爱,正是所有人推崇向往的。

但是,也正因为这样一份爱,导致了他终身孤苦一人。

他太深情,也太蒙昧,竟活活错过了自己绚烂的一生。

当然,于外人言,再多的惋惜,也是无益。因为于杨马兵而言,这一生,能守护住他所爱之人之所爱,他便心满意足了。

这种人性的真善美,在本书所刻画的一个小人物身上,得到了最崇高的体现。

于外人而言,他是悲剧。于他自己而言,这却是一场心甘情愿、甘之如饴的喜剧。因为那是他一生所愿,也是他存在的意义。

其实,杨马兵存在的意义,也是为了告诉我们,每一个人都只是浩瀚如烟人群中的一粒沙,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活法,无需他人随意指摘。

沈从文说过:"我行过许多地方的桥,看过许多次数的云,喝过许多种类的酒,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

文中的人物:翠翠,翠翠的母亲,天保,傩送,杨马兵。终其一生,都未能获得相守一生的幸福。

“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诸如此类惋惜之情,源于本书作者沈从文,又反馈在了沈从文身上。

它让沈从文深知相守一生的不易,与此同时,这种对“不易”的认知,也为其与妻子之间的感情升了温。

同时,作者也以此书告诫我们每一个人: 相遇不易,满目山河空念远,不如怜取眼前人。人世无常,愿我们握着一路相随的暖,且行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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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涯文学

邂逅

文/肃化

题记:搜寻成本与守望成本的同时存在,毁着一段又一段以情而始而又以情而终的美好姻缘。

民国三十四年,上海。

若云那时是中国银行办公室的一名文秘。平安夜的那天,同事们都已经提前回家,只有她还在打着一份文件。

忽然她有一种被人盯住的预感,于是便缓缓地抬起头,发现那种注视原来已经存在很久。

那是一张英俊秀气的年轻脸庞。

他叫清远,复姓欧阳,是浙江东里一名富商家的公子,在安息路上拥有一栋三层楼的洋房。欧阳家族开的有一家贸易公司,主要经营很多美国名贵商品的进口业务。

在当时的上海,欧阳公子是很多女子暗中争夺的焦点,但他却一个都没有看上,唯独看上的只有若云。

他曾经深情地说过,她的眼睛里有一种穿透时空的美丽。

公元二零零六年,北京。

朝阳区的一所外院里,肃化正在犹豫不决。

天气越来越热,热得让人窒息,思考的动力愈发显得后备不足。

毕业就要就业,因此,肃化十分明白,自己已经毫无退路可……

美丽的邂逅(微小说)

我喜欢她都喜欢到血液里,他喜欢我亦到了骨髓里。

那是一个炎热夏季的傍晚,我悠闲散步于街市,来到书摊前,随手翻着书,突然一个穿着青花瓷裙子的女孩映入了我的眼帘,她穿着浅绿的束身衬衫,下身穿着蓝底小白花的青花瓷裙异常扎眼。

她25岁上下,窈窕身材,瓜子脸,长长的青丝秀发披肩,走起路来,给人以飘逸感。前凸后翘真是迷人。我的精神崩溃了,心想:是不是天上的仙女下凡了?看着我,她嫣然一笑,我也憨憨的对她一笑。凝视后的尴尬且不用说,看得人家姑娘满脸绯红。我这时才意识到自己有点过。咋这个样子呢?她买了一本书走了。

我到家后,躺在床上,26岁的我,平生第一次体会到啥叫辗转反侧,夜不能寐。我失眠了,为了一个不认识的女孩失眠了。这是不是叫单恋?

第二天晚上,我打扮了一番,然后,又去了街里的那个书摊,心不在焉的照常翻着书,企盼着电视剧里的镜头或情景发生。不一会,女孩来了,看见我嘴角微微上翘一下,我知道那是人家出于礼貌。买了一本——《张晓风精选集》,就要走了,我快步走过去同她搭讪,得知她在市文联工作,是个文学爱好者,家就在附近,我呢,是一名高中的语文老师,也是一名文学爱好者。这能不能算作郎才女貌呢?瞎想啥呀?说不定人家都有对象了。

我第二天找到了文联的朋友了解了这位姑娘叫冷月,是位小有名气的才女,经常在报刊杂志发表作品。为人低调内敛,人品一流。在文联主办的刊物上负责稿件的编辑工作。

后来,我有目的地给冷月编辑的刊物上投稿,笔名叫暖阳。

一连写了好几篇,什么微型小说、散文、现代诗歌、诗词,都如石沉大海,音信皆无。我要选择放弃键。这时,我收到了一封令我惊喜的信。我一看是市文联编辑部邮来的。那个乐呀,当时是蹿起老高。蹦跶好几下。

都说字如其人,她的字,娟秀而精致,信的文笔中 透漏出女孩的典雅与娴静。我仿佛看见轻风微拂中,淡淡斜阳下,一个明眸善睐的姑娘沉醉于稿件的评阅中,看着一位叫做暖阳的习作,不时浅浅地笑呢。

我看着冷月写来的关于我写的习作的若干意见和建议,诚恳真挚,我心服口服。暗暗佩服才女的语言功底。我最感兴趣的是最后那句话:暖阳:以后如有事请到文联六楼606找我。再见!

我想机会来了!要把握好。

101放假,我带着文稿,带着我那颗火热且滚烫的心来到了文联,轻轻敲门后,我见到了她。冷月的脸上不知为什么泛起了红晕。我拿出了文稿,请冷月面批,对一篇叫“雨中情丝”的散文稿,她非常感兴趣 。说我进步了,有一定的文学功底。语言也比较清新流畅……反正都是夸我的话,我当时别提有多美了。

接着,我们俩聊李白、杜甫、苏东坡、聊张晓风、林语堂、白先勇、舒婷、毕淑敏、聊余光中、余秋雨,最后聊到了徐志摩……

这次我最大的收获就是知道了她是东北师范大学中文系的高材生,来文联工作刚满一年,主要是至今未婚,还没处男朋友。我心想:这真是天意呀!

我俩从上午8点一直聊到11:30 ,眼看到了饭时,我想机不可失呀。我说:“冷老师,你看到饭时了,给我个答谢你的机会呗,她推说,有事要拒绝我,我也不是吃干饭的,大白给。我说:“我快调走了,如果这顿饭不吃,今后就没机会了!”我也不知道,我咋突然变得聪明了,信嘴一诌,还真管用了。冷月说:“那好吧,找个清净的地方。”我说:“你想吃啥?”她说:“随便!”最后敲定吃火锅。

在那次酒桌上,我俩的感情有了微妙的变化 。冷月喝了很多酒。有红酒、白酒和啤酒。在醉意时,她说她对我有好感,特别是对我的上进心、不服输的精神表示钦佩。这一次吃饭,我俩谈了很多很多。我了解了她冷峻的背后,是那样的淑女、小女人、那样的小鸟依人。我的心率加快了,我控制住了自己,人家只说对我有好感,也没挑明是恋爱关系,瞎寻思啥 ?吃饱喝足后,我非常绅士地把冷月送回了家。记得时间是从中午12:00分,一直吃到下午4:30 。

谁知道,这顿饭是我和冷月的分别饭。她不久就调走了,去了上海一家杂志社,任总编辑。时间是1982年9月26日。

33年过去了,冷月不再年轻了,33年的光阴,有多少的尘俗和烟雨,再靓丽的青春也难以抵抗岁月的侵蚀。33年中,我在电话中得知冷月经历了结婚、离婚,有一个儿子,今年28岁,在美国纽约市的哥伦比亚大学读研。现在的冷月仍然孑然一身。孤独度日,已退休在家,安享晚年。

令人兴奋的是:2015年3月26日,我们东北三省的文化考察团决定去上海参观研讨,作为地级市的文化局长我有幸参加此次活动。

2015年3雨28日,飞机在上海的浦东机场降落,在接机站口我看到了一位年过半百仍风韵犹存的女人,略显微胖的她手持一束红玫瑰,在翘首期盼着。

我远远地就看到了她?这不是每日令我魂牵梦绕的青花瓷裙女孩冷月吗?

我恨不能扑上前去,紧紧地拥抱她、亲吻她。可怕同来的仕友看见,岂不贻笑大方。

当天晚上,我们相约来到了上海黄浦江附近的“巴越风酒店”。

冷月见到我后,啥也没说,将头埋在我怀里,一直捶我后背,然后就泣不成声了。她怪我33年前,请她吃火锅那次没有向她求婚,哪怕确立恋爱关系也好,她说她就不会来上海了。她说她当时已经示意我说对我有好感了,可我还是显得很木讷。当天晚上冷月失眠了。认为我暖阳是个冷血动物。根本不懂得什么情感。实际上,冷月错了。33年暖阳一直没有停止对冷月的思念与牵挂。

那个初春细雨绵绵的夜晚,一段美丽的邂逅、充实、温馨和美丽着一个个夜晚。但此刻,我宁愿回到33年前,看到那个身穿束身绿衬衫,下穿蓝底小白花青花瓷裙,长发飘飘,脚穿高跟鞋的令我热血沸腾的清纯女孩。

错过了,就不会再有了。

他端了托盘,找到一个靠窗的位置坐下,拿起汉堡包伸到嘴巴里刚咬了一口,才发现她正坐在对面,静静地看着他。虽然隔着两张桌子,他还是可以清楚地看到一朵温柔的微笑就挂在她的脸上,像从前一样。只是,此刻的他有恍如隔世的感觉。

她怎么可以这样平静?在一切变故之后,她怎么就能淡然处之。而且,现在的她看来还是那么美丽。不,应该说,比以前更美丽了。他端了托盘,走到她的桌前。在她的面前坐了下来。“真巧,在这儿碰见你。”“很巧。恩。”她说着,很小口地抿着咖啡。

他发现,她的托盘里躺着一小包还没拆开的白糖。“你还是喜欢不加糖的咖啡?”“对,够味。”他记得他曾经抢过她的杯子,匆匆喝了一口,难于下咽的苦味差点让他憋出了眼泪,她却在一旁笑得直不起腰。其实,也不过才是两年前的事,怎么就仿佛成了前世?“很想念有你在身边的日子。”他终于说出了这句翻滚在心中许久的话。“那时候有你,日子真是过得很有滋味。”“别忘了当初是你毅然决然要离婚的。”她依然笑着说。“是她逼得紧,我也没有办法。我从来没有想过要离开你,可是最终我发现那是我能走的唯一的一条路。”他显得很懊丧。“要不是你先惹她,她又怎么会追到我们家?”她并没有心软。“原先只是想再次尝尝浪漫的滋味,哪知道她那么难缠,非逼得我离婚不可。”“现在你应该过得很浪漫了?”她不依不饶。“现在,我的日子可难过了。要买菜,要做饭,还要拖地。这还没关系,最难过的是,她把我管得好紧,稍微晚一点回家就刨根究底,动辄破口大骂……没多久我就知道,自己简直是丢了西瓜捡芝麻,自作自受!”他说得情真意切,她的心不知不觉间软了一大半。

“走过了这两年,越来越感到最爱的人依然是你!”他的眼睛定定地看着她,那眼神是她所熟悉的热烈。其实,他就那一点不好,他似乎永远不知道自己真正要的是什么。他似乎对什么都怀有幻想,对什么都感觉到新奇。这么多年来,不知看过他捣鼓坏多少东西,从收音机到电冰箱,他总是能把小毛病修成一堆烂铁,然后一丢了事。她也是太纵容了他,看着他玩,看着他扔。她想不到,他到后来要把她也扔了。她不相信,她是那么爱他,可他却说扔,就扔了。她哭过,却从没在他的面前哭。他也哭,在她的面前毫不掩饰地哭。她大他一岁,两个人从小一起长大,一起上学,一起游玩。她早就习惯了纵容他疼爱他。既然他不稀罕,再挽留又有什么意义?她没有哭闹,平静地和他走进了民政局。反正还没有孩子,离得很是彻底。她知道他马上和她结了婚,但那和她又有什么关系?他们已经离了婚,他不再是她的丈夫,也不再是她的小弟弟。

尽管她知道那个女人是不适合他的,尽管她知道他很快就会明白的。但,那和她又有什么关系?“小雨,假如能回到过去,不知有多好!我一定会好好珍惜你。你说,有没有可能再回到过去?”他恳求着,就像小时候每一次他后悔时求她一样。可是,现在他已经三十岁了,她也三十一了,她没办法再说服自己原谅纵容他,像以往那样。她缓缓站起身,一字一顿地对他说:“每一个人都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没有谁能够随便否认自己所选择的路,你现在能做的是好好珍惜你身边的她。”她说完,拿起桌上的包,跑开了。

他注视着她的美丽的背影,很久很久。他知道,她是多么纯情的一个女人,她的眼睛里绝对揉不进一粒沙子。他知道,在他把手伸向另一个女人时,他就彻底地失去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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