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对于陈光标来说是意义非凡的一年,在这一年他认识了自己的妻子张婷,展开了一段浪漫而美好的恋情。他们之间的爱情故事是从一次奇妙的邂逅开始的:那是一个夏天的傍晚,陈光标拿着一副彩色胶卷兴冲冲地来到路边的一家照相馆去洗相片。在等待的过程中,他开始研究身边站着同样在等着洗照片的女孩儿。那是一个长得非常漂亮的女孩儿:宽宽的额头、白皙的皮肤,以及一对漂亮的耳朵。陈光标是这样形容女孩儿的耳朵的:“我从来没有见过有女人的耳朵比我夫人的耳朵还大的。”当然,这并不是说陈光标的夫人长着一对大大的招风耳,见过张婷的人都知道,她的耳朵的确生得非常漂亮,柔软而圆润,尤其是耳垂更是可爱饱满,陈光标说她耳朵大指的恐怕是她那对漂亮的耳垂。看到这样一个漂亮的姑娘,陈光标很是心动,他决定跟姑娘搭讪,而姑娘的耳朵恰恰成了最好的话题。陈光标以耳朵为题对张婷说:“**,你这个耳朵长得蛮大蛮漂亮的嘛!”张婷转过头好奇地看向这个陌生人,说道:“你会看相?”陈光标顺水推舟,立刻说:“是,我会看相。”说着就用手去摸张婷的耳朵,这个有些“轻浮”的举动却并没有吓到张婷,或许她真的以为眼前的这个男人是个看相的吧,于是就任由他摸着自己的耳朵足有五六分钟的时间。陈光标一边摸着张婷的耳朵,一边“瞎掰”:“你这个人啊非常的善良,非常直爽……”陈光标捡着好听的话去夸这个让自己心仪的女孩。而张婷却非常单纯并且深信不疑:“对,我这个人就是非常直爽……”两个人越聊越投机,还互相留了联络方式。因为那个时候没有手机,所以相互留的Call机号码。而这也正是他们以后传情达意最有利的工具。临走的时候,陈光标乘胜追击约女孩去马路边的茶馆喝茶聊天,就这样两人认识了。在以后的日子里,陈光标一有时间就约女孩喝茶、看**,两个人逐渐坠入爱河……可以说,陈光标的爱情来得非常自然,远比很久以前的那段无果而终的“初恋”要顺利得多。照相馆里的一见钟情让两颗年轻的心走到了一起,不要以为一见钟情只是一时的心潮澎湃,这次一见钟情并不像多数爱情故事里那样不了了之,它是真正开了花结了果的,它的出现为以后那段温馨、浪漫而又美满的婚姻正式拉开了大幕……
题目均可拟为“书香伴我成长”
均可适当修改。
第一篇
舅舅要回来了,听到这个消息兴奋不已!心里甜甜地幻想舅舅会给我带来什么神奇、美丽的小礼物?是一件连衣裙?一个MP5?一个数码相机?还是一个昂贵的迪士尼公主芭比?但是,让我出乎意料的是,竟是几本《笑猫日记》。我顿时像没了气的球一样干瘪,泪水迅速布满了我的眼眶,我急急地说:“我不要书,我要玩具!要MP5!”舅舅语重心长地对我说:“你是有梦想的,伟人的童年是书香的,书是梦想的翅膀,让你实现梦想。”
也许过于想实现理想,或耐不住满心的好奇,我打开了书,我像铁渣一样被书的磁石吸去,再也拨不下来。啊,第一次读书的感觉真好!我爱上了书!我读到保姆狗计算牧羊犬时,心提到了嗓子眼里,为纯洁善良的牧羊犬担心;当我读到保姆狗死去的那一篇,哭了,虽然它的计谋是坏的,可它又忆起了牧羊犬的幼时,那样真诚、无邪的一面,即便是铁石心肠的人,也会随之落泪;当读到猴子刻意模仿人而闹出的祸时,明白了刻意模仿别人是不好的,应该做到真实的自己,这样才是最平静、最清淡;当读到笑猫为了虎皮猫而去摘兔耳朵草时,理解了爱,可以让一个人去冒险,去寻找一个也许根本不存在的东西;当读到老师郑美丽在地震中为了孩子而牺牲自己时,泪如雨下,理解了什么是老师对学生纯洁的爱。。。。。
在读书的过程中,我明白了书是一座永远挖不完的矿场,让你领略到大自然的奥妙、神奇。然而,读过一本书,可以增加一点知识,增长一些见识。不同的好书给我们诉说一个个不同的感人故事,告诉我们一个个耐人寻味得道理,拥有不同的感受、不同的体会。
书,也可以让我们拥有充满智慧的头脑,拥有别出心裁的构思。书,也可以让我们辨别是非,明白什么是善与恶。
书,是智慧的源泉;
书,是点亮人生的红烛;
书,是梦想的翅膀;
书,是遨游在知识海洋中的一条游船,带你驶向智慧的彼岸;
书,还是把握人生的方向盘。
所以,让我们读书吧!让书香伴我一起成长。
第二篇
书香作伴
安静的午后,浅呷一口香茗,手捧一本书,有书香相伴的日子,真好!
葬花畸角边
在浓郁的书香中,你迈着轻盈的碎步走来,哦,颦儿,你如浣纱的西子,戏水的貂蝉,你们都是水做的女子,似水般清澈透明,不染俗尘。你带着灵动的一池活水,流入了贾府,你将水的多变与自由表现得淋漓尽致。春去花落,一地芬芳。你提篮挑锄,捡一方落红,倚树悄然落泪,望一池飘落的花絮,捧一兜零落的桃花,多愁善感让你在看着花随水波翻滚流淌不见的时候发出了“花自飘零水自流”的感慨,吟出“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明媚解妍能及时,一朝飘泊难寻觅”的惆怅。质本洁来还洁去,你带着无限的凄凉走了,于是名著的画廊的多了一个凄美的背影。。。。。。
片片落花,凄美!
采菊东篱下
在书香萦绕中,我看见了一位好读书,不求甚解的先生,他闲静少言,不慕荣利,放弃了许多的功名利禄,豪华奢靡,同时也远离了吹名逐利,尔虞我诈的生活“晨兴理荒秽,带月荷锄归”是他恬静生活的写照,世人不解,认为他消极遁世,不求进取,却不知他拥有“不戚戚于贫贱,不汲汲于富贵”的满足,正是因为有了这份追求,诗意的生命被开垦出最丰美的田园。于是,文学史上多了一位不与世俗同流合污,隐居躬耕的田园诗人——陶渊明。东篱采菊,南山饮酒,好一份洒脱与不羁。
点点菊花。醇香!
斗鲨大海上
在氤氲的书香中,我听到了划破时空的声音:“一艘穿越过世界的尽头,驶向未知的大海。船头上悬挂着一面虽然饱经风雨侵蚀却依旧鲜艳无比的旗帜,旗帜上,飞舞着四个闪闪发亮的大字——超越极限!”圣地亚哥,你用自己的行动应证了海明威的评价,连续八十多天的一无所获,并没有让你失望,也没有动摇你博得一条大鱼的信心。终于,你钓到了一条硕大无比的马林鱼,你经过两天两夜的考验才杀死了马林鱼,挂在船头,却引来了成群的鲨鱼,在凶猛的鲨鱼面前,你选择我的战斗,因为“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那副巨大的马林鱼骨架可以证明,你始终没有没有向大海,向马林鱼,向鲨鱼屈服,你是伟大的胜利者。蓦然回首,你应经定格在读者的心中。
朵朵浪花,坚强!
书籍的百花园中,花儿朵朵,芳香四溢,徜徉于百花园中,我不会停下来采撷的脚步,书香作伴的日子,真好!
第三篇
从小我就喜欢读书,从一开始五彩缤纷、美好的童话书;到后来虚拟的小说书、科幻书;而现在,便经常手捧一本哲理书或散文集了。而自己的小书房,也随着时间的推移,从当初寥寥无几五六本发展为两三个大书柜了,变得有些拥挤,却飘满了浓郁的书香……
现在,最喜欢的就是《大师家训》了。一开始,我的购书单里从来这些哲理书,也不想费脑筋去读。偶然一次机会,便翻阅起来,就如一只小蜜蜂,被它独特的书香给吸引了。是那种淡淡的清香,十分素雅,却很有内涵。这是一本讲述22位大师的童年启蒙,使我走进了他们的童年,体验了一番不同于自己童年的童年经历。
令我印象非常深刻的便是胡适的童年了,很苦,与我的童年截然不同,可却成就了一位不同反响的大师!胡适幼年丧父,却聪明过人,小时就认了700多个字,是父亲生前教他的,后来与母亲一齐寄人篱下,很艰苦,却在母亲的帮助下上了学堂。小时的胡适十分可爱,却不顽皮,在母亲的严厉管教下认真读书,甚至把书背着玩,在学堂里还年年得奖学金哩,真是个小神童!在这点上,我就有点自愧不如了,我读的大多是闲书,在后来,才开始读中外名着,像《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爱的教育》、《红楼梦》等等;而胡适,自幼就能熟背《律诗六钞》,熟读《孝经》、《孟子》……在读书方面,我还要学习胡适,读书还要善于提问,思考,恰恰这点,我有些欠缺,经常囫囵吞枣,浪费了那些名着,体会不到其中的丰富内涵。唯一与胡适相同的,便是都酷爱藏书,只不过因为时代不同,收集的书也不同罢了。
其实,在胡适的自述中,他的母亲也令人印象很深,胡适父亲病故之后,就成为“慈母”兼“严父”了,从不溺爱胡适,也很尊重孩子。并让先生给胡适讲书,而不是死读书,所以,后来胡适的成功,与母亲的管教也是分不开的。相比之下,我的妈妈对我就是另外一番管教,从小就不帮助我学习,让我自学,培养我自主能力,造就了我独特的个性,我也为我有一个明智的妈妈而感到自豪。
童话书赋予了我无限的想象力,小说书培养了我的文笔,哲理书让我提前懂得了人生中的启示……哦,是这浓郁的书香熏陶、净化了我的思想,伴我长大!
第四篇
每当我看到弟弟不亦乐乎地看《猫和老鼠》便想起我小时候……
爸爸在深圳,我和妈妈在湖南。没上幼儿园的日子,我喜欢玩拼图,秋天来了,妈妈有时会带我到湘江边看风景,踏浪,玩沙丘……上了幼儿园,就开始有看书的习惯了,妈妈说我两岁多就能写自己的名字,还有“上,中,下……”有一本数学辞典,第一面写满了歪歪扭扭的字,还有拼音,都是我写的。大概从那时起,书就成了我的朋友吧。上小学后开始接触四大名着。
每一本书,都让我长大一点。
细细品味那些名着,哪一本不叫人感受深刻呢?《西游记》是我小时候最爱的名着,读罢,便知道了这世界的善恶难辨,真假难分,那时,总以为警察是孙悟空。《三国演义》是读图版的,有一次我去表哥家,看中了一本宽大的书,上面画满了小人和车炮,我十分喜爱,哭闹着要他送我,他不得已送给了我。每幅图旁边都有一些字,许多都是我不懂的,那一次阅读,我认识了许多字词。走在路上,我嘴里总会叨叨着商店名称,比如“五金治炼”。妈妈说:“是五金冶炼。”。哦,那时“冶”和“治”总分不清。到了深圳,姨妈送我一套全是字的四大名着。《水浒传》,《三国演义》我都仔细看完了,只是呐闷后来宋江怎么总是“大喜,设宴”读起来真是不得劲儿。《红楼梦》是我最看不懂的书,常常把诗句跳过去,后来就干脆不读了。不知什么时候,又开始看了,仔细品味后,居然有一种奇特的感悟,我第一次对有些古文的文章有所了解,好像整个人变得平静深沉了一些。我萦绕在书香中一天天成长起来。
现在初中了,很钟爱厚厚的小说,整本读完有种成就感,揉揉眼睛,愈加有了写小说的欲望,可一下笔又觉语言匮乏,还是多多阅读吧。最近我很喜欢《狼图腾》6年前就看过了,最近又看了两遍,满脑子都是狼。吃饭时看到一大碗肉,就想到狼吃食的样子,在路上看到大狗,就想到狼和狗厮杀的画面。真是很佩服作者啊,把文字写得那么生动那么精彩,阅读时我仿佛置身于蒙古大草原,能听见草原狼的嚎叫。我从没旅游过,但读书让我领略了各地的风光让我了解了各地的文化。
那天去坐地铁,弟弟指着“乘车”说“乖车”,我笑了,仿佛找到了童年的美好。
原来你也在这里啊。张爱玲对于爱情的表达式如此。爱上一个人,不是表白和祈求,而是刚刚巧,在那个时间遇到你。可是,世上哪有这么巧的事情,在我看来一切美好的邂逅,都是预谋已久。
第一次遇见子晴,是在老街的小店里。许诺拿着相机游荡在老街。夏天的海滨,热辣辣的太阳晒得许诺黝黑的皮肤上,大汗淋漓的落下。许诺想街拍漂亮的姑娘。一回头,看到一个竖着辫子的丫头双手支撑着下巴,穿着米**的长裙,提拉着人字拖,目光游离。这丫头长得眉清目秀,带有海滨少女特有的清纯。是第一眼很吸引人的那种。
许诺壮着胆子,问丫头有没有合适的明信片推荐,许诺假装去买明信片,找了半天,没遇到合适的。许诺说,我是摄影师,可不可以把我自己拍摄的照片在这里洗印出来。丫头说找老板娘。许诺早就想好下一步怎么说。老板,老板,我想买明信片,你这里的都没合适的,可不可以我把我拍的照片做成明信片,提供给你,你批量印刷,这样呢,你也可以售卖,我只要几张。
老板娘一听,说可以啊。拍的好的话,我给你酬劳。许诺连声说谢谢。
老板娘,我有个小请求,能不能借你店里的姑娘做我的模样,外拍一天啊。这样光拍风景画面会很空。
老板娘斜着眯了一眼子晴,你问她,她同意我就没意见。
许诺瞟了姑娘一眼,笑着对她说,我刚跟你老板说,明天给你放假一天,带你出去拍摄,你可愿意?
子晴眨巴着眼睛,羞喃地点头,好呀好呀。
你好,我叫许诺,喜欢摄影。你叫什么名字。
你好,我叫叶子晴。
许诺心里跟拨浪鼓打得一样,乐开花了。
翌日,子晴带许诺去南迈渔村,那里有一片原始的海。
后来,许诺会常常路过那家店,跟子晴say goodmorning。
许诺打心眼里喜欢这个清秀的姑娘。许诺还要继续流浪,老街只不过是中途的中转站,并非是终点。只是再无相见。
上大学那会儿,薇薇喜欢泡在图书馆里。
时间久了,薇薇总会看到斜对面有个穿白衬衫的男生,偶尔抬起头,也会不经意间碰上男生的目光,男生赶紧埋头假装做功课。
薇薇去食堂吃饭的时候,碰见那个男生也不下五六次。
走在校园里,也能够看到骑着自行车一闪而过的白衬衣。
有时候遇见是在学校的超市里,有时候是图书馆关门后,去买夜宵,撞上那个男生。
那个男生从来没有主动搭过话,薇薇也自认为可能自己自多多情,或许这么多次碰见真的是巧合吧。
有段时间,那个男生很久没来图书馆复习功课,也没在校园里,食堂里见过他。薇薇发现自己也突然变得神经质,会莫名其妙地为那个男生担心,想他最近去了哪里。
去洗手间打水的时候,路过斜对面不小心碰落了一摞书,捡起来的时候,发现其中一本散落的笔记本里,有好几页画的都是自己的肖像,或者萌萌的Q表情,薇薇一阵惊愕,又忍不住被画面逗笑了。
过了一个月后,薇薇又再次见到那个男生。薇薇忍不住走上前问道,你叫什么名字,为什么老是偷偷画我?男生涨红了脸,憋出一句,因为我喜欢你。
那个男生后来成为薇薇的第一个男朋友。
老周和柳烟是一对特有默契的老夫少妻。
老周是在酒局上认识的柳烟,这女人真彪悍,干了几瓶二锅头,坐在板凳上生猛的抽着烟。老周说,这姑娘酒量好,我都灌不倒。老周说,这姑娘好下手不,我打趣道,你死了这条心,柳烟是长得年轻又好看,但脾气爷太爷们,很多男的都搞不定。你这么一大把岁数了,别想不开。
哪里大,就大6岁。老周跟我理论。
老牛吃嫩草,你咋想的这么美呢。我撇撇嘴。
老周知道柳烟爱喝酒,老周的酒量一般,柳烟喝趴了一圈,老周还能撑着下巴,流着哈喇子地盯着柳烟看,也不管对方什么反应。一边看,还一边嘀咕,这瓜婆娘贼好看,贼对我胃口,要是俺婆娘多好。
老周虽然长得一般,但是会弹吉他,每次喝酒都能助性一下,对着柳烟弹赵雷的《南方姑娘》,也不管柳烟是不是南方人。老周还有一个拿手绝活,煲的一手好粥,做的一手好菜,不过平时太懒,都尝不到。
老周追姑娘不会用嘴,就是雷打不动地送粥,老周知道柳烟胃不好,但也不拦着柳烟和酒,喝了酒,老周都会提一罐粥,让柳烟带回去喝。问着香味,馋的我们都想下手,老周狠狠瞪我们一眼,这是给我婆娘的,一边去。
起初,柳烟对老周并不特别感冒,但柳烟一个人要强惯了,没有人像老周这样对自己这么好。老周甚至都算好了柳烟的大姨妈周期,早早的准备好调理的营养品。这实在是让我们一群人瞠目结舌,老周重色轻友啊。
后来,柳烟就成了老周的婆娘。老周蓄谋已久,我们都看得出来,话说怎么追到手,听别人说有一次两个人掉进湖里,老周硬生生的把柳烟托出湖面,自己差一点都挂了。
自从俩人在一起后,画风就变了。柳烟一下子变的小女人很多。不过每次喝酒,柳烟还是那么彪悍,吆喝一群人,谁敢把我男人灌醉,我弄死他。结果害得没人敢跟老周多贪几杯。老周还每次都不要脸的晒媳妇,嗳,这是我媳妇,这是我媳妇!你们谁敢打她主意,别说我老周翻脸不认人。
老周喝醉了,嘴里还吧唧着,诶,这是我媳妇,这是我媳妇。
这世上,有那么多渴望邂逅爱情的人,可是,爱情从来不是等来的。一切看似美好的邂逅,都是一场预谋。我不相信,有坐享其成的事情,也不相信两个人同时一见钟情。只是,在这场游戏里,总要有人陪你一起下棋。
2008年2月27日星期三:
等待一场日出不如邂逅一场日落
我一直都不喜欢72年之后的男人,可是却很迷恋72年之后的女人
72年之后的男人失去了所有的质感,自私,软弱,无谓的自大,以及偏激,狭隘女人却不一样,坚强,宽容,善良,内心丰富
容,是70后的女人
她是我的顾客几万个顾客里面的其中之一
我对他们都很好,周到,客气,热情对待容也一样,刚开始
我很少会在销售中分心而且,容不漂亮,粉红体恤,牛仔七分裤,脑后随意的马尾巴,皮肤黝黑,偏瘦,五官平凡,和南宁本地在30岁左右的女人没有什么区别
我当时举起相机,试机,给她拍相片
却在清晰的液晶显示器里看见她那双眼睛里饱含伤害,她却是在笑着的在我失神的时刻,她垂下眼睛,敏感的避开了镜头我愣了,直接突兀的把相机关上
言辞优雅
声音清晰
笑容温柔
可是我太容易看穿了,看穿了在这个平静的此刻的之前的那些激烈,发生在她身上的那些,激烈的激烈的伤害我太知道那又是关于什么的了
谁说的呢,爱情,是女人的灵魂
失恋的女人太多,我见过的
可是这个女人的眼神,很悲哀,很寂寞无论她怎么的笑,眼里那一抹忧伤,仍然是那么的凛冽她要出去旅行,辞职,去远方,离开,逃离,要忘记,要开始
不用多说,不用多问,不用想
她这么决绝的转身,到底发生了多么激烈的伤害
谁给她的
吸引我的,不只是那太大的悲伤,是她身上的天真天真,清澈的感情她相信一些东西,她善良,执着和我内心担忧,关心的一些女人一样
我有些为她焦躁
然而我知道我也不能做什么
我对于她,只是个陌生人连多问几句都是冒昧
使我略为放心的是,我在她身上看不到绝望,感受不到那么说明她只会向前去,不会消失我尊重和珍惜每一个生命,也希望别人尊重和珍惜
并且,我知道,她是一个美好的生命
世间美好的东西,太少,太少
因为保修,她留了QQ号。
那些事情,不用再刻意去追寻,空间里的文字呈现的是一些心的碎片,经由这些碎片折射出全部的惨烈。太容易就感同身受了。
最关注的是她游记。从哪里开始,到哪里了,看见了什么,遇见了什么。
天生血液里的不安定,让我嫉妒她。
我也想这样。
丽江——西藏——尼泊尔——之后的印度开始的东南国家的旅行。短暂的回到南宁,又从上海出发。直到2月回到南宁过年。
我安静的呆在南宁,看一部说东南文化的纪录片,《同饮一江水》,里面说到的国家,城镇,风景,风俗,跟她的游记共同印证着。
印证着这个女子内心清醒,寂寞的旅行。
在尼泊尔的A问过我,假如要写一个剧本给他,那么是什么样的。
之前心中一直有这样的一个影子,一个女子。只是模模糊糊的,没有清晰的细枝蔓节。看见容,那些忽然清楚了。
不,她不是,不是安妮宝贝这样文笔才情高度的女子。
她的文字,真实,平稳。和人一样。
她跟我们没有多大的区别。我要的女主角就是这样的。她还带着那样执着的天真。
想要和A说,可惜他许久已经没有消息。
我们惟一的联系,就是一个电子邮箱。
我没有问过他为什么要离开,他不会问我怎么执意留下。很多事情,其实不必知道理由。
我太习惯了我在意的那些人的音信全无。
只有安静的等待。
容在新浪的博客照片里有一篇关于一场日出和日落的纪录,最为我喜欢。她写:
凌晨4:45分披星戴月赶到吴哥窟,去等一场日出,到傍晚4:45分在巴肯山上等待一场日落,一整天,都在等待中。
然而,等待的结果,其实,不如我在金边湖边邂逅的那场黄昏。
其实,不是的,只是我,已经过了可以等待的时光,等待的,不如邂逅的,那样令人心动,和令人回味
我不用看她在相片后面的注明,轻易可以分辨出那张是日出哪张是日落。我对日落太爱,太敏感。所有的日落都弥漫着绝望的气息,日暮乡关何处是,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
这些诗词,不用翻书,在黄昏的时刻,不管有没有夕阳,总会不断涌上。
我的日落从小看到大,我热爱她的绝望。
曾经有一段时间,很害怕黄昏的时刻,绝望,空虚,迷茫,孤单,无所适从,悲凉。光影逐渐黯淡下去,薄凉空气冻结,人心似乎被悲哀包围,进袭,然后,你,脆弱的哭了。
等待的,不如邂逅的,那样令人心动,和令人回味。。。。。。
等待,那或许还抱有一些迫切的期望,邂逅,是放任了自己,在风里,随遇而安。。。很美,可是,可遇而不可求,我们的心,什么时候能对一场邂逅只怀有平淡的心态呢?
已经过了的等待,有多少爱可以重来,有多少人愿意等待,是年龄的限制,是生活的阅历,阻断,隔空了那颗心吗?我们从此老去,死亡。
只留剩一点寂寞的凌晨。
心如死灰,这个词,被我矫情的用过许多次,我渐渐的也在时俗的尘埃沾染里变的冷酷绝望,只是,那些觉得到了最后时刻的时刻,总会在某一秒里消散。
或者,只是因为那些72
年的女子们还在活着吧。
我毫不羞耻的说,我还可以等待。
25岁,100分的会被别人骂为,你等不起了!可是,有什么了不起,在24岁嫁出去的,现在都正在搞离婚,不然就是老公搞小三。
铁凝,等到46岁,等到一个幸福的白头偕老。
幸福,有时候需要你耐心平静等待。
爱,太容易。
霓虹灯光模糊,酒精一灌,床,两个白身体。寂寞。
婚姻太容易。
从19岁牵手起,拖2,3,4,5678年,不死那么就领证吧,关了灯还是同样部位。熟悉。
这就是我见到周围人生活的全部。
可是看不见他们幸福。
到底,缺憾了什么,或者只能走到这么一个地步?
回头看自己之前的爱。太急躁。是的,18岁一定要恋爱,20岁一定要工作有男朋友,24岁一定要嫁人,什么呀,中了时间的毒。
今天看来,都不是那么一回事。人生哪是这么一定要的。
暴躁颓废了4个月,我已经有点不敢问自己,之前的,究竟过去了没有。直到默默抱着我大哭,痛说,我内心已经波澜不起,淡漠的拥抱她,平静的开解。我总算知道,那些,那些已经完蛋了。
我跟默默说,熬一熬,都会过去的。
原来的痛,想起来不过就是今天的针扎了指尖,刺痛,然后被生活里其他掩盖替代,愈合,长出茧,变成盔甲,保护自己。
活下去,是本能里的求生意愿。
我不知道默默哭过之后,能否真正平静。可是我知道,我回来了,像容告诉我的一样,回来了。对于这些女子,我太多时候无能为力,很多,只能靠个人,靠她们自己。
就像对我自己,也只能依靠时间。
是软弱或者是无知,我们早就被莎士比亚定义——女人,你的名字是弱者。
想要自己成为一个,平淡从容的,女人。
那么有多难,我不知道。但是不会比我妈生我的时候难。
始终不能忘记在医院看见的那些一脸病容的女子,她们大多时候很沉默,有一些会有温暖平静的笑,我知道她们的内心有多么热切的渴望,却也伴随着多么深厚的绝望。痛苦是什么呢,是我们所有人生的意义吗,在于她们却被画上必须的一个记号,成为她们生活的全部。
我并不擅长安慰人,每次人家跟我哭,我总是说,还有人比你惨啊,还有人比你惨。
但是,我不能这么安慰我自己。
因为我看见,真的有人比我不好。每次想到那些女子的面容,总是太痛恨自己的软弱,太痛恨自己不珍惜,不珍惜这么好的风光。
不珍惜身边这么好的人。
不珍惜自己。
杨注定是被我忘记的一个,因为她说过,不能对自己不好。
不能浪费自己。
我以前太幼稚,总以为她们留给我太多的阴影。想摆脱那些阴霾,但其实,那是力量,给以我成长快乐的力量。我不知道A在他在尼泊尔和其他远地的5年里看见了什么经历了什么,却感觉得到他的沉默越来越有力量。终有一日,他会快乐。
死去爱的人,会活在你的记忆里。
第三次完整的看《我的左眼看到鬼》,熟知的那些情节,台词,却让我哭了。就像当年在A家的阳台上,他对着那部**泣不成声,虽然郑绣文最终会和刘青云在一起。
像印证什么似的,老师打电话叫我过去拿东西。
是A从日本富士山脚下发来的照片明信片。
樱花在他脚下落了一地,大侧逆光把他照成黑黑的一个影子,遥远的富士山很美的屹立在他背后,永远不变的样子。
他写到,春光好,祝君年年好。
这一刻,我或许熟知了永远是什么样子。
PPS:本来应该在27号写完的,一直拖,终于来到了38这一天。
我热爱那些绝望的妇女姑娘。
镜子里的自己和原相机都可以被认为是真实的,但是它们呈现的方式和角度有所不同。镜子里的自己是通过反射光线形成的影像,而原相机则是通过光学装置捕捉的实际景物。
首先,镜子里的自己是通过光线的反射形成的影像。镜子是一个平滑的表面,当光线照射到镜子上时,会发生反射现象。这些反射光线会经过镜面的反射规律,形成一个与实物相似但左右颠倒的影像。镜子里的自己是通过这种反射形成的,所以它可以被认为是真实的,但是由于左右颠倒的原因,它并不是我们所熟悉的自己的样子。
相比之下,原相机是通过光学装置捕捉实际景物的。相机的镜头会聚光线,通过光学传感器记录下来,形成一个与实物相似且与实物保持一致的影像。相机捕捉的影像可以更准确地反映实际景物的细节和特征,因此可以认为是更真实的。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相机也有一定的局限性。相机的镜头和传感器的质量、设置和环境等因素都会影响最终的影像质量。此外,相机也可能存在一些失真和偏差,比如透视失真、色彩偏差等。这些因素都会对影像的真实性产生一定的影响。
综上所述,镜子里的自己和原相机都可以被认为是真实的,但它们呈现的方式和角度有所不同。镜子里的自己是通过光线的反射形成的影像,而原相机是通过光学装置捕捉实际景物的影像。相机可以更准确地反映实际景物的细节和特征,但也受到一些局限性的影响。因此,我们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使用镜子或相机来观察和记录自己。
明代冯梦龙《警世通言》开卷第一篇便是《俞伯牙摔琴谢知音》,上古记录伯牙和钟子期的一段百十来字典故成了人物、地点、情节俱全的话本小说。伯牙和钟子期这段佳话广为流传,最直接的原因是他们那种相交相知的知音之情。
岳飞在《小重山》一词中写到:“知音少,弦断有谁听?”当知音已杳,伯牙毅然断弦绝音,以绝琴明志,发出知音难觅的感慨,而那种令后人无限向往的友谊和心情,大概只有两人心中最为深刻。
《列子·汤问》篇:伯牙善鼓琴,钟子期善听。伯牙鼓琴,志在高山。钟子期曰:“善哉!峨峨兮若泰山!”志在流水,钟子期曰:“善哉!洋洋兮若江河!”伯牙所念,钟子期必得之。
《诗经·王风·黍离》中那句“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通常我们希望当自己欲有所表时,总有一个人会明白我们的心思,理解我们的心情,甚至“解读”出来。往往会称这样的人为知己,而那种遇到知音的心情, 可以说是一种“心灵的高峰体验”。无论怎么讲述、怎么描摹、怎么用文字传递,旁人总只能无限向往,而无所经历便无所体验,更无法理解那种极限的畅快。
而第一次体会到这种心情时,是在前不久读朱光潜先生的《诗论》。 那种心情时无与伦比的、心潮澎湃的,如同大海在明月下随着夜风波涛起伏般。 当我读完序言时,除了激动,还有无数种复杂的心情,无以言表,只是越发觉得读这样的一本书是虽畅快的一件事。 世事有千万种,而于我,唯此书不可或缺。
要说起遇见朱光潜先生的《诗论》,大概只能用缘分形容。和多数写文的人相比,我大概是读书最少的,也是最不喜读书的,文学相关的名家名作,也不过一两本。在遇到《诗论》之前,从未读过与“诗”相关的书籍,哪怕是一本名家的诗集。也是因为素来写“诗歌”,所以在旁人看来,至少也是个“文化人”,读过不少名诗和其他名作,也了解不少名家。
但是,事实恰巧相反。无论我怎么强调自己“才疏学浅”,别人都道你是谦虚。后来,我也真正去读些书,以不至于徒有虚名。
打儿时记事起,不大喜欢读书。别人读书的时候,我大多用来坐在凳子上,或是走在林子里,看看大自然的风景。随着长大,越发觉得大自然本事就有着丰富的知识,甚至越发觉得天工如此巧妙,有太多美到震撼心灵的事物,那些是人类永远无法企及的。 面对自然中存在的诸多的灵动之美,而自己却由衷地想把它呈现出来,传递给那些对此无所关注的人, 也渐渐地萌发了对诗歌的热爱。
正如德国的荷尔德林所说:人充满劳绩,但还诗意地栖居在大地上。 朱光潜先生说: 文学到了一定境界便是诗 。而诗的本身又是一种美学,它的格律、形式、意象、意境,处处都充满着美。而它本身具有的这些特点,使得我对其越发敬佩,这也是我邂逅《诗论》一书必不可少的基础。
在《诗论》一书附录《给以为写新诗的青年朋友》中提到:“ 许多新诗人的毛病在不求玩味生活经验,不肯耐辛苦摸索路径,而只看报章杂志上一些新诗,揣摩它们,模仿它们! ”可是,一味地自我探索,而不看借鉴前人的经验,或说站在巨人的肩膀上看世界,那么这样的探索是成长很慢的,亦或是摸索出来的经验大多已被前人总结过,这样的结果是费神费力。但反过来说, 自我探索和学习前人的经验都是不可或缺的。
而经历了五年“摸索”的我,若说大有长进,倒是言之过早;若说闭门造车,倒也不足为过;但总论得失,是积累了经验,认识了不足,同时也从自然事物中汲取了很多道理。
当我合上《诗论》时,欲说相遇很晚,但是转念另想,若是在早些年见到这本书,我是极大可能不会像现在这般,把它视为珍宝,也不会像如今被书中的话句句戳中心底。先前积累的那些过程使得我对书中的内容有了极为深刻的体会。那是一种从未有过的感觉。读其他的书,只是在读; 而唯独这本书,是我在读它,它也在读我,解我心中的疑惑。
要说这疑惑来自何处,正是源于写作的瓶颈期,可以说是“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而这种疑惑是身边理工友们无法从文学角度解答的。正如一个文学家和一个数学家,他们的喜好不同是很正常的。这一点你可以从泰戈尔和爱因斯坦1930年的谈话录中可以看出,即便他们最核心的思想是和谐的,但是他们理解事物并进行表述的方式是有着极大不同的。
而在陈平原《写给网络时代的读书人》中也提到, 读书这个行为意味着你还没有完全认同这个社会,你还在追求个人的板块,你还有不满足,你还在寻找另一种可能性,另一种生活方式。
当时的我正是怀着这样的心情以及“疑山疑水”的迷茫踏进了图书馆,进门的第一排书架就是关于诗学的理论著作,可以说种类、版本颇多。但唯独只有两个的《诗论》吸引我的注意,还是极为方便携带的开本,再看封面作者,朱光潜先生,由衷地敬意和喜欢,随即便借来了。一同借来的还有其他多个版本的现代诗学相关著作。那天下午看过后,自觉有很多要勾画的重点和笔记要做,便立即买了一本。同时期借来的几本都不及《诗论》让人感觉通透,其中对诸多地方有着深刻的体悟。
书中附录 《给一位写新诗的青年朋友》 ,值得很多写新诗的朋友一读。若说新诗容易做,多数朋友认为 “新诗无格律拘束,又无长短限制,一阵心血来潮,让情感‘自然流露’,就可以凑成一首。” 其实,不然。 “诗是最精妙的观感表现与最精妙的语言”, 这两种精妙绝非容易得来的。每一种文体下的作品都希望得到传播,而诗也不例外,做到雅俗共赏,也绝非易事。
有些作者是极喜欢做新诗的,这样说并非由反对之意,他们当中多是一些心血来潮,做一些称为感情“自然流露”或是一些“泄气式”的抒情诗,而对于这些作品不敢加以评价。除此之外, 这些新诗群体中的有些人是缺乏“工匠”精神的,没有耐性去做“冷板凳”,也鲜有人去耗费大量精力和辛苦在诗的两种“精妙”上摸索路径。
无论是否作诗,即便是喜好读诗的人,也不妨读一读这则 《给一位写新诗的青年朋友》 。而那些写诗的朋友,如果没有耐性去读完整本书,倒可以选择先读一读此文。 如果你有过一定的摸索和积累,那文中的内容可以使你有更深刻的体悟;但,如果你是初写新诗的朋友,那朱光潜先生的这则文也可以为你做些指引,使你免走一些弯路。
朱光潜先生的《诗论》被视为 中国现代诗的第一块里程碑 ,其内容涉及诗的起源,诗与散文、画、音乐,诗的境界、情感与语言文字,诗的节奏与声韵,以及中国诗的发展,在内容的阐述上, 他的态度是辩证的、探索的、是力求创新的。 而一本经得起沉淀和打磨的好书,值得也需要反复精度。
遇见朱光潜先生的《诗论》,于我而言, 是一次邂逅,在一个机缘最合的时候,亦师亦友,更可以说是“高山流水遇知音 ”。经历一定积累后的相遇,不是相见恨晚,而是恰逢此时,正如我们常形容爱情的一词——势均力敌,这样的巧合是弥足珍贵的。如若不是我先前长时间的“摸索”与瓶颈时期的诉求,那便不会有这样一次浪漫的邂逅, 这种的浪漫是超越所有爱情的,更令人心动和向往。
好比,伯牙鼓琴,志在高山。钟子期曰:“善哉!峨峨兮若泰山!”志在流水,钟子期曰:“善哉!洋洋兮若江河!”伯牙所念,钟子期必得之。
正如那句千古绝唱“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 如果说一次人生最浪漫的艳遇,那便是正值对诗歌痴迷疑惑时遇见这本书——《诗论》 。自那之后,我常想, 能拥有一本能直抵内心深处的书,即便是无一人可做知己,那已不再是什么遗憾。
附录: 《给一位写新诗的青年朋友》 (点击阅读)
在过“六一”前,老爸送我一个礼物——数码照相机。我接过礼物,迫不及待地打开盒子,“哇!cool!”我和老妈异口同声地说。我拿出说明书,上面写着“佳能”,原来,它叫佳能呀!
佳能数码相机穿着玫瑰红的外衣,上面有一个大大的圆形,打开后,它变成了一个“伸缩望远镜”,正在找美丽的景色,再传送到屏幕上。它真是小巧玲珑呀!在它的右上角有一个闪闪发亮的“小眼睛”,那是闪光灯。
它虽然小巧玲珑,但有很厉害的本领。
它有约1610万像素,5倍变焦,30G的存储卡和可连续拍摄约170张照片。
老妈告诉我,老爸是看我在“游庐陵生态园”时不能和别的同学一样能用照相机照像很不高兴,所以给我买的。我听了,心想:老爸对我这么好,我要听话报答老爸对我的爱。
从此,我回家时,把路边的小店拍下来,把银行拍下来,把走路回家的小孩子拍下来……,我要把生活上的点点滴滴都拍下来。
我爱我的数码照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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