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大学生村官,大学一毕业我就把我的一腔热情投注到新农村的建设中来,我所在的地方时在一个偏僻的小山村,它的名字叫杏花村。在杏花村这个美丽的山村里,我邂逅了我的挚爱,在工作的间隙,我也进行着我的山乡野情猎爱记,总之就是立业之后,我也要准备成家了!下面,我就来说一说我在杏花村里发生的那些故事。
刚来到这个村的时候,我是什么也不懂,所有的事情都是一步一步的循序渐进的进行着。我能够成功的做好我的工作,这得多亏了一个人,她和我一样也是大学生村官,只不过比我早来一年,是她的帮助让我渐渐熟悉了工作,也适应了杏花村的生活。在杏花村村民们发家致富的主要手段就是种果树,而我的专业恰好对口,所以我就来到了这里。
我说的那个帮我的人,她的名字叫赵曼,赵曼人如其名是一个比较慢性子的人,但是在工作上她是一点都不慢,赵曼在这里工作两年了,她和村民关系好的让我都羡慕。也是她带着村民们种果树,创造幸福生活的!
我这个后来者也对亏了她,我才能迅速的适应这里,也是她的帮助让我和村民打成一片。在这几个月的相处中,我渐渐被她的魅力所折服,虽然她比我大两岁,我还是义无反顾的开始追求她。我好庆幸她没有男朋友,要不然我不得错过这么好的姑娘!在这个年代,姐弟恋是时髦,我也赶了一个时髦!
其实,一开始的时候,赵曼还是挺在意我的年龄的,她觉得找个年纪比她大的应该比较踏实,所以当我向她表白的时候,她还是拒绝了我。可是,我不灰心啊,我是那种越战越勇的类型,只要是我想要的我都会拼尽全力去争取,不管是事业,还是爱情!
傍晚,君子墨吃过晚饭饭后闲来无事,驱车来到洛河边上乘凉。坐在栏杆上,静静的看着洛水缓缓的流淌着,由于是夜晚,街上的灯光全部打开了,照的水面五光十色的,煞是好看。
旁边的人行道上,一个胖胖的女孩儿正由西往东在跑步,还牵着一条金毛狗。当跑到君子墨身边时,由于要和对面的人错位,不小心撞了君子墨一下,君子墨猛的往前趴了一下。经常锻炼身体的君子墨反应很快,反手就紧紧的抓住栏杆了。虽然如此,也是吓了君子墨一跳,顿时颇有些生气的君子墨转过身,便要质问是谁的时候。那个女孩儿就先道歉了起来,连说几个对不起。本来脾气就很好的君子墨立马消了火气。也连忙说,“还好没事,不用这么客气了”。
那女孩见没事了,准备告辞继续跑呢,君子墨见状立马说"美女一个人夜跑呀"那女孩指了指她身边的狗说“不是的,还有它豆豆”。君子墨厚着脸皮说“它看着很可爱呀,能一起跑那”,那女孩说“好呀走吧”,说完可跑了起来,君子墨也追了上去问“美女你叫什么呀”,那女孩说“你就叫我秋月吧”。君子墨说“好的,我叫君子墨,你可以叫我子墨”。
子墨说“你经常夜跑吗”
秋月说“是的,晚上没事就跑”
子墨说“以后可以一起跑吗,我习惯早上跑,夜跑很少”
秋月说“可以啊,我每天大概都是这个时间在跑”
子墨说“好呀,你这条狗真听话呀,”
秋月说“我经常带着它跑,时间长了就懂事了。对了,它叫豆豆”
子墨和秋月一起绕这滨河公园跑了一圈,子墨说“你体力真棒呀”,秋月说“还行吧,你也不赖呀”。子墨嘿嘿一笑说“那是,对了你还跑吗”,秋月摇摇头说“不了,我回家了,”子墨立马说“我送送你吧”,秋月说“不用了,走豆豆”。说完就跑了起来,子墨看着跑起来的秋月说“明天,我在这等你一起跑”,秋月摆了摆收说,“明天见”。看着跑远的秋月,子墨嘿嘿一笑说,“明天见了,美女”。秋月走了,子墨也超车子那去了,边走还在窃喜,今天真的走运,碰见这么漂亮的美女,真值了。
我辞去工作后,决定留出几天放松下自己,看看外面五彩缤纷的景色,然而在旅途中,我和一位陌生人发生了难忘的故事,语气说是邂逅,不如说是言语,当时我也没想到会遇到这样的人,这样的事,最后我和她经历了一夜后,分道扬镳,从此再无联系。
那是2012年秋天的事了。当时我住在呼市海拉尔宾馆,这是一家当地人开的宾馆,于其说宾馆还不如说是旅馆,配套设施有点落后。不过这又有什么呢,反正明天就要离开了。自从辞去原来的工作已有半个月了,在外玩了近一个星期,心态调整的差不多了,也该回去了,况且后天在威海的新工作将要开始。
于是在临走之前又一次去了趟草原。九月的草原,天高气爽,自己一个人背着包在草原上足足走了有两个小时,最后还骑了一圈马。
下午回宾馆洗澡,接着换衣服去街拍。刚出宾馆门转了个弯便看到一位女子,她戴了一顶白色的花边织帽,圆乎乎的脸上架了一副很大的灰色反光眼镜,穿着更是保守兼运动,看她走路与看地图的姿势我就知道她是新出门的驴友,而且是在找什么。
我心里正要想着要不要帮她一下,没想到她主动走了过来,并且摘下了眼镜,很有礼貌地说:“劳驾,问下海拉尔宾馆怎么走?地图上显示就是在这条街,我转了一阵子没有找到。”声音还挺甜。
我给她指了指方向,说左转往前走50米向右就能看到。她谢过我后便转身走了,这时我才发现她的身后竟有一条长及腰部的大辫子,而且很黑。这样保留着传统发式的女人在如今已寥寥无几了,于是就是这一条辫子使我记住了她。
是《偷心》。
《偷心》是由 Avenue Pictures Productions、迈克·尼科尔斯公司出品的情感**。由迈克·尼科尔斯执导,裘德·洛、朱莉娅·罗伯茨等主演。影片讲述了安娜、丹、艾丽丝和拉里四位主人公之间错综复杂、纠缠不清的关系。
安娜是一位刚刚离异,但却事业有成的摄影师,她在一次偶然的机会,邂逅充满抱负但现在只能靠为人写讣告而谋生的小说家丹,两人很快就坠入了情网。可是最终,安娜却嫁给了一位俊朗自信的皮肤科医生拉里,但安娜却还与丹保持着暧昧的关系。
丹本身也有女朋友,她的名字叫艾丽丝(娜塔丽·波曼饰),她只身来到伦敦寻找新的生活,最后成为了一名地下舞场的脱衣舞娘,她是一名叛逆少女,但却在极力掩饰自己过去的经历。于是,一场不伦不类的四角恋爱在这四位主人公之间展开了。
扩展资料:
角色介绍
安娜
安娜是一位刚刚离异,但却事业有成的摄影师,她在一次偶然的机会,邂逅了小说家丹,两人很快就坠入了情网。可安娜却嫁给了一位俊朗自信的皮肤科医生拉里。婚后的安娜却还与丹保持着暧昧的关系。
丹
充满抱负的小说家,却只能靠为人写讣告谋生。他是一个脆弱而敏感的人,样貌英俊,讨女人喜欢。他爱安娜,也爱艾丽丝,最重要的是,他爱自己,以及自己给自己的庞大得精神痛苦。他懂得爱追求爱,但不相信爱。
艾丽丝
艾丽丝,地下舞场的脱衣舞演员,带着天使面具的大话王。
拉里
英俊,充满自信的皮肤科医生,是一个强势的男人,他有傲人的家世,被人尊敬的社会地位。他目的性强,有力量,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他会因为想得到一个人而表现温情,也会因为失去一个人而疯狂报复。
-偷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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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的侵略者发动几场侵略战争后,咚咚的王朝车马喧即刻尾随而来,仪仗队全是绿的家族,不论浅绿的新叶,尽管浓绿的绿中代表,骄阳下的绿叶。春的足迹倒是很醒目,看枝头繁叶间隐密的残花的尸骸便可清然的明了,春花是枯尽了,尽了韶美的美貌后便寂然散场了,只那枝头的绿叶家族笑得最体心,一种后来居上的无言的补偿性的笑意盈盈。
被人们钟爱的校园一角更是鲜明的举旗迎合时间的替换。早开的花束固然是一方显眼的镜头焦点,许多人为她们倾倒,很夸张的拜倒在她们外表迷醉的长裙底下。被众人追捧的明星诚然是心喜外露的,风过处便就喷出花香,扩大美的传播范围,以便让再多的人儿迷上她们、追捧她们,那些暧昧的意愿也就隐隐飘出迷人的圆大的黑眼珠了。
花开得太早,开得太娇艳,也就会莫名的提心吊胆起来。若是春归过早,这花的美便不可长留枝头。十万大军的雨国登陆了,曾经红极一时的花朵们便宿命般的以身殉国了,遍地的花尸们,苟延残喘,她们很是期望能多留世间一刻。一夜之后,终是无情的被送往垃圾收购场,权充了垃圾王国的的新一员,在无尽回忆中冷冷的作投胎的赶赴,一希冀明朝的旭日是光明的。
雨是多情的流着,一直流泻到夏天的窝居,唤醒了欲欲而苏的夏天君主,这才带领全国上下的民臣及亲眷自冷冷青青的田野乡间进军至繁华的都市,满路旁驻扎而居,统领了寂寞加点变味的偌大城市王朝。
日子是过了许久,这座陌生而熟悉的城市该是可以为它传说传说了。吴世美同学恰巧也来到了此城念大学,我和她得相识应该是属于阴差阳错的范畴的。我起初来到这里时并不知晓她也被此大学录取了,在第一学期的尾声阶段,我的另一位高中同学向我提及了她,这才得知她的****。当时出于少年血气的方刚冲劲便突然给她打了电话,不用太多的想象力都可猜出当时说话氛围的尴尬表情,我素来非常直接,向来快人快语,开口便问她是不是吴世美,她好像“啊”了一声才继说她便是。
此种认识方式带有很大的朦胧性,便也无端的留下了多重想象空间,无意埋伏了几多悬念,就好似**里的场景设置,只是现实中的悬念不及**故事里的完美无隙,在人世的漫长行程中有无举胜数的不速之事,我们往往难以预言,只能凭主观的臆想一步步独自迈出去,明天总是不确实的变数,只有亲身经历了方能体味,但也有特殊的点,好似肉眼所见并不全都是真实的故事,因而我们学会了顺其自然,学会了呆子般的邂逅。
青春的年轮里,一周的时光总是短瞬而逝的,就是在周末的闲暇时间里,我们相见于喧哗的大街上,并不是我认出了她,而是我身边的另一同学,真实的说我在高中见过她也认识她只是不知道其芳名罢了,她却知道我的无足小名却不认识我的真身。彼此寒暄了一番,便也就当作了认识的朋友,如果可以说得亲密一点的话,也算是亲爱的同辈乡侪了。都是花一般的年纪,且是青春的宠儿,满脸的微笑都是我们所共同拥有的青春气息,若是非要区别一番的话,也只是她笑得甜蜜而我笑得有些苦味而已,本质也就有了天壤之别了。
青春最美的气息便是活力与梦想或是渴望的结合体,第一次的见面的时深刻,冥冥之中也就决定了很多东西,或好或丑,或真或假,尤其是她的口齿极其伶俐,喷射而出的大部分都是青春的活力的真实写照。至于梦想或是渴望,我不敢乱作猜揣,只好将它们暂且搁置,相信总有一天会揭开心瓦的,也许只是一小片心瓦,也许只能看见极小部分的心里之物,但又有何妨呢?
“今天阳光很美,温度适宜,若是你们有空的话,要不咱们去玩玩?”她一温和渴求的口气询问了我们的意见。当然,作为一个男生完全没有必要因为某一个女生的外在而拒绝她的美丽期望,但也有很多例外,幸运的是我不是那种计较之人,我的那男同学也不是,虽然我在学校不是很受欢迎。
吴世美并非高挑靓丽的绝色美女,甚至她和“美女”之恭维今生怕是无缘了,甚至这个词在她会变成一枝毒箭深深的刺倒她。她真的是典型的小女人的代表,身高低低的,是常见女生的海拔,并不是很显眼的高长;体重对她而言该是惊悚的,对世人而言该是恐惧的;那腰肢自然不用过多委婉的称赞,说白了就是醒目的水桶腰啦。也许她自卑的并不是上述那一大堆现实存在,却是她脸上的些许痘痘,在我的记忆中,她高中时就那样了,也许是幼时不注意饮食而导致了今天的害人痘,或许是天生的罪孽。如今,在她这些都不重要了,她本就自认为是平凡的人,命里只能做做陪衬的绿叶角色。绿叶固然相貌平平,只是似秋叶之静美是值得可歌可泣的,何况在人的暮年之秋?
许是好久没和女生斗嘴的缘故,我蓦然之间看似做作的害羞起来,便也就做了三缄其口的主人,学着沉默起来,我敢说那伪态简直可以迷惑众生,我就是这般自恋的陪衬在她们的谈话行列中。
阳光下的车水马龙,再多的该是红男绿女们的开怀大笑,隐约的柔情似水暴露于青天之下,霎时变幻成了恋人眼中的樱桃小嘴,猩红的双唇是最具杀伤力的,但也要生长在鲜美的桃源地质上才能逗引青春冲动的少年男儿。大抵恋人都喜爱对方的嘴吧,不是专为接吻而设,说一些大量的花言蜜语应该是最主要的功能,不可否认,我们都喜欢听美语丽言,在这方面,恋爱中得女人变现得尤为突出,我是自行惭秽了。
吴世美和那同学没有闲暇顾及我的走马观花,或许是我的演技太高超了一点,迷乱了六只眼睛?还是她们本就明白男生都有好色的一面,对于我的欲眼望穿早已数见不鲜,所以就没有打扰我的雅兴,给我些许机会让我大显本性?越想越离题了,下意识的偷看了她们的眼,看看那里面有没有我丢丑的线索存在。
这样的略带孤独的极力强忍的善良的眼中怎会有我那肮脏下流的作案证据呢?若是有也不可能是我的,许是多年前就留下的伤痕也未可知,至今还没有完全消退才符合想象的推理逻辑啊。我的思维在喃喃自语以安慰我现实的本性。
树荫下的光斑投射在吴世美的周身,一处暗一处亮眼的,好似舞台上得灯光在她的身上一下子活了起来,随着她的步法蹦跳,醉人心房,岂不是美的所在?
漫长得步游,转眼就到了街道的十字路口,我们在此处的公车站牌旁兀立着并伸长了脖子翘首以待拥挤的公交车,将一颗心全部系在公交车的屁股上,难免觉得时间放缓了脚步,怜悯的陪同我们等待那渴望的不知哪路的何时到的公车。
站牌边人满为患,男的女的老的少的都欢聚一堂,抱着孩子的**也温柔贤静的立身着,那美女不耐烦的踮起了高高的鞋跟,我无法推知她所去之处是哪里?途中是否有转道?这些都是未知数。吴世美悠闲的站在我的左边,好像并不心慌似的。一个中年男子径自走到他的面前二步之遥,突然杀我个措手不及,还用方言问我某个地方怎么去,坐几路公车?他看似是个乡下人,不知为何事来城里,穿着老土也并不十分干净,手里还提着一破塑料袋。他本初在站在那美女身旁的,她见他走开了方把脚放了下来,我在心里复述:原来如此……
我并不太懂这地方的方言,以致我哑口无言。幸亏吴世美一下子把生意揽到了她的地盘上,我才得以解脱苦海。她一句一句的慢慢的以本地方言和他说了起来,说了很长时间都是他说不清那地名,吴世美最后也没法可施了,便建议他上车后再问一下司机以便更清楚地知道该乘哪一路公车,减少不要的精力浪费。
那公车真的来得太迟了,我们等得花都落了,鸟也回家睡觉了。远远放眼过去也并不是非常拥挤,只是突然间感觉有很多沧桑充溢其间,心很疲倦的样子。涌上公车后便一直到了目的地。途中可是害苦了吴世美同学,途中偏偏只上来了一位苍发老人,她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让座给老人,老人的老眼好像斜视了我一瞥,我便发疯的站起让座给吴世美,她却拒绝了,我只好又坐下。这善良的人注定是幸福加苦厄共存的。
那是一个晴朗的早晨,我坐上了公交车去上班。车上很挤,我挤在人群中,一只手紧紧地抓住车上的扶手,另一只手拿着手机,准备开始一天的工作。突然,我感觉到有一双眼睛在注视着我,我抬起头,看到了一位年轻的女孩,她坐在我的旁边,看着我微笑。
她的笑容很甜美,让我有些心动,我有些紧张地笑了笑,然后转过头,继续看手机。但很快,我又感觉到了她的目光,这一次,她看我的眼神中带着一丝好奇和探究。
我开始有些不自在,但还是忍不住去想她在想什么。车子在路上颠簸着,我们的身体不时碰撞在一起,每次碰撞都让我有些心动。我开始有些后悔没有去和她说句话,但车上的气氛让我感到很尴尬。
车子终于到站了,我匆匆下了车,心里有些失落。但就在我转身的瞬间,我看到了她也在这一站下车。我有些意外,她看到我也愣了一下,然后微笑着打了个招呼。
我们聊了一会儿,知道了对方的名字和大致的情况。她告诉我她是一名学生,正在附近的大学读书。我们一起走了一段路,聊得很愉快。阳光透过树叶洒在我们身上,我感到无比温暖。
后来我们慢慢不再搭同一辆车,但我一直记得在公车上那短暂的邂逅。那个美好的早晨,阳光、树木、鸟儿鸣叫,还有那个甜美的微笑,都成为了我心中最珍贵的记忆。
2011年8月30日我从昆明到湖南衡阳遇到一个小女孩长得挺漂亮的,她去浙江,夜里她靠我肩膀上睡着了,我肩膀都被她靠酸了,很累但是怕把她弄醒了一直不敢动,后面她醒了口水流我肩膀上,她不好意思的对我说不好意不好意,我坐车不带东西然后她带了好多,硬是要分我吃我不吃她就说她一个人吃没意思,然后我们就一起分享,我先下的车那时候我们互相加了QQ,后面回来也经常联系我也喜欢她她也喜欢我,但是她是大学生又是教师,我就一小中专生,种种原因我们最终在一起一年多还是分手了,过了两年她结婚了我们现在仍然会联系,我和她到现在都没有后悔当初的相遇,也没有后悔当初在一起,现在仍然是好朋友,现在回想起来还是觉得满满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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