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最深的红尘里邂逅,最是难忘你最初的微笑,最初的心动。
2、邂逅相遇,适我愿兮。 邂逅相遇,与子偕臧。 ——《诗经》
3、这或许根本就是一个美丽的错误,在蓦然回首的刹那中,光影交错的瞬间,爱情就已悄然来临,然而这爱情到底是偶然间的邂逅,还是无数次刻意之后的相遇,爱本就不是一件简单的事。 ——《情人》
4、这或许根本就是一个美丽的错误,在蓦然回首的刹那中,光影交错的瞬间,爱情就已悄然来临,然而这爱情到底是偶然间的邂逅,还是无数次刻意之后的相遇,爱本就不是一件简单的事。 ——玛格丽特·杜拉斯
5、幸福是荒废的灵魂遇到爱的邂逅。 ——张小娴
6、小说或**总把童年邂逅的恋情写的天长地久,好像是此生注定,其实现实里,人长大了,确是会变心的。 ——张小娴
7、记忆是一种相聚的方式,放下是一种自由的形式。不必悲伤,不必忧愁,邂逅的回忆都是美好的故事。
8、伴随各种邂逅,回忆会永留于心。
9、好与坏都是邂逅的一部分。
10、正因为有了音乐,才有了相遇的瞬间,有了相会的感动,有了相逢的人们,有了邂逅的思念。
11、读书犹如交友,人与书之间会有邂逅,离散,重逢,诀别,眷恋,反目,共鸣,误解,其关系之微妙,不亚于人与人之间,给人生添上些许情趣。 ——周国平
12、我们真正能留下的,只有邂逅时的一段记忆,初见时花枝摇曳的惊动。即以为你盛开过,再往后就荣枯生死各不相干,若要死死纠缠,定然两败俱伤。 ——安意如
13、邂逅一首好词,如同在春之暮野;邂逅一个人,眼波流转微笑蔓延,黯然心动。人生若只如初见,多好。 ——安意如
14、邂逅一首好词,如同在春之暮野,邂逅一个人,眼波流转,微笑蔓延,黯然心动。若,人生若只如初见,多好。他仍是他的旷世名主,她仍做她的绝代佳人,江山美人两不相侵。没有开始,就没有结束。 ——安意如
15、只是爱情,更像是邂逅一场盛景后,摆出的美丽苍凉的手势。 ——安意如
16、既然注定是过客,当初的邂逅,请当作误会一场。 ——安意如
17、邂逅一首好词,如同春之墓野;邂逅一个人,眼波流转,微笑蔓延,黯然心动。 ——安意如
18、选择有时意味着放弃,甚至是终身遗憾,人可能会因为不断前行而遇见新的诱惑,邂逅更亮眼的、更适合自己的那个人。但不可以因此就见异思迁,轻意更改自己的决定,不然,爱就无长久信义可言。 ——安意如
19、年少轻狂。偶然的驻足,感动,冲动,许下相爱相守的愿望。要过了很久才知道,不过是彼此路过的风景。既然注定是过客,当初的邂逅,请当作误会一场。 ——安意如
20、在邂逅爱情的最初都会心花无涯,可是一样相逢,后事往往截然不同。 ——安意如
21、邂逅一手好词,如同在春之暮野;邂逅一个人,眼波流转微笑蔓延,黯然心动。人生若只如初见,多好。 ——安意如
22、邂逅和等待都是宿命式的凄凉。不是每个人在暮然回首时,都可以看见灯火阑珊处的那个人。 ——安意如
23、莫说彼此邂逅在寂寞的异国他乡。就算是相逢在拥挤的人流中,也能一眼认出谁是你命中注定的那个人,这就是所谓的感觉。 ——林徽因
24、我想成为你最好的邂逅,最难的再见。 ——安东尼
25、行在路上,邂逅的不仅仅是尘世风景,更是触动人心的辛酸人事;漫步人生,经历的不仅仅是悲欢离合,更是的大千世界的森罗万象。 ——独木舟
26、美在于发现,在于邂逅,是机缘。 ——川端康成
27、所有的邂逅并不一定美丽。 ——川端康成
28、美,是亲近所得,是邂逅所得。 ——川端康成
29、我们每一次相见都是一次心有灵犀的邂逅。 ——张悦然
植物是有灵性的。
当我在这个浪漫的暮春时节走进北京药用植物园,与那些四十年前曾朝夕相伴的花儿、草儿们猝然相对时,那些花草枝叶拂动,陡然一惊,瞬间盈溢出迷人的风韵,而我竟也如突然见到四十年未曾谋面的初恋,一时间竟心头发热,无语凝噎。
走过时珍路,进入园中,首先映入眼帘的是甬路旁那一簇簇熟悉的车前草,肥肥的绿叶托举着一茎穗状花序,在春风中与我频频点头。这些草儿携带着周朝女人的歌声、笑声,穿过两千多年的时光,一路款款而来:“采采芣苢,薄言采之。采采芣苢,薄言有之。”《诗经》是什么?是东方大地上的“圣经”。能载入《诗经》的植物便是“圣贤”。吟诵着这些朗朗上口的诗句,眼前仿佛浮现一幅远古时期的精彩画面:蓝天白云之下,黄沙绿水之畔,三五成群的婀娜女子,一手提篮,一手不停地采着车前草,天籁般的歌声响彻原野。
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糠菜半年粮。春天放学之后,我们的首要任务就是挖采车前草等野菜以度荒。回家后细细择净,母亲先把它煮个开锅,再捞出来泡在凉水里。或是用来做馅儿包薯面饺子,或是炒着吃,无异于一道美味佳肴!
长大后才知道它还是一味药,有利尿、镇咳、止泻、明目的功效。真应该感谢那位汉时的马夫,是他慧眼识珠,发现车前草有利尿祛毒的功用,从此,使这种生长在乡间、普普通通的草摇身一变,堂而皇之地登上中医药的神圣殿堂。
仲景路北侧的萱草花开得正在兴头上。这是一种惹人怜爱的花,古人说它“蕙洁兰芳,雅而不质”。温润的花朵,长长的喇叭状,花瓣儿间储满笑意,因之,古人常将此花喻作母亲:“堂上椿萱雪满头”。医家说,萱草“利心志”,“味甘、令人忘忧”,“可疗愁”;释家说,它有佛心,解人意,“郁郁黄花,无非般若”。
少时不谙世事,只知道它是一种好吃的野菜。每天放学后追逐着春光,穿梭于山坡林地,采集那黄灿灿的萱草花。谷梁之间,且歌且采,盈筐而归。晚上,母亲把我们采来的黄花在开水中 焯过,然后在阴凉处焙干,为寂寞的冬天增加一点诗意。有时母亲也把刚采来的鲜黄花扯在自制的豆瓣酱里炒一下,便俨然成了黄灿灿的鸡蛋酱,让一家人吃得狼吞虎咽,两腮生津。想想母亲那一代人,真的很有天赋,她们用一双巧手,不仅让我们度过饥荒,居然还把贫困的生活调理得诗意盎然!
后来读书,才逐渐了解到萱草所蕴涵的特殊意蕴,知道它不仅有清热利尿、凉血止血的功能,还知道它叫忘忧草。读唐朝野史,唐明皇与贵妃携手游园,见萱草怒放,不禁喜上心头,回首笑对贵妃曰:此花虽能忘忧,但怎如我解语花也!言语之间流露出对贵妃的由衷喜爱。并随手摘下一朵戴在贵妃的发髻间,然后四目相对,竟至热泪盈眶。活生生一对儿情深义重、生死不渝的鸳鸯鸟。但马嵬坡前,一羽白绫使二人阴阳两隔,多情的唐明皇幸蜀一路洒泪一路。以至后来车驾复幸华清宫,张野狐奏《雨霖铃》曲,“上四顾凄凉,不觉流涕,左右感动,与之唏嘘”。试想,那一刻的唐明皇若再面对那黄灿灿的萱草花,睹物思人,又该有何感触?
世事翻覆,人生坎坷,高高在上的帝王尚且有无能为力之时,何况一介草民?为生活,为事业,为爱情,谁的心底没有几块新伤旧疤?谁又能真正忘忧?俯首诘问,花儿无语,抬眼望花,一片朦胧!
拐过一弯小径,发现东边似有一团紫气冉冉升起,赶忙走近一看,原来是一片桔梗花。一串串紫色的花朵商量好似的在阳光下尽情绽放,氤氲出一种恬静之美。桔梗,便因这种含蓄内敛、禅意满怀的特性,被古人誉为“花中处士”。
桔梗含苞时状如僧帽,因之家乡人俗称其为和尚帽,药用部分为其干燥根。《本草纲目》说:“此草之根结实而梗直。”因此被命名为桔梗。桔梗是一味著名的中草药,很受医者青睐。古代诗人多善医。宋朝大诗人陆游就是一位很好的草药郎中。他的药园中种有芡实、桔梗等多种常用草药。他随时为找上门来的乡亲们诊脉治病。他的《山村经行因施药》一诗便足以证明他医术的高明:“驴肩常带药囊行,村巷欢欣夹道迎。共说向来曾活我,生儿多以陆为名”。他的药囊中定然储有细长的桔梗!
上个世纪七十年代中期,我在燕山脚下的一所中学当民办教师。暮春时节,发现讲台右上角用来盛碎粉笔的玻璃瓶中,每天都插上一束新鲜的桔梗花。原来是一位姓张的同学在上学的山路上采来的。这位白白净净的男同学,不知什么缘由,对桔梗花情有独钟,一连两个春天,我们任课教师都是在愉悦中度过的。那束紫色的花朵就像一束火焰,燃烧着,跳跃在我们的心中,点燃了我们求知的欲望。
想不到,一片紫气缭绕的桔梗花,竟牵扯出古往今来这么多事儿。
“寂寂春将晚,欣欣物自私”,行走在花海般的药用植物园中,我发现那些在家乡的土地上生长着的原本普普通通的草药们在这里竟都出落得亭亭玉立,风度翩翩。不必说那开满紫色碎花的、窈窕的沙参,也不必说长穗摇曳、秀叶曼舞的知母,单说那羊不吃、牛不啃的牛舌草,也玉树临风、花枝招展地在轻风中蹁跹而舞,居然还改俗名为学名叫起了“羊蹄”!它也像是认出了我,对我点头示意,又像是在嗤笑我的浅薄!
这时,三三两两的花枝招展的女博士们先后走过药园,她们一路指指点点,绿肥红瘦漫批评。还不时停下来用卷尺测量一下草药的株高,或是查看一下它们的生长状况,偶尔还俯身嗅一下身旁妍丽的花朵,宛如笑对闺蜜那般亲密无间。见此情形,我顿时恍然大悟:这些草药们之所以如此俏丽清新、气质高雅,原来她们是借古典文化以植骨,因窈窕美人而生韵,是天人和谐相生的幸运儿。
走出药用植物研究所已很远,我的心依然激动不已,为这些曾经熟悉的草药们,也为这场时隔四十年的美丽邂逅!
背 影
今年六月中旬,北京紫竹院南北两湖的荷花感应花神的召唤,相继绽放,使这万竹攒动、绿波荡漾的公园多了一份神韵。荷花是恬静的花、内敛的花,默默地在绿水中顾影自怜。她们有的雪白,有的淡黄,更多的则是粉红,澄碧的荷叶映衬出荷花与众不同的韵致。这些花儿对岸边那些架着长枪短炮疯狂拍照的红男绿女不理不睬,自顾自地与彩蝶私语,与露珠调情。她们笃信天时地利,笑对春秋荣枯,那种自持,那份淡定,那份真诚,都值得躁动的人类反思学习!
晨练,走过八宜轩,见湖边白石齿齿,荷叶田田。莲石桥东麓的褐色巨石旁站着一位老人,一位青衣白发、长辫及腰的老妇人。
从紫竹林小径上走过,我的目光顿时被吸引到老人身上,老人中等身材,不胖不瘦,从站立的姿势看,筋骨强健,精神矍铄。她背对着婆娑的紫竹林,面向满湖荷花,双手合十,肃然而立。让我惊异的不单单是老人的那头白发,更是她那根从后脑勺梳下来一直达于腰际的盘花大辫子。那根辫子在青色的唐装的映衬下,十分抢眼,犹如老梅着花,愈觉生机郁勃。辫子的麻花纹络编得松松落落,自然率性,颇似陆游晚年的字,纵横随心,浓淡随笔,一副超然无羁的神气。瞬间,一种敬畏感顿时袭遍我的全身!
老人站在岩石旁,如一只临水而立的老仙鹤,“烟水苍茫处,我性自独立”。老人所站的位置暗合了明人袁宏道关于品赏暑花的诸因素:“宜雨后,宜快风,宜嘉木荫,宜竹下,宜水阁”。而且这里远离公园的小广场,人影稀疏,一片静谧。老人借水性克火性之燥,以颐养自身心性。背后万竿修竹摇曳天籁,面前满湖清荷一尘不染,竹有节,莲通玄,此番风情雅韵,可使凡夫化雅、俗骨俱仙。萍水相逢,我不知道她是一位学养深厚的老学究,还是一位普普通通的家庭老妪;不知道她的人生是坎坷悲壮,还是幸福安泰;但可以肯定的是:她是一位特立独行的人,一个有故事的人。
太阳越升越高,前来赏花的人也越来越多,其中有许多身着彩衣、貌美如花的靓妹,但这个早晨,这位老人的出现,让那些红粉佳人顿失颜色,因为走过甬路的每一个人的目光,都锁定在老人的身上。人们为那条熔铸着金属的质感、凝聚着尘世的风霜、镌刻着时光足迹的大辫子所震撼,为那氤氲着沧桑之美的背影所感动!
一般而言,漂亮的女人都是很自负的。宋朝一位叫浣花女的美眉,曾经写过一首诗《潭畔芙蓉》:“芙蓉花发满江红,尽道芙蓉胜妾容。昨日妾从堤上过,如何人不看芙蓉?”其自负自矜之情盈溢于字里行间。此刻,我想,这位宋时的美人毕竟太过年轻,且阅历尚浅,没有与这种具有沧桑之美的老人对峙过,因而其诗句不免流于浮华与自饰。同样的情形,倒是唐人的胸怀开阔,眼光也较宋人深邃,由花及人,吟出了青春易逝、人生苦短的永恒喟叹:“朝看花开满树红,暮看花落树还空。若将花比人间事,花与人间事一同。”两相比较,境界之高下,意蕴之薄厚,立见。
今人诗云:“青春如花转瞬过,终是白发滋味长。”老人或许无意与红尘抗争,无意指责宋代美眉们的幼稚与轻狂,只是以清寂的背影向走过身边的红男绿女表达一种禅思。至于解与不解,那便是天意!
老人的背影,俨然成为这片湖岸的一座无言的诗碑,也是我在这个初夏读到的一本深刻的人生教科书!
当我读了《美丽的约定》后,我的心里久久不能平静。这篇故事的主要内容是讲,两个身患绝症的男孩和女孩,他们知道在自己没有多少的日子里,相互用书信的关心和祝福。当他们双双离开人间后,俩人的书信却还在继续互传着。
命运是如此的残酷,它让两朵朝气蓬勃的花蕾还未来得及绽放,就让他们过早的凋谢了。而命运又是仁慈的,它让两颗已经濒临绝望的心重新燃起了希望的火花。
对于每一个人来说,生命是宝贵的。在我们活着的时候 ,一定要尽情焕发生命的光彩,那是对生命的热爱和负责。当生命的烛光即将熄灭,还能牵念着另一个生命,给予他活下去的勇气和信心,那是对生命最后的仁慈。
死对每个人来说是可怕的,但我们又不能阻挡死亡的脚步,我们能做的只是,让自己的生命活得灿烂些、更灿烂些。故事中还有一个至关重要的人物,当纳什沉浸在幻觉中已经分不清现实,分不清真假,被幻觉牢牢控制时,纳什一直拥有妻子艾丽西亚的爱。当他在真与假中迷惘的时候,至少他知道艾丽西亚的爱是真实的。正是这一点真实的情感让理智重新进入纳什的意识,艾丽西亚的爱在纳什的无意识与意识之间搭起了一座桥梁,并最终成为了纳什康复的契机。正如在获得诺贝尔奖时的获奖感言中纳什的话:爱是一种特殊的感觉,是没法用正常的逻辑去推断的。
当生命捉弄你的时候 ,不要害怕,不要彷徨,因为身边还有很多关心你的人,爱你的人,他们都会帮助你,保护你,你绝不是一个孤单的一人。
美丽的约定,正如纳什为国家的英雄主义,正如艾丽莎对纳什无限的爱,正是他们都拥有的,无论现实如何动摇。当本我与自我在一生中战斗到激烈如此的时候,超我才得以实现;当本我与自我共同实现超我时,就是我们终站在成功的峭壁上之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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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的约定》读后感
很久以前就看了这本《美丽的约定》了,让我很陶醉。作者看待亲情、友情和爱情也有自己独到的见解。
人与人之间,到底是否有一种无形的约定?朋友之间、亲人之间、情侣之间、夫妻之间、上司与下属之间,是否都应该有一种不需要言明的约定?
朋友之间的真诚是不需约定的。既然是朋友,就要彼此信任,互相关心。这是不需多说的了。出卖朋友,就是破坏约定。 亲人之间,即使大家的关系不是很亲密,但是,只要是其中一个人需要,家人还是会首先站出来保护他和支持他。我们是一家人,我们不是已经约好的吗?
情侣之间,根本不需要承诺。我们相爱,就是一项约定。男人要保护女人,不是男人比女人强,而是爱情的约定。他不需要说你会照顾我、爱我、关心我,这是我们的默契。我们没有婚书,却有约定。到分手的那一天,我们的约定就到此为止。
夫妻是由情侣开始,一切约定也就跟从前一样,但我们多了一项约定,就是尽最大的努力去维持一段婚姻,绝不轻言放弃。你不用天天说:“老婆,我爱你。”我们不是约好的吗?
上司与下属之间,也有约定,上司给下属发展机会和合理的回报,下属努力为公司工作。除了薪水和合约,这应该是有情有义的约定。
我宁愿相信,人与人之间,是有许多美丽的约定的。
剧情简介
美丽的约定》是所有文学史家公认为20世纪法国文学中最重要的著作之一。 天生具有领袖气质、又酷又帅的莫南,热爱冒险并常有出人意表的想法。刚转到新学校的他,很快成为同学们的偶像。某日,莫南驾着马车去迎接贵宾,却不慎迷路而闯进了一座豪华庄园。他意外受邀参加一场婚礼,并邂逅了美丽佳人伊冯娜。不料,婚礼因意外而中断,莫南不得不仓皇离去,匆忙间和伊冯娜约定了日后再相见。 回学校后,莫南将这场奇遇告诉同学冯斯华,却引起了冯斯华的质疑。而当莫南想带冯斯华重返庄园时,却再也寻不着回庄园的路。难以忘怀这趟奇幻之旅的莫南,自此一心追寻任何有关于消失庄园和美丽佳人的消息,甚至因此离校追踪到巴黎。他对梦想的执着与追逐,却换来了情感和意志上的双重考验…。 某日,意外闯入森林的冯斯华,赫然发现神秘庄园竟矗立在眼前。他于是赶紧写信到巴黎急寻莫南回来,一段荡气回肠的甜蜜梦幻自此开始…。 得不到的爱情,是否更令人刻骨铭心?唤不回的时光,是否更教人缅怀伤感?《美丽的约定》是根据家喻户晓、被以超过40多种文字翻译的法国百年文学经典「高个儿莫南」所改编,也是这部感人名着第三度被搬上银幕。有别于前作,导演尚丹尼尔弗哈不但以小说原有的悲欢故事为架构,更将作者亚兰傅尼叶的传奇人生并入其中,成就了这部崭新的《美丽的约定》。
编者按: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
人生最美是初恋,初恋情怀美好而怅然。即便是时过境迁,我们也依然会忆起那一天的完美邂逅。 见到他的那一刻,眼神恐慌的交流让我们心撞如鹿,我们的眼中仿佛有了五彩斑斓的景象,心有所属,从此心不再孤单,睡梦之中有了他的陪伴,连梦也变得甜蜜。 仅一次邂逅,却情不能已,思念成了梦境的延续。相思成疾,爱神之箭带给我们的除了甜蜜、悸动,还有心痛。
有人说,初恋是一首来不及完成的诗,有了唯美的开始,却很难有圆满的结局。 美好的事物总是很短暂,初恋好像注定要在波澜壮阔的场景之中,在风雨飘摇的震荡之中升华,然而当它还来不及升华时,就已经被现实击得粉碎, 而当我们蓦然醒悟,再想要追回时,却早已物是人非,失而不得了。
我们会不无感慨地说,初恋,未免来得太早,也过于匆匆,只能化作千年的惆怅留待慢慢追忆。
今天我们的主人公就用寥寥的二十八个字,将红尘男女初恋情怀中那份挥之不去的惆怅与落寞定格成了千年经典、万古名句。
此人正是唐代诗人崔护。崔护曾为御史大夫、岭南节度使。他在《全唐诗》存诗六首,每首都是佳作。他的诗风多精练婉丽,语言也清新自然。他的《题都城南庄》流传最广,崔护也因此诗而名垂千古。
题都城南庄
[ 唐 ] 崔护
诗人崔护出身书香世家,才情俊逸,性情清高孤傲,常喜欢独来独往。这一年清明时节,崔护在长安赶考结束后到都城南郊游玩。一路上,杨柳花飞,莺歌燕舞,花木葱翠,诗人信步而行, 不知不觉间就来到了一片蔚然的桃林前,一僻静的农家小院在灼灼桃花的掩映之下,更显清幽宁静。一阵微风吹来,清香撩人,似若误入桃花源中。
诗人这首诗颇有情节性,虽属即兴诗,但前后却交待了两个场景。
诗人步行至此,发生了什么呢? 原来,一场美好的邂逅便不期然发生了。 诗人敲门想讨杯水喝,敲了一阵门,见无人应答,正准备离去,忽然,一女子开门问话,猝然相遇,四目相对,只见女子目光清澈,鬓发如云,美丽的面庞和盛开的桃花相互映衬,分外绯红。女子带着些许的矜持和羞涩,脉脉含情。
年方弱冠的诗人,情思涌动,一种从未有过的预感和期待,浸润了他的身心,即便是短短的一瞬间,情根已经在两人之中深种,彼此心意相通而又迫于男女之间授受不亲,即便是郎有情妾有意,也只能悻悻地离去。
“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简短的两句,就交待了寻春邂逅美好的动人一幕,将两人一见钟情、情摇意动的情状描摹得入木三分。
初恋就是如此,诗人人虽离去,但心却留在了那里,正所谓“入我相思门,知我相思苦”。诗人辗转反侧,久不能寐。心中有佳人,相思相见知何日,此时此夜难为情。
转眼又到了清明时节。诗人带着满心的期许,带着满腔的激动,甚至有一种冲动,兴匆匆地重回旧地。时隔一年,故地重游,还是春光烂漫、百花吐艳的时节,还是之前桃树掩映的农家小院,一切依旧,诗人激动而又略带忐忑的心情难以诉说,来至门前,却只见院门紧闭,只剩一把铜锁。怅然失落之际,诗人只能留诗一首在门扉上。
“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显然诗人重寻佳人却已经人去楼空。桃花依旧,勾起了诗人对往昔美好的回忆,同时又有一种美好短暂而无常的感慨。
情窦初开的青春年华,纯真美丽的浪漫邂逅,美好却短暂,这刻骨铭心的青涩初恋我们谁又不曾有过呢?
散文 ‖ 美丽邂逅之后
我到现在还清楚地记得,那是我来到德国的第一年,一个平常的五月,第一次遇到了她。
星期五下午放学后,我早早地回到了家中,但却在院子里没看到我的住家母亲①。心里想着,她大概是有什么事情出去了吧。我的住家母亲约莫六十余岁,身材微胖,却不显臃肿。平日午休后,她喜欢坐在院子里的椅子上,手里捧着报纸,边读报纸,边品尝咖啡。只要天气好,或者只要下午没有什么事情的话,她都会坐在那里呆上一两个小时。每天放学后,除了我们家里的两只小狗摇头摆尾地迎接我之外,第一个看见的人就是她。她脸上总是挂满了和善的微笑,慈祥地看着我,问着我这一天在学校里都学了些什么,听课是否能明白……很是关心我的学业。但今天,却不曾看到她的身影。我刚要回到自己的房间,她就从屋里走了出来。跟我说,今天有一位客人要来,所以她和我的住家父亲去接她,而且要我也一起去。这时,我才想起来这件事。
前一天,住家母亲便提起过这个事,并给我看过这位来客的照片,照片上,是一个略显青涩的女孩。通过住家母亲的叙述,我才晓得她原来也来自中国,之前也在我住的这个寄宿家庭生活过,她读高中时,还是我的学姐,也在我现在读书的高中就读,毕业后去图灵根上了大学,才离开了这个家。这次学校放假,回来看看。
我所生活的这个寄宿家庭,曾经接待过来自不同国度的许多学生。这些大孩子们如今虽然已经天各一方,却经常会有人回来看望热情好客、亲切善良的住家母亲。对于来到我家做客的事,平时我也没太在意。但这位来自中国的女生,以前虽未谋面,却有了一份自然的亲近感。因为同是中国人的缘故吧,在异国他乡能遇见同胞本就不易,更何况她之前还跟我在一个学校上过学,而且还住在了同一个寄宿家庭,这些巧合让我感到诧异,我竟与她如此有缘,所以此次,我一定要去。我们上了轿车,就火速前往火车站。
我带着耳机听着音乐,一眨眼的功夫就到了火车站,我们三个人一起前往等待接站的区域。Sie ist da!(她在那!)我听住家母亲喊道,我抬头望去。映入眼中的是一位身材苗条的女生,可能是比较瘦的缘故,所以显得比较高。一副颇具江南人的清秀面庞,加上一头长长的秀发披在肩上,整体形象已经彻底颠覆了我从前照片中认知的模样。她身着一件淡灰色的夹克衫,敞着拉锁,露出了里面的白色T恤。下身穿了一件浅色的牛仔裤,更好地凸显出身材的秀美。她那白晳的脚踝,配上一双白色休闲鞋,显得清纯脱俗而又不失优雅。当时,那一刻,她确实深深吸引了我,不仅仅是因为她的长相与着装,更是因为她身上所拥有的一种我从来没见过的独有气质,可能是因为她由内到外所表现出来的自信,也可能是因为……一时我也说不好,反正这与照片上的她完全不同,在当时我只能以“女大十八变”去解释了。但现在我却有了更多的理解,每当一个人来到了一个新的地方,由于环境因素,人文因素
亦或是个人因素,都会使自身发生或多或少的变化,很显然她来到德国的时间比我要长很多,所以自然身上也改变了很多。(我后来也发现,我来德国前的照片和现在的我差异也很大)
“你好!我叫Kexin,你呢”她用一双水灵灵的眼睛望着我,咧着小嘴对我微笑地说道。夕阳的红光照耀在她的脸颊上,微风拂起她的长发,在空中凌乱地飘舞着。她慢慢地用她纤细白嫩的手,把挡在面前的头发捋到两边,我这才发现她的头发最末端竟是一种深绿色。可谓“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我盯着她看愣了一下,赶忙回答道:“你好,我……我叫Berry(我的德语名)。”目光又回到她脸上,她始终保持着微笑,这使我心情放松了许多。
回去的路上,我紧挨着她坐,心里有说不出的激动与一丝丝紧张(现在回想起来自己当时真屌丝,这么一点事还紧张,真没出息)!我们也是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互相问着对方的一些事情,就此,我们也发现互相有很多相同的爱好,比如玩游戏,刷抖音等等,但唯一的差距,就是我俩的德语水平天差地别,她来到德国三年了,我才一年。我也得知,她家里是做陶瓷生意的,她的爷爷当年就在德国生活过。她不到14岁就自己一个人来到了德国,上高中时,在班上她是唯一的一个中国人,与老师、同学语言不通,自己之前也没上过语言班。她说那是她最难熬的一段时间,但她并未放弃,凭着自身的努力,很快就在德语方面取得了优异的进展,一年时间过了B1和B2(两个德语水平的考试,相当于高中水平),苦日子总算是熬出了头。我仔细地聆听着,从心底产生了一股敬佩之意,都是同道中人,我又怎么会不明白她所付出的辛苦,怎会不理解她的感受呢!这对于一个女孩子来说,实属不易。再看看自己,一个男生,15岁,身边那么多中国朋友,也不曾孤单过,上过语言班,B1与B2却都是考了两次才通过,并且第二次的成绩还不如人家一个人自学,没上过语言班,并且人家第一次通过的成绩,要比我这个第二次通过的还好,这使我汗颜,并产生了一丝丝自卑。都是人,怎么差距这么大呢,真是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直到现在她的经历还时常激励着我。
她在这里呆了四天,我们都相处得很愉快,我们一起打游戏,看电视,她还为我讲过德语题。我永远都忘不了她给我讲题时那柔美的声音,淡淡的体香,以及那一直吸引着我的倩影容颜。我们也无话不聊,星座,生日,生肖,以及玩英雄联盟喜欢打哪路,喜欢用什么英雄。更有缘的是我们的本命英雄还都一样,这使我颇为欣喜。她还说如果有机会一起玩的话可以给我辅助。
快乐的时光总是短暂的。周一她就要走了,我也要开始上学了。周日晚上,我思量了好久,最后才决定把她叫到我的房间里,借口说想聊聊,她并没有拒绝。她来到我的房中,坐在沙发上,而我搬了把椅子坐在她对面。也还是一如既往的随便聊着,但我却有些心不在焉,因为感觉心里有块石头,使我沉重而又压抑。我有些别的什么想对她说,但又有很多顾虑;我曾想过为她吟咏《诗经·郑风·野有蔓草》中“……有美一人,清扬婉兮。邂逅相遇,适我愿兮”的诗句,又怕唐突了佳人……
转天早上我要去学校了,心中颇有些依依不舍。我们相互道了别,她给我了一个深深的拥抱,我受宠若惊,且倍加珍惜。我上汽车时,还朝她的房间的方向望了一眼。车开了,带着我的失望一起离去。当时我只希望,能有缘再见。
如果当时我知道,这可能是我们这一生中的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相见的话,我一定会义无反顾地,表达出藏在我内心最深处的想法。是啊!虽是惊鸿一瞥,乱我心曲;美丽邂逅,浮生若梦。至少我不后悔遇见你。你能出现在我的世界,已是我的荣幸……
直到好久以后,可以说是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每当我回忆起这件事时,心中还是有些说不出的遗憾,感觉自己错过了什么。我也曾想过这一切可能只是我想多了,也许是因为我当时年幼无知,不成熟。可能她对我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但这并不妨碍我对她的感觉,谁年轻时还没有疯狂过呢。我只能祝福她在今后的生活中一切顺利,学业有成了。可能我们之间的缘分已至此戛然而止,她或许永远都不会知道,曾经有位男生,早已把她深深地刻在了心中。开始,我与她,或多或少的也有着联系,但我却发现她回消息的速度很慢,有时候甚至不回,这让我困惑不解,也夹杂着一丝丝伤心,可能双子座就是这样吧,喜新厌旧的。
现在,我早已抬头向前。虽然旧“情”难忘,但却不像以前那样痛彻心扉。而她大概也把我忘记了,我们也没有再联系。过去的一页,总是要翻过去的,人生之路还在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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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那天下午他阳光灿烂的微笑,我就感到很幸福。
男生版
去年元夜时,花市灯如昼。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
因为四个星期后要考《债法》,我拾掇起书包去上自习。其实,自习的地点颇有讲究:据我观察,高手大多聚集在A段,恋人们喜欢去E段阶梯教室或D段的小教室,而D段大教室时常会有一些一流高手出没,图书馆则三教九流什么人都有,但占座不易,而呆在寝室里的则似乎只有两种人――天才或是 ,前者在寝室自学或是睡觉,后者在寝室上网和游戏。因此,对于像我这样的介于天才和 之间羞于碰见高手又不屑占座的普通单身汉来说,B段无疑是个极好的选择。看看B402没有什么人离厕所又近,那就是它了。
以上是我为什么选择去B402的原因。其实生活中很多看似偶然的事情,其背后都有必然的原因,只是人们不愿意去深究罢了。他们更倾向于认为这是出于一种不确定的来自上天的安排,并冠之以“缘分”这样空洞的字眼。据说很多女生还对此深信不疑,到此终于明白,为什么像我这样的人找不到女朋友了。
时间是深秋的一个下午,北京最好的季节,一天中最好的休息时间,B402还真没有多少人。随便挑个位置,翻开江平爷爷主编的厚厚的《民法学原理》,我很快便进入了状态。正当我在负担行为和处分行为之间怡然自得忘乎所以时,我的肩突然被什么尖锐物捅了一下。疼啊!顿时怒从我哑口无言地低下头,听见樱兀自说着:“你定都知道的,宁加和我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其实是我先喜欢他的。那时候宁加好看极了,他学习很好,体育很好,人也很好,很多女孩喜欢他。我可能是最直接的个吧。我主动向他表白,后来我们就好了。那时我们都还小,可能宁加并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样的女孩,他只是被动地接受了我吧。”心头起!谁这对新人的婚礼仪式很快完成,校方在仪式结束时给每对新人发了枚奖章。这枚奖章是只有在校教师结婚达到年“金婚”才会发的奖章,校方在此时颁发这枚奖章给对新人,寓意这对新人在以后的生活中,可以相互扶持,风也在起,雨也在起,幸福长久。么没有礼貌啊!我瞪圆双眼,一记猛回头。后坐是一女生:“同学,对不起,我想问一下,现在几点了?”时间在这里应该要停一下,好让我细细端详一下我面前这位女子:
当时的情景很像《大话西游》里朱茵拿着宝剑指着至尊宝的喉咙,而我却打算做一件沈一一还是个18岁的孩子,她甚至在信的最后只敢写YOURS 一一,而不敢写"你的一一"。事,虽然我生平做过无数件糗事,比如上厕所忘带手纸,或者没拉拉链上讲台讲话等等,但是我坚信没有任何一件事糗过它。
我说:“哦,我去一下厕所先!”
此话一出口,相信江湖上几乎没有人能不绝倒、立仆,竟至气绝身亡。但这个女生是个异类,她竟扑哧一笑:“好,我等你。”
于是我落荒而逃。逃出教室,我的思维始正常运转:那张白白净净的脸上绝没有施任何粉底,精致而俏皮的鼻子镶嵌其上,这已经有个美女的基本轮廓了。更为绝妙的是,造物主在她脸型的黄金分割位置,安排了一双秋波流转、明眸善睐的眼睛。而在她扑哧一笑的刹那,我分明看见了那两排玉齿。“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我的脑子自然地冒上来这么一句话。我看着镜子对自己说:“Is that a dream?I have never heard such sweet voice in the wide worldShe is like an angel”(我在做梦吗?在这我能理解吴友良所说的没做好准备指的是什么,说到底,他还是自卑。因为,早躯就不无担忧地说过,在他还不够强大的时候,我的父母是不因为丑,子风和许多丑男孩一样的自卑。遇到漂亮的女孩,子风总是浑身不自在;遇到帅气的男孩,子风总是像做错事一样低着头。当然,子风也喜欢流行歌曲,总是在一个人的时候,小声的唱喜欢的歌;当然,子风也喜欢潮流服饰,总是在宁静的夜晚,在网络上逛服饰名品店;当然,子风也喜欢爱情**,总是是把帅气的男主角,当成自己的替身;当然,子风也喜欢漂亮女孩,总是对着校友录里青儿的照片说:我喜欢你。会放心把我交到他手上的。所以,他要等奋斗得足够好了,再跟我儿女情长,朝朝暮暮。世界上我从来没有听过如一千四百多天的想念此美妙的声音。她仿佛一个天使。)都说恋爱会使人弱智,看来果真不假,我都还没有恋爱,现在说话就像阿甘了。接下来的几分钟里面,我的大脑飞快地运转。怎么办?怎么办?我的心很乱。时间不多,见机行事,千万别慌!
于是我慢慢走进教室,环顾四周。高手作战首先都要先熟悉环境,我自然也不例外。嘿嘿,教室里就只剩下我们两个人了。
“同学,刚才你问我几点了,我可以很负责任地告诉你,现在是北京时间16点30分28秒整。”
她停下笔来,抬起头,笑眯眯地看着我。我的胸中不禁升腾起一种奇怪的感觉,一种非常温暖而又有点心痛的感觉,一种心头撞鹿的慌乱还是千里他乡遇故知的喜悦?我不知道。难道面前这个女生就是我在人世间的另一半么?难道上帝为我造的那个女子这样就来了么?难道一个需要我倾尽一生去爱去呵护的女子就这样便出现了么?这一切怎么来得这么突然,没有一点征兆?
我站着说话,她微微仰起头看着我,阳光透过窗户把她额前的刘海染成了金黄,下午的夕阳映照出她侧脸美妙的弧线。那一刻,我仿佛置身于天堂,有一群天使围绕在我的周围。1953年9月,福建上杭人袁迪宝进入浙江医学院学习,成为新中国成立后首批公共卫生学科的大学生。他的俄文老师,就是1950年毕业于浙江大学外文系、精通英、法、俄、德和中文的李丹妮。这位漂亮的混血儿,比袁迪宝大一岁。两人都有一双明亮聪颖的大眼睛,一见面,就彼此印上了友善和默契。李丹妮记得很清楚:“那是我这辈子当老师人数最多的一个班,120人!”身为班长和俄文课代表的袁迪宝,每次俄语考试都是满分。他的勤奋和优秀给丹妮印象深刻,而丹妮老师的专业精神也令他感佩不已。接下来的一切,似乎顺其自然,我们在一起竟然聊得很投机:聊各个老师的经典案例,聊高中生活的点点滴滴,聊大学世界的光怪陆离,聊稀里糊涂的大一……在很短的时间内,我们似乎达到了某种默契,总有聊不完的话题。
不知不觉,时间过得飞后来,市电视台知道了这件事,决定以《母子情》为题,拍摄部反映社会伦理教育的片子。快,我一看表,17点40分了,该去跑步和吃饭了。
“有点晚了,我要去吃饭了,你去吗?”
“我不去了。”“那……我先走了。”我几乎一路从四楼蹦到一楼,一种幸福的喜悦遍及全身。教室外面一阵清新之气扑面而来,那时候秋风微微天正蓝,那时候快落山的太阳金灿灿。风在树梢鸟在叫,梦里花落知多少?这是一个梦么?那天的跑步任务,完成得异常轻松愉快。然后草草扒完饭,看我喜欢你。看天色不对,我拿起一把雨伞便直奔B402。可是等我一推开门,教室内空无一人……我怔怔地站在那儿,头脑一片空白,失望?沮丧?懊悔?那种感觉就好像是蹲在厕所里发短信的时候,手一抖一个不小心把手机掉到粪池;又或者是查成绩时看到自己的分数分明地写着:
58。
我跟自己说,算了吧,哪有这么巧的,只是一次偶遇罢了,何况一见钟情的感觉又能够持续多久呢?可是,心里仍然难以平静,于是决定去走廊平静一下心情。昏黄的灯光下,走廊冷冷清清,我对着外面黑漆漆的夜一声长叹:佳人已乘黄鹤去,此地空余黄鹤楼。黄鹤一去不复返,惟剩离人楼上愁。
这以后,史海阳便每晚准时出现在表妹住处,而刘馨媛送走学琴的孩子后,便教表哥学英语。史海阳学得很认真,刘馨媛教得也很卖力。有时,天太晚了,史海阳干脆就住在了表妹家里。忽然,我又听到了那来自天堂的声音,那声天使的召唤!我回头一看,正是众里寻她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一袭白衣胜雪,似水柔情,亭亭玉立的佳人正站在昏黄的灯下,冲着我微微地笑呢。我抑制住狂喜的心情,轻描淡写地说:“呵呵,刚吃过呢,出来透透气。”站着聊了一会,突然她的手机响了。“哦,不好意思,我还有一个会要开,要先走了。”我刚想说些什么,看她正在收拾书包,终于没有说。我一时还没有反应过来,她已经飘出我的视线了。我甚至还不知道她岁,他已经是头发花白了。她老伴最终被癌症夺去了生命,而她女儿远在国外。现在,她和他样都是个人了。他搬到了她家隔壁住,没有其他目的,只希望能够看见她,能够照顾她。辈子都走过来了,他心里平静如水。每天早上见面,他们微笑着打招呼,她已经是个行动不便的老人了。黄昏时分,他们在楼下的花园里坐坐。那里的老头老太太很多,他们叙得很开心。但她始终不知道他是谁,不知道在这个世上还有个人,暗恋了她生。的名字啊。我回过神来,看看四周,喔,下雨了。她走的时候好像没有带雨伞吧!我赶紧跑 室,拿起伞便朝A段一楼跑去。
呵呵,她果然在A段门口,正看着外面的大雨发呆,她的背影在外面她看着他瞳孔放大,去孩儿般懊恼跌倒雨幕的衬托下,显得那么柔弱而无助。我呆呆地看了一阵,很想对她说:如果可以的话,我愿意保护你一辈子。意识到我来的目的,我赶紧走上前去,把伞塞到她手中。
“我刚刚看到你没有带伞,正好我有一把,先给你用吧。”“那你呢?你呆会儿怎么回去?”虽然我想说:“那我送你过去吧”,出口的却是:“嗯……没关系,我楼上同学那还有。”“那,谢谢奥运结缘情定悉尼了。”她看了看外面,又看了看我,我低着头不敢看她。
终于她说:“嗯,那,我……走了。”“噢,好的,再见……”这样我看着她慢慢撑开伞,小心翼翼地走进了外面雨的世界,直到她模糊在我的视线里,我终于什么都没有说。
回到教室,B段已经快要熄灯,收拾一下东西,该回宿舍了。这一天就这样过去了,仿佛一场春梦,那么美妙却又那么不真实。
而明天,我还能见到她么?还能再听到那甜美的声音么?还能见到那张美妙的面庞么?
在B4027还是在别的地方?
女生版
今年元夜时,月与灯依旧。不见去年人,泪湿春衫袖。
我现在正坐在图书馆四楼的一张长椅上,眯着眼睛看面前偶尔经过的一些人,看他们脸上的表情,看他们走路的姿势,猜测他们背后的故事。周围有的人在看书,还有的人在轻声交谈。我试着去记忆这些陌生的脸庞,因为这其中很多人可能我一生也就只能见这一次了。阳光透过巨大的玻璃窗,洒在身上,温暖宁静而安详,一如那个星期五下午B402的阳光。那天刚刚上完英语课,我准备找个自习室上自习。推开B402的门,随便找了个位置坐下来。一边喝酸奶,一边看鄢一美老师的《债法》笔记真是一种享受,一样的惬意,一样的沁人心脾。酸奶喝得差不多的时候,笔记也看完大半了。掏出手机来看一下时间,这才发现本姑娘的“三星”没电了。
看看四周,原来我前面居然还坐着一个男生。他坐在那儿一动不动,好像已经很久了。只有他离我最近,只有问他喽。于是拿起笔来,捅了他一下。他把头一甩,眼睛瞪得好大,好像很生气的样子。不过呆了几秒钟之后,他恢复了正常:见了我这么可爱的女生怎么还能生气呢?
于是我就问他现在几点了,始料不及的是,这小子嘴里竟然进出一句:“哦,我去一下厕所先!”
晕,狂晕!我真是要绝倒了。
不过在生人前总还要保持我一贯的淑女形象嘛,所以我强忍住就要跳舞的手和脚。但终于还是扑哧一声笑了出来:“啊哈,好,我等你。”
他的脸憋得通红,立马站了起来,飞快地冲出教室。他走之后,我终于忍不住偷笑了起来,还好教室里没几个人,不然估计本姑娘的淑女形象就荡然无存了。
过了一会,我看到那个穿着红色罩衫米色裤子的男生一本正经地走了过来,转眼已经在吉祥这里住了l天,是该回去的时候了。想到要离开吉祥,我的心里竟然生出依依不舍之情,在这个利字当前的时代,他的小屋他阳光般灿烂的笑容他宽厚的心胸,都让我留恋,让我感动。看样子是鼓足了很大的勇气,好像还用冷水抹过脸呢。接下来的话差点又要让我笑掉牙齿了,他说话的方式让我想起了《天下无贼》里的那两个劫匪,看来真的要借一张IQ卡给他了。开始仔细打量起这个男生来:他长得很斯文,客观公正地说,还有那么一点点帅。他笑 她和打酱油路过的网友网聊大半年后约见,得知他姓赵,就改称小赵。小伙子黑红脸庞,胖胖的,活泼开朗,很会找乐子,一起很惬意。虽然同城,两人时间难凑到一块,加上今天,一起才玩了三次。一次是去诸葛墓看汉莲开花,一次看油菜花。今天周六,恰巧小赵得空,喜爱的小弟伴自己登山,一定激发青春活力,他一提出,花蕊便满口答应了。一切从简,甩打两手。她一身过早的夏装,除了手里的提包内容杂乱,携带的,都是欢乐。起来的时候,微微上扬的嘴角边露出一丝狡黠,让人有一种邪邪的感觉,典几年来,刘D日复一日地照顾张儒星的生活;只要张儒星的身体好点,自己能够下床吃饭,她就会出去找份工作――对于这对恋人来说,钱太重要了;可张儒星只要一发烧,刘D就要辞去刚刚找到的工作,回家照顾他。刘D告诉记者,她几乎什么工作都尝试过了:饭店服务员,送奶工,建材店营业员,保险业务员,药店售货员,服装店营业员……可再累再苦,她的心里都是高兴的,毕竟能和相爱的人在一起,有这份感情,就已足够了,别的她什么都不在乎。型一个痞子蔡的大陆版。然后我们开始很自然地谈天说地,从李显冬老师的大嗓门聊到一食堂的砂锅丸子。
他说话的时候,总要加点手势,好像是手在说似的,让我总是忍不住想笑。我说话的时候,他会在旁边静静聆听或者微笑,那种感觉就像在一个月光皎洁的晚上,我们坐在篝火旁,听蟋蟀在草丛中轻轻地歌唱,沐浴着乳白色的月光。在那一刻,我突然觉得我们似乎已经认识了很久,在心灵深处已经有了某种默契。难道是在前世我们就见过么?
“前天晚上,我看到我们楼下有男生用蜡烛摆了一个心形,好浪漫啊,你看到没有?”
“我知道,是我师兄他们干的。不过后来那些蜡烛被看门阿姨一盆洗脚水浇熄了。”
“那天晚上有流星雨呢,拓荒牛那有好多人看流星,我第一次看到流星,美得让人窒息。”
“我也看到了,不过回去感冒了,打喷嚏,流鼻涕,一个多星2006年4月
刚刚谢幕的杨光一走下舞台
一个女孩就跟了上来
“杨光哥哥
我叫小童
平常就在这里伴舞
我平常也喜欢唱歌
尤其爱看你的演出……”期才好啊。”
“你是不是和浪漫有仇啊?怎么这么扫兴!”
“通常浪漫的场景只适合出现在**或者想像中,现实生活中浪漫的成本太高了。举个例子,比如你今天这样一袭白衣裙等你的男朋友骑着单车来载你去看**,理想状态是月光皎洁,微风徐徐,你们慢慢地骑着车,徜徉于林 上,你轻轻地靠在男朋友宽阔的后背上,多么希望这一条路永远没有尽头,你们就这样一直骑下去。可现实是裙子可能因为太长而被链条夹住然后被撕破;或者你们骑车载人被交警捉到,罚为他的高低肩负责你们在大街上协管交通;又或者你的体重太重,把轮胎压爆,于是只能推着单车走远路了。”
“你,你……美女生气的时候也会踹人的哦!”真是无语了,怎么碰上这么个屠夫啊?可是 先送我吧?我内心里却有种莫名的高兴,莫非我有点喜欢他了?有一点点吧!天色将晚,他说要去吃饭了,问我要不要一起去。为了对他刚才破坏浪漫的言论小小惩罚一下,我当然说不啦。可那个笨蛋真的就走了,也不真诚地表示一下邀请。真是无药可救了!算了,我先回寝室拿块电池,晚上还有个会呢。
再到B402的时候,本姑娘故意藏在门后边,正好看到他满怀兴奋地推开门,一看我不在又伤心沮丧的样子。呵呵,谁让你不请**我去吃饭的。看着他呆呆的样子好可爱啊。不一会儿,他出去了,我也出去吧。我蹑手蹑脚地走到他的身后,踮起脚尖,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见到冰雪聪明的我,这个猪头当然很高兴,可是他马上又装作一心底有喜悦呼啸而过,像起风的海,浪高过浪。寂寞的旅途忽然就花香溢了。副满不在乎的样子,只说了句:“噢,吃饱了,来透透气。”
哼,看你扮酷能扮多久?
聊了一会,我心里暗暗着急,他怎么还不问我名字呢?他不好奇么?呆会儿我都要走了。部长短信来催了,不过本姑娘决定再给他一次机会。其实我的书包早收拾好了,我又装模作样地收拾了一遍,可他还是没有什么反应。难道这笨猪真的看不出来么?
唉,算了,算了,真是够笨的。明天再来这里教训他了,本姑娘要先走了。
走到A段门口,才发现外面下雨了。雨下得好大啊,怎么办呢?怎么过主当初,从田花母亲嘴里得悉田花嫁人的消息,山旺疯了一样,他不相信这是真的,他要听田花亲口对他说,田花的家人却怎么都不肯告诉他田花的下落。后来,还是田花家邻居约略说出事情的缘由:田花是为了还债,无奈走到这一步。说到钱,山旺像被放了气的球,顿时瘪了。山旺家兄弟五个,在村里,他家是出名的穷,他明白田花的处境。楼那边去呢?我下意识地伸出手去,想接住一两点雨滴,可是雨滴一碰到手便倏地一下从指缝间滑过了。我四下看看周围有没有熟人,却正好看见我的青蛙王子喘着粗气拿着把伞朝我跑了过来。呵呵,上帝真好,派了场雨来帮我。他手里拿着一把伞,这分明是要送我过去的哦。我不禁偷偷笑了一下。哪知道,他把伞塞到我手里,还要骗我,他同学那还有把伞。哼,不理他了。我接过伞,头也不回地往主楼走去。快到主楼的时候,我在那里,我认识了12岁的阿强。他的爸爸妈妈在广州一家水站打工,即使是过年,也很少回来,只留下阿强与七十多岁的爷爷在一起生活。阿强比其他孩子更沉默,嘴唇紧紧地闭着,眼睛清亮得像远天一湾清清的湖水,但眼神空茫无助,有着与年龄不相称的忧伤和落寞。回头望了望,雨很大,什么也为了逼陈军就范,杜丽使出了撒手锏。她直接找到陈军的领导,把精心保存的证据放到了领导的办公桌上,并十分肯定地陈述了陈军涉嫌 的细节。看不见,但我能猜到:那个笨瓜一定在看着这边,他薄薄的镜片上一定沾满了水汽,而他带着雾蒙蒙的眼镜的样子,一定很可爱,哈哈。
当晚,我的会议记录一片空白。
明天一早就去B402等他,还他伞,还要告诉他我的名字。我的青蛙王子,明天一定要去B402啊。
那一夜,我微笑着睡着了。
可是,第二天是周末,B段关门。
越泽笑了笑没有回答,但他心里知道小染是爱自己的,因为有天他去小染房间,无意中看到了小染以自己和她为原型画了张卡通漫画,那张画用色均匀,线条优美,笑脸灿烂,最重要的是两个手牵手的卡通人被个红色的心牢牢地圈在了起。 星期一,B402有课;星期二,我晚上上课;星期三,再去时,B402空无一人。后来我便再也没有见过他。现在那把伞还挂在我的床头,伞柄是檀木制的,散发着淡淡的香味。有时我会很后悔,怪自己当初怎么没留****。可是一想到,他就生活在这个狭小的校园里,就在我的周围,和我呼吸着相同的空气,听着相同的广播,可能在不同的时间坐在相同的位置上,也很有可能我们下一秒就会相遇,可能在某个楼梯的拐角处又或者在图书馆上下楼梯时擦肩而过,想到那天下午他阳光灿烂的微笑,我就感到很幸福。我想终会有一天,这把伞的主人会出现在我的面前,他会在大雨中为我守候,撑最煎熬杭婴的脸更红了,忙否认道:"我哪有什么情人,这是海宁送我的嘛!"的是,当汪建华所有的运动功能消失之后,他的意识和记忆仍然无比清晰。在身体被完全“冻结”的日子里,出于对自由的渴望,年轻时就曾有过“作家梦”的汪建华,突然萌生了写书的念头。因为他想对全世界表达,自己身患重病之后对于生命的全新感受。起一片晴朗的天空。
美丽邂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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