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徽因曾经写过哪首凄美情诗,送给已经结婚的徐志摩?

林徽因曾经写过哪首凄美情诗,送给已经结婚的徐志摩?,第1张

''一身诗意千寻瀑,万古人间四月天。''——林徽因挽联

在所有写林徽因有关的作品中,我印象最深的反而是这么一副挽联。但可惜的是,这幅明明是林徽因生前的两位挚友金岳霖、邓以蜇联名共同撰写的挽联,但由于种种桃色传闻,人们往往只记得金岳霖,将这幅挽联作为金岳霖痴恋林徽因的''证据'',反而将邓以的名字给遗忘甚至抹去,实在让人不知该说什么是好。

如今世人们往往只记得林徽因的那些所谓的感情纠葛,却不知其本身才华。

她是中国近现代史中最著名的建筑学家跟古建筑保护学者,除开一生致力于奔波保护各地古建筑外,西南联大的校舍、人民英雄纪念碑、甚至包括国徽的设计,都出自她手;而挽联中那一句''万古人间四月天''其实就是取用的林徽因最出名的那首《你是人间的四月天》。

说到林徽因的诗,除开这首脍炙人口的《你是人间的四月天》外,她另外还有一首真正最凄美的''情诗'',并且还是送给''初恋男友''徐志摩的,开篇第一句就惊艳了众人,那首诗就是《情愿》。

''我情愿化成一片落叶,让风吹雨打到处飘零;或流云一朵,在澄蓝天,和大地再没有些牵连。但抱紧那伤心的标志,去触遇没着落的怅惘;在黄昏,夜半,蹑着脚走,全是空虚,再莫有温柔;忘掉曾有这世界;有你;哀悼谁又曾有过爱恋;落花似的落尽,忘了去这些个泪点里的情绪。到那天一切都不存留,比一闪光,一息风更少痕迹,你也要忘掉了我曾经在这世界里活过。''

从诗中我们可以很明显看出,这与其说是一首情诗,不如说是一首分手诗,其中的''忘掉曾有这世界;有你'',''你也要更忘掉了我 曾经在这世界里活过''等句子,都体现出了林徽因对于分别的决绝。

1920年,16岁的林徽因随父亲林长民去往欧洲游历,正是在这期间她邂逅了大诗人徐志摩,并被其才华所吸引,二人坠入爱河。但此时徐志摩已有妻子张幼仪,甚至孩子都有了,可惜林徽因一开始并不知道这些。

等林徽因知道了这一切以后,她满心不可置信,但再不相信也没办法,事实就是事实,她挣扎过,也彷徨过,最后身为一个女子的自尊自爱的心理让她无法欺骗自己,将自己的幸福建立在别的女人的痛苦之上,于是她选择逃离,选择分手。

在徐志摩对怀上第二个孩子的张幼仪不管不顾,甚至逼着孕中的张幼仪要离婚之时,林徽因写下了了一封长长的信给徐志摩,其中有这么一段。

''志摩,我理解您对真正爱情幸福的追求,这原也无可厚非;我但恳求您理解我对幼仪悲苦的理解。她待您委实是好的,您说过这不是真正的爱情,但获得了这种真切的情分,志摩,您已经大大有福了。尽管幼仪不记恨于我,但是我不愿意被理解为拆散你们的主要根源。她的出走使我不能再在伦敦居住下去。''

很明显,林徽因知道因为自己徐志摩跟张幼仪的婚姻出现了变故,她不愿因为自己去伤害张幼仪,她知道这样是不对的,所以她趁着徐志摩离开之际也赶紧逃回了国,而《情愿》一诗则更是明明白白将拒绝与分离写在众人眼前,这样的行为我委实不明白为何还要挨骂,还要被调侃''周旋''在男人之中。

世人多津津乐道那些感情纠葛,却将一个女子一生的付出抛之脑后,真令人感慨万千。

“有人说,爱上一座城,是因为城中住着某个喜欢的人。

其实不然,爱上一座城,也许是为城里的一道生动风景,为一段青梅往事,为一座熟悉老宅。

或许,仅仅为的只是这座城。就像爱上一个人,有时候不需要任何理由,没有前因,无关风月,只是爱了。” ——林徽因

人间四月,那个莲开的夏季,杭州古城,一如寻常,古朴宁静,然而随着一位女婴的啼哭,微雨西湖,莲花徐徐绽放,从此,那个叫做林徽因的女子,便降落在人间。

原本以为,这座繁华骄傲的古城,不会轻易为某个人低眉含笑,可偏偏她却做了那倾城绝代的女子。也唯有她给得起杭州诗意闲淡的美丽,给得起西湖温润洁净的情怀。

林徽因,一出生就有着粉雕玉琢的容颜,灵气与聪慧,引透逼人。出生于官宦世家的她,沿袭了她家庭儒雅优秀的血统,所以此生注定拥有斐然才情与绝代容颜。

相比于张爱玲的冷傲疏离,三毛的野性孤僻,陆小曼的风情妩媚,她的人生显得太过诗意与理性。

除去与生俱来的因素,而更多的是家庭与成长环境所致。她的童年简洁而又美好,清澈的像一张白纸,不需要太多的粉饰,一笔一画都是单纯的快乐。

五岁的她,在霞光掩映的晨曦,暮色低垂的黄昏,明月皎洁的夜晚。执一卷书本,读几页词句。

也许她什么也读不懂,却因此深深爱上了书,爱上了淡淡的墨香,爱上了锦词丽句,还有书卷里那一枝莲荷的淡雅清愁。

然而,她的童年也并不是一切如意。上苍给了她一个儒雅优秀的父亲,却给了她一个平凡的母亲。

她的母亲,受的是旧式教育,且不善操持家务,这样的女子实在不能令她的父亲心动。所以,她母亲因为不受宠爱的抱怨与责怪,全部撒在小小的林徽因身上。

她开始变得多愁善感,知道看似完美和谐的生活,也暗藏许多的无奈。她既要在父亲和祖母面前做一个小才女,又要在母亲面前做一个乖女儿。这样的两面,对于她小小的内心,太过沉重。

这个看似一生平淡无忧的女子,尽管她多么渴望一份安稳,可战争年代,太多无奈。

搬家对于她来说似乎习以为常,从杭州到上海,上海到北京,后来,全家迁居天津,唯独留她在北京。

十三岁的她,看似柔弱,却从来是坚强的女子,她可以将家事打理的井井有条,可以开始给自己的父亲写信告知自己一切都好,可以照顾好自己的青春韶华。

邂逅一个人,只需片刻,爱上一个人,往往会是一生。

大多数人认为,林徽因与梁思成的相识晚于徐志摩,其实不然,由于林、梁两家属于世交,往来频繁。

梁思成十七岁那年,初次在林徽因家中相识十四岁的她,便一见钟情,她的清新动人,落落韵致,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相信每个少年心中都幻想过这样一个清纯女孩,渴望肩并肩行走的喜悦,渴望十指相扣的温暖。而林徽因便满足了他甚至每一个男子的幻想。

也许,林徽因初见梁思成并没有怦然心动,有的只是淡淡的喜悦与腼腆。但,梁思成这一见,却成了他一生的追求。林徽因也没有预见,十四岁遇见的梁思成会是她携手一生的伴侣。

我们似乎有这样的误解,认为像林徽因这样的女子,就应该一生一世都留在江南水乡,择一处安稳的居所,筑一帘幽梦。

可是我想每一个女子也许都要经过一些热烈的历练,使自己的美丽显露的更加成熟而惊心。

所以,她终究要与江南告别,从此开始迁徙,这种迁徙不是颠沛流离,而是顺应时代,是自我放逐。

一九二零年春天,林长民赴英国考察,林徽因跟随其父亲去伦敦读书。

伦敦,伦敦,多情的伦敦,林徽因便在那里遇见了多情的徐志摩。其实,很多人都觉得他不仅多情,还无情,更绝情。

相识林徽因时,他二十四岁,她十六岁,已婚,是一个两岁孩子的父亲。他对于包办婚姻的结发妻子张幼仪,冷漠无情,淡如清水。他时时刻刻都想要爬出婚姻的那座坟墓,去追求自己心中所爱。

而林徽因就是他心目中认定的红颜,是他终其一生寻找的真爱。他迷恋上她含情明澈的双眸,风姿绰约的气质。

张幼仪为他低眉垂首,无悔生养。可他却为林徽因写下无数情真意切的诗句,甘愿做她裙裾边的一株草木,深情相随。

因为徐志摩对于张幼仪的薄情寡义,林徽因背负起了“绿茶婊”的骂名。

也许吧,她真的有错,她错在对于徐志摩俊俏的面容,儒雅的风度,诗人的气质没有做到心静如水,而是一见倾心。

不是谁太薄情,而是因为人本多情,多情之人才会种下更多的前因,可所有后果也只能自己承担。

自从那一次邂逅,他们在烟雨朦胧的伦敦,开始相恋。坐在温暖的壁炉前,谈天论地,文字,音乐,现实,梦境,昨天,明日。太多的志同道合,太多的惺惺相惜。

相信每个人都知道徐志摩的《再别康桥》,也有很多人知道林徽因和徐志摩的康桥之恋,知道他们在康桥的的柔波里撑一支长篙,向青草更青处漫溯。

如果没有这段相恋,也许就没有《再别康桥》,这首描写康河柔波的诗,不仅表达了徐志摩对康桥的依依不舍,更多的是无法忘却那段柔情似水的情。

林徽因和徐志摩在康桥深刻浪漫地爱了一场,爱到几乎没有办法忘记他们的相逢其实是一场美丽的错误。

可林徽因终究是一位清醒的女子。她没有办法去嫁给一个有妇之夫,更不想去伤害善良的张幼仪。对于那个从未谋面的女人,她没有丝毫敌意,更多的是怜惜。

一些人,明知不该爱,还是要去爱;一些错,明知犯下会不可饶恕,却还要继续错下去。

可是,沉静如林徽因,她终究不愿自己再错下去。所以,她选择残忍的舍弃这段信誓旦旦的爱情。

她就这样不辞而别的离开了伦敦,奈何徐志摩如何痛心疾首,如何撕心裂肺,她还是扔下他走了。世人都觉得她的转身太过决绝,太过仓促。

她原本以为抽身如此之快,就可以让自己不受伤害。可是,她还是受伤了,从一段刻苦铭心的初恋仓皇出逃,甚至来不及道别,如此坚定,怎么可能做到毫发无伤呢?

可是清绝如她,即使她受伤了,她也不会歇斯底里的把伤疤揭露于众,她把自己掩饰的很好。

因为,她终究明白,快乐是所有人的快乐,悲伤是一个人的悲伤。明明深爱,却要假装轻描淡写;明明疼痛难忍,她也要深深掩藏。

有人说她是个懦弱女子,没有勇气为爱情付出更多,可是如若她不选择忍痛割爱,世人又会骂她是个横刀夺爱之人。

她深刻地知道,她和徐志摩注定没有什么好结果。所以她要在这场爱情没有山崩地裂之时,华丽的转身,让彼此都记住这短暂却甜蜜的美好。

徐志摩其实知道她离去的缘由,他知道自己的婚姻是阻碍他追求幸福的屏障。他以为只要和张幼仪离婚,让自己做一个清白的人,就可以挽回她的心。

可是他错了,林徽因就是林徽因,一旦转身,回不去了,一切都回不去了。

最终他还是如愿以偿的和张幼仪离婚了,在他看来,就算林徽因不再回头,这婚也是非离不可,他认为没有感情的结合是人间最大的悲剧,甚至是残酷的炼狱。只有放手,才是对彼此的仁慈,是对灵魂宽厚的解脱。

徐志摩就这样,将一纸无情的离婚书甩在了张幼仪面前,尽管那时候她怀有身孕,他也就一走了之,把举目无亲的她撇在波士顿。

多么的无情,多么的决绝,令后来的世人觉得,不管他如何的才华横溢,也让人不免心生怨恨与责怪。

而这一切,又是因为林徽因。因此,林徽因,一直都觉得自己愧疚于张幼仪。其实谁都没有错吧,都是命定的缘分,来的时候无法躲避,走的时候亦无法挽留。

后来,徐志摩回国到京,再次与林徽因相逢,已是自由之身的他,依旧对她念念不忘,他也自信的以为,林徽因也许会回到他的身边。

但是,他好像并不是特别了解林徽因有着一个怎样淡然隐忍的心,她再次与他四目相对时,仿佛一切都没有发生过。他也终究明白,往事如烟被吹散在风中,成了无可奈何的追忆。

也许很多男子,都不能明白,安稳比爱情,对于许多凡尘女子来说更重要 。 而也许只有梁思成,才可以给的起林徽因那份幸福的安稳。

梁思成心知肚明,她和徐志摩的微妙感情,可是他也清楚他和徐志摩都只是林徽因美丽裙边的一株草木,可是他近水楼台先得月,他和林徽因有更多的相处时间,而林徽因也喜爱跟他在一起的踏实自在,尽管没有多少风花雪月,有的只是平常的快乐。

促成林徽因和梁思成感情的增进,是一场车祸。得知他出车祸的消息,她变得心慌意乱。急忙敢去医院照顾他,她开始不加避讳的帮他擦拭汗水,他们从恋爱以来,从未有过的亲密,和这场车祸,让林徽因深刻的懂得,她和梁思成不能轻易别离。

其实我们都明白,选择就有得有失,选择梁思成就意味着细水长流,选择徐志摩就意味着诗情画意。可林徽因终究想要的是一份烟火幸福,所以此生注定与徐志摩擦肩。

后来林徽因与梁思成双双出国,就读于宾夕法尼亚大学,过着咸淡恰好、冷暖适宜的生活。而这时徐志摩开始和陆小曼有了美丽的邂逅与深刻的重逢。

婚后生活不幸的陆小曼遇上感情失意的徐志摩,同是天涯沦落人,两艘孤苦无依的舟找到了共同停靠的岸。

陆小曼与林徽因不同,虽然和她一样是京城名媛,但她风华、招摇、妩媚、叛逆。她为了爱情可以不顾一切的离婚,流掉腹中婴儿,誓死和徐志摩在一起。

一九二六年十月,徐志摩和陆小曼冲破重重阻碍,才终于修成正果。

我们都会猜想,林徽因会难过吗?会流泪吗?也许会吧,但是她知道她不能那么自私,她不能给不了徐志摩承诺,又希望他永远默默守护和挚爱自己一生。所以,她唯有祝福。纵然万般失落难过,也要藏在心里,把那杯苦酒独自下咽,不与任何人说起。

或许对于林徽因来说,徐志摩和陆小曼的结合,可以让她更加心安理得的嫁给梁思成。从此她不用觉得愧对于徐志摩,亦可以成为他一生的知己。

也许一切都该尘埃落定,你有你的港湾,我有我的归宿。

一九二八年三月,二十四岁的林徽因嫁给了梁思成。他们终于如愿以偿结为夫妻,共度漫漫人生。

婚前,梁思成问林徽因:“有一句话,我只问这一次,以后都不会再问,为什么是我?”林徽因回答:“答案很长,我得用一生去回答你,准备好听我了吗?”谜一样的女子,给了谜一样的承诺,那么,梁思成又有什么理由不去守候呵护她一生呢?

婚后的生活,平淡而幸福。虽没有无限景秀,却也山水相宜。美满的家庭,事业的成就,我想这已足够支付她想要的生活。

在林徽因爱过的三个男子中,最爱她的不是徐志摩,也不是梁思成,而是金岳霖。那个用深情守护她一生的男子。他总是不求回报的陪伴她左右,他爱她爱的理智,爱的沉稳,也爱的深刻。

林徽因终究还是被那份执着的爱感动,她很沮丧的跟梁思成说:“我苦恼极了,因为我同时爱上了两个人,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我根本没有办法想象,梁思成爱她爱的那么大度,他对林徽因说:“你是自由的,如果你选择了老金,我祝愿你们永远幸福。”

听到这样的话,林徽因才顿悟过来,她怎么可以贪恋一时的新鲜而抛弃这个给了她安稳幸福的男人呢?

而当金岳霖知道梁思成说的那些话时说:“看来思成是真正爱你的,我不能伤害一个真正爱你的人,我应该退出。”

从此他们三个人终身为友。

其实他们三个人哪个又不是真的爱她呢,徐志摩爱的缠绵热烈,梁思成爱的平和温暖,金岳霖爱的深情动人。

金岳霖对林徽因的爱,真的做到了一生不变。林徽因去世后,梁思成另取了他的学生林洙。而金岳霖却因为她终身未娶。

人生何处不相逢,但有些转身,真的是一生,从此后会无期,永不相见。

一九三一年,林徽因又因肺病在山上静养,可是那一年,也是她生命里最悲痛的一年。

徐志摩为了参加她的演讲会,乘坐飞机,可是却不幸失事。林徽因和梁思成在机场再也没有等到他的到来。

就这样她青春年少的轰轰烈烈爱过的那个男子,就这样永远的离她而去了。

有人觉得徐志摩的死,是林徽因的错,如果不去参加她的学术讲座,就不会出现这样的意外;也有人说,是因为陆小曼,因为陆小曼婚后骄奢的生活,让他不得不到处奔波去赚钱,也不会去乘坐便宜而又不安全的飞机。

可是,徐志摩的死,又何尝不是他命定的劫数呢。上苍给了他不可一世的才情,必定要用他最珍贵的生命来交换。都说红颜薄命,天妒英才。所以我们应当珍惜自己的平凡。

徐志摩的死对于林徽因来说无疑是莫大的痛楚,她在我们不知道的情况下,无数次的泪流满面。

我们每个人对于自己的初恋都是最宽厚的,同时也是最难以忘怀的。所以也许林徽因就这样怀揣着对于徐志摩的愧疚度过了余生。

林徽因在事业上的成就或许很多人都不知晓。她为了建筑事业,和梁思成踏尽万水千山,日以继夜地钻研古建筑学术。

战争年代,她携一身病骨跟随梁思成到处奔波,尝尽风霜,从无怨言。

尽管她渴望安稳,她也照样过着颠沛流离的生活,而在疾病面前,她还是被打败了,她坚强的身躯再也支撑不起自己对于建筑事业的热爱。

一直纠缠于身的肺病在茫茫旅途中发作,然而这一病,就是四年,四年来她都卧床不起。她再也不是人间的四月天了,她的容颜日益憔悴。

可是,她却依旧放不下自己的事业,她卧床编写《中国建筑史》,她被聘为清华大学一级教授,并且参与国徽的设计。

为了设计国徽,她每日废寝忘食,极度消耗体力。以她的个性,即使是预支自己的将来,减去寿命,也在所不惜。

至于她生命最后的那几年,在建筑的成就不计其数。那几年,她仿佛停止了对往事的怀想,将所有的精力都付诸给事业,不再沉浸虚无的 情感 ,不再计较成败得失。

这个看似柔弱的女子,其实有着比任何人都要好强的心。

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而这个在四月里开放的璀璨星子最终还是敌不过病痛的折磨,陨落在了她挚爱一生的人间四月天。

她的一生爱过三个男子,爱得清醒,也爱得平静

徐志摩为她徜徉康桥,深情等待一场旧梦可以归来。梁思成与她携手走过千山万水,为完成使命而相约白头。金岳霖为她终身不娶,痴心不改地守候一世。

你是人间四月天,是四月早天里的云烟,是梦中期待的白莲,是爱,是暖……写下这首诗歌的女子,是林徽因。

至于后人对于她的评价,是褒是贬,说她是“绿茶婊”也好,“白莲花”也罢,也许我们都应该抱着一颗宽厚的心去看待,毕竟她已化作了花丛中的蝶,带着两千多年前庄周的梦,盛开在四月的晴天里。

徐志摩的爱情故事里,总共有三个女人: 第一夫人张幼仪。这是一个典型的父母包办之下的婚姻。可它是徐志摩一生中真正意义上的婚姻。因为他跟张幼仪才真正具有家的概念:上有高堂,下有子女,中有世人的普遍的认可。从常人的眼光来看,他们俩的的婚姻应该算是美满的。虽说是包办婚姻,可他们的关系却非同寻常。特别是他们离婚之后所保持的那种深厚的友谊,更是在当今开放的时代也是难能可贵的。 不过,有着美满婚姻的徐志摩和张幼仪最终是离婚了。 因为徐志摩的理想是:"我将在茫茫人海中寻访我唯一之灵魂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 徐志摩觉得这个婚姻,虽然是个好婚姻,却仅仅是个婚姻而已。而不是他想要的爱情。 徐志摩生命中就有了第二个女人:林徽音。 这是导致徐志摩与张幼仪离婚的原因之一。据说《再别康桥》即是为她所做。徐志摩认为他有幸而找到了他的"唯一之灵魂伴侣",于是,他离了婚,要找他的"灵魂件侣"去了。可不幸的是,林徽音却并不是徐志摩那一类人,她是那种为婚姻而婚姻的那类。对她来说,婚姻比爱情重要。林徽音并不想为爱情做什么,她不想介入徐志摩的婚姻(这是为婚姻做出杰出贡献者),所以她选择了离开徐志摩,并在父母的安排下,与徐志摩的恩师的儿子定下了婚约。也许他们的爱情如故(徐志摩死后,林徽音哭得最为悲切。),可林徽音却选择了婚姻,并没有选择爱情。这自然也在常理之中。选择爱情而放弃婚姻的,古往今来,都是稀有之物。 徐志摩的"唯一之灵魂伴侣"的梦想看来是还没有实现了。这令立志追寻爱情(而不是婚姻)的徐志摩万分的痛苦。 他还得继续寻找他的"唯一之灵魂伴侣"。 于是出现了他生命中的第三个女人:陆小曼。 陆小曼与徐志摩可以说是志同道合:同样有着对爱情的共同追求。陆小曼的丈夫可以说也是一个相当出色的丈夫,作为婚姻的角色,无疑也是最称职的了。这从他同意离婚这件事上就可看出一二。在那个年代,肯放另有所爱的妻子出去的男人并不多见。我记得陆小曼请求他丈夫同意离婚时的谈话是这样说的:"我已经把生命的躯壳给了你,你就让我活一回吧。"(大意如此) 最终陆小曼活了:她终于离婚成功。 这回,徐志摩可算是完成了平生夙愿了。并举行了时人不认可、电视观众却欢欣鼓舞的婚礼。婚姻和爱情总算合而为一了。这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故事结局啊! 然而,高兴似乎仍然为时尚早:因爱情而成的婚姻却并不幸福。浪漫与现实总是相距甚远的。陆小曼改变不了她好玩、挥霍的性格。徐志摩因她而与父母不和、因她的挥霍而疲于奔命,也因生活的种种不快而常常吵架。 为爱情而婚姻的结局,并没有得出我们想要的结果。 于是,我们不得不感叹:鱼与熊掌不可兼得也! 不过这话,也只是我们从旁观者的角度来说。对徐志摩来说可不一样。他是个彻头彻尾的爱情主义者。婚姻的不快,被他看作是因为"为爱情所受的折磨还不够"。所以仍然是爱情的一部分。 徐志摩的爱情故事,既然拍成了电视,大概总有它感人的东西的。我看的很少,但我却没感觉到它打动过我。在我看来,这样的故事实在是太平常了。 婚姻,作为人长成之后的第一要件,无论是古人还是现代人,都同样具有重要的意义。所以一到结婚年龄,家长就开始着急了;再过一两年,朋友们也跟着催了;再过几年还不结婚,自己也开始着急起来。 那么,跟谁结婚好呢?于是,身高、身材、皮肤、脸蛋、眼皮、头发、家庭、工作单位、文凭、性格、能力…………一项一项的条件比照着选。最后总算将就着选上一个吧,还得天天低三下四地讨好人家,送花、写情书、吃夜宵、看**,必须做到无微不至,这就是所谓的"追"。最后,她总算是勉强答应了跟你结婚。(一结婚外面的好男人就全是别人的了,她可真不情愿呀,所以只能算是勉强答应,不过她必然要装出十分满意的样子来的。)于是开始要认真地讨她(他)的父母大人的欢心了,这回送得最多的就是食物了,水果、补品、好酒好烟,不一而足。然后是婚礼,彩礼不能太少,饭店档次不能太低,婚车数量多多益善,家用电器一样不能少……, 所以,最终决定婚姻的,其实是爱情之外的东西,跟爱情的关系很小很小。现在也依然如此。 也许有人很不服气,以为自己是自由恋爱结的婚,就是为爱情而结婚的。 自然,这也是有的,但那是极少极少数。因为这世上,爱情本就不多。能够在短短的几年内寻找到自己"唯一的灵魂伴侣"来作"躯壳的伴侣"的,那实在是幸运儿之中的幸运儿。 爱情是不容易得到的。 你可以很容易找到你所喜欢的,也很容易找到喜欢你的。 但爱却不能用喜欢来形容。因为喜欢,只是人之常情。谁都会喜欢好的东西。 你可以很容易找到待你很好的,也很容易待她很好。 但爱却不能用待人好来描述。因为待人好,也只是人之常情。人品还过得去的人,就会待很多人好,无论是夫妻还是朋友。 爱情是什么?爱情是冥冥之中的一种缘份,一种自然而然、水到渠成的缘份。它就象是两颗四溢的流星,在相遇的一刻碰撞出来的灿烂绚丽的、闪电般的火花。 而以徐志摩的话来说,就是"唯一之灵魂伴侣"。 所以,爱情是一种灵魂深处的东西。是一种刻骨铭心的情感。 这种情感,不是你殚精竭虑追来的,也不是你的男俊女貌赢来的,更不是你天天十封情书求来的。它是发自内心的一种相互的渴求。 无为而爱,才是真的爱情。 所以,徐志摩说:"得之,我幸;不得,我命!" 爱情是如此稀有之物,但婚姻却是人生必须,所以人们是必须接受非爱的婚姻的。 但接受非爱的婚姻,并不表示拒绝接受真爱。 所有有很多的爱情故事是在婚后发生。因为就算是从时间上来说,婚后几十年的时间要比婚前几年的时间长得多,自然能找到自己真爱的机会也就多得多了。 所以,徐志摩与陆小曼的爱情故事也就不足为奇了。 但爱情与婚姻在表现形式上却又有不同。 婚姻,是男女之间及其相关的人员所构成的一种社会关系。它就象是一个合伙开办的公司,只要各方齐心协力地经营它,是很容易结出幸福的果实的。 而恰恰相反,如此神圣的爱情,带给人们的却往往是痛苦。无论是思念也罢,误会也罢,与世俗的冲突也罢,都只能带给双方无尽的痛苦,因为爱情对双方的要求是如此的苛刻。 哭,永远比笑能证明爱! 这就是为什么徐志摩与陆小曼的婚姻并不美满的原因。 婚姻和爱情,在本质上其实就是两回事,可大家都喜欢把它们看作是同一回事。没有爱情的婚姻和没有婚姻的爱情,向来是作为悲剧故事的结局,枉费了世人大把大把的泪水。 其实,负责任地对待自己的婚姻,你定会得到充分的幸福; 而爱情,是永远只能令你痛苦的! 但白菜辣椒,各有所好。 喜欢婚姻的幸福的,去追求美满的婚姻; 喜欢爱情之痛苦者,去追求神圣的爱情! 只是,你最好不要奢望自己有将婚姻与爱情合二为一的能力。 这就是徐志摩的爱情故事所给我的启示!

徐志摩简介

(1896~1931年)现代诗人、散文家。浙江海宁县硖石镇人。名章垿,字志摩,小字又申。曾经用过的笔名:南湖、云中鹤。

徐志摩是新月派代表诗人,新月诗社成员。1915年毕业于杭州一中,先后就读于上海沪江大学、天津北洋大学和北京大学。 1918年赴美国学习银行学。1921年赴英国留学,入伦敦剑桥大学当特别生,研究政治经济学。在剑桥两年深受西方教育的熏陶及欧美浪漫主义和唯美派诗人的影响。

1921年开始创作新诗。

1922年返国后在报刊上发表大量诗文。

1923年,参与发起成立新月社,加入文学研究会。

1924年与胡适、陈西滢等创办《现代诗评》周刊,任北京大学教授。印度大诗人泰戈尔访华时任翻译。

1925年赴欧洲,游历苏、德、意、法等国。

1926年在北京主编《晨报》副刊《诗镌》,与闻一多、朱湘等人开展新诗格律化运动,影响到新诗艺术的发展。同年移居上海,任光华大学、大夏大学和南京中央大学教授。

1927年参加创办新月书店。次年《新月》月刊创刊后任主编。并出国游历英、美、日、印等国。

1930年任中华文化基金委员会委员,被选为英国诗社社员。同年冬到北京大学与北京女子大学任教。

1931年初,与陈梦家、方玮德创办《诗刊》季刊,被推选为笔会中国分会理事。同年11月19日,由南京乘飞机到北平,因遇大雾在济南附近触山,机毁人亡,遇难。

 徐志摩是新月派代表诗人,新月诗社成员。下面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出来的有关于徐志摩诗选,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徐志摩(1897~1931年)现代诗人、散文家。浙江海宁县硖石镇人。名章垿,小字槱森,后改名志摩。 曾经用过的笔名:南湖、云中鹤。1897年出生,至1931年飞机出事,生活了35年,英年早逝。原名徐章垿,为什么改名叫徐志摩呢?因为他小时候特别可爱,清末时长着一个大脑袋,留着一个"猪尾巴",所以他的父亲就请了一个名叫志慧的和尚看相,说是将来必成大器。所以1928年,他出国时改名"徐志摩"——志慧和尚摸过的。

 著有《志摩的诗》、《翡冷翠的一夜》、《猛虎集》、《云游》、等。

 徐志摩出生于浙江海宁一个富裕家庭,父亲徐申如拥有一座发电厂、一个梅酱厂、一间丝绸庄,在上海还有一家小钱庄,又是硖石商会会长,人称“硖石巨子”。徐志摩18岁时由父母安排,与15岁的张幼仪结婚,随后远赴西方求学。对徐志摩来说,这段婚姻并不美满。张幼仪远渡重洋到了英国后,才发现徐志摩在旅英期间邂逅了林长民的女儿林徽因(原名林徽音)。后来张幼仪与徐志摩离婚。最后,林徽因却选择了梁启超之子梁思成。

 1923年梁启超(号任公)写了长信很恳切地劝他:“万不可以他人之痛苦,易自己之快乐。弟之此举其于弟将来之快乐能得与否,始茫如捕风,然先已予多数人以无量之苦痛。”“恋爱神圣为今之少年所乐道。……兹事盖可遇而不可求。……况多情多感之人,其幻象起落鹘突,而得满足得宁帖也极难。所梦想之神圣境界恐不可得,徒以烦恼终其身已耳。”任公又说:“呜呼!志摩!天下岂有圆满之宇宙?……当知吾侪以不求圆满为生活态度,斯可以领略生活的妙味矣。……若沉迷于不可必得之梦境,挫折数次,生气尽矣。郁邑佗傺以死,死为无名。死犹可也,最可畏者,不死不生而堕落至不复能自拔。呜呼!志摩!可无惧耶!可无惧耶!”

 志摩答复任公的信,不承认他是把他人的苦痛来换自己的快乐。他回信说:“我之甘冒世之不韪,竭全力以斗者,非特求免凶惨之苦痛,实求良心之安顿,求人格之确立,求灵魂之救度耳。人谁不求庸德?人谁不安现成?人谁不畏艰险?然且有突围而出者,夫岂得已而然哉?我将于茫茫人海之中访我唯一灵魂之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嗟夫吾师!我尝奋我灵魂之精髓,以凝成一理想之明珠,涵之以热满之心血,明照我深奥之灵府。而庸俗忌之嫉之,辄欲麻木其灵魂,捣碎其理想,杀灭其希望,污毁其纯洁!我之不流入堕落,流入庸懦,流入卑污,其几亦微矣!”

 徐志摩留学后回到北平,常与朋友王赓相聚。王赓的妻子陆小曼,对徐志摩影响甚大。陆小曼聪慧活泼,是独生女,父亲陆宝曾是日本名相伊藤博文的得意门生,回国后任赋税司。徐志摩和陆小曼在北平交际场相识相爱,并谈及婚嫁。徐父执意请梁启超证婚,徐志摩求助于胡适,胡适果然把梁任公请了出来,梁任公在大庭广众之下骂徐志摩:“徐志摩,你这个人性情浮躁,所以在学问方面没有成就,你这个人用情不专,以致离婚再娶……以后务要痛改前非,重作新人。”盛典举罢,徐志摩与陆小曼南下定居上海。

 由于徐志摩离婚再娶,触怒了父亲,中断了对他的经济援助,而陆小曼生活挥霍无度,住的是3层楼的豪华住所,每月100银洋的租金,家里佣人众多,有司机、厨师、男仆,还有贴身丫鬟,这些巨额花费使徐志摩入不敷支。应胡适的邀请,徐志摩兼教于北京大学,。沉溺于跳舞、打牌、票戏等夜生活的陆小曼每天天亮才上床,睡到下午两点才起身。

 1931年11月19日,因林徽因要在北平协和礼堂为外国使节演讲“中国建筑艺术”,徐志摩欲前去捧场,于早上八时搭乘中国航空公司“济南号”邮政飞机由南京北上,然而,飞机在大雾中误触济南开山坠落,徐志摩罹难,死时34岁。

  再别康桥

 轻轻的我走了,

 正如我轻轻的来;

 我轻轻的招手,

 作别西天的云彩。

 那河畔的金柳,

 是夕阳中的新娘;

 波光里的艳影,

 在我的心头荡漾。

 软泥上的青荇,

 油油的在水底招摇;

 在康河的柔波里,

 我甘心做一条水草!

 那榆荫下的一潭,

 不是清泉,

 是天上虹;

 揉碎在浮藻间,

 沉淀着彩虹似的梦。

 寻梦?撑一支长篙,

 向青草更青处漫溯;

 满载一船星辉,

 在星辉斑斓里放歌。

 但我不能放歌,

 悄悄是别离的笙箫;

 夏虫也为我沉默,

 沉默是今晚的康桥!

 悄悄的我走了,

 正如我悄悄的来;

 我挥一挥衣袖,

 不带走一片云彩。

 注:《再别康桥》是中国诗人徐志摩脍炙人口的新诗。1928年秋天,作者最后一次重访英国剑桥(旧译康桥),乘船返回中国,途经中国南海时,把剑桥的景色和缅怀之情融入诗中,表达告别剑桥的淡淡哀愁。该作品在1928年11月6日完成,同年12月10日刊于《新月》月刊第1卷第10号。自该新诗出版后,诗句被多次谱上乐曲,诗中一句“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也成为中国传诵一时的名句。

 此诗写于1928年11月6日,初载1928年12月10日《新月》月刊第1卷第10号,署名徐志摩。康桥,即英国著名的剑桥大学所在地。1920年10月—1922年8月,诗人曾游学于此。康桥时期是徐志摩一生的转折点。诗人在《猛虎集-序文》中曾经自陈道:在24岁以前,他对于诗的兴味远不如对于相对论或民论的兴味。正是康河的水,开启了诗人的心灵,唤醒了久蛰在他心中的诗人的天命。因此他后来曾满怀深情地说:“我的眼是康桥教我睁的,我的求知欲是康桥给我拨动的,我的自我意识是康桥给我胚胎的。”(《吸烟与文化》)

 1928年诗人故地重游。11月6日在归途的中国南海上,他吟成了这首传世之作。这首诗最初刊登在1928年12月10日《新月》月刊第1卷10号上,后收入《猛虎集》。可以说,“康桥情节”贯穿在徐志摩一生的诗文中;而《再别康桥》无疑是其中最有名的一篇。

 沙扬娜拉-赠日本女郎十八首之一

 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

 像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

 道一声珍重 道一声珍重,

 那一声珍重里有蜜甜的忧愁——

 沙扬娜拉!

 注:写于1924年5月陪泰戈尔访日期间。这是长诗《沙扬娜拉十八首》中的最后一首。沙扬娜拉,日语“再见”的音译略作修改。

 1924年5月,泰戈尔、徐志摩携手游历了东瀛岛国。这次日本之行给他留下深刻的印象。在回国后撰写的《落叶》一文中,他盛赞日本人民在经历了毁灭性大地震后,万众一心重建家园的勇毅精神,并呼吁中国青年“Everlasting yea!”——要永远以积极的态度对待人生!

 诗的一开始,以一个构思精巧的比喻,描摹了少女的娇羞之态。“低头的温柔”与“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两个并列的意象妥贴地重叠在一起,人耶?花耶?抑或花亦人,人亦花?我们已分辨不清了,但感到一股朦胧的美感透彻肺腑,象吸进了水仙花的香气一样。接下来,是阳关三叠式的互道珍重,情透纸背,浓得化不开。“甜蜜的忧愁”当是全诗的诗眼,使用矛盾修辞法,不仅拉大了情感之间的张力,而且使其更趋于饱满。“沙扬娜拉”是迄今为止对日语“再见”一词最美丽的移译,既是杨柳依依的挥手作别,又仿佛在呼唤那女郎温柔的名字。悠悠离愁,千种风情,尽在不言之中!

 这诗是简单的,也是美丽的;其美丽也许正因为其简单。诗人仅以廖廖数语,便构建起一座审美的舞台,将司空见惯的人生戏剧搬演上去,让人们品味其中亘古不变的世道人情!这一份驾诗驭词的功力,即使在现代诗人中也是罕有其匹的。而隐在诗后面的态度则无疑是:既然岁月荏苒,光阴似箭,我们更应该以审美的态度,对待每一寸人生!

  雪花的快乐

 假如我是一朵雪花,

 翩翩的在半空里潇洒,

 我一定认清我的方向

 飞扬,飞扬,飞扬,

 这地面上有我的方向。

 不去那冷寞的幽谷,

 不去那凄清的山麓,

 也不上荒街去惆怅

 飞扬,飞扬,飞扬,

 你看,我有我的方向!

 在半空里娟娟的飞舞,

 认明了那清幽的住处,

 等着她来花园里探望

 飞扬,飞扬,飞扬,

 啊,她身上有朱砂梅的清香!

 那时我凭借我的身轻,

 盈盈的,沾住了她的衣襟,

 贴近她柔波似的心胸——

 消溶,消溶,消溶——

 溶入了她柔波似的心胸!

 注:这首诗写于1924年12月30日。发表于1925年1月17日《现代评论》第一卷第6期。诗人徐志摩在他的《猛虎集》序文中写道:“诗人也是一种痴鸟,他把他的柔软的心窝紧抵着蔷薇的花刺,口里不住地唱着星月的光辉与人类的希望,非到他的心血滴出来把白花染成大红他不住口。他的痛苦与快乐是深沉的一片。”如果把徐诗中《雪花的快乐》、《再别康桥》和《我不知道风是在哪个方向吹》(以下简称《雪花》、《康桥》、《风》)放在一起,它们正好从这样的角度展示了诗人写作的连续、希望与理想追寻的深入。这是一个有趣的比较,因为这三首名篇风格之一致,内在韵脉之清晰,很容易令人想到茅盾的一句话:“不是徐志摩,做不出这首诗!”(茅盾《徐志摩论》)徐诗中表现理想和希望感情最为激烈、思想最为激进的诗篇当推《婴儿》。然而,最真实传达“一个曾经单纯信仰的,流入怀疑的颓废”(《猛虎集》徐志摩自序)诗人心路历程的诗作,却是上述三首。在现代主义阶段,象征不仅作为一种艺术手段,更是一种思维方式。诗人朝向一生信仰的心路历程是一个纷繁的文学世界,其中曲折的足迹读者往往需追随及终点方恍然大悟。胡适之在《追忆志摩》中指出:“他的人生观真是一种单纯的信仰,这里面只有三个大字:一个是爱,一个是自由,一个是美。……他的一生的历史,只是他追求这个单纯信仰实现的历史。”(《新月》四卷一期《志摩纪念号》)徐志摩用了许多文字来抵抗现实世界的重荷、复杂,在现实世界的摧毁面前,他最终保持的却是“雪花的快乐”、“康桥的梦”及“我不知道风在哪个方向吹”的无限惆怅。如果说现代诗的本质就是诗人穿越现实去获取内心清白、坚守理想高贵(传统诗是建筑于理想尚未破裂的古典主义时代的`),那么,读者不难理解人们对于《雪花》、《康桥》和《风》的偏爱。

  偶然

 我是天空里的一片云,

 偶尔投影在你的波心——

 你不必讶异,

 更无须欢喜——

 在转瞬间消灭了踪影。

 你我相逢在黑夜的海上,

 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

 你记得也好,

 最好你忘掉,

 在这交会时互放的光亮!

 注:该诗写于1926年5月,初载同年5月27日《晨报副刊·诗镌》第9期,署名志摩。这是徐志摩和陆小曼合写剧本《卞昆冈》第五幕里老瞎子的唱词。

 这首《偶然》小诗,在徐志摩诗美追求的历程中,还具有一些独特的“转折”性意义。按徐志摩的学生,著名诗人卞之琳的说法:“这首诗在作者诗中是在形式上最完美的一首。”(卞之琳编《徐志摩诗集》第94页)新月诗人陈梦家也认为:“《偶然》以及《丁当-清新》等几首诗,划开了他前后两期的鸿沟,他抹去了以前的火气,用整齐柔丽清爽的诗句,来写那微妙的灵魂的秘密。”(《纪念徐志摩》)。的确,此诗在格律上是颇能看出徐志摩的功力与匠意的。全诗两节,上下节格律对称。每一节的第一句,第二句,第五句都是用三个音步组成。如:“偶尔投影在你的波心,”“在这交会时互放的光亮,”每节的第三、第四句则都是两音步构成,如:“你不必讶异,”“你记得也好/最好你忘掉。”在音步的安排处理上显然严谨中不乏洒脱,较长的音步与较短的音步相间,读起来纡徐从容、委婉顿挫而朗朗上口。

  我不知道风是在哪一个方向吹

 我不知道风

 是在哪一个方向吹——

 我是在梦中,

 在梦的轻波里依洄。

 我不知道风

 是在哪一个方向吹——

 我是在梦中,

 她的温存,我的迷醉。

 我不知道风

 是在哪一个方向吹——

 我是在梦中,

 甜美是梦里的光辉。

 我不知道风

 是在哪一个方向吹——

 我是在梦中,

 她的负心,我的伤悲。

 我不知道风是在哪一个方向吹——

 我是在梦中,

 在梦的悲哀里心碎!

 我不知道风

 是在哪一个方向吹——

 我是在梦中,

 黯淡是梦里的光辉。

 注:《我不知道风是在哪一个方向吹》这首诗,可以说是徐志摩的“标签”之作。诗作问世后,文坛上只要听到这一声诵号,便知是公子驾到了。

 熟悉徐志摩家庭悲剧的人,或许可以从中捕捉到一些关于诗人那段罗曼史的影子。但它始终也是模糊的,被一股不知道往哪个方向吹的劲风冲淡了,以至于欣赏者也同吟唱者一样,最终被这一股强大的旋律感染得醺醺然,陶陶然了。

 “我不知道风是在哪一个方向吹——我是在梦中,在梦的轻波里依洄。”全诗的意境在一开始便已经写尽,而诗人却铺衍了六个小节,却依然闹得读者一头雾水。诗人到底想说些什么,有一千个评论家,便有一千个徐志摩。但也许该说的已说,不明白却仍旧不明白。徐志摩的一段话,倒颇可作为这首诗的脚注:“要从恶浊的底里解放圣洁的泉源,要从时代的破烂里规复人生的尊严——这是我们的志愿。成见不是我们的,我们先不问风是在哪一个方向吹。功利也不是我们的,我们不计较稻穗的饱满是在那一天。……生命从它的核心里供给我们信仰,供给我们忍耐与勇敢。为此我们方能在黑暗中不害怕,在失败中不颓丧,在痛苦中不绝望。生命是一切理想的根源,它那无限而有规律的创造性给我们在心灵的活动上一个强大的灵感。它不仅暗示我们,逼迫我们,永远望创造的、生命的方向上走,它并且启示我们的想象。……我们最高的努力目标是与生命本体相绵延的,是超越死线的,是与天外的群星相感召的。……”(《“新月”的态度》)

 这里说的既是“新月”的态度,也是徐志摩最高的诗歌理想,那就是:回到生命本体中去。其实早在回国之初,徐志摩就多次提出过这种“回复天性”的主张(《落叶》、《话》、《青年运动》等)。他为压在生命本体之上的各种忧虑、怕惧、猜忌、计算、懊恨所苦闷、蓄精励志,为要保持这一份生命的真与纯。他要人们张扬生命中的善,压抑生命中的恶,以达到人格完美的境界。他要摆脱物的羁绊,心游物外,去追寻人生与宇宙的真理。这样的一个梦,它决不是“她的温存,我的迷醉”、“她的负心,我的伤悲”之类的恋爱苦情。这是一个大梦,一种大的理想,虽然到头来总不负黯然神伤,“在梦的悲哀里心碎”。从这一点上,倒可以推衍出《我不知道风是在哪一个方向吹》的一层积极的意义。

 由于这首诗,许多人把“新月”诗人徐志摩认作了“风月”诗人。然而,当读者真的沉入他思想的核心,共他一道“与生命的本体同绵延”,“与天外的群星相感召”,读者自可以领略到另一个与平常的错觉截然不同的徐志摩的形象。

  黄鹂

 一掠颜色飞上了树。

 “看,一只黄鹂!”有人说。

 翘着尾尖,它不作声,

 艳异照亮了浓密——

 象是春光,火焰,象是热情,

 等候它唱,我们静着望,

 怕惊了它。但它一展翅,

 冲破浓密,化一朵彩云;

 它飞了,不见了,没了——

 象是春光,火焰,象是热情。

 注:该诗写于1926年5月,初载同年5月27日《晨报副刊·诗镌》第9期,署名志摩。这是徐志摩和陆小曼合写剧本《卞昆冈》第五幕里老瞎子的唱词。

 这首《偶然》小诗,在徐志摩诗美追求的历程中,还具有一些独特的“转折”性意义。按徐志摩的学生,著名诗人卞之琳的说法:“这首诗在作者诗中是在形式上最完美的一首。”(卞之琳编《徐志摩诗集》第94页)新月诗人陈梦家也认为:“《偶然》以及《丁当-清新》等几首诗,划开了他前后两期的鸿沟,他抹去了以前的火气,用整齐柔丽清爽的诗句,来写那微妙的灵魂的秘密。”(《纪念徐志摩》)。的确,此诗在格律上是颇能看出徐志摩的功力与匠意的。全诗两节,上下节格律对称。每一节的第一句,第二句,第五句都是用三个音步组成。如:“偶尔投影在你的波心,”“在这交会时互放的光亮,”每节的第三、第四句则都是两音步构成,如:“你不必讶异,”“你记得也好/最好你忘掉。”在音步的安排处理上显然严谨中不乏洒脱,较长的音步与较短的音步相间,读起来纡徐从容、委婉顿挫而朗朗上口。

 注:《黄鹂》这首诗最初刊载于1930年2月10日《新月》月刊第2卷第12号上,后收入《猛虎集》。

 这首诗意不尽于言终。如果我们鉴品的触角仅仅满足于诗的表象,那我们将一无所获。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寻找这首诗的深层结构,或如黑格尔所言,寻找它的“暗寓意”(《美学》第二卷,13页)。在这个意义上说,《黄鹂》实际上已经成为一篇类寓言;或曰,一首象征的诗。

徐志摩在民国时期的文学界可谓是一颗新星,但常有人说他是渣男,这恐怕还得提及他一生中有过感情的三位女人,或许正是他的多情使得人们称他为渣男。在当时,徐志摩的才情可谓极其出色,他的才华亦是相当出众,他也算得上一位美男子,正是这些优越的条件让他闻名于民国。徐志摩的多情是人尽皆知的,但他是否滥情就各说不一了,既然有人说他是渣男,那么只能是因为他对待女性的态度引人不满。

一、抛妻弃子求新鲜

徐志摩很早就结婚了,他的妻子张幼仪是他的父亲给他安排的亲事,虽然他当初是不乐意的,但他还是回家成了亲,与张幼仪同居。在他与张幼仪的婚姻中,徐志摩绝不是一无所获,他们的亲事给徐家带来了一定的经济利益,这或许也是徐志摩父亲最初的考虑。后来,张幼仪有了徐志摩的孩子,在此之后,徐志摩留学欧洲,留下了张幼仪独自在徐家。徐志摩后来在伦敦留学时遇到了林徽因,之后,他向张幼仪提出了离婚,但后来他又让张幼仪怀了孩子,这也没能使他放弃离婚,在他抛妻弃子之后,张幼仪独自带着孩子回了国。

二、出轨人妻陆小曼

徐志摩在欧洲与林徽因的邂逅使他对林徽因始终念念不忘,但出于种种原因,林徽因没有选择他,失望的徐志摩依旧不忘向林徽因示好。同时,徐志摩在国内偶遇陆小曼,或许是一见钟情,或许是寻求刺激,他很快与已婚的陆小曼结婚,并开始了同居生活。他一边应对陆小曼,一边示好林徽因,一边还得应付徐家的前妻和孩子,徐志摩或许幸福也或许痛苦,但他的渣男之名早已被坐实。

说徐志摩是渣男,可以从他对待感情的态度上看出,也可以从他对待原配妻子的方式上了解,总而言之,他的多情为他坐实了渣男之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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