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男女间偶然而产生某种短暂或长久的情愫的遇见可被称为“邂逅”的最普遍定义。这个词被经常使用在男女异性相遇之间,这里有必要强调一下,同性之间也是可以使用“邂逅”这一词的。
如果语境里没有明确暗示则认为之前不相识。又如某个人在回忆录中写道:在那个青春烂漫的岁月里,不经意间与你邂逅……”这通常认为是相遇之前双方不相识。很多人把“邂逅”片面理解为双方此次相遇前是不相识的,这是不全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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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遇不能等于邂逅,偶遇强调事件发生的偶然性,重点强调是事件发生的性质偶然,邂逅强调的是这件事情本身偶然,即强调遇到这个过程。邂逅用做人与人相遇时,相遇的双方可以是曾经已相识也可以是曾经不相识。这要根据语境来判断,例如电视剧里经常看到的(或者XX小说写的)“我在XX再次与你邂逅”有再次不经意相遇的意思此时语境中有暗示说明相遇之前双方相识。
个人觉得这些男生中也不是所有的男生都是坏男生,如果这些男生都是单身,那么他们有追求异性的权利,另外如果被搭讪的女生也是单身那么他们很有可能会相互一见钟情。当然这也是小概率的事情,但是如果男生不主动,那么这种概率几乎是为零。更何况现在社会上接近有3,000万的光棍,这样大的环境影响下,使得男生不得不主动出击。
如果在酒吧碰见一个男生在搭讪女生,那也非常的正常,而且在这种场合本来就是发泄和消遣的地方。如果都是单身的情况下,那么男生搭讪女生也是很正常的事情,不能说这些男生都是坏东西。另外在不违法的情况下,追求异性应该是合法的行为,更何况往往也有很多男生希望在酒吧这个地方能够邂逅到自己的女神。因为很多男生都知道能来酒吧的女生肯定是性格比较开朗的,有一定的交际能力,而且更能吸引男生。
酒吧可能被现在很多父母认为是不太正经的地方,那其实酒吧就是一个公共的娱乐场所,他给人们带来了快乐和消遣的地方,同时也带来了很多陌生人们相互了解的地方,所以也不能算是不好的地方。另外大家经常看到新闻上在酒吧发生的一些负面新闻,可能误认为酒吧这个地方变成了不好的地方。那其实现在很多年轻人都喜欢逛酒吧,在这里他们可以释放天性,也可以随着一夜倾情的摇摆,在这里他们得到了快乐和释放。同时他们走出酒吧的时候,可能就会回到现实承受各种压力。所以有的时候经常逛酒吧的人反而更容易能适应社会。
当然也不排除有些坏男生经常去酒吧搭讪,但是这个男生毕竟也是占少数。我们不能随便的定义所有去酒吧的男生。另外这种搭讪的前提肯定是应该非常礼貌的,不违法的情况下。
我想绝大多数是这样想的,因为我就这样做过,记得那是大一的时候,因为时间充足,朋友圈太小,所以晚上基本没事可干,所晚上经常去操场跑步,不止是我,其实好多人都和我想法差不多,因为好处挺多的,即可以锻炼身体,又可以消遣时间,更重要的是美女很多,哈哈,暴露我的性别了,其实当初就是这想法,简单而又纯粹。
大学除过上课以外的时间,其实去的地方无非两个,一个就是去图书馆学习,透漏一下,好多去图书馆里看书也是抱着邂逅的幻想,看书其实是次要的,除非是快要考试了,不然,我觉得大多数人是为了消磨时间。第二个地方就属于操场了,一般都是晚上吃完饭去,散步居多,男男女女,非常热闹,到晚上许多爱好运动的学哥学姐就会登场,进行身体锻炼,还有许多成双成对的男女朋友,会拉着手体验浪漫,可真让人羡慕,最多的还属单身男女,男的可谓是英姿飒爽,女的称得上貌美如花,毕竟,热爱运动的学生身体都很健康,非常有气质,当她们从身边跑过时,会不由的产生愉悦的心情,真的就是这样的,当你上大学时你会知道这些,挺奇妙的,现在想起来感觉都是满满的回忆。
我哥们就是通过在操场上跑步遇到了情投意合的意中人,他还给我们们说过他的搭讪技巧,其中有一段非常经典,他有一次遇到了一位独自在操场锻炼的女生,他追上去说,你是不是叫下凡,那女娃愣了一下,没反应过来,他接着解释到,仙女下凡,哈哈,当场就把女生逗了,最终成功的走在一起,真的挺羡慕的。所以,要是大学晚上没事可干,就去操场转转,也许你会找到你的另一半,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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