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鉴赏# 导语徐志摩,1897年1月15日出生于浙江省海宁市。[1]原名章垿,字槱森,留学英国时改名志摩,中国新月派现代诗人、散文家、新月诗社成员,倡导新诗格律,对中国新诗的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走着走着,就散了,回忆都淡了;
看着看着,就累了,星光也暗了;
听着听着,就醒了,开始埋怨了;
回头发现,你不见了,突然我乱了。
我的世界太过安静,
静得可以听见自己心跳的声音。
心房的血液慢慢流回心室,
如此这般的轮回。
聪明的人,喜欢猜心,
也许猜对了别人的心,
却也失去了自己的。
傻气的人,喜欢给心,
也许会被人骗,
却未必能得到别人的。
一生至少该有一次,
为了某个人而忘了自己,
不求有结果,
不求同行,
不求曾经拥有,
甚至不求你爱我,
只求在我最美的年华里,
遇到你。
我是个平常的人,
我不能盼望在人海中值得你一转眼的注意。
我对你说着什么话才好
好像我所有的话全都说完了
又像是什么话都没说
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来;
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全世界的男人都想站在你的身旁,
可多数都是配不上你的,
因为你是全世界最美丽的新娘。
你真的不知道我曾经怎样渴望
和你两人并肩散一次步,
或同出去吃一餐饭,
或同看一次**,
也叫别人看了羡慕。
带一卷书,
走十里路,
选一个清净地,
看天,听鸟,倦了时,
和身在草绵绵处寻梦去。
我不知道风
是在哪一个方向吹。 我是在梦中, 在梦的悲哀里心碎。
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
像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
道一声珍重,那一声珍重里有甜蜜的忧愁。
徐志摩《偶然》诗歌鉴赏:
徐志摩的《偶然》这首诗作于1926年5月,初载同年5月27日《晨报副刊•诗镌》第9期,署名志摩。
诗人运用多种意像将自己的人生历程融入于此,表明诗人人生中经历了太多的偶然,将偶然形象化,不仅充满情趣意味,还给读者留下了足够的想像空间。
无数次偶然,无数次坎坷,无数次邂逅,似乎都显得如此平常,不必不必讶异,更无须欢喜,记得也好,你忘掉构成诗人的态度。他与张幼仪的结合是偶然,与林徽因的恋情是偶然,与陆小曼的风波也是偶然;他学习金融是偶然,倾心康桥是偶然,飞机失事更是偶然。这些偶然就像一根穿线的珠子。
诗句开始以“我是天空里的一片云”比喻自己,表明诗人在天涯海角肆意飘忽却高洁不俗,直喻自己为下文作了铺垫,突然一转意“偶尔投影在你的波心”,给人一种舒缓气势却又耐人寻味,两人偶然的相遇就好比云与水的相遇,但都是虚幻的,短暂的相遇更能使其产生了距离的美感,却最终还是昙花一现。特别是“波心”的“心”字的用得恰到好处,意在表明及时再多么的投入和缘分或许也只是一个偶然罢了。
虽然人生中充满着偶然,但我们却不能停止自己的脚步继续等待,唯有追求的永恒。正因为这次相遇只是一个偶然,所以接着说明对方应该持有的态度:你不必不必讶异,更无须欢喜,这就借景抒情,充满着人生哲理,是人生中很平常的事了,更没有值得留恋的地方,同时也表明诗人的坦诚,这也只是在转瞬间消灭的踪影。
通过诗歌的全文不难读出所描述出的两个情景,语言生动,形式完美,情节波浪起伏,给人以无穷的想像空间。诗歌前后两节相互对应,读起来朗朗上口,耐人寻味。从表面上去看是一首爱情诗歌,仔细去品读,却更加有味,给人越读越有味的感觉,蕴涵了深层的人生哲理和人生感悟,不乏一篇经典名作。
新月诗人陈梦家也认为:“《偶然》等几首诗,划开了他前后两期的鸿沟,他抹去了以前的火气,用整齐柔丽清爽的诗句,来写那微妙的灵魂的秘密。”同时将平常熟悉的意象穿插于整首诗歌中并将诗歌的两个主人公融入到意境中,仿佛一部戏剧片,给人以清新自然的感觉。
诗人采用两两对的事物将其矛盾化,可谓匠心独运的写作手法将其动静结合。偶然的相遇或不再来临,但我们是否应该懂得更加珍惜美好的时光,随着诗人感情的变化无不表现和谐之美。随着我们对新事物的认识,感悟也会随着逐渐加深,因为人总是在不断认识实践中前进的。
仰望星空,天空还是原来的天空,但是因为我们的命运不完全由自己掌握,在充满挫折中总是遇到或多或少的偶然,既然是偶然,但我们必须得意识到最终的结果,清楚自己所处的环境,不管是天空的一片云还是黑夜的海上,在不伤害对方的同时还要奉劝自己,在奉劝对方的同时还要看到自己的方向,何不在得不到的情况下忘掉呢,毕竟彼此的交会也留下过光亮。
扩展资料:
《偶然》是现代诗人徐志摩于1926年5月创作的一首诗词。此诗主要是诗人对人生、情感的深切感悟,诗人于其中表达了对爱与美的消逝的感叹,也透露出对这些美好情愫的眷顾之情。此诗并非只是一首简单的爱情诗,它更是一首对人生的感叹曲,充满情趣哲理。全诗两段十行,上下节格律对称,不但珠润玉圆,朗朗上口而且余味无穷,意溢于言外。
此诗写于1926年5月,乃是诗人徐志摩初遇林徽因于伦敦时所写,昔时徐志摩偶识林徽因,燃起爱情之火、诗作之灵感,一挥而就有此佳作。初载于同年5月27日《晨报副刊·诗镌》第9期,署名志摩。这也是徐志摩和陆小曼合写的剧本《卞昆冈》第五幕里老瞎子的唱词。
:偶然
清光绪二十三年徐志摩生于十二月十三日(1897 年1月15日),徐志摩出生于浙江省海宁县硖石镇,按族谱排列取名徐章垿,志摩是在1918年去美国留学时他父亲徐申如给另取的名字。
深受西方教育的熏陶及欧美浪漫主义和唯美派诗人的影响。奠定其浪漫主义诗风。1910 年,徐志摩满十四岁时,离开了家乡,来到杭州。
经表叔沈钧儒介绍,考入杭州府中学堂(1913年改称浙江一中,现浙江省杭州高级中学和杭州第四中学前身),与郁达夫、厉麟似同班。
他爱好文学,并在校刊《友声》第一期上发表论文《论小说与社会之关系》,认为小说裨益于社会,“宜竭力提倡之”,这是他人生的第一篇作品。同时,他对科学也有兴味。
并发表了《镭锭与地球之历史》等文。1915年夏,徐志摩毕业于浙江一中,接着考入上海浸信会学院暨神学院(沪江大学前身,现为上海理工大学)。
同年十月,由家庭包办,与上海宝山县罗店巨富张润之之女张幼仪结婚。1920年徐志摩已在美国待了两年,但他对美国资本主义社会资产阶级掠夺的疯狂性、贪婪性。
讲求物质利欲却感到厌倦,他又受到英国哲学家罗素的吸引,终于摆脱了哥伦比亚的博士衔的引诱,买舟横渡大西洋,不料罗素个人生活发生意外的变故。
致使他不曾达到跟随罗素从学的夙愿,结果在“伦敦政治经济学院“里混了半年,正感着闷想换路走的时候,这时,他结识了林长民及其女儿林徽因。
并由于林长民介绍,认识了英国作家高斯华绥·狄更生。1921年由于狄更生的介绍和推荐,徐志摩以特别生的资格进了康桥大学(现剑桥大学)皇家学院。
1926年4月1日,在北京主编《晨报》副刊《诗镌》,这时,闻一多已由美国回国并参加了《诗镌》的编撰工作。
1927年春,新月社一些成员由于政治形势的变化及其它种种原因,纷纷聚集到上海。此时,徐志摩也与陆小曼结婚并移居上海。
1931年11月19日早8:00时,徐志摩搭乘中国航空公司“济南号”邮政飞机由南京北上,他要参加当天晚上林徽因在北平协和小礼堂为外国使者举办中国建筑艺术的演讲会。
当飞机抵达济南南部党家庄一带时,忽然大雾弥漫,难辨航向。机师为寻觅准确航线,只得降低飞行高度。
不料飞机撞上开山(现济南市长清区崮云湖街道办事处境内),当即坠入山谷,机身起火,机上人员(两位机师与徐志摩)全部遇难。
扩展资料:
徐志摩的多情似乎是天生的,当初娶了张幼仪,谁看都是一桩美姻缘。张家是上海宝山县的名门大族,张幼仪的哥哥是有名的社会活动家。
不过婚姻对于徐志摩,似乎没有太大的约束作用。婚后不久,就辞别恩爱的小妻子去北京读书去了。两年后,带着妻子到英国读书。
他希望能让自己的女人接受新式教育。最初的日子还好,徐志摩一个人都不认识,他和妻子相濡以沫。
这时候两个人像极了恩爱夫妻,张幼仪尽到了一个家庭主妇的责任,把徐志摩照顾的无微不至,爱一个男人,就要爱上他的胃口。
这是谁说的,对极了。不过在这时,徐志摩邂逅了一个来自中国内地的女孩,当时年仅十七岁,一张稚气的脸上显露出超凡脱俗的气质,有点像天上飞来的天使。
后来才知道他是自己好朋友的女儿,名叫林徽因的便是。后来不久,徐志摩就成了林家的常客,林长民是个生性洒脱幽默风趣很有浪漫气质的人。
在这里徐志摩学会了很多做人的真谛,当然林家还有一个吸引志摩的地方,那就是娇美如花的林徽因。林徽因是个可人儿,这位美丽多才的少女,深深地拨动了徐志摩的心弦。
他简直如同“吹了一阵奇异的风”,“照了什么奇异的月色”,“一份深刻的忧郁占定了”他的心。爱情启开了灵感的大门,他开始写诗。
但他是一个有妇之夫,对此,林徽音表示,只有与原夫人离婚,方有可能讨论婚嫁之事。于是,徐志摩匆忙把已有身孕的妻子送到柏林留学。
待长子刚刚满月后,他就迫不及待地提出离婚要求。一切都和想象的差不多,很爱徐志摩的张幼仪居然答应了志摩的要求。
而且一个人带着年幼的儿子,还有肚子里快要出生的幼子。在异国,一个女人默默的忍受,忍受自己丈夫的悄无声息的远离。
不过等徐志摩匆匆归来,林家父女早已悄然回国,顿时,徐志摩一如当头棒喝。林徽因是爱徐志摩的,可就是因为太爱,她害怕自己也成了昨日的张幼仪。
思来想去,她不想把自己的终身幸福交到徐志摩手里,就这样她一直把徐志摩当作自己做好的朋友,哪怕是知音,知己都行。就在这时,林徽因已经和梁思成举行了婚礼。
当时的徐志摩内心是苦闷的,不过他采取了合情合理的明智态度,把自己深沉的爱珍藏在心底,而把林徽音当作一个最知心的朋友。
要知道梁思成的父亲就是徐志摩最尊敬的老师梁启超。徐志摩是个天才的诗人,他的浪漫气质是无法束缚的。
1924年春天,徐志摩与有夫之妇的陆小曼相识了。那时候,她跟丈夫参加各种社交活动,完全是一副阔太太,交际场中的活跃女性的气派。
但她的内心是十分痛苦的,抑郁的。就这样,徐志摩对这个风姿绰约的年轻贵妇人发起了进攻,一切都比想象的更加艰难。
一个是浪子,插足有夫之妇,好在陆小曼的丈夫是个比较开通的男人,也是梁启超的入室弟子,因此几年下来,当大家的热情快要燃烧殆尽的时候。
就在徐志摩为濒于绝境的爱情孤独地悲叹时,突然出现了喜剧性的转折。陆小曼奇迹般在上海与丈夫离了婚,急不可待地跑回北京,见面的第一句话就是:我和王赓离婚了!
这对于徐志摩不啻于一声惊雷,于是徐志摩的恩师梁启超先生充当了徐志摩陆小曼的证婚人,不过戏剧化的爱情却冲淡不了对这份爱情并不看好的老先生,梁启超以一分申斥的嘴脸,主持了这份婚礼。
-徐志摩
''一身诗意千寻瀑,万古人间四月天。''——林徽因挽联
在所有写林徽因有关的作品中,我印象最深的反而是这么一副挽联。但可惜的是,这幅明明是林徽因生前的两位挚友金岳霖、邓以蜇联名共同撰写的挽联,但由于种种桃色传闻,人们往往只记得金岳霖,将这幅挽联作为金岳霖痴恋林徽因的''证据'',反而将邓以蜇的名字给遗忘甚至抹去,实在让人不知该说什么是好。
如今世人们往往只记得林徽因的那些所谓的感情纠葛,却不知其本身才华。
她是中国近现代史中最著名的建筑学家跟古建筑保护学者,除开一生致力于奔波保护各地古建筑外,西南联大的校舍、人民英雄纪念碑、甚至包括国徽的设计,都出自她手;而挽联中那一句''万古人间四月天''其实就是取用的林徽因最出名的那首《你是人间的四月天》。
说到林徽因的诗,除开这首脍炙人口的《你是人间的四月天》外,她另外还有一首真正最凄美的''情诗'',并且还是送给''初恋男友''徐志摩的,开篇第一句就惊艳了众人,那首诗就是《情愿》。
''我情愿化成一片落叶,让风吹雨打到处飘零;或流云一朵,在澄蓝天,和大地再没有些牵连。但抱紧那伤心的标志,去触遇没着落的怅惘;在黄昏,夜半,蹑着脚走,全是空虚,再莫有温柔;忘掉曾有这世界;有你;哀悼谁又曾有过爱恋;落花似的落尽,忘了去这些个泪点里的情绪。到那天一切都不存留,比一闪光,一息风更少痕迹,你也要忘掉了我曾经在这世界里活过。''
从诗中我们可以很明显看出,这与其说是一首情诗,不如说是一首分手诗,其中的''忘掉曾有这世界;有你'',''你也要更忘掉了我 曾经在这世界里活过''等句子,都体现出了林徽因对于分别的决绝。
1920年,16岁的林徽因随父亲林长民去往欧洲游历,正是在这期间她邂逅了大诗人徐志摩,并被其才华所吸引,二人坠入爱河。但此时徐志摩已有妻子张幼仪,甚至孩子都有了,可惜林徽因一开始并不知道这些。
等林徽因知道了这一切以后,她满心不可置信,但再不相信也没办法,事实就是事实,她挣扎过,也彷徨过,最后身为一个女子的自尊自爱的心理让她无法欺骗自己,将自己的幸福建立在别的女人的痛苦之上,于是她选择逃离,选择分手。
在徐志摩对怀上第二个孩子的张幼仪不管不顾,甚至逼着孕中的张幼仪要离婚之时,林徽因写下了了一封长长的信给徐志摩,其中有这么一段。
''志摩,我理解您对真正爱情幸福的追求,这原也无可厚非;我但恳求您理解我对幼仪悲苦的理解。她待您委实是好的,您说过这不是真正的爱情,但获得了这种真切的情分,志摩,您已经大大有福了。尽管幼仪不记恨于我,但是我不愿意被理解为拆散你们的主要根源。她的出走使我不能再在伦敦居住下去。''
很明显,林徽因知道因为自己徐志摩跟张幼仪的婚姻出现了变故,她不愿因为自己去伤害张幼仪,她知道这样是不对的,所以她趁着徐志摩离开之际也赶紧逃回了国,而《情愿》一诗则更是明明白白将拒绝与分离写在众人眼前,这样的行为我委实不明白为何还要挨骂,还要被调侃''周旋''在男人之中。
世人多津津乐道那些感情纠葛,却将一个女子一生的付出抛之脑后,真令人感慨万千。
徐志摩的爱情故事里,总共有三个女人: 第一夫人张幼仪。这是一个典型的父母包办之下的婚姻。可它是徐志摩一生中真正意义上的婚姻。因为他跟张幼仪才真正具有家的概念:上有高堂,下有子女,中有世人的普遍的认可。从常人的眼光来看,他们俩的的婚姻应该算是美满的。虽说是包办婚姻,可他们的关系却非同寻常。特别是他们离婚之后所保持的那种深厚的友谊,更是在当今开放的时代也是难能可贵的。 不过,有着美满婚姻的徐志摩和张幼仪最终是离婚了。 因为徐志摩的理想是:"我将在茫茫人海中寻访我唯一之灵魂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 徐志摩觉得这个婚姻,虽然是个好婚姻,却仅仅是个婚姻而已。而不是他想要的爱情。 徐志摩生命中就有了第二个女人:林徽音。 这是导致徐志摩与张幼仪离婚的原因之一。据说《再别康桥》即是为她所做。徐志摩认为他有幸而找到了他的"唯一之灵魂伴侣",于是,他离了婚,要找他的"灵魂件侣"去了。可不幸的是,林徽音却并不是徐志摩那一类人,她是那种为婚姻而婚姻的那类。对她来说,婚姻比爱情重要。林徽音并不想为爱情做什么,她不想介入徐志摩的婚姻(这是为婚姻做出杰出贡献者),所以她选择了离开徐志摩,并在父母的安排下,与徐志摩的恩师的儿子定下了婚约。也许他们的爱情如故(徐志摩死后,林徽音哭得最为悲切。),可林徽音却选择了婚姻,并没有选择爱情。这自然也在常理之中。选择爱情而放弃婚姻的,古往今来,都是稀有之物。 徐志摩的"唯一之灵魂伴侣"的梦想看来是还没有实现了。这令立志追寻爱情(而不是婚姻)的徐志摩万分的痛苦。 他还得继续寻找他的"唯一之灵魂伴侣"。 于是出现了他生命中的第三个女人:陆小曼。 陆小曼与徐志摩可以说是志同道合:同样有着对爱情的共同追求。陆小曼的丈夫可以说也是一个相当出色的丈夫,作为婚姻的角色,无疑也是最称职的了。这从他同意离婚这件事上就可看出一二。在那个年代,肯放另有所爱的妻子出去的男人并不多见。我记得陆小曼请求他丈夫同意离婚时的谈话是这样说的:"我已经把生命的躯壳给了你,你就让我活一回吧。"(大意如此) 最终陆小曼活了:她终于离婚成功。 这回,徐志摩可算是完成了平生夙愿了。并举行了时人不认可、电视观众却欢欣鼓舞的婚礼。婚姻和爱情总算合而为一了。这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故事结局啊! 然而,高兴似乎仍然为时尚早:因爱情而成的婚姻却并不幸福。浪漫与现实总是相距甚远的。陆小曼改变不了她好玩、挥霍的性格。徐志摩因她而与父母不和、因她的挥霍而疲于奔命,也因生活的种种不快而常常吵架。 为爱情而婚姻的结局,并没有得出我们想要的结果。 于是,我们不得不感叹:鱼与熊掌不可兼得也! 不过这话,也只是我们从旁观者的角度来说。对徐志摩来说可不一样。他是个彻头彻尾的爱情主义者。婚姻的不快,被他看作是因为"为爱情所受的折磨还不够"。所以仍然是爱情的一部分。 徐志摩的爱情故事,既然拍成了电视,大概总有它感人的东西的。我看的很少,但我却没感觉到它打动过我。在我看来,这样的故事实在是太平常了。 婚姻,作为人长成之后的第一要件,无论是古人还是现代人,都同样具有重要的意义。所以一到结婚年龄,家长就开始着急了;再过一两年,朋友们也跟着催了;再过几年还不结婚,自己也开始着急起来。 那么,跟谁结婚好呢?于是,身高、身材、皮肤、脸蛋、眼皮、头发、家庭、工作单位、文凭、性格、能力…………一项一项的条件比照着选。最后总算将就着选上一个吧,还得天天低三下四地讨好人家,送花、写情书、吃夜宵、看**,必须做到无微不至,这就是所谓的"追"。最后,她总算是勉强答应了跟你结婚。(一结婚外面的好男人就全是别人的了,她可真不情愿呀,所以只能算是勉强答应,不过她必然要装出十分满意的样子来的。)于是开始要认真地讨她(他)的父母大人的欢心了,这回送得最多的就是食物了,水果、补品、好酒好烟,不一而足。然后是婚礼,彩礼不能太少,饭店档次不能太低,婚车数量多多益善,家用电器一样不能少……, 所以,最终决定婚姻的,其实是爱情之外的东西,跟爱情的关系很小很小。现在也依然如此。 也许有人很不服气,以为自己是自由恋爱结的婚,就是为爱情而结婚的。 自然,这也是有的,但那是极少极少数。因为这世上,爱情本就不多。能够在短短的几年内寻找到自己"唯一的灵魂伴侣"来作"躯壳的伴侣"的,那实在是幸运儿之中的幸运儿。 爱情是不容易得到的。 你可以很容易找到你所喜欢的,也很容易找到喜欢你的。 但爱却不能用喜欢来形容。因为喜欢,只是人之常情。谁都会喜欢好的东西。 你可以很容易找到待你很好的,也很容易待她很好。 但爱却不能用待人好来描述。因为待人好,也只是人之常情。人品还过得去的人,就会待很多人好,无论是夫妻还是朋友。 爱情是什么?爱情是冥冥之中的一种缘份,一种自然而然、水到渠成的缘份。它就象是两颗四溢的流星,在相遇的一刻碰撞出来的灿烂绚丽的、闪电般的火花。 而以徐志摩的话来说,就是"唯一之灵魂伴侣"。 所以,爱情是一种灵魂深处的东西。是一种刻骨铭心的情感。 这种情感,不是你殚精竭虑追来的,也不是你的男俊女貌赢来的,更不是你天天十封情书求来的。它是发自内心的一种相互的渴求。 无为而爱,才是真的爱情。 所以,徐志摩说:"得之,我幸;不得,我命!" 爱情是如此稀有之物,但婚姻却是人生必须,所以人们是必须接受非爱的婚姻的。 但接受非爱的婚姻,并不表示拒绝接受真爱。 所有有很多的爱情故事是在婚后发生。因为就算是从时间上来说,婚后几十年的时间要比婚前几年的时间长得多,自然能找到自己真爱的机会也就多得多了。 所以,徐志摩与陆小曼的爱情故事也就不足为奇了。 但爱情与婚姻在表现形式上却又有不同。 婚姻,是男女之间及其相关的人员所构成的一种社会关系。它就象是一个合伙开办的公司,只要各方齐心协力地经营它,是很容易结出幸福的果实的。 而恰恰相反,如此神圣的爱情,带给人们的却往往是痛苦。无论是思念也罢,误会也罢,与世俗的冲突也罢,都只能带给双方无尽的痛苦,因为爱情对双方的要求是如此的苛刻。 哭,永远比笑能证明爱! 这就是为什么徐志摩与陆小曼的婚姻并不美满的原因。 婚姻和爱情,在本质上其实就是两回事,可大家都喜欢把它们看作是同一回事。没有爱情的婚姻和没有婚姻的爱情,向来是作为悲剧故事的结局,枉费了世人大把大把的泪水。 其实,负责任地对待自己的婚姻,你定会得到充分的幸福; 而爱情,是永远只能令你痛苦的! 但白菜辣椒,各有所好。 喜欢婚姻的幸福的,去追求美满的婚姻; 喜欢爱情之痛苦者,去追求神圣的爱情! 只是,你最好不要奢望自己有将婚姻与爱情合二为一的能力。 这就是徐志摩的爱情故事所给我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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