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马有关,有哪些历史人物和历史故事

与马有关,有哪些历史人物和历史故事,第1张

秦琼卖马: 秦琼在潞州落了难,穷得连饭店钱也付不出,先是典押了随身的兵器金双锏,后来逼得连自己的坐骑黄骠马也卖了可是人在倒霉的时候,样样不遂心,连马也没人要幸而遇见了一位卖柴的老者,动了同情心,指引秦叔宝说:“这西门15里外,有个二贤庄,庄上主人姓单号雄信,排行第二,人称为二员外,要买好马送朋友”秦琼久闻潞州单雄信的大名,就由这位老者介绍到二贤庄,与单二员外见面秦琼羞于说出真名实姓,只称姓王,拿了马价而去,后来单雄信从别人口中,获知卖马的人,就是山东济南府的秦琼,便立刻追赶,捧着秦琼的脸说:“叔宝哥哥,你端的想杀了单通也”

秦琼卖马的故事

隋朝末年,在济南府当差的山东豪杰秦琼受命来潞州办事,不幸染病于店中,所带盘费俱已耗尽无奈之中,牵着他心爱的坐骑黄膘马到西门外的二贤庄去卖

秦叔宝将黄膘马拴在庄南大槐树下,二贤庄庄主单雄信听说有人卖马,便去相马秦叔宝早在山东就听说单雄信是一条好汉,只是眼下穷困潦倒,羞于颜面,难以通报真名实姓偏偏单雄信听说卖马人是济南来的,便请他到府上吃茶,还顺便打听仰慕已久的山东好汉秦叔宝秦叔宝谎称:“员外打听的人正是小弟同衙好友”雄信闻知他与叔宝是朋友,随即修书一封托交叔宝,并付了马价纹银三十两,外加程仪三两,不在马价数内,还取潞绸两匹相赠

却说秦叔宝瞒得了单雄信,却在潞州酒楼上邂逅了另一条好汉王伯当伯当告知了单雄信,害得雄信到处寻找秦叔宝后来两位英雄终得相识,单雄信盛情款待,让叔宝在二贤庄精心养病八个月离别时单雄信为其黄膘马配上了金镫银鞍,并以潞绸、重金相赠,从此二人结下莫逆之交随后二人在推翻随王朝的农民起义中同仇敌忾,为起义军创造了不可磨灭的业绩唐朝兴起后,秦琼终身保唐,单雄信则抗唐到底尽管单、秦二人后来分道扬镳,但患难中结下的兄弟情谊始终如故中的“秦琼建祠报雄信”,说的就是秦琼闻得擒了雄信,飞马来救走到跟前,头已落地叔宝抱住雄信的头,跪在地上,悲痛欲绝后将雄信夫妻合葬在洛阳南门外,起造一所祠堂,名为“报恩祠”,以报潞州知遇之恩

  塞翁失马

  战国时期有一位老人,名叫塞翁。他养了许多马,一天马群中忽然有一匹走失了。邻居们听到这事,都来安慰他不必太着急,年龄大了,多注意身体。塞翁见有人劝慰,笑笑说:“丢了一匹马损失不大,没准还会带来福气。”

  邻居听了塞翁的话,心里觉得好笑。马丢了,明明是件坏事,他却认为也许是好事,显然是自我安慰而已。可是过了没几天,丢马不仅自动回家,还带回一匹骏马。

  邻居听说马自己回来了,非常佩服塞翁的预见,向塞翁道贺说:“还是您老有远见,马不仅没有丢,还带回一匹好马,真是福气呀。”

  塞翁听了邻人的祝贺,反到一点高兴的样子都没有,忧虑地说:“白白得了一匹好马,不一定是什么福气,也许惹出什么麻烦来。”

  邻居们以为他故作姿态纯属老年人的狡猾。心里明明高兴,有意不说出来。

  塞翁有个独生子,非常喜欢骑马。他发现带回来的那匹马顾盼生姿,身长蹄大,嘶鸣嘹亮,膘悍神骏,一看就知道是匹好马。他每天都骑马出游,心中洋洋得意。

  一天,他高兴得有些过火,打马飞奔,一个趔趄,从马背上跌下来,摔断了腿。邻居听说,纷纷来慰问。

  塞翁说:“没什么,腿摔断了却保住性命,或许是福气呢。”邻居们觉得他又在胡言乱语。他们想不出,摔断腿会带来什么福气。

  不久,匈奴兵大举入侵,青年人被应征入伍,塞翁的儿子因为摔断了腿,不能去当兵。入伍的青年都战死了,唯有塞翁的儿子保全了性命。

  伯乐相马

  传说中,天上管理马匹的神仙叫伯乐。在人间,人们把精于鉴别马匹优劣的人,也称为伯乐。

  第一个被称作伯乐的人本名孙阳,他是春秋时代的人。由于他对马的研究非常出色,人们便忘记了他本来的名字,干脆称他为伯乐,延续到现在。

  一次,伯乐受楚王的委托,购买能日行干里的骏马。伯乐向楚王说明,千里马少有,找起来不容易,需要到各地巡访,请楚王不必着急,他尽力将事情办好。

  伯乐跑了好几个国家,连素以盛产名马的燕赵一带,都仔细寻访,辛苦倍至,还是没发现中意的良马。一天,伯乐从齐国返回,在路上,看到一匹马拉着盐车,很吃力地在陡坡上行进。马累得呼呼喘气,每迈一步都十分艰难。伯乐对马向来亲近,不由走到跟前。马见伯乐走近,突然昂起头来瞪大眼睛,大声嘶鸣,好像要对伯乐倾诉什么。伯乐立即从声音中判断出,这是一匹难得的骏马。

  伯乐对驾车的人说:“这匹马在疆场上驰骋,任何马都比不过它,但用来拉车,它却不如普通的马。你还是把它卖给我吧。”

  驾车人认为伯乐是个大傻瓜,他觉得这匹马太普通了,拉车没气力,吃得太多,骨瘦如柴,毫不犹豫地同意了。伯乐牵走千里马,直奔楚国。伯乐牵马来到楚王宫,拍拍马的脖颈说:“我给你找到了好主人。”千里马像明白伯乐的意思,抬起前蹄把地面震得咯咯作响,引颈长嘶,声音洪亮,如大钟石磐,直上云霄。楚王听到马嘶声,走出宫外。伯乐指着马说:“大王,我把千里马给您带来了,请仔细观看。”

  楚王一见伯乐牵的马瘦得不成样子,认为伯乐愚弄他,有点不高兴,说:“我相信你会看马,才让你买马,可你买的是什么马呀,这马连走路都很困难,能上战场吗?”

  伯乐说:“这确实是匹千里马,不过拉了一段车,又喂养不精心,所以看起来很瘦。只要精心喂养,不出半个月,一定会恢复体力。”

  楚王一听,有点将信将疑,便命马夫尽心尽力把马喂好,果然,马变得精壮神骏。楚王跨马扬鞭,但觉两耳生风,喘息的功夫,已跑出百里之外。

  后来千里马为楚王驰骋沙场,立下不少功劳。楚王对伯乐更加敬重。

  老马识途

  出处《韩非子。说林上》

  管仲、隰(xi)朋从桓公伐孤竹,春往冬返,迷惑失道。管仲曰:“老 马之智可用也。”乃放老马而随之,遂得道。

  释义 “途”路。老马认识道路。比喻有经验的人熟悉情况,能在某 个方面起指引的作用。

  故事 公元前663年,齐桓公应燕国的要求,出兵攻打入侵燕国的 山戎,相国管仲和大夫隰朋随同前往。 齐军是春天出征的,到凯旋而归时已是冬天,草木变了样。大军 在崇山峻岭的一个山谷里转来转去,最后迷了路,再也找不到归路; 虽然派出多批探子去探路,但仍然弄不清楚该从哪里走出山谷。时 间一长,军队的给养发生困难。 情况非常危急,再不找到出路,大军就会困死在这里。管仲思索 了好久,有了一个设想:既然狗离家很远也能寻回家去,那么军中的 马尤其是老马,也会有认识路途的本领。于是他对齐桓公说:“大王, 我认为老马有认路的本领,可以利用它在前面领路,带引大军出山 谷。” 齐桓公同意试试看。管仲立即挑出几匹老马,解开缰绳,让它们 在大军的最前面自由行走。也真奇怪,这些老马都毫不犹豫地朝一 个方向行进。大军就紧跟着它们东走西走、最后终于走出山谷,找到 了回齐国的大路。

  田忌赛马

  齐国的大将田忌,很喜欢赛马,有一回,他和齐威王约定,要进行一场比赛。他们商量好,把各自的马分成上,中,下三等。比赛的时候,要上马对上马,中马对中马,下马对下马。由于齐威王每个等级的马都比田忌的马强得多,所以比赛了几次,田忌都失败了。

  田忌觉得很扫兴,比赛还没有结束,就垂头丧气地离开赛马场,这时,田忌抬头一看,人群中有个人,原来是自己的好朋友孙膑。孙膑招呼田忌过来,拍着他的肩膀说:“我刚才看了赛马,威王的马比你的马快不了多少呀。”

  孙膑还没有说完,田忌瞪了他一眼:“想不到你也来挖苦我!”孙膑说:“我不是挖苦你,我是说你再同他赛一次,我有办法准能让你赢了他。”田忌疑惑地看着孙膑:“你是说另换一匹马来?”孙膑摇摇头说:“连一匹马也不需要更换。”田忌毫无信心地说:“那还不是照样得输!”孙膑胸有成竹地说:“你就按照我的安排办事吧。”

  齐威王屡战屡胜,正在得意洋洋地夸耀自己马匹的时候,看见田忌陪着孙膑迎面走来,便站起来讥讽地说:“怎么,莫非你还不服气?”田忌说:“当然不服气,咱们再赛一次!”说着,“哗啦”一声,把一大堆银钱倒在桌子上,作为他下的赌钱。齐威王一看,心里暗暗好笑,于是吩咐手下,把前几次赢得的银钱全部抬来,另外又加了一千两黄金,也放在桌子上。齐威王轻蔑地说:“那就开始吧!”

  一声锣响,比赛开始了。孙膑先以下等马对齐威王的上等马,第一局输了。齐威王站起来说:“想不到赫赫有名的孙膑先生,竟然想出这样拙劣的对策。”孙膑不去理他。接着进行第二场比赛。孙膑拿上等马对齐威王的中等马,获胜了一局。齐威王有点心慌意乱了。第三局比赛,孙膑拿中等马对齐威王的下等马,又战胜了一局。这下,齐威王目瞪口呆了。

  比赛的结果是三局两胜,当然是田忌赢了齐威王。还是同样的马匹,由于调换一下比赛的出场顺序,就得到转败为胜的结果。

  汉血马经典故事

  汉血马以前脖子流出的汉有红色物质,像流血一般,故称之。中国古代称为

  「大宛马」、「两极天马」,现称为「阿哈马」。

  二千年前,世界马种处于原始土种状态,中亚土库曼斯坦干旱少雨的沙漠绿

  洲中,已曾有十分优秀的快马——汉血马。张骞出塞发现了汉血马。当张骞向汉

  武帝汇报大宛马后,武帝便命张骞带百余人的使团去了大宛国(今土库曼斯坦)

  求马,带一尊黄金马的模型,希望以此重新换回大宛马。结果大宛国不允,归途

  中汉使被杀,金马遇劫,大宛国是一封闭小国,并不知中国的强大,此种行为使

  汉武帝大怒,逐作出武力取马的决定,从此爆发了两次大宛马战争。李广利将军

  率兵数万人首次惩罚失利,第二次大获全胜,大宛国献出三千匹马给汉朝,二次

  战争始得大宛马,可见汉朝重视马匹到何种程度。

  当今纯血种中含有百分之二十多的汉血马血统,而今汉血马是最长寿马,可

  活到二十三岁。

  马革裹尸

  马援是东汉的开国元勋,他平定了边境的动乱,威震南方,被封为伏波将军。

  马援回到京城洛阳,大家都来向他祝贺,其中有个名叫孟翼的官员。马援对孟翼说:“为什么先生不说些指教我的话,而一味夸奖呢”孟翼不知如何应对。马援说:“汉武帝时的伏波将军路博德,开拓了七个郡的土地,他的封地只有数百户。我的功劳比路将军小得多了,封地多达三千户。赏大于功,先生为什么不在这方面指教指教我呢”“如今,匈奴和乌桓还在北方不断侵扰,我打算向朝廷请求当个先锋,作一个有志的男儿。男儿应该战死在边疆荒野的战场上,只用马的皮革裹着尸体就行了(马革裹尸),怎么能躺在床上,死在儿女的身边呢” 孟翼听了由衷地佩服。

  一个月后,马援又奔赴北方前线。63岁时马援病死在军中。

  “马革裹尸”形容视死如归的决心。

  指鹿为马

  据《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秦朝末年,秦二世统治腐败,丞相赵高阴谋乘机篡夺王位。但赵高害怕群臣不服,所以迟迟不敢动手。他想了一个办法,想测验一下群臣对他的态度。

  一天,在文臣武将上朝时,他把一只鹿献给秦二世,并说:“我献给您一匹马,请您接纳。”秦二世一看,大笑起来,说道:“你搞错了吧,这不是马,这是一只鹿。”随即秦二世问左右大臣,赵高献的是鹿还是马。当时,许多大臣都惧怕赵高,明知道是鹿也不敢承认。有些人为了讨好赵高,说献上的是一匹马。只有少数忠于秦二世的人,不怕利害,坚持说献的是一只鹿。

  经过这件事,赵高知道,说鹿是马的人是服从自己的人;说鹿就是鹿的人是不会听从他的命令的。于是便暗中派人把说实话的人杀了。

  “指鹿为马”比喻颠倒黑白,混淆是非。

  ⒈千金买骨

  公元前314年,燕国发生了内乱,临近的齐国乘机出兵,侵占了燕国的部分领土。

  燕昭王当了国君以后,他消除了内乱,决心招纳天下有才能的人,振兴燕国,夺回失去的土地。虽然燕昭王有这样的号召,但并没有多少人投奔他。于是,燕昭王就去向一个叫郭隗的人请教,怎样才能得到贤良的人。

  郭隗给燕昭王讲了一个故事说:从前有一位国君,愿意用千金买一匹千里马。可是3年过去了,千里马也没有买到。这位国君手下有一位不出名的人,自告奋勇请求去买千里马,国君同意了。这个人用了3个月的时间,打听到某处人家有一匹良马。可是,等他赶到这一家时,马已经死了。于是,他就用500金买了马的骨头,回去献给国君。国君看了用很贵的价钱买的马骨头,很不高兴。买马骨的人却说,我这样做,是为了让天下人都知道,大王您是真心实意地想出高价钱买马,并不是欺骗别人。果然,不到一年时间,就有人送来了3匹千里马。

  郭隗讲完上面的故事,又对燕昭王说:“大王要是真心想得人才,也要像买千里马的国君那样,让天下人知道你是真心求贤。你可以先从我开始,人们看到像我这样的人都能得到重用,比我更有才能的人就会来投奔你。”燕昭王认为有理,就拜郭隗为师,还给他优厚的俸禄。并让他修筑了“黄金台”,作为招纳天下贤士人才的地方。消息传出去不久,就有一些有才干的名人贤士纷纷前来,表示愿意帮助燕昭王治理国家。经过20多年的努力,燕国终于强盛起来,终于打败了齐国,夺回了被占领的土地。

  现在,河北易县和定兴搭界处,有一个金台陈村。据说这个村就是当年燕昭王修筑黄金台的地方。

  ⒎秦琼卖马

  隋朝末年,在济南府当差的山东豪杰秦琼受命来潞州办事,不幸染病于店中,所带盘费俱已耗尽。无奈之中,牵着他心爱的坐骑黄膘马到西门外的二贤庄去卖。

  秦叔宝将黄膘马拴在庄南大槐树下,二贤庄庄主单雄信听说有人卖马,便去相马。秦叔宝早在山东就听说单雄信是一条好汉,只是眼下穷困潦倒,羞于颜面,难以通报真名实姓。偏偏单雄信听说卖马人是济南来的,便请他到府上吃茶,还顺便打听仰慕已久的山东好汉秦叔宝。秦叔宝谎称:“员外打听的人正是小弟同衙好友。”雄信闻知他与叔宝是朋友,随即修书一封托交叔宝,并付了马价纹银三十两,外加程仪三两,不在马价数内,还取潞绸两匹相赠。

  却说秦叔宝瞒得了单雄信,却在潞州酒楼上邂逅了另一条好汉王伯当。伯当告知了单雄信,害得雄信到处寻找秦叔宝。后来两位英雄终得相识,单雄信盛情款待,让叔宝在二贤庄精心养病八个月。离别时单雄信为其黄膘马配上了金镫银鞍,并以潞绸、重金相赠,从此二人结下莫逆之交。随后二人在推翻随王朝的农民起义中同仇敌忾,为起义军创造了不可磨灭的业绩。唐朝兴起后,秦琼终身保唐,单雄信则抗唐到底。尽管单、秦二人后来分道扬镳,但患难中结下的兄弟情谊始终如故。<<说唐>>中的“秦琼建祠报雄信”,说的就是秦琼闻得擒了雄信,飞马来救。走到跟前,头已落地。叔宝抱住雄信的头,跪在地上,悲痛欲绝。后将雄信夫妻合葬在洛阳南门外,起造一所祠堂,名为“报恩祠”,以报潞州知遇之恩。

  ⒐王亥驯马

  马,原是一种野生动物,最早叫“火畜”。在5000年前的黄帝时代,人们过着迁徙不定的游牧生活。传说有一次,黄帝的部下捕获了一匹野马,每当人们接近它时,它就前蹄腾空,昂头嘶鸣,或把后腿崩起,但它并不伤害人和其它动物,只以草为食。当时人们都还不认识这种动物,便把黄帝请来辨认。黄帝观察很长时间,也未能认出是什么动物,只让大家不要杀掉,派驯养动物的能手王亥用木栏先把它圈起来。

  过了一段时间,王亥发现栏杆外边又来了几匹这种红色的野马,它们对着栏杆内的那匹野马叫个不停,不肯离开。过了一天,王亥把木栏门打开,不料外边的好几匹野马一下子都冲进木栏,和圈在栏内的野马混在一起,互相嘶叫了一阵,然后又都卧了下来。王亥把栏杆门关住,用割来的草喂它们。过了不长时间,其中一匹马突然生下了一只小马驹。王亥高兴极了。消息传开,人们也都纷纷前来观看。这些野马和人接触的时间一长,好像发现人类并不想伤害它们,所以在人面前也不惊慌,变得十分温顺。特别是小马驹,很喜欢和人在一起玩耍。

  有一天,王亥喂过马后,牵出一匹性格温顺的马,纵身跳上马背。马一受惊,猛地四蹄腾空飞奔起来,把毫无精神准备的王亥一下子抛下来跌了个仰面朝天。等王亥从地上爬起来,马已跑得很远了。王亥站起来望着越跑越远的马,心里十分着急,以为它再也不会回来了。正要往回走,不料,这跑得很远的马,又扭头跑回来了。王亥高兴极了,忙把马引进栏杆内圈好。后来他想出了一个办法,用桑树皮拧成一条绳子,把马头绑好,慢慢牵出来。然后又跳上马背。马仍像头一次一样,四蹄腾空,飞奔起来。这回王亥吸取了上次教训,一只手紧紧抓住绑在马头上的绳子,另一只手又紧马鬃,任凭马怎么飞跑,王亥总是不松手。跑了一阵后,马的速度减慢下来,直到马不再跑时,王亥这才勒过马头,缓缓地骑着回去。

  王亥骑马成功后,一下子轰动了许多人,风后、应龙、常先、大鸿等前来观看,很快黄帝也知道了。应龙是黄帝身边的一员大将,对骑马当然更感兴趣。他积极协助王亥驯马,练习骑马。就在这时,一件不幸的事发生了,一天清早,王亥、应龙起来练马,忘记把栏杆门关上,一只老虎乘无人时闯进圈里,把可爱的小马驹咬死,正张口要吃的时候,被人们发现了。老虎来不及吃掉小马驹,跳出栏杆逃走了。王亥和应龙一见小马驹被老虎咬死,气得快要发病,立刻带上弓箭,骑上马向老虎逃去的方向追去。他们一口气奔跑了几十座山。终于找到了这只老虎。两人看准目标,连发几箭,把老虎射死在山谷中。在返回路上,王亥、应龙又骑在马上顺便射死了几只鹿。不料他们的行动,引起了风后的注意。风后一向智多谋广,他脑子一动,便对黄帝说:“既然骑在马上能追老虎,能射杀野兽,那么,打仗时能不能也骑在马上,追杀敌人”风后建议黄帝下一道命令:“各部落所有打猎的人,今后出外打猎,一律不许射杀野马。凡能捉回野马者,给予奖励。”黄帝不仅同意这个建议,而且自己也开始练习骑马。他命应龙、王亥对捉回来的200多匹野马要精心饲养,进行训练。应龙专门挑选200多名精干的小伙子,每天从早到晚,既驯马,又练人。经过两年多的训练,中华民族最早的一支骑兵就这样诞生了。这支骑兵在后来的涿鹿大战中起了重大作用。

  ⒑老骥服盐车而上太行

  《战国策·楚策四》:“夫骥之齿至矣,服盐车而上太行,蹄申膝折,尾湛胕溃,漉汁洒地,白汗交流。中阪迁延,负辕不能上。伯乐遭之,下车攀而哭之,解纻衣以幂之。骥于是俯而喷,仰而鸣,声达于天,若出金石声者,何也?彼见伯乐之知己也。”喻指人才处与困境中。

  ⒒按图索骥

  春秋时候,秦国有个叫孙阳的人,擅长相马,无论什么样的马,他一眼就能分出优劣。他常常被人请去识马、选马,人们都称他为伯乐。孙阳有个儿子,看了父亲写的《相马经》,以为相马很容易,就拿着这本书到处找好马。他按照书上所绘的图形去找,一无所获。又按书中所写的特征去找,最后发现有一只癞蛤蟆很像书中写的千里马的特征,便高兴地把癞蛤蟆带回家,对父亲说:“爸爸,我找到一匹千里马,只是蹄子稍差些。”父亲一看,哭笑不得,没想到儿子竟如此愚笨,便幽默地说:“可惜这马太喜欢跳了,不能用来拉车。”接着感叹道:“所谓按图索骥也。”故事出自明朝杨慎的《艺林伐山》。成语“按图索骥”,比喻机械地照老办法办事,不知变通;也比喻按照某种线索去寻找事物。

  ⒓马革裹尸

  马援是东汉的开国元勋,他平定了边境的动乱,威震南方,被封为伏波将军。

  马援回到京城洛阳,大家都来向他祝贺,其中有个名叫孟翼的官员。马援对孟翼说:“为什么先生不说些指教我的话,而一味夸奖呢”孟翼不知如何应对。马援说:“汉武帝时的伏波将军路博德,开拓了七个郡的土地,他的封地只有数百户。我的功劳比路将军小得多了,封地多达三千户。赏大于功,先生为什么不在这方面指教指教我呢”“如今,匈奴和乌桓还在北方不断侵扰,我打算向朝廷请求当个先锋,作一个有志的男儿。男儿应该战死在边疆荒野的战场上,只用马的皮革裹着尸体就行了(马革裹尸),怎么能躺在床上,死在儿女的身边呢” 孟翼听了由衷地佩服。

  一个月后,马援又奔赴北方前线。63岁时马援病死在军中

读“三国志注”对两晋南朝人士评姜维的几段话,觉得颇有启发性,照录如下:

“陈寿云:姜维粗有文武,志立功名,而玩众黩旅,明断不周,终致殒毙。老子有云,治大国若烹小鲜,况於区区蕞尔,而可以屡扰乎哉。”

“干宝云:姜维为蜀相,国亡主辱弗之死而死于钟会之乱,惜哉!非死之难,处死之难也。”

“裴松之云:钟会大众既造剑阁,维与诸将列营守险,会不得进,已议还计,全蜀之功,几乎立矣,但邓艾诡道旁入,出於其后。诸葛瞻既败,成都自溃。维若回军救内,则会乘其背。当时之势,焉得两济?而责维不能奋节绵竹,拥卫蜀主(孙盛语),非其理也。会欲尽坑魏将以举大事,控维重兵,使为前驱。若令魏将皆死,杀会复蜀,不为难矣。夫功成理外,然后为奇,不可谓事有差乎而抑谓不然。设田单之计,邂逅不遇,复可谓之愚哉?!”

“郤正云:姜伯约居上将之重,处群臣之右,宅舍弊薄,资财无馀,侧室无妾媵之褒,后庭无声乐之娱;衣服取供,舆马取备,饮食节制,不奢不约,官给费用,随手消尽。察其所以然者,非以激贪坜浊,抑情自割也;直谓如是为足,不在多求。后人之谈,赏誉成毁败,扶高抑下。咸以姜维投厝无所,身死宗灭,以是贬削,不复料擿,异乎春秋褒贬之义矣。如姜维之乐学不倦,清素节约,自一时之仪表也。”

很清楚,陈寿对姜维是全盘否定的,不仅否定他的整个政治军事活动,否定他的志趣抱负,甚至也否定他的才干。原因何在?在於他的政治成见。在三国末期,由於魏方的实力较为强大,虽然经过诸葛亮的艰苦努力,鹿定了南方(云南贵州地区),毕竟只能算是消除了后顾之忧,而不能引以为援。在因关羽的骄妄而丢掉荆州两湖地区,诸葛亮六出祁山未能据有关中之后,蜀方内部当然免不了会冒出一股消沉的潮流来的。这股潮流的代表人物就是谯周,陈寿无非是拾了他的遗唾而已。这一派人的政治态度是:蜀主无力与魏较量的,所以只有被并于魏方能求得本地区的安宁。有了这个政治态度,不要说是对姜维,就是对诸葛亮,他们也不会给予好评。邓艾临成都后,正是在谯周的敦促下刘禅才作了投降的决定而否定了南夺滇黔以图恢复的战略选择。所以看起来陈寿贬斥的是姜维,事实上是在贬斥诸葛亮,因为姜维是诸葛亮亲自选定的遗嘱执行人。作为一个政治军事家,诸葛亮当然也免不了有缺点错误,陈寿之所以不正而在书中公开批评诸葛亮,看来不是出於真的爱戴而是怕众怒难犯。试看他不过在书中说了诸葛亮一句“战略非所长”就惹得蜀人批评他在“报私仇”(其父被诸葛亮判髡)。谯周,陈寿这一派的政治态度的是非,当然是可以讨论的,但若因政治见解不同就连对方的才干及志趣也否定掉,就成为偏见了。有这种意气用事的人,是很难称为良史的。

孙盛和干宝却有些不同。他们和姜维没有任何政治上的纠葛。所作的也仅是对孤立事件的评论,裴松之和郤正在这件事上的看法和他们恰好是针锋相对的。可以两存,供后人自由取舍。

郤正的评论,除针对死难一事以外主要在於表扬姜维的操行,应该说,就这样的操行而论,不仅是“一时之仪表”,甚至还可以作“万世之仪表”。至於姜维的才干如何,后人总不可能比当时的人更有亲切体念了;“三国志”中正好有一段记录:

“(邓)芝为将军二十余年,赏罚明断,善恤卒伍。身之衣食资仰於官,不苟素俭,然终不治生产,妻子不免饥寒。死之日,家无余财。性刚简,不餙意气,不得士类之和。於时人少所敬贵,唯器异姜维云。”

评论某个人,不应仅看他的一时一事,而必须看他整个一生,不应脱离时代条件而必须结合历史环境,不应把后人的见解强加给前人而必须看前人本身的见解,不应用成败作为衡量优劣的标准而必须考虑对当时及后代的影响,不应只着眼其政治思想和活动而必须兼顾其品质和才能。

要全面地评论姜维,首先就应该全面评论诸葛亮。要全面评论诸葛亮,就应该对当时的现实和政治形势有全面的分析。概括地说,在董卓之乱以后,汉室的天下已经丢定了,这充分表现在,聚在天下“诸侯”之兵都“未能”消灭董卓这一点上,是这些兵马力有所不足吗?当然不是。从人数来说,讨董的实力强大得多;是谋略不敌吗?也当然不是。董卓本人是一勇之夫,讨董阵营中随便哪路诸侯帐下也不乏赛过给董卓摇鹅毛扇者的人才;是将才不及吗?就不说“三英战吕布”,李催郭汜哪是吕布的敌手呢?不把吕布杀得夺路奔命?!聚天下“诸侯”之兵而未能消灭董卓,根本原因就在於其间存在着大大小小的“董卓”。他们和董卓的矛盾不是“天下”和董卓的矛盾,也不是汉室和董卓的矛盾,而是“董卓”和董卓的矛盾。这从袁绍在横刀长揖辞董卓而奔河北时的一句话“天下健者岂唯董公”,短短八个字就已暴露得清清楚楚了。当时在有问鼎汉室的人们中,不仅有以四世三公门第出身的袁氏兄弟,有拥兵边疆的剌史州牧,甚至连太守之流也不甘落后,孙坚就不过是一个所谓“蛮夷”之域的长沙太守嘛,偶然得了传国玺就自以为应了“天命”,不充分说明了这一点吗?曹操刘备两个在当时算得甚么呢?虽说他们也不乏门荫,其实却很可怜,特别是刘备,一个末路王孙,算得个屁?所以可以说是白手起家的,这两人之所以投身到“诸侯”方面去,破黄巾,讨董卓,开始是不可能有打天下的奢望的,无非想图个出身罢了。当然,在讨董之役中,正因为他们想图功名,才会卖命向前,实事求是地说,曹操之所以有刺董逃命的壮举正足以说明他当时和董卓的矛盾正好是代表了汉室的利益。曹操之变成“董卓”显然是听从了荀彧的谋略把汉献帝捞到了手上以后的事,而刘备是否准备也成为“董卓”则无从揣测,由於都是刘邦子孙,也许他在这一点上的成份倒是最少的。诸葛亮之所以选中他,很可能也是出於这样的估计,不过,要是他真能达到匡扶汉室的目的,他的子孙不取代刘秀的子孙也是办不到的。

既然刘秀子孙的天下在董卓之乱时已经丢定了,接下来的当然应该是这座天下该归谁来坐了。答案很简单,谁有能力把这个四分五裂的天下用武力统一起来,谁就应该坐。这个答案谁都明白,可就拿不准“谁有”这个答案。对这个问题有正确答案的唯一人物是诸葛亮,这是经过了历史考验的答案,如果没有诸葛亮,应该说,既不会出现三国鼎立的局面,也不会出现魏晋交替甚至五胡十六国的局面。因为如果不造成鼎足之势,孙吴迟早会被曹操兼并的;吴蜀之存在,推迟了曹操的政治日程表,只好以文主自居。如果曹操统一了江南,区区一蜀可以兵不血刃而下,使中国重归统一。在这种情况下,对北方的少数民族政策也许较为不同,五胡十六国那种生灵涂炭的混乱局面可能就不会出现。所以诸葛亮的“隆中对”,的确是打乱了曹操的战略部署,甚至对中国历史的发展起了极大的影响。从史籍记录看,曹操对司马懿不是没有戒心的,第一是无确凿把柄(就是说,没有说得过去的籍口,像杀孔融、杨修那样),第二是吴蜀未平,在鼎立之势不成,曹操亲身统一了中国,就难以出现“三马同槽”以及魏晋交替的局面。当然,这样的历史发展不是任何人可以预见到的,所以不能说这是诸葛亮的“隆中对”造成的。作为诸葛亮来说,他看出了在曹操底定了大河南北以后是有能力统一中国的唯一实力人物;孙权据有江东可以一敌,毕竟不是敌手(试看,在三国鼎立的情况下,曹操仅以偏师给张辽守合肥,就使得孙权非全力对付亲自上阵不可),他是不愿意出现这个结局的。他的心还在刘氏身上。尽管刘备不是刘秀的嫡系,却是刘邦的嫡系,争取时间,先形成鼎立的局面,接着再联吴伐曹之;至於孙吴,哪也是非统一不可的。战略是阳谋而不是阴谋,蜀使在回答孙权的问题“共灭曹氏,分帝南北,不亦乐乎”时不说得很明显吗“唯未知天命何在耳”。

诸葛亮没有料到——也可以说确已料到但无可奈何——打乱他的战略部署的不是来自外部而是来自内部,不是曹吴而是关羽;这真是诸葛亮本身的悲剧,更是历史悲剧。他既明白关羽性格上的根本性缺点——骄傲,又预见到他必然会因忿吴误事,所以才在把荆州重任托付给他时再三叮嘱,尽管他付托得这样郑重诚恳,关羽却当成耳边风,落得个身首异处的下场事小,对诸葛亮的事业,对历史的发展,影响可大了。在这个托荆州的事件上,丢开刘备的作用不说,诸葛亮是否有别的选择呢?没有,这就是他的无可奈何之处,也是他的悲剧所在。

凡是知道一点“三国故事”的人都会感到诧异,“猛将如云,谋士如雨”的形容,在刘备方面有些不相称,刘备不是以德服人吗?怎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原因很简单,刘备缺乏政治基础——也就是说,他没有封建地方集团做他的靠山,虽然曹操同刘备一样,也是白手起家的,但抢先一着把汉献帝捞到了手,有了尊汉的旗帜可以罗致一大批文官武将,此其一;又,扫平了袁绍,招降纳叛了一大批攀龙附凤的角色。孙权有江东的地方封建集团做他的政治经济基础,顾雍,陆逊,吕蒙,鲁肃之流都是江东的世家大族。刘备呢,可怜得很,挂着一个帝室胄裔的空招牌,顶顶大名的陈登父子充其量在个别场合下帮他一把力,却不会去追随他。在水镜先生司马徽把徐庶介绍给他以前,没有一个谋士,可能也养不活,自已的出身还必须靠战吕布这一役,勇将只能是以“刀斧手”出身的关羽张飞,赵云也是从普通兵卒出身的。黄忠过来得很晚,马超是末路来投。这些簇拥者最多可以维持他的苟延残喘,却不可能协助他扩大影响。曹吴有社会政治基础,损兵折将不影响他的实力,他们有的是有生力量,刘备在得蜀以前,流离颠沛,在哪里也呆不久,根本顾不上培养及选拔“干部”。在这种情况下,诸葛亮除了挑选关羽以外是没有别的选择的:第一,关羽可靠,始终忠於刘备;第二,关羽有智,有实际作战经验;第三,关羽有勇,能独当一面。唯一的,也是最大的缺点,就是在于性格过骄而未得裁之以法,(刘备定蜀自立汉中王以后封五虎将的消息传到荆州,关羽就因自已和黄忠并列大为不满,诸葛亮除了“摸顺毛”以外确实别无办法)。总以为郑重的诚恳地事前叮嘱会有效果,结果还是落空了。

荆州一丢,诸葛亮的北伐战略就告吹了。本来他的战略意图就包括三个互相联系的有机部份:第一是据有川,楚南中(大约相当现鄂、湘、川、滇、黔五省),这样就在疆域上和据有江东(大约相当现在的江、浙、皖、赣、闽、粤等省)的孙权和据有中原(大约相当现在的秦、晋、豫、冀、齐等省)的曹操不相上下,虽然经济,财力和 户口方面要差得多。第二是,联孙伐曹,始终避免两线作战;第三是问隙,就是说决不轻举妄动,没有一定的把握不轻易出师,这在“隆中对”内是说得够明白了。荆州一丢,不仅在疆域上丢了鄂湘两个省这样经济财力和户口都殷盛的地区,削弱了自已几乎一半实力,大大地影响了战略力量的对比,而且陷於两线作战的困境里;加上伐猇亭之败,他既未能阻刘备於伐吴之前,又未能免刘备损兵之辱于后(战略战术上的失败都在他的预见之内,可就无法使刘备不付诸实施),以致不仅丢了荆州,又大丧了川蜀元气。这样一来,白帝城托孤之后,诸葛亮的原有战略意图就只好付之东流了,剩下来的唯一出路是:力求自保,坚定和吴,安定后方,专心关中,争取时间,等待机会。这样一个战略大转变是形势发展的必然结果,在他的出师表中,也是阐述得明明白白的。他的定南中,出祁山,都是按这个战略实施的。

自有史以来,山南和川蜀是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唇齿相依的。而山南和关中又只有一山之隔。诸葛亮之六出祁山有没有必要?目的何在?作用是什么?从三国鼎立的形势来看,刘曹是不两立的;孙权则脚踏两边船,孙权一直没有消灭曹操的愿望和准备,原因很简单:第一,他考虑了双方实力的对比;第二,他并不想再把刘氏的天下恢复起来;因此,能自帝江东创立王业也就心满意足了。他之所以和蜀,不过是为了籍蜀以自大和自保;正是为了要自大和自保,他才不得不夺荆州,杀关羽。他之所以帝魏,同样是为了可以自大和自保;因为魏承认了他自王江东的独立局面,在魏蜀之争中,他当然不会真正助蜀的,到了紧要关头,尽管他也和蜀了,同样帝魏了,同样可以不在蜀背后捅一刀,就会在魏头上击一棒的。所以孙吴的态度和利益很明显是脚踏两边船;不过不到魏蜀火拚到关键时刻,这个态度不会暴露出来。既然像诸葛亮所指出的那样“汉贼不两立”,那关中就非争不可。既是为了自保,也是为了伐魏作准备,主要作用在于自保。在保有荆州的情况下,伐魏之战可以伺机进行而不必仓猝从事;因为荆州和山南可以互相策应:魏攻山南则蜀出宛洛,魏攻宛洛则蜀趋关中。现在荆州丢了,山南成了面魏的唯一前线,这条线一垮,蜀就无法生存了。所以说荆州的丢失造成了诸葛亮非出祁山争关中不可的形势。必须经常保持对关中的压力,才能避免魏对蜀的生存威胁。为此,诸葛亮才拟订出屯田渭滨的计画,这个计划的实施也有两种作用:第一是把军事前线推进到关中平原可以起到保蜀保山南的作用;第二是把中原和秦陇地区分割开来,有利于削弱魏的势力及扩大蜀的控制。由于诸葛亮出师未捷身先死,他的屯田渭滨及以攻为守的计划也就跟着结束了。

姜维就是在这样险恶的形势下接手诸葛亮的遗志的。入蜀以后,诸葛亮有武力做后盾,恩威并用,赏罚分明,执法公正,任人唯贤,不仅赢得了民心,也取得了地方势力的拥护,树立了自已的权威。在刘备死后,全部政权都在他手上,尽管如此,地方势力中还有人对他不满,不是公然反对就是进行破坏(像李严彭漾那样)。姜维呢,在蜀是一个覊旅孤臣,除了本人的才智和诸葛亮对他的器重以外没有任何凭籍:没有门阀,没有资历,没有部属,没有亲友,没有民望,更没有权威。以这样一名不仅在广大群众中甚至在上层人物中也默默无闻的“败兵降将”而接手廷寄重任,该会招致多少非难、阻挠和嫉妒,是可以想见的。以诸葛亮都完成不了的事业而责备姜维不完成,以诸葛亮都挽救不了的局面而责备姜维不挽救,这只能是刀笔之吏的判词。诸葛亮总算在刘备心中言听计从了,都不能使刘备不招致猇亭之败。当姜维为畏谗逃死而出守边境的时候,谁为他说过一句公道话呢?姜维之以身殉蜀,究竟为了什么?蜀国——不论是蜀主或者蜀臣,给了他什么好处?他又贪图哪样的好处呢?无非是“士为知已者死”。颠沛终生最后功败垂成也就可以报答诸葛亮的赏识和重托於地下了。

徐志摩

徐志摩(1897年1月15日-1931年11月19日),原名章垿,字槱森,后改字志摩,浙江海宁人,中国著名新月派现代诗人,散文家,亦是著名武侠小说作家金庸的表兄。徐志摩出生于富裕家庭,并曾留学英国。一生追求“爱”、“自由”与“美”(胡适语),这为他带来了不少创作灵感,亦断送了他的一生。徐志摩倡导新诗格律,对中国新诗的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1918年赴美国学习银行学,1921年入英国留学剑桥大学当特别生,研究政治经济学,1926年任中央大学(49年更名南京大学)教授,1931年11月19日因飞机失事罹难。

徐志摩出生于浙江海宁一个富裕家庭,父亲徐申如拥有一座发电厂、一个梅酱厂、一间丝绸庄,在上海还有一家小钱庄,又是硖石商会会长,人称“硖石巨子”。徐志摩18岁时由父母安排,与15岁的张幼仪结婚,随后远赴西方求学。对徐志摩来说,这段婚姻并不美满。张幼仪远渡重洋到了英国后,才发现徐志摩在旅英期间邂逅了林长民的女儿林徽因(原名林徽音)。后来张幼仪与徐志摩离婚。最后,林徽因却选择了梁启超之子梁思成。

  1923年梁启超(号任公)写了长信很恳切地劝他:“万不可以他人之痛苦,易自己之快乐。弟之此举其于弟将来之快乐能得与否,始茫如捕风,然先已予多数人以无量之苦痛。”“恋爱神圣为今之少年所乐道。……兹事盖可遇而不可求。……况多情多感之人,其幻象起落鹘突,而得满足得宁帖也极难。所梦想之神圣境界恐不可得,徒以烦恼终其身已耳。”任公又说:“呜呼!志摩!天下岂有圆满之宇宙?……当知吾侪以不求圆满为生活态度,斯可以领略生活的妙味矣。……若沉迷于不可必得之梦境,挫折数次,生气尽矣。郁邑佗傺以死,死为无名。死犹可也,最可畏者,不死不生而堕落至不复能自拔。呜呼!志摩!可无惧耶!可无惧耶!”

  志摩答复任公的信,不承认他是把他人的苦痛来换自己的快乐。他回信说:“我之甘冒世之不韪,竭全力以斗者,非特求免凶惨之苦痛,实求良心之安顿,求人格之确立,求灵魂之救度耳。人谁不求庸德?人谁不安现成?人谁不畏艰险?然且有突围而出者,夫岂得已而然哉?我将于茫茫人海之中访我唯一灵魂之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嗟夫吾师!我尝奋我灵魂之精髓,以凝成一理想之明珠,涵之以热满之心血,明照我深奥之灵府。而庸俗忌之嫉之,辄欲麻木其灵魂,捣碎其理想,杀灭其希望,污毁其纯洁!我之不流入堕落,流入庸懦,流入卑污,其几亦微矣!”

  徐志摩留学后回到北平,常与朋友王赓相聚。王赓的妻子陆小曼,对徐志摩影响甚大。陆小曼聪慧活泼,是独生女,父亲陆宝曾是日本名相伊藤博文的得意门生,回国后任赋税司。徐志摩和陆小曼在北平交际场相识相爱,并谈及婚嫁。徐父执意请梁启超证婚,徐志摩求助于胡适,胡适果然把梁任公请了出来,梁任公在大庭广众之下骂徐志摩:“徐志摩,你这个人性情浮躁,所以在学问方面没有成就,你这个人用情不专,以致离婚再娶……以后务要痛改前非,重作新人。”盛典举罢,徐志摩与陆小曼南下定居上海。

  由于徐志摩离婚再娶,触怒了父亲,中断了对他的经济援助,而陆小曼生活挥霍无度,住的是3层楼的豪华住所,每月100银洋的租金,家里佣人众多,有司机、厨师、男仆,还有贴身丫鬟,这些巨额花费使徐志摩入不敷支。应胡适的邀请,徐志摩兼教于北京大学,。沉溺于跳舞、打牌、票戏等夜生活的陆小曼每天天亮才上床,睡到下午两点才起身。

  1931年11月19日,因林徽因要在北平协和礼堂为外国使节演讲“中国建筑艺术”,徐志摩欲前去捧场,于早上八时搭乘中国航空公司“济南号”邮政飞机由南京北上,然而,飞机在大雾中误触济南开山坠落,徐志摩罹难,死时34岁。

 徐志摩与诗本来是一无家族渊源,二无个人癖好,可是,在英国康桥大学留学期间,却一反往常,不写则已,一写不止,形成了他诗歌创作的暴发期。这时期他虽然写了那么多诗,但现今散见于一些报刊杂志的也仅有二、三十首,大部分都散失掉了。但从尚能见到的有限的诗篇中,还可以约略窥见徐志摩初期诗作的状况和他的思想印痕。

  这时的徐志摩为什么写诗象着了魔似的,他是怎么暴发诗情的?

  首先,与他当时所处的生活环境有关,是他生活的康桥的环境触发了他的诗兴,点燃起他的创作欲念的。他说:“我在康桥的日子,可真幸福,深怕这辈子再也得不到那样甜蜜的洗礼”(《吸烟与文化》)。因此,这时期,他创作了象《夏》、《夏日田》,此时,他的个人生活“照着了一种奇异的月色”。

  1921年秋天,他认识了“人艳如花”的“才女”林徽因,徐志摩与她交往甚密,随后谈起恋爱,并有谈论婚嫁之意。于是,徐志摩在1922年3月向张幼仪提出离婚,认为他们不应该继续没有爱情、没有自由的结婚生活了。自由离婚,止绝苦痛,始兆幸福,这是徐志摩的单纯的理想主义,他在追求着一种理想的人生,他感到生命似乎受到“伟大力量的震撼”,他要发抒,他要歌吟,因此,像《情死》、《月夜听琴》、《青年杂咏》、《清风吹断春朝梦》等表现爱情和人生理想的诗歌,也就构成了他这期诗歌的重要内容。再有,他所以倾向分行的抒写,是他接触了大量的英国文学艺术,拜伦、雪莱、济慈、哈代等的作品令他入迷。他吹着了这股“奇异的风”——欧风,他踏着他们的路,于是借助诗的形式,把他的思想感情“奇异”的表现出来。

  因此,徐志摩对在英国康桥这段生活分外留恋,他不无感慨,异常兴奋,他大量作诗,他这时诗情汹涌暴发的情景,在他的题为《草上的露珠儿》一首长诗中有所反映。这是迄今为止我们见到的他的最早的一首诗,这首诗不仅表达了他当时的抱负和志趣,而且形象地传达出他的诗绪汹涌的状态,他开放创造的喷泉,他放喉歌吟,因此,他要做一个诗人了。这些早期诗歌,总的是调子清新,情绪高扬,反映了“青春的呼唤,燃点着希望灿灿”(徐志摩:《春》)。同时,也开始多方探求新诗的形式,诗式比较多样,但尚未定型,有自由体,新格律体,也有西洋诗体,甚至还有无标点诗,但讲求音韵、节奏,格式的匀称和整齐,要求“声调流利好听,形式轻盈柔美”,这也正是徐志摩作诗的一贯追求。

  英国康桥的生活固然使他迷醉,但思乡怀国之情缠绕着他,于是在1922年8月离开欧洲,启程回国。回国途中,曾在新加坡、香港、日本稍作停留,经历两个月的旅程,于10月15日到达上海。

  回国后,徐志摩开始了另一种生活。,有时还感觉精神上的烦闷和焦躁。于是他将自己的感受和体验诉之笔端,开始了文学创作的生涯。

32 《志摩的诗》

  1922 年秋徐志摩回国后,他的诗情没有中断,继续诗歌创作并公开在各种杂志上发表。《志摩的诗》是徐志摩自己编选的第一个诗集,集中收录的大都是1922——1924年之间的作品,这个诗集的出版,使他名声大振。在这本诗集中可以约略见出徐志摩在回国初年的生活思想状况,以及他所“泛滥的感情”。大致是:抒发理想和表现爱情的;暴露社会黑暗和表达对劳苦人民的同情的;探讨生活哲理的;以及写景抒情的。

  他满怀英国康桥式的人生理想,期望在中国实现他的理想主义。《雪花的快乐》是《志摩的诗》开卷第一首,它可算作徐志摩早期诗歌的代表作之一。作者运用隽秀柔和的笔调,描绘了雪花优美的形象,生动地写出了雪花的快乐。诗的节奏轻快,调子舒展明朗,意境优美。

  其它如《为要寻一颗明星》、《这是一个懦怯的世界》、《我有一个恋爱》、《婴儿》、《多谢天!我的心又一度的跳荡》等篇,与《雪花的快乐》一样,者”表达了作者对理想的追求。它们既是抒情诗又是爱情诗,表现了对人生自由的向往和对恋爱自由的渴望。要求人生自由、恋爱自由正是他的理想主义的内容,因此,这二者往往密不可分的交织在一起。然而,他的理想主义与中国的社会现实存在着距离和不可调和的矛盾,他与林徽因的恋爱结果遭到破灭,他所追求的理想的人生和理想的社会终不能实现,于是,使他忧郁、苦闷。因此,这些诗篇也程度不同地蒙上了悲凉的氛围,成了“苦闷愤怒的情感的无关阑的泛滥”(茅盾:《徐志摩论》)。这种消极悲观的思想情绪在那些小诗中,表现得更加明显,如《消息》、《一星弱火》、《问谁》等。

   1924年4月,印度诗人泰戈尔来华,给徐志摩的生活和创作带来了一定的影响。他与泰戈尔建立了友谊,泰戈尔给他取印度名素思玛(Susima)。5月底,泰戈尔离沪去日本,徐志摩与他同行,《志摩的诗》中的《沙扬娜拉》那首诗,就是逗留日本期间写成的。徐志摩擅长于抒情诗,同时也喜欢写泰戈尔那样的哲理诗。

  《志摩的诗》中,有一些是描写贫富悬殊穷人痛苦生活的诗篇。这类诗数量虽不多,但内容比较充实,反映了社会现实生活的某一侧面,具有一定程度的社会意义。《志摩的诗》中还有一些写景抒情诗,比如《沪杭车中》。

  这个诗集就整体看,反映生活的容量是不大的,内容的发掘是不够深刻的,思想感情也并非全是那么积极和健康。但从它的表现技巧看,“几乎全是体制的输入和试验”(陈西滢:《新文学运动以来的十部著作》)。诗的形式变化多样,有长诗,短句,自由诗,散文诗,更多的是对西方的诗式进行试验。这一时期,是徐志摩诗式的试验期,也是他诗歌技巧的磨炼期,他是在摸索和试验中显露出他诗人的才华和诗歌的独特风格的。

  徐志摩作诗就十分注意意境,《志摩的诗》中大部诗作,形成他独辟的艺术境界,如《雪花的快乐》,作者把对理想的追求的主观感情与客观的自然景象交融互渗,从而化实景为虚境,创出了一个优美的艺术境界。

  此外,他的诗歌具有形象性,可感性,这得力于他的丰富的想象力。他的想象和比喻不仅与众不同,而且,他能把看来比较抽象的事理,化为生动、可感、可见的具体形象,像《毒药》、《白旗》、《婴儿》是三首内含哲理的散文诗,他也使出了艺术想象的本领,依仗这种特别的感受力去描绘事物。

  《志摩的诗》有它的特色,有它的成功,也有它的不足。撇开内容不谈,就以表现形式来说,洋味较浓,民族化不足,有的诗句显得生涩和矫揉造作,在韵式和韵的运用上也有不规整之处,诗的技巧还不十分成熟。

33 《翡冷翠的一夜》

  《翡冷翠的一夜》是徐志摩的第二个诗集,是他的1925至1927年部分诗歌创作的汇集。这一时期徐志摩的思想和生活发生了一个较大的波折。1924年4月,他在北京认识了陆小曼,并着了魔似的与她热恋起来,此事招致社会的非议和家庭的反对。但他俩全不顾这一切,可一时又难以解决,徐志摩在十分痛苦和矛盾的心情下,于1925年3月11日启程出国欧游,想暂时摆脱一下生活上的苦恼和困境。他在意大利的翡冷翠(即佛罗伦萨)住了一段时间,他将他的伤悲,他的感触,托付纸笔,写了不少诗,因此,这部诗集就题名为《翡冷翠的一夜》,这个诗集,除了有哈代、罗赛蒂等英国作家的译诗外,还有象《西伯利亚》、《在哀克刹脱教堂前》那样漫游欧洲时对异乡他国生活的感受。他也写了一不少爱情诗篇。《翡冷翠的一夜》,可以看作是记叙了当时他和陆小曼之间的感情波澜,他的热烈的感情和无法摆脱的痛苦。

  1925年和1926年,中国的革命运动蓬勃兴起,五卅事件与三·一八惨案引起他的“愤慨”和“悲切”,为纪念“三·一八”,他写了《梅雪争春》,揭露了军阀屠杀无辜,连十三岁的儿童也惨遭杀害。在《大帅》、《人变兽》的诗篇中,暴露了军阀活埋伤兵、杀死人民的血腥罪行。他的思想起了“波折”,“流入怀疑和颓废”,认为现在是受罪时期,因此,不少诗篇失去乐观调子,相反染上了一层忧郁、失望、逃避现实的颓废色彩。他诅咒生活,赞颂死亡,要辞别人间去殉恋爱。想象奇特,思想灰暗。当然,这个诗集也还有少量调子比较积极明朗的诗篇。

  这个诗集在艺术技巧上如闻一多说的“确乎是进步了”。对诗的形式技巧更加注意推敲,除了在诗式上更多样化,什么对话体,打夯歌、豆腐干式;既有叙事,也有抒情,他也醉心于诗的音节与格律。

34 《猛虎》与《云游》

  在《翡冷翠的一夜》之后,徐志摩还出个两本诗集,一是由他自己编选,1931年出版的《猛虎集》,一是由他人编选,1932年出版的《云游》。这两个诗集中收录的诗歌,多数是徐志摩后期的作品。1927年后,徐志摩的思想经过“波折”,他那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政治理想完全破灭,另一方面,他对工农革命又感到恐惧和抵触,他的思想陷入深深的矛盾和绝望。他这一时期创作的诗歌,大部与现实生活脱离,抒写他自己“微妙的灵魂的秘密”。有的诗歌无病呻吟,充满了悲观厌世的情调。而且,他的思想立场与进步的革命潮流相抗衡,他竟不顾诗歌艺术的基本要求,将赤裸裸的政治概念搬入诗中,用来攻击马克思主义和无产阶级革命文学运动。他在极度幻灭和绝望的时候,又仗持尼采的哲学来鼓励自己。

  在《猛虎集》和《云游》中,出现了内容和形式很不统一的状况,大部诗歌的内容是这样空泛和贫乏,但却越来越追求形式的整饬和美观,不论在诗行的排列,音韵的铿锵,节奏的明晰,用词的推敲上都较前几个诗集有了变化和发展。对此,茅盾有过很恰当的评论:“圆熟的外形,配着谈到几乎没有的内容,而且这淡极了的内容也不外乎感伤的情绪——轻烟似的微哀,神秘的象征的依恋感唱追求:这些都是发展到最后一阶段的现代布尔乔亚诗人的特色,而志摩是中国文坛上杰出的代表者”(《徐志摩论》)。

35 “跑野马”的散文

  徐志摩不仅写诗,同时也写散文,在其全部创作中,其成就和影响更为显著的,除诗歌外,恐怕就要数散文了。甚至有人认为他的“跑野马”的散文比他的诗好。

  徐志摩一共出版过《落叶》、《自剖》、《巴黎的鳞爪》三个散文集和一个单篇散文《秋》,计三十三篇(未收集中还有不少)。除《秋》篇写于1929年,其余三个集子的大部作品均完成于1925——1926年间。他的散文内容涉及的范围也较广泛,有对人生理想的漫评,有触及时政的论说;有对往事的怀想和追忆,也对艺术发表见解和评说,有一事一议的小品,也有说长道短的书评。他的散文表现了很强的个性,他的自我思想感情的剖露,哲理和诗情的融合,散文的诗化,三者合而为一,构成了他的散文的“别一世界”。

  第一个散文集《落叶》,完成于他创作的“泛滥”期,共八篇,内容各异,表情达意的方式也不尽相同。谈人生,谈社会,谈政治,谈艺术……不受任何约束。首篇《落叶》是在1924年秋天,他在北京大学任教授期间,应北京师范大学的邀请,所作的讲演稿。他企图回答青年学生提出的如何解决生活的枯燥和苦闷的问题。《落叶》篇贯串其间的是“感情”二字,通篇宣扬人的感情、“真的人情”的重要和作用。要使生活不痛苦,只有“抽出人道的同情的纤微”来缀补这个破烂社会的大网。徐志摩正是基于这种资产阶级人道主义的观点,执信人的感情的无限作用,在生活本体与大自然里。“他认为人若要摆脱人世的苦恼和压迫,就要争得自由发展的“真纯的个性”,最好的途径是到大自然去生活去沐浴。因此,有人说他“《落叶》诗篇是充满着浪漫蒂克的自白,充满着康桥时代的憧憬。”(穆木天:《徐志摩论》)

  继《落叶》之后,在1927年和1928年,徐志摩又相继出版了《巴黎的鳞爪》和《自剖》两个散文集。这两个集子的内容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写他在1925年出国欧游的所见所感,以及解剖、省察自己的思想灵魂,因此,在“自我”和“感情”这两点上都比《落叶》集更为突出和显露。《巴黎的麟爪》集中的《巴黎的鳞爪》、《翡冷翠山居闲话》、《我所知道的康桥〉、《天目山中笔记》、《吸烟与文化》等篇,是属于写景抒情散文一类。醇厚的兴趣,活泼的情绪,丛集于笔端,便构成了这类散文的抒情特色了。

  郁达夫曾把徐志摩一路的散文家写作的散文的共同特征,归结为“带有自叙传的色彩”(《中国新文学大系散文二集导言》)。徐志摩《自剖》集的第一辑《自剖》辑共六篇,大部可以归入这一类。这些自剖性的散文,作者的心胸是畅露的,文笔也是生动的,然而,调子是低沉的,认识是空幻的。

  徐志摩的一部分散文,如同他的一些哲理诗一样,具有启迪思考的哲理性,又具有浓郁的诗情,使得哲理和诗情两相融合,这构成了他的散文又一特点。作者在独自领略风光妙处的同时,总在宣扬他那“人类应该回归自然,与自然融合”的观点。他的阶级立场和政治观点是显而易见的。

  徐志摩散文艺术上另一与众不同的地方,是他的不少散文和诗很难严格的区分。他将诗和散文二者黏合在一起,难以分开,是他“自己的另创一格的诗的散文”(赵家璧:《写给飞去了的志摩》)。是一种诗化的散文,或散文的诗化。徐志摩这种散文诗化的倾向,是与他在接触社会现实过程中,思想产生振动和郁积,而又急于表达的一种“急不可待”情绪的反映。

36 小说、剧作、翻译

  徐志摩在其将近十年的创作生涯中,除了主要写作诗歌和散文外,同时还写了一些小说、剧本并从事翻译工作。他先在1923年2月11日,《努力周报》上发表了第一篇小说《一个不很重要的回想》,此后断断续续又写了一些,共计十一篇,后以《轮盘》为题合集出版,这是他的唯一的小说集。

  他的小说不外乎写中国留学生的生活和外国的某些社会风尚,同时也有一些取材于中国社会的某些生活侧面,题材是不广的,容量是有限的。他的小说多用浪漫主义的笔法,着力于人物的内心感受的发掘和心理活动的刻画。在小说中,作者又好用诗的句型、艳丽形象的比附,抒情的笔调,因而,他的作品带有浪漫的抒情色彩,具有“独特的华丽”(沈从文:《轮盘自序》)的格调。他的小说有的情节过于简略,近于速写,不那么“完全”;有的只是“直着写,没有曲折,也少有变化。”(《轮盘·自序》)必须指出的:他的小说多数写司空见惯的男女恋爱,很少触及当时社会的具有普遍意义的尖锐问题。

  徐志摩也热心倡导过戏剧活动。1923年新月社成立时,他积极组织戏剧活动,还创办过《剧刊》,也演过戏,但是他很少写剧本。他只写过一个剧本,叫《卞昆冈》,还是与陆小曼合写的。没有发生什么大的影响。在徐志摩的文学生涯中,翻译倒是一个重要方面,他的翻译与创作几乎是同步进行的。他写诗也译诗,他创作小说、散文,也翻译小说散文。曼殊斐儿一共有两个短篇小说集《园会》与《极乐》,共二十多篇,徐志摩选译了其中八篇,自英国康桥译到中国上海,并在1927年,以《曼殊斐儿小说集》白上海北新书局出版。1925年,他在编《晨报副刊》时,又翻译了伏尔泰的小说《赣第德》并连载于副刊,后于1927年6月由上海北新书局出版,并列为“欧美名家小说丛刊之一”。同年八月,他和沈性仁合译的英国作家詹姆士司芬士的小说《玛丽玛丽》,也由上海新月书店出版。此外,他还译过一些诗和散文。徐志摩的翻译也有他的偏爱,他说“除了曼殊斐儿是我溺爱,其余都可算是偶成的译作。”(《玛丽玛丽·序》)

37 “新月”活动

  人们看待徐志摩及其创作总是把他与新月派连在一起的,认定他为新月派的代表作家,称他为新月派的“盟主”,这是因为新月派的形成直至消亡,都与他发生着密切的关系,他参与了新月派的整个活动,他的创作体现了新月流派鲜明特征。

  从成立新月社到逐步形成一个文学流派——新月派,历时约十年,徐志摩始终在其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1923年春,徐志摩在北京办起了俱乐部,编戏演戏,逢年过节举行年会、灯会,也有吟诗作画,徐志摩出于对印度诗人泰戈尔一本诗集《新月》的兴趣,提名借用“新月”二字为社名,新月社便因此而得名。

  1925 年以前,徐志摩自己除了作诗以外,还联络新月社成员从事戏剧活动。1925年10月,徐志摩接编《晨报副刊》,并于1926年4月1日,创办了《晨报诗刊》,这时,闻一多已由美国回国并参加了《诗刊》的编撰工作。除第三、四两期由闻一多和第五期由饶孟侃负责编辑外,其全各期均由徐志摩主编。发表的《诗刊弁言》和《诗刊放假》也是徐志摩执笔。《诗刊》的撰稿人努力于中国新格律诗的创作和关于诗艺的探讨,所以,《晨报诗刊》的创办,标志着以“使诗的内容及形式双方表现出美的力量,成为一种完美的艺术”(于赓虞:《志摩的诗》)的诗歌流派——新月诗派的形成。

  1927年春,新月社一些成员由于政治形势的变化及其它种种原因,纷纷聚集到上海。此时,徐志摩也与陆小曼结婚并移居上海。徐志摩四出访友,奔走联络,与闻一多、胡适、邵洵美、梁实秋、余上沆、张禹九等在上海环龙路环龙别墅办了个新月书店,由胡适任董事长,余上沈任经理,后由张禹九接任。

  1928年3月,徐志摩一边在光华大学,东吴大学,大夏大学等校担任教授工作,一边又创办了《新月》月刊。《新月》一共出刊四卷四十三期,至1933年6月终刊,不仅刊出新月派成员的著作,其中也有郁达夫、巴金、丁玲、胡也频等思想倾向进步的作家作品。不过,这已是新月派活动的后期,后期新月派,其成员虽各有差异,就其整个政治倾向而言,却是日趋反动。但是新月派从事诗歌创作,研讨新诗的这条“连索”似乎还没中断。

  1931年1月20日,徐志摩与陈梦家、邵询美等又办了一个《诗刊》季刊,出了四期,陈梦家在1931年9月,从《晨报诗刊》、《新月》月刊和《诗刊》上选了十八家诗人八十首新诗,编成一本《新月诗选》,从这些待作中,多少可以见出新月诗派的基本面貌和特色。

  1931年11月19日,徐志摩因飞机失事而去世,新月派被梁实秋、胡适等人所左右,到了1933年6月1日,《新月》出至四卷七期而停刊,随后,它也便销声匿迹了。

  综上所述,从新月社的成立及至新月派的形成和它的主要活动(尤其是文学方面的活动),徐志摩在其中都起着主角的作用,他确实是新月派的代表人物,他对新诗发展曾经起过一定的推动和影响作用。但是,他们过分地追求形式和格律,又走向歧路,尤其是徐志摩到后期思想和创作都发生危机,他发出悲叹:“一年,又一年,再过一年,新月望到圆,圆望到残。”(《爱的灵感》)

  到了1933年6月,随着《新月》月刊的停刊,新月派的整个活动也就中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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