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华写于1988年的《古典爱情》,被认为是揭开温情的背后是血淋淋的恶魔性现实。小说写了出生贫寒的柳生在昌盛之时上京赶考,在一座大宅的阁楼内邂逅惠,又留下了不管榜上有无功名,都请早去早回的诺言,最终柳生和惠生死两别、无缘再见的爱情故事,悲剧色彩浓重。余华以其特有的思维方式、感觉方式、语言风格在先锋派作家中独树一帜,在80年代被认为是最有前途的先锋作家之一。他拒绝用传统的代码去处理生活,试图建构一种背离常规经验的认识方式。余华认为,真实是相对于个人而言的,人只有进入广阔的精神领域才能真正体会世界的无边无际。
在之前的之前,我一直不敢翻看余华的书籍。这样的不敢是缘于一种害怕,在我的积累的听闻中,这是一个真实书写着生活的残酷无奈与绝望的作家。我是那么喜爱着温暖与干净,以致于连眼睛都都拒绝着影视中的血腥。朋友说,你的前生一定是个心如铁石的屠夫,所以今生才会如此的柔弱与胆怯。
在之前的之前,我一直不敢翻看余华的书籍。这样的不敢是缘于一种害怕,在我的积累的听闻中,这是一个真实书写着生活的残酷无奈与绝望的作家。我是那么喜爱着温暖与干净,以致于连眼睛都拒绝着影视中的血腥。朋友说,你的前生一定是个心如铁石的屠夫,所以今生才会如此的柔弱与胆怯。
母亲来杭州住了几天,那几天电视是属于她的,电脑是属于空气的,所以我买了一箩筐的小说,《在细雨中呼喊》使用了我一个夜晚的时间。第一遍我跟随情节,第二遍迷恋文字,第三遍试图梳理回忆的顺序,第四遍开始想我是否该写点什么。
1哀而不伤
这是一本关于记忆的书。孙光林作为故事的出发者和回归者,由他推而及上的三代家庭以及由他扩而横之的朋友生活。余华在序言里说:柔弱的母亲如何完成了自己忍受的一生,她唯一爆发出来的愤怒是在弥留之际,那个名叫孙广才的父亲又是如何骄傲地将自己培养成一名彻头彻尾的无赖,他对待自己的父亲和对待自己的儿子,就像对待自己的拌脚石,他随时都准备踢开他们,他在妻子生前就已经和另外的女人同居,可是在妻子死后,在死亡逐渐靠近他的时候,他不断地被黑夜指引到了亡妻的坟前,不断的哭泣。孙广才的父亲孙有元,他的一生过与漫长,漫长到自己都难以忍受,可是他的幽默总是大与悲伤,还有孙光平,孙光林,和孙光明,三兄弟的道路只是短暂地有过重叠随即就叉向了各自的方向。孙光明第一个走向了死亡,孙光平以最平庸的方式张长大成人,他让父亲孙广才胆战心惊。
当我敲下这几句话的时候,我仿佛又看到孙光明丢下两只篮子洋洋自得地走向死亡,孙光平挥着菜刀不要命似的追打着拿着鱼叉王家的儿子,那个无赖的父亲捏了儿子相亲女家的屁股,被别人一脚揣下楼梯,朝我滚过来,然后我和孙光林与老爷子邂逅在南门口,一起看到了烧毁孙家的那一场大火。这些情节不需要再去翻阅与回忆,就像是我所熟悉了知的一个家庭,鲜活的生活在过去的时光里。
曾经与朋友谈论过苏童与余华,苏童的文字如同是在阴森的老房子里看到一幅描金的大红缎面,他的悲伤浸*着大雨过后菊花腐烂的气息。而余华的人群是生活在土地之上的命运,悲凉无奈却也透露出丝丝的柔和,如同台风过后一片狼籍短枝残砾的地面,你却知道阳光会暖暖的照耀这片重新而立的土地
2统治者的语言
余华自己在序言中说的话:我再次去阅读自己的语言,比现在年轻得多的语言,那些充满了勇气和自信的语言,那些貌似叙述统治者的语言,那些试图以一个句子终结一个事物的语言,感染了今天的我,其节奏就像是竹子在燃烧时发出的“劈啪”声。
在一本十八万字的小说里,你找不到一句可有可无的废话。这是非常之不容易的。我习惯在喜爱的文字下用彩色铅笔划下痕迹,这样的喜爱尽情的流露在这一本书里。比如小说的起始有简单的一句:“阳光那时候似乎更像是温和的颜色涂抹在我们的身上,而不是耀眼的光芒。”温和与涂抹,没有比这两个字更具有回忆的温暖与晴朗,就如同是**的回忆中,缓慢欢跳的孩童,阳光沉淀为乳白色的柔和,他们的身上发散出柔和的光晕。
文字是种游戏,触摸表达排列组合。玩童是需要天份的。如果我说,一条坑坑洼洼高低不平的乡间小路穿过了村口的一片金黄的稻田。这样的形容是平淡通顺的,但是你看到凌晨的呼喊被描写成坑坑洼洼高低不平的时候,是不是有种冲破黎明的涌动呢?这样的巧妙,随地可拾。如同是吃到了一颗奇妙的酒心巧克力。
书中的“我”始终存在并以一个通晓结局的人在提前叙述事实的结局,仿佛是记忆的统治者,有着无可排除的命运的无奈。特别是写到孙光明的死亡:“就这样,我一直看着孙光明洋洋自得地做向未知之死,而后面那个还将长久活下去的孩子,则左右挎着两个篮子,摇摇晃晃并且疲惫不堪地追赶着前面的将死的人。”
我留意到他落在结尾的日期,一九九一年九月十七日,那时候他三十一岁,他所说的,试图以一个句子终结一个事物的语言:“活着的人是无法看清太阳的,只有临死之人的眼睛才能穿越光芒看清太阳。”“将死者埋葬以后,死者便永远躺在那里,而生者继续走动。他一但脱离时间便固定下来,我们则在时间的推移下继续前行。”
也许文字只是表达你的思绪,只是如何让你的文字搜索到你的频段,让他人通过你的文字共震于你的频段而已。小时候踩踏浮松的青石板一角,溅起另一角的脏泥水,如此的乐此不疲我也一样拥有。你在他人的叙述中找到你的熟悉,你却说不出你的欢喜。
3每一个人都是主角
每一个出现的人物都是主角,他或她不以“我”的出现而单一只有一个铺垫与烘托,他们是一个人,在他们独立故事里是丰满而生动的主角。水乳交融。
《兄弟》中重叠而出那么多小镇的人,人物的性格交叉投影,仿佛无足轻重,姓余姓张都只是一个称谓,一箩筐的人的出现只是烘托了一个李光头。这使我更加地喜欢《在细雨中呼喊》。
除了孙家三代的主角,我还是记得冯玉青,“她将木桶放进井中弯腰时,脑后的辫子就会掉落到胸前垂挂在那里,我看到了多么美妙的摇晃。”她在王跃进的婚礼上,将草绳系在树枝上,文静的布置出一个能将脑袋伸进去的圆圈。我记得鲁鲁,一个流着鼻血的小男孩在大街上与两个大男孩打架,他双手紧紧抱住一个人的腰,无论扯,咬,打,他就是不放手。记得在九岁就被父亲遗弃,开始送煤饼的刘小青,甚至是刘小青楼下那个阴深的老太太,她害怕路口的那只黄狗,更害怕狗的死去,因为她认为死去的黄狗会在阴间等着她。那个虚弱到极点的李秀英在屋子里摆满了小凳子,上面摆着众多的内衣内裤,随着阳光的移动,她移动凳子。“她尖利的嗓音突然响起:‘王立强是被你们谋杀的。’”王立强这个她的丈夫强健无比的男人,被一个牙尖的女同事发现了他的隐情,被迫他拉响了与人俱焚的手榴蛋。记得一辈子让祖父垂着双手谦卑地站在脚盆前的祖母,她十六岁“她的脸蛋像是一只快从树上掉下来的苹果,即使如此她依然被涂上了厚厚的胭脂。”还有那个曾祖父母在一个月光冷清的夜晚,睡着后被一条野狗吃了。
无论笔墨多少,都是一个个尘土中,活生生各有性格不同的人,他们不需要赵钱孙李,他们只是他们自己。
4永恒的友情
我是一个容易感动的人,所以你也许会看到我眼里常噙着泪光,慌乱的扯着餐巾纸擦去从鼻孔流出的清水。眼泪也许并不能代表什么,但是在我心里,眼泪却也是一种语言,它告诉你,你内心柔软的东西被轻轻的碰了一下。苏宇在马路上抱住了一个女人,这样的结果是他进了牢教所一年。有一天在皎洁的月光下,他描述抱住那个女人的感受“其实不是抱住郑亮的肩膀,是抱住你的肩膀。我当时就这样想。”
看到这一句,我的眼泪就涌了上来。我仿佛看到了已经老去的我们的岁月,在岁月中年少的朋友。我甚至有一写往事回忆的冲动。虽然我幼稚的笔端面对十多年的沧桑与日渐模糊的记忆如此的薄弱。但我开始写了。是因为:“苏宇的微笑和他羞怯的声音,在那个月光里时隐时现的夜晚,给予了我长久的温暖。”
我不否认我是一个恋恋往事的人,所以我分外的喜欢余华在序里的一句话。他说:因为当人们无法选择自己的未来时,就会珍惜自己选择过去的权利。回忆的动人之处就在于可以重新选择,可以将那些毫无关联的往事重新组合起来,从而获得了全新的。
作者余华,1960年4月3日生于浙江杭州,1984年开始发表小说,代表作有《活着》、《许三观卖血记》。1998年获意大利格林扎纳·卡佛文学奖。2005年获得中华图书特殊贡献奖。
《第七天》是余华2013年出版的小说,共13万字。有人评价这本书,“比《活着》更绝望,比《兄弟》更荒诞!”这本书以第一人称叙事方式,讲述了一个刚刚去世的死者杨飞(“我”)在死后七天里的所遇、所见、所闻,以及对往事的种种回忆,从而让这个荒诞的鬼怪故事层层抽丝剥茧、徐徐展开。
作者采用了蝉蜕叙事的风格。所谓蝉蜕叙事是指由第一人称叙事者“我”蝉蜕到下一个以第一人称叙事的叙事者的叙事方式。以主人公杨飞为主线,从一主线又分别连接不同辅线,使得人物故事一个个独立存在,又环环相套,从而使得全书故事层层推进。
翻开书的第一页,余华引用了《旧约·创世纪》开篇中的一段话,“到第七日,神造物的工已经完毕,就在第七日歇了他一切的工,安息了。”这段引文表明了书叙事的结构,以七天为叙事结构。每天一个单位,每一天为一章,每一章是一段人物故事,每一个故事又都推动另一个故事。直到第七天,一切尘埃落定。尘归尘、土归土。拥有墓地的死者获得安息,而没有墓地的亡灵获得永生。一切又再一次归于宁静。
第一天,讲述“我”(杨飞)死了,接到一通电话让我去殡仪馆接受火化。“我”换上一身家里相对最新的衣服,一身白色的丝质睡衣,睡衣上写着“李青”二字。由于死的突然,料定没有亲人送葬,于是自己为自己带一块儿黑纱以示悼念。然后,拿着一个号牌去殡仪馆火化。不想,这个死后的世界一样社会阶级分明,贫富差距明显,没钱依然是寸步难行。由于没有钱,生前没有置办墓地,“我”无处去安息,只能无奈地离开。在这座城市里游荡,边走边来到一些地方,边走边回忆起一些生前的往事。比如,“我”生前准备去做家教的那家遭遇到暴力强拆,他们小学四年级的女儿在冬天寒冷的废墟里写着作业。同时,“我”也在找寻“我”的死因,在一家餐馆吃饭,由一张报纸得知自己的前妻“李青”自杀而亡。而此时,餐馆厨房失火导致意外爆炸。“我”就死在这里。
第二天,“我”与前妻李青在死亡的时空相遇,回忆过去的种种,互诉彼此离异后的生活。通过这番时隔多年、远隔“死死”的彼此坦诚,我们终于明白,其实对方才是自己生命中唯一深爱的恋人。如同李青说,“我结婚两次,丈夫只有一个,就是你。”又比如,李青说“我仍然爱你。”,而 “我”的回答是,“我永远爱你。”然而,就像生前无法守住婚姻一样,死后的“我们”也无法相守。生前是因为彼此的人生追求不同,而死后是因为有没有墓地的差别。
第三天,讲述了“我”的身世。“我”,一个被母亲在火车上意外生下来的孩子,遂后从火车厕所的洞中掉落丢失。因此,当地的报纸称“我”是“火车生下的孩子”。幸好,“我”被养父,一个21岁的铁路工人杨金彪所收养。这位养父给了“我”全部的爱,一手把“我”抚养长大,并因为“我”放弃了自己的爱情、婚姻,终身未娶。在“我”的生母多年后找来,又为了“我”的前途,养父杨金彪花掉身上所有积蓄为我置办行装,送“我”去北方的亲生父母所在的城市工作。然而,经历岁月变迁,生母的家已经远不如养父的家更适合“我”,更能让“我”感受到爱。在“我”终于决定回来和养父在一起永远生活时,这位养父却又身患重症,淋巴癌。“我”辞去工作、卖掉房子准备为他看病。而父亲为了不拖累“我”,离家出走。
这一节,有一段令人读到泪目,25岁的杨金彪被迫从爱情和亲情中做出选择,曾经把四岁的杨飞丢弃了24小时。但,正是因为这一次的分离,使他确信他生命中最重要的是这个孩子,而不是其他。书的后面,也道出因为这一段遗弃过孩子的经历,杨金彪始终自责于心,最后也终于死于那块曾经遗弃过孩子的异乡的石板上。
书中另一个核心人物是“我”心中的母亲,李月珍。她是杨金彪的邻居和好友。从小给“我”奶喝,对待“我”如同对待自己的儿子,她总是亲切地唤“我”,儿子。然而,因为李月珍发现了一起社会的丑闻,27个死婴被医院作为“医疗垃圾”弃入城市的河道中。为了掩盖这个事件,李月珍被一起制造的意外车祸导致身亡。而随后,李月珍和27个婴儿们的尸体又在同一天不翼而飞。
第四天,讲述“我”邂逅曾一起在出租屋生活过的邻居,鼠妹。之所以叫“鼠妹”,是因为鼠妹是“鼠族”的一员,而鼠族是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人,他们生活在城市的废弃的防空洞里,哪里没有阳光,空气污浊。白天他们出来上班干活,晚上又回到那个暗无天日的地方。他们就好像是城市中的老鼠一样。鼠妹就以这个名字作为网名。
鼠妹和他的男友伍超是一对理发店的洗头工,极度贫穷,生活艰难。但是他们仍然在贫困中相恋相守,尽管生活的压力和贫穷使他们争吵不断,但是他们仍然不离不弃。然而,这段难能珍贵的爱情却因为一个误会或说是一点儿虚荣心,被彻底地击碎了。男友给鼠妹买了一只她梦寐以求的iPhone4s手机,不过,是一只盗版机。一时之气,也因为被一群网友的群嘲与“鼓励”(唆使),鼠妹带着怨恨跳楼自杀。
第五天,“我”随鼠妹去到一个专门收留无家可归的幽灵的地方,“死无葬身之地”。在那里,首先遇到一对爱下棋、又爱拌嘴的骷髅兄弟。他们是多年前在一次扫黄运动中暴力执法的年轻警察,以及因被这位警察踢坏睾丸而复仇杀死对方的死刑犯李姓男子。他们生前一个伤人、一个杀人,恩怨极深。死后却成为一对不计前嫌、结伴永生的兄弟。
这或许正是死亡的力量。想起有句话说,“除了生死,其他的都是小事。”是的,在死亡面前,所有的计较、仇恨都不重要了,所有的前尘恩怨也都灰飞烟灭。
第六天,鼠妹终于得知了男友伍超的消息,知道他卖掉自己一个肾给她买一块墓地。此刻,所有的怨恨都被爱所湮灭了。她接受了亡灵们为她举办的盛大又隆重的洗礼,换上一条由男人的裤子改制而成的裙子。此刻,她就如同一个纯洁的、完美的新娘,在所有游离的亡灵的护送下,去殡仪馆接受火化。然后,她就可以去往那块儿属于她的墓地,永远地安息。这一段余华将它描述地极其梦幻,如同在写一个童话。充满想像、充满梦幻。读者仿佛可以从纸上跃然看到一个亡灵所居住的乌托邦,那里所有人(死人)平等、友爱、互助,所有的一切都是和谐、宁静、美好。
第七天,“我”护送鼠妹去殡仪馆火化,也同时如愿找到了自己失散的、因病出走的养父杨金彪。这一章,他们之间那份即便是死亡也无法割裂的,比血亲更浓烈的亲情,令人动容。而杨金彪在殡仪馆自愿作为工作人员接待那些等待火化的亡灵。一如生前那般,对待工作兢兢业业,真实地不求任何回报。杨金彪这个人物的刻画是非常深刻的,真实、老实、朴实,天性善良又感情内敛,他就如同我们很多人的老父亲。
2014年,余华曾在答《京华时报》记者问时他说,“将我们生活中看似荒诞其实真实的故事集中写出来”,“让一位刚刚死去的人进入到另一个世界,让现实世界像倒影一样出现。”由此我们可以了解,他在这本书中是刻意制造一种叙述距离,把他不能直言表达的社会现实问题用光怪陆离的亡灵故事来告诉读者。
故事中叙述了两个同时存在着的,彼此隔离又有相互联结的世界。通过殡仪馆来把两个世界联系在一起。现实的世界是一个险恶的、冷酷的世界,死者的世界是一个至善的、温暖的世界。通过对两个世界的描绘,呈现给我们一个图景丰富,却五味杂陈的社会生活面貌。书中涉及很多现实社会问题,比如,贫富差距、两极分化、官僚腐败、暴力执法、人权缺失、价值观偏差、网络暴力、医疗腐败、非法器官买卖、食品安全等等。余华是希望通过死者所见、所思来对当下的这些个社会现象,制度上不健全而发言,而呼吁。可以说,他是非常勇敢,非常敢写!当然,一个有责任的作家应该勇敢,应该敢于关心民生,敢于直面社会问题,敢于呼吁,敢于写实。人们太需要敢于讲真话的作者,而不只是能够去满足于文学上那些虚无的构建,和对美好的无限想象的作者。
同时,书中还保留温暖和希望。如同是要留给那些在漆黑之中行路的人,小心捧出一束温暖与光亮,不至于让读者悲凉到无法喘息,完完全全地绝望。比如,前妻李青死后的忏悔;鼠妹的男友伍超卖肾也要为恋人鼠妹买一块儿墓地;饭店老板谭家鑫知道生意难做,一家人又都死在一次厨房失火爆炸的意外中。但是他说,“一家人能在一起,到哪里都是好”。而故事中的最打动人的还是对于父母亲情的刻画,养父杨金彪、“我”心目中的母亲李月珍,虽然毫无血缘关系,却给予了这个的“我”以世界上最珍贵、最真挚的情感,家人的情感。
罗曼·罗兰说,“世界上只有一种真正的英雄主义,就是在认清生活的真相后还依然热爱它。”
书的最后,余华留给读者一个充满希望的结尾,如同是要留给绝望中的人们以希望。下面是这段书的结尾,我们一起来欣赏:
伍超的声音戛然而止,他停止前行的步伐,眼睛眺望前方,他的脸上出现诧异的神色,他看到了我曾经在这里见到的情景——水在流淌,青草遍地,树木茂盛,树枝上结满了有核的果子,树叶都是心脏的模样,它们抖动时也是心脏跳动的节奏。很多的人,很多只剩下骨骼的人,还有一些有肉体的人,在那里走来走去。
他惊讶地向我转过身来,疑惑的表情似乎是在向我询问。我对他说,走过去吧,那里树叶会向你招手,石头会向你微笑,河水会向你问候。那里没有贫贱也没有富贵,没有悲伤也没有疼痛,没有仇也没有恨……那里人人死而平等。
他问:“那是什么地方?”
我说:“死无葬身之地。”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