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捡到一颗钻石,拿去卖掉,卖的时候要求登记,如果这颗钻石失主没报案,是不是没事

如果捡到一颗钻石,拿去卖掉,卖的时候要求登记,如果这颗钻石失主没报案,是不是没事,第1张

不是,捡到东西以后不还给失主的行为当然是犯法的,如果数额较大,就涉嫌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分析

捡到东西不还失主的行为是违法的,情节严重的构成侵占罪。拒不归还的,属于违法行为,失主可以直接要求其归还,也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归还。数额较大,经失主催要后,仍拒不归还的,涉嫌构成侵占罪,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拾得遗失物应享有报酬请求权。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把别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拒不交出的,都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四条 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他没有钻石的所有权(没办法,这是在中国)

《矿产资源法》第三条

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国务院行使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地表或者地下的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

国家保障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矿产资源。

1违法。

拾得遗失物有归还的义务。《物权法》对此做了详细的规定:

第一百零七条 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

这一条规定的是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

第一百零九条 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这一条规定的是拾得遗失物的人的返还义务

第一百一十一条 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这一条规定的是拾得遗失物的人的保管义务及义务被违反时的责任

2犯罪

《刑法》

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这条规定的是侵占罪,鉴于目前对遗忘物的扩大解释,即包括遗失物,基本上占据主流观点,所以如果所有权人要告,那么也可能构成犯罪

魏振芳在1978年1月捐献钻石后,国家经过鉴定检测确认为重达158克拉的天然钻石,华国锋主席命名为“常林钻石。

为了表彰魏振芳的爱国精神,在县里给魏振芳开了庆祝大会并鼓励大家向魏振芳学习,奖励3000元现金,并帮其办理了农转非户口,安排到矿里工作。同时国家奖励给魏振芳的大队一台拖拉机,奖励公社20万元,奖励临沭县100万元。

魏振芳把获得的奖励都交给了父母,还清了家里债务,在父母的坚持下才给自己买了一辆120元的自行车。后在矿里做普通工人,在工作中勤奋积极,后被调入县建委做公会工作做得公会主席。

魏振芳的晚年很不幸,经历了乳腺瘤的折磨,丈夫精神失常的煎熬,好不容易熬过来准备迎接幸福生活享受天伦之乐,不幸患上了无法治愈的类风湿,每天在和病魔抗争,她对这一切看的都很乐观,很淡然。性格中的善良,无私,没想过去靠国家靠政府解决这些问题,而是自己默默的承受着。

有人劝她,用自己的名人效应来谋利,她拒绝了,家里让她托人找工作,她拒绝了,有人说当时你不捐钻石现在过的会更好,她笑一笑,表示当年这么做从来没有后悔过。她看淡了这些金钱和荣誉,经营这自己的家庭平安幸福的走下去才是她最想于要的。

据称常林钻石现收藏于中国人民银行

价值10几亿的东西,一千元就打发了,你真是大方,也不怕出门被车撞,

这个问题有不妥的地方,导致了很多人的误会。请您再提问之前一定要准确描述问题。首先,您说的这个钻石是常林钻石,发现地点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发现时间是1977年,主人翁姓名魏振芳,请各位朋友一定了解到,时间是1977年,1978年给予的个人奖励是1000元,还给她办理了农转非户口和安排了工作。另外国家也给予临沭县政府百万发展资金等其他奖励,请务必看清是1978年左右的事情!是1978年的千元奖励!!!!另外,提问者所说的价值10亿不知出自哪里的估值,常林钻石属于国宝,收藏于中国人民银行,应该没有相关估值金额,即便有,也是近年来的估值,所以1978年的1000元和近年来的1000元在时间上是具有不同价值的,因此,我认为此问题在时间描述上可能存在不妥之处,所有留言区有很多人误解了。

另,常林钻石是我国发现的第二大钻石,第一大钻石名为金鸡钻石发现于1937年,同样出自山东省临沂市,不过据说这个金鸡钻石被日本人掠夺,至今下落不明?所以,目前常林钻石应该是现有的最大钻石。

个人见解,如有不妥或者不对的数据欢迎指教,谢谢。

这哪里是奖励,俺看这是对人格的污辱。

给不给10%的补偿?不给,当场摔碎了。让专家嗨去吧

我就关心交上去的钻石去哪儿了?没听说国家哪个博物馆有收藏啊?

都不了解一下时代特点和当时物价工资就来喷。。。那个时候一个月工资20-40块左右,买肉买米要票,1000块很多了。另外安排工作和翻新房子,还有荣誉,当时国内没什么人会有那种自己留下来的想法的。都没改革开放,总是拿现在人的思维方式去理解几十年前的人和社会当然觉得自己很聪明。

我们县的事,长林钻石。所谓的十亿只是传说,毕竟这种钻石是无价之宝。那时候的社会不像现在,就算留在你手里,你也卖不出去,不能当吃不能当喝,就算你偷渡出去,估计也会死无全尸。说实话,解决户口和安排工作对农民来说就是最大的实惠。我记得在县电视台上看到过魏振芳,当时在百货商场做经理。

谢邀!

法国思想家西蒙娜·波伏娃在著作《第二性》中写道:“女人不是天生的,而是被造就的。只要生活在社会当中,身边的一切都会影响她们的成长。如今的整个社会,不论什么人都逐渐变得物质化。但令人不敢相信的是,一个叫做魏振芳的女孩儿,在见到一颗巨大钻石后,居然没有私吞,而是上交了国家。

1977年,年仅21岁的魏振芳在田中劳作时,突然发现有什么东西在发光,她走过去仔细查看,居然是一颗钻石。在她拿到专业机构鉴定后,这颗钻石也就显得愈发珍贵。

钻石重达158786克拉,长173毫米,是我国迄今为止所发现的最大天然钻石,经过估价,保守价值就有10个亿。此时离确定改革开放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还差一年,在万元户都能吹一辈子的年代,这10个亿的价值足以让每一个人失去理智。并且这枚钻石,一不是偷来的,二不是抢来的,魏振芳完全有权利自己保留下来。

但是令人吃惊的是她直接上交给了国家,并且在国家询问有什么需求时,她只是要求给生产队发一辆拖拉机。这令国家都过意不去,在发了拖拉机的同时,还多发了1000元以滋嘉奖。这种拾金不昧,国家利益高于自己个人利益的人,居然存在于新闻联播之外,顿时就吸引了全社会的目光,人们都纷纷称赞其为人。

但魏振芳却并不在意,她认为自己不过是做了一件普通的事,依然兢兢业业的做着农活。她面对记者的疑问时,表示家人平平安安,远胜一切财富。其实当时的年代,匹夫无罪怀璧其罪,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就是留下来估计也会让人不安。在经过深思熟虑后,她选择上交国家。

如今的魏振芳过着颐养天年的生活,膝下子孙环绕,仿佛离这个物质世界非常的遥远。

只想知道那钻石现在的下落。

1977年,山东省临沭县华侨乡常林村的21岁女孩魏振芳发现了“常林钻石”,她的人生因此而改变。原因在于常林钻石是“中国钻石之最”,重158786克拉,国内其他的天然钻石都无法跟它比个头,放眼世界也极其罕有。

魏振芳没有把钻石据为己有,而是主动上交国家。面对物质奖励时,她提出只希望给队里买辆拖拉机。从那时候起,魏振芳的名字就和“常林钻石”紧紧联系在一起,人们称赞魏振芳拥有钻石般澄澈的心。

其实,魏振芳上交钻石除了她自身的淳朴善良,还与她的父亲有关。父亲是吃过旧社会苦的人,见过因为财富家毁人亡的事。他看见女儿拿着大钻石便教育孩子们不能贪心,别想着把钻石留给自家,现在一家人日子安稳,钻石交给国家管最好。

魏振芳听了父亲的话,上交钻石。一时间,魏振芳成了家喻户晓的名人,她上交钻石不仅获得了个人奖金,也为家乡带去了福利。县里用国家奖励的100万元建起常林针织厂,公社用国家奖励的20万元建起了电灌站,魏振芳也在国家的安排下当了一名工人。

孝顺的魏振芳原本把奖金给了父母,父母却坚持要从奖金里拿出一小部分为女儿买辆好的自行车。有趣的是,自从魏振芳一夜成名,她不仅参加了各种活动,忙着作报告,还收到了数以千计的求爱信件。

昔日生活平静无波的魏家体验了一把“一家有女万家求”的感觉,魏振芳的未婚夫李洪轩感到压力很大。但魏振芳却并没有因此变得眼高,反而告诉李洪轩只管放心,即使收获了许多荣誉,她也不会忘本。

没过多久,两人就结婚了。婚后,魏振芳生下儿子李明。因为魏振芳的贡献,这一家子的生活一直备受关注,魏振芳的丈夫也被安排了工作,还转了户口。夫妻俩在各自的岗位上认真勤恳,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

魏振芳34岁那年,丈夫曾经因为意外精神失常,为了治好丈夫,魏振芳带着他跑遍各大医院,花了三年时间才让丈夫转好。她还是当初那个捡到钻石时想法朴素的女孩,从来没想过要抛弃丈夫。

转眼43年过去,魏振芳的生活依然平静幸福。在邻居和亲友眼中,魏振芳是一个非常随和的人,而在儿媳妇眼中,魏振芳是个标准的好婆婆。魏振芳只有一个儿子李明,她的亲家也只有一个女儿,为了照顾亲家感受,魏振芳主动提出让两个孙子中的一个随儿媳妇姓。

虽然魏振芳已经从21岁的女孩变成64岁的老太太,很多人也不记得她的故事了,但在山东老家,魏振芳一直是当地名人。她不许儿子借自己的名气找工作,叮嘱他自己努力,先苦后甜;她从来不和儿媳妇红脸,也不和邻居闹矛盾,见谁都能乐呵呵聊半天。

因为年纪大了,魏振芳身上也难免病痛,但面对采访时她的态度依然十分乐观,表示只要一家子平安,有没有大钻石不重要。在魏振芳影响下,她的儿子儿媳也善良而朴素,儿子做着普通上班族,儿媳妇教书育人,魏振芳生病时,儿媳妇忙前忙后照顾。

也许很多人觉得魏振芳放弃了大钻石很不值,但从目前的状况来看,魏振芳的决定无疑是明智的。她有儿子儿媳孝顺,有孙子们绕膝为乐,对比很多坐拥亿万财富却晚景凄凉的人,魏振芳既幸运又豁达。

捡到宝石钻石,黄金都是你自己的,捡到文物就是国家的,博物馆会派人过来找你,让你把文物捐出去,为国做贡献,实际上就是找你要文物,做什么贡献?你一点好处都捞不到,我上次看了个新闻,一个农民的传家宝硬是被官方人员骗去捐了,我擦,那是人传家宝,传家宝啊,祖祖代代传下来的就这么上交国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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