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不能!
1、土地证网上不能查到,要到土地局查询,较低到县级的土地局,土地局查询有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之分,看土地性质再具体查询。
2、查询需本人或公检法机关,或律师。土地查询不收费。
3、土地证号查询和土地证查询需到当地的土地局查询,较低到县级的土地局,无法在网上查询;土地证号印制在土地证上,是国家对土地证的编号。
4、土地使用权证,又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指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由市各级政府颁发的法律凭证。该证主要载明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坐落、用途,土地使用权面积、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围。
扩展资料:
《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办理对象主要是各类规划区内的房改房和经济适用房。
城镇土地使用登记发证的范围包括城镇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商品房和城镇其他用地,它是房屋所有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后的变更土地登记,发证对象为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个人或企业。房屋和土地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只有进行发证登记并且两者权利主体一致,房屋产权人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有效保护。
查询方法:
1、网上查询:点击省市链接进入各地房产管理局网站进行查询-->需要输入产权人姓名、产权证号(目前只有部分地区提供房屋产权信息查询);
2、房产局查询:若要查询的准确的个人房产证信息(包括:房屋所有人名称、产权证号、登记核准日期、建筑面积、房屋设计用途、权利来源、房屋是否抵押、是否被查封等等),则必须携带个人身份证件及房产证到当地的房管局(房地产交易中心、房屋管理局、房管处)档案馆或窗口查询。
国土资源部直属系统网站- 国土资源部直属系统(wwwmlrgovcn)
(一)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组织拟订国土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开展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研究提出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参与国家宏观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研究并拟订涉及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和措施。编制并组织实施国土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
(二)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起草国土资源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并监督实施,制定地质环境保护的政策、规章,制定国土资源调查评价技术规程,拟订国土资源开发利用标准。指导地方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调查处理国土资源重大违法案件。
(三)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编制和组织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指导和审核地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组织编制矿产资源、海洋资源、地质勘查和地质环境等规划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环境保护等其他有关的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规划执行情况。参与报国务院审批的涉及土地、矿产的相关规划的审核。
(四)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承办和调处重大权属纠纷,指导土地确权,承担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提供社会查询服务。
(五)承担全国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牵头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的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承担报国务院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核、报批工作。
(六)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国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制定地籍管理办法,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组织国家重大土地调查专项,指导地方地籍调查、登记和土地分等定级工作。
(七)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拟订并实施土地开发利用标准,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拟订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等管理办法,建立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政府公示地价制度,会同农业部门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制定禁止和限制供地目录、划拨用地目录等,承担报国务院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的处置。
(八)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组织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管国土资源相关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九)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依法管理矿业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批登记,负责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的管理,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实施矿业权设置方案。
(十)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量,组织实施全国地质调查评价、矿产资源勘查,管理中央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国家重大地质勘查专项,管理地质勘查资质、地质资料、地质勘查成果,统一管理中央公益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勘查工作。
(十一)承担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和污染,承担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的勘查、评价工作。
(十二)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指导应急处置,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订并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灾害等国土资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十三)依法征收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拟订土地、矿产资源参与经济调控的政策措施。依法组织土地、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征管,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收益分配制度,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全国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的收取和使用。参与管理土地、矿产等资源性资产,参与管理国家出资形成的矿业权权益,负责有关资金、基金的预算和财务、资产管理与监督。
(十四)推进国土资源科技进步,组织制定、实施国土资源科技发展和人才培养战略、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十五)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拟订对外合作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境外矿产资源勘查,参与开发工作,依法审批矿产资源对外合作区块,监督对外合作勘查开采行为。
(十六)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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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怎么查询土地等级和土地来源
土地等级可以在地税局查询。土地权属来源证明包括:(1)各个时期政府土地主管部门对土地征用、划拨(使用)的批准文件;如建设用地审批、国有土地划拨决定、土地出让合同、企业改制中土地资产处置审批等。(2)土地证。(三)以买卖、交换、赠与、继承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或者所有权的。除买卖、交换、赠与、继承的协议或证明外,还应提交土地使用权或所有权的原证明。(4)未办理任何手续占用土地的,提交按有关规定办理的证明文件。(5)地上附着物所有权证明主要是房屋产权证明。(六)其他相关文件和资料。
二、土地等级是如何划分的
各地方国土资源部门将根据土地的自然、经济属性对土地进行分类,并根据分类确定各类土地(商业用地、居住用地、综合用地、工业用地)出让基准地价;一级用地范围:北起长虹路、西至环城西路、南至宋寅溪、东至古湖坑、昌松路与长虹路交叉口以县城为界的范围内的生产经营用地,其中道路包括道路两侧的生产经营用地(一级为最高,等级越高,价格越贵);二级用地范围:除一级用地范围外的县域内其他行政区域(西平街道、水南街道、王松街道),以及古镇行政区域内的生产经营用地;三级用地范围:新兴镇、香溪镇、玉岩镇、大东坝镇行政区域内的生产经营用地;总的来说就是离城市的距离。越接近越值钱。城市分为大、中、小城市。城市越大,土地越值钱。怎么划分,多少级,不同的地方,国土资源部门都有专门的文件,一般可以在各地国土资源部门的网站上查到。扩展资料:城镇土地分类是通过综合分析影响城镇土地质量的经济、社会和自然因素,揭示不同区域城镇之间土地质量的差异,运用定量和定性的方法对城镇进行分类和排序,对城镇土地进行评价。土地分类反映了城镇之间土地质量的区域差异。分类的对象是市区、乡镇和建制镇的土地。参考:土流网的土地等级有哪些
三、房产证里的土地等级是什么意思等级是越高越好吗共有几级
土地等级是指土地管理部门对一个城市土地利用价值的评估,将价值相同或相近的区域划分为一个等级区。这个等级一般分为居住用地等级、商业用地等级、工业用地等级等。可在当地国土部门查到。每个城市的土地等级数量不同。一年级最好,二年级次之。土地等级越高,地价越贵,一般房价也越高。房产证作为特色证件之一,具有以下显著特点:(1)房产证只能由房产管理局颁发。(2)房产证是特定房屋所有权的书面证明,可以记载特定房屋的共有状况和是否设定担保物权。基于“一物一权”的学说,房产证以“一房一证”为原则,即具有独立建筑结构和使用功能(包括区分所有房屋)的房屋只有一个所有权,不动产登记上只能发一个房产证。(3)房产证只能发给特定房屋的所有人。房屋为共有的,除房屋所有权证外,还可以向共有人出具共有权证。(4)房产证是登记机关对特定房屋进行权属登记后,颁发给特定权利人的权属证书。房产证的内容应当与登记簿的内容一致。
四、什么是土地级别
各地国土资源部门将根据土地的自然和经济属性对土地进行分类,并根据分类确定各类土地(商业用地、居住用地、综合用地、工业用地)出让基准地价。一级是最高的,等级越高价格越贵。《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土地分类是制定最低价标准的核心和基础。根据我国各县、市(区)级行政单元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土地资源状况、基准地价水平等因素,采用综合评价法确定本分类,共分为15个分类。土地分类基本反映了各地的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反映了我国东、中、西部地区土地利用的差异。信息:一等价840元/m2,二等价70元/m2,三等价600元/m2,四等价480元/m2,五等价384元/m2,六等价336元/m2。七等价288元/m2,八等价252元/m2,九等价204元/m2,十等价168元/m2,十一等价44元/m2,十二等价120元/m2。第13等次价96元/平方米,第14等次价84元/平方米,第15等次价60元/平方米。
五、国有土地等级
各地国土资源部门将根据土地的自然和经济属性对土地进行分类,并根据分类确定各类土地(商业用地、居住用地、综合用地、工业用地)出让基准地价。一级是最高的,等级越高价格越贵。现在中国的土地分为1到15级。但是,具体怎么分,分多少级,各地都不一样。国土资源部门有专门的文件,一般可以在各地国土资源部门的网站上查到。
六、怎么查乌鲁木齐土地等级
去“地产大巴扎”网站。
当地的国土资源局可以查询。
土地档案资料查询办法
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14号土地登记资料公开查询办法
二、查阅范围:
1、土地登记结果,包括土地登记卡和宗地图;
2、原始登记资料,包括土地权属来源文件、土地登记申请书、地籍调查地籍图。
三、查阅条件:
1、土地权利人、取得土地权利人同意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查询其土地权利范围内的登记资料;
2、土地登记代理机构有权查询与其代理业务直接相关的登记资料;
3、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和纪检监察部门有权查询与调查、处理案件有关的原始登记资料。
四、提供的要件:
1、查询人查询土地登记结果,土地权利人本人必须到场且当场向查询机关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明后,填写查询申请表。查询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还应当提交单位的证明文件。
土地权利人本人无法到场的,也可以委托代理人或者土地登记代理机构查询。委托他人查询的,应当出具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2、查询原始登记资料的,除提交前款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一)土地权利人应当提交其权利凭证;
(二)取得土地权利人同意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提交土地权利人同意查询的证明文件、土地权利人的权利凭证和土地权利人的身份证明;
(三)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和纪检监察部门应当提交本单位出具的查询证明以及执行查询任务的工作人员的工作证件。
五、不提供查询的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查询机关可以不提供查询。
(一)申请查询的土地不在登记区内的;
(二)查询人未能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提交合法的证明文件或者证明文件不齐全的;
(三)申请查询的内容超出本办法规定的查询范围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提供查询的。
六、查询人查询土地登记资料,应当在查询机关设定的场所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将土地登记资料带离设定的场所。查询人在查询时应当保持土地登记资料的完好,不得对土地登记资料进行圈点、划线、注记、涂改或者拆页。
七、查询人在经查询机关同意后,可以阅读或者自行抄录土地登记资料。
八、查询土地登记资料所发生的费用由查询人承担。(收费标准:渝物价[2003]489号文件)
九、查询人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将土地登记资料带离设定场所,对登记资料进行圈点、划线、注记、涂改、拆页,或者故意损坏查询设备的,查询机关应当及时制止,并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应当停止提供查询,不予出具查询结果证明;造成损失的,查询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查询人非法使用查询结果,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方法如下:
1土地证网上查询的应用不是很普遍,基本都要到土地所在地的土地局查询,最低到县级的土地局。
2土地局的查询有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之分,所以看土地性质再到具体部门查询。
3现在查询一般需要本人查询或者公检法机关,当然律师也可以查询。
4土地查询一般不收费。
土地证是由地方人民政府颁发的,证明持证人对一定面积的土地享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书面文件,是持证人享有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法律凭证。
扩展资料
土地证的查询明细
1土地权利证书由国土资源部统一负责印刷监制。现土地权利证书有四种类型。即:《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所有证》、《集体土地使用证》和《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并对印制的土地权利证书进行统一编号。
2核对土地证上的登记信息是否真实,可携带土地证原件或复印件以及个人身份证明到土地所在区县国土分局核查登记信息或咨询。
参考资料:
国土资源部已于2018年3月取消,组建自然资源部,网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
为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着力解决自然资源所有者不到位、空间规划重叠等问题,实现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
将国土资源部的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城乡规划管理职责,水利部的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农业部的草原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国家林业局的森林、湿地等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国家海洋局的职责,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的职责整合,组建自然资源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不再保留国土资源部、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
扩展资料
自然资源部对外保留国家海洋局牌子,主要职责是:
1、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
制定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2、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人民网-王勇:组建自然资源部 不再保留国土资源部、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
资格审查序号 姓 名 毕业院校
1 丁 中 中国农业大学
2 马红艳 西安科技大学
3 丰 广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4 文志华 中国人民大学
5 文黎明 上海大学
6 方琳娜 山东农业大学
7 毛美君 武汉大学
8 牛方曲 中科院地理所
9 牛艳云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10 王 龙 中山大学
11 王 华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12 王 勇 河海大学
13 王 真 首都师范大学
14 王 莹 天津大学
15 王小雨 中国人民大学
16 王永慧 中国人民大学
17 王志刚 太原理工大学
18 王茂光 中国科学院计算技术研究所
19 王振新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
20 王淑坤 中国政法大学
21 王献鹏 山东大学数学院
22 韦晶磊 中国人民大学
23 付海英 中国农业大学
24 冯文泉 北京林业大学
25 史 密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26 史红霞 广州暨南大学
27 叶宋铃 西南大学
28 田 耘 中国人民大学
29 申宝刚 中国矿业大学
30 白 易 武汉大学
31 白 玮 中国农业大学
32 白 雪 太原理工大学
33 白迎春 中国农业大学
34 白建武 北京理工大学
35 边 亮 北京工商大学
36 刘 丹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37 刘 刚 中国科学院地理所
38 刘 丽 中国政法大学
39 刘 胜 武汉大学
40 刘 悦 中国人民大学
41 刘 莹 武汉大学
42 刘 萍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43 刘 晶 中国科学院遥感所
44 刘 怡 中国农业大学
45 刘云霞 太原理工大学
46 刘宏杰 南开大学
47 刘孟超 中国农业大学
48 刘建伟 中央民族大学
49 刘明洲 首都经贸大学
50 刘海东 天津大学
51 刘海曙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52 刘福军 中国人民大学
53 刘鲲翔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54 向 慧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55 吕 毅 西北大学
56 吕金伟 清华大学
57 孙 红 中国农业大学
58 孙 娟 湖南科技大学
59 孙久虎 首都师范大学
60 孙秀红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61 安兴茹 中山大学
62 安建国 上海财经大学
63 巩琳萌 外交学院
64 师华定 中国科学院地理所
65 朱小青 武汉大学
66 朱本霞 中科院研究生院
67 李 绯 中国科学院计算机网络信息中心
68 朱洪波 中国人民大学
69 江 水 南京师范大学
70 汤雪霖 东北大学
71 牟广明 江西财经大学
72 祁梦竹 中国传媒大学
73 纪明汝 长安大学
74 许超然 中国人民大学
75 许蕴婷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76 阴秀琦 中国地质大学
77 齐东宇 国际关系学院
78 齐晓东 天津大学
79 余 亮 武汉大学
80 吴晓燕 天津师范大学
81 员红娟 上海大学
82 宋 玉 长安大学
83 宋利民 中国政法大学
84 宋胜攀 北京大学
85 张 兵 中国科学院地理所
86 张 建 北京邮电大学
87 张 玮 山东大学
88 张 鸥 首都师范大学
89 张 莉 中国政法大学
90 张 辉 中国人民大学
91 张中辉 武汉大学
92 张丹凤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93 张文燕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94 张红梅 中国人民大学
95 张红霞 武汉大学
96 张良贵 吉林大学
97 张其科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98 张金成 华中科技大学
99 张俊娜 中国人民大学
100 张恒杰 西安交通大学
101 张像源 长安大学
102 时泰卿 北京工业大学
103 李 文 中国政法大学
104 李 申 北京化工大学
105 李 旻 四川大学
106 李 治 中国人民大学
107 李 罗 天津大学
108 李 娜 北京交通大学
109 李 艳 中国政法大学
110 李小辉 北京科技大学
111 李开君 北京大学
112 李发珍 南京农业大学
113 李华岳 中央财经大学
114 李成文 北京理工大学
115 李玥邯 武汉大学
116 李树生 中国人民大学
117 李洪波 天津大学
118 杜 静 北京师范大学
119 杨 玲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120 杨 蕾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121 杨林军 西安科技大学
122 杨春华 上海海事大学
123 杨荣华 武汉大学
124 狄彩云 首都师范大学
125 肖 伟 中国科学院地质所
126 肖 娟 首都师范大学
127 肖宇评 吉林大学
128 肖艳菲 中国政法大学
129 谷小青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130 邱妮娜 中国地质大学
131 陆文彬 南京农业大学
132 陈 平 北京邮电大学
133 陈 岩 中国地质大学
134 陈 栋 中国人民大学
135 陈 攀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136 陈 巍 中国海洋大学
137 陈小明 河南农业大学
138 陈东湘 南京大学
139 陈会平 湖北大学
140 陈新婷 中国人民大学
141 陈穆珩 中国防卫科技学院
142 周 平 湖南师范大学
143 周 浩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144 周光柱 中央民族大学
145 周佳丽 北京大学
146 周春华 东北大学
147 周静文 中国政法大学
148 孟 鹏 中国农业大学
149 岳冠南 北京信息工程学院
150 易理强 南京农业大学
151 欧阳佳 中国人民大学
152 罗 维 中国人民大学
153 罗 雄 武汉大学
154 范立平 中国政法大学
155 郑卫江 首都师范大学
156 侯 毅 武汉大学
157 姚爱华 北京理工大学
158 姜晨怡 清华大学
159 施春艳 东北大学
160 柏 玉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161 段志英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162 洪 俊 天津理工大学
163 洪 曦 辽宁大学
164 胡 楠 北京大学
165 胡颖铭 武汉大学
166 贺勤翔 华中农业大学
167 赵 卉 中国农业大学
168 赵 铮 北京工商大学
169 赵 瑞 北京师范大学
170 赵 蕊 首都师范大学
171 赵吴琼 长安大学
172 唐义闵 北京师范大学
173 徐 坤 荷兰国际地理信息科学与地球观测学院
174 徐前祥 武汉大学
175 徐晓婧 首都师范大学
176 殷 慧 南开大学
177 涂 强 北京理工大学
178 秦 明 武汉理工大学
179 翁盈超 中国政法大学
180 莫移谨 武汉大学
181 袁 弘 中国科学院地理所
182 袁智伟 四川省成都理工大学
183 贾占军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
184 贾雪峰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185 郭 娜 吉林大学
186 郭 楠 中国政法大学
187 郭 磊 暨南大学
188 郭会丽 北京交通大学
189 郭熙临 中国地质大学
190 陶 源 中国政法大学
191 顾 蕾 中国农业大学
192 高 原 中国政法大学
193 高丽伟 南开大学
194 崔忠芳 北京工业大学
195 常 青 中央民族大学
196 扈玲娟 北京师范大学
197 曹 蓉 华北电力大学
198 曹国云 西南大学
199 梁永贤 武汉大学
200 梁灵俊 北京大学
201 章晓东 中国政法大学
202 黄 琼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203 黄 蓉 北京大学
204 黄林军 武汉大学
205 黄金明 华中科技大学
206 龚 荔 长安大学
207 揣媛媛 吉林大学
208 曾 斐 北京师范大学
209 曾益红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210 葛 佐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211 董 莉 上海交通大学
212 蒋 芳 中国科学院地理所
213 谢志丹 中国农业大学
214 韩 金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215 韩沈飞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216 韩秀娟 山东大学
217 窦 燕 武汉大学
218 蒙天华 中南民族大学
219 滕春娥 辽宁大学
220 潘 喆 中国农业大学
221 潘艳阳 北京交通大学
222 潘耀华 清华大学
223 穆 超 乌克兰国立航空大学
224 魏 娜 吉林大学
225 瞿泓滢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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