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喜你要结婚了!可以看出你是一个很幸福的人,有订婚时的钻戒还有结婚钻戒,好好幸福啊!其实当时订婚戒指可以直接去当时购买的店里折合退还后再买结婚钻戒的,每个不同牌子的钻戒店有不同的打折度和规定,具体还要去你购买的那个店里咨询一下。订婚钻戒可以随时戴呀,具体也没什么规定和讲究,但是请你也要考虑你老公的钻戒选择哦,如果你戴了订婚钻戒你老公只能戴结婚钻戒了,最好还是戴对戒吧,和你老公保持一致不是更好吗?如果想戴也没关系,没人会特别留意和评价你戴哪个钻戒的,只要保持好心情就行了。祝你们幸福!
是的,如果戒指还在当然是返还戒指,如果戒指已经丢失的,返还等额现金就可以了
谈恋爱时的财产,应当按照具体情况分。一般情况下,男女双方在谈恋爱时取得的财产,应当归各自所有,不能按照共同财产处理,双方分开时,无需分割财产,但是双方因某些原因拥有共有财产的,可以由双方协议分割,让双方按照共同意愿来分割财产,协商不成的,应当由人民法院按照共有财产的具体情况进行判决,让人民法院以判决的方式分割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零四条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
法律分析:订婚是指男女双方以将来结婚为目的而作的事先约定,它是一种民俗。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只有男女双方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结婚登记,才算结婚,法律上也才承认,并予保护。而订婚并非结婚的法定的和必经的程序,因此,也就不具有法律效力,也就不受法律的保护。订婚后给对方的金首饰等物品,可以通过双方自行协商,调解或诉讼解决。如经双方协商,女方主动退还,当然更好,如果女方不愿主动退还,则可通过有关部门进行一些调解或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财物。但如果这些物品为男方自愿赠送,原则上不予返还,如系女方强行索要或借订婚骗取的财物,则应予以返还贵重的金首饰物品应当返还,小件物品可以不返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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