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和巴基斯坦人这方面习俗基本一样。
无论年纪大小都以带玻璃手镯为主,一个人拥有很多套,根据服装颜色不同选择不同的颜色和花式。合金类的细手镯也带,不过不像玻璃手镯那么受欢迎。金手镯也带,结婚的时候肯定带的,平时也有人带,毕竟显示出富贵气,那边黄金的做工非常好,一般是父母给的陪嫁金子,流行趋势有所改变就从新到金匠那里打样式。
从手镯很难看出富裕不富裕,因为印巴人最在意款式和色彩搭配,有钱人照样带玻璃手镯。
手镯一般是12个一小套,24个甚至更多为大套。数字没有固定的,可以自己调整,不过少于12个的比较少见,除非是大花型手镯,所以,宽度是决定数量的基础,一般总宽怎么也在4、5厘米以上。
如果一个女人不带手镯,那就是寡妇了。丈夫死去,手镯就会褪下,或者像**情节那样把手腕往墙上一撞,手镯就都碎了。
印度和巴基斯坦的某些地区还沿用古老的传统,小臂带满手镯一直到肘弯,大臂不带,表示未婚,从小臂一直带到大臂腋下,表示已婚,这种手镯一般不是玻璃的。主要是骨头的,合金的等等。
玻璃手镯在印巴都是手工做的,容易坏,不过她们也随时买。最常见的就是穿什么颜色衣服配什么色系的玻璃手镯,或者是大色块相间的,再或者使用对比色。那边的人在色彩方面有天赋。
至于其他的配饰,比如楼上说的吉祥痣,确实也是寡妇不点,有用朱砂点的也有用额贴的,但是现在的年轻人很多也不点,颜色是五颜六色的,小孩子用黑色和青色比较多,含义是小孩子丑一点,可以保平安。如果吉祥痣又红又大,那是古代贵族才能点的,现在也有些中老年人或者说已婚的点那种,为了表示自己种姓高贵。不过吉祥痣在巴基斯坦点的很少。
已婚女人要在发间中分的地方撒朱砂,但是现在发行那么多,很多人也不弄那个了,不过结婚的时候必须用。如果一个男的对女的用动作表示:拇指和食指捏住像女的那个方向斜前方比划一下,就是说我想跟你结婚。
除了结婚时,晚会时带精致繁复的项链,一般已婚的妇女会带一条结婚项链,就好像别的国家要带婚戒一样,那个结婚项链是绳子编的,长及胸前,往往还会有一个坠。这个结婚项链基本一成不变天天带着。
寡妇不仅没有这些权利,服装也只能是黑色白色。
但是印度现在发展很快,女权运动也闹开了,所以,还是有寡妇照样穿漂亮衣服的,运气好或者娘家家世好的照样再婚。
最后说一下,在印巴,即使讨饭的人,大多也带着金鼻钉。黄金很难判断一个人的身份。因为那是他们的生活必需品,呵呵。
为了防止男友把自己的金首饰拿去卖了还债,于是这名吕姓女子就撒谎说自己的金首饰被抢劫了,然而令吕某万万没想到的是男友居然报了警。闹剧还没有结束,面对民警的询问吕某仍不愿意说实话,吕某在民警面前坚持说自己的金首饰是遭到了抢劫,但逃不过民警的火眼金睛,识破了吕某的谎言,吕某也因为谎报案情被依法行政拘留了。
不得不说吕某是小看了民警的执法能力,在民警询问吕某的过程中,吕某说是在自己独自一个人走夜路的时候遭到了两名男子抢劫,自己只好交出了身上的金首饰。但是民警发现吕某在描述的过程中细节含糊不清,向她提问的时候闪烁其词,最后无法自圆其说交代了事情。
只能说是撒了一个谎,就必须得用更多的谎言来圆,到最后无法自圆其说的时候就只能接受相应的惩罚了。
通过这件事情可以看出,首先要积极配合民警办案,不要以为自己的小伎俩可以逃过民警的法眼,同时谎报案情也是违法的。再就是可以从这件事情中看出吕某与其男友之间存在着很多问题,如果是两人一起欠下的债务,那么就应当两人一起承担,逃避是不行的,必须一起想办法面对。但若是男友一人的债务,那么他也没有权利用吕某的金首饰去还债,吕某也没必要用这么一些完全没必要的歪点子,到最后受伤的还是自己。
无论是情侣还是夫妻之间,财产问题一直就是一个敏感的话题。所以就必须弄得很清楚,并且,遇到了问题要一起沟通、一起寻找到解决的方法,相互隐瞒、相互欺骗是无论如何也解决不了问题的,希望吕某也能从这次的事件中好好吸取教训。
个人感觉结婚不一定必须要有三金或者钻戒,比起这些身外之物,很重要的是两个人的感情。
拿我结婚的时候做例子吧,我和我老公是自由恋爱,开始我的家人还不同意我们在一起,后来在我们的努力下终于同意了,但是又因为很多双方婚礼细节和要求不同还是有一些谈不拢。
我们当地要求男方结婚前要给女方买衣服,买三金,钻戒没有必须要求,三金越重越好,但是我们当初经济能力有限,不可能在这方面花费太多,我就自己出钱给自己买的三金,意思一下应付过去就好了,在父母面前就说是我老公给我买的,这样双方都好看。
个人觉得三金或者钻戒真的没啥作用,也就一开始的时候戴,后来基本都是收起来当做纪念品了,都是为了充面子,给外人看的,婚姻是否幸福和这些外在的东西有什么关系,真的没必要弄得那么夸张。
具体结婚两个人买不买三金或者买多大钻戒,完全要结合双方经济条件和双方喜好,不是必须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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