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物标签是用于标明物品的品名、重量、体积、用途等信息的简要标牌。有传统的印刷标签和现代条码打印标签。标签的使用范围:包装:唛头标签、邮政包裹、信件包装、运输货物标示、信封地址标签。电器:手机内部标签、各种电器标签、笔记本电脑标签、机电产品标签。生产:原材料标示、加工产品标示、成品标签、库存管理标签。扩展资料标签的其他应用:
1、标示简单讯息的小牌子。例如:狗牌(Dog tag)。
2、标签 (元数据),关键字或分配某项物品的信息资料,包含叙述子与物件关连性的一种元数据。应用于档案管理、文章、网站的分类等。一些是背面自带胶的,但也有一些印刷时不带胶的,有胶的标签就是俗称的不干胶标签,不带胶的标签,在贴标时需要涂抹胶黏剂后再粘到产品上,例如大部分的啤酒标签在印刷时都是吾教的,是厂商通过刷胶的方式贴上去的。
鸳鸯金楼的黄金没有标签的情况是买到假货或丢失。根据相关资料查询显示,鸳鸯金楼万纯金都有国检标签,是在国家金银制品质量监督检验网站上也可查的产品,鸳鸯金楼的工艺做得很好,对婚庆黄金方面也很专业,有很大升值空间,在购买时要注意假冒伪劣的产品,在买之前进行真假的辨别。
食品标签到了国检那边只有合格,不合格两个判定结果。质检部门判断一个标签是合格还是不合格,肯定是根据国家标准来的哦。所以我们要经常关注质检总局发布的相关国家标准。
常用的预包装食品标签判定参照的国家标准有:
GB 7718-2011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4880-2012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
GB 28050-2011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 2760-2014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不同的食品也会有自己专门的标准要求,例如:
婴幼儿食品就比较特殊了,还需要参考:
GB 10765-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儿配方食品
GB 10767-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
GB 10769-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
GB 10770-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
所以,大家做一张食品中文标签的时候,一定要看仔细国家标准。
进出口食品标签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进出口食品标签管理,保证进出口食品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食品标签是指预包装食品容器上的文字、图形、符号,以及一切说明物。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对进出口预包装食品(以下简称进出口食品)标签的审核、检验管理。
第四条 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以下简称国家检验检疫局)主管全国进出口食品标签管理工作,并负责食品标签的审核、批准、发证工作。国家检验检疫局指定的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简称指定检验检疫机构)负责食品标签的初审及检验工作。
第五条 进出口食品标签必须事先经过审核,取得《进出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
第二章 标签审核
第六条 进出口食品的经营者或其代理人在进出口前,应当向指定检验检疫机构提出食品标签审核申请。
第七条 申请食品标签审核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一)食品标签审核申请书;
(二)食品标签的设计说明及适合使用的证明材料;
(三)食品标签所标示内容的说明材料;
(四)进口国(地区)对食品标签的有关规定;
(五)食品标签的样张六套,难以提供样张的,可提供有效照片;
(六)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第八条 品种及工艺相同、规格或包装形式不同的进出口食品可以合并提出标签审核申请。
第九条 申请食品标签审核时,还须提供相应的检测样品。样品应具有代表性,并能满足标签审核要求。
第十条 指定检验检疫机构负责受理进出口食品标签审核的申请,并按有关规定组织初审。初审后,将申请材料和初审结果报送国家检验检疫局审批。
营养成份的检验和功效评价由国家检验检疫局指定的实验室承担。
第十一条 进出口食品标签审核的内容包括:标签的格式、版面以及标注的与质量有关的内容是否真实、准确。进口食品标签必须为正式中文标签。
第十二条 进口食品标签应按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进行审核;出口食品标签应按进口国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进行审核。
第十三条 经审核符合要求的食品标签,由国家检验检疫局颁发《进出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
取得审核证书的食品标签,由国家检验检疫局统一对外公布。
第三章 标签检验
第十四条 进出口食品的报检人办理报检手续时,必须提供《进出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否则检验检疫机构不受理报检。
第十五条 检验检疫机构对进出口食品实施检验时,应对食品标签进行检验,并根据食品标签检验结果综合评定食品是否合格。
第十六条 对进出口食品标签检验的内容为:
(一)报检的食品标签是否与经审核的食品标签相符;
(二)食品标签标注内容是否与食品相符;
(三)核定进出口食品标签可否在销售国使用。
第十七条 进出口食品标签未经审核或检验不合格的,进口食品不准销售,出口食品不准出口。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所称预包装食品是指预包装于容器中,以备交付给消费者的食品。
第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国家检验检疫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2000年4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商检局、外经贸部1994年5月24日发布的《进出口食品标签管理办法(试行)》(国检检函〔1994〕158号)和原国家商检局1994年4月21日发布的《进出口食品所附食品标签检验管理规定》(国检检〔1994〕112号)同时废止。
语音查询。刮开成品防伪标签,拨打防伪查询电话,看语音是否按照约定来录制。包装。包装统一整洁,有外包装袋并附有合格证标明防伪标签的数量。看其外观及颜色。从外观来看,图案文字是否清晰,套印是否准确,产品标签表面是否有油污;从颜色来看,印刷的颜色是否接近色值或所选定的色卡。查看版面及文字。看其版面是否正确,是否按照规定的尺寸来印制,并要检查文字的准确性。涂层及防伪码。防伪标签上的涂层,不要一碰就掉,也不要用手刮着费劲,另外,刮开涂层后的防伪码要清晰容易识别。模切质量。底纸无切伤,防伪标签边缘整洁,不要切透,以免用时不好揭开。防伪标识设计必须符合合同或客户签字确定的要求;防伪标识全息效果(亮度、清晰度、动态等)应与客户确认样品相符;外观质量必须符合以下要求:图像质量:清晰、明亮、色彩鲜艳,划痕:表面没有明显的划痕,黑斑:直径小于05毫米的黑斑不能多于2个,在图像的文字主图案部分不能有黑斑,平整度:没有严重的折痕或凹凸缺陷,模切:没有底纸切穿现象在保证图案完整的前提下,最大模切中心偏差≤1mm,不干胶涂布:标贴表面没有外溢、粘连现象,非破坏型标签的要求:将标贴在被贴的产品上, 24小时后揭开, 揭下来的标完好无损;一次性使用的要求:将标贴在被贴的产品上,24小时后揭开,标的破坏程度≥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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