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扩展资料:
侵占罪起点数额:
侵占罪的起点数额是指构成侵占罪所需行为对象的最低价值,它是侵占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由违法向犯罪过渡的分界点。依刑法第270 条的规定,侵占罪需侵占数额较大的财物方可构成。
司法解释标准1万,部分地方立案标准5千。
由于财物的价值随耗损、市场波动而变化,价值的计算方式主要有二:
一为重置价值,即在市场上购买同质同量财物所需的货币量;
二为折旧价值,即按一定的折旧率计算得出的财物价值。原则上应依行为人拒不退还、拒不交出之时的重置价值确定行为对象价值。
参考资料:
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是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是国家的基本法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保障性地位。我国于1979年制定刑法,1997年全面修订刑法,形成了一部统一的、比较完备的刑法典。
视具体情况而定,我们手上的黄金有些可以卖,有些最好不要卖噢!
可以卖
1、低价买入的黄金
观察近十几年的金价走势,可以发现黄金整体呈上涨趋势。如果你的黄金是在低价时入手的,那么现在可以卖出一部分赚取差价。但如果不是急用钱的话最好不要全部卖出,保留一部分继续观望是比较明智的选择。
2、款式过时的黄金
随着黄金工艺的更新换代,各种各样的款式相继出现。如今,许多古早的款式已经不适合作为首饰佩。这种黄金可以选择回收或者熔掉重新改款。
3、变形损坏的黄金
传统黄金的质地较软,遇到磕碰挤压很容易变形,失去观赏性,也不好修复,这种黄金如果不回收重熔的话,就只能压箱底啦。
不该卖
1、一口价黄金
一口价黄金在售卖时不按克重计算,而且注重观赏的附加价值,因此工费高昂。但是黄金回收时只看重纯度和重量,如果将一口价黄金回收的话会折损很多工费,十分不划算。
2、具有特殊纪念意义的黄金
有些金饰具有特殊纪念意义,例如结婚时购置的三金五金,或是祖辈流传下来的物品等等。这些黄金不止具有金钱价值,更是一种情感寄托,一般不要轻易拿去回收。
捡到的黄金是不可以卖的。如果将捡到的物品私自销售,属于不当得利的行为,在失主寻找遗失物时已经交易的,需要赔偿失主的损失。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 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第三百一十五条 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 拾得遗失物的返还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五条 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的处理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
捡到的黄金卖掉是犯法的。
捡拾他人遗失黄金首饰变卖,数额较大的,构成侵占罪。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犯罪对象只限于三种财物:1、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2、他人的遗忘物,遗忘物不等于遗失物,也不同于遗弃物;3、他人的埋藏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的下列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由中国人民银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海关按照各自的职责权限给予以下处罚:
(一)违反本条例第八、九、十、十一条规定,擅自收购、销售、交换和留用金银的,由中国人民银行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强制收购或者贬值收购。情节严重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并处以罚款,或者单处以没收。违反本条例第八、九、十、十一条规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另处以吊销营业执照;
(二)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私自熔化、销毁、占有出土无主金银的,由中国人民银行追回实物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以罚款;
(三)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擅自改变使用用途或者转让金银原材料的,由中国人民银行予以警告,或者追回已配售的金银。情节严重的,处以罚款直至停止供应;
(四)违反本条例第十九、二十、二十一、二十二、二十三条规定,未经批准私自经营的,或者擅自改变经营范围的,或者套购、挪用、克扣金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以罚款或者没收。情节严重的,可并处以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停业;
(五)违反本条例第七条规定,将金银计价使用、私相买卖、借贷抵押的,由中国人民银行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强制收购或者贬值收购。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以罚款或者没收;
(六)违反本条例第五章有关金银进出国境管理规定或者用各种方法偷运金银出境的,由海关依据本条例和国家海关法规处理;
(七)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由中国人民银行予以收兑。对直接责任人员由有关单位追究行政责任。
法律分析:1、捡拾他人遗失黄金首饰变卖,数额较大的,构成侵占罪。
法律依据:2、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犯罪对象只限于三种财物:一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二是他人的遗忘物,遗忘物不等于遗失物,也不同于遗弃物;三是他人的埋藏物。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