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偷金戒指去金店卖可以去金店查卖戒指记录。
只要金店有记录卖家信息这些东西是可以查到的,但是前提要能够证明那个人卖的戒指是的所有物。
偷窃(或盗窃、偷盗),是基于自己或第三人的无正当权利占有(包括管领、支配、处分等),而擅自取走他人财产的行为,是违反社会道德规范,法律上,偷窃也是刑法规定的刑事犯罪行为。做出这个行为的人被称为“小偷”、“窃贼”等。
偷窃犯罪的构成要件通常是意图自己或第三人的不法所有(管领、支配、处分等),且有认知其为他人财产的能力,而故意未经同意地取走他人财产,为侵犯财产法益的犯罪。
构成盗窃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两年内三次盗窃的,入户盗窃的,携带凶器盗窃的,或者扒窃的,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偷取黄金。以下是他们经常使用的几种骗术:
骗术之一:秤上搞金
目前,首饰加工店的黄金称量工具多为托盘天平,一些不法黄金手饰加工者,便在这种托盘天平的托盘上搞鬼,他们有意把托盘弄成一个托盘轻,一个托盘重,他们遇到有人拿黄金来加工首饰时,把金子放在轻托盘里,加工好后,则再把首饰放在重托盘里,这样即使克扣顾客的几分金子也会神不知鬼不觉。
骗术之二:“王水”剥金
“王水”是一种用浓硝酸与浓盐酸按1∶3摩尔比例配成的化学液体,尽管黄金是一种很稳定的物质,很难与其它物质发生化学反应,但“王水”却很容易就可把黄金溶化,于是有的不法首饰加工者便利用这种简单的化学反应去为顾客清洗金首饰,使顾客在肉眼看不到的情况下,便被剥掉了金子。那些声称可以为顾客免费清洗金饰的加工店,其中往往就暗藏此种“猫腻”。
骗术之三:偷金换银
有的不法首饰加工者是在为顾客熔炼黄金,加工首饰时,实施骗术。他们在为顾客熔炼黄金的过程中,把一些如银粉、铜粉掺在除杂药粉中,与黄金一起熔炼,顾客表面看到的是加工者为其去除黄金中的杂物,实质上,他们是在借除杂物之名,往溶化的黄金中掺假,其目的主要是为在克扣顾客黄金后,亦使顾客不易发觉份量减少。
骗术之四:浑水摸金
有的在加工首饰时,故意在他们的石膏模中,剩留一小部分金子,并当着顾客的面把废石膏模扔掉,造成一种石膏模中已无金子的假象,顾客走后,他们则再把丢弃的废模收回,取出金子。也有一小部分不法首饰加工者是趁顾客不注意时,剪下顾客手饰上的一些“边角料”偷偷占为己有,为了补足顾客黄金原有重量,则在熔炼加工中掺进假“货”。
骗术之五:“次”金充好
一般的首饰加工店都会有成品黄金首饰出售,而这些首饰又多为他们自己加工,他们在加工时,故意往黄金中掺进假“货”,而在出售时却当高成色黄金首饰出售。他们的这些首饰多数经过硫酸蒸煮,看起来一般都非常光亮,不识“货”者极易被这些首饰的外表蒙骗,而上当。
以上这些骗术只要消费者在购买、加工首饰中多加防范,擦亮眼睛便很容易识破。但笔者还是要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和加工黄金首饰时,还是莫要贪图“小利”,最好到大一些的被人民银行批准的首饰加工店去。
12月9日凌晨,四川南充市高坪区某珠宝店发生盗窃案,店内价值300余万元的黄金、钻石等饰品被盗。11日,从高坪警方获悉,目前,市、区两级公安机关已启动大要案件侦破机制,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全力侦破此案。
12月9日上午, 现场, 这家珠宝店已大门紧闭。据周围居民介绍,这家珠宝店今年夏天才开张。“珠宝店被人从后墙壁开了个洞,然后进入店内实施了盗窃。”多位居民介绍珠宝店如何被盗。 只见墙上多块砖头被人撬下, 墙体上开出一个可供人爬入的洞。
针对这家珠宝店被盗,高坪区公安分局于9日下午对外发布警情通报称,2017年12月9日8点26分, 该局接市局110警情指令,辖区元宝街某珠宝店被盗。接警后,该局立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开展勘验、 调查工作。经初步核实,该珠宝店被盗黄金、钻石等饰品共计价值300余万元。目前,市、区两级公安机关已启动大要案件侦破机制,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全力侦破此案。
希望警方能够早日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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