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先到工商局进行企业名称核准;
2、到公安局办理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
3、到环保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4、去银行办理刻章,验资;
5、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
6、去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7、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
8、开立银行帐户;
9、税务局注册公司购买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
公司登记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办理废品回收营业执照流程及注意事项:
1、 本人需持身份证原件到场、经营者2寸证件照、房产证复印件、租房合同复印件(乙方写经营者名字);营业执照的名称提前想好几个,因为需要现场核定(是否合规、重合等情况)(名字格式:XX区XX回收站/回收有限公司等)
2、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30日内,按属地管理原则,向登记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同级商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机构备案。备案事项发生变更时,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属于工商登记事项的自工商登记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3、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和回收非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还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15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4、如果要收有色金属就需要再去工商所注明经营项目,一般还需要业主的房屋结构图,也就是户型图。一般房产证都有。
5、需要在当地所属的派出所报备,为什么要报备呢因为如果有公共财产被盗,派出所会根据回收站第一时间查询被盗物资流向,大大地控制了盗窃的成本和风险。
6、原则上去派出所报备是不花钱的,填写几个表格就行了,然后等着辖区管辖的警察通知就OK啦!记住一个重点,原则上是不花钱的。还根据实际情况来看,做这个生意多圆滑一点是没有坏处的。
7、排除项:废电瓶废电池废机油等回收经营(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否则违法)、报废汽车回收拆解(需资质许可)
注册废品回收公司需要申请文件
1、需要办理再生资源经营许可证,地点是再生资源管理处;
2需要办理《特许行业许可证》,去公安局办理;
3我们要去所属部门审批,有些地方是不需要的。
4另外要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如果有买铜的业务要办理《电力器材收购许可证》。
废品回收公司需要多少资金
目前再生资源回收公司没有注册资本限制。
公司注册的流程依次为:查名(确认公司的名字)→开验资户→验资(完成公司注册资金验资手续)→签字(客户前往工商所核实签字)→申请公司营业执照→申请组织机构代码证→申请税务登记证→办理基本帐户和纳税账户→办理税种登记→办理税种核定→办理印花税业务→办理纳税人认定→办理办税员认定→办理发票认购手续。
1、公司名称(事先准备5个以上公司的备选名称)
2、公司注册的地址的房产证以及房产证主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房产需在房产证复印件和房屋租赁的合同上加盖产权单位的公章;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新站区居民住宅房需要提供房产证原件给工商局进行核对)
3、准备全体股东的身份证原件(如果注册资金是客户自己提供,只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如果公司法人是外地户口在新站区、经济开发区、高新区注册,需要提供暂住证原件)
4、全体股东的出资比例(股东占公司股份的安排)
5、公司的经营范围(公司主要经营什么,有的范围可能涉及到办理资质或者是许可证)
金银的收购,统一由中国人民银行办理。除经中国人民银行许可、委托的以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购金银。
中国银行代理个人金交所业务实物贵金属委托办理流程:
1、客户可通过中行提供的网银等交易渠道获取金交所合约实时价格,实现下单委托成交、资金划转、交割申报、中立仓申报、查询委托及撤销、预约提货等功能。客户委托实时接入金交所市场按交易规则进行撮合,交易及各项申报是否成交以金交所返回的信息为准。
2、客户可以通过网银等渠道查询委托单和成交单。本交易日未成交或部分成交的交易委托,客户可以在金交所交易时段内申请撤销。客户也可以在金交所规定的时间内撤销交割申报和中立仓申报。注:由于系统原因上海分行暂不提供代理个人上海黄金交易所交易业务中现货合约和延期合约的提货业务。
一、市面上常见的黄金回收的,大概可分为以下几种:
1、专业的黄金回收公司:专业的黄金回收公司有固定的营业地点,主要以黄金为主营业务,在黄金回收时,价格较高,称量精准,变现安全、高效,回收信誉较好。
2、一般的黄金回收单位:有固定的营业地点,但不是完全以经营黄金为主。
3、流动性的黄金回收公司。
4、兼营的黄金回收公司。
二、回收黄金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1、根据1983年国务院发布的《金银管理条例》规定,黄金制品为特许经营物品,经营黄金制品需中国人民银行审批或核准。
2、但是,根据国发〔2003〕5号《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方式的决定》的规定,黄金收购许可核准已被取消,即黄金制品已不再属于特许经营物品。
3、回收旧黄金适用《旧货流通管理办法》。
4、根据《旧货流通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回收旧黄金应有经营许可证,且应对旧黄金如实登记出售人身份信息、物品特征和来源。
5、去工商、公安部门办妥相应手续后才可从事回收旧黄金的经营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
第八条 金银的收购,统一由中国人民银行办理。除经中国人民银行许可、委托的以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购金银。
第十条 国家鼓励经营单位和使用金银的单位,从伴生金银的矿种和含金银的废渣、废液、废料中回收金银。
前款所列单位必须将回收的金银交售给中国人民银行,不得自行销售、交换和留用。但是,经中国人民银行许可,使用金银的单位将回收的金银重新利用的除外。
第十九条 申请经营(包括加工、销售)金银制品、含金银化工产品以及从含金银的废渣、废液、废料中回收金银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审批程序,经中国人民银行和有关主管机关审查批准,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发给营业执照后,始得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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