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如果是女方母亲给的陪嫁首饰,那是你的个人财产。
2、如果是结婚当天亲戚朋友送的,看具体情况,没有证据证明是对于女方一个人的赠与的话,通常是按照共同财产才处理的。
3、如果是男方家给的聘礼,是女方的个人财产。
4、如果戒指在离婚的时候符合男方的婚前财产,男方是可以要求女方还给自己戒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赠送贵重首饰之类的。按照以往法院的判决案例,退婚要求返还彩礼及为订婚所买的贵重首饰,法院基本予以支持,对其他花费的费用不予支持。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戒指女方可以不退,因为礼品是礼物,不是金钱,无论哪方提出退婚,礼物理应无法退还。一般钻戒属于个人赠与,一般退只退彩礼。可以先协商沟通处理,不成,再由第三方(如调解委员会)调解解决。
退婚戒指怎么处理?
1、戒指女方可以不退,因为礼品是礼物,不是金钱,无论哪方提出退婚,礼物理应无法退还。
2、一般钻戒属于个人赠与,一般退只退彩礼。
3、可以先协商沟通处理,不成,再由第三方(如调解委员会)调解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买了戒指两个人决定走入婚姻了,于是就先订婚,之后相处一段时间再结婚。但在之后相处的时间里有些人发现另一半并不是自己想要的,跟对方在一起并不适合自己,那么,订婚买了戒指退婚怎么办小编为你讲解这方面知识。
买了戒指订婚后退婚怎么办
戒指女方可以不退,因为礼品是礼物,不是金钱,无论哪方提出退婚,礼物理应无法退还。
订婚后退婚彩礼怎么退
对于礼金如何处理,以往的司法解释较为笼统,大概处理原则是礼金是附条件赠与。如果双方结婚时间尚短,可以“酌情”返还,如果结婚时间已较长,则返还的可能性不大了。此次制订的解释 (二),规定的更为具体,明确有三种情况可以请求返还:
其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其二: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
其三:礼金是婚前给付的,并且给付的行为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既便司法解释中规定的如此明确,仍存在法律问题。诚然,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便已经在一起同居了,礼金仍然可以返还,甚至可以说是全部返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0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你们双方虽然订婚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两人分手后婚约解除,按照法律规定,受赠人应当将受赠物返还给赠与人。所以,如果男方要求女方返还订婚礼金及财物,女方应当返还。若对方拒不返还,男方可以以婚约财产纠纷名义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彩礼返还的比例是多少
1、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婚约解除,返还彩礼的数额可根据其过错程度、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酌情减少”。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共同生活一年以上两年以下,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30%;共同生活一年以内三个月以上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50%;共同生活不满三个月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70%;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同居关系解除的以及在共同生活期间女方怀孕或者流产的,一般可在前款的基础上再减少5%至20%。
买了戒指订婚后退婚怎么办在退婚的时候双方对于戒指、彩礼等等退还产生争议是难免的事情,在争议产生的时候建议你及时找专业律师来帮助你。买了戒指订婚后退婚的时候对于彩礼是否退还有争议时,请您都来询问律师
钻戒是你和对方确定关系的信物,也是你们恋爱的见证,大家分手了,这一信物也应当一并退回。钻戒是对方买给你,它背负着不少追忆,把他归还另一方,可以说是和过去一个了结吧。再说了,钻戒是上一任卖的,理当送还,对于另一方如何处理那就是他的事。退款怎么退、退是多少都不太好定义。如果按售价退吧,你必须附加再取出几千块,留下来的钻戒看着也不舒服,戴吧也戴不出去,怎么讲都是前边的恋人给的。
即便是把他卖出去,大部分也需要亏本,我也必须加价归还另一方。把钻戒潇洒的丢给另一方,即然分手了,这东西看见了在所难免触景生情,这些无论是美好的或是伤感的记忆力,都应归属于以往,因此特定物退回是很正确的选择。
看属于什么状况,假如是相亲的女生,提议退戒指,这个东西交给别人女生也没有用的,假如是自谈恋爱的那类,提议啥也别退了,咱就大气一回吧,好赖曾经在一起相爱过,总之这一生大家也不会再联系了,交给她做留念吧!如果你自己真的是喜爱这一款钻戒,能自己慢慢欣赏保存,作为自身日常的打扮装饰设计,的钱退给对方,并给对方做出解释既不太喜欢钻戒,也对对方没有好感度。
那就应该临危不惧,不管三七二十一,将钻戒立即退给另一方,这便是确立向对方表示自己没再次交往的心态以事相论,或是还物适合。在人心理的层面上,物件,是代表性的物品,你保存了它,就感觉还是接纳后的心绪和心情。虽然你付费了,但与店铺取放实际意义是完全不同时。其次,还款,虽也靠谱,虽也分开,但总感交易的冷淡。还物,较清楚,去当然,说明了缘意已断,各无相想。
当然一定要要回来,戒指意味着婚姻,也就预示着你们结婚,既然都变成前任了,自然结婚的信物一定要要回。其他的东西可以不要即使再值钱也不能要,戒指必须要,哪怕是在普通也要要回。因为它象征的意义和别的不一样。
孙强与李丽通过社交软件结识后,二人相谈甚是投缘,确立了恋爱关系。李丽想要一枚金戒指,孙强的母亲买了一枚价值2178元,825克的金戒指,给了李丽的母亲。
后来,李丽提出要彩礼5万元,孙强母亲便将相应钱款直接汇入李丽父亲银行卡内。李丽回门,给了孙强5千元。彩礼戒指都给了,但是二人却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一直同居生活。8年之后,因为发生多种变故,李丽提出分手,孙强接受。
李丽提出分手后,孙强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要求李丽返还彩礼及金戒指,双方对于彩礼钱剩余39000元都无异议。虽然我们国家明令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但是彩礼作为中国古代婚嫁习俗之一,在民间始终都存在。
男方要求归还彩礼虽然合法,但是并不适用于本案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男方以结婚为目的,给付女方结婚彩礼,而日后又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或者结婚之后又很快离婚的,此时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孙强向法院起诉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法院应当判处返还彩礼钱的。但是李丽向法院提出,二人共同生活了八、九年,这些年里,自己为这个家花费了很多,已经把彩礼钱都用在共同生活上面了,并且提供了替孙强归还信用卡的证据,孙强对此也承认。
这里的“共同生活”是男女双方相互扶持,共担生活压力,共创美好生活的持续、稳定的状态。孙强和李丽认识后,双方也有过一段美好的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证,但同居生活持续了八年多的时间,这期间,二人为了家庭,均有付出。
孙强和李丽居住在双方父母家中,日常生活也有父母接济情形,李丽提出的39000用于共同生活花费,据此应予认定,不需要再返还给孙强。
法院判处归还戒指金戒指是特定情况下给的特定物,属于借缔结婚姻为名孙强赠与李丽的财物,是一种附条件的赠与,这种附条件的赠与并没有生效,双方未办理结婚证,且已分手,因此,此枚金戒指应当由李丽返还给孙强。最终,法院判处李丽向孙强返还金戒指一枚,驳回孙强的其他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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