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玉器交易平台的公司大事记

中国玉器交易平台的公司大事记,第1张

1915年,第一代百分玉人李亚钿开始从事古旧玉器收购加工销售。

1958年7月18日,第二代百分玉人李兴高、李兴长和李兴禄等十人创办了“温润玉坊”。

2008年,深圳百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成立。

2008年9月,公司总经理李悦伟与玉友在“中国玉器百花奖”中,玉雕作品《观音送子》获得银奖。

2011年7月,揭阳市百分珠宝玉器有限公司注册成立。

2011年7月18日,公司开发的玉业专业市场——百分玉器广场开业。

2011年9月,公司组建“百分玉器旅游商贸部”,尝试发展玉业商旅。

2011年10月1日,“中国玉都百分作品书画展”在百分玉器广场隆重开幕。

2011年11月28日,公司总经理李悦伟当选为第二届揭阳市珠宝玉器商会常务副会长。

2011年12月18日,“首届中国(揭阳)玉文化节暨第十届中国(揭阳)玉器节”在揭阳举行,百分珠宝玉器有限公司积极协办其中的“美玉之旅”活动。

2012年1月,公司总经理李悦伟当选为揭阳市工艺美术行业协会第二届理事会副会长。

2012年2月,百分珠宝玉器有限公司成立了党支部。

2012年3月,公司总经理李悦伟当选为揭阳市工商业联合会执委。

2012年4月,公司总经理李悦伟到北大光华管理学院参加揭阳市民营企业****“榕江一期”高级管理研修班学习,并完成学业。

2012年4月至10月,举办“百分杯”玉文化征文大赛并出版《玉韵》文集。

2012年5月5日,公司总经理李悦伟作为玉商代表应邀参加“中缅翡翠玉石合作研讨会”。

2012年8月,公司总经理李悦伟当选为揭阳市电子商务协会理事。

2012年10月,广东省传统工艺美术精品大展中,公司总经理李悦伟参与创作的玉雕工艺作品《凤舞彤梅》荣获金奖,《佛在心中》、《菩萨圣像》荣获银奖。

2010年至2012年,公司总经理李悦伟在浦东村村政建设、阳美小学文化建设、大学生发展基金会以及所在商会的建设等项目中,累计捐款100余万元。

2013年2月,公司总经理李悦伟当选为广东省工艺美术行业协会理事。

2013年5月,应缅甸方邀请,公司总经理李悦伟到缅甸珠宝玉器协会访问并参加内比都玉石公盘。

2013年5月23日,公司总经理李悦伟当选为揭阳市文化研究会常务理事。

2013年8月,公司总经理李悦伟作为“揭商精英”到中共义乌市委党校学习,并完成学业。

2013年10月5日,公司成立“百分电商部”,并组建团队。

2013年12月,百分珠宝玉器有限公司首次成为第三届中国(揭阳)玉文化节暨第十二届中国(揭阳)玉器节的协办单位。

2013年12月25日,中国玉器交易平台上线。

中国珠宝协会是经国家批准成立的全国宝玉石行业的社会团体,是政府联系宝玉石企事业单位和宝玉石专业工作者的纽带和桥,为社会性团体法人。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光荣、中国企业管理协会会长袁宝华、地质矿产部原部长孙大光、原轻工业部部长徐运北、中国易经协会主席陈帅佛,全国政协秘书长朱训、司法部原部长邹瑜担任中国宝玉石协会名誉会长、地质矿产部原副部长孙文盛任协会会长。

中国的金银珠宝行业消费市场潜力巨大,而中国的金银珠宝首饰生产加工企业已逾万家,从业人员数百万人,也具备了相当的生产加工能力和水平。政府积极支持珠宝产业的发展,相继出台了下调进口关税、消费税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开放了金银等贵金属市场,相关行业标准和规范也正在向国际化靠拢。由于这些产业发展环境的不断改善,中国的金银珠宝行业将继续保持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的良好态势。我们愿同中外同行业的团体、企业和人士建立广泛的联系,加强交流与合作,共同发展,共创辉煌。

全国工商联金银珠宝业商会章程(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商会的名称是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金银珠宝业商会。

第二条本商会是金银珠宝行业及与本行业领域相关的企业、团体和个人自愿结成的行业性、全国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是全国工商联的基层组织。

第三条 本商会的宗旨是:团结带领广大会员,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中国***领导,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坚持统战性、经济性、民间性有机统一;引导和教育会员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坚持企业自主办会、服务立会、诚信兴会,为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做贡献。

第四条 本商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商会住所:北京市。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商会的业务范围:

(一)宣传政策。积极在会员中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促进企业科学发展;支持和引导会员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树立良好社会形象;

(二)提供服务。举办经贸活动,促进交流与合作;提供信息、法律、融资、技术、人才、培训等方面服务;增进与境外工商社团的交往,促进会员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三)反映诉求。畅通渠道,积极反映会员合理诉求;开展调查研究,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制和政策环境等提出政策建议;积极参与工商联建言献策工作;

(四)维护权益。帮助会员排忧解难,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五)加强自律。引导会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制订自律公约,规范会员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增强会员诚信意识,倡导诚信经营,推动诚信建设;引导会员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六)完成全国工商联和有关部门交办事项;

(七)其他。

  第三章 会员

第七条 会员分为企业会员、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

(一)企业会员包括在中国境内依法成立的私营企业、非公有制经济成分控股的企业、港澳投资企业等;

(二)团体会员包括行业商会、行业协会、异地商会等经济类社团以及与企业相关的社会中介组织或机构;

(三)个人会员包括私营企业出资人和经营者、个体工商户等。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商会的会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商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商会的意愿;

(三)属于本商会所在的业务领域和区域;

(四)在本商会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第九条 会员入会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会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

(三)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秘书处颁发会员证。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商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商会的活动;

(三)获得本商会的服务;

(四)对本商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六)其他。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商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商会合法权益;

(三)按本商会要求参加会议和活动;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办理本商会委托事项;

(六)其他。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商会,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商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会长办公会议审议后报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 本商会实行民主的组织管理制度,设立会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会长办公会。

第十五条 本商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其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监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财务报告和监事会报告;

(四)制订和修订会费标准;

(五)决定终止事宜;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六条 会员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下列事项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出席、到会会员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一)本章程的修改;

(二)本商会的终止。

第十七条 会员大会每5年召开一次。

第十八条 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商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

理事会每届任期不超过5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全国工商联并经民政部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会员大会负责理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

第十九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和常务理事;

(三)确认秘书长的聘任和解聘;

(四)筹备召开会员大会;

(五)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六)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七)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八)领导本商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条 理事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因特殊情况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二条 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理事会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三分之一。

第二十三条 常务理事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四条 常务理事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因特殊情况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五条 会长办公会由会长、副会长组成。会长办公会行使以下职权:

(一)执行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决议;

(二)筹备召开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

(三)研究需提交常务理事会、理事会讨论事项;

(四)审议秘书长的聘任和解聘;

(五)研究决定商会日常工作中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六条会长办公会议须有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应到会人员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会长办公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因特殊情况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七条 本商会的会长、副会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商会业务领域内社会形象好、代表性强、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

(三)热心商会工作,作风民主,办事公道;

(四)身体健康,有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任职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

(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八条 本商会会长、副会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由会长办公会提出建议,报全国工商联审查并经民政部同意后,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方可任职。

会长、副会长届中调整,须经会长办公会议通过,报全国工商联批准后,理事会议进行确认。

第二十九条 本商会会长、副会长须通过全国工商联综合考察后方可任职,任期一般不超过一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由理事会提出建议,报全国工商联审查并经民政部同意后,经会员大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可任职。

第三十条 本商会会长为本商会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商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因特殊情况,受会长委托、理事会同意,报全国工商联审查并经民政部批准,可以由副会长担任法定代表人。

本商会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一条 会长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会长办公会议;

(二)检查会员大会、理事会议、常务理事会议、会长办公会议决议落实情况。

第三十二条 本商会根据需要可设常务副会长。常务副会长由会长从副会长中提名,经常务理事会议或会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常务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

第三十三条 本商会设秘书长1名。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尤其是认真学习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熟悉工商联的性质和任务;

(二)了解本商会业务领域的发展情况,熟悉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社团管理规定,能够对内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完善提出意见;

(三)具有较强的执行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四)谦虚谨慎,以诚待人,廉洁奉公,办事公道,有较高的思想道德水平;

(五)任职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六)身体健康,能专职从事秘书长工作;

(七)未受过刑事处罚;

(八)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三十四条 本商会秘书长为专职,实行聘任制。由会长办公会集体研究提出人选,经全国工商联考察后,由会长办公会聘任,并报理事会确认。理事会确认后,报全国工商联和民政部备案。秘书长在会长办公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主持召开秘书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有关日常工作事项;

(三)组织协调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四)提名副秘书长及各机构主要负责人人选,报会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五)提出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与解聘意见,经会长办公会同意后,办理聘用与解聘手续;

(六)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三十五条 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罢免:

(一)受到刑事处罚的;

(二)严重违反本章程和本商会内部管理制度的;

(三)营私舞弊、失职渎职,给本商会造成严重损失;

(四)年度考核不称职的;

(五)有其他应当予以罢免情形的。

第三十六条 罢免程序:

(一)本商会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受本商会会员监督。会员对违法或者严重失职的上述人员有权检举或者提出罢免意见;

(二)有百分之二十以上会员或百分之三十以上理事联名,可以要求罢免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罢免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本商会理事会或全国工商联提出,并写明罢免理由,由本商会理事会进行投票表决;

(三)有百分之二十以上会员联名,可以要求罢免理事;罢免理事应由理事会讨论通过,提交会员大会确认;

(四)会长年度考核不称职的,停止其职权,由理事会履行程序。在新会长产生前,由全国工商联指定一名副会长主持商会工作。

第三十七条 秘书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解聘:

(一)受到刑事处罚的;

(二)严重违反本商会章程和本商会内部管理制度的;

(三)营私舞弊、失职渎职,给商会造成严重损失的;

(四)年度考核不称职的;

(五)有其他应当予以解聘情形的。

秘书长的解聘由会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报全国工商联审核同意后,理事会进行确认。

  第五章 监事会

第三十八条 监事会成员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由5至7人组成,其中监事长1名,副监事长1至2名,任期与理事会相同,期满可以连选连任。监事长人选须经过全国工商联综合考察。

第三十九条 监事长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坚持原则,工作务实,清正廉洁,办事公道;

(三)未受过刑事处罚;

(四)身体健康,有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五)任职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

第四十条 理事会成员、秘书处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四十一条 监事列席理事会议、常务理事会会议;监事长、副监事长列席会长办公会议。监事有权向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提出质询和建议,但不参与表决。

第四十二条 监事会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向全国工商联提交年度工作报告。其职权是:

(一)监督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况。当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或秘书长等的行为损害商会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会员大会或全国工商联报告;

(二)监督会员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的会议议题、程序和表决的合法性,监督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履行决议情况;

(三)检查商会财务和会计资料,向全国工商联报告情况。

第四十三条 监事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会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监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应由全体监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能生效。会议纪要报全国工商联审核后,向全体会员公告。

第四十四条 监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会员大会予以罢免:

(一)受到刑事处罚的;

(二)严重违反本章程,营私舞弊、滥用职权的;

(三)严重渎职,给本商会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的;

(四)故意瞒报有关违法违规情况的;

(五)有其他应当予以罢免情形的。

  第六章 资产管理与使用

第四十五条 本商会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四十六条 本商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费。会费收取标准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全国工商联、民政部和财政部门备案。

第四十七条 本商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四十八条 本商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四十九条 本商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和出纳。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五十条 本商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监事会和全国工商联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五十一条 本商会换届或更换会长及负责财务、资产工作的商会和秘书处负责人之前必须接受全国工商联和民政部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五十二条 本商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五十三条 本商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章程的通过与修改

第五十四条 对本商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提交会员大会审议。

第五十五条 本商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通过后15日内,报全国工商联审查,经同意,报民政部核准后生效。

  第八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五十六条 本商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五十七条 本商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全国工商联审查同意。

第五十八条 本商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直接终止:

(一)连续2年不参加年检或年检不合格;

(二)会员人数低于《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筹备成立最低数量;

(三)连续2年不召开章程规定的会议或召开会议达不到法定人数。

第五十九条 本商会终止前,须在全国工商联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六十条 本商会经民政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六十一条 本商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全国工商联和民政部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商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九章 附则

第六十二条 本章程经2012年10月28日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六十三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商会的理事会。

第六十四条 本章程自民政部核准之日起生效。

有人收。韩德军是著名玉雕大师、工艺美术师、广州市华林珠宝商会副会长、韩氏百润珠宝有限公司董事长,是会有人收的。翡翠(jadeite),也称翡翠玉jadites 、翠玉、缅甸玉,是玉的一种。主产于缅甸,翡翠的正确定义是以硬玉矿物为主的辉石类矿物组成的纤维状集合体。

第2届深圳国际珠宝展于9月13日开幕,9月16日闭幕,历时4天。初步总结,本届展览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展览运作规范

本届展览得到了国家和深圳市各级领导部门的支持和重视,中国宝玉石协会首次参加主办,协会会长、国土资源部孙文盛副部长亲临现场参观指导。为办好展览,深圳市主要领导都有明确批示,市政府专门召开协调会,研究落实各项工作。中国人民银行深圳中心支行作为主办单位在各个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深圳海关特区业务处的关员们走下基层,到现场验关,极大地方便了参展商;边检总站为展览会邀请的客人提供了礼遇通道,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对展览会的支持非常得力,深圳市经济贸易局、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福田工商分局的有关人员快事快办,迅速地办妥相关手续,这些,都对展览的顺利举办提供了保证。高交会展览中心在本届展览中认真负责地提供了设备良好的展场和展览工程施工服务。福田公安分局和景田派出所的公安干警和深圳威豹押运服务公司、福田区保安公司为展馆提供了良好的展览安全保卫环境,抓获多名扒手,基本保证了展品安全。

二、招展招商工作成效显著,展览会规模扩大

本届展览是深圳市举办的第2届专业国际珠宝首饰展览会,与去年的首届展览相比,展位数量和面积都扩大了一倍,从招展情况看,共有400家国内外企业参展,展位数量达到833个,已经超过6月香港珠宝钟表展览会的规模。进行特殊装修的展商也相应增加,达到250个展位,一些大厂商修建的展位规模宏大,如香港庆丰金集团的展位花费了数十万元,十分气派。各个展商在展品的款式和质量等方面纷纷出新,展品琳琅满目。从而保证此次展览成为名副其实的中国内地最大规模、最高档次和最广泛参与的专业珠宝展览。

在努力作好招展工作的同时,不失时机地抓好招商工作,从年初起,主办单位先后在海内外珠宝业界内的20多家媒体上连续刊登招展招商广告,先后印发招展书3万份,招商书(买家登记表)8万份,并且利用参加各种展览会和交流活动的机会积极推介深圳展览会,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三、 展品丰富档次高,场内成交踊跃

本届展览中,深圳的企业更为集中,它们利用这个大好机会推广品牌,展示公司形象,把优秀的管理理念和最好的设计工艺,最优秀的服务介绍给客户,以达到最佳的商业效果,表现了国内企业向品牌化发展的趋势。据初步统计表明,整个展期的场内协议成交额接近5亿元人民币,进场买家和参观者达到5万人次,据综合开发研究院(深圳)的专业人员调查,参展商对取得的成果普遍表示满意,几乎全部展商都收到了很好的展览效果,不少深圳厂家与去年相比成交量增加很多,客户接待处几乎没有空余的时间。许多今年参展的展商已经开始预定明年的展位,并且其中较多厂商扩大了展览规模,目前已经预订的明年展位达到近200个。

四、 活动安排紧凑,社会各界满意

由于展览接受了首届展览的经验,在活动的安排方面注意简洁有效,虽然同期举办的重要活动多达4个,其中包括珠宝展览、国家珠宝玉石首饰管理检测中心深圳实验室开业、第五届庆丰金中国国际黄金和贵金属年会举行和深圳黄金珠宝大厦落成等,在主办单位的周密安排下,各个活动有条不紊地进行,参与人员忙而不乱,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在高交会展览中心多功能厅,先后10场专题研讨会场场精彩,主讲人中有国际著名的厂商和经销商,有珠宝专家,也有国内的著名学者和官员,大家从市场、消费观念和新技术等方面充分探讨了相关问题,听讲的观众评价很高,普遍认为收获良多。而关联性不强的活动,比如场内模特表演和拍卖等活动取消了,把更多的空间提供给展商和参观者,使展览更集中合理,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专程前来视察的中国宝玉石协会会长、国土资源部常务副部长孙文盛参加了多项活动,他高兴地说,这是我看过的最好的国内珠宝展览之一,显示了深圳黄金珠宝首饰产业的实力,也全面反映了我国黄金珠宝首饰产业发展的前景。陪同视察的深圳市市长于幼军和副市长王穗明也兴致勃勃地参观了展览,并且一再向展位上的工作人员询问关于黄金珠宝首饰的有关情况。国家经贸委黄金管理局党组书记、中国黄金总公司总经理成辅民在一个座谈会上激动地说,这个展览使我深受震动,在这里我看到了中国黄金珠宝产业的希望。香港7大珠宝首饰商会和台湾珠宝首饰行业的3大商会都组织了较大规模的参观团专程前来深圳参观考察此次展览,同深圳及国内珠宝业界进行了广泛的信息交流和商贸合作洽谈。,台湾《珠宝界》杂志总编辑对展览给予很高的评价,并且希望参加台湾地区明年的招展工作。

深圳市民对展览表示了极大的兴趣。在对公众开放的15、16两日,从展览现场可以看到,入场人流如涌,在庆丰金、翠绿、爱德康、斯兰婷、穗锦、六福、谢瑞麟等展位前,聚集着很多的观众,每天直到闭馆前半小时,还有人非要入场,甚至说,只看一眼也是一种享受。许多深圳市民携带儿女前来参观,因为是专业展览会,谢绝18岁以下儿童入场,结果家长们非常遗憾,最后主办单位破例允许孩子们入场,受到一阵欢呼。直到今天闭馆前十几分钟,还有两位来自河北的零售商手持大会邀请函来到展馆,可惜已经无法入场了。

五、 国际色彩加强,促进了对外贸易与交流

本届展览的国际色彩明显加强,在参展商行列中,意大利贸易委员会的8个展位在国际馆里十分醒目,这是西方最著名的珠宝生产国家向东方最大的潜在市场做出的积极姿态。总数接近100家的国际和港台地区的参展客商也对这个展览比较重视,著名的香港谢瑞麟品牌装修了与在其它国际展览同样规模的展位,在参观者中,来自世界各地的珠宝商人明显增加,世界珠宝业联会主席,来自意大利的卡布列里先生和前任主席、美国人海斯先生都是第一次来中国,他们对展览和深圳的城市建设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对深圳的饮食也赞不绝口,并且一再表示,如果有机会,还要来参加深圳国际珠宝展览会。另外,世界黄金协会、DTC、国际铂金协会、南洋珍珠协会等国际商会和著名珠宝公司都积极地参观考察了本届展览。

六、 新闻宣传到位,社会影响不断扩大

本届展览共有110位各地新闻单位的记者参加采访,其中有新华社、中新社、香港中国通讯社、《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羊城晚报》、《深圳特区报》、《深圳商报》、《南方都市报》、《中国黄金报》、《深圳都市报》、《晶报》、《深圳晚报》、香港《大公报》《香港商报》等单位,电视台记者达到11组,包括香港凤凰卫视、广东卫视、南方电视台、广州电视台、深圳电视台多个频道,在展览举办期间播发了大量的新闻和专访,本地和全国的报纸、通讯社等发布新闻近百篇。《珠宝首饰报》、《深圳晚报》、《南方都市报》还开辟专版报道展览盛况,取得了很好的宣传效果。

主办单位的广告投放也比较严格,大多数报道都是新闻题材,明显减少了广告费用的支出。本着勤俭办展的原则,记者招待会在主办单位的会议室举行,也节约了费用。

深圳市黄金珠宝首饰行业协会

地址:深圳梅园路811(艺展中心)五楼南

男,汉族,1961 年12 月出生王志伟先生自1994 年起一直从事于黄金珠宝行业,是东莞市金叶珠宝有限公司创始人并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还担任了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金银珠宝商会第四届副会长,深圳市黄金珠宝首饰行业协会第三届理事会理事,全国质量监管重点产品检验方法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首饰检验方法专业工作组(TC374/WG28)委员。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陈学志

男, 汉族,1968 年9 月出生,研究生,注册会计师,毕业于天津财经学院1990年—1997年,在天津机床电器总厂财务部工作;1997年—1999年,任天津市祥云商厦财务经理;1999 年—2003 年,任宁波一休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财务经理;2003年—2009年7月,任天津领先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2010 年3 月—2011年9月,任吉林领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董事、副总经理:谢以明

男,汉族,中共党员,1964年10月出生,在职研究生,毕业于淮阴师范学院数学系1986年—1994年3月,在江苏省金湖中学,黎城中学任教,先后任团委书记,副校长,党支部书记;1994 年—2004 年,先后任海军三亚八一中学副校长,党委书记,校长;2004 年—2007 年,任北京敏特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07 年10月—2011 年10 月,任中矿鑫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总监。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王红霞

女,汉族,出生于1977 年7 月24 日,本科学历。曾任伊春青山家具有限公司质检员、伊春青山家具有限公司工艺员、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职员、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部职员、部长。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希望对你有帮助林星高 [嘉兴市建国百货公司/珠宝城/董事长/副会长]林星高,男,1964年10月出生,浙江省台州市人,担任嘉兴市台州商会副会长,嘉兴建国珠宝城董事长兼总经理。

嘉兴建国珠宝城于12月18日开业,居于浙江省首家超大规模、多品牌的珠宝城,也是首家推出实价实销珠宝公司。林星高董事长共有4家企业公司,分别是台州中都商厦,嘉兴建国百货公司,丹阳锦都百货公司,上海靖海百货公司。上海靖海百货公司被上海市南汇区府有关部门评上质量信得过单位和价格信得过单位。

目前,可运作资金有2多亿元人民币。

广东潮汕商会会长是郭坚林。因为广州市潮汕商会会长郭坚林曾说公益是商会的义务和责任。广东省潮商会成立于2013年12月16日,是经广东省民政厅批准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团。本会是由广东省工商界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潮籍人士自愿组成,以促进区域经贸合作为宗旨的联合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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