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指是谁发明的?

戒指是谁发明的?,第1张

  关于戒指的起源有两个说法:

  1、中国起源:

  秦汉时期

  在中国,戒指的使用至少有两千多年的历史。从大量文献来看,秦汉时期,中国妇女已普遍佩用戒指。

  戒指在古代多称为“指环”,而“戒指”之名的出现,则是元代的事情。

  戒指传至民间,其作用就不仅是简单的装饰品了。男女互爱,互相赠送,山盟海誓,以此为证。它起源于实用,而后逐渐转向审美和财富的统一,并逐渐被赋予不同的文化意义。

  2、国外起源:

  世界上第一个将戒指当做订婚信物的人是奥地利王麦士米尼。1477年,麦士米尼认识了玛丽的公主。麦士米尼为她的美丽容貌和优雅的举止而倾倒。可玛丽早已许婚于当时的法国王储,但是他仍不放弃,为了赢得玛丽的爱,麦士米尼命人专门打造了一枚珍贵的钻石戒指,送给玛丽。玛丽面对这只精雕细刻、闪闪发光的钻石戒指和麦士米尼的热烈追求,终于改变了初衷,嫁给了麦士米尼。从此,钻石戒指便成了西方人的订婚信物。不过在古罗马,戒指是被用来做印章的,象征着权利。

界上一个把戒指用作订婚信物的人是奥地利王麦士米尼。1477年,麦士米尼在一次公开场合认识了一位叫做玛丽的公主。她的美丽容貌和优雅的举止使麦士米尼为之倾倒。麦士米尼虽然知道玛丽早已许婚于当时的法国王储,但是为了赢得她的爱情,麦士米尼还是决定试试运气。他命人专门打造了一枚珍贵的钻石戒指,送给玛丽。面对这只精雕细刻、闪闪发光的钻石戒指和麦士米尼的热烈追求,玛丽终于改变了初衷,与麦士米尼幸福地结合了。从此,以结婚戒指作为订婚信物,便成为西方人士的一种传统。

结婚戒指的由来

根据文献记载,最早使用戒指人就是希腊的悲剧英雄——被缚的普罗米修斯。宙斯为惩罚普罗米修斯盗火给人类,将他绑缚在考卡苏斯山上,每天都有一只老鹰飞到山上,将他的内脏啄出,到了夜晚,他所失去的器官又会重新长出来。后来,大力士海格赫克利斯杀死老鹰,将他解救出来,原来绑缚他的锁链就化成了他的戒指。流传到后来,戒指代表相互维系的意思,所以早在古罗马时代,戴上戒指就成为男女互相承诺的一种方式。

婚戒的圆形,象征着生命和永恒,而婚戒之所以戴在无名指上,是因为埃及人相信这个手指的血脉直通心房,可以达到主管爱情的地方——心脏。由于古罗马人认为,无名指是受到太阳神阿波罗所守护的手指,因此,在无名指上戴戒指,尤其是寄宿有太阳力量的钻石戒指,更能强化爱情,让爱情历久弥坚。

作为公开宣布结婚盟约的信物,古罗马时期的戒指只是简单的铁环。到二世纪时,人们才开始采用贵金属黄金来制作戒指。后来,由于基督徒沿用古罗马的习俗,婚戒成了婚礼中不可缺少的爱情信物,延续至今。

在十五世纪之前,只有君主才能佩戴钻饰,富贵人家的婚戒都镶以宝石。直到十五世纪,钻石成为坚贞不渝婚姻的象征后,钻戒才成为结婚仪式的一部分。

关于婚戒的由来,中国的说法是:在古代,君王宠幸过妃子,便给她一个银指环作凭证,当她产下孩子后,再换成金指环。后来普通人家也以指环作为婚姻的凭证,渐渐演化为婚戒

一、戒指的起源:

1、野蛮说:

据说是古代抢婚演绎的结果,当时,男子抢来其他部落的妇女就给她戴上枷锁。经过多少年的演变,枷锁变成了订婚、结婚戒指,男子给女子戴戒指表示她已归我所有。

2、崇拜说:

戒指源自古代太阳崇拜。古代戒指以玉石制成环状,象征太阳神日轮,认为它象太阳神一样,给人以温暖,庇护着人类的幸福和平安,同时也象征着美德与永恒,真理与信念。婚礼时,新郎戴金戒指,象征着火红的太阳;新娘戴银戒指,象征着皎洁的月亮。

3、实用说:

这得追溯到3000多年前,那时还没有戒指。由于埃及的统治者有将代表权贵的印章随时带在身上的习惯,但又嫌拿在手上累赘,于是有人想到镶一个圆环,把它戴在手指头上。天长日久,人们发现男人手指头上的小印章挺漂亮,于是不断改良,并演变成了女士的饰品。

4、禁忌说:

戒指异名“指环”,史书中称“约指”、“抠(左边应为“弓”)环”、‘手记”、“代指”等。最初,戒指是宫廷中后妃群妾用以避忌的一种特殊标记。当有了身孕或其它情况不能接近君王时,皆以金指环套在左手,以禁戒帝王的“御幸”,平时则用银指环,套在右手。后来,戒指传到民间,去其本义,以为美观,久之便留成风气。明代都邛《三余赘笔》记曰;“今世俗用金银为环,置于妇人指间,谓之戒指。”从字面分析“戒”字含有禁戒之意。因此,妇女在当时政指环,并非为了炫美,也非为了装饰,而是以示警慎,起着禁戒的作用。

食指--想结婚,表示未婚;

中指--已在恋爱中;

无名指--表示已经订婚或结婚;

小指--表示独身。

至于右手,在传统上也有一个手指戴戒指时是有意义的:那就是无名指。据说戴在这里,表示具有修女的心性。

.喜戴在食指者,性格较偏激倔强。

.喜戴在右中指者.崇尚中庸的人生观念。

.喜戴在左中指者,有责任感,重视家庭。

.喜戴在小手指者,有自卑感。

.喜戴在无名指者,无野心,随和,较不计较得失

最初的结婚戒指是什么样的?——埃及、希腊和罗马的结婚戒指

最先使用戒指来代表永恒的是埃及法老。因为圆圈没有起点也没有终点,而且是埃及人所崇拜的太阳和月亮的形状。埃及人还认为,戒指中间的开放空间代表着通往未知世界的大门。埃及的衔尾蛇 (oor-uh-boor-ros) 戒指描绘了一幅蛇正在吞噬自己尾巴的画面,代表着事物的永恒循环。衔尾蛇是世界上最古老的符号之一,在希腊语中意为“吞尾者”。

结婚戒指

戒指是谁发明的?结婚戴戒指的习俗起源于哪一年?哪个国家?

这枚现代衔尾蛇戒指以蛇为造型,蛇眼镶有蓝宝石,蛇尾则镶有钻石。由 1stDibs 友情提供。

亚历山大大帝征服埃及时,给爱人戴戒指以示忠心的传统便传到了希腊。许多这些戒指都展现了爱神厄洛斯或丘比特的形象。罗马人征服希腊后,沿袭了戒指传统,开始在结婚仪式上使用铁戒指和铜戒指。有时铁戒指刻有钥匙图案,象征着妻子对家用物品的控制权。但到公元二世纪时,大多数戒指都为金戒指。

结婚戒指

这枚古罗马金钥匙戒指可以追溯到四世纪。希腊铭文 Πουλχρη (Poulchrīs) 意为“美人环”,用以赞美接收者倾国倾城的美貌。

从公元三、四世纪开始,黄金戒指的款式变得更加奢华,彰显出赠礼者的富有。那时很流行 Fede 戒指,这种戒指以两只相握的右手为造型,代表着友谊、伴侣关系和婚约。这种设计的戒指用黄金打造,通常使用条纹玛瑙、红石髓、柘榴石或紫水晶等宝石进行凹雕。再往后,罗马人开始制造个性化的戒指,将自己的肖像雕刻在戒指上。

结婚戒指

三世纪罗马的黄金 Fede 戒指。

古埃及人认为,左手无名指中有一条直接通向心脏的“爱情之脉”(vena amoris),因此将戒指戴在这根手指上。罗马人也接受了这种想法,将结婚戒指戴在无名指上。尽管解剖学证明了这一想法并不正确,但将戒指佩戴在无名指上的传统一直延续到了今天。

结婚戒指是如何演变的?——中世纪和文艺复兴时期的结婚戒指

自中世纪起,人们开始在结婚戒指上镶嵌珍贵的宝石。中世纪的欧洲人用红宝石代表激情,用蓝宝石代表天堂,用钻石代表坚定不移。

结婚戒指

中世纪晚期的钻石和红宝石戒指。

罗马 Fede 戒指和肖像戒指在中世纪的欧洲都很流行。大约在十七世纪,Fede 图案开始刻在双环戒指(两个或三个戒圈相扣的戒指)上。订婚期间,一对恋人每人戴一个戒圈。在结婚典礼上,新郎将自己的戒圈戴在新娘手指上,双环结婚戒指组成一个整体。戒指组合后呈现两只右手紧紧相扣的造型。

大约在十七世纪,Fede 戒指的图案演变成克拉达戒指 (Claddagh ring) 图案 — 双手捧着一颗心。克拉达图案的双环戒指通常还有第三个中心戒圈,展示双手握住的宝石。在文艺复兴时期和伊丽莎白时代,爱语戒指 (Poesy ring) 流行起来。这种戒指的戒圈内侧或外侧刻有爱语。

美洲殖民地的清教徒认为珠宝轻浮庸俗。因此,清教徒丈夫不送妻子戒指,而是送顶针。新娘用顶针为新家缝制好衣服和其他织物后,便可锯下顶针的顶端,制作戒指。

结婚戒指

这款古老的克拉达结婚戒指在钻石王冠下镶了一颗玫瑰式切磨的心形大钻石,珐琅工艺雕刻的两只手捧着这颗心形钻石。戒指上刻有铭文“Dudley and Katherine united 26 March 1706”(达德利和凯瑟琳于 1706 年 3 月 26 日结婚)。由维多利亚和阿尔伯特博物馆友情提供。

纳萨克

这是一粒以产地命名的钻石。纳萨克是印度马哈拉施特拉邦西部的一个市镇,19世纪以前,这里是马拉他人聚居的地方。马拉他人尊奉印度教中的湿婆神,在纳萨克建有很多供奉湿婆神的庙宇。在一座庙宇的神像眼中,镶嵌了一粒巨大的宝石金刚石,这是马拉他人部落一位酋长对湿婆神的奉献。那闪烁着光芒的眼睛,使以残暴毁灭著称的湿婆神看来更为凶恶可怕。

英国侵入印度后,于1818年打败了马拉他人,占领了纳萨克。他们将这检大金刚石当作战利品,上缴给当时的印度总督和最高军事指挥官哈斯丁斯侯爵。侯爵将金刚石转送给“东印度公司”,公司用古老的琢磨方法,将它制成了一粒重 892克拉的三角形钻石,并且按产地命名为“纳萨克”。

由于第一次琢磨考虑到尽量保持原石的重量,在美观方面欠佳。后来,拉戴尔布里奇公司对纳萨克再度琢磨了一次,使它的质量大为提高,但仍为三角形,重量仅减少了10克拉左右。随后,将这粒钻石出售,当时正值1831年经济萧条时期,因此这粒大钻石仅卖了7200英镑,买主是伊曼纽尔兄弟。

1837年,在伦敦举行了一次盛大的拍卖会。纳萨克钻石是最著名的拍卖品,当时的《时代》杂志对拍卖现场作了大量报道,可是却没有公布购买纳萨克买主的名字。事后才知道,纳萨克的新主人是有权势的威斯敏特侯爵一世。侯爵将纳萨克镶在自己的佩剑上,带着它参加过英国维多利亚女王18岁生日的庆典。此后,纳萨克在侯爵家沉睡了近90年。1926年,威斯敏特侯爵二世将钻石纳萨克卖给了巴黎珠宝商乔治·莫伯辛。

莫伯辛在欧洲找不到这粒钻石的买主,于是他带着它去美国。根据美国的法律,作为商品的钻石进入国境要纳税,为了免税,莫伯辛向美国海关申报这是“艺术古董”,是来展出的。高级的钻石免税进入美国,侵犯了美国珠宝商的利益。他们联名向法庭起诉,使这个逃税的计划破了产。纳萨克只好又被带回巴黎。后来,美国的大珠宝商哈里温斯顿买下了纳萨克,将它带回纽约后,请专业工匠又进行了一次琢磨,使它的重量减为4338克拉,经过这次高质量的加工,纳萨克显得洁净无理,光彩夺目。1944年,纽约的利兹夫人在珠宝商霍埃费处买下了纳萨克,将它镶在了戒指上。

1970年4月16日,美国纽约的帕克一伯尼特美术馆举行了一次盛大的拍卖,钻石纳萨克以底价20万美元开叫,许多珠宝商参加竞叫,他们的开价最高达47.5万美元。最后在第5次竞叫时,美国康涅狄格州格林威治城的爱德华·汉德以50万美元的价格,拥有了这粒名钻。不久,钻石纳萨克转卖给了波士顿房屋不动产公司的德·扬。1977年,富有的沙特阿拉伯国王买下了这颗曾周游世界的名钻纳萨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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