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宝行业标准化建设稳步推进

珠宝行业标准化建设稳步推进,第1张

暴伟

1标准建设意义重大

标准化工作在珠宝领域是十分重要的,特别是在当前形势下,国际贸易越来越频繁,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国际珠宝市场中,国际珠宝企业一方面利用标准形成贸易壁垒,限制中国的珠宝首饰出口,另一方面又想尽办法进入中国珠宝市场。因此,完善严谨的珠宝标准体系是珠宝业健康稳定发展的重要保证。

图6-1-1 全国珠宝玉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工作会议

近年来,我国珠宝业在国际贸易争端中多次涉及到技术壁垒等问题。2007年美国、英国等国家以铅含量超标为由,全面抵制中国的流行饰品,在全球范围内召回中国生产的流行饰品。我国流行饰品年产值近350亿元人民币,其中70%以上用于出口,由于我国尚没有饰品铅含量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其中的风险不言而喻。为此,我国珠宝业紧急呼吁珠宝首饰有害元素含量标准出台,以提高我国流行饰品的环保指标,并保证流行饰品的健康稳定发展。

2008年,在全球经济危机的影响下,全球经济迅速下滑,珠宝产业受到巨大影响。在这种情况下,中国珠宝市场仍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吸引了国际珠宝企业的目光,他们纷纷把进入中国、占领中国珠宝市场作为企业发展的战略目标。他们利用我国珠宝标准体系不完善,在国际珠宝贸易中对中国产品进行打压,同时又以各种名目将其产品销入中国市场。在未来的国际贸易中,标准的重要性日益突出。对于发展中的中国珠宝业来讲,标准化工作将更加重要。“中国标准”已经成为中国珠宝企业未来竞争成败的关键因素。

2标准建设稳步推进

近年来,我国珠宝玉石行业取得巨大的发展和进步,我国珠宝玉石及相关产品的质量水平也有了明显提高,这主要得益于珠宝玉石鉴定基础标准的建立。我国珠宝首饰行业标准化工作起步于20世纪90年代初期,1993年地矿部宝石监测中心(NGTC前身)制订了DZ/T 0044—92《珠宝玉石鉴定方法》、DZ/T 0045—93《珠宝玉石鉴定标准》和DZ/T 0046—93《钻石分级》三项行业标准,这是我国珠宝玉石行业制订得最早、最科学详尽的标准。这三项标准的建立对刚刚起步的中国珠宝业市场发挥了重大作用,并成为国内所有宝石鉴定人员必不可少的“规范”,也是随后各类宝石鉴定标准制订的重要基础。

1996年,我国颁布了《钻石分级》、《珠宝玉石 名称》、《珠宝玉石 鉴定》三项国家标准。在珠宝玉石进口贸易中,这三项基础性国家标准起到了抵御假冒伪劣珠宝玉石产品进入中国市场的作用,保护了中国新生的珠宝玉石企业,保护了重新起步的中国珠宝玉石行业;在国内贸易中,三项标准起到了保护消费者利益,规范珠宝玉石市场,普及珠宝玉石知识,培养消费者,培育珠宝玉石市场,促进中国珠宝玉石行业发展的作用。

标准化工作在中国珠宝玉石行业的起步和前期发展阶段功不可没。标准化工作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技术基础,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的必要条件,是我国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实现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的技术支撑,也是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应对各种技术性贸易壁垒的重要手段。

在充分认识到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性后,为了更系统有效地推进行业标准化建设,经过近一年的筹备,全国珠宝玉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于2008年3月19日正式成立,由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会长孙文盛先生、常务副会长张蓓莉女士担任名誉主任委员,国土资源部副部长汪民担任主任委员,又在全国征集了珠宝行业内包括加工、经销、科研、检测等各方面的专家代表作为委员会的委员。国土资源部珠宝玉石首饰管理中心作为秘书处承担单位,承担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包括根据行业发展需要制订标准制修订的工作方针;对标准的制修订过程中计划的申请、意见征集;标准的审查和宣贯实施等。

经初步统计,截至2009年底,我国珠宝玉石产品及相关产品标准,已经发布的主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有130余项,其中国家标准83项。在已发布的国家标准中,强制性标准12项,推荐性标准71项。“十五”期间,标准化工作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对于推动技术进步、调整产业结构、规范市场秩序、提高产业和产品竞争力、促进国际贸易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当前,《翡翠分级》国家标准已经正式出版,将在2010年3月正式实施,配合《翡翠分级》国家标准的翡翠分级标准样品已在研制过程中,无色翡翠样品已基本完成,绿色翡翠样品还在制作中,有关翡翠标准的宣贯工作也正在进行。在标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的指导下,《钻石分级》、《珠宝玉石名称》、《珠宝玉石鉴定》三项国家标准已在2009年完成了修订并顺利通过审查,报批工作正在积极筹备中。此外,红蓝宝石分级国家标准的制订工作正式启动,为此,

珠宝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分别在国内及国际主要红、蓝宝石市场进行了考察调研,收集了国内外珠宝市场中红蓝宝石的品种、品质特征、优化处理方法、价格等资料。考察工作得到了国内珠宝企业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同时也引起了国际珠宝业的广泛重视。国际彩色宝石协会(ICA)、国际珠宝首饰联合会(CIBJO)、泰国珠宝学会(GIT)及泰国宝石协会等有关方面分别就红、蓝宝石分级工作表示高度的关注。

图6-1-2 钻石颜色分级标准样品审查会

表6-1-1 2009年度标准制修订工作进展

在前不久召开的年度工作会中,针对标委会2010年的工作计划与全国各专家委员进行了讨论,已有多项标准完成了申请立项准备工作,后续工作将会在2010年积极展开。

3标准建设任重道远

我国珠宝玉石产品的整体水平与国外先进水平相比还有差距,其中一个主要原因在于我国对珠宝玉石技术规范的研究系统性差,另一个主要原因是我国珠宝玉石工业化生产起步较晚,从而影响了珠宝玉石产业技术的改进与创新,核心竞争力的增强以及珠宝玉石产业整体水平的提高。因此,需要建立统一协调的标准化工作组织,促进珠宝玉石业标准制修订、宣贯和实施,加快与国际技术规范接轨的进程,实现我国珠宝玉石产业的跨越式发展。

全国珠宝玉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成立之初,就对未来几年珠宝行业的发展进行了标准体系的规划,针对行业的发展趋势,制订了工作计划,基本涵盖了珠宝行业中的各个方面,也在近两年的工作中得到了很好的执行。

图6-1-3 《翡翠分级》国家标准及其标准样品

无色翡翠标准样品

标准化工作面对的主体是整个珠宝行业,不是仅仅局限于少数人、少数企业,只有提高企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的标准化意识,充分发挥企业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充分合理地利用企业的资源和技术,使珠宝企业成为制修订标准和执行标准的主体,在我国珠宝玉石行业内逐步建立起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标准化工作的新体系,推动我国珠宝行业标准化工作的进程。

随着标准化工作的不断宣传与推行,越来越多的企业也将目光放到了标准工作上面。“一流企业做标准”已经成为许多企业管理者的经营理念之一。为了更好地推行标准化工作,吸收更多的专家进入标准工作队伍,全国珠宝玉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根据行业需要,拟扩大委员会的机构组成,成立五个分技术委员会,分别由在珠宝行业内五个具有代表性的单位作为其秘书处承担单位,负责业内宝石加工工艺、玉石雕刻工艺、人工宝石、珠宝玉石首饰镶嵌工艺、珠宝首饰企业管理五个方面相关标准制的修订工作,发挥行业内骨干企业的积极性,鼓励企业将自主创新技术与标准相结合,提高标准中自主知识产权的含量。通过标准化活动推动产业的健康、有序、快速发展,提升企业的竞争力,最终形成以企业为主体的标准化工作机制。

图6-1-4 珠宝玉石标准框架体系表

这是外贸的问题,楼主如果能放到贸易专栏,相信效果会更好。

1 卖这些珠宝是需要到相关部门登记的,营业执照里会注明,是真珠宝,还是仿的。中国人都希望你能赚老外的钱,但是卖的时候一定要小心,要和客户讲明白。

2 这些珠宝进口的话,义乌、广州那边很多,最好是到阿里巴巴、中国制造网等这些人肉网站去逛逛,会有收获的

3 卖货的人分2种,一种是有出口权利的企业,有制造企业和外贸公司两种,另外一种是没有出口权利的制造企业或个体户。所以只有2种方式取得货物:一是直接购买有出口权的制造公司的产品。二是通过贸易公司帮你寻找,他们会帮你出口。前者的费用会更低。 对于仿制的珠宝行业,一般企业不会是大中型企业,所以我估计要第2个途径,你才能买到货。

4 收货人,也就是你,是需要注册公司,并申请进口权的,否则货到海关,你是提不走的。如果你没有,也可以委托当地的贸易公司帮你,以他们的名义来买货。但是这样的话,经过几次波折,加上关税,我估计价格已经翻了一倍了。

至于详细流程,是非常复杂的,涉及到关税、单证、付款方式、运输方式,保险,等等。建议买本书仔细研读,内容太多,在这里是讲不清楚的。

  我国在建国初期和很长时间内,一直对黄金实行严格的“统收统配”制度,取缔了任何形式的市场交易。1983年6月颁布的《金银管理条例》就是黄金“统购统配”政策的法律文件。《金银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办理黄金的收购和配售,制定黄金收购和配售价格,统一管理黄金进出口,负责审批黄金生产、加工、批发、零售及黄金来料加工业务。也就是说,在“统收统配”的制度安排下,凡金银收购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办理;凡需要使用金银,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审批和供应。也就是说,个人和机构严禁买卖黄金,就更别提进出口黄金了。只有人民银行代表国家买卖黄金,黄金实行严格的统购统销,价格实行国家统一定价。

  过去,我国央行曾有关规定明确指出:个人出境只允许带50克黄金,私自交易判刑期5年。出入境黄金管理很严格,交易50克黄金以上非制成品即算做走私。个人携带的制成品黄金首饰一般不包含在内。但是数量过大也会进行检查。所以除了合理随身的首饰外,不可携带黄金出境。

  80年代首饰市场逐步放开,黄金首饰可以实行来料加工,在外销售。

  在2003年以前,我国只有中国人民银行具有黄金进口资格。即海外黄金进入中国市场,只能通过中国人民银行这一个渠道。所以,这是一个半封闭、半市场化的渠道。

  2003年3月,我国黄金市场开放一年后,经央行和外经贸部批准,中行、工行、建行、农行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获得黄金进出口权。但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商业银行办理黄金进出口收付汇及核销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3]93号)显示,其进出口权仍须由央行代理进行。

  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均为上海黄金交易所一级会员,具有代理黄金买卖等各项资格,因此他们开展黄金进出口业务后,被其买入的海外黄金可以通过上海金交所进入国内市场。从2002年10月31日上海金交所开业至今,国内黄金价格曾一路飚升,最高时比国际市场价格每克要高出许多,四家银行开展进出口业务后,不仅可以引进国外的黄金资源,同时也有助于国内黄金价格尽快与国际市场价格接轨。

  随后,中国珠宝首饰进出口公司等6家企业获得央行批准,成为首批可以进口黄金及黄金镶嵌珠宝首饰的企业。但央行对具体进口方式及产品均有严格规定。

  2005年12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央行”)网站上发布了《黄金制品进出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

  2005年12月20日至今,《黄金制品进出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仍无下文。黄金制品进出口管理政策处于胶浊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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