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税目第二类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包括的具体消费税税

消费税税目第二类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包括的具体消费税税,第1张

消费税税目第二类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具体包括以下子目:

  1化妆品。是日常生活中用于修饰美化人体表面的用品。化妆品品种较多,所用原料各异,按其类别划分,可分为美容和芳香两类。美容类有香粉、口红、指甲油、胭脂、眉笔、兰眼油、眼睫毛及成套化妆品等;芳香类有香水、香水精等。该税目的征收范围包括:香水、香水精、香粉、口红、指甲油、胭脂、眉笔、唇笔、眼睫笔、兰眼油、成套化妆品等等。其中,高级香粉盒内附有的彩色丝绒粉,花色香粉粉盒内附有小盒胭脂,均应按“香粉”征税。成套化妆品是指由各种用途的化妆品配套盒装而成的系列产品,一般采用精制的金属或塑料盒包装,具有多功能性和使用方便的特点。

  成套化妆品属征税范围,而舞台、戏剧、影视演员化妆用的上妆油、卸妆油、油彩、发胶和头发漂白剂等,不属于本税目征收范围。

  2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该税目征收范围包括:各种金银珠宝首饰和经采掘、打磨、加工的各种珠宝玉石。

  (1)金银珠石首饰包括:凡以金、银、白金、宝石、珍珠、钻石、翡翠、珊瑚、玛瑙等高贵稀有物质以及其他金属、人造宝石等制作的各种纯金银首饰及镶嵌首饰(含人造金银、合成金银首饰等)。

  (2)珠宝玉石的种类包括:钻石、珍珠、松石、青金石、欧油石、橄榄石、长石、玉、石英、玉髓、石榴石、钻石、尖晶石、黄玉、碧玺、金绿玉、绿柱石、刚玉琥珀、珊瑚、煤玉、龟甲、合成刚玉、合成宝石、双合石、玻璃仿制品。

百分之十。

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的增值税适用税率是百分之十三。金银首饰、铂金首饰和钻石及钻石饰品的消费税适用税率是百分之五。其他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百分之十。和田玉属于最后一种收税范围。

法律主观:

消费税征税范围可以概括为: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 应税消费品 。从消费税的征收目的出发,目前应税消费品被定为14类货物,即消费税有14个税目。请看下文为您详细介绍: 1烟:凡是以烟叶为原料加工生产的产品,不论使用何种辅料,均属于本税目的征收范围。包括卷烟(包括进口卷烟、白包卷烟、手工卷烟和未经国务院批准纳入计划的企业及个人生产的卷烟)雪茄烟和烟丝三个子目。 2酒及酒精:酒是指酒精度1度以上的各种酒类饮料。酒包括粮食白酒、薯类白酒、黄酒、啤酒、果啤和其他酒。酒精是指用蒸馏或合成方法生产的酒精度在95度以上的无色透明液体。酒精包括各种工业用、医用和食用酒精。饮食业、商业、娱乐业举办的啤酒屋(啤酒坊)利用啤酒生产设备生产的啤酒应当征收消费税。 3化妆品。化妆品包括各类美容、修饰类化妆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和成套化妆品。美容、修饰类化妆品是指香水、香水精、香粉、口红、指甲油、胭脂、眉笔、唇笔、蓝眼油、眼睫毛以及成套化妆品。舞台、戏剧、影视演员化妆用的上妆油、卸妆油、油彩,不属于本税目的征收范围。 4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应税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是指以金、银、珠宝玉石等高贵稀有物质以及其他金属、人造宝石等制作的各种纯金银及镶嵌饰物,以及经采掘、打磨、加工的各种珠宝玉石。出国人员免税商店销售的金银首饰征收消费税。 5鞭炮、焰火:体育上用的发令纸、鞭炮药引线,不按本税目征收。 6成品油:成品油包括汽油、柴油、石脑油、溶剂油、航空煤油、润滑油、燃料油七个子目。 (1)汽油 (2)柴油 (3)石脑油 (4)溶剂油 (5)航空煤油 (6)润滑油 (7)燃料油 7汽车轮胎:包括用于各种汽车、挂车、专用车和其他机动车上的内、外轮胎,不包括农用拖拉机、收割机、手扶拖拉机的专用轮胎。 8小汽车:汽车是指由动力驱动,具有四个或四个以上车轮的非轨道承载的车辆。 (1)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含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含)的,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载运乘客和货物的各类乘用车和含驾驶员座位在内的座位数在10至23座(含23座)的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载运乘客和货物的各类中轻型商用客车。 (2)用排气量小于15升(含)的乘用车底盘(车架)改装、改制的车辆属于乘用车征收范围。用排气量大于15升的乘用车底盘(车架)或用中轻型商用客车底盘(车架)改装、改制的车辆属于中轻型商用客车征收范围。 (3)含驾驶员人数(额定载客)为区间值的(如8-10人;17-26人)小汽车,按其区间值下限人数确定征收范围。 (4)电动汽车不属于本税目征收范围。 9摩托车:最大设计车速不超过50Km/h,发动机气缸总工作容量不超过50ml的三轮摩托车不征收消费税。 10高尔夫球及球具:高尔夫球及球具是指从事高尔夫球运动所需的各种专用装备,包括高尔夫球、高尔夫球杆及高尔夫球包(袋)等。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高尔夫球、高尔夫球杆、高尔夫球包(袋)高尔夫球杆的杆头、杆身和握把属于本税目的征收范围。 11高档手表:高档手表是指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每只在10000元(含)以上的各类手表。 12游艇:游艇是指长度大于8米小于90米,船体由玻璃钢、钢、铝合金、塑料等多种材料制作,可以在水上移动的水上浮载体。按照动力划分,游艇分为无动力艇、帆艇和机动艇。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艇身长度大于8米(含)小于90米(含),内置发动机,可在水上移动,一般为私人或团体购置,主要用于水上运动和休闲娱乐等非牟利活动的各类机动艇。 13木制一次性筷子:又称卫生筷子,是指以木材为原料经过锯段、浸泡、旋切、刨切、烘干、筛选、打磨、倒角、包装等环节加工而成的各类一次性使用的筷子。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各种规格的木制一次性筷子。未经打磨、倒角的木制一次性筷子属于本税目征税范围。 14实木地板:是指以木材为原料,经锯割、干燥、刨光、截断、开榫、涂漆等工序加工而成的块状或条状的地面装饰材料。实木地板按生产工艺不同,可分为独板(块)实木地板、实木指接地板、实木复合地板三类;按表面处理状态不同,可分为未涂饰地板(白坯板、素板)和漆饰地板两类。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各类规格的实木地板、实木指接地板、实木复合地板及用于装饰墙壁、天棚的侧端面为榫、槽的实木装饰板。未经涂饰的素板属于本税目征税范围。

一、消费税税目概览

 烟、酒、高档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和焰火、成品油、小汽车、摩托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涂料、电池。

二、消费税的主要税目考点

烟包括卷烟、雪茄烟、烟丝; 不包括烟叶

酒包括白酒、黄酒、啤酒和其他酒; 不包括调味料酒

高档化妆品包括高档美容、修饰类化妆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和成套化妆品;不包括演员用的油彩、上妆油、卸妆油

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包括(1)金银首饰、铂金首饰和钻石及钻石饰品;(2)其他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3)宝石坯

鞭炮和焰火不包括体育上用的发令纸、鞭炮药引线

高尔夫球及球具包括球包(袋)、球、球杆(杆头、杆身、握把);不包括球帽、球衣、球鞋

成品油包括(1)汽油、柴油、石脑油、溶剂油、航空煤油、润滑油、燃料油;(2)甲醇汽油、乙醇汽油、生物柴油、矿物性润滑油、矿物性润滑油基础油、植物性润滑油、动物性润滑油、化工原料合成润滑油、催化料、焦化料

小汽车包括乘用车、中轻型商用客车、超豪华小汽车、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的改装车

不包括(1)大客车、大货车、厢式货车;(2)电动汽车;(3)沙滩车、雪地车、卡丁车、 高尔夫车 ;(4)企业购进货车或厢式货车改装生产的商务车、卫星通讯车等“专用汽车”

电池免征无汞原电池、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锂原电池、锂离子蓄电池、太阳能电池、燃料电池和全钒液流电池

涂料免征施工状态下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低于420克/升(含)的涂料

消费税是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的一个税种,主要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现行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主要包括:烟,酒,鞭炮,焰火,高档化妆品,成品油,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摩托车,小汽车,电池,涂料等税目,有的税目还进一步划分若干子目。

法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二条:消费税的税目、税率,依照本条例所附的《消费税税目税率表》执行。

《消费税税目税率表》:

税目:

一、烟

1卷烟

(1)甲类卷烟

(2)乙类卷烟

2雪茄烟

3烟丝

二、酒及酒精

1白酒

2黄酒

3啤酒

(1)甲类啤酒

(2)乙类啤酒

4其他酒

5酒精

三、化妆品

四、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1金银首饰、铂金首饰和钻石及钻石饰品

2其他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

五、鞭炮、焰火

六、成品油

1汽油

(1)含铅汽油

(2)无铅汽油

2柴油

3航空煤油

4石脑油

5溶剂油

6润滑油

7燃料油

七、汽车轮胎

八、摩托车

1气缸容量(排气量,下同)在250毫升(含250毫升)以下的

2气缸容量在250毫升以上的

九、小汽车

1乘用车

(1)气缸容量(排气量,下同)在10升(含10升)以下的

(2)气缸容量在10升以上至15升(含15升)的

(3)气缸容量在15升以上至20升(含20升)的

(4)气缸容量在20升以上至25升(含25升)的

(5)气缸容量在25升以上至30升(含30升)的

(6)气缸容量在30升以上至40升(含40升)的

(7)气缸容量在40升以上的

2中轻型商用客车

十、高尔夫球及球具

十一、高档手表

十二、游艇

十三、木制一次性筷子

十四、实木地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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