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伯爵的黄金怎么样?

金伯爵的黄金怎么样?,第1张

金伯爵的黄金还可以;

金伯爵珠宝首饰有限公司的发展前身为享誉大西北的陕西秦龙首饰。自1995年至今,金伯爵将自己的发展之根深深扎在三秦大地并开花结果。相继创建了陕西群鑫珠宝首饰有限公司、陕西金都黄金珠宝国际商城等企业。为陕西乃至整个中国西北珠宝市场的发展做出了贡献。

为了满足市场的需求,又先后在福建莆田和广东平洲创建了大型的珠宝产业园。将珠宝首饰品类由黄金、铂金延伸到翡翠、钻石、彩宝镶嵌和银饰品等,并自主创建了玉品轩、DDK等珠宝品牌。同时,在上海、四川、北京、江西、山东和湖南等设立了区域分公司。实现了企业面向全国市场布局的规划发展步伐。

今天的金伯爵珠宝已形成了两大营运中心,三个生产基地,六大分公司,数百品牌合作以及自营珠宝零售系统的产业布局。

一金伯爵珠宝

1经过了世纪的变迁,,创建于1788年的澳大利亚品牌“金伯爵珠宝”,随着亚洲珠宝市场的迅猛发展 1994年在香港成立了“香港金伯爵珠宝首饰有限公司”。到了信息高速发展的二十一世纪,金伯爵珠宝2000大举进军国内市场,在国内建立了以自主研发、生产珠宝饰品的基地——“深圳市金伯爵珠宝首饰有限公司”主要经营:首饰制造、批发和销售业务2品类有:金伯爵千足金、铂金、K金、钯金、钻石镶嵌首饰、彩石镶嵌首饰 和“金伯爵"玉品轩”A货翡翠等。 “金伯爵珠宝”吸收了东方文化的精髓并与西方精湛的工艺相结合,研发、塑造出独特的“金伯爵珠宝”精致款式风格。3以“品质“始于细节追求”为宗旨的金伯爵珠宝以其精湛的工艺,富有现代、时尚感的形象,独具匠心的款式及接近完美的品质,成为一个广为人知的优质品牌自2004年起,金伯爵珠宝(深圳)公司先后被授予:“中国著名品牌”“中国珠宝首饰业驰名品牌”和“中华金银珠宝名牌”,同时还是“中国宝玉石协会理事单位”和“深圳市黄金珠宝首饰行业协会团体会员单位”的行业殊荣。数年来,“深圳金伯爵珠宝”以西北和东北地区为市场依托,在全国个大中城市繁华的商业街和著名的商厦及大型百货商场,先后建立起多家专卖店和专柜,同时在国内开展品牌加盟业务,仅加盟商就已经拥有了212家,还先后成立了:“西北区 金伯爵珠宝(西安)公司”东北区 金伯爵珠宝(哈尔滨)公司“东南区 金伯爵珠宝(杭州)公司”西南区 金伯爵珠宝(成都)公司 其中,金伯爵珠宝(西安)公司不仅拥有可展示饰品的大型展厅,是著名品牌上海“老凤祥”首饰、法国“埃维纳”国际饰品公司授权的唯一负责陕西省的产品经销与经营的区域代理商而且拥有其独立的黄金饰品生产工厂。

有官网。中国金银珠宝品牌运营中心位于深圳水贝万山珠宝产业园,中金国银珠宝(深圳)有限公司是一家现代化大型珠宝首饰综合性企业,有专门的官方网站,业务涵盖品牌连锁经营、采购、研发、生产、品牌推广,是一家正规的公司。

太原金泰源珠宝城的黄金是可以购买的。金泰源国际黄金珠宝交易中心是由山西省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牵头,倾力打造的山西省首家高品质金银珠宝玉器首饰综合批发交易一站式服务中心,是比较靠谱的地方。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了解更多信息,建议前往官方网站或者线下门店咨询。

三者之间没有关系,只是名字相似而已。

1、周大福

周大福是由香港郑氏集团控制的私人商业集团下属的黄金专卖企业,在香港及国内的珠宝首饰行业里,每年销售额占市场第一位。是中国内地及香港最著名及最具规模的珠宝首饰品牌。与其他两家主要区分点在于周大福是黄金起家。

2、周生生

周生生1934年成立于中国广州,1948年奠基在香港,,并于1973年成为上市集团公司,1994年开拓内地业务市场。以铂金首饰漂亮为名的。

3、周大生

周大生即香港周大生珠宝首饰有限公司,是由海外华人于1966年正式创立的,以钻石进出口、批发及连锁经营为主要业务经营范围的公司。公司的核心业务涵盖钻石首饰加工、批发及零售等全过程,构成完整的产业链。

品牌创始人

1、周大生创始人:周宗文_周大生珠宝有限公司董事长清华大学EMBA,现任广东省商业联合会副会长、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副会长、中华全国工商联金银珠宝商会副会长、中国珠宝首饰行业协会首饰厂商会副会长、深圳市黄金珠宝首饰行业协会副会长。

2、周生生创始人:周君廉,广东顺德人。1928年生 ,香港著名富豪。香港艺术晶商会监事长。现任周生生集团董事兼总经理,且兼任百佳投资有限公司、皆可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香港资金有限公司董事长等。

3、周大福创始人:周至元在1929年于广州河南洪德路创立首间“周大福金行”,主要经营传统的黄金饰品。1946年,金行在香港中环皇后大道中开设香港首家分行。1956年,郑裕彤接管了周氏的金行,并在1960年将金行扩展至经营珠宝零售。

-周大生

-周生生

-周大福

罗湖区人民政府区长 鲁毅

深圳市黄金珠宝产业集聚基地(以下简称集聚地)于2004年8月成立,是深圳市九大产业集聚地之一。在深圳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罗湖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集聚地快速成长为一个集聚效应明显、影响力日益扩大的珠宝基地。2005年,集聚地被广东省经贸委授予“广东省黄金珠宝产业集群升级示范区”称号;2006年,集聚地被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和国土资源部珠宝玉石首饰管理中心联合授予“中国珠宝玉石首饰特色产业基地”称号。

一、深圳市黄金珠宝产业集聚基地的形成

集聚地核心区位于深圳市罗湖区水贝—万山工业区,面积5663万平方米。深圳的黄金珠宝首饰行业从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开始逐渐显现出产业集聚的势头,形成了罗湖、沙头角两大加工生产区域。水贝—万山工业区作为深圳最早建立的工业区之一,20世纪90年代初期仅有10家左右的珠宝企业,90年代中后期国家对深圳部分珠宝企业实行“黄金寄售”优惠政策,推动了珠宝产业的发展,再加上该园区毗邻香港,拥有较为优越的交通地理环境,使得园区迅速形成了承接香港、东南亚产业转移的巨大洼地效应。罗湖区政府审时度势、积极引导,使很多黄金珠宝企业由其他地区转移至罗湖。多年的深度发展和企业的成群扎堆,已使罗湖成为深圳珠宝产业的核心地带。

深圳市副市长陈应春(右一)出席中国珠宝玉石首饰特色产业基地市长论坛

随着产业的逐步发展,区域内珠宝企业在电脑设计、快速成型、激光焊接、激光铸模、网络技术及计算机管理等方面的生产技术迅速发展与应用,2003年就吸引相关联的上下游约300多家黄金珠宝类企业进驻园区,形成集聚发展的势头。深圳罗湖珠宝产业的良好发展,以及深圳珠宝产业在深圳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与地位,引起了深圳市政府,特别是罗湖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在深圳市政府、罗湖区政府以及水贝片区广大珠宝企业、深圳市黄金珠宝行业协会的共同努力下,深圳市黄金珠宝产业集聚基地于2004年8月正式挂牌成立。集聚地挂牌两年多来,入驻企业不断增加,聚集效应十分明显。

罗湖区领导参观金丽国际珠宝交易中心

集聚地的企业也由刚开始的合资企业、国有企业为主,发展成为由国有企业、内联企业、民营企业、“三资”企业等多种所有制类型企业共同发展的局面。其中民营企业更是异军突起,占据最大的比重,据统计,大约占全行业企业数的627%。这些民营企业运作灵活,机构精,应变能力强,为集聚地黄金珠宝产业的发展做出巨大贡献。正是因为众多民营企业的繁荣发展,使得集聚地黄金珠宝产业链逐步完整。

深圳市罗湖区区长鲁毅(右一)研读会议资料

纵观集聚地的发展,早期市场经济提供的机遇和政府的大力扶持促成了众多黄金珠宝企业在集聚地的集聚,为成立集聚地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也为政府进一步引导产业向集群化发展创造了条件。产业集聚作为市场经济作用下工业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其形成与发展是以企业需要和市场需求为基础的,有一个不断积累和发展的动态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政府的积极引导和促进,使原有的产业基础进一步整合,公共服务不断完善,产业集聚效应日益显现,集聚地的辐射效应也不断放大,从而形成了集聚地产业发展的强大生命力。

二、深圳市黄金珠宝产业集聚基地的发展

近年来,中国珠宝产业尤其是深圳珠宝产业在政策优惠及低成本等优势的推动下出现了爆发式的增长,但在产业高速增长的同时,随着珠宝产业全球竞争的进一步加剧,深圳珠宝企业政策优势和成本优势正在逐步弱化,企业之间的竞争已转化为成本、技术、管理、品牌等综合要素的竞争。对于小规模的、作坊式生产的单个珠宝加工生产企业来说,要在短时间内发展起创意设计、新材料研发应用及营销拓展等方面的综合竞争力显然是力不从心的。因此,要提升珠宝产业的综合竞争力就必须通过推动产业集聚的发展来提高产业整体的实力。集聚地自建立以来,在各方面都得到了良好的发展。

(一)通过加强对外交流,学习先进经验,扩大集聚地影响力

中国珠宝首饰产业依据不同的资源、区位以及历史等优势,在全国各地形成了各具特色的珠宝首饰产业基地。为促进各中国珠宝首饰特色产业基地相互交流和学习,有利于深圳罗湖中国珠宝玉石首饰特色产业基地借鉴其他中国珠宝首饰特色产业基地成功经验,我区于2007年9月1 2日承办了由深圳市人民政府、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和国土资源部珠宝玉石首饰管理中心联合主办的2007’中国珠宝产业发展论坛暨首届中国珠宝产业(深圳)高峰会。会议邀请了中国珠宝玉石首饰特色产业基地的代表、有关产业专家和品牌专家以及企业代表出席。与会人员就中国珠宝产业发展现状、发展方向、各珠宝产业基地的建设情况和发展策略以及发展思路进行了热烈而深入的讨论,加深了各珠宝产业基地相互间的了解,为罗湖珠宝产业的发展提供了诸多借鉴,也进一步扩大了罗湖珠宝产业基地的影响力。

2007年9月在深圳罗湖召开中国珠宝产业发展论坛

(二)通过增强集聚效应,推动集聚地黄金珠宝首饰产业逐步做大做强

中国珠宝首饰产业经过近20年的探索与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在中国珠宝首饰产业不断做大的带动下,集聚地通过推进黄金珠宝首饰产业集聚、走产业特色化发展之路,在短短的二十几年内走过了西方国家近百年的发展历程。目前,集聚地已成为全国黄金珠宝首饰的生产和加工基地、珠宝首饰业国际信息中心和物料采购中心,以及全国黄金珠宝首饰的贸易中心。截至2006年底,该行业有1300多家各类珠宝企业,黄金珠宝首饰业总产值500多亿元人民币,占国内市场份额的50%左右。从分量指标上看,集聚地全行业黄金加工量约占上海黄金交易所全年成交量的70%,铂金加工量占上海铂金交易所成交量的70%,钻石用量占上海钻石交易所全年成交量的60%~70%。可以说集聚地黄金珠宝首饰产业已在全国珠宝首饰业中占据了“龙头”地位。

(三)通过加强品牌建设,逐步树立集聚地独特的地域品牌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必须明确自己的市场定位和品牌。作为企业集群发展的空间载体,产业集聚地也必须有自己的定位和品牌,只有这样才能为集聚地产品创造和培育特色,提高集聚地的企业和产品的竞争力。在集聚地建设规划过程中,建名牌企业、创品牌基地是至关重要的环节。通过近几年的努力,集聚地对品牌集聚的功能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名牌企业大量涌现,基地品牌初步树立。一是在政府大力引进和创建知名企业和名牌产品政策的推动下,基地内知名企业云集、名牌产品荟萃。目前集聚地共获得了22个“中国名牌”产品,占全国珠宝行业“中国名牌”总数的近半壁江山,荣获“广东省名牌” 产品7个。此外,集聚地还荣获了4个“中国驰名商标”。二是在众多名牌企业的基础上,通过实施品牌定位差异化,整合个体品牌特质,初步形成集聚地区域品牌形象。已有的22个中国名牌产品和7个广东名牌产品分别侧重于黄金饰品、铂金首饰品、翡翠及玉石首饰、镶嵌珠宝饰品和时尚饰品等不同领域,满足了不同消费层次的差异化需求,初步形成了品牌产品完整、分布合理的整体地域形象。

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罗湖分会场开幕式

(四)通过整合产业链,形成集聚地完整的产业体系

集聚地首先是对行业内相关企业的配套集聚,该功能使企业为自身发展结成了 “ 战略结盟”,这种“战略结盟”促进了集聚地内企业的内部分工向更深层次发展,推动产业链条的进一步整合。通过提高进入集聚地企业之间的关联度,以品牌企业为主,以加工能力强、技术水平高的配套企业为辅,形成专业化、分工细致,上下游产品配套的生产体系。目前,集聚地集中了深圳珠宝业近70%的生产及交易量,其生产加工形成了完整的产业链条,并呈现出集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展示交易、旅游文化于一体的趋势,集聚地已成为国内外珠宝商来深采购、加工、交易的首选之地,在深圳乃至全国珠宝业中处于主导地位。

首届深圳珠宝节开幕典礼

(五)通过完善公共服务,为黄金珠宝首饰产业发展提供优良环境

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可以加强产业集聚地企业对专业信息的获取、传播和创新扩散能力,促进学科交叉和产业融合,大大提高企业群的创新能力,同时确保企业能够低成本地获得所需的各类技术人才。通过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集聚地为珠宝首饰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后台服务支持。一是深圳市政府投资2000万元,兴建了黄金珠宝产业研发设计中心,为珠宝企业的产品研发提供服务平台。二是引进国家珠宝玉石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在水贝国际珠宝交易中心设立了收发和检验点,为珠宝企业提供产品检验检测服务。三是大力推进人才培训服务,开设“深圳市珠宝首饰行业高级技师考评鉴定培训班”,设立珠宝教育与培训实习基地,积极筹建深圳珠宝学院,为深圳珠宝企业提供充足的人才资源。四是开通深圳珠宝网,在为深圳珠宝企业提供快捷、详细的信息交流平台的同时,该网站也成为深圳珠宝行业对外宣传的重要窗口。

三、深圳市黄金珠宝产业集聚基地的特色

集聚地黄金珠宝首饰产业的发展与崛起,是在没有任何自然资源可以依托、没有相关历史沉淀可以利用的情况下,靠着一股敢闯敢试、勇于为先的创业精神打拼下来的。当前,罗湖正面临着资源、土地、环境、人口等“四个难以为继”的瓶颈约束,这些约束条件在集聚地中也体现得非常明显。例如,大量珠宝类企业欲进驻集聚地但找不到厂房等等。因此,集聚地走特色化发展之路既是经济发展规律的必然要求,更是集聚地深入发展的必由之路。集聚地在已有规模基础之上,通过构建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大力推动自主创新和创新积极抢占产业链高端,着力打造“和谐”、“创新”与“高端”三大特色。

深圳市和罗湖区领导参观水贝国际珠宝交易中心

(一)占领“微笑曲线”高端,打造高附加值黄金珠宝产业集聚地

“微笑曲线”就是指在产业链中,附加值呈“U”型曲线分布,其左端是以知识经济、知识产权为主导的创新型盈利点,右端是以包括展示展销等在内的综合服务要素为主导的利润点,而加工环节则处于最低端。集聚地黄金珠宝产业近年来以设计研发和展示展销业迅猛发展为标志,呈现出产业整体向高端化发展的特征。

在设计研发上,主要表现为珠宝研发设计推广中心贵金属材料研究室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珠宝研发设计推广中心3G珠宝设计师培训班也已经开班。此外,为了提升珠宝首饰的文化内涵,提高珠宝产业的附加值,我们积极促进辖区珠宝产业和文化创意产业相结合。水贝项链街区已连续两届作为文博会分会场,初步显现了珠宝产业与文化创意产业相结合的经济效应。据统计,第三届文博会水贝项链街区分会场在文博会期间合同金额达1473亿元,意向金额达2273亿元,共接待游客1881万人次。首届深圳珠宝节的成功举办也提升了珠宝产业的文化内涵,扩大了珠宝文化的影响力。通过参与主办中国珠宝首饰设计“先锋奖”这一赛事,提升了设计水平,也有利于珠宝产业向高端化方向发展。

在产业链末端的展示交易上,集聚地已经拥有水贝国际珠宝交易中心、金丽国际珠宝交易中心、泊林国际珠宝交易中心、水贝玉器批发市场、鹏城珠宝玉器批发中心、亚泊拉玉器批发市场等多处珠宝交易平台。另外,还有多处国际珠宝交易中心正在紧锣密鼓地招商中,例如贝丽国际珠宝交易中心、正福国际珠宝交易中心等。目前,以集聚地珠宝产业的规模和质量为基础,集聚地已经建成了一批高水平、专业化的大型珠宝交易平台。

(二)坚持自主创新,构建创新型黄金珠宝产业集聚地

技术先进是产业强势的标志,技术创新是产业兴盛的根本。根据珠宝产品独具的特性,只有不断增加新品种、新款式、开展工艺技术革新和产品的推陈出新,才能保证企业和集聚地的生命力。经过近几年的发展,现在集聚地内许多珠宝企业都有自己的首饰设计研发部门。这些企业通过“吸引人才、造就人才、重用人才”战略,汇聚了一大批海内外的产品开发、设计精英,强化了集聚地在新产品、新技术方面的研发能力,在珠宝首饰款式的设计开发、推出适销对路的前卫饰品等方面走在国内同行业的前列。目前,集聚地内的珠宝企业已拥有30多项发明专利和200多项外观专利。

(三)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立环境友好型的和谐珠宝产业集聚区

首届深圳珠宝节十大特别支持珠宝品牌颁奖典礼

建立以循环经济为重要特征的集聚地经济发展模式,实现集聚地产业链的和谐构建,产业发展与社会、自然环境的和谐共存是深圳市黄金珠宝产业集聚地建设中的重要工作。通过积极构建生态产业链条,鼓励和引导企业在产品的生产过程中实行清洁生产,努力实现废物的循环利用,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集聚地的和谐发展已初显成效。例如,深圳市吉盟首饰有限公司、深圳市甘露珠宝首饰有限公司、深圳市千禧之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等龙头骨干企业共投入几千万元资金用于环保技术改造,基本实现了环保标准排放。集聚地内的企业还自行研制了水循环过滤系统,减少贵金属损耗5%左右,达到较高水平的无污染排放,单个企业平均一年可以节约50多万元。此外,集聚地内企业还通过企业社会责任建设,在创造利润、对股东利益负责的同时,更加注重承担员工、消费者、社区和环境的社会责任,为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和谐黄金珠宝产业集聚地建设提供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

2007’中国珠宝产业发展论坛珠宝秀

四、加大政府的支持力度,推动深圳市黄金珠宝产业集聚基地更好、更快地发展

当前,集聚地的发展仍处于初级阶段,还未能完全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对珠宝产品的需要。在现阶段黄金珠宝产业的发展中,政策支持和政府推动的作用至关重要。集聚地的发展虽然主要是依靠市场行为,但又与政府行为密切相关。因此,深圳市委市政府、罗湖区委区政府始终注重从政策上、制度上、资金上给予集聚地的发展以大力支持,为产业发展创造最好的环境。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为集聚地发展提供高效的机制保障

深圳市专门建立了产业集聚基地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由市领导牵头,市、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行业协会及银行负责同志参加。同时成立产业集聚专家咨询委员会,为产业集聚基地的规划发展提供咨询意见。另外还相应地在集聚地所在的罗湖区成立了管理机构,统一协调产业集聚地的开发建设问题,审核企业规划,解决企业进入集聚基地、集聚基地管理、运作等方面的问题。

(二)不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为产业集聚基地发展营造优越的政策环境

深圳市为了促进黄金珠宝产业集聚基地的建设,一是在财政资金上给予大力支持,制定了产业集聚基地开发建设配套资金由市、区财政按6:4比例投入的原则。从2004年8月至今,深圳市、罗湖区两级政府共投入资金148亿元作为黄金珠宝产业集聚基地环境改造的配套建设资金。二是设立专项资金,采用贷款贴息和补贴的形式,鼓励扶持珠宝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建设公共技术与信息化平台。如:集聚地内的多家企业获得市政府技改贴息支持,用于企业生产设备更新和改造。另外由市政府投资2000万元建设的集聚地公共研发中心也已正式投入使用。三是实施优惠政策,促进集聚地向专业化分工、清洁生产、节约资源、循环经济和产业高端发展。深圳市政府和罗湖区政府先后制定和颁布了若干鼓励措施引导集聚地企业发展循环经济,罗湖区政府以奖金的形式对集聚地的六家企业进行了奖励。四是根据该区域作为老工业区的特点,市区两级政府对珠宝企业在购置物业和土地使用延期等方面给予优惠,以使黄金珠宝企业能够有自己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安心地在集聚地内生产发展。

(三)加大投入,改善集聚地的基础设施,为珠宝产业发展提供优良的营商环境

为了吸引更多的名牌企业入驻集聚地,打造国际性的区域品牌,市、区两级政府都大力支持集聚地的建设。目前,聚集地的部分市政改造工程已经取得初步成效,局部环境得到了很大改善。根据美国易道公司对集聚地所做的“水贝项链”的概念规划,在集聚地核心区内将建立一个“水贝项链步行道”,其中“黄金步道广场”的工程目前已经竣工,周围建筑的外立面改造也已全部完成,而“水晶广场”也正在施工中,预计2007年下半年将完成基本工程,其他各个项目也在按计划进行。改造后的集聚地将形成以“水贝项链街”为核心的珠宝产业园,分为五个区域、七个节点。五个区域是指珠宝展示区、教育研究区、商业零售区、生产制造区和文化旅游区。七个节点分别为研发教育节点、服务休闲节点、商业零售节点、时尚饰品发布节点、珠宝展示节点、工厂加工节点和文化娱乐节点。届时集聚地将建成为一个一流的国际珠宝园区,为珠宝产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营商环境。

深圳罗湖区水贝国际珠宝交易中心外景图

(四)整合公共服务资源,打造完善的公共服务平台

公共服务平台是珠宝产业长期发展的必要保障。但由于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具有难度高、投入大、风险大、周期长等特点,光靠单个企业是很难建成的。为了促进集聚地珠宝产业的长期繁荣,市区两级政府将整合现有的公共服务资源,在集聚地建立一个综合性的公共服务平台。这一公共服务平台不仅包括设计研发、检验检测、人才培训、网络信息等功能,还将以低租或免租提供办公用地等优惠措施来吸引国内、国际珠宝首饰行业知名机构在公共服务平台内设立总部或办事处,以扩大集聚地在国内以及国际上的影响力。公共服务平台还将设立珠宝文化博物馆,以弘扬珠宝文化,提高珠宝产品的文化内涵。此外,还将引进世界知名珠宝企业在公共服务平台中设立产品展示中心,为中外珠宝界提供一个交流与合作的平台。市区两级政府投入巨资建立的公共服务平台将为集聚地珠宝产业的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五)积极发挥政府的协调服务功能,切实为企业发展排忧解难

一是从2003年开始,深圳市和罗湖区两级政府就开始对企业提供政府审批的便利直通车服务,大大提高了政府办事效率。二是为解决集聚地企业发展资金困难的问题,深圳市罗湖区政府积极地促进深圳银行业和珠宝业之间的合作,为企业提供顺畅的融资渠道。目前,集聚地已创新了两种融资方式,一种是成立深圳市银联宝首饰行业担保中心,另一种就是成立企业之间的“联保联贷”机制。此举为珠宝行业解决融资难问题提供了解决办法。三是从税收管理、劳动用工等多方面采取有利于企业发展的方法措施,以促进黄金珠宝企业在企业标准以及人才集聚等方面的建设。四是无偿地为企业提供危险化学品管理以及污水处理等方面的环保服务。

深圳市黄金珠宝集聚基地是在特定的历史环境下,在市区两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以及珠宝首饰产业的创业者的共同努力下形成的。经过短短2年多的发展,聚集地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是我们共同努力和艰辛奋斗的结果,也是集聚地一个新的起点。我们相信,根据产业集聚发展的规律,以基地建设为载体,以产业链发展为纽带,以龙头企业为核心,在众多企业家的辛勤耕耘下,在政府的支持引导和行业协会的大力促进下,聚集地将取得更多的成绩,将建成为一个集研发设计、制造生产、展示交易和文化旅游于一体的,在全国占主导地位并辐射港澳和东南亚的黄金珠宝产业集群。

深圳罗湖珠宝产业集聚地规划图

王亚莉

1企业概况

深圳市国富黄金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致力于贵金属文化产业综合发展的国际化股份制企业,专注于馆藏级文化贵金属及黄、铂金、镶嵌珠宝首饰等高端文化艺术品、礼品的开发、设计、加工、销售及品牌运营。公司始创于1999年,前身为深圳市富理实业有限公司,现有办公面积逾万平方米,职工近千人,销售规模近亿。

作为上海黄金交易所综合类会员及上海黄金交易所第一届理事单位、深圳市乃至全国黄金珠宝行业最早一批获得“中国名牌”殊荣的企业之一,国富黄金非常注重引进优秀人才、先进技术和经营管理理念,培养打造优秀的企业文化与企业核心竞争力,倡导品牌发展。十余年的发展历程中,国富黄金始终秉持锐意创新、引领行业发展的企业精神,创造了多项业界第一和领先:首家在国家首饰质量检测中心进行产品检测,首家于深圳国际珠宝展(2000年首届)上率先退出品牌消费概念,率先使用条码进行产品管理等。辉煌业绩取得的同时,国富黄金在品牌建设上亦收获了丰硕成果,培育和塑造出了国内贵金属业界极负盛名的典范品牌“国富黄金”、享誉中东迪拜的高端珠宝时尚品牌“ASONG”、“FULL富牌”及“F&F艾尚”等四大优质品牌。

由于企业实力强劲、市场表现卓著,国富黄金先后获得了2008北京奥运会、2010上海世博会、2010广州亚运会、2011深圳世界大运会及2012伦敦奥运会等近年来国内、国际重大活动、赛事贵金属及珠宝类产品特许生产商、经销商资格。奥运纯金“中国印”、世博“清明上河图”纯金全景版等相关特许产品一经推出便在贵金属投资及收藏界引发热潮,引起巨大社会轰动。

2012年中国珠宝玉石首饰年鉴

国富黄金自创业之初便制定了产品经营、品牌经营及资本经营三步走的企业发展战略并坚定践行,矢志成为国内贵金属文化高端产业龙头企业。目前,公司正处于品牌经营向资本运营过渡阶段。2011年底,国富黄金完成股份制改造,2012年1月企业正式由原“富理实业”更名为现名称。

2企业比较优势、核心竞争力

21 产品研发

国富黄金拥有北京和深圳两个产品研发设计中心,产品创意及研发设计师团队近百人,团队成员多为清华美院、广州美院等国内知名艺术院校的艺术精英,或在众多领域取得过突出业绩的优秀设计师。此外,公司尤其注重挖掘社会文化资源,并与中国国家博物馆、观复博物馆、北京徐悲鸿纪念馆、张松鹤艺术基金等权威文化艺术机构,以及文化收藏大家马未都、北京徐悲鸿纪念馆现任馆长廖静文、张松鹤艺术基金创始人著名旅美艺术家(新中国雕塑实业奠基人张松鹤之子)张方等文化艺术名家建立深度合作关系,共同设计开发独具特色的贵金属珠宝产品,满足客户的不同需求。

2012年中国珠宝玉石首饰年鉴

2008年以来,国富黄金已成功开发了上千种深受客户喜爱和好评的贵金属文化产品。目前公司产品主要分为生肖、民俗、贺岁、经典传世、风水祈福、婚庆儿童、时事纪念、重大特许、商政礼品等九大系列。其中经典传世产品以中华传世瑰宝、名家书画艺术为特色,产品文化内涵丰富,欣赏艺术价值高,目标客户为文化修养较高的收藏爱好者;招财、开运产品多以其吉祥的寓意取胜,目标客户多为生意人士和中老年消费者;婚庆产品多以传统婚庆文化为卖点,主要面向准新人的父母、亲朋推出;纪念、贺岁两大系列产品多根据时事热点和农历新年推出,目标客户涵盖所有消费者;宝宝产品多以造型可爱和寓意吉祥的锁类产品为主,主要针对准父母和爷爷奶奶长辈类的客户。

22 加工工艺

为适应市场需求,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对生产工艺和技术不断进行改良,将现代化工艺融入到传统的生产技术中,并在关键生产工序中形成了具有公司特色的核心工艺技术,使用纳米微雕、描述彩银工艺、高浮雕、固体薄膜防氧化、浅浮雕、3D硬金等一流高新技艺,已经远远领先于同行业,并且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221 3D硬金工艺

3D硬金工艺技术是目前贵金属文化品行业中比较先进的工艺技术之一,在国际上也处于领先水平。公司从美国引进的3D硬金技术,通过改变贵金属的分子结构,在不改变产品成色的情况下,能明显提高产品的硬度,使其达到普通产品的两倍左右,大大提升了黄金文化品的硬度和抗磨性,从而解决了高纯度黄金软、容易变形的问题。

222 高浮雕工艺

高浮雕工艺是公司专门针对名画金条系列产品而开发的一项国内领先技术。该技术能使贵金属表面所雕刻的图案花纹高凸出底面,可很好的展现原型的形、精、气、神,极富层次感。在贵金属文化品生产过程中,经过制模、硬模压、吸铸造及修整等工序后,先采用机器精雕,再运用手工深雕,就可得到图案清晰、生动活泼的高浮雕产品。该工艺不仅能使贵金属表面图案立体生动、很好地保持原画中的人物、动物等形象的纹路效果,而且能使贵金属表面图案具有丰富的层次感和纵深感,相对于书画的平面感,可以让消费者更强烈的欣赏感受到中国传统文化的魅力。

223 纳米微雕技术

纳米微雕技术是公司研发的一项专门用于大规格的名画金银条产品生产的先进工艺。该工艺主要是以数控技术为基础,激光为加工媒介,利用加工材料在激光照射下瞬间的熔化和气化的物理特性达到加工图案的目的。该技术具有以下特点:①精确细致,加工精度可达到002mm。效果一致,可保证同一批次的加工效果完全一致。②安全可靠,采用非接触式加工,不会对贵金属造成机械挤压或机械应力,没有“刀痕”,不破坏其表面或使贵金属变形。③高速快捷,可立即根据电脑输出的图样进行高速雕刻。其中纳米微雕工艺属于我公司独家自主研发技术,已申请专利。该项技术目前处于世界领先水平,之前均未出现国内外同行采用此项技术进行生产,现已被我司应用到《富春山居图》纯金版等产品的生产。依赖强有力的技术,国富黄金生产出全国首款Au9999的纯金算盘,造型之精美、工艺之精细让内行也叹为观止。另外,国富黄金也是国内极少量能攻克生产Au99999“高纯金”的企业之一。

23 营销推广

目前国富黄金营销网点遍及全国30多个省市、自治区,在国内贵金属领域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等,成为国富黄金最重要的贵金属业务合作伙伴。尤其在中国银行系统,国富黄金是唯一一家拥有产品研发、加工工厂并通过总行认证的民营企业品牌。

2012年中国珠宝玉石首饰年鉴

公司每年举办的各类型贵金属文化推介会和讲座有上百场之多,邀请的文化名人有马未都、赵忠祥、邓亚萍、鲁豫、王刚、任达华、侯耀华、唐国强、卢奇、宋韶光、唐际根、龙黔石、聂国喜、唐际根、邵宏庚、乐嘉、金生、张炳南等。这些活动一方面增进了消费者对贵金属文化品的了解,另一方面增加了销售渠道,促进了公司产品的销售,提高了公司产品的知名度和市场认可度。

3未来发展规划

未来三年公司将围绕管理升级、资源整合、品牌提升和渠道创新的总思路,以“建平台、创渠道、立品牌”的规划方针,多层次、全方位提高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增强成长性,提升核心竞争优势。

31 营销网络建设规划

(1)银邮为主。继续巩固和加强现有的银邮营销优势渠道,和国有银行形成全面战略合作关系,与12家股份制商业银行构建紧密的合作伙伴关系,市场覆盖143家城市商业银行的30%。在现有业务及营销模式基础上逐步建立起一个全方位、多层次的现代化银邮营销网络。

(2)重点发展渠道。与全国性大型经销商形成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成为全国性、区域性金店和大型经销商的重要供应商,为其提供个性化、高品质、文化属性强的国富黄金产品。公司将继续发挥公司原创设计、文物开发及供应链管理优势,重点加强与全国性金店、经销商的合作,致力于市场覆盖,把公司打造成为全国金店和黄金制品经销商的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供应商。

(3)立体多元。电视购物和互联网购物等新型渠道是公司现有渠道有益的补充。公司将继续强化供应商定位,专注于贵金属工艺品的研发设计和销售,加强与众多电子商务网站运营商合作,不断提供高产品品质。同时,利用媒体宣传等多种手段加强市场推广力度,提升互联网购物在公司业务中的比重,适时开展目录邮购。

32 产品研发设计规划

公司坚定文化创意产业之路,视研发设计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自成立之始,公司就建立研发中心,走自主创新的研发道路,目前研发设计能力居于国内同业领先。

2012年中国珠宝玉石首饰年鉴

公司依托研发中心搭建高端研发创意平台,联合工艺美术大师、院校、知名收藏类博物馆等资源,集聚优秀人才资源和整合高端文化艺术资源,以中华传统文物开发和贵金属工艺品及收藏品的原创设计为基本出发点,以贵金属创意城市名片为新需求导向,围绕“传统文化、生肖、体育、博览、城市文化、时事节庆、生活及婚庆、个性化定制”八大系列,不断开发创意独特、高品质、文化属性强的贵金属工艺品、收藏品及衍生品。

33 资源整合与开发规划

通过资源整合构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是公司发展的重要途径。

(1)优秀人才资源整合。公司将凭借一流的工作环境和先进的管理机制,吸纳国内高端研发设计人才和国际艺术大师加盟。

(2)高端文化艺术资源整合。联盟国内工艺美术大师,实现共同创作与开发,加强与院校的产学研合作,与国内20~30家顶级收藏博物馆形成产品开发战略合作,整合高端文化艺术资源,走贵金属工艺品的原创设计和文物衍生品开发的产业化道路。

2012年中国珠宝玉石首饰年鉴

(3)城市文化资源整合与开发。公司未来三年将以创意设计为核心,深度挖掘中国各城市的文化属性,整合中国城市文化艺术资源,以传统文化与现代设计思潮相结合的理念,开发中国乃至亚洲城市具有文化特色和个性化的文化创意产品、纪念品及衍生品,用黄金等贵金属创意、演绎和张扬城市文化,推进中国城市文化创意产业化进程。

未来三年,公司将依托研发平台,开发具有城市文化特征的贵金属工艺品、收藏品,在全国重点城市实施文化创意城市产业化,未来将实施重点文化名城的全方位覆盖。

34 品牌经营规划

公司一直致力于品牌经营之路,成立之初就以自主品牌参与竞争。“国富黄金”品牌成为公司重要的无形资产。在产品的题材、内涵、外观、工艺、包装等各方面力求达到文化价值、艺术价值、收藏价值和投资价值的完美结合,着力加强创意设计、文化张力、资源整合、渠道构建和营销创新,构建差异化品牌,塑造“国富”品牌在贵金属工艺品市场的领导品牌。通过专卖店“百店计划”全方位展示品牌形象,渗透品牌理念,强化品牌认知,深化品牌认同,全面提升品牌价值。

35 贵金属文化基地规划

公司将在未来三年内投资兴建自己的贵金属文化产业基地,按照“集约资源、规模经营、产业运作、链式衔接”的国际经营理念,引进国内外知名设计创意、生产加工、产品包装、物流等专业人才,联合国内一级院校,和世界一流的国外实验室合作建立贵金属研究室,建立产学研、展览、交易、融资一体化的大型贵金属文化产业基地,打造完整的产业链。

4获得专利

目前,公司已获授权的国家专利共计45项,其中实用新型专利9项,外观设计专利36项。

世博翡翠金算盘

清明上河图全景版

鲁迅浮雕银像

天下粮仓

中国的金银珠宝行业消费市场潜力巨大,而中国的金银珠宝首饰生产加工企业已逾万家,从业人员数百万人,也具备了相当的生产加工能力和水平。政府积极支持珠宝产业的发展,相继出台了下调进口关税、消费税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开放了金银等贵金属市场,相关行业标准和规范也正在向国际化靠拢。由于这些产业发展环境的不断改善,中国的金银珠宝行业将继续保持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的良好态势。我们愿同中外同行业的团体、企业和人士建立广泛的联系,加强交流与合作,共同发展,共创辉煌。

全国工商联金银珠宝业商会章程(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商会的名称是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金银珠宝业商会。

第二条本商会是金银珠宝行业及与本行业领域相关的企业、团体和个人自愿结成的行业性、全国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是全国工商联的基层组织。

第三条 本商会的宗旨是:团结带领广大会员,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中国***领导,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坚持统战性、经济性、民间性有机统一;引导和教育会员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坚持企业自主办会、服务立会、诚信兴会,为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做贡献。

第四条 本商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商会住所:北京市。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商会的业务范围:

(一)宣传政策。积极在会员中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促进企业科学发展;支持和引导会员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树立良好社会形象;

(二)提供服务。举办经贸活动,促进交流与合作;提供信息、法律、融资、技术、人才、培训等方面服务;增进与境外工商社团的交往,促进会员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三)反映诉求。畅通渠道,积极反映会员合理诉求;开展调查研究,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制和政策环境等提出政策建议;积极参与工商联建言献策工作;

(四)维护权益。帮助会员排忧解难,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五)加强自律。引导会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制订自律公约,规范会员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增强会员诚信意识,倡导诚信经营,推动诚信建设;引导会员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六)完成全国工商联和有关部门交办事项;

(七)其他。

  第三章 会员

第七条 会员分为企业会员、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

(一)企业会员包括在中国境内依法成立的私营企业、非公有制经济成分控股的企业、港澳投资企业等;

(二)团体会员包括行业商会、行业协会、异地商会等经济类社团以及与企业相关的社会中介组织或机构;

(三)个人会员包括私营企业出资人和经营者、个体工商户等。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商会的会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商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商会的意愿;

(三)属于本商会所在的业务领域和区域;

(四)在本商会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第九条 会员入会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会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

(三)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秘书处颁发会员证。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商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商会的活动;

(三)获得本商会的服务;

(四)对本商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六)其他。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商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商会合法权益;

(三)按本商会要求参加会议和活动;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办理本商会委托事项;

(六)其他。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商会,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商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会长办公会议审议后报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 本商会实行民主的组织管理制度,设立会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会长办公会。

第十五条 本商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其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监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财务报告和监事会报告;

(四)制订和修订会费标准;

(五)决定终止事宜;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六条 会员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下列事项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出席、到会会员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一)本章程的修改;

(二)本商会的终止。

第十七条 会员大会每5年召开一次。

第十八条 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商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

理事会每届任期不超过5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全国工商联并经民政部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会员大会负责理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

第十九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和常务理事;

(三)确认秘书长的聘任和解聘;

(四)筹备召开会员大会;

(五)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六)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七)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八)领导本商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条 理事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因特殊情况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二条 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理事会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三分之一。

第二十三条 常务理事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四条 常务理事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因特殊情况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五条 会长办公会由会长、副会长组成。会长办公会行使以下职权:

(一)执行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决议;

(二)筹备召开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

(三)研究需提交常务理事会、理事会讨论事项;

(四)审议秘书长的聘任和解聘;

(五)研究决定商会日常工作中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六条会长办公会议须有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应到会人员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会长办公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因特殊情况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七条 本商会的会长、副会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商会业务领域内社会形象好、代表性强、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

(三)热心商会工作,作风民主,办事公道;

(四)身体健康,有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任职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

(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八条 本商会会长、副会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由会长办公会提出建议,报全国工商联审查并经民政部同意后,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方可任职。

会长、副会长届中调整,须经会长办公会议通过,报全国工商联批准后,理事会议进行确认。

第二十九条 本商会会长、副会长须通过全国工商联综合考察后方可任职,任期一般不超过一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由理事会提出建议,报全国工商联审查并经民政部同意后,经会员大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可任职。

第三十条 本商会会长为本商会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商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因特殊情况,受会长委托、理事会同意,报全国工商联审查并经民政部批准,可以由副会长担任法定代表人。

本商会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一条 会长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会长办公会议;

(二)检查会员大会、理事会议、常务理事会议、会长办公会议决议落实情况。

第三十二条 本商会根据需要可设常务副会长。常务副会长由会长从副会长中提名,经常务理事会议或会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常务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

第三十三条 本商会设秘书长1名。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尤其是认真学习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熟悉工商联的性质和任务;

(二)了解本商会业务领域的发展情况,熟悉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社团管理规定,能够对内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完善提出意见;

(三)具有较强的执行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四)谦虚谨慎,以诚待人,廉洁奉公,办事公道,有较高的思想道德水平;

(五)任职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六)身体健康,能专职从事秘书长工作;

(七)未受过刑事处罚;

(八)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三十四条 本商会秘书长为专职,实行聘任制。由会长办公会集体研究提出人选,经全国工商联考察后,由会长办公会聘任,并报理事会确认。理事会确认后,报全国工商联和民政部备案。秘书长在会长办公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主持召开秘书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有关日常工作事项;

(三)组织协调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四)提名副秘书长及各机构主要负责人人选,报会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五)提出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与解聘意见,经会长办公会同意后,办理聘用与解聘手续;

(六)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三十五条 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罢免:

(一)受到刑事处罚的;

(二)严重违反本章程和本商会内部管理制度的;

(三)营私舞弊、失职渎职,给本商会造成严重损失;

(四)年度考核不称职的;

(五)有其他应当予以罢免情形的。

第三十六条 罢免程序:

(一)本商会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受本商会会员监督。会员对违法或者严重失职的上述人员有权检举或者提出罢免意见;

(二)有百分之二十以上会员或百分之三十以上理事联名,可以要求罢免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罢免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本商会理事会或全国工商联提出,并写明罢免理由,由本商会理事会进行投票表决;

(三)有百分之二十以上会员联名,可以要求罢免理事;罢免理事应由理事会讨论通过,提交会员大会确认;

(四)会长年度考核不称职的,停止其职权,由理事会履行程序。在新会长产生前,由全国工商联指定一名副会长主持商会工作。

第三十七条 秘书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解聘:

(一)受到刑事处罚的;

(二)严重违反本商会章程和本商会内部管理制度的;

(三)营私舞弊、失职渎职,给商会造成严重损失的;

(四)年度考核不称职的;

(五)有其他应当予以解聘情形的。

秘书长的解聘由会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报全国工商联审核同意后,理事会进行确认。

  第五章 监事会

第三十八条 监事会成员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由5至7人组成,其中监事长1名,副监事长1至2名,任期与理事会相同,期满可以连选连任。监事长人选须经过全国工商联综合考察。

第三十九条 监事长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坚持原则,工作务实,清正廉洁,办事公道;

(三)未受过刑事处罚;

(四)身体健康,有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五)任职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

第四十条 理事会成员、秘书处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四十一条 监事列席理事会议、常务理事会会议;监事长、副监事长列席会长办公会议。监事有权向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提出质询和建议,但不参与表决。

第四十二条 监事会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向全国工商联提交年度工作报告。其职权是:

(一)监督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况。当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或秘书长等的行为损害商会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会员大会或全国工商联报告;

(二)监督会员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的会议议题、程序和表决的合法性,监督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履行决议情况;

(三)检查商会财务和会计资料,向全国工商联报告情况。

第四十三条 监事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会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监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应由全体监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能生效。会议纪要报全国工商联审核后,向全体会员公告。

第四十四条 监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会员大会予以罢免:

(一)受到刑事处罚的;

(二)严重违反本章程,营私舞弊、滥用职权的;

(三)严重渎职,给本商会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的;

(四)故意瞒报有关违法违规情况的;

(五)有其他应当予以罢免情形的。

  第六章 资产管理与使用

第四十五条 本商会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四十六条 本商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费。会费收取标准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全国工商联、民政部和财政部门备案。

第四十七条 本商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四十八条 本商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四十九条 本商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和出纳。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五十条 本商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监事会和全国工商联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五十一条 本商会换届或更换会长及负责财务、资产工作的商会和秘书处负责人之前必须接受全国工商联和民政部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五十二条 本商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五十三条 本商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章程的通过与修改

第五十四条 对本商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提交会员大会审议。

第五十五条 本商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通过后15日内,报全国工商联审查,经同意,报民政部核准后生效。

  第八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五十六条 本商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五十七条 本商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全国工商联审查同意。

第五十八条 本商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直接终止:

(一)连续2年不参加年检或年检不合格;

(二)会员人数低于《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筹备成立最低数量;

(三)连续2年不召开章程规定的会议或召开会议达不到法定人数。

第五十九条 本商会终止前,须在全国工商联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六十条 本商会经民政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六十一条 本商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全国工商联和民政部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商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九章 附则

第六十二条 本章程经2012年10月28日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六十三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商会的理事会。

第六十四条 本章程自民政部核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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