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黄金饰品的三包规定

国家对黄金饰品的三包规定,第1张

黄金三包规定包修、包换、包赔。

消费者购买的产品出现以下情况,有权要求经销者承担三包责任。

1.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没有说明的。

2.不符合明示采用的产品标准要求。

3.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4.产品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等法定部门检验不合格。

5.产品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

三包政策是零售商业企业对所售商品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的简称。指商品进入消费领域后,卖方对买方所购物品负责而采取的在一定限期内的一种信用保证办法。对不是因用户使用、保管不当,而属于产品质量问题而发生的故障提供该项服务。

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销售者依照前款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品的其他销售者(以下简称供货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

销售者未按照第一款规定给予修理、更换、退货或者赔偿损失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生产者之间,销售者之间,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订立的买卖合同、承揽合同有不同约定的,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四条 国家根据国际通用的质量管理标准,推行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制度。企业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向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或者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申请企业质量体系认证。经认证合格的,由认证机构颁发企业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国家参照国际先进的产品标准和技术要求,推行产品质量认证制度。企业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向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或者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申请产品质量认证。经认证合格的,由认证机构颁发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准许企业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使用产品质量认证标志。

  钻戒的证书等级:

  1、HRD钻石等级证书·IGI钻石等级证书

  钻石等级证书:5星

  也可以称作钻石分级证书、钻石质量保证书,是以4C标准为基础,由珠宝专家们在特定的环境下依据严格的分级标准仔细观察和检测钻石从而形成的一份报告。

  2、GIA钻石等级证书

  权威指数:5星

  是由美国宝石学院出具。美国宝石学院是一家独立的非盈利性组织,作为世界上宝石界的权威之一,其证书在国际上颇具知名度。这个学院的突破性研究及其本身的教育、实验和设备开发过程见证了珠宝工业成长的编年史。GIA钻石分级报告和 GIA 钻石处理被认为是世界著名的宝石证书。各种形状和大小的钻石从世界各个角落送到学院进行分析分级。明牌珠宝大钻均出具GIA钻石等级证书,与国检、省检证书相对应,加倍的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3、国检钻石等级证书

  权威指数:5星

  是由国家珠宝玉石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国家珠宝玉石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是由国家有关主管部门依法授权的国家级珠宝玉石专业质检机构,是中国珠宝玉石检测方面的权威。检验中心面向社会提供委托检验服务,承担国家的市场监督检验、仲裁检验、进出口商品检验,制定、修订相关的国家标准等多项任务。在规范国内珠宝市场,促进珠宝行业健康发展方面起着指导作用。

  4、浙江省省检钻石等级证书

  权威指数:5星

  是由浙江省黄金珠宝饰品质量检验中心出具。浙江省黄金珠宝饰品质量检验中心是浙江省检测设备最为齐全、检测能力最强的黄金珠宝饰品专业检测机构,是浙江省人民银行金银产品交收检验的唯一指定单位,也是国家珠宝首饰管理中心授权、国家劳动部批准的浙江省唯一的省级珠宝首饰职业技能鉴定站。

  5、HRD钻石等级证书

  权威指数:4星半

  是由比利时钻石高阶层议会出具。比利时钻石高阶层议会是官方承认的,代表着比利时钻石商贸行业。其总部坐落于世界钻石中心安特卫普。HRD钻石颜色证书关注于决定有色钻石价值的详细的特征,比如颜色的描述、颜色的设计和发光。它对分别检测后钻石是否是自然有色钻石还是仿钻有重要地位。明牌珠宝有部分大钻出具HRD钻石等级证书。

珠宝饰品在什么环节征收消费税

根据《消费税征收范围注释》(国税函1997306号)规定,在生产环节征收消费税的贵重首饰包括:经采掘、打磨、加工的各种珠宝玉石。税率10%。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环节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1994]95号规定,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贵重首饰包括: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铂金首饰。

零售是指销售给使用单位或个人的业务,税率5%。

金银首饰加工行业需征收消费税吗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环节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095号)中规定金银首饰消费税的纳税环节由原来的生产销售环节改为零售环节征收。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在《金银首饰消费税征收管理办法》第二条对“金银首饰的零售业务”作了进一步的解释,即金银首饰的零售业务是指将金银首饰销售给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银首饰生产、加工、批发、零售单位(以下简称经营单位)(注意此处“经营单位”的概念)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业务(另有规定者除外)并将以下行为视同零售业务:(一)为经营单位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加工金银首饰、加工包括带料加工,翻新改制,以旧换新等业务,不包括修理,清洗业务(二)经营单位将金银首饰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三)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经营金银首饰批发业务的单位将金银首饰销售给经营单位。从以上规定中不难理解:金银首饰消费税的纳税环节为零售环节征收,而且金银首饰销售的对象只要不是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生产、加工、批发、零售的单位即为零售,就应缴纳金银首饰消费税。若是批发业务销售方和销售的对象一方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就应缴纳金银首饰消费税。但是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方式的决定》(国发[2003]5号)已停止执行黄金制品生产、加工、批发业务的行政审批项目。上述文件便存在两种理解:一种是目前的金银首饰销售的对象中国人民银行均不进行行政审批,只要发生金银首饰销售行为就应缴纳金银首饰消费税。另一种是根据上述文件视同零售业务第三条理解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经营金银首饰批发业务的单位将金银首饰销售给经营单位,不缴金银首饰消费税,目前中国人民银行已取消行政审批后,原取得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经营金银首饰批发业务的单位不缴金银首饰消费税,现在没有文件规定此类企业缴纳金银首饰消费税,这类企业依然不缴金银首饰消费税,新发生此类批发业务的单位也比照执行。也就是金银首饰消费税只在零售给消费者个人这一环节征收,销售给企业不征。这就形成了金银首饰消费税在征收管理上的不一致性。

对金银首饰征收消费税时在什么环节

1、关于金银饰品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是由零售者在零售环节缴纳。

2、金银珠宝首饰包括:凡以金、银、白金、宝石、珍珠、钻石、翡翠、珊瑚、玛瑙等高贵稀有物质以及其他金属、人造宝石等制作的各种纯金银首饰及镶嵌首饰(含人造金银、合成金银首饰等)。

3、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从量定额,或者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以下简称复合计税)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来源于网络

金银首饰零售应缴纳哪些税种?

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的范围包括: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不包括镀金(银)、包金(银)首饰,以及镀金(银)、包金(银)的镶嵌首饰,需缴纳金银手饰5%的消费税,非金银行饰10%的消费税,

还需缴纳城建税7%,教育税附加3%等。

销售金条,无论在那个环节都不征收消费税,对于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征收消费税,单独的黄金是它不是首饰也不是珠宝玉石,不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

哪些黄金要交消费税?

黄金要交消费税仅限于金和金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的镶嵌首饰。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消费税只征一次。根据税法的规定:

1、除金银首饰以外的应税消费品,消费税征税环节为生产环节;而金银首饰的消费税征税环节为零售环节。

2、上述应税消费品(含金银首饰)应交纳的消费税,以销售(含视同销售,下同)额为计税依据。

因此,简单的说, 1、除金银首饰以外的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纳税义务人为"生产制造商",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即计算交纳消费税)为销售收入实现时;

2、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义务人为"零售商",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即计算交纳消费税)为销售收入实现时。

买金首饰需要交税吗

呵呵,这是税收法律制度的规定。

1、金银手饰在零售环节纳(交纳的意思)税(主要纳增值税和消费税)。这里的1733=10197417%是增值税。纳税人是你,但卖东西的人帮你代扣代缴了。所以要收你的税钱。这是国家为了限制高档消费而制定的。

2、然后就是消费税,它是价内税(也就是说你的买价中已经包含了消费税)。

为什么钻石,金银首饰的消费税在零售环节征收

改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范围仅限于: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不属于上述范围的应征消费税的首饰,如镀金(银)、包金(银)首饰,以及镀金(银)、包金(银)的镶嵌首饰,仍在生产销售环节征收消费税。

黄金首饰销售需要缴纳消费税么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环节有关问题的通知》((1994)财税字第95号)规定:

“经国务院批准,金银首饰消费税由生产销售环节征收改为零售环节征收。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改为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范围:

这次改为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范围仅限于: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以下简称金银首饰)。

不属于上述范围的应征消费税的首饰(以下简称非金银首饰),仍在生产销售环节征收消费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金银首饰消费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4]267号)规定: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环节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财税宇[94]95号)的有关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金银首饰的范围:

《通知》第一条所称“金银首饰的范围”不包括镀金(银)、包金(银)首饰,以及镀金(银)、包金(银)的镶嵌首饰。”

根据上述规定,18k金首饰应在零售环节缴纳消费税,镀金首饰应在生产环节缴纳消费税。

零售金银首饰如何计算消费税

零售的金银首饰,其价格是含税的,首先要将含税价/117换算成不含税价,然后用不含税价乘以消费税适用税率计算出应纳消费税额。随同产品一同出售但单独计价的包装物,按规定应交纳消费税,和金银首饰一样,要经过换算后再乘以金银首饰适用税率算出应交纳消费税额

黄金首饰,珠宝,钻戒零售征收增值税么

黄金首饰、珠宝、钻戒零售征收增值税,如果是一般纳税人,按17%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黄金首饰、珠宝、钻戒按4%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法律分析:

黄金饰品本身没有三包法,现在,因黄金饰品本身没有三包法,价格昂贵,商家大多是持“无质量问题,只换不退”的态度。如果想认定黄金首饰存在质量问题,需要经过技术部门的检测,这势必增加了消费者的维权成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五条 禁止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禁止伪造产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禁止在生产、销售的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

第六条 国家鼓励推行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鼓励企业产品质量达到并且超过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

对产品质量管理先进和产品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提高产品质量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对产品质量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领导,引导、督促生产者、销售者加强产品质量管理,提高产品质量,组织各有关部门依法采取措施,制止产品生产、销售中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保障本法的施行。

协会的宗旨是宗旨是在中国***的领导下,遵守国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充分发挥本会作为企事业单位与政府之间的桥梁与纽带作用。团结广大珠宝首饰界同仁,积极推动深圳市珠宝首饰业的发展,开展行业调研及规划、人才培训、信息和技术交流、珠宝展览、检测评估和咨询服务。团结、服务、协调、管理,为企业和行业服务,为政府部门和社会服务,促进行业的经济发展。

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珠宝首饰销售一般不含贵金属。黄金属于贵金属,如果你确实需要销售黄金贵金属等,需要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才可销售。

一、增加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要下列资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由公司盖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并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股东会决议,股东签字人数需达到章程规定的比例,并加盖公章;

4、公司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新章程,由股东签字并加盖公章;

5、增加的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必须报经批准的项目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6、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如下: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扩展资料

公司变更经营范围需要经过的法定程序:

1、如果经营范围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则应当在依法取得批准后,再向公司登记机关提出变更经营范围的申请。

2、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所谓须经批准的项目,是指应当具备特定的条件并经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的项目。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如果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时,那么在进行登记之前,还须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至于哪些项目是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经过批准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

3、依据我国的相关规定,经营范围分为许可经营项目和一般经营项目,许可经营项目是指企业在申请登记前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应当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项目,一般经营项目是指不需批准可由企业自主申请的项目。

4、申请许可经营项目,申请人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凭批准文件、证件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审批机关对许可经营项目有经营期限限制的,登记机关应当将该经营期限于以登记,企业应当在审批机关批准的经营期限内从事经营。申请—般经营项目,申请人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及有关规定自主选择一种或者多种经营的类别,依法直接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5、企业变更经营范围应当自企业做出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当自审批机关批准之日起30日内凭批准文件、证件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6、企业申请的经营范围中有下列情形的,企业登记机关不予登记: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企业经营的;属于许可经营项目,不能提交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证件的;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特定行业的企业只能从事经过批准的项目而企业申请其他项目的;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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