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酷刑,刑具,刑罚有哪些

古代酷刑,刑具,刑罚有哪些,第1张

一、动物行刑

这是罗马的暴君Nero Claudius Caesar时代的一种残酷的刑罚。这些女人都是给斗兽场的狮子、豹子等野兽作为食物的。

二、割喉刑

割喉始终是古罗马所特有的刑罚,因此有"罗马刑"之称。它的要旨就是割断喉咙。与砍头刑不同的是:在此刑中,头和躯干并不分离,但这两种刑的行刑原则是一样的,因为犯人主要是由于窒息、失血过多以至脑部失血而死,其直接原因在于颈动脉和主动脉被切断。割喉刑用的是匕首。但罗马的刑罚中却从未将“割喉刑”列为主要的死刑手段。

三、剖腹刑

该刑是用利刃刺入犯人的肚腹并拉开口子,导致内脏受损而死。希腊和罗马仅是整死人便罢手了,但在古波斯,割开肚腹之后,还要从中揪出六到八米的肠子,缠在绞车上,而日本的割腹刑则是由自己来执行,用于证明自己的忠诚、找回失去的荣誉。在剖腹的同时,一顶有英雄特征的桂冠便戴到了死者的头上。所以,并非一般的市井之民也有资格剖腹。他们一般是被砍头的。在日本,砍头不仅意味着剥夺生命,还有污辱灵运魂魄的意向。

四、投掷刑

该刑的关键在于让犯人从高处跌落。当然,在没有高处的地方,便不能够执行,例如沙漠里……

五、饿刑

如果单纯让犯人饥渴致死,便体现不出施刑者的创意与匠心了。在中世纪的欧洲,最常使用的是"饥饿面具",当面具扣到人脸上后,犯人的口腔里会被塞进一条铁舌头,用于强迫他进行呼吸,如此,即便满地食物,犯人也无法进食,直至饿死。说明:立枷,犯人多有被活活饿死的。

六、十字架刑

该刑在古埃及时便有,在地中海沿岸及中东国家运用得十分普遍。一般说来是用于惩罚社会地位较低的人,如奴隶、乞丐。为了羞辱罪大恶极的犯人,有时也用十字架刑。

七、活埋

活埋一般用于大规模屠杀。在中国的战国时期,秦将白起一次便活埋了赵国降卒四十万,秦始皇的坑儒行动只是小巫见大巫。说明:日本的水刑——刚开始人还可以勉强将头探出水面,到后来……

八、木桩刑

对于此刑,19世纪的《大百科全书》下了这样的定义:"将人类的残忍性发挥到极致的创造之一"。行刑方法在于将木桩插入犯人身体,最常见的是插入肛门,任其死去。1958年,伊拉克国王的舅舅因同性恋被处木桩。

九、活剥

活剥即揭人皮,可以是局部、也可以是全部。 在古印度,活剥又称"小火去细毛",即用火把灼烧皮肤,把身体烤熟到三分。这时,活肉彻底附着在身体上的皮肤分离。然后“置犯人的叫喊于不顾,将他的皮整个地揭下来……他的肌肉完全呈现,血管清晰外露,可以看见内脏在搏动,光线照在他的胸前,肌肉纤维熠熠生辉”。

十、肢解

该刑意味着干脆地剁下四肢。但发展到一定时期后,

施刑者认为“干脆”太便宜犯人,于是,有了许多种花样

波斯人别出心裁的做法是先从手指下刀,然后切脚趾,再砍手、臂、踝、腿、耳朵、鼻子……

中国人的玩法是截去四肢后用金创药止血,用布包住伤口、再塞入一只大瓮中,置放在厕所里,犯人要痛苦很久才会死去。到了汉以后,凌迟刑代替了肢解刑,也许在行刑者看来,凌迟刑更痛苦也更精妙……

如今,某些国家依然规定,对小偷可以采用截肢刑,巴基斯坦的法典规定:"第一次犯偷窃罪者将被从手腕关节处砍去右手;第二次犯者将被砍去左脚。"但藉此刑剥夺犯人性命的事几乎没有了。

亚洲和中东的民族尤为偏好此刑。该刑的关键在于将人体零敲碎打,直至死去。

十一、碎身刑

这是典型的西方死刑,与西方人酷爱摆弄机械密切相关。犯人赤裸着身体被固定在一只带铁钉的大轮盘上,通过摇动手柄,轮盘可以绕轴旋转,轮盘每转一圈,固定在地面上的铁刺就会剐下一条肉来,转个十来圈,犯人基本上就被扯碎了。说明:解剖刑——从声带至乳房,一块块地切割,与中国的凌迟有异曲同工之妙。

十二、碾刑

碾刑大致可以分为三类:一是用一种固定的重物压死;二是将犯人放在中间,两边同时用力并逐渐加码;三是用带有利物的东西轧碎或扯烂。在罗马和埃及,常会把犯人铺在尖刺上,然后用巨石碾过,如此犯人决无活机。图为夹棍刑。

十三、压杠子

日耳曼人的碾刑用的是沉甸甸的木头大盘,由马拖着来回地碾压,直到犯人变成血肉模糊的 一片酱沫。在波斯,犯人则被塞入那种用来榨葡萄和橄榄的压榨机中,被这般处理过的犯人,形状全无

十四、火刑

用火烧人是最原始蛮荒的做法,古代的西方和东方都对火刑津津乐道。

十五、烤刑与炙刑

这两种刑均为常用的处死方法,它们与火刑的区别在于:对犯人一定要用"小火"来处理。将炉火控制在某种范围内,其目的在于让犯人在清醒状态下毙命。

十六、锯刑

这是一种特别的分解具是锯。据说东方人喜好横锯,而西方人酷爱直锯。在基督教传入日本后,日本人也热衷于直锯,他们惯常是从头顶开锯,而西方施刑者则倒行逆施,从两腿之间腹股沟的位置开锯,这样做的后果最可怕,因为在切到肚脐的位置前,犯人的意识都非常清醒。为了延长受难过程,往往会让犯人保持头冲下的姿式,这样脑部可以得到充分的氧气,可以避免血流失过快而死。锯刑史上最后的"杰作"是由某些患有狂躁症的盖世太保来完成的。他们有各种型号的钢锯,在他们手里,人变成一棵可以恣意妄为的树,想锯那个部位都成。说明:16世纪德国多见的一种酷刑——锯刑,在到达要害之前受刑者绝对意识清醒。

十七、箭刑与贯穿刑

大家看到她的第一感觉是什么?说出她的用途你大概就会倒吸一口冷气了,这就是有名的纽伦堡之“铁处女”。她是一个可以开合的容器,内部布满锐利的铁钉,人只要被放到里面,随着她的关闭,那将会是地狱的风光。

十八、毒刑

从很早的年代始,服毒致死就是执刑方法之一。

有记录本案的早期毒杀是对哲学家苏格拉底的死刑执行。苏氏因得罪雅典的权贵而被毒死。当毒药送到后,他问刽子手:"好吧,我的勇士,告诉我该怎么做"后者告诉他,喝下毒药后不要在房间里走动,因为运动会减缓毒药的发作,延长死亡的时间。也要尽可能地少说话,否则就需喝下两倍以上的剂量。据说苏氏都接受了。那时的希腊,多是用欧洲普遍可见的毒芹中提取出来的毒芹碱来做毒药。

而在古中国,则多用从动物、昆虫、矿物、植物中的提取毒物,似乎比起西方,毒死人的渠道要多得多。

现代社会出于对有效性和人道的考虑,又开始使用先民的方法了。毒气室、安乐死注射似乎都是一种延续。

十九、吊刑

它有别绞刑,方法是将犯人双手反剪,再用绳子捆住手腕吊升到行刑架的顶端,然后,骤然松开绳子使其下落,停顿在高于地面仅数十公分处。在降落停止产生的冲力作用下,犯人的双臂会被拉得脱臼。

经过重量设计的吊刑则更为残酷,有记录表明,如果受刑人腿上捆上超过60公斤的重物受刑,就会连双腿都会拉脱臼。如果超过100公斤,那么在冲力作用下,全身的骨头都会碎裂,就算是肚皮绽开,五脏六腑溢出的现象也并不罕见。

19世纪中叶,中国的清政府曾用吊刑处罚过天主教的传教士,并将吊刑作为一种合法形式的刑罚普遍运用

二十、鞭刑与棒刑

鞭刑存在于历史上的各个时期。现代社会文明程度高而鞭刑狠的国家首推新加坡。

二十一、车轮刑

这是一种将人绑在车轮上活活打死的刑罚。

二十二、磔刑

就是中国的“五马分尸”,该刑的特殊之处在于犯人的四肢要同时遭受"力的作用"……

二十三、扼杀

扼杀即勒死,它和绞刑一样是一种使人窒息的刑罚。但它不主要依赖犯人本身的重量,而是通过某种作用在脖子上的外力来致死。扼杀曾被亚洲和欧洲的许多民族所施用,但在欧洲若干地方有规定,不允许处女遭受扼刑,于是刽子手在用绳索或其他刑具套住犯人的脖子之前,要先使处女失身。

二十四、绞杀

绞杀并非绞刑。它与扼杀的原理十分相似,可以说是一种手工死刑的机械化。

最初的绞杀是让犯人坐在一块平台上,手系在腹前背靠着一根竖着的木桩,刽子手从木桩上的窟窿中放进去一根麻绳,编成环将犯人脖子套住,再将麻绳的两端在桩的另一面打结,从中插入一根棍。当转动棍子时,环收紧使犯人被勒死。这种方式丝毫不伤颈动脉,却造成人慢慢窒息而死。

后来,出现了用金属制造的绞杀机、铁项圈代替了绳套,可以旋转的螺丝让铁环的收缩更加容易。

真正历史上是没有这个酷刑的,但有拶 [zǎn]刑,是古代对女犯施用的一种酷刑。

“拶”是夹犯人手指的刑罚, 故又称拶指(用拶子套入手指,再用力紧收,是旧时的一种酷刑),唐宋明清各代,官府对女犯惯用此逼供。拶 [zǎn]刑也叫“夹刑”,多用于逼供,而非处罚。

拶,一种酷刑,使用木棍或类似物体夹犯人的手指或脚趾,通常在木棍中穿洞并用线连之,将受刑人的手、足放入棍中间,在两边用力收紧绳子。拶刑多用于女犯人,很容易导致双手残废。因古代女子缠足,故而很少对女性双足施用拶刑。

主刑

语文:

130-130以上:用木板重重打屁股两下(光屁股)(以此激励)

125-129:用拍子打屁股20下(只留内裤)

120-124:用木尺打屁股40下(光屁股)+1附加刑

115-119:用木板打屁股40下(光屁股)+2附加刑

114-114一下:用木尺打屁股80下(光屁股)+2附加刑

数学:

145-145以上:用木板重重打屁股一下(光屁股)(以此激励)

135-139:用木尺打屁股20下(只留内裤)

130-134:用木尺打屁股40下(光屁股)+1附加刑

125-129:用鞭子打屁股40下,用木尺打屁股60下(都是光屁股)

120-124:用木板打屁股60下,用木尺打屁股60下(都是光屁股)+2附加刑

115-119:用木尺打屁股80下,用木板打屁股80下(都是光屁股)+2附加刑

110-114:用鞭子打屁股120下,用木尺打屁股140下,用木板打屁股160下(都是光屁股)

110以下:用鞭子打屁股200下,用木尺打屁股200下(都是光屁股)

英语:

140以上:用木尺重重打屁股四下(光屁股)(以此激励)

135-139:用木尺打屁股20下,用拍子打屁股20下(光屁股)+1附加刑

130-134:用木板打屁股60下(只留内裤)+2附加刑

125-129:用鞭子打屁股60下(光屁股)+1附加刑

120-124:用木板打屁股80下,用木尺打屁股40下(都是光屁股)+2附加刑

115-119:用鞭子打屁股120下,用木尺打屁股100下(都是光屁股)

114-114以下:用木板打屁股160下,用木尺打屁股200下(都是光屁股)

政治|历史|地理|生物|物理|化学:

140以上:用木尺重重打屁股六下(光屁股)(以此激励)

135-139:用木尺打屁股40下(光屁股)+1附加刑

130-134:用木板打屁股60下(光屁股)+2附加刑

125-129:用鞭子打屁股100下(只留内裤)

120-124:用木尺打屁股100下(只留内裤)+1附加刑

115-119:用木板打屁股70下,用木尺打屁股80下(光屁股)+1附加刑

114-114以下:用鞭子打屁股160下,用木尺打屁股200下(光屁股)

备注说明:(1)光屁股:把外裤、内裤全部脱到屁股和大腿的连接处必要时可以再往下脱一点。

(2)只留内裤:把外裤脱下,放到床上,只穿内裤。

(3)鞭子:把数据线对折(如果太短便不用)打屁股

(4)打屁股要趴到床上,再在屁股那放一个枕头再打。

(5)拍子:乒乓球拍(注意,要把球拍外面的垫子给撕掉露出里面的木头面(也就是光板),用木头面打屁股,不然不疼,没效果。不要用太好的球拍,用一般的就行了)

附加刑:

1夹刑:用夹子夹两边屁股各5分钟。

2鞭刑:用数据线抽屁股50下(光屁股)。

3坐刑:光屁股坐在搓衣板上10分钟。

4站刑:把所有裤子(包括内裤)脱到脚跟在镜子面前站10分钟(如果在罚站时动了一下或者用手摸了屁股,动一下或者摸一下便用木板打光屁股20下,并且罚站时间从头开始计算。

5游行:把裤子(包括内裤)全部脱到脚后跟,光屁股上下楼3回。

6球刑:先把裤子(把包括内裤)全部脱光,再把一个玻璃球放到屁股里,撅起屁股,夹住10分钟。若中途掉了下来,便用木尺打光屁股

60下,再重新夹。

7打刑:用衣服架子狠狠地抽屁股60下(光屁股)。

8打刑:用竹条打屁股80下(光屁股)。

9打刑:用衣服架子狠狠地抽屁股80下(光屁股)。

10针刑:用笔扎两边屁股各20下(光屁股)(记住,一定要用没水的笔扎屁股,不然的话屁股上有许多的黑点那多不好看啊!)。

11打刑:用衣服架子抽屁股和大腿的连接处40下。(把所有的裤子都脱到脚跟)(我个人认为,在使用这个刑罚的时候打轻一点。很疼的)。

12墨刑:用黑色的水彩笔在左右两边的屁股蛋上各画出两条长4cm的两条线相交在一起(也就是两边屁股上各有一个长4cm的十字架)。(个人认为最好不要用这个刑罚,毕竟屁股上有图画并不好看)。

备注说明:

(1)竹条:把晾衣服所用的架子给拆下来便可以得到竹条(不是挂衣服的衣服架,而是夹袜子等等之类的竹架子。也就是有两个竹条相交在一起的,两头有夹子的衣服架

(2)衣服架(打刑中所提到的打屁股的工具,不要和竹条搞混淆了)指晒衣服时挂衣服所用的架子,不是竹条。

(3)打屁股前,要先把屁股给洗一下,打完后用冷毛巾把屁股稍微的给敷一下。

最后,我个人认为打屁股不要把屁股给打出血或着打成了黑色,那样多疼啊。我个人认为最好把整个屁股给打成通红的,并且每边屁股只有一处小面积的肿了(最好是肉最厚的地方)还有几处面积不大的地方打成青色(不要太青,有一点青就足够了)。最轻要把屁股打成很大面积的红色,不然没有效果。

腰斩(1、2)

把人从中间一刀两段~~要是侥幸不死~~就放过,不过可能性为00000000X%

炮烙(3、5)

初见于商朝,“纣王无道,妲己祸国(有待考证,一般某些帝王的失利就喜欢把责任推给女人)”。那个时候就出现了炮烙

戴头箍(4)

类似孙悟空的紧箍,套在头上把人脑袋,箍碎掉~~

砍头(6)

很常见,没什么好解释的~~一般都是在菜市口,高级点的在武门。

凌迟(7、8)

这个有点血腥了,就是把人用一个鱼网罩住,然后用小刀把漏出鱼网的肉割掉,按罪行的大小分为 七七四十九刀 和 九九八十一刀 ,但是一般只割48和80次,最后一刀是捅入心脏部位(一般捅左边)。要是那人心脏长右边或者不死,则不会捅第二刀,犯人也可以放掉(我感觉这样的犯人不死也差不多了)

滚钉板(9)

这个太多了~~在中国就算不是死刑也用的比较多,就是放一块锋利的钉板在地下,然后叫人滚过去,这样一般不会死。

马拖之刑(9)

这个比起砧板拖要更加另人受罪点吧~~在钉板上拖啊拖的不是很现实,那要多长的钉板啊~~而中国马拖的则不是用钉板而是直接把人放在地上拖啊拖的,利用摩擦升温的原理,最后把人拖的肠穿肚烂还不一定能死掉呢

夹刑(10)

断了手指会死人吗?那死的那个也太脆弱了吧。楼猪的资料有问题哦。在中国夹刑一般是逼犯人招供的。就是用比筷子粗点的木棍、竹棍(本人认为铁棍好点)滑轮和杠杆原理夹人的手指,而且可以长期用刑。痛苦之大,远超小日本。

绞刑(11)

认同楼猪,这个比较仁慈,老百姓一直用他,经济实惠,简单易学。小朋友请勿模仿!!!

仗刑(13)

就是乱棍打死。没什么好解释的。

————————转载的

刑前准备:

将受刑者的鞋袜脱去,用温水洗净脚,擦干,然后用绳子牢牢绑紧脚踝(最好还要把脚趾也绑好)

痛苦指数说明:1-5左右 轻级 表现为脚部发热发红 几十分钟伤就好了

5-10左右 中级 表现为脚部发肿 几天伤就好了

10-15左右 重级 表现为脚部流血 十天左右伤就好了

先从轻说起:

1。搔脚心

刑具:手指、羽毛、刷子、毛笔

痛苦指数:1-5(主要取决于脚心是否怕痒)

说明:在脚心上涂油或肥皂水更痒

2。蜡油烫脚心

刑具:蜡烛

痛苦指数:2-5 (主要取决于蜡烛靠得很近或是蜡油连续滴下)

说明:这个刑法看起来很痛,实际上蜡油滴到脚心上就不烫了

3。罚站

刑具:装满碎石子或者黄豆的平盘一个

痛苦指数:2-6

说明:让受刑人赤脚站立在碎石子或者黄豆上。

4。砂纸擦脚

刑具:砂纸

痛苦指数:2-6

说明:用砂纸不断擦受刑人的脚。

中级 :

5。夹脚心

刑具:夹子

痛苦指数:3-7(主要取决于夹子夹力大小)

说明:夹子夹力越大就越痛,带刺的夹子很痛,在脚心上夹的夹子越多,夹得越久越痛

不要夹太久

6。夹脚趾(一)

刑具:塑料晒衣夹10个(主要取决于夹子夹力大小)

痛苦指数:3-8

说明:把夹子一个个地夹在受刑人的每一个脚趾头肚的肉上。

7。捆粽子

刑具:细麻绳

痛苦指数:3-8

说明:用细麻绳将受刑人的每个脚趾和整个脚掌紧紧地捆绑起来。

8。抽打脚心

刑具:木板、皮带、藤条、电线

痛苦指数:4-8(木板较不痛皮带和藤条和电线很痛)

说明:(最普遍的一种刑罚)抽打时力度要大抽得要准

9。电脚心

刑具:电蚊拍或电极

痛苦指数:2-9

说明:取决于电压和电流,不宜电太久。

10。冰块冰脚

刑具:冰块

痛苦指数:4-9(主要取决于冰块冰的时间和冰块的温度与数量)

说明:把冰块放在受刑人的脚上。

11。夹脚趾(二)

刑具:竹筷子6根

痛苦指数:4-9

说明:把竹筷子一根根插进受刑人的每个脚趾缝,在拇指和小指外也各放一根,双手握住筷子的两头,用力夹受刑人的脚趾。

12。抽打脚背

刑具:木板、皮带、藤条、电线

痛苦指数:5-9(主要取决于力度大小和抽打位置)

说明:因脚背肉少,所以打起疼。

13。火烧脚心

刑具:蜡烛 、打火机

痛苦指数:5-10(主要取决于火与脚的距离)

说明:比较痛的一个刑法,用烛焰在脚心底下烤,痛程度在于火焰离脚底的距离,

但一定不能小于2厘米。

14。开水烫脚

刑具:一盆开水

痛苦指数:6-11(主要取决于水的温度和脚放在水里的时间)

说明:把水烧开后,把脚放进去几十秒。比较痛。

注意:容易烫伤,不要放太久。

15。压脚

刑具:量血压的设备或相同功能的器械

痛苦指数:6-11(主要取决于压力的大小与时间)

说明:用量血压的臂带套在受刑人的脚上,然后加压。

注意:不要压太久,压力不要太大。

重级:

16。扎脚趾

刑具:注射针头、大头针、针灸针

痛苦指数:7-13

说明:消毒后把针具扎进受刑人的脚趾,直到十个脚趾都扎满。

注意:不要使用缝衣针,因为比较脆,容易断在肉里。

17。竹签穿脚掌

刑具:竹签

痛苦指数:8-13

说明:把竹签插进受刑人的脚心。

18脚踩图钉

刑具:图钉、大头钉

痛苦指数:8-14

说明:把钉子消毒后放在地上,让受刑人走过去。

19。脚心注水

刑具:注射器、灭菌生理盐水(医药店有售)

痛苦指数:8-14

说明:用注射器吸满药水,把针头扎进受刑人脚心1至2厘米,把药水推进去。

20。钉脚心

刑具:大头针、锤子

痛苦指数:8-14

说明:能造成很大的痛感,痛程度取决于钉的深浅和钉的数目,

如果要钉得比较深一定要用酒精消毒

注意:不宜钉太深。

21。捺鞋底

刑具:锥子或注射针

痛苦指数:8-14

说明:将脚心皮肤和锥子或注射针消毒,用针扎进受刑人脚心后就拔出,错开一点再扎进去,扎遍整个脚心,就像用锥子捺鞋底一样。

22。混合式

刑具:锥子、注射针、绳子、夹子、灭菌生理盐水……

痛苦指数:5-15(取决于选的方法搭配)

说明;将上面的方法混合使用。

下面不要轻易尝试:

23。小刀割脚

刑具:手术刀或小刀

痛苦指数:8-15

说明:用小刀在受刑人脚上不断切割,一次不要且太深,慢慢的弄。

当时的青楼女子多数都是身不由己的,甚至还有的是被“逼良为娼”,他们多数会反抗,会试图对抗青楼的这种行为而换来的结果大多数都是各式各样的惩罚,从而让他们屈服。

而在这种各式各样的惩罚中,他们最为害怕的就是所谓的“梨花带雨”。这样子的惩罚方式是将那些所谓不听话的女子绑在木桩上,然后挑一只指甲尖硬的小猫咪,放进女子的裤子里,古代女子穿的裤子都是相当于现在的阔腿裤一样,将猫咪放进去之后,将裤子的裤脚扎紧,这是为了防止猫咪溜出去。然后他们会用皮鞭使劲抽打猫所在的位置,而猫咪本能地就会想着逃离,在宽大的裤子里面窜来窜去,猫咪尖锐的爪子同时也在女子的腿上抓来抓去的。不出一会儿女子的腿就会被猫咪抓得血肉模糊,要是遇到炎热的天气,伤口一旦溃烂简直生不如死。甚至有的人遇上了猫咪,性格更加的凶,故意将女子抓得骨肉都露出来的,通常像这种到最后都会瘫痪掉,甚至有的还会因此失去生命。甚至有的时候青楼里面还会模仿官府对于女子的残酷刑法来对青楼里面的女子加以伤害。例如在隋唐之后,管府里面还出现了专门针对女性的刑法。比如我们在电视上经常会看到的,那种夹手指的刑法,就是在古代很常见的一种。

古代人将之称为“拶刑”也叫“夹刑”。这种刑法的刑具非常简单,这只是用几根绳子串起来的木棍,在行星的时候套在犯人的食指上,然后用力收紧,会给犯人的手指带来极大的疼痛,俗话说十指连心,对手指这样行刑更是疼痛难忍。还有针刑,也是一种针对女性的常见刑法,就像我们在电视剧《还珠格格》里看到的那样,将犯人的双手固定在一个地方,让其十指伸直,然后再将针一根根地从指甲缝中穿刺进去,这样子的刑法很少能有女人能承受的住,最后只能任人宰割。

明代时用夹棍刑人,为了加重受刑者的痛苦,还采用两种手法,一是敲,即将犯人上了夹棍之后,再敲其胫骨,即如《金瓶梅》第四十八回中提及的“一夹一百敲”,就属此法。据《天人合徵纪实》载此法行刑的详情说:“夹棍,杨木为之,二根长三尺余,去地五寸许贯以铁条,每根中间各绑拶三副。凡夹人,则直竖其棍,一人扶之,安足其中,上急束以绳,仍用棍一具支足之左,使不移动;又用大杠一根,长六七尺,围四寸以上,从右畔猛力敲足胫。”二是在刑具与犯人脚踝的接触处放石屑,石屑有尖,“未曾收紧,痛已异常”,这种施刑方法称为“铁膝裤。”

拶子是一种夹手指的拷讯刑具。据《清会典事例》提供的材料可知,拶子由五根圆木棍和绳索组成。圆木棍七寸长,径圆四分五厘。拷讯时用五根小棍夹住犯人两手的食指、中指、无名指和小指,用绳索缚紧五根小木棍,夹挤犯人手指,绳索勒得越紧,犯人所遭受的痛苦便越大。关于拶子这种刑具的起源,《尉缭子·将理》中有云:“善审囚之情,不待篁楚而囚之情可毕矣。笞人之背,灼人之胁,束人之指而讯囚之情,虽国士有不胜其酷而自诬矣。”这里的“束人之指”,似应是拷讯手段,这段材料表明,汉代已经有对犯人的手指施刑逼供的情状。据《隋书·刑法志》,北齐讯囚有“夹指”酷刑,唐代的韵书中也已有了“拶”字,可以说,大约在这一时期类似后世“拶指”的拷讯手段和“拶子”这种拷讯刑具就出现了。拶子这种刑具的普遍使用是在明清时代,因其施刑手法与夹棍相似,故又有“拶”起于“夹”之说,如《三才图绘·刑具说》云:“拶子,旧无是制,想因夹棍而起”;清《六部成语注解》说,拶是“妇人之夹棍也,夹棍用于足,此用于手”。从现有的资料来分析,拶在施刑上可能借鉴了夹棍,但从实质上说,这是用刑意图完全不同的两种刑讯手段。夹棍的雏形是压踝,而拶指则主要针对十指连心的弱点而施,类似手段早见于汉魏六朝,所以它完全可能是独自发展起来的。清代主要将拶用于女犯,因此后人多认为这种刑讯手段只用于妇女,其实,在明代男犯、女犯都可用拶子来刑讯。夹与拶相较,虽然夹的刑伤重,但据说拶最难熬,明代沈德符说:“诸刑俱可应故事,惟拶指则毫难假借。盖紧拶则肉虽去而骨不伤,稍宽则十指俱折矣。”明朝在使用拶子这种刑具时,还有一种“拶敲”的方式,可能是移用夹棍中的“敲”:“拶,用杨木为之,长尺余,径四五分。每用拶,两人扶受拶者起跪,以索力束其两端,随以棍左右敲之,使拶上下则加痛。”

据明史记载,锦衣卫常用的刑具有18套,一般来说,只要犯人被抓进来,18种刑具都要受过一遍。犯人很难经受“全刑”(就是让犯人按顺序经受械、镣、棍、拶、夹棍)五种酷刑的,锦衣卫还创造不少新刑法拷打犯人,都是一道鬼门关。

《明史·刑法志》说:“刑法有创自明而不衷古制者,廷杖,东厂西厂,锦衣卫,镇抚司狱是已。杀人至惨,而不丽于法,踵而行之,至未造而极。”编撰《明史》的清人批评明代不遵守中国古代刑法制度,创造许多惨绝人寰的刑具,到明末达到登峰造极的地步。 械刑:“坚木为之,长尺五寸,涧四寸许,中凿两孔着臂上,虽受刑时亦不脱,入狱则否。”

意思:械刑的刑具是用坚硬的木材做成,长一尺五寸、宽约四寸,中间凿两孔,固定在犯人的手臂上,无论如何受刑,犯人也无法挣脱,饱尝着痛苦。

镣刑:“铁为之,即锒铛也。长五六尺,盘左足上,以右足受刑,不便故也。”

意思:镣刑刑具则是铁制的,也称“锒铛”,长约五六尺,盘在犯人左脚上固定,然后,锦衣卫在犯人右脚上用刑。

棍刑:“削杨榆条为之。长五尺,曲如匕,执手处大如人小指,着肉处径可八九分。每用棍,以绳急束其腰,二人踏绳之两端,使不得转侧,又用绳系两足,一人负之背,立使不得伸缩。”

意思:棍刑的刑具是把杨树和榆树树条削成的,长五尺,弯曲如匕首,执手处有人的小指那么大,着肉处直径八九分,用棍施刑时,先用绳子束紧犯人的腰部,两名卫士踩着绳子的两端,使犯人无法躲避,这才用刑。

拶刑:“杨木为之。长尺余,径四五分,每用拶,两人扶受拶者起跪,以索力束木之两端,随以棍左右敲之,使拶上下,则加痛。”

意思: 拶刑的刑具是用杨木做的,长一尺有余,直径约四五分,是一种夹手指的刑具。每当用拶子施刑时,两名卫士挟着犯人,用细绳锁紧犯人的手,其他人用硬棍左右敲击,使拶子上下夹紧,犯人痛不欲生。

夹棍刑:“杨木为之。二根长三尺余,去地五寸许,贯以铁条,每根中间各帮拶三副。凡夹人,则直竖其棍,一人扶之,安足其上,急束以绳,仍用棍一具支足之左使不移动。又用大杠一根,长六七尺,围四寸。已上者,从右畔猛力敲足胫。”

意思:夹棍刑的夹棍是用杨木做的,两根夹棍各长三尺余,离地五寸许,中间贯穿铁条。夹人的时候,将犯人脚固定,上面快速束紧绳子,再用一根棍支牢足底,使犯人不能动,接着用一棍大杠,长约六七尺,从右边猛力敲击犯人的足胫,受刑者顿时就会痛昏死过去。

挺棍:未知。

刺心:未知。

脑箍:武则天时期酷吏索元礼发明了一种铁箍,给犯人套在头上,在铁箍和头皮的空隙加木楔,有铁锤敲打。铁箍越收越紧,受刑者疼痛如刀劈,甚而至于头颅开裂脑浆溢出,此种刑具便叫脑箍。宋代的脑箍是用结实的绳子箍住头部,再加钉木楔。

烙铁:用烧红的铁烫人。

一封书:已经不可考。

鼠弹筝:把人的手指张开,固定!用一种有韧性的皮带反复拉直然后松开抽弹十根手指指关节的位置,刚开始没什么,长时间打下去血肉模糊,十指连心,比剁掉手指还痛苦!

拦马棍:未知。

燕儿飞:已经不可考。

灌鼻:用烧酒或者醋往鼻子里灌。

钉指:用竹签或钢钉钉手指

鞭背:用径寸懒杆、不去棱节竹片、乱打覆打、鞭脊背。

伤两踝:用径寸懒杆、不去棱节竹片、乱打覆打、打脚踝。

弹琵琶:将人犯按倒在地上,控制住其手脚,掀去其上衣,露出肋骨,用尖刀划开身体,用小锤敲击直接肋骨(也称琵琶骨)。 这个刑罚多见于租界内的监狱中,夫妻共同犯罪时使用,因此对中国妇女的该种刑罚非常罕见。

将夫妻背对背捆绑于垂直于地面的粗铁棍上,两手交叉捆绑,所有门窗关闭,在天窗处释放高温毒气(如气态的浓硫酸、浓盐酸)并通过特别转化使其毒气带正电荷,粗铁棍带负电荷。夫妻双方就被带正电荷的毒气和带负电荷的粗铁棍电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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