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对女人的刑罚

中国古代对女人的刑罚,第1张

  求古代对女性5大酷刑

  1刑舂:古代对妇女犯罪施用的一种刑罚。在施以黥、劓等肉刑后押送官府或边境军营,服晒谷、舂米之劳役。

  2拶刑:古代对女犯施用的一种酷刑。拶是夹犯人手指头的刑罚,故又称拶指,唐宋明清各代,官府对女犯惯用此逼供。

  3杖刑:隋唐以来五刑之一。宋明清三代规定妇人犯了奸罪,必须“去衣受杖”,除造成皮肉之苦外,并达到凌辱之效。

  4骑木驴:这种刑具是专为因奸情杀夫的女人设置的,当然也包含与奸情有关的直接责任人。明末的骑木驴是这样的:先在一根木头上竖起一根木柱,把受刑的女子吊起来,放在木柱顶端,使木柱戳入阴道内,然后放开,让该女身体下坠,直至木柱“自口鼻穿出,常数日方气绝”。

  5幽闭:对女犯施行的宫刑,开始于秦汉。即使用木槌击妇人腹部,人为地造成子宫脱垂,是对犯*罪者实施的一种酷刑。

  一些朝代规定笞杖之刑是杖臀,即打屁股。若是妇女犯罪需用笞杖,也是杖臀。宋、元两代都有“去衣受杖”的规定。明代沿袭旧制,规定妇女犯了奸罪需要笞杖者,必须脱了裤子裸体受杖。这对妇女来说,不仅是残酷的皮肉之苦,也是难堪的精神之辱。明代的这条规定造成一种社会弊病,民众中亲戚邻里之间若有因小隙而成仇怨者,一方就捕风捉影,寻找事端,指控对方家中妇女有奸情,然后贿赂官府,让逮捕被告妇女裸体受杖。到执行刑罚那天,原告一方事先约集亲友,一齐来到公堂,名曰“看打”。他们又花钱买通行刑的衙役,让他们在行刑时对受刑女子百般凌辱。衙役干这种事是很在行的,他们的手段有“掘芋艿”、挖荸荠”、“剖葫芦”、“剥菱角”等名目。有时县官还未升堂,衙役先把被告妇女脱掉裤子示众,名曰“晾臀”;有时行刑完毕,仍不让妇女穿裤,随即拉到门前大街上,名曰“卖肉”。遇到这样的情况,有的妇女受不了羞辱,回去后便寻了自尽。还有一种惯例,被告妇女必须光着脚过堂。未过堂之前,先在衙前戴着刑具暂押。这时,仇家就趁机闹事,怂恿无赖子弟把这妇女的鞋子脱掉,裤子褪下,有的人顺手把鞋子拾去,满街人随意传看。如果这天官不出堂,第二天照样闹一番。在过堂之后,还要监押在衙门前示众一天,无赖子弟又来终日围观,抚摸挑逗,嘻笑取乐。妇女羞辱难耐,有的当场碰死。嘉靖时浙江总督胡宗宪因罪被逮系至京,他的妻子和女儿在杭州被拘捕,就受到这样的侮辱。

  清代仍有妇女裸体受杖的做法。晚清俞樾记述过这么一件事:某县令年方少壮,为人轻浮佻达,最喜欢谈论桃色新闻。他审理案件,发现有涉及到闺阃方面内容的,就故意牵扯,定为奸情,然后将妇女裸体行杖。他常对人说:“刑律上明文规定,妇女犯罪应决杖者,‘奸者去衣,余罪单衣决罚’。行杖时是打臀部的,所谓单衣就是单裤,去衣当然就是去裤了。”别人辩不过他,他坚持一直这样做。后来他因贪污罪被处死,家产被籍没,妻子流落为娼,有人说这是他裸杖妇女的报应。

  俞樾还奖过一件同类的事。有一农户人家为十三、四岁的儿子娶了个二十七、八岁的媳妇,新婚之夜,新媳妇把小女婿拴在床腿上,把自己相好的一位屠夫藏在新房中同居。事发后被捕,县官命令把她全身脱得一丝不挂,重杖四十,让她的父母领她回家。父母扶着裸体的女儿出了衙门,脱下自己的衣服为女儿遮体,当时围观的群众成百上千,不少人上前把衣服夺下来,不让给她穿,这个女子只好光着身子走回家去。

  清代裸杖妇女还有更狠毒的例子。乾隆时,平阳县令朱铄在任职期间特制厚枷大棍,常对犯人施用严刑,对奸情案更不放松。有一次审问一名妓女,命令衙役把她脱光衣服予以杖责,又让用杖头捅入妓女的阴户。朱铄得意地说:“看你还怎么接客!”朱某痛恨妓女,想用重刑煞住当地的嫖风,但其手段也未免太过分了。

  像朱铄这样的狠官毒吏比比皆是,但古代也有少数官吏在使用笞杖刑罚时,相对来说较能通情达理,稍存宽厚仁慈之心。据说,宋朝开国功臣曹彬为人仁爱多恕,用刑慎重,他任徐州知府时,有一次一名小吏犯下罪过,立案审理后应该用杖刑,可是过了一年曹彬才对他进行杖责。属吏不明白为什么这样做,曹彬说:“我听人讲过那个吏员犯罪时刚新婚不久,如果对他用刑,他的父母一定会认为是新媳妇的八字不对带来的灾难,从而对她加以虐待,使她蒙受冤屈无法存身。我把此事缓期执行,既不影响他的家庭,也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众人都佩服他的见解。

  骑木驴

  是古代专门惩治那些勾结奸夫谋害亲夫的女人所用的酷刑。据《二十四史演义》说,明末的骑木驴是这样的:先在一根木头上竖起一根木柱,把受刑的女子吊起来,放在木柱顶端,使木柱戳入阴道内,然后放开,让该女身体下坠,直至木柱「自口鼻穿出,常数日方气绝」。

  水浒传里关于武松怒杀潘金莲西门庆之后,还有这么一段:

  大牢里取出王婆,当厅听命。读了朝廷明降,写了犯由牌,画了伏状,便把这婆子推上木驴,四道长钉,三条绑索,东平府尹判了一个"剐"字,拥出长街。两声破鼓响,一棒碎锣鸣,犯由前引,混棍后催,两把尖刀举,一朵纸花摇,带去东平府市心里,吃了一剐。

  那么,王婆骑木驴究竟是一种什么刑罚呢?

  所谓木驴,据历史记载,有许多种样式,大致可因当地的制造工艺水平高低,分为繁简两种。

  简单的,不过是一段圆木头,下面安四条腿,像一张条凳,所不同的,第一是"凳面" 不是平的,而是呈圆弧形;第二"凳面"正中间,有一根二寸来粗、一尺多长的圆木棍儿,向上竖着,象征"驴毬"--这就是这种刑具被称为"木驴"的原因:你不是贪*么,驴毬最大,让你临死之前充分享受!女犯被判剐以后,就把她全身衣裤剥光,把她强按在木驴上,关键的一笔,是一定要把那"驴毬"插进女犯的阴道里。女犯负痛,当然要挣扎,所以还要用四枚大铁钉把女犯的两条大腿钉在木驴上,然后由四名大汉抬着木驴游街。游街队伍的前面,敲着破鼓、破锣--之所以一定要用破鼓、破锣的原因,绝不是没有好锣好鼓,而是一定要和县太爷出行的"鸣锣开道"有所区别。在游街的过程中,还要用带刺的荆条--也就是《水浒传》中所写的"混棍"--抽打女犯的后背,要她高喊:"我是谋杀亲夫的*妇,大家来看我的下场!"--这是中国传统酷刑中,专门用来对付"红杏出墙"又加"谋杀亲夫"的妇女的。充分体现了男权社会、夫权社会对"不守妇道"女性的残酷摧

  有类似腐刑(宫刑)的,叫幽闭

  就是用小锤子击打女性的腹部使子宫脱落。

  向来不大有人提起那方法(幽闭,对女性的宫刑),但总之,是决非将她关起来,或者将它缝起来。近时好像被我查出一点大概来了,那办法的凶恶、妥当,而又合乎解剖学,真使我不得不吃惊。——鲁迅《病后杂谈》

  关于“幽闭”,古书很少作注,我们只能从史书的片言只语中知其大概,例如“牝剔去其筋,如制马豕之类,使欲心消灭”。对女犯施行的宫刑,开始于秦汉。

  “用木槌击妇人胸腹,即有一物坠而掩闭其牝户,止能便溺,而人道永废矣,是幽闭之说也。今妇有患阴颓病者,亦有物闭之,甚则露于外,谓之颓葫芦,终身与夫异榻。”用今天的话来说,“幽闭”就是人为地造成的子宫脱垂,这是古代残暴的统治阶级或是从病人身上,或是从制服牲畜之中受到“启发”而“发明创造”出来的。

  与对男子的宫刑一样,死于“幽闭”的妇女是无法统计的。此外,还有私刑中的“幽闭”,据褚人获《坚瓠集》记载,有不少官绅家中的妒妇虐刑婢媪,“捣蒜纳妾阴中,而以绳缝之”,或“以锥钻其阴而锁之,弃钥匙于井”等等。可见,这一类的酷刑不但在朝廷中用,官绅之家也用,肆虐面很广。

  值得注意的是,“幽闭”最早的记载见于《尚书·名刑》。从周秦到明清受此刑而死的妇女决不会少(她们可没人象司马迁一样留下芳名来)。古人亦认为这是仅次于死的酷刑(见《汉书·孔安国传》)。所以王夫之说:“国初用此,而女往往多死,故不可行也。”大概正因为这样,此刑渐废。

一、古代中国民间常用的残忍刑罚有如下几种:

1、骑木驴

一种针对女性犯人的酷刑。所谓木驴,其实就是一头用木头做成的驴,木驴背上,竖着一根大拇指粗的尖木桩。当女犯被强行按坐下去时,那根尖木桩就直直地刺进了她的下身。而且,随着木驴的走动,那根尖木桩也一伸一缩,直弄得女犯下身鲜血淋漓,痛得撕心裂肺,很多受此刑的女犯往往会惨死在木驴上。在古代,这种刑罚常常用于惩处所谓的偷情*妇。

2、破身

一种针对处女的酷刑。古代一些贪官酷吏为了自己的目的,强行破坏女犯的处女之身。要么指使凶猛男犯或下属强奸、轮奸女犯,要么指使几个粗壮女人捉住女犯,剥掉衣裤,用一小木棍插进女犯阴部,鼓捣几下,使女犯处女膜破裂。传说《杨乃武与小白菜》中的小白菜就惨遭此刑。

3、幽闭

一种针对女犯的宫刑。目前有两种解释,一是将女人终生监禁在深宫之中,俗称“打入冷宫”;一是用特制的锤子捶击女犯的胸腹,直至女犯子宫脱垂,掉出外阴,使其终生受罪,无法结婚和生育。

4、霹雳车

一种据说是专门对待女犯的酷刑。它可以连续发射利器,针对女犯的胸腹或生殖部位,以“巧”而缓地置她们于死地。此刑传说由隋唐之间的周宣帝发明。

5、除晦烙印

一种针对“进门寡”女性的酷刑。所谓进门寡,就是一些闭塞地区称呼那新婚不到百天,丈夫便死掉的女人。婆家人最是忌恨她,认为她是“八败克夫命”,所以就施之以“除晦”、“烙印”。指使几个粗壮女人强行用剃刀剃去她的阴毛,以消除晦气,叫做除晦;接着,又使人用特制烙铁,烧红后按在她的阴阜上,留下印记,或者烙上其夫的名字,这叫烙印。

6、封阴

一种针对“偷情女”的私刑。强行将受罚女赤裸绑缚在一块门板上,然后用生猪血泡一团金丝线,穿在针上,使人将此女的大阴唇一针一针地缝合起来,使其终身不能嫁人。

7、接铜阳

一种土匪虐待女性的酷刑。将赤裸受刑女绑缚梁柱上,使其两腿叉开,下面放一熊熊火炉,火炉上放一可以活动的铜制阳具。打手一踩踏板,铜阳具便飙升起来,向女人阴部恨恨地戳上去。如此一踩一放,铜阳具一伸一缩,女人受其烫伤,痛苦无比。

金军南下攻宋后,由于宋钦宗一味地求和,甚至为此敞开大门。金军一路南下,几乎是畅通无阻。当金军兵临城下时,宋朝已经无力抵抗。汴京城破之后,宋朝皇室3000多人悉数被俘。自古亡国之际,女人总是饱受凌辱,宋朝的皇后和公主们也是如此。如果仅仅是皮肉之苦也就罢了,金人非要让他们行“牵羊礼”。

皇亲国戚们被押解北上时是农历四月,北方的四月还很冷。但金军并不考虑俘虏们冷不冷,即便是徽、钦二帝和他们各自的皇后郑氏、朱氏,也都只穿着薄薄的衣服。白天行路还好一些,晚上入眠的时候经常被冻得睡不着。从小锦衣玉食的他们,哪里受得了这种苦。但冷归冷,好歹小命还在。但后来的遭遇,只会让他们觉得,还是死了舒服。

钦宗的朱皇后当时才26岁,正是青春年华。因为朱氏面容姣好、婀娜多姿,让金军士兵们垂涎不已。因此朱氏虽贵为皇后,也没少被金兵们调戏。至于男人们,金兵也没有拿他们当人看,“絷帝及祁王、太子、内人手足并卧”。即便是尊贵如宋钦宗,睡觉也会被金兵用绳子捆着,以防逃跑。当俘虏们到达金朝京师会宁府后,金人在太祖阿骨打庙举行了盛大的献俘仪式。

俘虏们无论男女,都要赤裸上身披着羊皮,然后像羊一样四肢着地跪着。金人会用绳子系在俘虏的脖子上,像牵羊一样牵着他们,这便是“牵羊礼”。在这种公共场所,即便是男人赤裸上身就已经是很不雅观了,更何况还是被他人逼的。对于女人来说,行这种礼还不如一死了之。在众人面前赤裸上身、袒胸露乳,成何体统?金人用牵羊礼将俘虏们的自尊心全部摧毁。

牵羊礼过后,钦宗的皇后朱氏已经失去了活下去的信念,独自投水自尽。徽宗觉得,儿媳妇都自尽了,自己的媳妇不自尽有点给自己丢脸。郑皇后行完牵羊礼后,也曾想过自尽,但人求生的本能让她没有迈出那一步。徽宗令她自行了断,但她还是选择了忍辱偷生。活下来的人又过着怎样的生活呢?宋徽宗的这首《在北题壁》就是最好的诉说:

古代中国的酷刑其实非常的多种,什么凌迟、斩首、腰斩、剥皮、炮烙、宫刑等多种。这些酷刑一般都是针对男性,女性较为少见。在古代封建社会当中,也有专门针对女子的酷刑。下面我们就来看看。

1、人彘

人彘,顾名思义就是把人变成猪,让人只能吃和排泄,此刑先是剁掉四肢,然后挖去眼睛,耳朵中注入铜水,使人失聪,再割掉舌头,使人不能说话,最后就被放在厕所里,给其正常喂食,让其变成消化的机器,直到死亡,此便为人彘。

历史上受过此种刑罚的,是汉朝的戚夫人,和唐朝的王皇后,萧淑妃。戚夫人在刘邦在世时,不仅夺走了刘邦的全部宠爱,还试图夺走刘盈的太子之位给自己的儿子如意。吕后对戚夫人可谓恨之入骨。当刘邦死后,吕后就对戚夫人行此毒刑。唐朝的潇淑妃和王皇后。这两人和武则天争权失败,被武则天关了起来。唐高宗心疼这两人,偷偷去看望他们,结果惹怒了武后,对王、萧两人施以人彘的酷刑。

2、骑木驴

这种刑具是专为因奸情杀夫的女人设置的,当然也包含与奸情有关的直接责任人。明末的骑木驴是这样的:先在一根木头上竖起一根木柱,把受刑的女子吊起来,放在木柱顶端,使木柱戳入下体内,然后放开,让该女身体下坠,直至木柱“自口鼻穿出,常数日方气绝”

3、幽闭

对女犯施行的宫刑,开始于秦汉。即使用木槌击妇人腹部,人为地造成子宫脱垂,是对犯*罪者实施的一种酷刑。最早的记载见于《尚书·名刑》。这是少为人知的“技术”!明朝人王兆云在《碣石剩谈》中提到了此法的操作:“用木槌击妇人胸腹,即有一物坠而掩闭其牝户(pìn hù),只能便溺,而人道永废矣”,这就是通常所讲的“幽闭”。

4、杖刑

杖刑是指用荆条或大竹板拷打犯人的一种刑罚,杖作为刑种始自东汉。南朝梁武帝定鞭杖之制,杖以荆条制成,分大杖﹑法杖﹑小杖三等。杖刑一般是“去衣受杖”,脱掉中衣(内衣),直接用毛竹、木板打臀部。北齐北周,将杖刑列为五刑之一。其后相沿直至清末。宋明清三代规定妇人犯了奸罪,必须“去衣受杖”,除造成皮肉之苦外,并达到凌辱之效。古代女子对贞洁看得极重,所以,被脱掉中衣受刑,有些女子可能宁死也不想受刑。

5、拶刑

拶刑是古代对女犯施用的一种酷刑。“拶”是夹犯人手指的刑罚,故又称拶指(用拶子套入手指,再用力紧收,是旧时的一种酷刑),唐宋明清各代,官府对女犯惯用此逼供。古语有云“十指痛归心”,而且正是因为古代女子的手很巧,如果把女子的手弄伤了或弄残了,会对女子的伤害很大。拶指旧时夹手指的刑具。影视剧中经常有,古代女子多要纺织绣花,这种伤害手指的刑罚对女子的影响也很大。

铁莲花——当女囚坐起时,狱卒拉动木马末端的一个机构,“铁莲花”就会以开合的方式在她的下半身旋转,让女囚立刻感到难以忍受的疼痛,生不如死。那么,“铁莲花”是一种怎样的残酷刑具呢?为什么会让古代女性感到恐惧、害怕、害怕?

据有关记载,“铁莲花”是中国古代的一种刑具,是专门为所谓“不顺从女性”的女性而制作的。古代有一种针对女性的酷刑叫“骑木驴”,也叫“骑木马”,致命的梨花就藏在木驴背上。对于那些所谓的“不守规矩”的女人,她们通常被允许骑在木驴上。官员质问时,如果不老老实实交代自己的罪行,就会命令官员把木驴上的梨花翻过来,折磨女性的下体。这原来“铁莲花”是由锋利的铁片组成的花形刑具,形似莲花,故名“铁莲花”。不难想象,当它展开旋转时,能从下半身绞出一层血肉因此,只要狱卒一拉木马的尾机关,“铁莲花”就会开合进入它的下半身,不停旋转,立刻引起女性痛苦的大叫。堪称中国古代最残忍的经典刑具之一。

据史料记载,女性罪犯第一次被判“骑木驴”应该是在北宋时期。经典水浒传有北宋妇女骑木驴的描写。正是在宋武怒杀潘金莲、西门庆之后,惯于拉皮条教唆杀人的王婆被判了“鞭刑”:王婆被带出监狱,听命于堂主。在宣读完法庭的投降书,写好有罪证,画好蝴蝶结后,她把母狗推到一只木驴上,用四根长钉子钉上,用三根绳子捆住。东平总督判她一裁,冲出长街。两个破鼓,一个破锣,第一个引,第二个冲,两把尖刀,一个纸花,带到东平城心脏,吃了。"

其实在北宋,所谓的“木驴”通常是一块圆形的木板,下面有四条支撑的驴腿或滚轴,就像普通的凳子一样。不同的是,首先,它的表面不是平的,而是呈现出一定的弧度,类似驴背的形状;此外,在长长的木板中间,还安装了一根约两寸粗、一尺多长的圆木钉,用以直立,象征着驴球。所以这种残忍的刑具一般被称为“木驴”。

死刑犯女囚第三次受审后,全身衣服裤子将全部脱光,尸体将被辨认。然后,官员们会将女子绑好,然后她就可以分开双腿,将下体对准驴背上的粗木栓,直插进去。然后,用钉子把女囚的两条大腿钉在木驴上,防止她负痛挣扎。然后四个大男人把女囚抬上“木驴”,当众游街示众。

相关资料显示,在女囚“骑木驴”游街的过程中,河北、山东等地会用带刺的荆棘,也就是水浒传中提到的“混棍”,抽打女囚的背部,逼其大喊“某月某日奸*某女,在此木驴上游街示众,警示大家这就像我自己的身体。”在大多数其他地区,女囚犯在街上行走时会被用水和火棒狠狠地打胸部和臀部,以增加她们的羞辱感和疼痛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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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清初,“骑木驴”的刑罚更为残酷。据有关史料记载,当时“骑木驴”的过程是这样的:先在一块木头上竖起一根木柱,把受刑的女人吊起来,放在木柱的上面,让木柱戳进下半身,然后放开,让女人的身体落下,直到木柱“熄灭”

清朝时,官监发明了一种更复杂的“木驴”刑具。与最初的“木驴”不同,这种木驴上方的木橛子与下方的一个偏心轮相连,这样当木驴移动时,木橛子就在轮子的带动下一个一个地插入女囚的下体。较重的木驴会在插入下半身的木栓后面再加一个插入女囚肛门的木栓,以便在年轻女子走在街上时对其身体造成更强烈的刺激、疼痛和虐待。

行刑前,被判走木驴的女囚犯会被脱光衣服,并在游行当天被强迫在刑场或其他公共场所露出乳房、下体和肛门。一些女囚在游行前会被官员公开轮奸或残酷虐待,以此来恐吓民众,削弱女囚的体力以避免反抗。但按照惯例,禁止在她们的下体留下可辨认的疤痕。对于那些仍然是处女或年轻年轻女性,这是一个不成文的规定,他们应该在游街之前被首领强奸。这是为了防止他们相对娇嫩的下半身在木驴上游街的时候大量出血,如果撑不到刑场就死定了。所以她们在游街前必须先破处女膜,充分发育下半身。这种破处通常由高级刑法官员在游行前一天进行,但也有当天上午在游行队伍前公开破处的情况。

据相关史料记载,女犯人在街上“骑木驴”向公众炫耀时,除了双手外,上半身通常不固定,给她们一定的回旋余地,以避免过度挣扎造成下半身受伤。但由于强烈的羞耻感和疼痛感,女性在街上行走时,脚和脚踝会被用脚镣或麻绳固定在木制驴车地板两侧的铁环上。在女性罪犯的背上,会插上一个写有罪犯姓名、籍贯、罪行的朱批签,表示她已被认定,等待行刑,然后“木驴”就可以正式开始了。

当一名女囚在街上游街示众时,“木驴”上的两个木橛子会上下交替地插入女囚的下体和肛门,产生一种类似轮奸的极其残忍和痛苦的感觉,使她感到一种身体将被刺穿的极其强烈的恐惧和刺激。由于女囚的双腿分别固定在驴背两侧,根本无法通过夹紧大腿来缓解每次抽插的力量,只会造成不必要的体力消耗。并且让身体重心的两个洞受到比一般行为强烈得多的刺激。很多身材娇小的女囚,甚至因为木驴的刺力太过不堪,在游行中途大小便失禁。

同时,由于女囚的双腿是分开固定的,所以她被木橛子插着的下半身和肛门在街上行走时会暴露在前方,旁观者可以清楚地看到刑具进出女子身体的过程。但由于下半身的抽搐比一般行为时更加剧烈,胸大的女囚在游街时,乳房会随着身体的剧烈摆动而上下穿插,押送的看守还会一边游街一边玩弄女性的乳房和臀部给人看,这直接加深了女囚在公共场合游街时前所未有的人格侮辱和色情氛围。

为了防止女囚被木驴杀死,一些地方官方监狱提高了“木驴”的安全性。他们在“木驴”上的木钉中间有一个孔,可以用可移动的泵将温热的香油注入女囚的下体进行润滑。但与此同时,木桨的每一次抽动和麻油的注入,都会对女囚的下体和肛门造成更强烈的刺激。

当时,女犯人“骑着木驴”当众游街的时间长度通常不超过三个小时,一般从早到晚。因为女囚要收紧双腿来抵抗下半身和肛门的压力,没人能做到

清朝末年,清朝统治者镇压太平天国起义时,俘获的太平军女兵也是诉诸这种“骑木驴”的惨无人道的酷刑。1860年6月13日,华北先驱报,公布了一封信,见证了清兵的死亡和太平军的被俘。这封信的主要内容是:

太仓被占领的第二天,上午11点左右,大批太平军俘虏被押送到卫康新附近的清军营地。这批太平军俘虏了男女老幼,从刚出生的婴儿到步履蹒跚的80岁老人、孕妇和10到18岁的少女。清军把这些妇孺交给一群流氓强奸,然后拖回去“骑木驴”。有些姑娘,刽子手把她们翻过来,扯掉她们的衣服,然后用刀直插胸部。这些刽子手可以在不伤及五脏的情况下做剖腹手术,把手伸进胸腔取出一颗冒着热气的心脏。还有很多正在吃奶的宝宝,也是从妈妈怀里接过来剖腹产的。这些太平军的俘虏,有的最后被剖腹处死,有的在当年农历新年被处死。

由此不难看出,“骑木驴”或“铁莲花”无疑是古代历史上最不人道、最不人道的残酷刑罚,是人性恶思想最典型、最集中的体现。在古代男权统治的社会里,女性的命运和结局大多都很悲惨,尤其是那些被男性认为犯了什么错误的,不仅被封建统治者肆意摧残。而成为男人集体发泄的对象。

历史上针对古代女子有很多种刑法,具体应该如何分类?各位, 这个话题非常好。首先,它涉及到的是历史类的话题,属于社会热点话题,比较接地气,也比较能引起大伙儿的共鸣。其次,这个问题具有科普的性质。我们知道,作为文字工作者,其职责主要有三个方面:第一,阐述事实,澄清谬误,引领社会舆论,起到为大众发声,为正义呐喊的作用;第二,文字工作者应该宣扬正确的价值导向,弘扬正能量。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文字工作者应该认识到,自己具有传道、解惑的职责,为百姓做好科普工作,是我们的应尽职责。今天的话题,正是具有科普价值的,所以是个好问题。小编就来聊聊这个话题。历史上,针对女子的刑法,具体可分为三大类。首先就是杖刑。每一次我们在看各种各样的古装剧都会发现,如果有丫环或者说宫女犯了错的时候都会被拉出杖毙。其实最早杖毙这个词还是慈禧太后发明出来的。

第二类是扎针。这种刑法是拿一根根非常细长细长的针,扎过我们的手指和脚趾。而且不会留下丝毫的痕迹,甚至连一丝一毫的血迹都不会留下。这样等到乾隆回来以后就不会太过于注意。要知道每一根手指都是连着我们心脏的,如果说不小心被针扎破了,真的是非常的疼痛。又加上古代的女子,她们每天都是要绣花的秀,各种各样的手绢和手帕。

对于古代女子来说,如果说把手指戳坏了以后,可能就再也没有办法拿住针了。这也是为什么历史上,令妃再也不去绣手帕的一个原因。第三类是浸猪笼。就是指那些出了轨或者说偷情的女人被别人发现了以后都要放进一个竹草编织的笼子里,然后放石块让她们慢慢的沉入河底。这是一个鲜活的生命,就这样草草的就可以了结,不得不说古代人真的是不尊重人的生命。好在的是现在古代已经成为了过去,而现在的女性真的是在家里地位都非常高的。

1)心脏肝脏系统有受伤症状:心肌受损,收缩力减弱,心律紊乱,窦性心动过速、

脉搏(心率)132次/分;体位性低血压虚脱、循环略有衰竭;儿茶酚胺分泌增多,

肾上腺素大量分泌、肾上腺皮质功能明显减退。

(2)中枢神经系统有受伤症状:眼球震颤、对光反应迟钝,肌张力低下,共济失调;出

现明显的的锥体外系症状,肌体产生开--关现象,经常突然多动、震颤、静坐不能、

肌紧张不全、不安(开),几分钟后又变为全身强直不动(关),持续数分钟,周而

复始。

(3) 注射及口服兴奋类药物超出规定剂量,严重刺激应激激素的释放,产生过量效应

的副作用和后遗症;血液中苯丙胺含量过高,属中度中毒症状。

(4)全身多处电烧伤。具体伤情:

咽喉:发音过度,咽喉、声带撕裂出血;

乳头:形成了直径为6~8mm,深度达8~9厘米的圆形裂口,边缘隆凸,中央凹陷,斑

痕质硬而干燥,体内液体物质发生离解,呈明显炭化状态,为Ⅲ度电烧伤;

乳房:表皮剥脱,局部皮肤皮革状、呈焦黑色,与周围正常组织分界清楚;创面深及

皮下组织、肌肉、乳腺导管和神经丛,皮下静脉网呈树枝状,局部组织呈炭化状,永

久性丧失哺乳功能,为局部Ⅱ度电烧伤;

身体各部位(包括腰腹、体侧、脊背和大腿):皮肤完全剥离,肌肉质硬干燥呈焦黑

色且深度炭化,体液离解,永久性丧失排汗能力,为III度电烧伤;

会阴前区:耻骨联合前方帘状的部分体毛烧焦,帘状部的皮下电流斑色明显;泌尿器

官、生殖器的开口和肛门电烧伤深达粘膜、肌层组织,已阻碍正常的生殖排泄功能;

影响将来身体直立,大腿外展及下蹲,不便行走。为局部Ⅱ度电烧伤;

泌尿器官:导尿管及膀胱被硬器刺伤,形成了裂口,局部烤焦,外伤性血尿滴漏,排

尿有强烈刺痛感;神经纤维肌肉组织及神经根均不同度坏死,可能永久失禁,为Ⅲ度

电烧伤;

阴道:中度撕裂伤、子宫及附件损伤;阴道壁大部被烤焦,粘膜、肌层和局部浆膜组

织因电解作用受到损害,发生变质、坏死,分泌功能丧失,Ⅱ度电灼伤;阴唇粘连、

假性阴道闭锁;物理性子宫脱垂,呈脱出状态;

肛门:撕裂严重,扩约肌器质性损伤;Ⅱ度电灼伤,组织蛋白凝固、其深部坏死范围

超过浅表的坏死;Ⅰ度肛脱,肛周畸形,遮挡肛门排便,造成粪便潴留,形成排便困

难;

注意事项:各受伤部位均为神经密集区域,敏感性强,纤维肌肉组织细嫩,容易并发

感染,可发生湿性坏疽、脓毒血症、甚或气性坏疽等;会阴部电烧伤严重,该部位极

易发生创面化脓感染、迁延不愈,最终形成瘢痕愈合,出现挛缩畸形;中度中毒可能

导致永久性失眠,大脑机能破坏、心脏衰竭、紧张或激动不安,甚至长期精神分裂症

。※ 来源:考研论坛(存档) bbs07kaoy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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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军对赵一曼的刑讯记录(极其残忍,女孩子请不要看)

日军对赵一曼的刑讯记录

本文内容根据日军特高科高级探员佐藤(当时的刑讯记录员)撰写的《对赵一曼女士

的审讯记录》整理。记录了许多惨绝人寰的刑讯过程与细节。作者以第一人称记录了

事件经过,在世人面前展现了一位活生生的女士英雄形象。

1935年11月18日,赵一曼女士被捕,立即被押送到谷川孝一中佐所属部队监狱进行羁

押。并于当日下午2时起进行审讯,赵一曼女士拒绝回答任何问题,于是谷川中佐决

定进行刑讯。

两个皇军士兵先上前扒光了赵一曼女士的衣服,把她吊在刑架上开始用刑。先是扭胸

肉,虽只是轻轻地扭,但赵一曼女士已高度紧张,满头大汗,显然这对于一个女人来

说很具有威胁性,但她只字不吐,于是我们开始鞭打她,撕裂开一块块的皮肉,赵一

曼女士疼痛难忍但始终不屈,继而用钢针划开她腰腹、体侧、大腿的皮肤,一点点地

撒盐,最后用竹签戳烂伤口,赵一曼女士长时间咬紧牙关,一声不响,渐渐支持不住

,昏了过去,谷川中佐本想继续刑讯,但看时间不早,决定结束。此时是晚上十点整

11月19日~次年1月8日,对赵一曼女士反复施用钢丝鞭抽、老虎凳、竹筷夹手指、脚

趾、拔牙齿、压杠子、扭胸肉、搓肋骨、……等“轻刑”。轮番折磨赵一曼女士,让

她长时间疼痛难忍、汗如雨下却不昏迷。但得到的结果最多的是一句话:“随你们怎

么样吧,我死也不会说的。”这样刑讯了十八次,什么也没问出来。谷川长官十分恼

火,决定对赵一曼女士用重刑。

1月13日,继续刑讯赵一曼,先是鞭打,然后不断地用鞭子把儿蘸着粗盐捅她手腕和

大腿上的伤口,是一点一点地往里拧,碰到骨头后再不停地搅动伤口,拉出血肉,再

往里面撒盐,拿竹签反复搅动,赵一曼女士昏迷过去数次,被冷水泼醒后仍不肯屈服

,咬着牙,不说一句话……

1 月16日,先用钢针根根刺进赵一曼女士的手脚指甲缝里,拔出来后在火盆里烧红再

刺,然后把竹签一根一根地扎进赵一曼女士的手脚指甲缝内,再一根一根拔出来,换

成更粗更长的签子再一根一根扎进指甲缝内,再拔出来,改用铁钎扎,赵一曼女士仍

不屈服,就再拔出来,烧红后又扎进一个个指甲缝内;最后,把赵一曼女士翘裂开的

手脚指甲一片片拔下来,用锤子反复敲打指头,把一个个带血的残废指(趾)头慢慢

浸入盐水桶里……;每到赵一曼女士疼痛难忍几近昏迷的时候,谷川长官就用力捏她

因痛苦而高高隆起的红嫩圆润的奶头,先用指甲使劲掐,再往乳房里面死命地按进去

,再用力往外拉,最后发力猛转,左乳头捏红肿了捏右乳头,反复刺激赵一曼女士最

为敏感的神经,使她强行清醒过来,赵一曼女士被乳头的阵阵剧痛折磨得冷汗淋漓,

胸脯拼命向外挺,试图减轻一点痛楚,任凭长官如何揉捏,没有一丝呻吟。长官很不

满意,见赵一曼女士这么能忍痛,就蹲下来,掰开她的双腿,用手指深进她的阴部,

猛捏赵一曼女士的娇嫩的阴唇和阴蒂。赵一曼女士全身绷直,愤怒地骂道:“下流!

”然后不说话了。长官捏够了,笑着问她:“赵一曼女士,怎么样?现在愿意说了吧

?”赵一曼女士喘着粗气,对长官轻蔑地笑了笑: “随你们怎么样吧,你也会这样

对你女儿的吧,禽兽!”谷川长官顿时气得暴跳如雷,大声吼叫:“继续用刑!”

……从下午一直行刑到深夜。

2 月7日,……用十厘米长的大钢针,根根对准赵一曼女士红润的乳头慢慢刺入,只

露出一厘米在乳头外面,每刺一根就在乳房深处绞半圈,损伤着赵一曼女士最为敏感

的深层神经。赵一曼女士紧咬嘴唇,不说一句话,奶头里刺满了针,就用针刺进白嫩

的乳肉里反复搅动挫伤她的乳内神经,很多针斜着刺进一侧的肉里又从另一侧穿了出

来,总共刺了三十多针,大滴的血珠顺着露在外面的针尾流下来……再把一枚枚钢针

从乳房里慢慢拔出来,在火盆里烧红再重新刺入乳头深处和乳房内部并搅动,反复数

次。……钢针在乳房里冷却后一一退出来,拿起两根粗长的竹签钉进裂开的奶头里,

不断绞里面的嫩肉,拔出来时就带出一串串的血肉。……最后用烧红的铁钎插进乳头

里,拿起铁锤反复敲打,极慢深入。当铁钎冷却拔出来时,乳房内部被高温烤化的脂

肪一点点从奶头的裂口里流了出来……赵一曼女士起先咬紧牙关一声不响,脸色苍白

汗如雨下,当竹签、铁钎从奶头的伤口退出来时,赵一曼女士脸上有明显痛苦的表情

。……由于是慢慢用刑,并经常注射强心针和兴奋剂,赵一曼女士总共只昏迷过一次

,……赵一曼女士原本红嫩圆润的乳头中心位置奶眼处留下了两个直径6~8毫米的圆

形裂口,后经医生诊断证实该两处伤口深达8~9厘米,乳房深处神经严重损伤,乳内

多数组织被绞烂,红嫩鲜肉外翻,奶头滴血。这次刑讯从早晨8点开始直到下午5点才

结束。依旧一无所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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