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伸、
能屈能伸、
伸张、
伸冤、
伸手不见五指、
欠伸、
引伸、
伸开、
伸缩性、
伸肌、
熊经鸟伸、
伸腰、
伸请、
伸头缩颈、
小屈大伸、
以屈求伸、
伸伸、
伸谢、
能伸能缩、
蠖屈不伸、
伸眉、
伸屈、
伸脚、
鸟伸、
外伸、
荣伸、
伸冤理枉、
展脚伸腰、
引伸触类、
伸欠、
昂首伸眉、
伸道、
屈蠖求伸、
蠖屈求伸、
伸志、
伸意、
伸义、
伸曳、
龙伸蠖屈、
诎伸
伸懒腰、
伸手、
伸舌头、
屈伸、
伸出、
龙屈蛇伸、
伸延、
尺蠖求伸、
仰首伸眉、
伸诉、
伸头探脑、
渐伸线、
伸雪、
转伸、
伸抖、
伛伸、
伸要、
伸敬、
眉头不伸、
伸吭、
伸恳、
伸头、
伸腿、
伸愬、
嚬伸、
伸剖、
伸舒、
水来伸手,饭来张口、
伸恩、
直伸伸、
频伸、
伸歇、
伸钩、
伸述、
蠖伸、
探伸、
伸坦、
伸玩、
伸大拇哥、
鹤引禽伸
伸覆、
蛇伸、
伸卷、
衣来伸手,饭来张口、
伸理、
柔伸、
虹伸、
伸直、
伸长、
伸展、
伸缩
选段:
洗冤集录序
狱事莫重于大辟,大辟莫重于初情,初情莫重于检验。盖死生出入之权舆,幽枉屈伸之机括,于是乎决。法中所以通差今佐理掾者,谨之至也。年来州县,悉以委之初官,付之右选,更历未深,骤然尝试,重以仵作之欺伪,吏胥之奸巧,虚幻变化,茫不可诘。纵有敏者,一心两目,亦无所用其智,而况遥望而弗亲,掩鼻而不屑者哉!慈四叨臬寄,他无寸长,独于狱案,审之又审,不敢萌一毫慢易心。若灼然知其为欺,则亟与驳下;或疑信未决,必反复深思,惟恐率然而行,死者虚被涝漉。每念狱情之失,多起于发端之差;定验之误,皆原于历试之浅。遂博采近世所传诸书,自《内恕录》以下,凡数家,会而稡之,厘而正之,增以己见,总为一编,名曰《洗冤集录》,刊于湖南宪治,示我同寅,使得参验互考,如医师讨论古法,脉络表里先已洞澈,一旦按此以施针砭,发无不中。则其洗冤泽物,当与起死回生同一功用矣。淳佑丁末嘉平节前十日,朝散大夫、新除直秘阁、湖南提刑充大使行府参议官宋慈惠父序。
贤士大夫或有得于见闻及亲所历涉,出于此集之外者,切望片纸录赐,以广未备。慈拜禀
卷之一
一、条令
诸尸应验而不验;初复同。或受差过两时不发;遇夜不计,下条准此;或不亲临视;或不定要害致死之因;或定而不当,谓以非理死为病死,因头伤为胁伤之类。各以违制论。即凭验状致罪已出入者,不在自首觉举之例。其事状难明定而失当者,杖一百。吏人、行人一等科罪。
诸被差验复,非系经隔日久而辄称尸坏不验者,坐以应验不验之罪。淳佑详定。
诸验尸,报到过两时不请官者;请官违法或受请违法而不言;或牒至应受而不受;或初复检官吏、行人相见及漏露所验事状者,各杖一百。若验讫,不当日内申所属者,准此。
诸县承他处官司请官验尸,有官可那而称阙;若阙官而不具事因申牒;或探伺牒至而托故在假被免者,各以违制论。
诸行人因验尸受财,依公人法。
诸检复之类应差官者,差无亲嫌干碍之人。
诸命官所任处,有任满赏者,不得差出,应副检验尸者听差。
诸验尸,州差司理参军,本院囚别差官,或止有司理一院,准此。县差尉,县尉阙即以次差簿、丞,县丞不得出本县界。监当官皆缺者,县令前去。若过十里或验本县囚,牒近县,其郭下县皆申州。应复验者,并于差初验日,先次申牒差官。应牒最近县而百里内无县者,听就近牒巡检或都巡检。内复检应止牒本县官而独员者,准此。谓非见出巡捕者。
诸监当官出城验尸者,县差手力、伍人当直。
诸死人未死前,无缌麻以上亲在死所,若禁囚责出十日内及部送者,同。并差官验尸。人力、女使经取口词者,差公人。囚及非理致死者,仍复验。验复讫,即为收瘗。仍差人监视;亲戚收瘗者,付之。若知有亲戚在他所者,仍报知。
诸尸应复验者,在州申州;在县,于受牒时牒尸所最近县。状牒内各不得具致死之因。相去百里以上而远于本县者,止牒本县官。独员即牒他县。
诸请官验尸者,不得越黄河、江、湖,江河谓无桥梁,湖谓水涨不可度者。及牒独员县。郭下县听牒,牒至,即申州差官前去。
诸验尸,应牒近县而牒远县者,牒至亦受。验毕,申所属。
诸尸应牒邻县验复,而合请官在别县,若百里外,或在病假不妨本职非。无官可那者,受牒县当日具事因在假者具日时。保明,申本州及提点刑狱司,并报元牒官司,仍牒以次县。
诸初、复检尸格目,提点刑狱司依式印造。每副初、复各三纸,以《千字文》为号凿定,给下州县。遇检验,即以三纸先从州县填讫,付被差官。候检验讫,从实填写。一申州县,一付被害之家,无,即缴回本司。一具日时字号入急递,径申本司点检。遇有第三次后检验,准此。
诸因病死谓非在囚禁及部送者。应验尸,而同居缌麻以上亲,或异居大功以上亲至死所而愿免者,听。若僧道有法眷,童行有本师未死前在死所,而寺观主首保明各无他故者,亦免。其僧道虽无法眷,但有主首或徒众保明者,准此。
诸命官因病亡,谓非在禁及部送者。若经责口词,或因卒病,而所居处有寺观主首,或店户及邻居并地分合干人,保明无他故者,官司审察,听免检验。
诸县令、丞、簿虽应差出,须当留一员在县。非时俱阙,州郡差官权。
诸称违制论者,不以失论。《刑统·制》曰:“谓奉制有所施行而违者,徒二年,若非故违而失错旨意者,杖一百”。
诸监临主司受财枉法二十匹,无禄者二十五匹,绞。若罪至流及不枉法赃五十匹,配本城。
诸以毒物自服,或与人服而诬告人罪,不至死者,配千里。若服毒人已死,而知情诬告人者,并许人捕捉,赏钱五十贯。
诸缌麻以上亲,因病死辄以他故诬人者,依诬告法,谓言殴死之类,致官司信凭已经检验者。不以荫论,仍不在引虚减等之例。即缌麻以上亲,自相诬告,及人力女使病死,其亲辄以他故诬告主家者,准此。尊长诬告卑幼,荫赎减等自依本法。
诸有诈病及死伤受使检验不实者,各依所欺减一等。若实病死及伤不以实验者,以“故入人罪”论。《刑统·议》曰:“上条诈疾病者杖一百;检验不实同诈妄,减一等杖九十。”
诸尸虽经验而系妄指他尸告论,致官司信凭推鞠,依诬告法。即亲属至死所妄认者,杖八十。被诬人在禁致死者,加三等。若官司妄勘者,依“入人罪法”。
《刑统·疏》:“以‘他物’殴人者,杖六十。见血为伤。非手足者其余皆为他物,即兵不用刃,亦是。”
《申明刑统》:“以靴鞋踢人伤,从官司验定:坚硬即从他物,若不坚硬,即难作他物例。”
诸保辜者,手足限十日,他物殴伤人者二十日,以刃及汤火三十日折日,折跌肢体及破骨者三十日。限内死者,各依杀人论。诸啮人者,依他物法。限内堕胎者,堕后别保三十日,仍通本殴伤限,不得过五十日。其在限外及虽在限内以他故死者,各依本殴伤法。他故,谓别增余患而死。假殴人头伤,风从头疮而入、因风致死之类,仍依杀人论。若不因头疮得风而死,是为他故,各依本殴伤法。
乾道六年,尚书省此状:“州县检验之官,并差文官,如有阙官去处,复检官方差右选。○本所看详:“检验之官自合依法差文臣。如边远□小县,委的阙文臣处,复检官权差识字武臣。今声说照用。”
嘉定十六年二月十八日
敕:“臣僚奏:‘检验不定要害致命之因,法至严矣。而检验失实,则为觉举,遂以苟免。欲望睿旨下刑部看详,颁示遵用。’刑寺长贰详议:‘检验不当,觉举自有见行条法,今检验不实,则乃为觉举,遂以苟免。今看详:命官检验不实或失当,不许用觉举原免。余并依旧法施行。奉圣旨依’。”
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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聱牙诘屈 聱牙:不顺口;诘屈:曲折。形容文辞艰涩难读。
謷牙诘屈 同“诘屈聱牙”。謷,通“聱”。诘屈:同“佶屈”,曲折,引申为不顺畅;謷牙:读起来拗口、别扭。形容文字晦涩艰深,难懂难读。
百折不屈 受到无数挫折都不屈服、动摇。形容意志坚强。
抱屈衔冤 抱屈:受委屈;衔冤:含冤。形容人遭受冤屈。
卑躬屈节 卑躬:低头弯腰;屈节:屈辱节操。形容没有骨气,低声下气地讨好奉承。
卑躬屈膝 卑躬:低头弯腰;屈膝:下跪。形容没有骨气,低声下气地讨好奉承。
卑身屈体 指弯腰俯首,屈从奉迎。
不挠不屈 比喻在压力和面前不屈服,表现十分顽强。
不屈不挠 屈:屈服;挠:弯曲。比喻在压力和面前不屈服,表现十分顽强。
才过屈宋 屈、宋:战国楚文学家屈原和宋玉。比喻文才极高。
词穷理屈 指理由亏屈,无话可说。
辞穷理屈 理由站不住脚,被驳得无话可说。
大直若屈 最正直的人外表反似委曲随和。亦作“大直若诎”。
负屈含冤 负:遭受;含:衔在嘴里,比喻忍受。遭受委曲,忍受冤枉。
负屈衔冤 衔:用嘴含,这里指心里怀着。身上背着委屈,心里怀着冤枉。指蒙受冤屈,得不到昭雪。
含冤负屈 遭受委曲,忍受冤枉。
含冤受屈 遭受委曲,忍受冤枉。同“含冤负屈”。
喊冤叫屈 为遭受冤屈而喊叫。
怀冤抱屈 心中有冤屈。
蠖屈不伸 像尺蠖一样弯曲而不能伸展。比喻人不得志。
蠖屈求伸 蠖:昆虫名,行时屈伸其体。比喻人不遇时,则屈身求隐,待来日再展宏图。
佶屈聱牙 佶屈:曲折;聱牙:不顺口。指文章读起来不顺口。
计穷力屈 计:计策;穷、屈:尽,竭。计策、力量都用完了。
坚强不屈 屈:屈服。坚韧、刚毅,毫不屈服。
坚贞不屈 坚:坚定;贞:有节操;屈:屈服、低头。意志坚定,决不屈服。
降颜屈体 犹言卑躬屈膝。形容没有骨气,低声下气地讨好奉承。
诘屈磝碻 形容语言生硬难懂。
诘屈聱牙 诘屈:同“佶屈”,曲折,引申为不顺畅;聱牙:读起来拗口、别扭。形容文字晦涩艰深,难懂难读。
诘屈謷牙 形容文句艰涩,不通顺畅达。同“诘曲聱牙”。
理屈词穷 屈:短,亏;穷:尽。由于理亏而无话可说。
力屈计穷 屈:穷尽。力量智谋都已用完。
龙屈蛇伸 比喻君子受屈而小人得志。
龙伸蠖屈 形容笔势飞动,书法高超。
龙骧蠖屈 比喻随时屈伸、上下。
龙蛰蠖屈 比喻隐居不仕。
鸣冤叫屈 指申诉冤屈。
能屈能伸 能弯曲也能伸直。指人在失意时能忍耐,在得志时能大干一番。
能伸能屈 能弯曲也能伸直。指人在失意时能忍耐,在得志时能大干一番。比喻好坏环境都能适应。
宁死不屈 宁愿死也不屈服。
情见力屈 情:真实情况;见:通“现”,暴露。指在军事上情况暴露而又处在劣势的地位。
情见势屈 情:真情;见:通“现”,暴露;势:形势;屈:屈曲。指军情已被敌方了解,又处在劣势的地位。
屈打成招 屈:冤枉;招:招供。指无罪的人冤枉受刑,被迫招认有罪。
屈高就下 地位高的人降低身分,迁就地位低的人。
屈谷巨瓠 比喻无用者。
屈蠖求伸 蠖:尺蠖,虫名,体长约二三寸,屈伸而行。尺蠖用弯曲来求得伸展。比喻以退为进的策略。
屈节辱命 失去了节操,辱没了使命。
屈艳班香 屈:指屈原;班:指班固。象《楚辞》、汉赋那样词藻艳丽,情味浓郁。称赞诗文优美。
屈指可数 形容数目很少,扳着手指头就能数过来。
屈尊就卑 原指降低尊贵的身份以就低下的礼仪。现用来形容委屈自己去屈就比自己低下的职位或人。
势穷力屈 形势窘迫,力量衰竭。
誓死不屈 立誓宁死也不屈服。
首屈一指 首:首先。扳指头计算,首先弯下大拇指,表示第一。指居第一位。引申为最好的。
威武不屈 威武:权势,武力;屈:屈服。强暴的压力不能使之屈服。表示坚贞顽强。
衔冤负屈 衔:含在嘴里,负:遭受;比喻心怀冤枉,身受委屈。
小屈大申 犹言先稍受委屈而后大有作为。
小屈大伸 屈:委屈。伸:展开,发挥出来。先能够受点委屈,而后会大有作为的。
衙官屈宋 衙官:军府的属官;屈:屈原;宋:宋玉。要以屈原、宋玉为属官。原为自夸文章好。后也用以称赞别人的文采。
以屈求伸 屈:弯曲;伸:伸直伸展。用弯曲来求得向前伸展。比喻以退为进的策略。
冤天屈地 形容非常冤枉委屈。
指不胜屈 指:手指;屈:弯曲。扳着指头数也数不过来。形容为数很多。
“提刑官”是宋代所特有的,是“提点刑狱公事”的简称。“提点”就是负责、主管的意思。说起宋代的“提点刑狱公事”,首先得谈到宋代的“路”。自秦朝施行郡县制以来,历代王朝的地方行政基本上施行州(郡)县两级制,相当于现在的市县;同时,王朝为了加强中央集权,又在州(郡)县之上设置一级监察机构,如汉代在郡之上设置“州”,下辖几个郡,朝廷派出州刺史,唐代时则在州(郡)之上设置“道”,这些监察机构往往演化为地方一级行政机构,相当于现在的省。宋初全国曾分为十道,后改为“路”,但数目有所变化。从规模上来看,宋代的“路”与明清时期的“省”相近,辖有几个州。但与明清时期在省设置巡抚不同,宋代的“路”始终没有形成权力独揽的封疆大吏,而在“路”这一级先后分设了转运司、提点刑狱司和提举常平司等机构,从中央派文臣担任转运使、提点刑狱公事(即“提刑官”)、提举常平公事。这三个机构合称为“监司”,其长官被称为监司官。顾名思义,这些监司官都负有监察州县地方官的职能。同时,这些监司官又有一定的分工,转运使负责地方财政,“提刑官”负责地方刑狱、诉讼,提举常平公事则负责地方的仓储、农业水利等事务。
宋代的“提刑官”始设于北宋太宗朝,以后逐渐制度化
北宋太宗朝开始设立“提点刑狱公事”。朝廷选派文臣到地方,审理疑难案件,清理积压的旧案;到真宗朝逐渐制度化,设置了提刑司的衙门。后来“提刑官”虽有暂时的撤废,但两宋大部分时间都是存在的。
提刑司多设在占据交通要道的州府,“提刑官”则每年定期到所辖的州县巡查。史载宋代“提刑官”的职能,除了监察地方官吏之外,主要是督察、审核所辖州县官府审理、上报的案件,并负责审问州县官府的囚犯,对于地方官判案拖延时日、不能如期捕获盗犯的渎职行为进行弹劾(《宋史·职官志七》)。宋代杖刑以下的犯罪,知县可判决;徒刑以上的犯罪,由知州判决,而“提刑官”主要负监督之责;州县的死刑犯一般要经过“提刑官”的核准,提刑司成为地方诉讼案件的最高审理机构。“提刑官”在巡查州县的监狱时,除了查看囚犯的人数、囚禁时间外,还审理疑难案件,平反冤狱,以及接受民众的上诉。
据史书记载,宋慈在广东担任“提刑官”时,属吏多不奉法,有嫌疑犯被囚禁数年不能得到审理,他限期加以审理,八个月裁决了二百多死刑犯,在巡查所辖的州县时,“雪冤禁暴”。他断案重视获取物证和案情的推理,案情“疑信未决,必反覆深思”,以“检验”(获取物证)乃“死生出入之权舆,幽枉屈伸之机栝”。(《洗冤集录序》)他所写的《洗冤集录》被认为是世界上最早的法医学著作。除了覆核、审理州县的案件外,维持地方社会的治安也是宋代“提刑官”的重要职责。这包括剿除、捕获盗贼以及镇压农民起义。例如,辛弃疾在做湖南“提刑官”时,就平定了茶商的叛乱。所以“提刑官”的副手多为武臣,在出现规模较大的农民起义或社会动乱时,甚至用“武臣”做“提刑”官。在刑狱、治安之外,宋代的“提刑官”有时还监督某些赋税的征收,或监督地方仓储的管理。可以看出来,宋代的“提刑官”具有今天的省检察长、公安厅长、省高级法院院长、省军分区司令等多重的身份和职能,而且他们直接对中央负责,在地方上没有直接的隶属对象,不像今天的检察长、公安厅长或法院院长等,与省委、省政府存在一定的隶属关系。
“提刑官”的设置有助于加强中央集权,同时也能有效地监督刑狱、诉讼,平反冤案,打击不法官吏,起到了缓和社会矛盾的作用
“提刑官”的设置有助于加强中央集权,同时也能有效地监督刑狱、诉讼,平反冤案,打击不法官吏,又起到了缓和社会矛盾的作用。正如电视剧《大宋提刑官》所展现的,由于州县官的渎职,胥吏的敲诈勒索,导致案情“虚幻变化,茫不可诘”,“提刑官”是判决的一个重要关卡,他们能否尽职,关乎百姓能否得到公正的判决,冤狱能否得到昭雪。因此宋王朝很重视“提刑官”的人选,多由曾长期任职于地方的、熟悉地方事务的官员担任。宋慈在出任“提刑官”之前,就曾在福建、四川等地做
假如我能够穿越一部电视剧,最想穿越到《甄嬛传》中饰演华妃、还想穿越到《琅琊榜》中,饰演苏长梅。
如果能穿越,我最想穿越到甄嬛传这部电视剧中,剧中人物很多,如果要穿越剧中角色,我想扮演一次华妃,华妃虽然下场很惨,可是她得到了别人不曾有过的荣宠,从王府的时候她就是独宠,连皇后也敬畏三分,有哥哥庇护,无人敢凄上,皇帝爱她,宠她,娇纵她,在万千女子中,能有几个华妃。
虽然华妃傲气、跋扈,但至少真实,她爱得深、爱的蛮横无理,这种爱又有几个男人不愿得到呢,最好年华与最爱的人分享,华妃无愧自己的青春,虽已惨死,但死的悲壮,死的满足!
如果能够穿越的话,我想穿越到《琅琊榜》中饰演苏长梅,梅长苏,以智搅动天下,以谋定天下。梅长苏在谋略上已经接近于无敌,哪怕是霓凰郡主,在战场上如此威风的人,在梅长苏面前还不是乖得和猫猫一样。
虽然在武功上已经算是个“废人”,但是高智商让他可以驾驭天下高手。内心无比强大,承受了很多人承受不了的痛,任何的挫折都打不到他,遇事冷静。这样的一个人怎么不让人心中崇拜!如果穿越的话,希望可以是梅长苏。在我个人看来,喜欢这个人物角色,要比整部剧还要吸引人。
①<动>弯曲。《核舟记》:“~右臂支船。”《送东阳马生序》:“手指不可~伸。”
②<动>屈服。《阎典史传》:“挺立不~。”又<动使动>使……屈服。《五人墓道》:“安能~豪杰之流,扼腕墓道,发其志士之悲哉?。”《谋攻》:“不战而~人之兵,善之善者也。”
③<名>委屈;冤屈。《海瑞传》:“故家大姓时有被诬负~者。”又<动>受委屈。《出师表》:“先帝不以臣卑鄙,猥自枉~,三顾臣于草庐之中。”
④<动>亏;短少。《刘东堂言》:“理~词穷,怒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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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动>竭尽;用尽。《论积贮疏》:“生之有时而用之亡度,则物力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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