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售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安顺市西秀区城区常住非农业户口。
(二)按照安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顺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安顺市廉租住房保障收入线划分标准的通知》(安市住建2010191号),西秀区家庭人均月收入按1245元作为准入条件。
(三)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四、申请方式
申请购买或租住廉租住房的家庭,应在规定期限内,由户主或户主家庭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代表申请家庭向所在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到区住建局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户主代表家庭(推举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的须持所有家庭成员签字压印的推举书)申请书(原件);
(二)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三)《城市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入户摸底调查证明》(原件),(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应提交复印件);
(四)居住在西秀区直管公房的应提交公房缴租凭证、租赁协议(复印件);
(五)保障对象婚姻状况证明(需提供结婚证或离婚证复印件、未婚的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原件);
(六)孤、老、病、残的困难户需提供有效证件。
提供复印件的同时须提供原件核对。
其实,《联合国宪章》(以下简称《宪章》)和相关决议关于秘书长产生办法的规定是相对简单的。
《宪章》第97条规定:“秘书长应由大会经安全理事会之推荐委派之。”这就是说,秘书长的产生在程序上分两步:首先是安理会的推荐,然后大会任命。秘书长职位的候选人必须得到安理会和大会两者的支持才能当选。
除上述《宪章》原则性的规定外,还有联合国大会1946年1月24日通过的第11(1)号决议较具体些,该决议对实践具有指导意义,主要内容有:(1)大会应以秘密会议方式讨论(秘书长)提名与任命问题,安理会应尽可能向大会推荐一名候选人,以避免在会上就提名问题进行辩论;(2)无论安理会或大会投票均应采用秘密投票;(3)确定首任秘书长任期为5年,期满时可连任5年。关于以后各届秘书长的任期,由大会和安理会根据未来秘书长之经历决定;(4)根据《宪章》第18条和第27条的规定,秘书长应由安理会7个理事国之可决票(自1965年安理会理事国增加到15个后,可决票数也相应改为9票),包括全体常任理事国之同意票提名,经大会以到会及投票的会员国多数表决任命之,除非大会自行决定需要三分之二多数。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关于遴选秘书长的许多具体细节是上述文件无法规定的,只是在实践中根据上述文件和各方之间的谅解,形成了一套不成文的习惯做法。例如,安理会在推举秘书长时不但以秘密方式进行,而且由主席当场开票,确定人选后,紧接着就通过向大会推荐人选及其任期的决议,大会一般根据安理会的推荐通过有关决议。但是,如有两个以上候选人,安理会一般应先进行所谓“摸底投票”,获9票以上且无常任理事国的反对,得票多者才获正式候选人资格。
“摸底投票”有妙用
在有两个以上候选人的情况下,为考虑安理会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候选人的处境,安理会不会贸然举行正式投票。安理会成员首先要了解各个候选人可能获得的支持率和有无常任理事国的反对票,只有把两者综合起来才能判定候选人当选的可能性。有时这种非正式的投票需要不止一次地举行。1981年秘书长换届任命时有两位参选人,一位是已担任了两任秘书长的奥地利人瓦尔德海姆,他想谋求再次连任;另一位是时任坦桑尼亚外长的萨利姆。美国支持前者,中国支持后者,中美分别对对方支持的人选各自投了16次否决票,这种就是“摸底投票”。这种投票虽然不是正式投票,没有法律效力,但这种投票对安理会了解各方意图以进行决策是关键性的,并对正式投票具有决定性影响。
1996年11月安理会审议秘书长遴选问题时,当时仅有一位候选人,即当时在任的秘书长加利(埃及人)谋求连任。但美国反对,并提出先搞“摸底投票”,再表决安理会决议草案。结果在11月19日的无记名投票中,14票赞成,1票反对。由于这一反对票来自一个常任理事国(红色选票),决议草案被否决。
在加利被否决后,非洲统一组织(现改称非洲联盟)改变立场,只坚持由非洲人连任秘书长,而不再坚持推举加利作为唯一候选人。这样一来,就好像打开了闸门,一下子从非洲涌现出12个候选人来,可谓“人才济济”。但由于候选人需要政府提名等程序,最后保留在候选人名单上的只有4个人。加利看到自己已不是唯一的候选人,若继续参选,不可能保持此前的高票。所以,他通知安理会主席称:他决定暂不做候选人,希望安理会暂不投他的票。这就是当时在联合国盛传一时的加利“中止竞选”,其实这是加利宣布退选的明智做法。美方对此立即表示欢迎。
常任理事国是关键
上述事实说明,尽管加利在安理会15个成员中获得了14票的高票,但由于美国(常任理事国)独家反对而迫使加利退选。可见常任理事国在遴选秘书长的问题上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这在加利退选后的非洲4位候选人的角逐过程中表现得尤为明显。
从11月19日否决加利后,经过20天的筹备,终于为下一轮非洲4位候选人的角逐做好了准备。从12月10日至12日的3天时间里,一共举行了7轮投票,结果都没有人能够出线。但从7轮投票结果看,候选人之一安南的得票一直是领先的。值得注意的是在第6轮投票中安南获得13票,反对票中只有常任和非常任理事国各1票。这就很清楚,2张反对票分别来自法国和埃及。埃及为其本国的加利落马而耿耿于怀,这是可以理解的。而法国则在安南身上发泄对美国的不满,因为美国事先未同法国商量就宣布不再支持加利。此外,法国与美国唱反调也是要显示其独立性,提高自身国际地位,扩大其对国际事务的影响。当然,法国最终还是要考虑法美总的合作关系,不能也不愿同美国一直硬顶下去,最后还是选择了妥协。12月13日中午12点,人们苦等了半天之后,突然振奋起来,大家辗转相告:法国大使收到政府指示,法国将转而支持安南。这时形势急转直下,“摸底投票”也就不再需要了。
中国遵循三项原则
中国是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中唯一的发展中国家,一贯维护联合国的尊严和权威,按照《宪章》和有关规定办事。在联合国遴选秘书长问题上,中国大体遵循以下几项原则:
第一,中国坚定地维护地区轮任原则。今年这一次轮到亚洲出任联合国秘书长,中国也会坚定地予以支持。
第二,中国希望秘书长应当领导联合国在解决和平与发展两大问题方面有更多的作为,应当维护占联合国会员国绝大多数的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因而,中国对秘书长人选的考察和要求是严格的。安南最后获得安理会的一致推荐,固然是各方妥协的结果,但也是同安南本人的学历、经历和能力等条件分不开的。
第三,中国希望联合国秘书长的任何候选人不应损害中国的国家利益。此外,候选人不应来自一个与中国没有正式外交关系的国家,这一条也至关重要。(中国前常驻联合国代表(大使)秦华孙新华社联合国分社前社长钱文荣)历任联合国秘书长
申请劳动仲裁应当去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省、市、县均设有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机构),设在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部分市或县区在街道乡镇设有仲裁分庭。仲裁案件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仲裁机构管辖。可在各地仲裁机构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网站,或者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网的“各地仲裁快速指引”专栏查询各地仲裁机构受案范围和申请指南。
(一)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之间,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因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二)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之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与聘任工作人员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事业单位与其建立人事关系的工作人员之间因终止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四)社会团体与其建立人事关系的工作人员之间因终止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五)军队文职人员用人单位与聘用制文职人员之间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由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的其他争议。
四、申请仲裁需提交的书面材料
(一)仲裁申请书:内容包括当事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原籍、现住址、联系电话、确认无误的通讯地址;用人单位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地址和联系电话)、具体的仲裁请求及金额、事实和理由。申请书除提交正本外,还应按被申请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需由申请人本人签名(如有代笔人需注明)。
申请人应当提供经确认无误的通讯地址作为仲裁文书送达地址,如实填写并及时提交《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如地址变更的须及时书面告知仲裁委员会。因申请人自己提供的送达地址不准确、拒不提供送达地址、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仲裁机构、申请人本人或者申请人指定的代收人拒绝签收,导致仲裁文书未能被受送达人实际接收的,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二)证据材料:包括与案件有关的各种证据复印(复制)件及证据清单,证据及证据清单除提交正本外,还应按被申请人的人数提交副本。
(三)其他材料。
申请人为个人的:
(1)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明正反面复印件一份,并提供身份证明原件核对;
(2)如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仲裁,需提交申请人和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并提交原件核对,另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公民代理的还需提交委托方与受委托方签订的不收费协议原件一份;
(3)劳动者一方在十人以上的,可推举代表参加仲裁活动,并需提交员工代表推举书原件一份;
(4)被申请人为企业的,提供企业注册资料一份(一个月内有效)(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经济信息中心查询,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地址:天河区体育西路57号,或登陆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打印并提供打印件一份;
(5)被申请人为事业单位的,需提供登记资料原件一份(省事业单位改革服务局地址:天河区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
(6)被申请人为其他单位的:需提供其管理机构出具的登记资料原件一份(内容包括单位名称、地址、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国家机关除外)。
申请人为单位的:
(1)提交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等登记证书复印件一份;
(2)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
(3)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
(4)劳动者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五、省仲裁院办理程序、办理时限
(一)接收审核申请材料。接收审核申请人申请材料,对符合规定的材料当场收件并出具收件回执,对需要补交材料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人可以申请在立案前先行调解。
(二)审查受理及组庭。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决定受理或不受理,并送达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决定受理的,送达申请书副本及应诉通知等材料给被申请人,并将仲裁庭组成情况及开庭时间和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申请人增加或者变更仲裁请求、申请延期开庭的,应在第一次开庭三日前书面提出请求。
(三)接受答辩。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日内提交答辩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被申请人提出管辖异议或仲裁反申请的,须在答辩期内提出。被申请人应按举证通知书规定的期限提交相关证据。
(四)庭前调解。仲裁调解是解决劳动人事争议最便捷高效的方式,有利于当事人减少成本支出和节省时间,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也更有利于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当事人愿意庭前调解的,安排调解。双方庭前达成调解协议的,申请人可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撤回仲裁申请或者对已达成的调解协议提出仲裁审查申请,仲裁委员会审查通过后出具《劳动人事仲裁调解书》,仲裁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五)审理。庭审程序:申请与答辩、调查质证、辩论、调解或裁决。
(六)结案。仲裁院自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案,案情复杂的可延期十五日,因出现案件处理依据不明确而请示有关机构,或案件处理需要等待工伤认定、伤残等级鉴定、司法鉴定结论、公告送达及其他需要中止事由导致案件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内。调解或裁决结案的,向双方当事人送达调解书或裁决书;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的,向申请人送达同意撤回仲裁申请通知书,向被申请人送达撤回仲裁申请通知书。
(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不收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一条 仲裁管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可以的多人联名申请劳动仲裁,但是要满足一定的条件,还要提交相关的文件,比如共同的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身份证件、单位工商资料、证据材料及清单、如果聘请代理人还需要委托书、律师函件,还需要提供所有申请人的具体请求清单、仲裁代表人推举书、等等。
可以的,但是要满足一定的条件,还要提交相关的文件,比如共同的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身份证件、单位工商资料、证据材料及清单、如果聘请代理人还需要委托书、律师函件,还需要提供所有申请人的具体请求清单、仲裁代表人推举书,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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