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维坦按:在维多利亚时代,嗅盐那可是上流社会淑女们的必备之物。它被广泛用于唤醒昏倒的妇女,以至于警察也经常随身携带嗅盐以备不时之需。因为在当时的上流社会,人们认为女性应该是孱弱小巧的,当看到一些不合时宜的事情就应该昏厥过去,那才是上等女人,所以身边应备有嗅盐,以便可以马上“苏醒”。在二次大战期间,嗅盐也被广泛使用,英国红十字会将其作为急救箱的首要物品。
纵览关于人类聪明才智的记载,即人类发明史,有两件事显而易见:一是人类是极具创新精神的种族,我们几乎能解决一切问题,无聊了还能发明新问题供自己解决;二是发明其实是种考察社会的方法,这种方法非常有趣——通过人类社会授予专利并沿用至今的东西,我们能深刻了解当时的技术水平,以及人们看重什么,认为什么需要改进和帮助。某种发明的不断改进有时能带来非凡成果,有时也能揭示人们心底极为恐怖的想法,这些想法与如何待人——尤其是如何对待女人有关。
对于真正性别歧视的发明,一言以蔽之并没有看起来那么简单。有反女权色彩的产品往往有着更复杂的历史。紧身胸衣就是个例子,并不是男性为了让女性低自己一等而强迫她们,反而是女性自己普遍都乐此不疲地穿上了这件复杂的衣服(提醒一下,女人当然也可能用性别歧视的方式对待自己)。其他产品,特别是化妆品产业的产品本身并无性别歧视之意,也没有压制女性的特质,而是在市场营销阶段才变成这样。这些情况都有点儿复杂。然而,某些发明却无可辩驳,就是赤裸裸的严重性别歧视。所以值此庆祝全国发明家月(National Inventor's Month)之际,请记住,创新是把双刃剑,可为善,亦可作恶。
为歇斯底里的女人们准备的嗅盐
来源:玛格丽特·热拉尔(Margeurite Gerard,18至19世纪法国画家兼蚀刻师)
嗅盐这一概念最早由古希腊人提出,旨在唤醒术后昏迷和受惊昏倒的人,但其有效成分的精华直到17世纪才在欧洲出现,因为当时人们发现了从雄鹿角中提炼氨的方法。而到了19世纪,嗅盐成了人们眼中全世界所有女性的必备随身物品,其原因在于一个非常奇怪的理论——子宫会四处游荡译注:嗅盐是一种由碳酸铵和香料配置而成的药品,给人闻后有恢复或刺激作用,特别用来减轻昏迷或头痛。它的唤醒机理是,嗅盐所释放的氨气,会刺激人体的呼吸器官(鼻子、肺等)粘膜,使得呼吸运动加剧,从而使人苏醒。17世纪人们从鹿角刨片中蒸馏出了氨水溶液,因此嗅盐也称“鹿角酒”。
这种理论认为,女性生来反复无常,而且不比男性健康,且解释这部分原因是女人的子宫会在体内自由游荡。
古希腊医师阿莱泰乌斯(Aretaeus)是这样解释的:“子宫很像独立于女人身体的动物,因为它会按照自己的节奏在体内四处游荡,行踪不定。此外,子宫还喜爱香气,厌恶臭味,它会趋向前者,远离后者。”
然而到了19世纪,“四处游荡的子宫”这个概念虽然有点过时了,但似乎仍诱导人们认为女人心理很脆弱,所以一有情绪或遇到吓人的事就会昏倒,这时她们就需要一剂强效嗅盐来平复心情(更原始的说法是让子宫归位)。四处游荡的子宫最初被视为“歇斯底里”的原因,这项针对女性的控诉可谓声名远播。19世纪,对受任何一种紧张问题困扰的女性,医生最爱的诊断就是“歇斯底里”。女性如果没有随身携带嗅盐,就很容易受到其脆弱心理及虚弱体质的影响。
浸水椅和泼妇口钳
来源:威廉·安德鲁斯(William Andrews)
这两个让人惊掉下巴的发明的出发点就是骇人听闻的性别歧视观念。特别是在16世纪和17世纪的英国,“骂街泼妇”,即动辄大声吵架和好争辩的女人是不为社会所接受的,还被视为危险分子。为了约束骂街泼妇,人们曾用过两种惩罚手段:浸河水和上口钳。
泼妇口钳
当时被称为“浸水椅”的刑具应用范围比泼妇口钳更广,而且还得到了官方批准。受审的女人会被绑在椅子上,渐渐浸入水中并反复几次,这种酷刑通常在当地的河流或小溪中进行。浸水椅旨在羞辱、恐吓女性,让她们狼狈不堪,因为衣服浸湿后就会贴在身上。而泼妇口钳无疑更恶毒。这种刑具有时也被称作口钳,用来把大嗓门骂街泼妇的头完全箍住,从身体上入手,让她们无法开口说话(为女巫设计的口钳还会刺穿舌头)。戴上口钳的女人还要游街示众,让所有人都看到她在接受这种丢人的惩罚。
铁蜘蛛
令人毛骨悚然的乳房钳:用于把乳房从被控通奸和擅自堕胎的女人身上扯下来。
乳房钳是史上最恐怖的刑具之一。和其他同类刑具相比,乳房钳的独特之处在于它是特别为女性制造的。
铁蜘蛛,即乳房钳,17世纪后期发明于德国的一类刑具,特别用于受罚女性的乳房上,其用法包括夹、拧、拉,甚至把整个乳房扯下来,极为残忍。
铁蜘蛛的用途还有“标记”或折磨人,尤其是未婚妈妈。据记载,滚烫和冰凉的铁蜘蛛都曾用于折磨犯下信奉异教、使用巫术和堕胎等罪的女性。这种骇人听闻的酷刑还经常在大庭广众下进行,因此更加惨无人道。
美貌千分尺
1934年,麦克斯·法克特(Max Factor)先生和他的美貌千分尺。
比起乳房钳和口钳,1932年发明于美国的麦克斯·法克特牌(Max Factor)“美貌千分尺”似乎完全无害,但它也算不上有趣。美貌千分尺和泼妇口钳一样,都是巨大的头戴器具。只不过口钳用于禁止女性开口说话,美貌千分尺却是个“瑕疵探测器”。麦克斯·法克特宣称,它最多能测出女性面部325处不同的缺陷,以帮助美妆师用化妆来进行矫正。
美貌千分尺的广告是这样解释的:“该设备上的金属条由螺丝固定,有325种调整方法。举个例子,如果测量对象的鼻子稍微有点歪,且歪曲很轻微,一般的观察就看不出问题,但美貌千分尺就能立即测出这个缺陷,然后由经验丰富的操作者用化妆进行矫正。”
**《猛鬼追魂》(Hellraiser)里的钉子头(Pinhead)
可以说,这个校准器以史上最令人不适的方式表现了禁锢女性的审美标准。有为男性设计的美貌校准器吗?怎么可能男性有瑕疵无所谓,但女性就必须戴上器具,变得像**《猛鬼追魂》(Hellraiser)里的钉子头(Pinhead)一样来“矫正”自己的缺陷。
(夹棍\钉指等在最后)凌 迟
最早是把人杀死之后再剁成肉酱,称为「醢」,受过此刑的记得有子路,还有周文王的长子伯邑考。 后来发展更加精细,目的还是要让犯人受最大的痛苦,因此不但是活的时候施刑,还要求受刑人必须身受多少刀以后才死。
据说发展到后来,每次凌迟要由两个人执行,从脚开始割,一共要割一千刀,也就是要割下一千片肉片才准犯人断气。而据说犯人若未割满一千刀就断了气,执行人也要受刑。发展成死刑的艺术
而受此刑最有名的人就是大太监刘谨,听说一共割了三天才让他断气
而最惨的是明末抗清名将袁崇焕,因为崇桢皇帝中了反间计,误以为他通敌卖国,判他凌迟处死,行刑前以渔网覆身(让肌肉突出以便下刀),游街示众,被北京城无知的民众冲上前去,把他的肉一块一块咬下来那种心理的痛恐怕远高于生理的痛。
剥 皮
剥的时候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肤分成两半,慢慢用刀分开皮肤跟肌肉,像蝴蝶展翅一样的撕开来最难的是胖子,因为皮肤和肌肉之间还有一堆油,不好分开。
另外还有一种剥法,不知道可信度多少。方法是把人埋在土里,只露出一颗脑袋,在头顶用刀割个十字, 把头皮拉开以后,向里面灌水银下去。由于水银比重很重,会把肌肉跟皮肤拉扯开来,埋在土里的人会痛得不停扭动,又无法挣脱,最后身体会从从定的那个口「光溜溜」的跳出来,只剩下一张皮留在土里
皮剥下来之后制成两面鼓,挂在衙门口,以昭炯戒。最早的剥皮是死后才剥,后来发展成活剥。
锯 割
把人用铁锯活活锯死,其惨状似乎与凌迟、剥皮也在伯仲之间,难怪在地狱酷刑中,就专门有把人锯开的酷刑。然而,锯死活人不仅在传说的地狱中存在,在人间也是确确实实存在着的。据《三国志.吴书.孙皓传》记载,三国时,吴帝孙皓的爱妾指使近侍到集市上抢夺百姓的财物,主管集市贸易的中郎将陈声原是孙皓的宠臣,他捕获抢劫者绳之以法。爱妾告诉孙皓,孙皓大怒,假借其他事端逮捕陈声,命里武士而烧红的大锯锯断陈声的头,把他的尸体投到四望台下。
腰 斩
由于腰斩是把人从中间切开,而主要的器官都在上半身,因此犯人不会一下子就死,斩完以后还会神智清醒,得过好一段时间才会断气。
明成祖杀方孝孺就是用腰斩,传说一刀下去之后,方孝孺还以肘撑地爬行,以手沾血连书「篡」字,一共写了十二个半才断气
车 裂
即五马分尸,就是把受刑人的头跟四肢套上绳子,由五匹快马拉着向五个方向急奔,把人撕成六块。记得商鞅就是受五马分尸之刑。
要把人的头跟四肢砍下来都得花不少力气,更何况是用拉扯的。而受刑人身受的苦处更可想而知。真到撕开的时候,恐怕受刑人已经不会觉得痛苦了。痛苦的是正在拉扯的时候。
俱五刑
把砍头,刖,割手,挖眼,割耳和一,即「大卸八块」,通常是把人杀死以后,才把人的头、手脚剁下来,再把躯干剁成三块。
汉高祖死后,吕后把他的宠妾如意夫人抓来,剁去手脚,割掉鼻子耳朵舌头,眼睛挖出,丢在猪圈里喂养,取名「人彘」结果吕后自己的儿子看到,给活活吓死
烹 煮
即「请君入瓮」那是唐朝时代,武则天当皇帝的时候,朝中有位酷吏叫来俊臣,崇尚严刑峻法,对不肯招供的犯人往往以酷刑对待。方法是找个大瓮,把人塞进去,然后在瓮下面用柴火加热。温度越来越高,受刑人也越来越受不了,如果不肯招供的话,往往就被烧死在瓮里后来武则天听说了这件事,就把来俊臣找来,问他犯人不肯招供要怎么办?来俊臣很得意的把这个方法说了出来,武则天就淡淡的说了句:「则请君入瓮」,把来俊臣烧死
宫 刑
司马迁就是受了宫刑,才会写出史记,也才会在「报任少卿书」里写出「身直为闺阁之臣」这样的句子。 中国人的阉割可讲究了。首先要拿绳子把小弟弟绑起来(包括子孙袋)让血液不流通,自然坏死,后拿利刃一刀子割掉(全部喔!不是只有小弟弟)。割掉了以后拿香灰一盖,止血,还得拿根鹅毛插在尿道里。等过了几天把鹅毛拿掉,如果尿得出来,阉割就算成功了。要是尿不出来,那个人就算废了,大概最后会死于尿毒症吧 所以如果是要阉来当宦官的话,最好趁年纪还小就阉掉,年纪大了危险性高很多。
此刑常被贵族冲抵死刑。相对的女性为幽闭
刖 刑
关于刖刑,大家的说法不太一样。有人说是把膝盖以下都砍掉,也有人说是把膝盖骨削掉,以后者比较可信。总之,刖刑是一种类似截肢的酷刑。
战国时代,孙膑受师兄陷害,受的就是刖刑。 听说他名字本来叫孙宾,受刑之后,才改为孙「膑」。 如果是把膝盖骨削掉,大腿小腿之间失去了保护,这个人可能连站都站 不起来,所以稗官野史上说,孙膑受刑之后,上阵打仗连骑马都没办法,必须要坐车(马车或人力车)。
插 针
用针插手指甲缝。常用于女囚。
活 埋
活埋是战争时常用的手段。因为省力,速度也快。
战争里的活埋,都是叫战俘自己挖坑,有时会先杀死俘虏再把他们推下去,但时间不够的时候(或是要省子弹时),就直接把他们推进去以后盖土。中国的酷刑中,活埋古已有之。不过没听过有什么名人受过这种刑罚。比较狠一点的,会把人直挺挺的埋在土里,只露出一个头,然后开始凌虐
棍 刑
即木桩刑 这里要说的棍刑,不是用棍子打人。这里说的棍刑,是拿根棍子直接从人的嘴或肛门里插进去,整根没入,穿破胃肠,让人死得苦不堪言。
正史上没有看过用这种刑罚的记载,不过金庸小说「侠客行」里有提到,还给这种酷刑起了个美名叫「开口笑」。
断 椎
当一个人对另一个人仇恨之极时,往往会想到要打断他的脊椎骨。打断脊椎骨确实是一种很解气的行为,因为人的脊梁骨若是断了,他也就一命呜呼了。在中国历史上,断椎也是一种很重要的酷刑。据《商君书.赏刑篇》载,春秋时姬重耳打算明文规定刑律,使国内百姓人人守法,就和大夫们一同商议。姬重耳的著名朝臣颠颉很晚才到,有人认为颠颉有罪,应该给以处罚。于是,姬重耳批准,将颠颉断椎处死。晋国的士大夫们都非常害怕,他们说:颠颉跟随姬重耳流亡列国十九年,功劳很大,现在偶尔有小过尚且受到如此严厉的刑罚,何况我们哪?从此人人畏刑守法。
灌 铅
在佛教关于阎罗的故事中,有阎罗黑白二相的说法,白相即为地狱之主,有百官所命,美女围侍;黑相即每天有两个时辰,要受铜汁灌肠之苦。与此相似,人间有灌锡或灌铅的酷刑。锡的熔点是摄氏二三二度,铅的熔点是摄氏三二七点四度,无论灌锡或灌铅都能把人烫死。而且溶化的锡或铅一入肚腹就会凝固成硬块,这种重金属的坠力也能致人死命。
汉代厂川王刘去的王后阳城昭信妒忌而暴虐。刘去宠爱另一位名叫荣爱的美姬,多次和她一块饮酒,昭信妒性大发,就向刘去说:“荣爱看人时,神色有些不正常,大概是和谁有私情”。刘去信以为真,他见荣爱正在给他绣衣领上的花纹,就一怒之下夺过衣服投进火中烧掉了。荣爱见刘去生气,非常害怕,投井寻死,刘去命令人把她捞出来,不幸没有死。刘去杖责荣爱,\\\她招认私情,荣爱受刑不过,胡乱说出和医生有奸情。刘去越发恼怒,就把荣爱绑在柱子上,用烧红的尖刀剜掉她的两只眼珠,再割下她的两条大腿上的肉,最后用溶化的铅灌入她的口中,这样一直把荣爱摧残至死。
梳 洗
指的是用铁刷子把人身上的肉一下一下地抓梳下来,直至肉尽骨露,最终咽气。梳洗之刑的真正发明者是朱元璋,据沈文的《圣君初政记》记载,实施梳洗之刑时,刽子手把犯人剥光衣服,裸体放在铁床上,用滚开的水往他的身上浇几遍,然后用铁刷子一下一下地刷去他身上的皮肉。就像民间杀猪用开水烫过之后去毛一般,直到把皮肉刷尽,露出白骨,而受刑的人等不到最后早就气绝身亡了。梳洗之刑与凌迟有异曲同工之妙。据《旧唐书.桓彦范传》记载,武三思曾派周利贞逮捕桓彦范,把他在竹槎上曳来曳去,肉被尽,露出白骨,然后又把他杖杀。
缢 首
我国古代初时的绞刑是用弓弦缢杀 就是把弓套在受刑人脖子上,弓弦朝前,行刑人在后面开始旋转那张弓, 弓越转越紧,受刑人的气就越来越少,最后终于断气
岳飞父子就是这样死在风波亭,(因为他是功臣,不能斩首,要留全尸)而明末流亡的桂王也是这样给吴三桂亲手缢杀
鸩 毒
鸩毒大概算是酷刑之中唯一比较人道的方式 中国古代的毒药中,最有名的应该是「鸠」这种毒药,成语中的「饮鸩止渴」便是源自于此。 常用于赐死情况
“凌迟”酷刑,亦作“陵迟”,是指山陵斜坡逐渐低下,含有慢慢之意,又俗称为“剐”。因其规例在千刀之上,“凌迟”还可通称为“千刀万剐”。唐律尚无“凌迟”,五代才特置。马端临《文献通考》说宋代中后期始用“凌迟”,但不常用。《宣和遗事》记章敦在越州时,专事惨刑,有“刀掊”、“钉手足”、“剥皮”、“斩颈”、“拔舌”,但不见“凌迟”。元代“凌迟”载于法典刑律,具体行刑较少。
只是到了明代,“凌迟”用语频繁起来,较为典型的是明代《瑞严公年谱》、《渔樵话郑本末》,其中对“凌迟”的详述,使人见其具体步骤——
“凌迟”时搭起一座棚子,棚前竖起一根上有分叉的粗木杆,刽子手手持磨得锋快的铁钩、利刃,三声炮响后便开始,规例是3357刀,每十刀一歇,一吆喝,剐得肌肉如大指甲片,一条一缕,密麻丛集,犹如刺猬。初动刀时,血流寸许,再动刀则无血了。主要是因受刑者受惊,血俱入小腹、小腿肚,剐毕开膛,血都从这里流出去了。“凌迟”后将受刑者五脏、躯体、头都吊在杆上示众,监刑官舞红旗,策快马,飞驰宫中,向皇帝报告刀数……
对犯人采取这样厉害的“凌迟”,是因明初朱元璋就执刑甚严,当时官员们竟用鸠血染衣带,一有捕拿,即吮带死,以免受酷刑折磨。据《明史》、《明实录》,当时刑法无所不用其极:
朱有熺以掠食人肝脑为能事,朱宪逼奸妇女或生置棺中烧死,或手刃剔其臂肉,剜目耳。还有的活埋露首,使其慢死,或让受刑人吃自己儿子被割下的鼻、舌。朱国桢《涌幢小品》说两广都督韩观杀人成性,竟用人皮当坐褥,吃人眼。夏允彝《幸存录》说一徐姓术士,因骂魏忠贤被捕,手足被钉在门板上,遍体浇上沥青,用椎敲,一会儿举体皆脱,其皮壳俨若一人……
人皮
祝允明《野记》中的有关记载更让人惨不忍睹:
高皇恶顽民窜逃缁流,聚犯者数十人,掘泥埋其头,十五并列,特露其顶,用大斧削去,一削去数颗头,谓之“铲头会”。国初重辟,凌迟处死外,有“刷洗”,裸置铁床,沃以沸汤,以铁刷刷去皮肉。有“枭令”,以钩钩背悬之。有“称竿”,缚置竿彼末,悬石称之。有“抽肠”,亦挂架上,以钩入谷道,钩肠出,却放彼端石,尸起肠出。
即使一般的刑法,执行起来也十分残酷。如《诏狱惨言》,记叙明代镇抚最为普通的五种刑具:一种是“械”。坚木制成,长一尺五寸,阔四寸多,中凿两孔,着臂上,就是受刑时也不脱,杀人最便利。一种是“镣”。铁制,又称“锒铛”。长五六尺,盘左脚上,因右脚受刑不方便。
一种是“棍”。杨、榆木制成,长五尺,曲如匕,执手处,大似人小指,着肉处径可八九分。每用棍,用绳束其腰,二人踏绳的两端,使受刑人不得转侧。又用绳系两脚,一人负之背,使不得伸缩。
一种是“拶”。杨木制成,长尺余,径四五分。每用拶,两人扶受刑者起,跪在索上,力束木的两端,随即用棍左右敲,使受刑者更加痛苦。
一种是“夹棍”。杨木制成,长三尺余,去地五寸多,贯以铁条,每根中各绑拶三副。凡夹人,则直竖其棍,一人扶之,安足其上,急束绳索,仍用棍一具,交足之左,使受刑者不能移动。又用一根长六七尺、围四寸以上的大杠,从右边猛力敲足胫,使足流血洒地……
这几种刑具,是中国古代刑法中最基本的,看来简单,但用起来极苦,如明人所说:“棍则痛入心脾,每一下着骨,便神魂飞越矣!”燕客《天人合征纪实》叙杨涟、魏大中等“六君子”在狱中受“棍刑”,毒打30棍,股肉就已经腐烂了,只得用帛急忙缠上。尤其是“受全刑”,即械、镣、棍、拶、夹棍等刑具同时上,被《明史·刑法志三》称为:“五毒备具,呼暴声沸然,血肉溃烂,宛转求死不得。”
以至在明代,许多来到中国的外国人,给他们感触最深的就是这几种刑具和酷刑:阿里·阿克巴尔《中国纪行》说中国犯人在监狱中:
带着镣铐和链子,固定在铁桩上,头发也被拴在铁钉上。即使这样还不让他们自在,他们的脚被板夹住,背上和胸上缠着100码长的链子和刑具,恐怕要压断了肋骨。带着镣铐和链子的犯人,被强力推进高度只有一臂长,三角形的又小又窄的笼子里时,“为了关上笼子把他的头压低到和四肢挤在一起,好像没有骨头的一堆肉塞在笼子里,打开笼子后,这个人带着链子和镣铐被拉上来时,使我们吓掉了魂”。
克路士《中国志》这样说道:犯人“把指头放在棍里,然后使劲拉绳子使骨头嘎扎作响”,“足刑很厉害和痛苦,刑具是两块方木条,约四拃长,一边用一根绞链连接。他们拿绳系在另一侧,足踝夹在中间。他们用槌子打木条头”。
拉达《记大明的中国事情》记载:
官员一声吆喝,五六名刽子手就扑向可怜的犯人,马上把他按到地上,扒掉他的裤子。他这样面朝下爬着,一名刽子手紧紧按住他的脚,另一个按头,再一个高举上述的竹板或棍子,使劲打他大腿后的肉,直打到叫住手为止。他们每打五下,便转过身子好打另一边。这时候,另一名刽子手跪着大声报打的次数,那简直太野蛮,挨过六十下的人难逃一死。
这三位外国人看到的只不过是明代最最普通的刑法,但已使人真切感到其刑的残酷了!这些酷刑一般来讲,主要是对下层官吏和平民施行的,特别是对那些“犯上作乱”者。清嘉庆八年(1803),因刺嘉庆而被当场捉住的内务府厨役陈德,在审讯时就已经是彻夜熬问,拧耳跪炼,掌嘴板责,刑夹押棍……经嘉庆亲审,陈德被处以“凌迟”。据燕北老人《清代十三朝宫闱秘史》载:
执行时,从陈德的耳、鼻、乳割起,左右臂上碎割,成鱼鳞形状。然后再右臂,再胸和背。一开始还见血,过一会儿血流尽了,只流黄水。当割完上身时,陈德忽然张开眼睛叫道:“快些。”监刑者却说:“上有旨,令尔多受些罪。”仍慢慢碎剐陈德!
以仁义自我标榜的嘉庆,对“大逆不道”者是从不心慈手软的,对陈德的“凌迟”,充分暴露了统治者对反抗者所能够采取的极端的报复手段。可是把所有的酷刑,都用“阶级斗争与压迫”来概括,是有失偏颇的。因为像晋灵公从台上弹人,观其避丸巢;王元吉当街而射,观人避箭;妲己置虿盆,观其楚毒以为乐;齐后主置蝎浴斛,令人裸浴,观其叫号则大喜……这些并没有直接刑事缘由的酷虐之刑,并不是阶级的、政治的影响,而是一种野蛮的文化观念的表示。《通典》记录北齐时对滥劣秀才饮一斗墨水的惩罚,就很能说明这个问题。
明代小说《封神演义》描绘了所谓的“炮烙”:“约高二丈,圆八尺,上、中、下用三火门,将铜造成,如铜柱一般,里边用炭火烧红”,人被剥去衣服,“将铁索缠身,裹围铜柱之上,只炮烙四肢筋骨,不须臾,烟尽骨消,尽成灰烬”。但此酷刑并非用于反抗的平民,而是对付臣僚。徐学聚《国朝典汇》说嘉靖年间朱观*戏无度,常使男女裸体群浴,无复人礼,“左右有阴议及色忤者”,他就加用“炮烙”。这表现了一种残忍的文化心态。而东林党人左光斗,也受“炮烙”,顾公燮《消夏闲记摘抄》说他“面额焦烂不可辨,左膝以下,筋骨尽脱矣”。这却是阶级内部不同政治派别的斗争所造成的。
所以,对酷刑要具体分析。而且,酷刑也不是单纯为摧残皮肉而设,酷刑施行的主要目的是警告,是示法。
《草木子余录》记述朱元璋严于吏治,“凡守令贪酷者,许民赴京陈诉。赃至六十两以上者,枭首示众,仍剥皮实草。府州县衙之左,特立一庙,以祀土地,为剥皮之场,名曰皮场庙。官府公座旁,各悬一剥皮实草之袋,使之触目惊心”。
这一惨无人道的酷刑,从本质上讲是统治者企图以残忍手段奴役下属的意识的投影,但它冠冕堂皇地归入了法制的轨道之中,这在客观上对贪污受贿的官员还是有很大的震慑作用的,就像历史学家分析的那样:明初吏治之所以较好,这与朱元璋常用、大用酷刑,也有一定的关系。为了使更多的人服服帖帖,古代统治者将酷刑的主要目标定在平民百姓身上,这一现象在清代尤为突出。张集馨《道咸宦海见闻录》,真实地记述了道光年间四川的酷刑:监狱里的犯人,有的装入笼内,一日而毙,有的则用锅煮,“惨酷不可言状”。如捉到造反的“匪”,不问真伪,先打400小板,还有重打二三千小板再讯供,罪名莫定,就在大堂上打死,脑裂骨折……由于酷刑滥施,甚至错捉入狱的人,也往往被屈打成招。清代刘省三所写的公案小说集《跻春台》,其中有一篇《双冤报》,就描述了王氏和魏有仁这对男女表亲,在酷刑下被迫屈招的情形:
钉竹签十指鲜血喷,痛得奴死去又还魂。不招供太爷刑法狠,招得来又辱了先灵。……不得已把供来招认……这一阵夹得魂飞尽,痛得我屎尿一齐倾。想不招表嫂已招认,要辩脱除非问阎君。因奸*谋毒表弟,大老爷施恩快松刑。
清代的官吏还挖空心思,不断在刑具上“推陈出新”。李伯元所写的《活地狱》,就较典型地反映出了由于刑具的厉害而造成的残酷景象:如,“一双铁鞋,放在火里烧红,着在脚上,这叫‘红绣鞋’”。其实这是明代天启年间魏忠贤的义子许显纯发明的“红绣鞋”的延续。还有“过山龙”,“是叫锡匠打一个弯曲的管子,扯直了要够二丈多长,把犯人赤剥了,用管子浑身上下盘了起来,除掉心口及下部两处。锡管子上边开一个大口,下边开一个小口,用百沸的滚水,从这头浇进去,周流满身,从那头淌出去。这个开水,却不可间断”。
这与谢肇淛《文海披沙》所说的万历时福建某官府中盘在犯人腰间的“锡蛇”是一样的。审讯犯人时往“锡蛇”的空心里灌开水,犯人受不住烫,只好屈招……相形之下,清代“过山龙”要比明代的“锡蛇”更残酷,这是一个总的趋势。
再如行刑时最常用的板子。《活地狱》中已出现了铁板子,用它打人,“打上十几板子,大腿上的肉都会一片片的飞起来,连肉带血飞的满处都是。等到打至十几下,肉已飞完,便露出骨头。他此时便吩咐掌刑的,不要拿板子平打,却用板子横在大腿上乱敲,砍的骨头壳壳的响。有的还将骨头打开,骨髓标出来好几尺远……”
通过打板子这一在古代最为常见的刑罚,人们看到的是残酷!这也正是李伯元创作《活地狱》的用意,旨在揭露清代官府衙门像地狱一样……
参考资料:
回答者:蛆冻儿 - 见习魔法师 二级 2-11 19:15
世界上最残忍的酷刑有很多种。这些酷刑都可以让人尝到那种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痛苦。这些酷刑之间也没有方法比较上下,因为哪一个都是人无法承受的极刑。
我们可以从网络上看到很多恐怖的刑具。光是想象一下在上面坐着是什么滋味就会有一种细思极恐的感觉。
比如说那些导致人残疾的刑法。将人的舌头活生生的坑下来。还有把耳朵割掉。或者是将水银烧红了倒进耳朵,使人致残。
还有将人吊起来,用刀一刀一刀的割,把肉割下来,要割上千刀的临池处死,眼看着自己身上的肉被一片一片的割下来,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
还有在秦朝的时候比较流行的五马分尸。将一个人的头胳膊腿分别拴在五匹马或者牛的车上。然后一声令下,五匹马从五个不同的方向拉去。一个活生生的人,瞬间变得四分五裂,惨不忍睹。连个全尸都不能留下。
连弩听说过没有?一个很重要的机关就是——杠杆!一个能节省三分之二拉力的杠杆!当然,连弩上的机关,古人并不是这么叫。这么说只是为了让你更容易理解。比如弓弦本来需要120斤的拉力,节省三分之二的杠杆用上,那就只需要40斤的拉力。对于古人来说,40斤那是绝大多数青壮年能轻松拉动的。你说的刑具,只不过是杠杆原理的更复杂运用罢了。
根据许多书上的记载,文胸是一个名叫沃托·提兹林的人发明的。关于提兹林发明文胸的最早记载,是华莱斯·雷伯恩写的《挺起胸膛:沃托·提兹林发达史》一书。这本书宣称,提兹林在其助手汉斯·德尔文的帮助下,于1912年发明了文胸。他们那时是为一名瑞典运动员设计的。据说提兹林还在30年代起诉一个名叫Phillipe de Brassiere的法国人,告他侵犯自己的专利权。但是这个故事牵强附会的社撰痕迹未来太浓(Brassiere即文胸的英文名称),不少人都提出过质疑。如果翻一翻现代史的有关资料,我们会发现另外一个真实可信的故事: 第一个现代文胸是一位纽约社会名流玛丽·费尔普斯·杰科布于1913年发明的。那年玛丽刚买了一件新晚礼服,准备穿着它出席她经常露面的社交活动。但她遇到了一个问题。在那时候,妇女穿戴内衣清一色都是由鲸鱼骨收紧的紧身胸衣。而玛丽的新晚礼服特别薄,这种硬硬的内衣穿在里面显然极不相称。情急生智,一向心灵手巧的玛丽突然间想出了一个绝妙的主意。她叫自己的法国女仆帮忙,两人一起用两块手帕、一些丝带和细绳,设计出了一个简单的露背文胸。 不用说,玛丽在晚会上出尽了风头。一时间在那群妇女们当中,她戴的那个独具创意的文胸成为谈论的焦点。自那以后,总有些亲戚朋友找玛丽帮她们缝制文胸,玛丽也十分乐意帮忙。一天,她收到一封陌生人写的来信,请她做一个文胸,并在信中夹了1美元作为报酬。玛丽茅塞顿开,马上拿着她的文胸设计图跑到专利局申请专利。 1914年11月,玛丽获得了"露背文胸"的专利权。 玛丽随后制作了几百个文胸,可惜知道她新发明的人不多,生意做不下去。好在,文胸并没有因此而销声匿迹。玛丽将文胸的专利权卖给了康涅狄克州的华纳兄弟紧身胸衣公司。转让价格仅1500美元。 其实,揭开文胸史真实、完整面目的途径,最好的参考书是豪格·李维斯编写的《美国的性机器》一书。豪格对美国专利局用具方面登记过的所有专利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找到了好几个关于文胸发明的专利。豪格得出结论:第一个申请文胸专利的玛丽·图克女士。她于1893年获得被她被之为"乳房支撑装"的专利权,其外观跟现代文胸已十分类似。"乳房支撑装"的设计,包括两个分开的乳罩,以及两根过肩部用扣眼扣回的带子。而玛丽·杰科布1914年获得专利的文胸,名称跟现在的专利虽然在叫法上相符,在设计上却与现代文胸有些距离。她注册设计的文胸是轻量型的,并没有托住双乳的罩杯,所以戴上会让妇女胸部显得平坦。 此后文胸在其发展过程中有了其他细微处的革新,越来越接近现代文胸。如弹性吊带、标准罩杯尺寸,以及无带文胸的使用等。20年代,平胸的文胸十分流行。移民美国的俄国妇女依达·罗森瑟决心抵抗这股女性化的潮流。在丈夫的帮助下,她成立了一家文胸制作公司,根据妇女胸围的大小进行分类,将文胸设计成罩杯大小不同的几类。而且为从青春期到成熟期各年龄阶段的妇女分别设计合宜的文胸。 60年代是文胸的受难期。性解放运动拉开了序幕,文胸因被女性视为束缚与保守的象征而惨遭焚烧之祸。然而文胸并没有因为这场浩劫而退出女性世界。与性对庄重的客观要求,年老妇女保护乳房的需要,都得依靠文胸。所以,60年代一过,文胸便迅速卷土重来,其不可动摇的地位一直延续到了今天。文胸的种类也越来越多,越来越适合女性不同场合的不同需要。是女人,便离不开文胸。 尽管如此,人们关于文胸的争议却没有停止过。1994年,西妮·罗斯·辛尔和索玛·格雷斯梅耶林合著的《穿向死亡》一书给广大女性带来一阵恐慌。她们在书中指出,戴文胸可能会妨碍乳房及周围的淋巴系统功能的正常发挥,从而导致从乳房排除的毒素量减少,增加乳腺癌的发病率。根据对4730个妇女的调查,她们得出结论:不戴文胸的女性,比戴文胸的女性患病症的可能性要低21倍。 批评人士马上作出了回应,指出该书的致命弱点--作者没有将个人的生活方式(吸烟、喝酒、运动、体重等要素)考虑进去,所以这个结论缺乏说服力。不过也承认该书的确提出了一些值得探讨的的问题。 直到1913年,纽约社交界名媛柯劳丝比终于因为受不了柬腹的拘束感,愤而丢掉它,另外叫侍女把两条手帕缝在一起,再用粉红色的带子连接起来,穿上之后果然轻松多了,并由此在社交界广为流传。 (另有记载,世界上最早的“文胸”始于1886年,是英国人创造的,用丝织品捆绑住胸部以便于生活、行动的需要。我们一般认为第一代文胸创立于1912年并正式申请了专利,其特点是以布料为主,肩带固定,后用钮扣是我们今天看到的文胸的雏形。详解:一八八六年,在英国有一项以钢丝与丝织品制成的新发明,这项发明在女性世界是极具魅力的,它就是衬托女性胸部曲线美的罩杯。在胸罩发明史上的第二位重要人物,是来自西德,名叫克里斯定哈特的女性,她认为女性上身内衣的主要用意在于支撑胸部,何不将它改为胸罩于是,这位具有发明天赋的贤惠家庭主妇----哈特**,发明了不需靠带子紧紧绑着,只将扣子扣上的胸罩,旋即在士女界引起震撼!为新式内衣的始祖。这样内衣继续发展,至二生年,西德的内衣制造商西蒙·林道而决定为这种不需要绑带子的内衣申请专利。其构思是源于他在巴黎渡蜜月时,对于新娘所穿内衣的太多吊带及扣洞感到不便,而萌生此意。) 时序进入二十世纪,妇女所遭受的礼教束缚逐渐松绑,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欧陆妇女可以开着大卡车满街跑,美国妇女也到处奔走疾呼争取参政权。在当时那个高度讲求男女平等的年代,女性的曲线美也被“娘子军”们不由自主地刻意淡化下来,不去凸显其阴柔抚媚的一面。甚至一度焚烧胸衣,强调平胸。 该不该带胸罩这个问题在60年代成为全美争论最激烈的焦点。在1968年美国**选美会上,示威的妇女把胸罩、柬腹、发卷和妇女刊物《大都会》全扔进了垃圾桶里面,向这些强加在女性身上有形与无形的束缚说再见。电视女星马浴汤玛丝力斥社会压力,坚持在她主演的影集THAT GIRL当中“无罩”演出,她认为上帝创造女人就是希望她“弹跃自如”,何不顺其自然呢!此风一开,女性内衣的制造商可就慌了,所幸医生适时站出来评断公道,引经据典指出,根据医学的研究,如果长时间女性胸部无适当支撑,双峰将会因为重量的负荷过大而造成肌肉韧带;拉伤,故“无罩运动”实不可取。 走过漫长的岁月,女性从束缚胸部,进而强调胸部,到全面解脱,再又回复到当今的讲究胸部之美。胸衣己在时装界独立成军、自由发展成为世界女性爱慕的新潮流。尤其采用新的质材后,内衣日渐轻如羽毛,触摸起来,穿戴起来,格外柔软舒适,将女性的曲线美表达的更加淋漓尽致。 东方的内衣文化在中国,内衣被称为“内绣”,由于传统道德的观念,关于内衣的历史材料极少,使现代人无据可查,史料最早的内衣是秦汉时代后的十六周时期,称为“两当”最初由北方游牧民族传入中原演变成内衣。“两当”有前后两片,“即可当胸又可当背”是其最显著的特点通常为两层,夹层可衬棉,贴身保暖。 唐朝经济繁荣,国泰民安,唐朝女子喜穿“半露胸式裙装”,将裙子高束在胸上围,胸下围别条一宽带,肩、颈、后背无带,穿时由后及前,胸前有一排扣子系合,或用其它带子系束,面料多为织锦,色彩缤纷。 明代的女子受外来文化的影响,已深谙如何凸现曲线美之道。明代的主腰与背心相似。开襟、两襟各缀有三条襻带,肩部有档,档上有带,腰侧还各有系带,将所有襻带系紧后形成明显的收腰。 清代的肚兜一般为菱形,下面呈倒三角形遮住小腹;兜肚只有前片,后背坦露,上有系带套于颈间,腰部另有两根带子,束在背后。系带的材质不一。兜肚上有各类精美刺绣。 中国自古就是个多民族国家,除了上述汉族内衣风格外,其他各民族也都有着以自己生活方式为基础的内衣和内衣观念。可惜对这方面研究尚待开发。 设计是制做的灵魂。胸罩因其着装后需紧抱身体、又要做到动作时不变态、不脱落、运动后透气好。设计时要综合考虑人体美学、人体力学、人体功学的各种知识,以及各种原辅材料的纱向、弹力、功能的互相吻合,集艺术性与功能性于一身。一般情况下,胸罩分欧码和亚洲码两类版型,每类备分六型,每型约分十个号码。使任何体型与胸型的女士在这60个型和号中都能买到最适合自己的一款。在确定型号之后,设计师的主要任务就是创造表面效果的美丽灵感与温馨气质。 西方的内衣文化 100年前,在内衣世界里占绝大主宰地位的是一种叫“束衣”的东西,欧洲文艺复兴以前,女性身体几乎不加束缚,贵妇们穿上衬裙作为内衣。到十七世纪,时风认为衬裙作为内衣太放荡。因此,“束衣”出现了,开始了其折磨女性的历史。妇女们自觉在自己的胴体上构筑了严严密密的堡垒,用几乎是残酷的手法,把自己的身体,用重重的布条勒起来,很多女士因此而导致肋骨的骨折、流产、内脏移位等。这种被女性自觉的带上的“刑具”,竟被当时的媒体称为“工艺好的舒适” 参考文献: 内衣网
中国古代的挺全了,我找点国外的吧
一、动物行刑
这是罗马的暴君Nero Claudius Caesar时代的一种残酷的刑罚。这些女人都是给斗兽场的狮子、豹子等野兽作为食物的。
二、割喉刑
割喉始终是古罗马所特有的刑罚,因此有"罗马刑"之称。它的要旨就是割断喉咙。与砍头刑不同的是:在此刑中,头和躯干并不分离,但这两种刑的行刑原则是一样的,因为犯人主要是由于窒息、失血过多以至脑部失血而死,其直接原因在于颈动脉和主动脉被切断。割喉刑用的是匕首。但罗马的刑罚中却从未将“割喉刑”列为主要的死刑手段。
三、剖腹刑
该刑是用利刃刺入犯人的肚腹并拉开口子,导致内脏受损而死。希腊和罗马仅是整死人便罢手了,但在古波斯,割开肚腹之后,还要从中揪出六到八米的肠子,缠在绞车上,而日本的割腹刑则是由自己来执行,用于证明自己的忠诚、找回失去的荣誉。在剖腹的同时,一顶有英雄特征的桂冠便戴到了死者的头上。所以,并非一般的市井之民也有资格剖腹。他们一般是被砍头的。在日本,砍头不仅意味着剥夺生命,还有污辱灵运魂魄的意向。
四、投掷刑
该刑的关键在于让犯人从高处跌落。当然,在没有高处的地方,便不能够执行,例如沙漠里……
五、饿刑
如果单纯让犯人饥渴致死,便体现不出施刑者的创意与匠心了。在中世纪的欧洲,最常使用的是"饥饿面具",当面具扣到人脸上后,犯人的口腔里会被塞进一条铁舌头,用于强迫他进行呼吸,如此,即便满地食物,犯人也无法进食,直至饿死。说明:立枷,犯人多有被活活饿死的。
六、十字架刑
该刑在古埃及时便有,在地中海沿岸及中东国家运用得十分普遍。一般说来是用于惩罚社会地位较低的人,如奴隶、乞丐。为了羞辱罪大恶极的犯人,有时也用十字架刑。
七、活埋
活埋一般用于大规模屠杀。在中国的战国时期,秦将白起一次便活埋了赵国降卒四十万,秦始皇的坑儒行动只是小巫见大巫。说明:日本的水刑——刚开始人还可以勉强将头探出水面,到后来……
八、木桩刑
对于此刑,19世纪的《大百科全书》下了这样的定义:"将人类的残忍性发挥到极致的创造之一"。行刑方法在于将木桩插入犯人身体,最常见的是插入肛门,任其死去。1958年,伊拉克国王的舅舅因同性恋被处木桩。
九、活剥
活剥即揭人皮,可以是局部、也可以是全部。 在古印度,活剥又称"小火去细毛",即用火把灼烧皮肤,把身体烤熟到三分。这时,活肉彻底附着在身体上的皮肤分离。然后“置犯人的叫喊于不顾,将他的皮整个地揭下来……他的肌肉完全呈现,血管清晰外露,可以看见内脏在搏动,光线照在他的胸前,肌肉纤维熠熠生辉”。
十、肢解
该刑意味着干脆地剁下四肢。但发展到一定时期后,
施刑者认为“干脆”太便宜犯人,于是,有了许多种花样
波斯人别出心裁的做法是先从手指下刀,然后切脚趾,再砍手、臂、踝、腿、耳朵、鼻子……
中国人的玩法是截去四肢后用金创药止血,用布包住伤口、再塞入一只大瓮中,置放在厕所里,犯人要痛苦很久才会死去。到了汉以后,凌迟刑代替了肢解刑,也许在行刑者看来,凌迟刑更痛苦也更精妙……
如今,某些国家依然规定,对小偷可以采用截肢刑,巴基斯坦的法典规定:"第一次犯偷窃罪者将被从手腕关节处砍去右手;第二次犯者将被砍去左脚。"但藉此刑剥夺犯人性命的事几乎没有了。
亚洲和中东的民族尤为偏好此刑。该刑的关键在于将人体零敲碎打,直至死去。
十一、碎身刑
这是典型的西方死刑,与西方人酷爱摆弄机械密切相关。犯人赤裸着身体被固定在一只带铁钉的大轮盘上,通过摇动手柄,轮盘可以绕轴旋转,轮盘每转一圈,固定在地面上的铁刺就会剐下一条肉来,转个十来圈,犯人基本上就被扯碎了。说明:解剖刑——从声带至乳房,一块块地切割,与中国的凌迟有异曲同工之妙。
十二、碾刑
碾刑大致可以分为三类:一是用一种固定的重物压死;二是将犯人放在中间,两边同时用力并逐渐加码;三是用带有利物的东西轧碎或扯烂。在罗马和埃及,常会把犯人铺在尖刺上,然后用巨石碾过,如此犯人决无活机。图为夹棍刑。
十三、压杠子
日耳曼人的碾刑用的是沉甸甸的木头大盘,由马拖着来回地碾压,直到犯人变成血肉模糊的 一片酱沫。在波斯,犯人则被塞入那种用来榨葡萄和橄榄的压榨机中,被这般处理过的犯人,形状全无
十四、火刑
用火烧人是最原始蛮荒的做法,古代的西方和东方都对火刑津津乐道。
十五、烤刑与炙刑
这两种刑均为常用的处死方法,它们与火刑的区别在于:对犯人一定要用"小火"来处理。将炉火控制在某种范围内,其目的在于让犯人在清醒状态下毙命。
十六、锯刑
这是一种特别的分解具是锯。据说东方人喜好横锯,而西方人酷爱直锯。在基督教传入日本后,日本人也热衷于直锯,他们惯常是从头顶开锯,而西方施刑者则倒行逆施,从两腿之间腹股沟的位置开锯,这样做的后果最可怕,因为在切到肚脐的位置前,犯人的意识都非常清醒。为了延长受难过程,往往会让犯人保持头冲下的姿式,这样脑部可以得到充分的氧气,可以避免血流失过快而死。锯刑史上最后的"杰作"是由某些患有狂躁症的盖世太保来完成的。他们有各种型号的钢锯,在他们手里,人变成一棵可以恣意妄为的树,想锯那个部位都成。说明:16世纪德国多见的一种酷刑——锯刑,在到达要害之前受刑者绝对意识清醒。
十七、箭刑与贯穿刑
大家看到她的第一感觉是什么?说出她的用途你大概就会倒吸一口冷气了,这就是有名的纽伦堡之“铁处女”。她是一个可以开合的容器,内部布满锐利的铁钉,人只要被放到里面,随着她的关闭,那将会是地狱的风光。
铁处女
致命的拥抱:铁处女(Iron Maiden)
翻开拷问史,在众多关于拷问器具的记载当中,以人体形状为模型制作的器具最多。这种器具往往都有左右对开的两扇门,门里面装置有尖锐的钉子,一关上门,里面的人就会体会到铁钉刺穿身体的疼痛。在这类刑具中最为有名、而且不得不提的就是德国的“纽伦堡铁处女”。
让人意外的是,这种怪异的处刑工具竟然拥有相当久远的历史。最早的记载是一名西元前二零五年至一九四年,统治斯巴达的暴君那比斯(Nabis)。他经常会说:“如果我无法说服你,或许我美丽的爱琵加(Apega)可以。”然后,这个倒楣的家伙就会被领到一个以暴君美丽妻子为外型的雕像面前,雕像的双臂上有尖利的刀刃,受刑者就会在这致命的拥抱中被杀死。
接着,西班牙人为了拷问那些不愿意改信天主教的异教徒,也研发出了类似的工具来。这具雕像通常是由僧侣所雕刻,外面会披上薄纱,手中则拿着象征信仰的旗帜,外型则是代表着圣母玛丽亚。由於大多数的拷问室都在地窖中,受刑的异教徒必须走过一段长长的阴森、黑暗、潮湿的走廊之后,才会看到这个恐怖的刑具。行刑者会大声的念诵一段句子,其意为即使你是异教徒,圣母依旧愿意拥抱你。然后,装有尖刺的双臂同样会收拢,让受刑人的上身被刺穿。在这样的状况下,行刑人会继续审问犯人,要求他认罪,否则就会继续收拢雕像的手臂。
起初这种刑具只用来惩罚叛教或是污辱圣人的犯人,但稍后它也被用来当作处罚叛国和图谋不轨的刑罚。在这之中最有名的就是德国纽伦堡的铁处女了!至今大部分的铁处女外型都是仿造这台原型机所创造的,唯一可惜的是在同盟国一九四四年二次世界大战轰炸德国时将它毁掉了,因此目前并没有保留下来。德国人的手艺果然是最精巧,整个刑具可说是当时工艺的结晶!
由于史书中对该种装置的使用情况记载得不是很多,所以很难判断这种刑具的存在是传说还是事实。因为关于拷问的史料文献都是以19世纪的研究为基础,而当时的研究受浪漫主义思想和民间传闻的影响较深。而有关“铁处女”使用的记载很少,从1515年8月15日第一次使用该装置起,只有几十年的时间。当天,法官把受刑者关入“铁处女”中,门只是“稍稍”地关了一下:“钉子尖锐的前端慢慢刺入了那男子的身体,先是手腕,然后是脚等其他几个地方,接着是小腹、胸、膀胱和局部肌肉,接下来是眼睛、肩膀和臀部。看上去虽然很疼,但还不至于立刻要了犯人的命。这期间那男子不停地发出凄惨的叫声,显然他非常痛苦,就这样连续哀号了两天他才死去。”根据这篇文章的记载,恐怕当时的“铁处女”内侧各个地方都装有铁钉,靠改变钉刺的不同部位进行拷问,而且铁钉还是可以活动的,尤其是会引起剧烈疼痛的地方和靠近致命处的铁钉是可活动的,执行人故意把这些地方的铁钉稍稍向外拔了一点,这样可以延长受刑人的痛苦。
18世纪后,纽伦堡逐渐取消了审讯时实行拷问制度的习惯,在1784年出版的旅游指南中,明确记载有“‘铁处女’这一可憎的、令人战栗的拷问器具,成为了弗雷德利克_巴尔巴罗萨时代的古董”的字样。虽然该书把时代弄错了将近400年(弗雷德利克_巴尔巴罗萨时代比中世纪还要久远),但由此我们也可以知道当时的“铁处女”已经成为博物馆中的收藏品了。
铁处女的外表像个人型棺材,内侧各个地方都装有可活动铁钉,靠改变钉刺的不同部位进行拷问。尤其是会引起剧烈疼痛的地方和靠近致命处的铁钉是可活动的。执行人故意把这些地方的铁钉稍稍向外拔了一点,这样可以延长受刑人的痛苦。该刑具有四个基本特征,这四个基本特征也充分显示了其非人道的特点。
一,若从小孔向里面钉入长钉会把受刑者的身体打通。为了增加受刑者的痛苦,还特地避开了受刑者的致命要害。由於该刑具是垂直放立的,因而受刑者在桶棺内完全是被铁钉悬挂起来的。
二,桶棺内的空间极其狭窄,这会不断地带给受刑者的肉体和精神上的痛苦。
三,这种刑具虽然四面也有对开的门,但即使把所有的门都打开,受刑者也跑不掉。
四,该刑具的桶壁做得很厚,不开门的话在外面是听不到受刑者的呻吟声和惨叫声的。而且假如中途把门打开,再关上时,铁针还会刺入受刑者身上同样的伤口之中,因此根本不要奢望能够减轻临死前的痛苦。
如果只有这样,德国其实也不配被称作世界工艺技术最先进的国家。在经过刚刚的一番折腾之后,很显然铁处女内部已经一片狼籍,要把尸体处理掉就成了很恶心的一件事情了。但是,德国人在铁处女底下安置了一整条垂直的地道,行刑者只需启动机关,打开暗门,尸体就会直直落下。在地道的尽头则是一连串转动的刀刃,结合上尸体从高处落下的冲击和锐利的刀刃,这倒楣家伙的尸体就会被切成碎片,正好落入纽伦堡中的培革尼兹河,最后流入莱茵河中。行刑者最后只需要把血水冲入隧道中就可以保持乾爽清洁。
十八、毒刑
从很早的年代始,服毒致死就是执刑方法之一。
有记录本案的早期毒杀是对哲学家苏格拉底的死刑执行。苏氏因得罪雅典的权贵而被毒死。当毒药送到后,他问刽子手:"好吧,我的勇士,告诉我该怎么做"后者告诉他,喝下毒药后不要在房间里走动,因为运动会减缓毒药的发作,延长死亡的时间。也要尽可能地少说话,否则就需喝下两倍以上的剂量。据说苏氏都接受了。那时的希腊,多是用欧洲普遍可见的毒芹中提取出来的毒芹碱来做毒药。(芹叶钩吻)
而在古中国,则多用从动物、昆虫、矿物、植物中的提取毒物,似乎比起西方,毒死人的渠道要多得多。
现代社会出于对有效性和人道的考虑,又开始使用先民的方法了。毒气室、安乐死注射似乎都是一种延续。
十九、吊刑
它有别绞刑,方法是将犯人双手反剪,再用绳子捆住手腕吊升到行刑架的顶端,然后,骤然松开绳子使其下落,停顿在高于地面仅数十公分处。在降落停止产生的冲力作用下,犯人的双臂会被拉得脱臼。
经过重量设计的吊刑则更为残酷,有记录表明,如果受刑人腿上捆上超过60公斤的重物受刑,就会连双腿都会拉脱臼。如果超过100公斤,那么在冲力作用下,全身的骨头都会碎裂,就算是肚皮绽开,五脏六腑溢出的现象也并不罕见。
19世纪中叶,中国的清政府曾用吊刑处罚过天主教的传教士,并将吊刑作为一种合法形式的刑罚普遍运用
二十、鞭刑与棒刑
鞭刑存在于历史上的各个时期。现代社会文明程度高而鞭刑狠的国家首推新加坡。
二十一、车轮刑
这是一种将人绑在车轮上活活打死的刑罚。
二十二、磔刑
就是中国的“五马分尸”,该刑的特殊之处在于犯人的四肢要同时遭受"力的作用"……
二十三、扼杀
扼杀即勒死,它和绞刑一样是一种使人窒息的刑罚。但它不主要依赖犯人本身的重量,而是通过某种作用在脖子上的外力来致死。扼杀曾被亚洲和欧洲的许多民族所施用,但在欧洲若干地方有规定,不允许处女遭受扼刑,于是刽子手在用绳索或其他刑具套住犯人的脖子之前,要先使处女失身。
二十四、绞杀
绞杀并非绞刑。它与扼杀的原理十分相似,可以说是一种手工死刑的机械化。
最初的绞杀是让犯人坐在一块平台上,手系在腹前背靠着一根竖着的木桩,刽子手从木桩上的窟窿中放进去一根麻绳,编成环将犯人脖子套住,再将麻绳的两端在桩的另一面打结,从中插入一根棍。当转动棍子时,环收紧使犯人被勒死。这种方式丝毫不伤颈动脉,却造成人慢慢窒息而死。
后来,出现了用金属制造的绞杀机、铁项圈代替了绳套,可以旋转的螺丝让铁环的收缩更加容易。
梦短无穷处
“啊!” 十指连心,刑具收紧的时候痛得苏落大叫出声。 痛楚还没消去,她的胸口猛地被殷辰一脚重重地踹中,人跟着倒在地上,心口的鲜血一并地从嘴里吐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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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十指连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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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
十指连心,刑具收紧的时候痛得苏落大叫出声。
痛楚还没消去,她的胸口猛地被殷辰一脚重重地踹中,人跟着倒在地上,心口的鲜血一并地从嘴里吐了出来。
苏落顾不得身上的痛楚,第一时间用血淋淋的手摸了自己隆起的小腹。
殷辰低头看着面色发白的苏落,想到这个女人恶毒地给淼淼下毒,脸色一沉,伸脚用狠地踩在苏落放的手背上。
“贱人,把解药交出来!”
苏落痛得直掉眼泪,她抬起头仰望着爱了四年,嫁了四年的男人,“我没有解药,不是我下的毒!”
“不是你是谁?毒是药王谷的,整个王府除了你是药王谷的人,谁的身上还有这种毒!”
说着,他再用狠地踩住她满是鲜血的手背,“四年前,你逼死柔儿,四年后,你还想毒死她妹妹!”
“你今天不把解药交出来,就给我去死!”
去死?
苏落身子一怔,她忘了手指的疼痛,愣愣地看着眼前的男人,她那么地爱他,他却要她去死!
四年前,她如愿地嫁给他做王妃,原以为可以琴瑟和好、白头偕老,谁知他另有心爱的女人柳柔儿。
大婚之夜,柳柔儿在城外的破庙里被人轮番蹂躏,还怀上了孩子,她受不了屈辱,生下孩子后就自缢而死。
殷辰认定她是幕后主使,逼死他心爱的女人。
柳淼淼,是柳柔儿的亲妹妹,柳柔儿死后,她就被以侧王妃的身份抬入了王府。
她不知道柳淼淼为什么会中药王谷的毒,可下毒的真不是她,她已经解释了无数遍,可殷辰不信她,他还让她去死!
“继续夹,她还不招就把十大酷刑一一用在她的身上。”
刑房里挂着各式的刑具,看得人毛骨悚然。
如果殷辰再将着其他的刑具一一试在她的身上,她会死在这里的。
苏落怕了,她还有珉儿,还有肚子里的孩子,她不能死。
苏洛看着殷辰,鲜血淋淋的手攥着他的衣角,哀求道,“我没有下毒,殷辰,我求你信我!”
殷辰视若无睹,对着身旁的侍卫冷声命令道,“继续!”
侍卫继续用刑。
“啊!”刑房里,响起了苏落凄惨的叫声。
殷辰唇角噙着冷酷的笑容,漠然看着她,这是她应得的报应。
外面传来脚步声,是柳母。
“王爷!”柳母焦急地冲进来,突地跪在地上,哭了出来:“王爷,淼淼快不行了,求你救救淼淼!”
殷辰脸色大变:“大夫怎么说?”
“大夫已经配出了解药,可是没有药引……”柳母猛然痛哭出声。
“需要什么药引?”殷辰问道。
柳母的头抬起头,眼睛不经意落在苏落的小腹上,欲言又止的说:“大夫说,淼淼中的毒极其霸道,要想解毒,必须用刚成形胎儿的心脏做药引!”
“这法子太毒了,得把孕妇的肚子剖开,再把孩子取出来挖胎心!这样的药引,我要到哪里去找!”柳母哭泣出声。
柳母的话听得苏落的身子直打颤,她在药王谷待过,见过不少稀奇古怪的毒,也还是第一次听说要用胎儿的心做药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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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药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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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落察觉到柳母若有若无的目光,她心下一沉,柳母恐怕是冲着她肚子里的孩子来的。
她下意识看向殷辰,侥幸的想着殷辰不至于虎毒不食子——
柳母见殷辰不说话,心下一横,又哭了起来,“王爷,求求你看在柔儿的份上,救救淼淼吧!”
“柔儿已经不在了,我就淼淼这一个女儿了,要是淼淼再出什么事,我也不活了!”
柳母一边痛哭,一边不停的磕头。
耳边回荡着‘砰砰’的磕头声,殷辰抿紧了唇。
四年前,柳柔儿背自己出的狼谷,他这条命是她捡回来的,他发过毒誓,要照顾她一生一世,可是她却被苏落给害死了。
现在苏落还想毒死柔儿的妹妹——
这笔账,必须由苏落偿还!
殷辰盯着苏落的小腹,声音格外地清冷,“用她的!”
苏落不敢置信的瞪大眼睛,下意识护住肚子往着后面挪去。
殷辰一手攥住她,冷冷的对侍卫下达命令:“挖出她的孩子,拿去给淼淼做药引!”
刑房的侍卫都呆住了,王爷要让他们将王妃的孩子生生地给挖出来。
苏落也听到了,她不敢置信地看着殷辰,“殷辰,我怀的是你的孩子!”
“你个贱人有什么资格生下本王的孩子!”殷辰冷漠的勾起唇角:“苏落,你害死柔儿,又对淼淼下毒,要你一个孩子算轻的。”
“三年前我允你生下珉儿,已经是最大的容忍!你如果不肯挖,我就派人把珉儿的心挖出来!”
“殷辰!”苏落的身子颤抖得更厉害,她红透着双眼,哽咽道,“虎毒不食子,他们是你的孩子!”
“那也得我认。”
冷厉的话灌进耳里,苏落的身体一软,无力地从墙面上滑落在地上。
她怔怔地看着前方,眼泪早模糊了双眼。
朦朦胧胧的,她看见侍卫提着刀到她的面前,她扭头看向殷辰,想说些什么。
没等她开口,殷辰冰冷的声音传来,“挖!”
一个字落下,苏落眼里的泪珠绝望地滑落下来。
侍卫拿着火里烧得通红的刀子,再看着护住肚子的苏落,迟疑不前。
尽管王爷亲自下令了,可王妃肚里的孩子毕竟是王爷的骨血,犹豫一阵后,侍卫跪在殷辰面前,“王爷,属下不敢!”
殷辰看向忤逆自己的侍卫,心里莫名一松。
这时,柳母哭了出来,“王爷,柔儿生前最疼爱淼淼了,求您看在柔儿曾救过您的份上,救救淼淼吧!”
柔儿——
想起柔儿的救命之恩,还有柔儿的死,殷辰不知不觉怒红了眼。
苏落,一切都是你自找的。
怒火充斥到胸口,殷辰抢过侍卫手里发烫的刀子,快速地朝着苏落的肚子刺去。
温热的鲜血喷涌而出,洒在殷辰脸上,他不为所动,面不改色的继续剖。
痛意袭满苏落的全身,她的手、她的肚子、她的心……疼的她眼前一阵发黑,意识也昏昏沉沉的。
尽管如此,她还是能清晰的感受到刀子在腹中割胶的动作——
孩子,她的孩子……
她努力睁大眼睛,盯着腹部的血窟窿,想看看自己的孩子,她看到殷辰从她肚子里掏出一团模糊不清的血肉,看到他将血肉交给柳母——
苏落再也撑不住,晕死了过去。
书名:《梦短无穷处》书号: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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