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博文广场小区广大业主:
为加强小区业主自治管理,进一步充实管理力量,密切业主与各方联系,共建和谐平安小区,本小区需增补业委会委员一名,推举A、B、C各楼栋楼栋长和副楼栋长各一名,请大家以主人翁的责任感积极推举或者自荐,要求如下:
一、推举时间:2012年10月28日~11月8日
二、推举方法:由A栋业主推举A栋正副楼栋长各一名,由B栋业主推举B栋正副楼栋长各一名,由C栋业主推举C栋正副楼栋长各一名。另增选业委会委员一名,考虑人员均衡原则,该委员由全体业主推荐,候选人原则上优先B栋业主。
三、推举条件:
1正副楼栋长及增补委员候选人推举对象为非现业主委员会成员。
2正副楼栋长及增补委员推举对象为该楼栋常住居民。
3正副楼栋长及增补委员候选人人选应身体健康,热心公益事业,具有奉献精神,乐于为广大业主服务,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号召能力。
没听说这个要求。业主委员会是从业主中推举产生,成员只要是大家信任的业主就行了,和是否有党员没有关系。按照物业管理条例,交楼2年入住率85%左右,居委会备案通过就可以了。就是全小区没有党员,也是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的
作为小区的物业管理来说,小区的电梯也是其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因为电梯是每个业主每天都要用到的工具,所以维护更是非常有必要。下面,小编来为大家说说小区电梯物业要怎么管理的知识吧。
小区电梯物业要怎么管理
小区电梯作为小区的共用设备,由物业公司担任日常维护与处理。业主在交纳物业处理费用的过程,已包含了电梯的保洁、维护等费用。物业处理处应该安排工人做电梯的日常清洁和维护,一同还应与专门的电梯修补公司挂钩,以确保当电梯发生毛病时,能及时抢修。至于电梯毛病修补的费用,数额比较大的过程,就从业主交纳的住所专项修补基金中扣除。
现行的相关物业处理要求也清晰把电梯维护列为物业处理的范畴。国务院发布的《物业处理条例》提出,电梯、绿化等小区的共用设备由小区物业处理处担任处理。这些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及别人合法权益时,物业处理应当及时进行修补维护,有关业主也应加强协作。
《住所专项修补资金处理方法》要求,住所专项修补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所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备保修期满后的修补和更新、改造的资金。而共用设备设备是指依据法令、法规和房子买卖合同,由住所业主亦或有关非住所业主共有的隶属设备设备,一般包含电梯、路灯、水沟、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备等。
小区电梯业主委员会要注意什么
当物业交给运用的修建面积到50%以上亦或物业已交给运用的修建面积到达30%以上缺乏50%,且运用超越一年的,业主5人以上联名可向该小区地点的街道办事处书面提出请求,填写《首届业主大会准备小组建立请求表》,建立首届业主委员会。
建立准备小组,街道办事处书面批复定见,指导小区建立业主委员会准备小组。准备小组开办准备事项,详细事项有物业公司将整体业主的资料交给街道办事处,然后由办事处交于准备小组。准备小组在30日以内拟好《业主条约》、《业主委员规章》、业主委员会推举方法》,并在小区内显着方位粘贴发布,寻求业主定见;之后就是业主经过自荐亦或引荐的方法发生业主委员会提名人,后就是将提名人的信息、大会议程等传达给整体业主。
将上述的资料送至街道办事处,并提出举行业主大会的书面请求,一同做好会务的准备事项,包含场地的执行、投票箱、告诉所有投票人等等。然后就是举行大会,搜集、注册选票;审议并表决经过《业主委员会规章》及《业主条约》,然后就是依据选票发生业主委员会委员并发布。请求注册业主委员会,15日内,提交事项文件向地点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分请求处理存案注册手续。
小区电梯是关系到大家生活方便的重要事项,对于小区电梯物业要怎么管理业主一定要提前了解清楚,更能让日常生活舒畅。
根据《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成立业主大会前先成立临时机构房管小组,房管小组由乡镇、街道派代表、居委会书记组成,一般每栋楼推举1-2名业主代表,业主代表的简历要公布,然后征询每栋楼所有业主是否同意推举的代表,超过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可成为真正的业主代表,由业主代表代表全体业主参加首次业主大会,还有居委会、当地房管部门、乡镇、街道代表参加,通过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公约等事项,业主大会宣告成立。必须在7天内成立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成员在业主代表中以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超过半数票当选业委会委员,候选人为双数,票数最少淘汰,业委会委员成员为单数,再召开业委会会议,在业委会委员中再投票产生主任、副主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在成立30天内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备案,备案批准后业委会凭备案表刻制公章和主任章,至当地建设银行办理专项维修资金的更名手续。
筹备组取消部分楼栋业主代表资格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物业管理条例》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业主大会的代表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选举产生,代表应当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参加业主大会的决策。而根据《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第十二条,业主代表的资格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业主本人或者其亲属;2、无不良记录;3、认真履行业主义务;4、同意出任业主代表。
因此,如果某些业主代表不符合以上条件,筹备组就有权取消他们的代表资格。同时,筹备组应当对取消代表资格的理由进行公示和通知,以保证业主大会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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