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制,又称科举、科举制度,是中国古代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做科举。
科举制具有分科考试,取士权归于中央所有,允许自由报考(即“怀牒谱自荐于州县”,与察举制的“他荐”相区别)和主要以成绩定取舍四个显著的特点。
科举制极大程度改善之前的用人制度,彻底打破血缘世袭关系和世族的垄断;“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部分社会中下层有能力的读书人进入社会上层,获得施展才智的机会。但后期从内容到形式严重束缚了应考者,使许多知识分子不讲求实际学问,束缚思想。
科举制从隋朝(一说唐朝)开始实行,直至清光绪卅一年(1905年)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前后经历一千三百余年,成为世界延续时间最长的选拔人才的办法。对中国在内的汉文化圈诸多国家,以及西欧国家启蒙影响深远。
中国古代规模最大的科举考场为江南贡院,占地超过30余万平方米。另辟有的中国科举博物馆是中国唯一反映中国科举考试制度为内容的专业性博物馆,也是中国科举制度中心、中国科举文化中心和中国科举文物收藏中心。秦朝以前,采用“世卿世禄”制度,后来逐步引入军功爵制。西周时,天子分封天下。管理天下由天子、诸侯、卿、士。依照血缘世袭。到了东周,有“客卿”、“食客”等。
科举图解
到了汉朝。提拔民间人才。当时采用的是察举制与征辟制,前者是由各级地方推荐德才兼备的人才。由州推举的称为秀才,由郡推举的称为孝廉。
魏文帝时,陈群创立九品中正,由特定官员,按出身、品德等考核民间人才,分为九品录用。晋、六朝时沿用此制。九品中正是察举的改良,主要分别是将察举,由地方官改由任命的官员负责。但是,魏晋时代,世族势力强大,常影响中正官考核人才,后来甚至所凭准则仅限于门第出身。于是造成“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的现象。不但堵塞了从民间取材,还让世族得以把持朝廷取材。科举萌发于南北朝时期,科举真正成型是在唐朝。随着士族门阀的衰落和庶族地主的兴起,魏晋以来选官注重门第的九品中正制已无法继续下去。隋文帝即位以后,废除九品中正制。据史载,开皇三年正月,隋文帝曾下诏举“贤良”。应为开皇七年(587),又令京官五品以上,总管、刺史,以“志行修谨”“清平干济”二科举人。隋炀帝大业三年四月,诏令文武官员有职事者,可以“孝悌有闻”“德行敦厚”“结义可称”“操履清洁”“强毅正直”“执宪不饶”“学业优敏”“文才秀美”“才堪将略”“膂力骄壮”等10科举人。进士二科,并以“试策”取士。进士一词初见于《礼记·王制》篇,其本义为可以进受爵禄之义。当时主要考时务策,叫试策。唐玄宗时礼部尚书沈既济对这个变化有过的评价:“前代选用,皆州郡察举……至于齐隋,不胜其弊……是以置州府之权而归于吏部。自隋罢外选,招天下之人,聚于京师春还秋住,乌聚云合。”
科举是历代封建王朝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做科举。科举制从隋朝大业元年(605年)开始实行,到清朝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经历了一千三百多年。
概述
科举是中国古代封建统治者为选拔人才资源,而设置的一种考试制度,让读书人参加的人才选拔考试,学而优则仕的一种制度。科举制是由皇帝亲自主持、以分科考试形式录用人才的取士制度。 魏晋以来,官员大多从各地高门权贵的子弟中选拔。权贵子弟无论优劣,都可以做官。许多出身低微但有真才实学的人,却不能到中央和地方担任高官。为改变这种弊端,隋文帝开始用分科考试来选举人才。隋炀帝时期正式设置进士科,考核参选者对时事的看法,按考试成绩选拔人才。我国科举制度正式诞生。 也是现代选拔公务员的一种制度,改名为“国考”
科举以前的人才制度
秦朝以前,中国社会采用分封制,选士也依靠世袭制度。西周时,天子以及诸侯分封天下。周礼之下,社会阶级分明。管理国家由天子、诸侯、卿、士分级负责。而各阶层按伦常,依照血缘世袭。到了东周,稳定的制度开始崩溃,于是有“客卿”、“食客”等制度以外的人材为各国的国君服务。 到了汉朝,分封制度逐渐被废,皇帝中央集权得以加强。皇帝为管理国家,需要提拔民间人材。当时采用的是察举制,由各级地方推荐德才兼备的人材。由州推举的称为秀才,由郡推举的称为孝廉。察举制缺乏客观的评选准则,虽有连坐制度,但后期逐渐出现地方官员徇私,所荐者不实的现象。 魏文帝时,陈群创立九品中正制,由中央特定官员,按出身、品德等考核民间人才,分为九品录用。晋、六朝时沿用此制。九品中正制是察举制的改良,主要分别是将察举之权,由地方官改由中央任命的官员负责。但是,这制度始终是由地方官选拔人才。魏晋时代,世族势力强大,常影响中正官考核人才,后来甚至所凭准则仅限于门第出身。于是造成“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的现象。不但堵塞了民间人材,还让世族得以把持朝廷人事,影响皇帝的权力。
科举制度的历史
天一阁馆藏的较早的科举文献
隋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起源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最早起源于隋代。隋朝统一全国后,隋文帝为了适应封建经济和政治关系的发展变化,为了扩大封建统治阶级参与政权的要求,加强中央集权,于是把选拔官吏的权力收归中央,废除九品中正制,开始采用分科考试的方式选拔官员,他令"诸州岁贡三人"参加考试,合格者可以做官。据史载,开皇三年(583年)正月,隋文帝曾下诏举“贤良”。开皇十八年(598年)七月,又令京官五品以上,总管,刺史,以“志行修谨”“清平干济”二科举人。隋炀帝大业三年(607年)四月,诏令文武官员有职事者,可以“孝悌有闻”“德行敦厚”“结义可称”“操履清洁”“强毅正直”“执宪不饶”“学业优敏”“文才秀美”“才堪将略”“膂力骄壮”等10科举人。大业五年(609年)正月,又诏令诸郡以“学业该通,才艺优洽”“膂力骄壮,超绝等伦”“在官勤慎,堪理政事”“立性正直,不避强御”等4科举人。大业年间,隋炀帝还设置明经,进士二科,并以“试策”取士,这标志着科举制正式诞生了。 进士一词初见于《礼记·王制》篇,其本义为可以进受爵禄之义。当时主要考时务策,就是有关当时国家政治生活方面的政治论文,叫试策。这种分科取士,以试策取士的办法,在当时虽是草创时期,并不形成制度,但把读书、应考和作官三者紧密结合起来,揭开中国选举史上新的一页。唐玄宗时礼部尚书沈既济对这个历史性的变化有过中肯的评价:“前代选用,皆州郡察举……至于齐隋,不胜其弊……是以置州府之权而归于吏部。自隋罢外选,招天下之人,聚于京师春还秋住,乌聚云合。”
唐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完备
隋朝灭亡后,唐朝的帝王承袭了隋朝传下来的人才选拔制度,并做了进一步的完善。由此,科举制度逐渐完备起来。唐太宗、武则天、唐玄宗是完善科举制的关键人物。在唐朝,考试的科目分常科和制科两类。每年分期举行的称常科,由皇帝下诏临时举行的考试称制科。 常科的科目有秀才、明经、进士、俊士、明法、明字、明算等五十多种。其中明法、明算、明字等科,不为人重视。俊士等科不经常举行,秀才一科,在唐初要求很高,后来渐废。所以,明经、进士两科便成为唐代常科的主要科目。唐高宗以后进士科尤为时人所重。唐朝许多宰相大多是进士出身。常科的考生有两个来源,一个是生徒,一个是乡贡。由京师及州县学馆出身,而送往尚书省受试者叫生徒;不由学馆而先经州县考试,及第后再送尚书省应试者叫乡贡。由乡贡入京应试者通称举人。州县考试称为解试,尚书省的考试通称省试,或礼部试。礼部试都在春季举行,故又称春闱,闱也就是考场的意思。 明经、进士两科,最初都只是试策,考试的内容为经义或时务。后来两种考试的科目虽有变化,但基本精神是进士重诗赋,明经重帖经、墨义。所谓帖经,就是将经书任揭一页,将左右两边蒙上,中间只开一行,再用纸帖盖三字,令试者填充。墨义是对经文的字句作简单的笔试。帖经与墨义,只要熟读经传和注释就可中试,诗赋则需要具有文学才能。进士科得第很难,所以当时流传有“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的说法。 常科考试最初由吏部考功员外郎主持,后改由礼部侍郎主持,称“权知贡举”。进士及第称“登龙门”,第一名曰状元或状头。同榜人要凑钱举行庆贺活动,以同榜少年二人在名园探采名花,称探花使。要集体到杏园参加宴会,叫探花宴。宴会以后,同到慈恩寺的大雁塔下题名以显其荣耀,所以把又把中进士称为“雁塔题名”。唐孟郊曾作《登科后》诗:“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朝看遍长安花。”所以,春风得意又成为进士及第的代称。常科登第后,还要经吏部考试,叫选试。合格者,才能授予官职。唐代大家柳宗元进士及第后,以博学宏词,被即刻授予“集贤殿正字”。如果吏部考试落选,只能到节度使那儿去当幕僚,再争取得到国家正式委任的官职。韩愈在考中进士后,三次选试都未通过,不得不去担任节度使的幕僚,才踏进官场。 唐代取士,不仅看考试成绩,还要有各名人士的推荐。因此,考生纷纷奔走于公卿门下,向他们投献自己的代表作,叫投卷。向礼部投的叫公卷,向达官贵人投的叫行卷。投卷确实使有才能的人显露头角,如诗人白居易向顾况投诗《赋得原上草》受到老诗人的极力称赞。但是弄虚作假,欺世盗名的也不乏其人。唐太宗重视人才的培养和选拔。他即位后,大大扩充了国学的规模,扩建学舍,增加学员。 武则天载初元年二月,女皇亲自“策问贡人于洛成殿”,这是我国科举制度中殿试的开始,但在唐代并没有形成制度。 在唐代还产生了武举。武举开始于武则天长安二年,公元702年。应武举的考生来源于乡贡,由兵部主考。考试科目有马射、步射、平射、马枪、负重摔交等。“高第者授以官,其次以类升”。而在唐代最著名的武状元便是郭子仪了。 唐玄宗时,诗赋成为进士科主要的考试内容。他在位期间,曾在长安、洛阳宫殿八次亲自面试科举应试者,录取很多很有才学的人。开元年间,任用高官主持考试,提高了科举考试的地位,以后成为定制。
宋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改革时期
宋代的科举,大体同唐代一样,有常科、制科和武举。相比之下,宋代常科的科目比唐代大为减少,其中进士科仍然最受重视,进士一等多数可官至宰相,所以宋人以进士科为宰相科。宋吕祖谦说:“进士之科,往往皆为将相,皆极通显。”当时有焚香礼进士之语。进士科之外,其它科目总称诸科。宋代科举,在形式和内容上都进行了重大的改革。 首先,宋代的科举放宽了录取和作用的范围。宋代进士分为三等:一等称进士及第;二等称进士出身;三等赐同进士出身。由于扩大了录取范围,名额也成倍增加。唐代录取进士,每次不过二、三十人,少则几人、十几人。宋代每次录取多达二、三百人,甚至五、六百人。对于屡考不第的考生,允许他们在遇到皇帝策试时,报名参加附试,叫特奏名。也可奏请皇帝开恩,赏赐出身资格,委派官吏,开后世恩科的先例。 宋代科举考试
宋代确立了三年一次的三级考试制度。宋初科举,仅有两级考试制度。一级是由各州举行的取解试,一级是礼部举行的省试。宋太祖为了选拔真正踏实于封建统治而又有才干的人担任官职,为之服务,于开宝六年实行殿试。自此以后,殿试成为科举制度的最高一级的考试,并正式确立了州试、省试和殿试的三级科举考试制度。殿试以后,不须再经吏部考试,直接授官。宋太祖还下令,考试及第后,不准对考官称师门,或自称门生。这样,所有及第的人都成了天子门生。殿试后分三甲放榜。南宋以后,还要举行皇帝宣布登科进士名次的典礼,并赐宴于琼苑,故称琼林宴,以后各代仿效,遂成定制。宋代科举,最初是每年举行一次,有时一、两年不定。实英宗治平三年,才正式定为三年一次。每年秋天,各州进行考试,第二年春天,由礼部进行考试。省试当年进行殿试。 从宋代开始,科举开始实行糊名和誊录,并建立防止徇私的新制度。从隋唐开科取士之后,徇私舞弊现象越来越严重。对此,宋代统治者采取了一些措施,主要是糊名和誊录制度的建立。糊名,就是把考生考卷上的姓名、籍贯等密封起来,又称“弥封”或“封弥”。宋太宗时,根据陈靖的建议,对殿试实行糊名制。后来,宋仁宗下诏省试、州试均实行糊名制。但是,糊名之后,还可以认识字画。根据袁州人李夷宾建议,将考生的试卷另行誊录。考官评阅试卷时,不仅不知道考生的姓名,连考生的字迹也无从辨认。这种制度,对于防止主考官徇情取舍的确产生了很大的效力。但是,到了北宋末年,由于政治日趋腐败,此项制度也就流于形式了。宋代在考试形式上的改革,不但没有革除科举的痼疾,反而使它进一步恶化。 宋代科举在考试内容上也作了较大的改革。宋代科举基本上沿袭唐制,进士科考帖经、墨义和诗赋,弊病很大。进士以声韵为务,多昧古今;明经只强记博诵,而其义理,学而无用。王安石任参知政事后,对科举考试的内容着手进行改革,取消诗赋、帖经、墨义,专以经义、论、策取士。所谓经义,与论相似,是篇短文,只限于用经书中的语句作题目,并用经书中的意思去发挥。王安石对考试内容的改革,在于通经致用。熙宁八年,宋神宗下令废除诗赋、贴经、墨义取士,颁发王安石的《三经新义》和论、策取士。并把《易官义》《诗经》《书经》《周礼》《礼记》称为大经,《论语》《孟子》称为兼经,定为应考士子的必读书。规定进士考试为四场:一场考大经,二场考兼经,三场考论,最后一场考策。殿试仅考策,限千字以上。王安石的改革,遭到苏轼等人的反对。后来随着政治斗争的变化,《三经新义》被取消,有时考诗赋,有时考经义,有时兼而有之,变换不定。 宋代的科考分为三级:解试(州试)、省试(由礼部举行)和殿试。解试由各地方进行,通过的举人可以进京参加省试。省试在贡院内进行,连考三天。为了防止作弊,考官俱为临时委派,并由多人担任。考官获任后要即赴贡院,不得与外界往来,称为锁院。考生到达贡院后,要对号入座,同考官一样不得离场。试卷要糊名、誊录,并且由多人阅卷。而殿试则于宫内举行,由皇帝亲自主持及定出名次。自宋代起,凡于殿试中进士者皆即授官,不需要再经吏部选试。 南、北宋三百二十年,总共开科一百一十八次。取进士二万人以上。
元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中落时期
蒙古人不着重开科取仕,灭宋后一度不举办科举,至元仁宗延佑二年(1315年)才再次开办。 元代的科举制度基本沿袭宋代,用“经义”、“经疑”为题述文。科举分为地方的乡试,和在京师进行的会试及殿试。元代科举只考一科,但分成左右榜。右榜供蒙古人、色目人应考;乡试时只考两场,要求相对较简单。左榜供汉人、南人应考,乡试时考三场,要求相对较严格。乡试、会试考获名单俱按种族分配。 元朝自仁宗至顺帝时灭亡止,科举时办时废,共举办过十六次,取士一千余人。但元科举所选人材通常并没有受到足够的重视,在元政府中产生的影响也不大。
明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鼎盛时期
元朝开始,蒙古人统治中原,科举考试进入中落时期,但以四书试士,却是元代所开的先例。元朝灭亡后,明王朝建立,科举制进入了它的鼎盛时期。明代统治者对科举高度重视,科举方法之严密也超过了以往历代。
明代以前,学校只是为科举输送考生的途径之一。到了明代,进学校却成为了科举的必由之路。明代入国子监学习的,通称监生。监生大体有四类:生员入监读书的称贡监,官僚子弟入监的称荫监,举人入监的称举监,捐资入监的称例监。监生可以直接做官。特别是明初,以监生而出任中央和地方大员的多不胜举。明成祖以后,监生直接做官的机会越来越少,却可以直接参加乡试,通过科举做官。参加乡试的,除监生外,还有科举生员。只有进入学校,成为生员,才有可能入监学习或成为科举生员。明代的府学、州学、县学、称作郡学或儒学。凡经过本省各级考试进入府、州、县学的,通称生员,俗称秀才。取得生员资格的入学考试叫童试,也叫小考、小试。童生试包括县试、府试和院试三个阶段。院试由各省学政主持,学政又名提督学院,故称这级考试为院试。院试合格者称生员,然后分别分往府、州、县学学习。生员分三等,有廪生、增生、附生。由官府供给膳食的称廪膳生员,简称廪生;定员以外增加的称增广生员,科称增生;于廪生、增生外再增名额,附于诸生之末, 称为附学生员,科称附生。考取生员,是功名的起点。一方面、各府、州、县学中的生员选拔出来为贡生,可以直接进入国子监成为监生。一方面,由各省提学官举行岁考、科考两级考试,按成绩分为六等。科考列一、二等者,取得参加乡试的资格,称科举生员。因此,进入学校是科举阶梯的第一级。明代正式科举考试分为乡试、会试、殿试三级。乡试是由南、北直隶和各布政使司举行的地方考试。地点在南、北京府、布政使司驻地。每三年一次,逢子、午、卯、酉年举行,又叫乡闱。考试的试场称为贡院。考期在秋季八月,故又称秋闱。凡本省科举生员与监生均可应考。主持乡试的有主考二人,同考四人,提调一人,其它官员若干人。考试分三场,分别于八月九日、十二日和十五日进行。乡试考中的称举人,俗称孝廉,第一名称解元。唐寅乡试第一,故称唐解元。乡试中举叫乙榜,又叫乙科。放榜之时,正值桂花飘香,故又称桂榜。放榜后,由巡抚主持鹿鸣宴。席间唱《鹿鸣》诗,跳魁星舞。会试是由礼部主持的全国考试,又称礼闱。于乡试的第二年即逢辰、戍、未年举行。全国举人在京师会试,考期在春季二月,故称春闱。会试也分三场,分别在二月初九、十二、十五日举行。由于会试是较高一级的考试,同考官的人数比乡试多一倍。主考、同考以及提调等官,都由较高级的官员担任。主考官称总裁,又称座主或座师。考中的称贡士,俗称出贡,别称明经,第一名称会元。 殿试在会试后当年举行,时间最初是三月初一。明宪宗成化八年起,改为三月十五。应试者为贡士。贡士在殿试中均不落榜,只是由皇帝重新安排名次。殿试由皇帝亲自主持,只考时务策一道。殿试毕,次日读卷,又次日放榜。录取分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第一名称状元、鼎元,二名榜眼,三名探花,合称三鼎甲。二甲赐进士出身,三甲赐同进士出身。二、三甲第一名皆称传胪。一、二、三甲通称进士。进士榜称甲榜,或称甲科。进士榜用黄纸书写,故叫黄甲,也称金榜,中进士称金榜题名。 乡试第一名叫解元,会试第一名叫会元,加上殿试一甲第一名的状元,合称三元。连中三元,是科举场中的佳话。明代连中三元者仅洪武年间的黄观和正统年间的商辂二人而已。 殿试之后,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编修。其余进士经过考试合格者,叫翰林院庶吉士。三年后考试合格者,分别授予翰林院编修、检讨等官,其余分发各部任主事等职,或以知县优先委用,称为散馆。庶吉士出身的人升迁很快,英宗以后,朝廷形成非进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的局面。 明代乡试、会试头场考八股文。而能否考中,主要取决于八股文的优劣。所以,一般读书人往往把毕生精力用在八股文上。八股文以四书、五经中的文句做题目,只能依照题义阐述其中的义理。措词要用古人语气,即所谓代圣贤立言。格式也很死。结构有一定程式,字数有一定限制,句法要求对偶。八股文也称制义、制艺、时文、时艺、八比文、四书文。八股文即用八个排偶组成的文章,一般分为六段。以首句破题,两句承题,然后阐述为什么,谓之起源。八股文的主要部分,是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四个段落,每个段落各有两段。篇末用大结,称复收大结。八股文是由宋代的经义演变而成。八股文的危害极大,严重束缚人们的思想,是维护封建专制统治的工具,同时也把科举考试制度本身引向绝路。明末著名学者顾炎武愤慨地说:“八股盛而《六经》微,十八房兴而二十一史废”。又说:“愚以为八股之害,甚于焚书。”
清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灭亡
清代的科举制度与明代基本相同,但它贯彻的是民族歧视政策。满族人享有种种特权,做官不必经过科举途径。清代科举在雍正前分满汉两榜取士,旗人在乡试、会试中享有特殊的优特,只考翻译一篇,称翻译科。以后,虽然改为满人、汉人同试,但参加考试的仍以汉族人为最多。 科举制发展到清代,日趋没落,弊端也越来越多。清代统治者对科场舞弊的处分虽然特别严厉,但由于科举制本身的弊病,舞弊越演越烈,科举制终于消亡。 清代状元曹鸿勋殿试策
清人为了取得参加正式科举考试的资格,先要参加童试,参加童试的人称为儒生或童生,录取“入学”后称为生员(清代有府学、州学和县学,统称为儒学)。儒学和孔庙在一起,称为学宫。生员“入学”后即受教官(教授、学正、教谕、训导)的管教。清初生员尚在学宫肄业(有月课和季考,后来变成有名无实了),又称为生,俗称秀才。这是“功名”的起点。 生员分为三种:成绩最好的是廪生,有一定名额,由公家发给粮食;其次是增生,也有一定名额;新“入学”的称为附生。每年由学政考试,按成绩等第依次升降。 正式的科举考试分为三级:乡试,会试,殿试。 乡试通常每三年在各省省城举行一次,又称为大比。由于是在秋季举行,所以又称为秋闱。参加乡试的是秀才(生),但是秀才在参加乡试之前先要通过本省学政巡回举行的科考,成绩优良的才能选送参加乡试。乡试考中后称为举人,第一名称为解元,第二名至第十名称“亚元”。 会试在乡试后的第二年春天在礼部举行,所以会试又称为礼闱,又称为春闱。参加会试的是举人,取中后称为贡士,第一名称为会元。会试后一般要举行复试。 以上各种考试主要是考八股文和试帖诗等。八股文题目出自四书五经,略仿宋代的经义,但是措辞要用古人口气,所谓代圣贤立言。结构有一定的程式,字数有一定的限制,句法要求排偶,又称为八比文、时文、时艺、制艺。 清代科举钦定榜
殿试是皇帝主试的考试,考策问。参加殿试的是贡士,取中后统称为进士。殿试分三甲录取。第一甲赐进士及第,第二甲赐进士出身,第三甲赐同进士出身。第一甲录取三名,第一名俗称状元,第二名俗称榜眼,第三名俗称探花,合称为三鼎甲。第二甲第一名俗称传胪。 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翰林院编修。其余诸进士再参加朝考,考论诏奏议诗赋,选擅长文学书法的为庶吉士,其余分别授主事(各部职员)、知县等(实际上,要获得主事、知县等职,还须经过候选、候补,有终身不得官者)。庶吉士在翰林院内特设的教习馆(亦名庶常馆)肄业三年期满举行“散馆”考试,成绩优良的分别授翰林院编修、翰林院检讨(原来是第二甲的授翰林院编修、原来是第三甲的授翰林院检讨),其余分发各部任主事,或分发到各省任知县。 清代科举殿试场所
清代的科举考试制度分两个阶段,一个是科举的初步考试,一个是科举的正式考试。科举的初步考试有这么三种,一种叫童试,一种叫岁试,一种叫科试。童试,一般又叫做“小考”。凡童子开始应初试的时候称做“童生”,童生经过一定的考试选拔,在县里面选拔了以后到督学进行考试,督学考试合格就可以称做“秀才”了。范进是多年的童生,最后终于考上秀才了。秀才每一年考一次,这也是一个选优的过程,这叫“岁试”。每三年还要参加一次大的考试,叫“科试”。每三年考一次,主要是为了推举举人考试的资格,通过这个考试的提名,便有资格参加举人的考试。范进刚好赶上童试这一年也是科试的同一年,他考上了童试的第一名秀才,自然就有资格参加举人的考试。这是科举的初步考试。 科举博物馆中的进士厅
科举博物馆中的状元厅
接下来是科举的正式考试,它也有三种:乡试、会试、殿试。乡试每三年举行一次,即在子、卯、午、酉这四个年中的八月举行乡试。乡试考中了以后就称为举人,举人实际上是候补官员,有资格做官了。按清代的科举制度规定,举人可以到吏部注册,可以取得一定官职,可以当县官了。当然这个职位很少,每年大概就40人到130人的名额。举人的名额很少,那么举人当中候补做官的人就更少了,这样就往往有候补官。这是第一种乡试。接下来是会试。会试是紧接着乡试,在第二年的二月份举行。乡试是头年的八月份考完,第二年的二月是春天,到京城考试,叫“春试”,这就是会试。会试如果考中了,称为贡士,贡士每年的名额大概有300名左右。会试考完以后还要进行第三场考试殿试,在会试以后的第二个月,大概在4月份前后。殿试是皇帝在太和殿亲自考试,考中后就是钦定的进士,可以直接做官了。 中国科举制度最后一科金榜
科举考试的内容主要是八股文。八股文主要测试的内容是经义,《诗》《书》《礼》《易》《春秋》,五经里选择一定的题目来进行写作。题目和写作的方式都是有一定格式的。八股文中有四个段落,每个段落都要有排比句,有排比的段落,叫四比,后来又叫八股。八股文在当时是非常重要的,它关系到一个人能不能升官,能不能科举考试中进士升官。所以在小说中说:“当今天子重文章,足下何须讲汉唐。”“汉”是指汉代的文章,“唐”指的是唐诗,汉代的文章也好,唐代的诗歌也好,都不如当今皇帝所看重的八股文,八股文在当时是非常重要的。所以当时的人们都一门心思地扑在八股文上,只有八股文章才能敲开科举考试的大门。
科举制度
明清科举简表
科别/内容/项目 院试 乡试 (秋闱) 会试 (春闱) 殿试
考场 学政巡回案临考场(府县) 京城和各省贡院(省城) 京城贡院(礼部) 皇宫(宫殿)
主考人 各省学政 中央政府特派官员 钦差大臣 皇帝
参加者 童生(儒生) 生员及监生 举人 贡士
中者名称 生员(秀才) 举人 贡士 进士
日期 三年之内两次 子夘午酉年八月桂榜 乡试次年三月杏榜 会试同年四月金榜
第一名 案首 解元 会元 状元
第二名 / 2-10名为亚元 / 榜眼
第三名 / / / 探花
科举制度的内容和形式
从隋朝开始,各朝科举考试科目都在不断变化。从各个朝代科举设置的科目和形式的变化可以看出统治阶层的用人取向,也反映了不同时代的人才需求。隋文帝仅有策问,隋炀帝开考十科。唐朝考试科目很多,常设科目主要有明经(经义)、进士、明法(法律)、明字(文字)、明算(算学)。到明朝只设进士一科。清袭明制,但也开过特制(特别科),如博学鸿词科、翻译科、经济科等。 科举除了特制科目外,明经,进士科考的内容主要是儒家经典。考试形式在各个朝代也有不同,唐朝主要有墨义、口试、贴经、策问、诗赋等,宋朝主要是经义、策问、诗赋等,到明代只有经义一门了。
墨义
墨义,就是围绕经义及注释所出的简单问答题。在一张卷子中,这类题目往往多达30至50道。口试则是口头回答与墨义同类的问题。
帖经
帖经,有如现代诗卷的填空与默写。考官从经书中选取一页,摘其中一行印在试卷上。根据这一行文字,考生要填写出与之相联系的上下文。
策问
策问,即议论。依据考官提出的有关经义或政事问题,考生发表见解,提出对策。策问所及范围较广,有政治、教育、生产、管理等,比起帖经、墨义来难度更大,有的也还有一些实用价值。
诗赋
诗赋,唐高宗永隆二年(681)有人认为明经多抄义条,议论只谈旧策还是表现不出真才实学,建议加试杂文两篇(一诗一赋),于是开始了诗赋考试。 川北道贡院(四川贡院)
经义
经义,是围绕书义理展开的议论。如果说策问还有考生发挥的余地,经义便已经无所谓个人的思想,考生惟朝廷指定的“圣贤书”是遵。自宋朝开始,经义取代帖经、墨义,而明朝就干脆专考经义,读书人真正走进了“死读书,读死书”的死胡同。
“负米五斛行三十步”指的是唐朝时期的一种考试项目,正如他所说的一样,按字面意思来看就是背着五斛粮食走大约三十步的距离。五斛粮食在当时来说是非常多的,“斛”是当时的一种计量单位,虽不知道到底等于现在的多少重量,但他既然武举的考试科目都是以五斛粮食为计量单位的话,那么五斛粮食一定是很多的,很重的,是一个较为庞大的数量。
武举制度是在唐朝武则天时期所提出的制度,是一种以考试的形式来比较人们的武力高低,能力大小,从而判断是否擅于或者合适于做这个武力与武功相关的职位。武举制度严格上来说可以算作是科举制度的一项,是唐朝时期所提出的一种选官制度。我国的选官制度经过很长时间,多个朝代的变化,从推举制,再到九品中正制、发展到唐朝便变为了科举制。科举制是帮助皇帝管理国家,选取优秀人民的好方法。并且在后来也被各朝各代的皇帝所引用,是一个很好的制度。
而武则天所提出的这项武举制是指选拔武将的考试,是武举考试。是为了帮助皇帝选拔当时武力高强的将军们而进行的考试。
唐代重农抑商,看不起商人,很多有钱的商人都盼望着科举制能够帮助他们的子孙能够提升自己的阶级,进入官场做官。武试的出现令人们也看到了希望,从而培养自己的孩子们加强武术能力,强身健体,从而有机会参加武举考试,进入官场,使整个家庭得到地位上的提升。武举考试的出现改变了人们一心只读圣贤书的观念,转变为不断健身,加强锻炼的思想。可以说,武举考试确实真真正正的推动了唐朝的体育发展与人民的健康。
隋改变了两晋南北朝的九品中正制 采用了科举制作为选士的制度
北周静帝大定元年(581年)二月,杨坚代周称帝,改国号隋,建元开皇,都城长安,史称隋文帝。隋文帝上台后,非常重视人才选拔,他深知九品中正制度的弊病,于是开始对人才选拔制度进行改革。开皇三年(583年),他正式下诏,停止那些“操人主之威福,夺天朝之权势”的各州郡中正评举人才 的权力,改令诸州每岁贡士三人。开皇十八年(598)年,隋文帝又诏命“京官五品以上、总管、刺史,以志行修谨、清平干济二科举人”,把选拔人才的权力,下放到了高级官僚阶层,但由于这项制度缺乏对这些高级官僚的监督和制约,难免出现一些循枉私情的情况,操作起来问题颇多,因此不得不再次进行改革。此后,隋文帝去世,其子炀帝杨广继位。炀帝大业三年(607)四月,诏文武有事者名,以孝悌有闻、德行敦厚,节义可称、操履清洁、强毅正直、执宪不挠、学业优敏、文才秀美、才堪可略、膂力骁壮十科举人。大业五年(609),下诏诸郡,“以学业该通,才艺优洽;膂力骁壮,超绝等伦;在官勤慎,堪理政事;立性正直,不避强御四科举人”
此时的这几次科举,虽然只是朝廷偶尔为之,但却为后来的科举制度定了名。据唐人杜佑《通典》十四卷载炀帝“置明经、进士二科”,这才是科举制度真正的雏形。当时的明经、进士两科考试的内容主要是策问。策问即出一些有关时事政务、经义等方面问题,由士子做答,这时候的科举的考试内容还比较少,朝廷也只是意在选拔一些能够及时为朝廷出力的优秀人才,因此科举对国家政治生活的影响还不够大。
由于隋炀帝杨广的统治极其残暴,隋朝在只历经了两朝37年之后,便被蜂拥的起义浪潮所推翻。李唐王朝经过南征北讨之后,建立起来。唐王朝建立之初,为了吸收中小地主阶层中的知识人才,曾经一度沿用隋朝科举制度:“武德四年,复置秀才、进士两科”。又“高祖武德四年四月十一日,敕诸州学士及白丁,有明经及秀才、俊士、进士明于理体,为乡曲所称者,委本县考试,州长重覆,取上等人,每年十月随物入贡。至五年十月,诸州共贡明经一百四十三人,秀才六人,俊士三十九人,进士三十人。”由此可知,唐高祖武德四年决定恢复隋朝设置的明经、秀才、进士等科,并于武德五年即正式开科取士。武德九年(626)六月四日,李渊次子李世民发动兵变,杀其兄、弟建成、元吉,挟持李渊,迫其立已为太子,史称“玄武门之变”。不久,李渊宣布退位,李世民登基,史称唐太宗。唐太宗励精图志,不断对唐朝的各项政策、制度进行改革, 在这种情况下科举制度也逐渐成熟完善起来。
二、科举在唐代的逐渐成熟
由于隋炀帝杨广的统治极其残暴,隋朝在只历经了两朝37年之后,便被蜂拥的起义浪潮所推翻。李唐王朝经过南征北讨之后,建立起来。唐王朝建立之初,为了吸收中小地主阶层中的知识人才,曾经一度沿用隋朝科举制度:“武德四年,复置秀才、进士两科”。又“高祖武德四年四月十一日,敕诸州学士及白丁,有明经及秀才、俊士、进士明于理体,为乡曲所称者,委本县考试,州长重覆,取上等人,每年十月随物入贡。至五年十月,诸州共贡明经一百四十三人,秀才六人,俊士三十九人,进士三十人。”由此可知,唐高祖武德四年决定恢复隋朝设置的明经、秀才、进士等科,并于武德五年即正式开科取士。武德九年(626)六月四日,李渊次子李世民发动兵变,杀其兄、弟建成、元吉,挟持李渊,迫其立已为太子,史称“玄武门之变”。不久,李渊宣布退位,李世民登基,史称唐太宗。唐太宗励精图志,不断对唐朝的各项政策、制度进行改革, 在这种情况下科举制度也逐渐成熟完善起来。_^\t~
(一)参加科举者的主要来源
由于唐代以来官学、私学教育的不断昌盛,培养了大量具有较高文化素质的人才。例如贞观以后,仅国学生就有8000余人④。国学生是参加科举的重要力量,因为他们在各级官学学习,考试合格后被送至尚书省参加科举,因此被称为“生徒”;自学成才继而向地方政府投牒自举,经考试合格后同地方贡品一起被送入京参加科举者,谓之“乡贡”。唐朝对“乡贡”报考者的要求也不甚严格,除作 犯科者不得 参加外,只要求商人或工人不得参加,应该说是比较开明的⑤ “生徒、乡贡”这二种人是科举的主要来源。
(二)科举的主要科目及内容
唐代的科举分常举、制举两种。所谓常举是指每年分科举行的科举;制举是指由皇帝临时下诏举行的科举。由于常举和制举选拔人才的目的不同,因此在考试内容、考生来源、考试方法上有很大区别,而常举以其长期性、固定性的优点成为了科举中最重要的部分。本文在这里讨论的仅是最重要的常举。常举的主要科目是:秀才、明经、进士、明法、明字、明算、一史、三史、开元礼、道举、童子等。
秀才一科要求对有关国家的大政方略问题,作策论五篇。旨在选拔一些具有宏观全局意识的高级人才,因此对考生要求非常高,如果被推荐而来而未能得,所荐州长官甚至还要受处分,以至于后来参加考试人数非常少,唐高宗时曾被停止过,此后也处于名存实亡的状态。
明字科旨在选拔对书法、文字有专长的人才;明法科旨在选拔熟悉法律的司法人才;明算旨在选拔精通算术的数学人才,以上科举多被世人所不屑,因此不被人所重视。
一史为选拔精通《史记》、《汉书》、《后汉书》其中之一的人才;三史则是选拔精通《史记》、《汉书》、《后汉书》三部著作的全面人才;开元礼是对玄宗开元二十年修成并颁行《大唐开元礼》一百五十卷的内容进行考试;道举主要考《老子》、《庄子》、《列子》等道家典籍;童子举的考试内容是要求十岁以下儿童熟习一部经书和《孝经》、《论语》。以上几种由于不常举行,因此,在科举中的地位也不重要。
因而,明经、进士两科成为了科举中最重要的两科。 在隋时,此两科的主要内容是试策,唐初不断变化增加。太宗贞观八年(634),进士科加试读史书一部;高宗调露二年(680),进士科加试贴经,永隆二年(681)明经加试贴经,进士加试杂文。玄宗天宝(742-756)年间规定:明经先试贴经,次试经义,最后试策;进士先试贴经,次试诗赋,最后试策。至此明经、进士两科开始有所侧重,明经重“贴经墨义”,进士重诗赋。
明经中所谓的“贴经”意思是指将一句经书的两端掩上,中间留一行,又将此行中的三个字用纸糊上,让考生填写, 叫做贴经,有些类似于今天的填空。“墨义”是考经文及注疏,初为口试,后因容易被人作弊,改为笔试,故名墨义。这种方法比较机械,考官出题时经常会找一些生僻的句子,而考生也发现了考官出题的这一规律,因此也就把心思放在如何押题上,反而对经书中的本义根本不加重视和了解。
试策即考官出一道有关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的问题要考生做答,颇似如今的论述题,这是考试的最关键部分,一些优秀的考生能够脱颖而出,就在此处。
进士科中除试策非常重要以外,另一个重要的内容就是诗赋。唐高宗永隆二年开始,要求考生当场作杂文两篇,主要指箴、铭论、表等实用文体,后逐渐改为专考诗赋。
有唐一代,诗风大盛,各种达官贵人、骚人墨客皆以能诗为荣,因此能否在科考中赋得好诗,对自己的科举成绩影响也非常大。由于有一些考生已经颇有诗名,因此在参加考试之前,往往把自己的作品向一些名流投递,以期望能够能够得到他们的帮忙,谓之“投卷”。最著名的例子就是渐江考生朱庆余的那一首《近试上张水部》,“洞房昨夜停红烛,待晓堂前拜舅姑,妆罢低声闻夫婿,画眉深浅入时无?”那位张籍张大人得到此诗,甚为高兴,也酬诗一首,做答,“越女新妆出镜心,自知明艳更沉吟,齐纨未足时人贵,一曲菱歌抵万金!”朱庆余因此诗而得中进士。当然,想朱庆余这样的幸运儿还是少的,这种类似走后门的投卷,使得一些权贵势力经常干涉科举,让一些并非有真才实学的人能够得中,而一些才华出众的考生却要名落孙山。大诗人杜牧去参加进士科考,虽然献上了自己的名作《阿房宫赋》而被考官大加赞赏,并且也有其它人推荐,但因为前几名已经事先被安排好了,杜牧不得不屈居第五。
(三)明经 、进士两科的考取与登科
由于明经注重的是死记硬背,考取的内容相对容易一些,而进士科最关键的是则是难度较大的诗赋,因而,进士科往往显得比明经含金量高得多。“进士大抵千人得第者百一二,明经倍之,得第者十之一二”,⑥ 由于进士得中者非常少,每次最多三十来人,因此进士科显得更加重要,也非常难考,能考取进士者一般都是有真才实学的才子,许多人穷其一生精力,也不能得中。所以当时有“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的说法。大诗人白居易27岁得中进士,做诗云:慈恩塔下题名处,十七人中最少年”,像他不到而立之年就得中进士的实在是少之又少。
考生在参加了吏部(后为礼部)主持的考试后,基本上就算是高中了,只是在武则天掌权的开载初元年(689)二月,曾经“策问贡人于洛城殿上,数日方了”。⑦又曾命令把在吏部复试者的名字糊掉而进行暗考,这两种方式在唐代虽未形成制度,但还是开了宋代以后“殿试”、“糊名”的先河。
此时已经放榜,得中的考生们从此便扬名天下, 有许多的宴请、活动要参加,如:闻喜宴、曲江宴、月灯阁打球宴、雁塔题名等等,这是新得中的仕子们与达官贵人们互相结交,加深关系,为其后的仕途提供方便,构建自己的关系网的重要活动。
当然,得中进士也不意味着士子们就马上成为了“公家人”,还要经过还要经过吏部的“选试”,合格的才授予官职,“选试”又称为“释褐试”,意即通过选试合格的人,可脱去粗布衣而换上官服,离开平民队伍而进入官吏行列。此时,由礼部将及第者的材料移交吏部,再由其进行选试,谓之“关试,因关试时间一般在春天,故又称“春关”。“关试”考试的内容为:“身、言、书、判”,具体就是考察考生的体貌、言辞、楷书、批审公文四项内容。四项皆合 格,可以授予 官职,谓之“注官”,然后把全体考试合格者集中起来,当众点名授职,谓之“唱官”。通过了“关试”的考生一般所授官职在八、九品之间,职位都不太高。如果有的考生在“选试”、“关试”时没有被通过或没有参加“关试”,那么他还有两条道路可走,一条就是请权贵为之推荐,推荐任某官职,二是到地方藩镇去做一段时间的幕僚,再争取被举荐。第二种现象在晚唐藩镇割据时,比较普遍。
三、隋唐科举制度成熟与发展的意义
据说贞观年间,唐太宗看到新科进士们从端门列队而出时,非常高兴地说“天下英雄尽入我吾彀中矣!”,在他看来,科举制度是使天下英才为其效力的手段而已。而实际上,科举制度在隋唐时期的逐渐成熟,不但影响了中国历代的政治进程,而且还塑造了中国知识分子的价值取向、文化心态及性格特征。
(一)科举制度是产生中国知识分子的主要来源
科举制度实行一千多年以来,对中国社会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中国的封建社会中,许多对中国的文化、政治、经济产生重大影响的关键人物,都出自参加科考的仕人行列,许多政治家、军事家、文学家、史学家等都是通过科举考试而跻身于社会上层并由此获得了作出其贡献的基础。如唐时的陆贽、裴度、刘宴、韩愈、柳宗元、白居易、刘禹锡等等,他们都是进士出身。做为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代表的知识分子,孕育他们的土壤就是科举制度,他们的精神面貌、精神状态都是由科学制度塑造出来的。
(二)科举制度对知识分子的精神状态产生重要影响
对于得中的仕子而言,得中后自然是有“颜如玉”,有“黄金屋”,许多读书人苦读一生,都是为了科举及第后的富贵荣华,他们从幼年起就在考试的绞肉机中挣扎消磨。参加科举得中后的仕子们,成为统治阶层中的官僚,成为统治皇权的附庸,成为统治的工具。既然有得中后的喜悦,当然也就有落地的痛楚。百分之八九十的淘汰率,使得多数人都不能够踏上仕途,获得施展自己才华的空间。许多人就如《儒林外史》中的老童生周进一般,都老还是个秀才,把自己一辈子都奉献给“八股文”,奉献给科举。应当说,科举制度的存在,对中国知识分子的精神状态产生了重要影响,知识分子身上体现的威武不屈、曲学阿世、清正廉明、贪污受贿等等截然不同的品质,都能从科举制度中探寻到根源。
(三)科举制度中的落后成份,对中国后世政治走向产生了重要的影响_
随着封建制度的不断没落,使得在它羽翼庇护下的科举制度的消极因素也不断表露出来。宋代只是对隋唐时期形成的科举制度进行了局部的改进,最重要的就是确立了“三级考试”的科举制度范式;元代科举制度因为统治阶层的原因实质上有所衰败;到明清两代,科举制度开始渐渐僵化,八股文使得许多读书都埋头钻研其中,根本不知天下大事、国计民生,从而使科举制度下产生的官僚的水平大大折扣。科举制度成为了禁锢知识分子思想,摧残人才的工具。
科举制度在隋唐成熟与完善之后,对其后的数百年中,为中国历代的统治阶层,培养、奉献了一大批官僚和士大夫,丰富并完善了封建社会的统治,使其最终达到了繁荣的顶锋。然而,在其后的几百年中,由于封建制度的不断衰落,清朝的统治在国内外各种力量的撞击下,风雨飘摇,逐步走向覆灭,而科举制度此时也已经无法被改革、突破,从而与封建制度一起走向了灭亡的命运
▲明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鼎盛时期
元朝开始,蒙古人统治中原,科举考试进入中落时期,但以四书试士,却是元代所开的先例。
元朝灭亡后,明王朝建立,科举制进入了它的鼎盛时期。明代统治者对科举高度重视,科举方法之严密也超过了以往历代。
明代以前,学校只是为科举输送考生的途径之一。到了明代,进学校却成为了科举的必由之路。明代入国子监学习的,通称监生。监生大体有四类:生员入监读书的称贡监,官僚子弟入监的称荫监,举人入监的称举监,捐资入监的称例监。监生可以直接做官。特别是明初,以监生而出任中央和地方大员的多不胜举。明成祖以后,监生直接做官的机会越来越少,却可以直接参加乡试,通过科举做官。
参加乡试的,除监生外,还有科举生员。只有进入学校,成为生员,才有可能入监学习或成为科举生员。明代的府学、州学、县学、称作郡学或儒学。凡经过本省各级考试进入府、州、县学的,通称生员,俗称秀才。取得生员资格的入学考试叫童试,也叫小考、小试。童生试包括县试、府试和院试三个阶段。院试由各省学政主持,学政又名提督学院,故称这级考试为院试。院试合格者称生员,然后分别分往府、州、县学学习。生员分三等,有廪生、增生、附生。由官府供给膳食的称廪膳生员,简称廪生;定员以外增加的称增广生员,科称增生;于廪生、增生外再增名额,附于诸生之末, 称为附学生员,科称附生。考取生员,是功名的起点。一方面、各府、州、县学中的生员选拔出来为贡生,可以直接进入国子监成为监生。一方面,由各省提学官举行岁考、科考两级考试,按成绩分为六等。科考列一、二等者,取得参加乡试的资格,称科举生员。因此,进入学校是科举阶梯的第一级。
明代正式科举考试分为乡试、会试、殿试三级。乡试是由南、北直隶和各布政使司举行的地方考试。地点在南、北京府、布政使司驻地。每三年一次,逢子、午、卯、酉年举行,又叫乡闱。考试的试场称为贡院。考期在秋季八月,故又称秋闱。凡本省科举生员与监生均可应考。主持乡试的有主考二人,同考四人,提调一人,其它官员若干人。考试分三场,分别于八月九日、十二日和十五日进行。乡试考中的称举人,俗称孝廉,第一名称解元。唐寅乡试第一,故称唐解元。乡试中举叫乙榜,又叫乙科。放榜之时,正值桂花飘香,故又称桂榜。放榜后,由巡抚主持鹿鸣宴。席间唱《鹿鸣》诗,跳魁星舞。
会试是由礼部主持的全国考试,又称礼闱。于乡试的第二年即逢辰、戍、未年举行。全国举人在京师会试,考期在春季二月,故称春闱。会试也分三场,分别在二月初九、十二、十五日举行。由于会试是较高一级的考试,同考官的人数比乡试多一倍。主考、同考以及提调等官,都由较高级的官员担任。主考官称总裁,又称座主或座师。考中的称贡士,俗称出贡,别称明经,第一名称会元。
殿试在会师后当年举行,时间最初是三月初一。明宪宗成经八年起,改为三月十五。应试者为贡士。贡士在殿试中均不落榜,只是由皇帝重新安排名次。殿试由皇帝新自主持,只考时务策一道。殿试毕,次日读卷,又次日放榜。录取分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第一名称状元、鼎元,二名榜眼,三名探花,合称三鼎甲。二甲赐进士出身,三甲赐同进士出身。二、三甲第一名皆称传胪。一、二、三甲通称进士。进士榜称甲榜,或称甲科。进士榜用黄纸书写,故叫黄甲,也称金榜,中进士称金榜题名。
乡试第一名叫解元,会试第一名叫会元,加上殿试一甲第一名的状元,合称三元。连中三元,是科举场中的佳话。明代连中三元者仅洪武年间的许观和正统年间的商辂二人而已。
殿试之后,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编修。其余进士经过考试合格者,叫翰林院庶吉士。三年后考试合格者,分别授予翰林院编修、检讨等官,其余分发各部任主事等职,或以知县优先委用,称为散馆。庶吉士出身的人升迁很快,英宗以后,朝廷形成非进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的局面。
明代乡试、会试头场考八股文。而能否考中,主要取决于八股文的优劣。所以,一般读书人往往把毕生精力用在八股文上。八股文以四书、五经中的文句做题目,只能依照题义阐述其中的义理。措词要用古人语气,即所谓代圣贤立言。格式也很死。结构有一定程式,字数有一定限制,句法要求对偶。八股文也称制义、制艺、时文、时艺、八比文、四书文。八股文即用八个排偶组成的文章,一般分为六段。以首句破题,两句承题,然后阐述为什么,谓之起源。八股文的主要部分,是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四个段落,每个段落各有两段。篇末用大结,称复收大结。八股文是由宋代的经义演变而成。八股文的危害极大,严重束缚人们的思想,是维护封建专制治的工具,同进也把科举考试制度本身引向绝路。明末清初著名学者顾炎武愤慨地说:“八股盛而《六经》微,十八房兴而二十一史废”。又说:“愚以为八股之害,甚于焚书。”
▲清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灭亡
清代的科举制度与明代基本相同,但它贯彻的是民族歧视政策。满族人享有种种特权,做官不必经过科举途径。清代科举在雍正前分满汉两榜取士,旗人在乡试、会试中享有特殊的优特,只考翻译一篇,称翻译科。以后,虽然改为满人、汉人同试,但参加考试的仍以汉族人为最多。
科举制发展到清代,日趋没落,弊端也越来越多。清代统治者对科场舞弊的处分虽然特别严厉,但由于科举制本身的弊病,舞弊越演越烈,科举制终于消亡。
清人为了取得参加正式科举考试的资格,先要参加童试,参加童试的人称为儒生或童生,录取“入学”后称为生员(清代有府学、州学和县学,统称为儒学)。儒学和孔庙在一起,称为学宫。生员“入学”后即受教官(教授、学正、教谕、训导)的管教。清初生员尚在学宫肄业(有月课和季考,后来变成有名无实了),又称为生,俗称秀才。这是“功名”的起点。
生员分为三种:成绩最好的是廪生,有一定名额,由公家发给粮食;其次是增生,也有一定名额;新“入学”的称为附生。每年由学政考试,按成绩等第依次升降。
正式的科举考试分为三级:乡试,会试,殿试。
乡试通常每三年在各省省城举行一次,又称为大比。由于是在秋季举行,所以又称为秋闱。参加乡试的是秀才(生),但是秀才在参加乡试之前先要通过本省学政巡回举行的科考,成绩优良的才能选送参加乡试。乡试考中后称为举人,第一名称为解元。
会试在乡试后的第二年春天在礼部举行,所以会试又称为礼闱,又称为春闱。参加会试的是举人,取中后称为贡士,第一名称为会元。会试后一般要举行复试。
以上各种考试主要是考八股文和试帖诗等。八股文题目出自四书五经,略仿宋代的经义,但是措辞要用古人口气,所谓代圣贤立言。结构有一定的程式,字数有一定的限制,句法要求排偶,又称为八比文、时文、时艺、制艺。
殿试是皇帝主试的考试,考策问。参加殿试的是贡士,取中后统称为进士。殿试分三甲录取。第一甲赐进士及第,第二甲赐进士出身,第三甲赐同进士出身。第一甲录取三名,第一名俗称状元,第二名俗称榜眼,第三名俗称探花,合称为三鼎甲。第二甲第一名俗称传胪。
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儒林院编修。其余诸进士再参加朝考,考论诏奏议诗赋,选擅长文学书法的为庶吉士,其余分别授主事(各部职员)、知县等(实际上,要获得主事、知县等职,还须经过候选、候补,有终身不得官者)。庶吉士在翰林院内特设的教习馆(亦名庶常馆)肄业三年期满举行“散馆”考试,成绩优良的分别授翰林院编修、翰林院检讨(原来是第二甲的授翰林院编修、原来是第三甲的授翰林院检讨),其余分发各部任主事,或分发到各省任知县。
▲隋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起源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最早起源于隋代。隋朝统一全国后,隋文帝为了适应封建经济和政治关系的发展变化,为了扩大封建统治阶级参与政权的要求,加强中央集权,于是把选拔官吏的权力收归中央,用科举制代替九品中正制。据史载,开皇三年(583年)正月,隋文帝曾下诏举“贤良”。开皇十八年(598年)七月,又令京官五品以上,总管,刺史,以“志行修谨”“清平干济”二科举人。隋炀帝大业三年(607年)四月,诏令文武官员有职事者,可以“孝悌有闻”“德行敦厚”“结义可称”“操履清洁”“强毅正直”“执宪不饶”“学业优敏”“文才秀美”“才堪将略”“膂力骄壮”等10科举人。大业五年(609年)正月,又诏令诸郡以“学业该通,才艺优洽”“膂力骄壮,超绝等伦”“在官勤慎,堪理政事”“立性正直,不避强御”等4科举人。这些虽都是临时取人之法,尚未形成制度,但分科举人的特征,以具科举制的雏形。大业年间,隋炀帝还曾设置明经,进士二科,并以“试策”去士,这标志着科举制已经诞生了。
进士一词初见于《礼记·王制》篇,其本义为可以进受爵禄之义。当时主要考时务策,就是有关当时国家政治生活方面的政治论文,叫试策。这种分科取士,以试策取士的办法,在当时虽是草创时期,并不形成制度,但把读书、应考和作官三者紧密结合起来,揭开中国选举史上新的一页。唐玄宗时礼部尚书沈既济对这个历史性的变化有过中肯的评价:“前代选用,皆州郡察举……至于齐隋,不胜其弊……是以置州府之权而归于吏部。自隋罢外选,招天下之人,聚于京师春还秋住,乌聚云合。”
▲唐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完备
推翻隋朝的统治后,唐王朝的帝王承袭了隋朝传下来的人才选拔制度,并做了进一步的完善。由此,科举制度逐渐完备起来。唐太宗、武则天、唐玄宗时完善科举制的关键人物。在唐朝,考试的科目分常科和制科两类。每年分期举行的称常科,由皇帝下诏临时举行的考试称制科。
常科的科目有秀才、明经、进士、俊士、明法、明字、明算等五十多种。其中明法、明算、明字等科,不为人重视。俊士等科不经常举行,秀才一科,在唐初要求很高,后来渐废。所以,明经、进士两科便成为唐代常科的主要科目。唐高宗以后进士科尤为时人所重。唐朝许多宰相大多是进士出身。常科的考生有两个来源,一个是生徒,一个是乡贡。由京师及州县学馆出身,而送往尚书省受试者叫生徒;不由学馆而先经州县考试,及第后再送尚书省应试者叫乡贡。由乡贡入京应试者通称举人。州县考试称为解试,尚书省的考试通称省试,或礼部试。礼部试都在春季举行,故又称春闱,闱也就是考场的意思。
明经、进士两科,最初都只是试策,考试的内容为经义或时务。后来两种考试的科目虽有变化,但基本精神是进士重诗赋,明经重帖经、墨义。所谓帖经,就是将经书任揭一页,将左右两边蒙上,中间只开一行,再用纸帖盖三字,令试者填充。墨义是对经文的字句作简单的笔试。帖经与墨义,只要熟读经传和注释就可中试,诗赋则需要具有文学才能。进士科得第很难,所以当时流传有“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的说法。
常科考试最初由吏部考功员外郎主持,后改由礼部侍郎主持,称“权知贡举”。进士及第称“登龙门”,第一名曰状元或状头。同榜人要凑钱举行庆贺活动,以同榜少年二人在名园探采名花,称探花使。要集体到杏园参加宴会,叫探花宴。宴会以后,同到慈恩寺的大雁塔下题名以显其荣耀,所以把又把中进士称为“雁塔题名”。唐孟郊曾作《登科后》诗:“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朝看遍长安花。”所以,春风得意又成为进士及第的代称。常科登第后,还要经吏部考试,叫选试。合格者,才能授予官职。唐代大家柳宗元进士及第后,以博学宏词,被即刻授予“集贤殿正字”。如果吏部考试落选,只能到节度使那儿去当幕僚,再争取得到国家正式委任的官职。韩愈在考中进士后,三次选试都未通过,不得不去担任节度使的幕僚,才踏进官场。
唐代取士,不仅看考试成绩,还要有各名人士的推荐。因此,考生纷纷奔走于公卿门下,向他们投献自己的代表作,叫投卷。向礼部投的叫公卷,向达官贵人投的叫行卷。投卷确实使有才能的人显露头角,如诗人白居易向顾况投诗《赋得原上草》受到老诗人的极力称赞。但是弄虚作假,欺世盗名的也不乏其人。唐太宗重视人才的培养和选拔。他即位后,大大扩充了国学的规模,扩建学舍,增加学员。
武则天载初元年二月,女皇亲自“策问贡人于洛成殿”,这是我国科举制度中殿试的开始,但在唐代并没有形成制度。
在唐代还产生了武举。武举开始于武则天长安二年,公元702年。应武举的考生来源于乡贡,由兵部主考。考试科目有马射、步射、平射、马枪、负重摔交等。“高第者授以官,其次以类升”。
唐玄宗时,诗赋成为进士科主要的考试内容。他在位期间,曾在长安、洛阳宫殿八次亲自面试科举应试者,录取很多很有才学的人。
▲宋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改革时期
宋代的科举,大体同唐代一样,有常科、制科和武举。相比之下,宋代常科的科目比唐代大为减少,其中进士科仍然最受重视,进士一等多数可官至宰相,所以宋人以进士科为宰相科。宋吕祖谦说:“进士之科,往往皆为将相,皆极通显。”当时有焚香礼进士之语。进士科之外,其它科目总称诸科。宋代科举,在形式和内容上都进行了重大的改革。
首先,宋代的科举放宽了录取和作用的范围。宋代进士分为三等:一等称进士及第;二等称进士出身;三等赐同进士出身。由于扩大了录取范围,名额也成倍增加。唐代录取进士,每次不过二、三十人,少则几人、十几人。宋代每次录取多达二、三百人,甚至五、六百人。对于屡考不第的考生,允许他们在遇到皇帝策试时,报名参加附试,叫特奏名。也可奏请皇帝开恩,赏赐出身资格,委派官吏,开后世恩科的先例。
宋代确立了三年一次的三级考试制度。宋初科举,仅有两级考试制度。一级是由各州举行的取解试,一级是礼部举行的省试。宋太祖为了选拔真正踏实于封建统治而又有才干的人担任官职,为之服务,于开宝六年实行殿试。自此以后,殿试成为科举制度的最高一级的考试,并正式确立了州试、省试和殿试的三级科举考试制度。殿试以后,不须再经吏部考试,直接授官。宋太祖还下令,考试及第后,不准对考官称师门,或自称门生。这样,所有及第的人都成了天子门生。殿试后分三甲放榜。南宋以后,还要举行皇帝宣布登科进士名次的典礼,并赐宴于琼苑,故称琼林宴,以后各代仿效,遂成定制。宋代科举,最初是每年举行一次,有时一、二年不定。实英宗治平三年,才正式定为三年一次。每年秋天,各州进行考试,第二年春天,由礼部进行考试。省试当年进行殿试。
从宋代开始,科举开始实行糊名和誊录,并建立防止徇私的新制度。从隋唐开科取士之后,徇私舞弊现象越来越严重。对此,宋代统治者采取了一些措施,主要是糊名和誊录制度的建立。糊名,就是把考生考卷上的姓名、籍贯等密封起来,又称“弥封”或“封弥”。宋太宗时,根据陈靖的建议,对殿试实行糊名制。后来,宋仁宗下诏省试、州试均实行糊名制。但是,糊名之后,还可以认识字画。根据袁州人李夷宾建议,将考生的试卷另行誊录。考官评阅试卷时,不仅不知道考生的姓名,连考生的字迹也无从辨认。这种制度,对于防止主考官徇情取舍的确产生了很大的效力。但是,到了北宋末年,由于政治日趋腐败,此项制度也就流于形式了。宋代在考试形式上的改革,不但没有革除科举的痼疾,反而使它进一步恶化。
宋代科举在考试内容上也作了较大的改革。宋代科举基本上沿袭唐制,进士科考帖经、墨义和诗赋,弊病很大。进士以声韵为务,多昧古今;明经只强记博诵,而其义理,学而无用。王安石任参知政事后,对科举考试的内容着手进行改革,取消诗赋、帖经、墨义,专以经义、论、策取士。所谓经义,与论相似,是篇短文,只限于用经书中的语句作题目,并用经书中的意思去发挥。王安石对考试内容的改革,在于通经致用。熙宁八年,宋神宗下令废除诗赋、贴经、墨义取士,颁发王安石的《三经新义》和论、策取士。并把《易官义》《诗经》《书经》《周礼》《礼记》称为大经,《论语》《孟子》称为兼经,定为应考士子的必读书。规定进士考试为四场:一场考大经,二场考兼经,三场考论,最后一场考策。殿试仅考策,限千字以上。王安石的改革,遭到苏轼等人的反对。后来随着政治斗争的变化,《三经新义》被取消,有时考诗赋,有时考经义,有时兼而有之,变换不定。
▲明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鼎盛时期
元朝开始,蒙古人统治中原,科举考试进入中落时期,但以四书试士,却是元代所开的先例。
元朝灭亡后,明王朝建立,科举制进入了它的鼎盛时期。明代统治者对科举高度重视,科举方法之严密也超过了以往历代。
明代以前,学校只是为科举输送考生的途径之一。到了明代,进学校却成为了科举的必由之路。明代入国子监学习的,通称监生。监生大体有四类:生员入监读书的称贡监,官僚子弟入监的称荫监,举人入监的称举监,捐资入监的称例监。监生可以直接做官。特别是明初,以监生而出任中央和地方大员的多不胜举。明成祖以后,监生直接做官的机会越来越少,却可以直接参加乡试,通过科举做官。
参加乡试的,除监生外,还有科举生员。只有进入学校,成为生员,才有可能入监学习或成为科举生员。明代的府学、州学、县学、称作郡学或儒学。凡经过本省各级考试进入府、州、县学的,通称生员,俗称秀才。取得生员资格的入学考试叫童试,也叫小考、小试。童生试包括县试、府试和院试三个阶段。院试由各省学政主持,学政又名提督学院,故称这级考试为院试。院试合格者称生员,然后分别分往府、州、县学学习。生员分三等,有廪生、增生、附生。由官府供给膳食的称廪膳生员,简称廪生;定员以外增加的称增广生员,科称增生;于廪生、增生外再增名额,附于诸生之末, 称为附学生员,科称附生。考取生员,是功名的起点。一方面、各府、州、县学中的生员选拔出来为贡生,可以直接进入国子监成为监生。一方面,由各省提学官举行岁考、科考两级考试,按成绩分为六等。科考列一、二等者,取得参加乡试的资格,称科举生员。因此,进入学校是科举阶梯的第一级。
明代正式科举考试分为乡试、会试、殿试三级。乡试是由南、北直隶和各布政使司举行的地方考试。地点在南、北京府、布政使司驻地。每三年一次,逢子、午、卯、酉年举行,又叫乡闱。考试的试场称为贡院。考期在秋季八月,故又称秋闱。凡本省科举生员与监生均可应考。主持乡试的有主考二人,同考四人,提调一人,其它官员若干人。考试分三场,分别于八月九日、十二日和十五日进行。乡试考中的称举人,俗称孝廉,第一名称解元。唐寅乡试第一,故称唐解元。乡试中举叫乙榜,又叫乙科。放榜之时,正值桂花飘香,故又称桂榜。放榜后,由巡抚主持鹿鸣宴。席间唱《鹿鸣》诗,跳魁星舞。
会试是由礼部主持的全国考试,又称礼闱。于乡试的第二年即逢辰、戍、未年举行。全国举人在京师会试,考期在春季二月,故称春闱。会试也分三场,分别在二月初九、十二、十五日举行。由于会试是较高一级的考试,同考官的人数比乡试多一倍。主考、同考以及提调等官,都由较高级的官员担任。主考官称总裁,又称座主或座师。考中的称贡士,俗称出贡,别称明经,第一名称会元。
殿试在会师后当年举行,时间最初是三月初一。明宪宗成经八年起,改为三月十五。应试者为贡士。贡士在殿试中均不落榜,只是由皇帝重新安排名次。殿试由皇帝新自主持,只考时务策一道。殿试毕,次日读卷,又次日放榜。录取分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第一名称状元、鼎元,二名榜眼,三名探花,合称三鼎甲。二甲赐进士出身,三甲赐同进士出身。二、三甲第一名皆称传胪。一、二、三甲通称进士。进士榜称甲榜,或称甲科。进士榜用黄纸书写,故叫黄甲,也称金榜,中进士称金榜题名。
乡试第一名叫解元,会试第一名叫会元,加上殿试一甲第一名的状元,合称三元。连中三元,是科举场中的佳话。明代连中三元者仅洪武年间的许观和正统年间的商辂二人而已。
殿试之后,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编修。其余进士经过考试合格者,叫翰林院庶吉士。三年后考试合格者,分别授予翰林院编修、检讨等官,其余分发各部任主事等职,或以知县优先委用,称为散馆。庶吉士出身的人升迁很快,英宗以后,朝廷形成非进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的局面。
明代乡试、会试头场考八股文。而能否考中,主要取决于八股文的优劣。所以,一般读书人往往把毕生精力用在八股文上。八股文以四书、五经中的文句做题目,只能依照题义阐述其中的义理。措词要用古人语气,即所谓代圣贤立言。格式也很死。结构有一定程式,字数有一定限制,句法要求对偶。八股文也称制义、制艺、时文、时艺、八比文、四书文。八股文即用八个排偶组成的文章,一般分为六段。以首句破题,两句承题,然后阐述为什么,谓之起源。八股文的主要部分,是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四个段落,每个段落各有两段。篇末用大结,称复收大结。八股文是由宋代的经义演变而成。八股文的危害极大,严重束缚人们的思想,是维护封建专制治的工具,同进也把科举考试制度本身引向绝路。明末清初著名学者顾炎武愤慨地说:“八股盛而《六经》微,十八房兴而二十一史废”。又说:“愚以为八股之害,甚于焚书。”
▲清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灭亡
清代的科举制度与明代基本相同,但它贯彻的是民族歧视政策。满族人享有种种特权,做官不必经过科举途径。清代科举在雍正前分满汉两榜取士,旗人在乡试、会试中享有特殊的优特,只考翻译一篇,称翻译科。以后,虽然改为满人、汉人同试,但参加考试的仍以汉族人为最多。
科举制发展到清代,日趋没落,弊端也越来越多。清代统治者对科场舞弊的处分虽然特别严厉,但由于科举制本身的弊病,舞弊越演越烈,科举制终于消亡。
清人为了取得参加正式科举考试的资格,先要参加童试,参加童试的人称为儒生或童生,录取“入学”后称为生员(清代有府学、州学和县学,统称为儒学)。儒学和孔庙在一起,称为学宫。生员“入学”后即受教官(教授、学正、教谕、训导)的管教。清初生员尚在学宫肄业(有月课和季考,后来变成有名无实了),又称为生,俗称秀才。这是“功名”的起点。
生员分为三种:成绩最好的是廪生,有一定名额,由公家发给粮食;其次是增生,也有一定名额;新“入学”的称为附生。每年由学政考试,按成绩等第依次升降。
正式的科举考试分为三级:乡试,会试,殿试。
乡试通常每三年在各省省城举行一次,又称为大比。由于是在秋季举行,所以又称为秋闱。参加乡试的是秀才(生),但是秀才在参加乡试之前先要通过本省学政巡回举行的科考,成绩优良的才能选送参加乡试。乡试考中后称为举人,第一名称为解元。
会试在乡试后的第二年春天在礼部举行,所以会试又称为礼闱,又称为春闱。参加会试的是举人,取中后称为贡士,第一名称为会元。会试后一般要举行复试。
以上各种考试主要是考八股文和试帖诗等。八股文题目出自四书五经,略仿宋代的经义,但是措辞要用古人口气,所谓代圣贤立言。结构有一定的程式,字数有一定的限制,句法要求排偶,又称为八比文、时文、时艺、制艺。
殿试是皇帝主试的考试,考策问。参加殿试的是贡士,取中后统称为进士。殿试分三甲录取。第一甲赐进士及第,第二甲赐进士出身,第三甲赐同进士出身。第一甲录取三名,第一名俗称状元,第二名俗称榜眼,第三名俗称探花,合称为三鼎甲。第二甲第一名俗称传胪。
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儒林院编修。其余诸进士再参加朝考,考论诏奏议诗赋,选擅长文学书法的为庶吉士,其余分别授主事(各部职员)、知县等(实际上,要获得主事、知县等职,还须经过候选、候补,有终身不得官者)。庶吉士在翰林院内特设的教习馆(亦名庶常馆)肄业三年期满举行“散馆”考试,成绩优良的分别授翰林院编修、翰林院检讨(原来是第二甲的授翰林院编修、原来是第三甲的授翰林院检讨),其余分发各部任主事,或分发到各省任知县。
“范进中举”这个片断选自《儒林外史》的第三回“周学道校士拔真才,胡屠户行凶查捷报”。这一回写的是范进中举的故事。小说描写广东学道周进,到广州上任,先考两场生员,考完两场以后,第三场是南海、番禺两县的童生来进行考试。童生里就有范进,范进考完这场考试后就进了学,取得了第一名,人们称他为“相公”。范进进了学以后想进一步考举人,考上举人后人们就会称他为“老爷”。
中举是科举考试的一个过程,在我们讲评这个故事之前,先简单介绍一下清代的科举考试制度。
清代的科举考试制度分两个阶段,一个是科举的初步考试,一个是科举的正式考试。科举的初步考试有这么三种,一种叫童试,一种叫岁试,一种叫科试。童试,一般又叫做“小考”。凡童子开始应初试的时候称做“童生”,童生经过一定的考试选拔,在县里面选拔了以后到督学进行考试,督学考试合格就可以称做“秀才”了。范进是多年的童生,最后终于考上秀才了。秀才每一年考一次,这也是一个选优的过程,这叫“岁试”。每三年还要参加一次大的考试,叫“科试”。每三年考一次,主要是为了推举举人考试的资格,通过这个考试的提名,便有资格参加举人的考试。范进刚好赶上童试这一年也是科试的同一年,他考上了童试的第一名秀才,自然就有资格参加举人的考试。这是科举的初步考试。
接下来是科举的正式考试,它也有三种:乡试、会试、殿试。乡试每三年举行一次,即在子、卯、午、酉这四个年中的八月举行乡试。乡试考中了以后就称为举人,举人实际上是候补官员,有资格做官了。按清代的科举制度规定,举人可以到吏部注册,可以取得一定官职,可以当县官了。当然这个职位很少,每年大概就40人到130人的名额。举人的名额很少,那么举人当中候补做官的人就更少了,这样就往往有候补官。这是第一种乡试。接下来是会试。会试是紧接着乡试,在第二年的二月份举行。乡试是头年的八月份考完,第二年的二月是春天,到京城考试,叫“春试”,这就是会试。会试如果考中了,称为进士,进士每年的名额大概有300名左右。会试考完以后还要进行第三场考试殿试,在会试以后的第二个月,大概在4月份前后。殿试是皇帝在太和殿亲自考试,考中后就是钦定的进士,可以直接做官了。
科举考试的内容主要是八股文。八股文主要测试的内容是经义,《诗》《书》《礼》《易》《春秋》,五经里选择一定的题目来进行写作。题目和写作的方式都是有一定格式的。八股文中有四个段落,每个段落都要有排比句,有排比的段落,叫四比,后来又叫八股。八股文在当时是非常重要的,它关系到一个人能不能升官,能不能科举考试中进士升官。所以在小说中说:“当今天子重文章,足下何须讲汉唐。”“汉”是指汉代的文章,“唐”指的是唐诗,汉代的文章也好,唐代的诗歌也好,都不如当今皇帝所看重的八股文,八股文在当时是非常重要的。所以当时的人们都一门心思地扑在八股文上,只有八股文章才能敲开科举考试的大门。
一般是使用科举制度,而具体的又有如下的几个方面:
唐朝统治者在“德礼为政教之本”思想的指导下,更加强调德礼在治国中的作用。其时,从官员的选任到考绩到监察等一整套职官管理制度中,每一个环节都高度重视官员的道德素质状况。唐朝实行科举选官制度,科举考试及第者还须经吏部的考试,合格者才被授予官职。吏部考试主要从体貌、言词、楷法和文理等四方面进行,若“四事皆可取,则先以德行,德行均以才,才均以劳”(《通典·选举》)。唐朝对官吏考绩的法定标准为“四善二十七最”,所谓“四善”专指品德:“一曰德义有闻,二曰清慎明著,三曰公平可称,四曰恪勤匪懈。”“二十七最”主要是根据不同部门的职责规定的具体标准,其中第三条是“扬清激浊、褒贬必当,为考校之最”(《唐六典·尚书吏部》)。唐朝对流外官则按四等第进行考核。《唐六典》规定:“流外官本司量行能功过,立四等第而免进之:清谨勤公,勘当明审为上;居官不怠,执事无私为中;不勤其职,数有愆犯为下;背公向私,贪浊有状为下下。”另从唐玄宗时制定的监察法规——《六察法》的内容来看,六察中的第一察便是“察官人善恶”。由此可见,唐朝对职官的选任、考核和监察,都把道德品行放在首位
自唐玄宗开始,省试一般都由礼部侍郎主持。载初元年(689年),武则天在洛城殿亲自策问诸举人,开创了殿试的先河。不过,这次是皇帝亲自主持省试,与后世的省试之外皇帝另行殿试的做法还有区别。唐代省试一般都在京城长安举行,中唐以后,也有时分别在长安、洛阳两都举行,这时便称主持考试的礼部侍郎为“知两都”。
省试被录取称为“及第”。第一名称“状元”或“状头”。新科进士互称“同年”。主考官叫“座主”、“座师”,被录取的考生便是他的“门生”。
在唐代,考中进士只是有了出身,即具备了做官的资格,下一步还要经过吏部选试合格,才被授予官职。选试包括身、言、书、判四个方面。先考书、判,也就是考其书写工整、文理通达的程度;然后再试身、言,即观察是否像貌端正、口齿清楚。选试也分为博学宏词、拔萃等名目。前者着重于考试论述文章,后者主要考试司法案件的判辞(判决书)。例如唐代文学家柳宗元中进士后,便是以“博学宏词”授官“集贤殿正字”;大诗人白居易中进士后,是以“拔萃”得任“秘书省校书郎”的。选试通过后获得的官职并不高,即便是进士、明经,所授官位也无非八、九品,但是从此便成为封建统治阶级中的一员了。
如果选试未能通过,则可求当权官僚为之“论荐”,即向朝廷保举求官。再不成,便到藩镇节度使处去做幕僚,过一定时间争取被保举得官。唐代文学家韩愈在考中进士后,三次参加吏部选试,都未能通过。于是他便去请求宰相贾躭、赵憬等人为之论荐,但是那些当权者不赏识他,不肯帮忙。韩愈只好离开长安,到宣武军节度使董晋的麾下去做幕僚。以后由董晋荐举,才被授予秘书省校书郎等官。
唐朝实行科举制度,的确满足了封建君主专制政治的要求,收到了集权中央、巩固封建统治的效果。第一,官吏选用大权由中央朝廷来行使,这就加强了全国政权的统一和集中。第二,选官有统一标准,全国要想做官的人都以全力去适应这些标准,这就加强了思想的统一。第三,向各地方的庶族地主、平民打开了门路,刺激、网罗了一批中下层知识分子,使他们有了参与政权的机会,这就调和了阶级矛盾,扩大了统治阶级的基础。第四,科举看起来好像是最公平不过的,任何人只要读好书,就有资格应考做官,这样不仅掩饰了官僚政治的阶级实质,还可吸引全社会的知识分子,使他们埋头读书,养成极其驯服的性格,不易发生不满封建统治的不稳思想。这也就是科举考试制度之所以能在封建社会里维持一千三百年之久的根本原因。唐朝的科举制度在我国封建社会的选士制度上,有了新的发展,它总结了汉代到魏晋南北朝的选士经验教训,比较详明严密地开创了考试取士的规模,具有一定的客观标准,多少要凭点才学,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就可能使一般出身低微的知识分子有进入仕途的机会,打破旧的严格的封建等级界线,选拔某些有才干的人,与察举和九品中正制相比较,它是比较进步、比较合理、比较符合历史发展要求的制度,对当时社会的发展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汉朝选官制度:察举制;
察举制是中国古代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它的确立时间是汉武帝元光元年(公元前134年)。察举制不同于以前先秦时期的世官制和从隋唐时建立的科举制,它的主要特征是由地方长官在辖区内随时考察、选取人才并推荐给上级或中央,经过试用考核再任命官职。
魏朝选官制度:九品中正制;
九品中正制:是魏晋南北朝时期一种重要的官吏选拔制度。又名九品官人法,分为九个等级,作为政府选用官吏的依据。中正指有名望的推荐官,人才的等级由他们评定。魏文帝曹巫为了拉拢士族而采纳陈群的意见,正式设置九品官人法。曹王篡汉前夕即延康元年(220年)由吏部尚书陈群制定。此制至西晋渐趋完备,南北朝时又有所变化。这一制度创始于曹魏,发展成熟于两晋,衰落于南北朝时期,废除于隋朝,随之科举制形成。
唐朝选官制度:科举制;
科举制度:是中国古代读书人参加国家人才选拔考试的制度。它是从隋朝以后的封建王朝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做科举。科举制从隋代开始实行,到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清政府废除科举制度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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