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重中的推举是怎么回事?

举重中的推举是怎么回事?,第1张

举重分为抓举和挺举,抓举先进行,随后进行挺举,有你所说的“推举”但是在1896年的奥运会上,推举被取消了,推举是运动员头朝上,身子躺在地上,用双手举起杠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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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在文言文中的意思:举起,擎起;拿,用;举出,提出;起身,腾起;挂起,升起;推举,推荐;举用,任用等。

一、文言文举的意思

1、举起;擎起。《齐桓晋文之事》:“吾力足以举百钧。”

2、拿,用。《赤壁之战》:“吾不能举全吴之地,十万之众,受制于人。”

3、举出;提出。《屈原列传》:“举类迩而见义远。”

4、起身;腾起。《吕氏春秋·论威》:“兔起凫举。”

5、挂起;升起。《赤壁之战》:“中江举帆。”

6、推举;推荐。《陈情表》:“后刺史臣荣举臣秀才。”

7、举用;任用。《屈原列传》:“莫不求忠以自为,举贤以自佐。”

8、发动;兴起。《论积贮疏》:“远方之能疑者,并举而争起矣。”

9、举行;实行。《陈涉世家》:“今亡亦死,举大计亦死,等死,死国可乎?”

10、举动;行为动作。《谭嗣同》:“全在天津阅兵之举。”

11、攻克;攻占。《过秦论》:“南取汉中,西举巴蜀。”

12、完成;成功。《孔雀东南飞》:“何不作衣裳?莫令事不举。”

13、生育;养育。《史记·孟尝君列传》:“其母窃举生之。”陈琳《饮马长城窟行》:“生男慎莫举,生女哺用脯。”

14、检举;揭发。柳宗元《时令论上》:“恤孤寡,举阿党。”

15、科举;科举考试。《柳毅传》:“有儒生柳毅者,应举下第。”

16、应举;参加科举考试。韩愈《讳辨》:“愈与李贺书,劝贺举进士。”

17、中举;考中。《芋老人传》:“乙先得举,登仕路。”

18、全;整个。《屈原列传》:“举世皆浊而我独清。”

19、全;都。《庄暴见孟子》:“举欣欣然有喜色而相告。”

20、尽;完。《鸿门宴》:“杀人如不能举,刑人如恐不胜。”

21、点起为;点燃。《孙膑减灶》:“暮见火举而俱发。”

童生试:也叫“童试”,应试者不分年龄大小都称童生,合格(学习成绩优秀的一二等学生)后取得生员(秀才、相公)资格,这样才能参加科举考试。 乡试: 明清两代每三年在各省省城举行的一次考试,由秀才参加,考取的叫举人,取得参加中央一级的会试的资格。第一名叫解元。 会试: 明清两代每三年在京城举行的一次考试(会试在乡试的第二年举行),各省的举人及国子监监生皆可应考,录取三百名为汞士(又称中式进士),第一名叫会元。 殿试: 是科举制度最高级别的考试,皇帝在殿廷上,对会试录取的贡士亲自策问,以定甲第。录取分三甲,赐“进士及第”的称号,第一名称状元(鼎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合称“三甲鼎”;二甲若干名,赐“进士出身”的称号;三甲若干名。 明代的科举考试,分乡试、会试和殿试三级进行。乡试由布政使司主持,会试由礼部主持。凡考中进士的,统统被任命为官员。一般来说,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翰林院编修,二三甲考选为庶吉士,也都是翰林院官,其他或授给事、御史、主事,或授府推官、知州、知县等。未考中的举人,只授小京官或外地教职。 考取童生(秀才)要经过县试、院试和府试三级进行。县试在2月进行,要求有4名村庄里的人和1名秀才保举方可考试。院试则要求有4名村庄里的人和2名秀才保举。府试考取的就叫生员(秀才)。乡试考中的第一名叫做解元。会试第一名叫做会元。殿试第一名叫做状元。 科举考试是隋唐到清代的封建王朝分科考选文武官吏及后备人员的制度。唐朝文科的科目很多,每年都举行。明清两代文科只设进士一科,考八股文。武科考骑射、举重等武艺。 科举是中国古代读书人的所参加的人才选拔考试。它是历代封建王朝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做科举。科举制从隋代开始实行,到清光绪二十七年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经历了一千三百多年。 隋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起源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最早起源于隋代。隋朝统一全国后,为了适应封建经济和政治关系的发展变化,为了扩大封建统治阶级参与政权的要求,加强中央集权,于是把选拔官吏的权力收归中央,用科举制代替九品中正制。隋炀帝大业三年开设进士科,用考试办法来选取进士。进士一词初见于《礼记·王制》篇,其本义为可以进受爵禄之义。当时主要考时务策,就是有关当时国家政治生活方面的政治论文,叫试策。这种分科取士,以试策取士的办法,在当时虽是草创时期,并不形成制度,但把读书、应考和作官三者紧密结合起来,揭开中国选举史上新的一页。唐玄宗时礼部尚书沈既济对这个历史性的变化有过中肯的评价:"前代选用,皆州郡察举……至于齐隋,不胜其弊……是以置州府之权而归于吏部。自隋罢外选,招天下之人,聚于京师春还秋住,乌聚云合。"

中国历代主要科举称谓

孝廉汉代选拔官吏的科目之一,为士大夫的主要途径。明清俗称举人为孝廉。

举主与门生汉代士人通过察举和征辟人仁做官、主持州郡察举的列侯。刺吏、郡称为举主,被举、被辟的贤士便成为举主、府主的门生故吏,后科举考试及第者对主考官亦自称门生。

贡士古代向朝廷荐举人才的制度。自唐以后,经乡贡考试合格的叫贡士。清代,会试考中的为贡士。

进士意即贡举的人员。唐代科目中以进士科最被重视,明、清两代,始以进士为考中者的名称,凡是举人(乡试考中者)经过会试考中者为贡士,由贡士经过殿试录取者为进士。

举人原指被推荐之人,为历代对各地乡贡入京应试者的通称。明、清两代,为乡试考中者的专称,作为一种出身资格,中了举人叫"发解"、"发达",简称"发",习惯上俗称为"老爷"。

秀才别称"茂才"。本系优秀人才的通称。汉代以后,成为荐举人才的科目之一。南北朝时,最重此科。唐代初期,设秀才科,后来渐渐废去,仅作为对一般儒生的泛称。明太祖曾采取荐举的方法,举秀才数十人,反以知府为官。明、清两代,专门用来称府、州、县的学员。习惯上也称为"相公"。

状元科举考试以名列第一者为元。唐代举人赴京应礼部考试都须投状,因此称进士科及第的第一名为状元,也叫状头。宋代以殿试首名称状元。明、清会试以后,贡士须作殿试,分三甲取士,一甲三名,第一名为状元。

榜眼科举殿试一甲第二名称榜眼。北宋初期,殿试录取的一甲第二、三名都称榜眼,意思是指榜中双眼。明、清两代专指第二名,第三名称探花。榜眼授翰林院编修。

探花科举殿试一甲第三名称探花。唐代进士曲江杏园初宴,称"探花宴",以同榜俊秀少年进士二三人为探花使,遍游名园,探采名花,探花之名始于此,宋代又称探花郎。南宋以后,专指殿试一甲第三名。元、明、清三代沿袭不改。探花授翰林院编修。

解元唐代,举进士者皆由地方解送入试,故相沿称乡试第一名为解元。宋以前称解头。

会元科举制度中乡试中式为举人,举人会试中式第一名为会元。

贡生明、清时府、州、县学的生员,凡已考选升入国子监肆业的称为贡生。意思是以人才贡献给皇帝。

科举考试称谓

科举知识简介科举制度在不同时期规定不尽相同。举明、清两代为例:读书人先须参加"童试",参加者无论年龄大小皆称"儒童"或"童生"。录取"入学"后称为"生员",又名"序生",俗称"秀才"。秀才分三等,成绩最好的称"禀生",由公家按月发给粮食;其次称"增生",不供给粮食,"禀生"和"增生"是有一定名额的;三是"附生",即才入学的附学生员。取得秀才资格的人,才可参加正式科举。

正式科举分"乡试"、"会试"、"殿试"三级。乡试三年在省城举行一次,称"大比"。取中者称"举人",其第一名称为"解元",第二名称为"亚元"。会试则在乡试后的第二年春天礼部举行,取中者称"贡士",第一名称"会元",殿试则由皇帝亲自主持,只有贡士才有资格参加,分"三甲"录取,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第一名称"状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会称"三状甲"。二甲赐进士出身,第一名称"传胪"。三甲赐同进士出身。"解元"、"会元"、"状元",即所谓"三元"。

状元的产生我国的科举制始于隋朝,历经唐、宋、元、明、清各代,是历代封建知识分子跃身仕途的重要途径,从童生到状元,一般须经五个阶段。

童生凡应考生员(秀才)之试者,不论年龄大小,皆称儒童,习惯上称为童生。

院试由省学政主持,童生参加考中的称秀才,也叫生员,一般可称相公。

此二者只是预选形式,乡试、会试、殿试才是正式的科举考试。

乡试每隔三年在省城举行,秀才可以参加,考中的叫举人,可称老爷。举人第一名是解元,二至十名是亚元。

会试乡试后次年春天在京城礼部举行,举人参加,第一名称会元。

殿试会试合格后即参加由皇帝亲自主持或钦命大臣代理主持的殿试。合格的统称进士,但第一名称状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为探花。

(小哈把前两样省略了……直接推荐过关~哈哈~毕竟后面三个才算真正的考试啊。)

附加一些资料……

古代的博士、硕士、学士

博士在我国古代是个官名,最早出现在战国时代。秦始皇时,博士只作政府顾问。汉代以后,博士开始在学官,担任教学工作,博士除授予学官外还授予一些有专门技艺、专门学问的职官。如魏晋以后的太医博士、天文博士、历学博士、卜博士等。唐宋以后,社会上对从事某种职业的人也俗称博士,如"茶博士"、"酒搏士"等。

硕士在我国古代通常指那些德高望重、博学多识之人,但在古代史籍中不多见,大概不是正式的官名或职称。古代常用与硕士含义相似的"硕老"、"硕儒"称呼那些博学之士。

学士最早出现在周代,是指那些在学校读书的贵族子弟,后来逐渐变成官名,指有学问的人以及久入学者的泛称。魏晋以后,学士才正式成为以久学技艺供奉朝廷的官吏。到了唐代,学士的地位有了很大的提高,甚至可以参与朝政。其中的翰林学士为众学士之首,是皇帝亲信的顾问和秘书官,因而常被称作"内相"。到了宋朝,一经授翰林学士,即有当宰相之望。清朝的大学士地位显赫,官阶为正一品,为文职官吏之首。

宋朝 -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改革时期

宋代的科举,大体同唐代一样,有常科、制科和武举。相比之下,宋代常科的科目比唐代大为减少,其中进士科仍然最受重视,进士一等多数可官至宰相,所以宋人以进士科为宰相科。宋吕祖谦说:"进士之科,往往皆为将相,皆极通显。"当时有焚香礼进士之语。进士科之外,其它科目总称诸科。宋代科举,在形式和内容上都进行了重大的改革。

首先,宋代的科举放宽了录取和作用的范围。宋代进士分为三等:一等称进士及等;二等称进士出身;三等赐同进士出身。由于扩大了录取范围,名额也成倍增加。唐代录取进士,每次不过二、三十人,少则几人、十几人。宋代每次录取多达二、三百人,甚至五、六百人。对于屡考不第的考生,允许他们在遇到皇帝策试时,报名参加附试,叫特奏名。也可奏请皇帝开恩,赏赐出身资格,委派官吏,开后世恩科的先例。

宋代确立了三年一次的三级考试制度。宋初科举,仅有两级考试制度。一级是由各州举行的取解试,一级是礼部举行的省试。宋太祖为了选拔真正踏实于封建统治而又有才干的人担任官职,为之服务,于开宝六年实行殿试。自此以后,殿试成为科举制度的最高一级的考试,并正式确立了州试、省试和殿试的三级科举考试制度。殿试以后,不须再经吏部考试,直接授官。宋太祖还下令,考试及第后,不准对考官称师门,或自称门生。这样,所有及第的人都成了天子门生。殿试后分三甲放榜。南宋以后,还要举行皇帝宣布登科进士名次的典礼,并赐宴于琼苑,故称琼林宴,以后各代仿效,遂成定制。宋代科举,最初是每年举行一次,有时一、二年不定。实英宗治平三年,才正式定为三年一次。每年秋天,各州进行考试,第二年春天,由礼部进行考试。省试当年进行殿试。

从宋代开始,科举开始实行糊名和誉录,并建立防止徇私的新制度。从隋唐开科取士之后,徇私舞弊现象越来越严重。对此,宋代统治者采取了一些措施,主要是糊名和誉录制度的建立。糊名,就是把考生考卷上的姓名、籍贯等密封起来,又称"弥封"或"封弥"。宋太宗时,根据陈靖的建议,对殿试实行糊名制。后来,宋仁宗下诏省试、州试均实行糊名制。但是,糊名之后,还可以认识字画。根据袁州人李夷宾建议,将考生的试卷另行誉录。考官评阅试卷时,不仅仅知道考生的姓名,连考生的字迹也无从辨认。这种制度,对于防止主考官徇情取舍的确发生了很大的效力。但是,到了北宋末年,由于政治日趋腐败,此项制度也就流于形式了。宋代在考试形式上的改革,不但没有革除科举的痼疾,反而使它进一步恶化。

宋代科举在考试内容上也作了较大的改革。宋代科举基本上沿袭唐制,进士科考帖经、墨义和诗赋,弊病很大。进士以声韵为务,多昧古今;明经只强记博诵,而其义理,学而无用。王安石任参知政事后,对科举考试的内容着手进行改革,取消诗赋、帖经、墨义,专以经义、论、策取士。所谓经义,与论相似,是篇短文,只限于用经书中的语句作题目,并用经书中的意思去发挥。王安石对考试内容的改革,在于通经致用。熙宁八年,神宗下令废除诗赋、贴经、墨义取士,颁发王安石的《三经新义》和论、策取士。并把《易官义》、《诗经》、《书经》、《周礼》、《礼记》称为大经,《论语》、《孟子》称为兼经,定为应考士子的必读书。规定进士考试为四场:一场考大经,二场考兼经,三场考论,最后一场考策。殿试仅考策,限千字以上。王安石的改革,遭到苏轼等人的反对。后来随着政治斗争的变化,《三经新义》被取消,有时考诗赋,有时考经义,有时兼而有之,变换不定。

明朝 -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鼎盛时期

元代开始,蒙古人统治中原,科举考试进入中落时期,但以四书试士,却是元代所开的先例。

元朝灭亡后,明王朝建立,科举制进入了它的鼎盛时期。明代统治者对科举高度重视,科举方法之严密也超过了以往历代。

明代以前,学校只是为科举输送考生的途径之一。到了明代,进学校却成为了科举的必由之路。明代入国子监学习的,通称监生。监生大体有四类:生员入监读书的称贡监,官僚子弟入监的称荫监,举人入监的称举监,捐资入监的称例监。监生可以直接做官。特别是明初,以监生而出任中央和地方大员的多不胜举。明成祖以后,监生直接做官的机会越来越少,却可以直接参加乡试,通过科举做官。

参加乡试的,除监生外,还有科举生员。只有进入学校,成为生员,才有可能入监学习或成为科举生员。明代的府学、州学、县学、称作郡学或儒学。凡经过本省各级考试进入府、州、县学的,通称生员,俗称秀才。取得生员资格的入学考试叫童试,也叫小考、小试。童生试包括县试、府试和院试三个阶段。院试由各省学政主持,学政又名提督学院,故称这级考试为院试。院试合格者称生员,然后分别分往府、州、县学学习。生员分三等,有廪生、增生、附生。由官府供给膳食的称廪膳生员,简称廪生;定员以外增加的称增广生员,科称增生;于廪生、增生外再增名额,附于诸生之末, 称为附学生员,科称附生。考取生员,是功名的起点。一方面、各府、州、县学中的生员选拔出来为贡生,可以直接进入国子监成为监生。一方面,由各省提学官举行岁考、科考两级考试,按成绩分为六等。科考列一、二等者,取得参加乡试的资格,称科举生员。因此,进入学校是科举阶梯的第一级。

明代正式科举考试分为乡试、会试、殿试三级。乡试是由南、北直隶和各布政使司举行的地方考试。地点在南、北京府、布政使司驻地。每三年一次,逢子、午、卯、酉年举行,又叫乡闱。考试的试场称为贡院。考期在秋季八月,故又称秋闱。凡本省科举生员与监生均可应考。主持乡试的有主考二人,同考四人,提调一人,其它官员若干人。考试分三场,分别于八月九日、十二日和十五日进行。乡试考中的称举人,俗称孝廉,第一名称解元。唐伯虎乡试第一,故称唐解元。乡试中举叫乙榜,又叫乙科。放榜之时,正值桂花飘香,故又称桂榜。放榜后,由巡抚主持鹿鸣宴。席间唱《鹿鸣》诗,跳魁星舞。

会试是由礼部主持的全国考试,又称礼闱。于乡试的第二年即逢辰、戍、未年举行。全国举人在京师会试,考期在春季二月,故称春闱。会试也分三场,分别在二月初九、十二、十五日举行。由于会试是较高一级的考试,同考官的人数比乡试多一倍。主考、同考以及提调等官,都由较高级的官员担任。主考官称总裁,又称座主或座师。考中的称贡士,俗称出贡,别称明经,第一名称会元。

殿试在会师后当年举行,时间最初是三月初一。明宪宗成经八年起,改为三月十五。应试者为贡士。贡士在殿试中均不落榜,只是由皇帝重新安排名次。殿试由皇帝新自主持,只考时务策一道。殿试毕,次日读卷,又次日放榜。录取分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第一名称状元、鼎元,二名榜眼,三名探花,合称三鼎甲。二甲赐进士出身,三甲赐同进士出身。二、三甲第一名皆称传胪。一、二、三甲通称进士。进士榜称甲榜,或称甲科。进士榜用黄纸书写,故叫黄甲,也称金榜,中进士称金榜题名。

乡试第一名叫解元,会试第一名叫会元,加上殿试一甲第一名的状元,合称三元。连中三元,是科举场中的佳话。明代连中三元者仅洪武年间的许观和正统年间的商辂二人而已。

殿试之后,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编修。其余进士经过考试合格者,叫翰林院庶吉士。三年后考试合格者,分别授予翰林院编修、检讨等官,其余分发各部任主事等职,或以知县优先委用,称为散馆。庶吉士出身的人升迁很快,英宗以后,朝廷形成非进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的局面。

明代乡试、会试头场考八股文。而能否考中,主要取决于八股文的优劣。所以,一般读书人往往把毕生精力用在八股文上。八股文以四书、五经中的文句做题目,只能依照题义阐述其中的义理。措词要用古人语气,即所谓代圣贤立言。格式也很死。结构有一定程式,字数有一定限制,句法要求对偶。八股文也称制义、制艺、时文、时艺、八比文、四书文。八股文即用八个排偶组成的文章,一般分为六段。以首句破题,两句承题,然后阐述为什么,谓之起源。八股文的主要部分,是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四个段落,每个段落各有两段。篇末用大结,称复收大结。八股文是由宋代的经义演变而成。八股文的危害极大,严重束缚人们的思想,是维护封建专制治的工具,同进也把科举考试制度本身引向绝路。明末清初著名学者顾炎武愤慨地说:"八股盛而《六经》微,十八房兴而二十一史废"。又说:"愚以为八股之害,甚于焚书。"

清代 -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灭亡

清代的科举制度与明代基本相同,但它贯彻的是民族歧视政策。满人享有种种特权,做官不必经过科举途径。清代科举在雍正前分满汉两榜取士,旗人在乡试、会试中享有特殊的优特,只考翻译一篇,称翻译科。以后,虽然改为满人、汉人同试,但参加考试的仍以汉人为最多。

科举制发展到清代,日趋没落,弊端也越来越多。清代统治者对科场舞弊的处分虽然特别严厉,但由于科举制本身的弊病,舞弊越演越烈,科举制终于消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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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举汉代选拔官吏制度的一种形式。察举有考察、推举的意思,又叫荐举。由侯国、州郡的地方长官在辖区内随时考察、选取人才,推荐给上级或中央,经过试用考核,再任命官职。察举的主要科目有孝廉、贤良文学、茂才等。《张衡传》:“永元中,举孝廉不行。”《陈情表》:“前太守臣逵,察臣孝廉;后刺史臣荣,举臣秀才。”(汉代避刘秀讳,称秀才为茂才)

征辟也是汉代选拔官吏制度的一种形式。征,是皇帝征聘社会知名人士到朝廷充任要职。辟,是中央官署的高级官僚或地方政府的官吏任用属吏,再向朝廷推荐。《张衡传》:“连辟公府,不就。”“安帝雅闻衡善术学,公车特征拜郎中。”

孝廉汉代察举制的科目之一。孝廉是孝顺父母、办事廉正的意思。实际上察举多为世族大家垄断,互相吹捧,弄虚作假,当时有童谣讽刺:“举秀才,不知书;举孝廉,父别居。”

科举指历代封建王朝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科举。从隋代至明清,科举制实行了‘干三百多年。《诗话二则推敲》“岛(指贾岛)初赴举京师”,意思是说贾岛当初前去长安参加科举考试。到明朝,科举考试形成了完备的制度,共分四级:院试(即童生试)、乡试、会试和殿试,考试内容基本是儒家经义,以“四书”文句为题,规定文章格式为八股文,解释必须以朱熹《四书集注》为准。

童生试也叫“童试”;明代由提学官主持、清代由各省学政主持的地方科举考试,包括县试、府试和院试三个阶段,院试合格后取得生员(秀才)资格,方能进入府、州、县学学习,所以又叫入学考试。应试者不分年龄大小都称童生。《左忠毅公逸事》“及试,吏呼名至史公”,这里就是指童生试,在这次考试中左光斗录取史可法为生员(秀才),当时史可法二十岁。《促织》“邑有成名者,操童子业”,“操童子业”是说正在准备参加童生试。

乡试明清两代每三年在各省省城(包括京城)举行的一次考试,因在秋八月举行,故又称秋闱(闱,考场)。主考官由皇帝委派。考后发布正、副榜,正榜所取的叫举人,第一名叫解(jie)元。

会试明清两代每三年在京城举行的一次考试,因在春季举行,故又称春闱。考试由礼部主持,皇帝任命正、副总裁,各省的举人及国子监监生皆可应考,录取三百名为贡士,第一名叫会元。

殿试是科举制最高级别的考试,皇帝在殿廷上,对会试录取的贡士亲自策问,以定甲第。实际上皇帝有时委派大臣主管殿试,并不亲自策问。录取分为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的称号,第一名称状元(鼎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二甲若干名,赐“进士出身”的称号;三甲若干名,赐“同进士出身”的称号。二、三甲第一名皆称传胪,一、二、三甲统称进士。

及第指科举考试应试中选,应试未中的叫落第、下第。《祭妹文》:“逾三年,予披宫锦还家。”古时考中进士要披宫袍,这里“披宫锦”即指中进士。《祭妹文》:“大概说长安登科,函使报信迟早云尔。”“登科”是及第的别称,也就是考中进士。

进士参见“殿试”条。是科举考试的最高功名。《儒林外史》第十七回:“读书毕竟中进士是个了局。”贡士参加殿试录为三甲都叫进士。据统计,在我国一千三百多年的科举制度史上,考中进士的总数至少是98749人。古代许多著名作家都是进士出身,如唐代的贺知章、王勃、宋之问、王昌龄、王维、岑参、韩愈、刘禹锡、白居易、柳宗元、杜牧等,宋代的范仲淹、欧阳修、司马光、王安石、苏轼等。考中进士,一甲即授官职,其余二甲参加翰林院考试,学习三年再授官职。

状元参见“殿试”条。科举制度殿试第一名,又称殿元、鼎元,为科名中最高荣誉。历史上获状元称号的有一千多人,但真正参加殿试被录取的大约七百五十名左右。唐代著名诗人贺知章、王维,宋代文天祥都是经殿试而被赐状元称号的。

会元参见“会试”条。举人参加会试,第一名称会元,其余考中的称贡士。

解元参见“乡试”条。生员(秀才)参加乡试,第一名称解元,其余考中的称举人。

连中三元科举考试以名列第一者为元,凡在乡、会、殿三试中连续获得第一名,被称为“连中三元”。据统计,历史上连中三元的至少有十六人。欧阳修《卖油翁》中提到的“陈康肃公尧咨”,陈尧咨与其兄陈尧叟都曾考中状元,而陈尧叟则是连中三元。

鼎甲指殿试一甲三名:状元、榜眼、探花,如一鼎之三足,故称鼎甲。状元居鼎甲之首,因而别称鼎元。

贡士参见“会试”条。参加会试而被录取的称贡士。

举人参见“乡试”条。参加乡试而被录取的称举人。举人可授知县官职。《儒林外史》第三回写范进中举后,张乡绅立即送贺仪银和房屋,范的丈人胡屠户也立时变了嘴脸吹捧女婿“是天上的星宿”,而范得了消息,高兴得发了疯。说明古代中举后便可升官发财。

生员即秀才,参见“童生试”条。通过院试(童试)的可称为生员或秀才。如王安石《伤仲永》“传一乡秀才观之”。东汉时避光武帝刘秀讳,而称秀才为茂才,《阿Q正传》中称赵少爷“茂才公”,表示讽刺。

八股文明清科举考试制度所规定的一种文体,也叫时文、制义、制艺、时艺、四书文、八比文。这种文体有一套固定的格式,规定由破题、承题、起讲、入手、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八个部分组成,每一部分的句数、句型也都有严格的限定。“破题”规定两句,说破题目意义;“承题”三句或四句,承接“破题”加以说明;“起讲”概括全文,是议论的开始;“入手”引入文章主体;从“起股”到“束股”是八股文的主要部分,尤以“中股”为重心。在正式议论的这四个段落中,每段都有两股相互排比对偶的文字,共为八股,八股文由此得名。八股文的题目,出自《四书》、《五经》,八股文的内容,不许超出《四书》、《五经》范围,要模拟圣贤的口气,传达圣贤的思想,考生不得自由发挥。无论是内容还是形式,八股文起到了束缚思想、摧残人才的作用。

金榜古代科举制度殿试后录取进士,揭晓名次的布告,因用黄纸书写,故而称黄甲、金榜。多由皇帝点定,俗称皇榜。考中进士就称金榜题名。

同年科举时代同榜录取的人互称同年。《训俭示康》:“同年曰:‘君赐不可违也。’”

校夏代学校的名称,举行祭祀礼仪和教习射御、传授书数的场所。

庠xiang殷商时代学校的名称。《孟子齐桓晋文之事》:“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

序周代学校的名称。《孟子滕文公》:“设为庠序学校以教之。”古人常以庠序称地方学校,或泛指学校或教育事业。

国学先秦学校分为两大类:国学和乡学。国学为天子或诸侯所设,包括太学和小学两种。太学、小学教学内容都是“六艺”(礼、乐、射、御、书、数)为主,小学尤以书、数为主。

乡学与国学相对而言,泛指地方所设的学校。

稷下学宫战国时期齐国的高等学府,因设于都城临淄稷下而得名。当时的儒、法、墨、道、阴阳等各学派都汇集于此,他们兴学论战、评论时政和传授生徒,孟子和荀子等大师都曾来此讲学,是战国时期“百家争鸣”的重要园地。

太学中国封建时代的教育行政机构和最高学府。魏晋至明清或设太学,或设国子学(监),或两者同时设立,名称不一,制度也有变化,但都是教授王公贵族子弟的最高学府,就学的生员皆称太学生、国子生。《张衡传》:“因入京师,观太学。”《送东阳马生序》:“东阳马生君则在太学已二年。”

国子监jian参见“太学”条。汉魏设太学,西晋改称国子学,隋又称国子监,从此国子监与太学互称,都是最高学府兼有教育行政机构的职能。如明代设“国子监”,而《送东阳马生序》中则称之为“太学”。

书院唐宋至明清出现的一种独立的教育机构,是私人或官府所设的聚徒讲授、研究学问的场所,宋代著名的四大书院是:江西庐山的白鹿洞书院、湖南善化的岳麓书院、湖南衡阳的石鼓书院和河南商丘的应天府书院。明代无锡有“东林书院”,曾培养了杨涟、左光斗这样一批不畏阉党权势、正直刚硬廉洁的进步人士,他们被称为“东林党”。

学官古代主管学务的官员和官学教师的统称。如祭酒、博士、助教、提学、学政、教授和教习、教谕等。

祭酒古代主管国子监或太学的教育行政长官。战国时荀子曾三任稷下学宫的祭酒,相当于现在的大学校长。唐代的韩愈、明代的崔铣(《记王忠肃公翱事》的作者)都曾任过国子监祭酒。

博士古为官名,现为学位名称。秦汉时是掌管书籍文典、通晓史事的官职,后成为学术上专通一经或精通一艺、从事教授生徒的官职。《三国志吕蒙传》:“孤岂欲卿治经为博士邪!”《送东阳马生序》:“有司业、博士为之师。”

司业学官名。为国子监或太学副长官,相当于现在的副校长,协助祭酒主管教务训导之职。

学政学官名。“提督学政”的简称,是由朝廷委派到各省主持院试,并督察各地学官的官员。学政一般由翰林院或进士出身的京官担任。《促织》:“又嘱学使俾入邑庠。”学使即学政的别称。《左忠毅公逸事》:“乡先辈左忠毅公视学京畿。”指左光斗任京城地区的学政。

教授原指传授知识、讲课授业,后成为学官名。汉唐以后各级学校均设教授,主管学校课试具体事务。

助教学官名。是国子监或太学的学官,协助国子祭酒和国子博士教授生徒,又称国子助教。

监生国子监的学生。或由学政考取,或地方保送,或皇帝特许,后来成为虚名,捐钱就能取得监生资格。《祝福》中的“四叔”就是“一个讲理学的老监生”,《儒林外史》中的严监生则是一个吝啬鬼的典型。

诸生明清时期经考试录取而进入府、州、县各级学校学习的生员。生员有增生、附生、廪生、例生等,统称诸生。《送东阳马生序》“今诸生学于太学”,则是指在国子监学习的各类监生。

两汉时期,中国的封建专制统治得到进一步发展。这时,过去通过军功、养士选拔人才的办法已经不能适应现实的封建中央集权制度的需要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汉代逐渐确立了察举、征辟等选人任官途径。

察举

察举又叫作荐举,是三公九卿、地方郡国守相等高级官员根据考察,把所谓品德高尚、才干出众的平民或下级官吏推荐给朝廷,授予他们官职或提高其官位。察举是汉代选官的一种主要做法。

西汉初年,汉高祖刘邦就曾诏令诸侯王和地方郡守察访民间德高望重的人,把他们推荐给朝廷。汉文帝以后,这种察举的办法逐渐形成制度,但是并没有固定的举行时间。一般多是在发生了自然灾害,或出现日食、地震等情况时,皇帝表示引咎自责,同时诏令朝廷百官和地方郡国荐举人才。

在汉代,察举不一定是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察举的范围和名目都由皇帝决定。例如有时只规定在某些郡国或只限于丞相、御史大夫等部分官员向朝廷推荐人才,还有的时候是由朝廷派人到地方去进行察举。

察举的名目有很多,如贤良方正、贤良文学、孝悌力田、茂材异等、孝廉、直言极谏等,有时也要求荐举勇武而熟知兵法或掌握某种技艺的人。后来,“孝廉”逐渐成为察举中使用较多的一种名目。被荐举的孝廉一般是先担任郎官,作为皇帝待从,然后再转迁为尚书、侍御史、县令等官。

汉代被荐举的人,须先试任一年。如果能够胜任职守,则可转为正式官员。若不胜任,就要被撤换,而且推举他的人也要受到处罚。

汉文帝时,开始采用策问的办法考察被荐举者的才干学识。到汉武帝时,这种策问考试,比较普遍地实行起来。具体做法是:首先由皇帝提出一些关于如何治理国家的重大问题,称为策问;然后把这些问题依照难易程度分为甲、乙等科,密封起来;最后让被荐举的人任意抽取问题回答,叫作射策。朝廷根据他们回答的成绩分派官职。例如当时的儒学今文经大师董仲舒被举为贤良文学,于是汉武帝向他提出策问。董仲舒在射策中极力宣扬天人感应和“大一统”的思想,受到汉武帝的赞赏,立刻任命他为江都王的相。

东汉初年,光武帝曾下诏强调要以“四科”辟士,这是指选拔人才应该掌握的四方面标准。在这些标准中,首先是思想道德要符合封建统治的需要,即所谓“德行高妙、志节清白”;其次是文化水平高,即“学通行修,经中博士;”第三是“明达法令,足以决疑”,也就是要熟悉法令,并以之判断是非;第四是“刚毅多略,遭事不惑”,这是要求办事果敢和善于处理各种难题。光武帝要百官们用这四方面的标准来考察、推荐人才,不仅表明了他具有高明的政治见识,而且对于加强封建统治也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征辟

在汉代,由皇帝直接聘请人来做官称为“征”,由官府聘请人来任职叫“辟”。

被皇帝征召到朝廷来任官的,多是一些德高望重、学识渊博、闻名于世的人。例如夏侯胜以善说礼服,被征为博士;疏广因精通《春秋》,被征为博士。汉武帝初即位时,著名的辞赋家枚乘已经年老,但汉武帝仍征召他到长安来。史书记载,皇帝在征召某些年老体弱的人时,常常用“安车蒲轮”、“束帛加璧”等礼仪。所谓安车,是指一种能够比较安稳地坐在其中的小车。蒲轮是指用蒲草捆裹车轮,可以减小颠簸震动。这些都表示皇帝格外优礼之意。被征召的人,有时可授予很高的官职。杰出的科学家张衡,由于他精通天文、历算,善为机械巧作,东汉安帝先征召他任郎中,以后又升迁为太史令。

两汉时期,官府的掾史等低级官吏,可以由长官自行聘请。这种无论是中央还是地方官府的长官自己请人到官署内做僚属、任职办事的做法叫辟或辟除。在汉代,被皇帝征召做官的人,数量毕竟很少,而被官府辟除为官吏的人则比较多。

东汉后期,以门阀世族为代表的大地主贵族,依仗权势操纵了地方选举。这样一来,就同要求参予政治的中小地主及知识分子发生了矛盾。地主阶级内部的这种冲突,使得双方在采取怎样的选官制度上,展开了激烈的斗争。“九品中正制”就在此时应运而生。

曹丕称帝以后,制定了九品官人法,即九品中正制。这个制度就是通过品评,将人分为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九等,朝廷任命中正官到各地主持品评;被评为上等的人士将被推荐到各级政府中去做官。这一制度赋予中正官考察各地士人的权力。在初期,他们在品评人物时也还比较注意人才优劣和舆论的褒贬,使朝廷多少能够掌握一些选官权力。所以沈约在《宋书·恩幸传序》中评论九品中正制是“盖以论人才优劣,非谓世族高卑”。不过,他的评价是指九品中正制的初行阶段,反映了庶族士人向门阀世族争夺选举权力的企图。这里所说的庶族士人,一般是指中小地主及知识分子。在当时,普通劳动者是没有资格参加品评的。所以九品高下,只体现了封建统治阶级内部的差别。

曹魏后期,九品中正制开始发生变化,它很快就被势力雄厚的门阀世族所把持。这些豪门大族世代为宦,把持了所有的高官显职,各级中正官也由他们任命或直接担任。在世族们极为注重家世、谱系的情况下,九品中正制也就把门第出身作为品评的惟一标准了,形成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的局面。从此,九品中正制就成了豪门世族手中的工具了,反而为他们操纵品评、把持选官大权提供了制度上的保证。

九品中正制是这一历史时期选官制度的支柱,它可以保证门阀世族在政治上处于优越地位和享有特权。但是九品中正制只是将人品评为九等,作为授官的依据,而朝廷在选人任官时还要借用汉代察举的某些做法来实现。中正官一般是以孝廉、秀才两种名义向朝廷荐举人才。按照习惯,孝廉侧重于品行端正、精通儒家经学,秀才则突出于文学写作才能优异。当然,在凭借门第才能中选的时代,那些被推举为孝廉、秀才的人,未必具有真才实学。在南朝,还有一种“明经”科目。国家学校的学生可以通过明经科的考试,获得官职。当时的孝廉、秀才多为世族所垄断,但是明经不限门第,所以庶族寒门士人便可以通过明经途径跻入仕途。在北朝,荐举孝廉、秀才时对于家世门第的限制较之南朝要宽些,少数庶族寒门士人也有被选举的可能。随着九品中正制走向衰落,北朝在选举中首先对门第出身的限制呈现出松弛的趋势。

科举考试创始于隋朝,确立于唐朝,完备于宋朝,兴盛于明、清两朝,废清朝末年,历经隋、唐、宋、元、明、清。根据史书记载,从隋朝大业元年(605)的进士科算起到光绪三十一年(1905)正式废除,整整存在了1300年。 产生出700多名状元、近11万名进士、数百万名举人隋唐以后,几乎每一位知识分子都与科举考试有着不解之缘和密切关系,从未参加过科学考试的是极少数。中国历史上,善于治安邦的名臣、名相,有杰出贡献的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艺术家、科学家、外交家、军事家等大都出自状元、进士和举人之中。其影响之大,家喻户晓,妇孺皆知,孙中山称赞其为"世界各国中所用以拔取真才之最古最好的制度",而其辐射一直延续至今,我国现在的干部选拔学生考试等等制度上都可以看出科举的影子

隋朝以前是"九品中正制"和"查举制",其选官也要经过推荐和考试查举制是汉代选拔官吏的制度。查举,原为选拔之意。由丞相、御史、列侯、刺史、守相等推举,经过考核,任以官职。起于汉初,至武帝时成为定制,有孝廉、贤良文学、秀才等科。是两汉重要出仕途径之一。《汉书武帝纪》:“建元元年冬十月,诏丞相、御史、列侯、中二千石、二千石、诸侯相举贤良方正直言极谏之士。”又“元关元年冬十一月,初令郡国举孝、廉各一人。”《宋书百官志》:“汉武帝元年封四年,令诸州岁各举秀才一人。后汉避光武讳,改茂才。”《明史太祖纪》:“(洪武六年)二月乙末,谕暂罢科举,察举贤才。”九品中正制是魏晋南北朝时维护世族特权的官僚选拔制度。东汉末,曹操当政,施行“唯才是举”。至延康元年(公元220年),魏文帝曹丕采吏部尚书陈群议,推选各郡有“声望”的人,出任“中正”,将当地士人按“才能”分别评定为上上、上中、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九品(九等),每十万人举一人,由吏部按等选用,授予官职,谓之“九品官人法”。三国魏齐王曹芳时,司马懿当政,于各州设大中正,用世族豪门担任,选取原则以“家世”为重。从此,形成“上品无寒门同,下品无世族”的门阀制度,九品中正制亦成为世族地主操纵政杈的工具。本来这种制度也是可行,但是问题在与执行的关身上。很容易变质从而产生偏差,《晋书刘毅传》:“毅以魏立九品,权时之制,未见得人,而有八损,乃上疏曰今之中正,不精才实,务依党利;不均称尺,务随爱憎。所欲与者,获虚以成誉;所欲下者,吹毛以求疵。高下逐强弱,是非由爱憎。随世兴衰,不顾才实,衰则削下,兴则扶上,一人之身,旬日异壮。或以货赂自通,或以计协登进,附托者必达,守道者困悴是以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 又“由此论之”选中正而非其人,授权势而无赏罚,或缺中正而无禁检,故邪党得肆,枉滥纵横,虽职名中正,实为奸府;事名九品,而有八损古今之失,莫大于此。” 在这样的情况下,改革成为必要,科举制度出现了

从白寿彝先生所说,这是一个自举和荐举的问题,隋朝以前,士子们首先要获得地方官员及垄断乡里的世族豪门的推荐,才有资格参加考试,而考试只是用来决定授予官职的高低。所以,选举权掌握在地方官员及世族豪门的手里。隋唐实行科举制后,举子们可以不经地方官员和世族豪门的推荐,自己带着一种叫做“牒”的身份证明材料直接去报名,只要身份证明合格,即可参加考试。。《新唐书·选举志上》有较具体的说明:“每岁仲冬,州、县、馆、监举其成者送之尚书省;而举选不由馆、学者,谓之乡贡,皆怀牒自列于州、县。……既至省,皆疏名列到,结款通保及所居,始由户部集阅,而关于考功员外郎试之。”制度执行人的腐化和专制化是科举兴起的必然

隋朝科举分明经,进士两科唐朝分秀才,明经进士,明法,明字,明算六学一直以来,科举制度给我们的印象是进士高与秀才,但是在唐朝,秀才科要高与进士科,不过好象从来没有人考上过,。《旧唐书·职官志》说:“秀才有唐以来无其人。”到高宗的时候就给废止了说到这里不能不说考试的人的来源,唐朝士的来源主要是从学校来的生徒和从州县来的乡贡学校有国子监,太学,四门学,律学,书学,算学六类,又有门下省的弘文馆,东宫的崇文馆,虽然层次不一,收取的学生的来源不一,限制学生人数不一,但是总的来说是为了统治者阶层服务的地方上设置相应的学校,也收录不同数量的生员入学学习,乡贡是在家自学的士人。学业有成,自向州县求举,经考试及格,由州贡到尚书省,受吏部考试。这些是科举的主要来源乱了,回头明经和进士两科乃是"士人所趋"的科目,因为唐朝大部分的官员来自与这两科,所以非常鼎盛此外又有"制举"一科,乃是皇帝特试进士及第以后要在大雁塔上留名,是为雁塔题名,当然这是闲谈,我是陕西人却没有见过这样的东西在宋朝分进士,九经,五经,三礼,三传,开元礼,三史,学究,明法九科,在这里说一下学究,因为一般称呼老顽固的时候就是这个词,唐代取士,明经一科有“学究一经”的科目;宋代简称“学究”,为礼部贡举十科之一。应学究试者,专重记诵,未必通晓文义,故有才思之士,皆重进士科而轻学究。《新唐本选举志》:“而明经之别,有五经,有三经,有二经,有学究一经。”《宋史选举志一》:“王安石谓,古之取士,俱本于学,请兴建学校以复古,其明经诸科,欲行废罢,取明经人数,增进士。”宋朱熹《三朝名臣言行录》卷六:“公(王安石)改科举,暮年乃觉其失,曰:‘本欲变学究为秀才,不谓变秀才为学究。’盖举子专诵王氏章句(指王安石撰《三经新义》)而不解义,正如学究诵注疏尔。”和宋朝并列的辽金两朝分别说一下,辽代科举至988年才行贡举其规制“颇用唐进士法取人”,就是说,辽代的科举制度是大致仿照了唐代的科举制度的。最初每冬只放进士一二人,1012年后逐渐增加取士人数,每科录取50到70人左右。取士人数最多时,达一百三十余人。进士分甲、乙两科,最初只设乡贡、礼部试二级。到1036年十月,巡兴宗耶律宗真在丞相张俭的建议下,以《日射三十六熊赋》、《幸燕诗》为题,试进士于廷,廷试亦成为辽之科举制度。辽代约开贡举56次,所取状元可考者53人。不过没用,辽规定,契丹人不许应试,而且进士真正做官的,几乎没有。“辽起唐季,颇用唐进士法取人,然仕于其国者,考其致身之所自,进士才十之二三耳”对辽来说,科举是个摆设金就和辽不一样了,金太宗初年,十一月开科取士,第二年二月、八月又连续两次开科考取进士,可见金是比较重视科举的。“金承辽后,凡事欲轶辽世,故进士科目兼采唐宋之法而增损之,其及第出身,视前代特重,而法亦密焉”,这话说的中肯金代科举开始于太宗天会元年,刚开始不固定。自天会五年后方转入正常,三年一试。初分南、北两选,以词赋、经义取士,后合并为一,设进士科和女直进士科,前者分词赋、经义两科目取士,后者以策论取士。金共开科约40次,分乡试、府试、会试、殿试4级再说元,蒙古人厉害的很,开国有近五十年的时间废止了科举制度,1314年,元朝重开科举,规定每三年举行一次,分乡试、会试、殿试三级考试而且要"凡二十五岁以上,乡里称其孝悌,朋友服其信义,通晓经书,德行有素者,经地方官从所辖各族户中推举后,才能有资格参加考试。"蒙古人厉害的大大的除隋的考试是由中央直接考以外,历朝都是由礼部来控制的

明清两朝的科举制度基本上差不多,放在一起玩明清的科举分为童试,乡试,会试,殿试童试是参加正式科举考试前的预考,由县里考试,中第者为生员,又叫秀才或庠生这是大概,成绩最好的是廪生,其次是增生,新入学的称为附生乡试由省里考试,每三年在省城举行一次,又称秋闱,中第者为举人,第一名称为解元会试是在乡试后的第二年春天,在礼部举行,所以又称礼闱和春闱中第者为贡士,第一名称为会元殿试由皇帝亲自考试,分三甲录取。第一甲赐进士及第,第二甲赐进士出身,第三甲赐同进士出身。第一甲录取三名,第一名状元,第二名榜眼,第三名探花。又有国家特考,第一年或两三年由地方送年资长久的廪生入国子监,肄业的称为岁贡。逢国家庆典进贡的生员称为恩贡。每三年各省学政就本省生员择优保送中央参加朝政合格的称为拔贡。乡试取入副榜直接送经国子监的称为副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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