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制始于隋炀帝
大业年间,隋炀帝还曾设置明经,进士二科,并以“试策”去士,这标志着科举制已经诞生了。
科举是中国古代读书人的所参加的人才选拔考试。魏晋以来,官员大多从各地高门权贵的子弟中选拔。权贵子弟无论优劣,都可以做官。许多出身低微但有真才实学的人,却不能到中央和地方担任高官。为改变这种弊端,隋文帝开始用分科考试来选举人才。隋炀帝时期正式设置进士科,考核参选者对时事的看法,按考试成绩选拔人才。我国科举制度正式诞生。
科举是历代封建王朝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做科举。科举制从隋朝大业元年(605年)开始实行,到清朝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经历了一千三百多年。
隋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起源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最早起源于隋代。隋朝统一全国后,隋文帝为了适应封建经济和政治关系的发展变化,为了扩大封建统治阶级参与政权的要求,加强中央集权,于是把选拔官吏的权力收归中央,用科举制代替九品中正制。据史载,开皇三年(583年)正月,隋文帝曾下诏举“贤良”。开皇十八年(598年)七月,又令京官五品以上,总管,刺史,以“志行修谨”“清平干济”二科举人。隋炀帝大业三年(607年)四月,诏令文武官员有职事者,可以“孝悌有闻”“德行敦厚”“结义可称”“操履清洁”“强毅正直”“执宪不饶”“学业优敏”“文才秀美”“才堪将略”“膂力骄壮”等10科举人。大业五年(609年)正月,又诏令诸郡以“学业该通,才艺优洽”“膂力骄壮,超绝等伦”“在官勤慎,堪理政事”“立性正直,不避强御”等4科举人。这些虽都是临时取人之法,尚未形成制度,但分科举人的特征,以具科举制的雏形。大业年间,隋炀帝还曾设置明经,进士二科,并以“试策”去士,这标志着科举制已经诞生了。
19世纪80年代后,随着西学的传播和洋务运动的发展,科举制度发生改变。1888年,清政府准设算学科取士,首次将自然科学纳入考试内容。同时,应康有为等建议,废八股改试策论,以时务策命题,严禁凭楷法优劣定高下。
因科举为利禄所在,人们趋之若鹜,新式学校难以发展,因此清廷诏准袁世凯、张之洞所奏,将育人、取才合于学校一途。至此,在中国历史上延续了1300多年的科举制度最终被废除,科举取士与学校教育实现了彻底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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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成历史背景
秦朝以前,采用“世卿世禄”制度,后来逐步引入军功爵制。到了汉朝。提拔民间人才。当时采用的是察举制与征辟制,前者是由各级地方推荐德才兼备的人才。由州推举的称为秀才,由郡推举的称为孝廉。
魏晋以来,采用九品中正,官员大多从各地高门权贵的子弟中选拔。权贵子弟无论优劣,都可以做官。许多出身低微但有真才实学的人,却不能到京和地方担任高官。为改变这种弊端,隋文帝开始用分科考试的方法来选拔官员。到明朝,科举考试形成了完备的制度。
——科举制度
刘毅认为魏建立九品中正制,是权宜之制,没有选到人才,而有八害,于是上疏说:
我听说:执政者,以量才授官为本,此事有三难,但关系到国家的盛衰兴亡。人物难知,这是一;爱憎难防,这是二;真伪难辨,这是三。如今设立中正,评定九品,高低随意,荣辱在手。有皇帝的威福和朝廷的权势。爱憎和虚实全在于己,对公不负考核之责,对私不怕告发。用尽心计,钻营各方。廉洁谦让的风气消失了,得过且过的习俗形成了。天下纷乱,只争品级和官位,没听说谦让,我为圣朝感到羞耻。
描述情况以抓住才能为清正,评价人物以实事求是骂公平,国家安危的关键,不可不明。清正公平是政治教化的光明面;歪曲事实是动乱灭亡的阴暗面,不可不明察。然而人各有所长,全才很少。才有大小,成名有早晚。改邪归正,应得到常新的回报;怀才不遇,应得到正直的美名;深谋远虑而不计小事,应得到超凡脱俗的评价;率真自然而不事修饰,应得到清纯实在的声誉;行动不多而才能优异,应得到器重和信任的重用。所以三位仁者殊途而同归,四子异行却都很合义。陈平、韩信在乡里被人取笑和侮辱,却为帝王建功立业;屈原、伍子胥不为君主所容,却名留青史,这是恰当的评论所要昭示的。
现在的中正,不看真才实学,专门依靠帮派利益;处事不公,专门根据个人感情。想要给的,作假以助他成名;想要让他下的,便吹毛求疵。品级的高下随着势力的强弱为转移,是非由个人的爱憎来决定。追随世道的兴衰,不顾真才实学,衰弱则降下,兴盛则扶上,同一个人,十天之内就发生变化。或以贿赂使自己通达,或与计吏同行以求晋升,依托他人的人必能达到目的,恪守原则的人困窘悲伤。对己不利,必见残害;有利于己,定要得到。所以上品官员没有出自于贫贱之家的,下品官员没有出身于有权势的大族的。即或有之,亦另有原因。欺君欺世,实为乱世之源。这是九品中正制的弊病之一。
设置中正,用州里之清议,大家都服从,可以镇住不服的,统一言论。不是说一人就能知道一州的人才,他如不知被品评者便不能被评。如此,自孔子以上,至于庖牺,都有过失,都不行,为何祇责备平常人!如果特别不善,自然可以重新选择。现在重视他的职权而轻视其人,确立高下的等级后,回访刁攸。他既不是州里所归顺的,也不是职权所设置的。现在询问他,让正确的归顺于不服的,让不主事的来决定事情,由此助长谗言,产生矛盾,这好像不是设立中正的本意,而是治理世俗耍深加防备的。主事者与刁攸好,刁攸降下品级又被选为二千石的,已有数人。刘良提高刁攸降下的品级,石苞惩处刁攸所干的事,全州到处是互相论难的言论,憎恶的仇怨在大臣中结下。妻妾诉讼,给吴、楚带来灾祸;斗鸡事件,使鲁国蒙受灾难。于是便有人伦相争而朋党产生,刑狱滋生而祸根结下。这是其弊病之
本着设立品级的原则,就是要使人伦有序,就像把鱼串成次第排列的样子。设立九品,把下等也列入品级,就是说才能和德行有优劣,人伦辈分有前后。现在的中正,为自己长远打算的,则压制一方,使无上品;*乱卑劣下等的,则不按次序提拔,并能容纳他。公家的品级变成了私人的财产。君子无怨,国家政治无惩治奸臣的措施。使得上欺明主,下乱人伦。于是使优劣和前后颠倒,把高贵和优秀的人才定在平常品级以下,把背有不孝之名的人放在最前面。这是其弊病之三。
陛下登基,开启天地的善心,发布广开言路的韶令,采纳忠诚的言论,遍览天下的民情,这是太平之基,罕有之法呀。至于赏罚,自王公以至百姓,都用法来加以规定。设置中正,委以一国的重任,却没有赏罚的准备。人心多诈,清平的很少,所以怨恨诉讼的很多。听任它则揭人隐私不止,禁止它则侵犯无辜没有尽头,办案虽烦琐,仍胜过侵犯无辜。现在禁止诉讼,则堵塞一国之口,培植一人势力,使得为所欲为,无所顾忌。各被冤枉者揣着怨气和真心话,惟独没蒙受到天地无私的恩惠,而长期滞留在邪佞之人的选举之下。使得上明不下照,下情不上达。这是其弊病之四。
早在圣世之时,想要改善民风,安抚百姓,就要提高乡里的道德,推崇六亲的行为,礼教学校互相一致,这样便与不贤有了分别。乡老写下他的善献给天子,司马根据他的能授予官职,有关部门考核业绩来决定升降。所以天下人后退而自修其身,乡里有道德,朝廷有公正,浮华奸邪之人无处容身。现在一国之士数以千计,或流落他乡,或在异地谋求衣食,相貌尚且不认识,谈何充分发挥他们的才能!不管中正知与不知,遇上应当品评之时,从官府采得美誉,从流言取得坏名。只信自己就会被不了解所蒙蔽,听信别人就会被彼此的局限所限制。对于认识的人仅凭爱憎,对于不认识的人仅凭关系。既不是乡老记录上的声誉,又不是朝廷的考核。于是使做官的人,舍近求远,弃本逐末。官位靠乞求而得,不由行为确定,评定品级不考核功劳,朋党的吹捧不实。这是其弊病之五。
一般之所以立品级看表现,是为了求人才以治民,并不是十叮羁名誉,分别好坏。孝悌本不能用于朝廷,所以家庭以外祇能讲义而不能讲情。已经做官,职权有大小,事情有难易,各有功报,这正是人之实用,职务之所在。现在却相反,到了报功的期限,虽然职位很高,却处于很低的品级,没有政绩的,却获得很高的品级,造就压抑了有功劳的人而崇尚虚名。对上使朝廷的考核名存实亡,对下帮助了不务实际、拉帮结派的人。这是其弊病之六。
官职的设立要针对不同的事,人的能力也不相同,发挥了他的才能则成功,失去了则失败。现在不问才能是否合适,只管让他登上九品。依品级来选取人,并不是他的才能达到了;依表现又被品级所局限。如果表现符合实际情况,品级和表现仍相妨碍,就会被选举束缚,使不得专注才能。何况今天的中正,与他疏远的,就贬低人家的长处,与他亲近的,就掩饰人家的短处。专讲空话,以为虚名,则品级和能力不符,怎么能够处理事情这是其弊病之七。
以前为九品所颁的韶书,善恶必书,以为褒贬,当时很少有所忌讳。今天的中正,降职不明示对方错误,晋升不罗列对方善举,废弃褒贬的宗旨,仅凭感情,清浊相混,以达到个人目的。所以违反早期制度,大造声势,来煽动众人,使他们都归向自己。晋升者没有功劳来激励他,降职者没有错误来惩戒他。奖惩不明,则风气污浊,天下人又怎能不懈怠德行而专心于人情事故呢这是其弊病之八。
由此而论,立中正而没选对人,给他权势而无赏罚,或缺中正而无约束,所以奸邪猖狂,冤狱遍地。虽名为中正,实际是邪恶的处所;其事虽在九品,却有八害。或在亲戚中结下仇恨,或在骨肉中产生猜疑,当身陷于仇敌当中,子孙躲开祸害。逭却是历代的而非仅是现在的灾祸。所以君主审时立法,防奸消乱,没有不变的制度,所以周沿袭殷,有所增减。到了中正九品,古代圣贤都不用它,难道是被此事蒙蔽而有不周全的吗,是注重政治教化而不用它。自魏建立以来,没见它得到人的功劳,却带来仇恨和不厚道的毛病。伤风败俗,无益于教化,古今的失误,没有比遣更大的了。我认为应当罢免中正,废除九品,放弃曹魏的有弊病之法,建立一代美好的制度。
上奏后,皇帝优韶回答他。后来司空卫罐等共同建议应废除九品中正制,恢复古代的乡里议论推举制。皇帝并没有实行。
渤海大学历史系
察举制是根据皇帝诏令所规定的科目,由中央或地方的高级官员,通过考察向中央推荐士人或下级官吏的选官制度。汉高祖开察举制度的先河,而察举作为选官的一项制度是从文帝开始的,汉武帝则进一步把察举发展为比较完备的选官制度。它不同于先秦的世袭制和隋唐时的科举制,其主要特征是由地方官在辖区内随时考察、选取人才并推荐给上级或中央,经过试用考核再任命官职。东汉后期选拔官吏中钻营请托、结党营私和弄虚作假之风盛行,察举制渐趋败坏。
九品中正制魏晋南北朝时期一种重要的选官制度,又名九品官人法。其主要内容:在各州郡选择“贤有识见”的官员任“中正”,中正以家世、道德、才能为标准查访州郡人士,将他们分成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九等,作为吏部授官的依据。这一方法在曹魏时对人才的提升和使用有重要作用,但西晋之后官员都从世家大族中选定,造成“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的局面。到了隋朝,随着门阀制度的衰落和科举制实行,此制终被废除。 简言之,从荐举方式看, 前者是推举和考试相辅,而后者是否出身于世家大族(血统与姓族是否高贵);在选才标准上, 前者主要看重才德,后者在 品第上偏重门第高低(上品五寒门,下品无势族)
影响:1,逐渐变成高门大族的工具,促进和加速了门阀制度的确立。,2,作为一种选拔官吏的制度,九品中正制对私学不可能不产生一定的影响,这种影响又是很直接的、很明显的。九品中正制在客观上促进了魏晋南北朝时期家学的兴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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