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关于古代文化常识
3、谦辞和敬辞
窃:私下、私自。
敢:冒犯、冒昧地。
蒙:承蒙。
请:请允许我、请让我。
枉驾:有劳大驾。
惠赐:指对方给以了好处。
科举职官
乡试(录取者称为“举人”,第一名称为“解元”)
会试(录取者称为“贡生”,第一名称为“会元”)
殿试(录取者称为“进士”,第一名称为“状元”,第二名为“榜眼”,第三名为“探花”。
拜:授给官职。
除:免去旧职任新职。
出:出任。
升:提升官职。
迁:调动官职升官。
革:革除官职。
罢:罢免、停职。
免:免除官职。
黜:废黜、贬退。
谪:降职远调。
削:革职罢官。
废:罢免或废黜。
退:⑴撤销或降低官职;⑵自己辞职。
斥:屏弃不用。
去:去职,被调离。
左迁:降低官职调动。
擢:提拔、选拔。
授:封给官职。
何谓九卿三公
卿和公都是官职名称。据历史记载,西周时期周王朝及诸侯都有卿,分上中下三级。战国时期,不少国家沿用。上卿是当时最高的官职。
九卿之说始于秦汉,指的是太常、光禄勋、卫尉、廷尉、太仆、大鸿胪、宗正、大司农、少府九个官职。
具体一点来说,太常掌管宗庙祭祀与礼仪;光禄勋掌管宫廷的守卫和护从;卫尉负责宫门警卫工作;太仆掌管皇帝的车马;廷尉是最高司法之官,掌管刑狱、案件的审理等;大鸿胪又叫典客或大行令,负责外交及民族事务;宗正负责管理皇室、宗族的事务;大司农又名治粟内史或大农令,掌管谷货、租税、赋役、财政等;少府掌山海池泽之税,以供养皇帝。到北魏时期,在正卿之下还设少卿,历代相沿,直到清末才废止。
三公之说也起始很早,周时以司马、司徒、司空为三公,西汉以丞相(大司徒)、太尉(大司马)、御使大夫(大司空)为三公。到东汉时,名称有所改变,指太尉、司徒、司马。三公又叫“三司”,共同负责军政事务。
2 古代文化常识知多少
、人的称谓 二、古代职官 三、天文历法 四、古代地理 五、科举制度 六、风俗礼仪 七、饮食器用 八、音乐文娱 九、文史典籍 十、目录辞书 十一、古代军制 1、人的称谓 古代时人的称谓 ·常见称谓 ·特殊称谓 ·中国古代姓氏 2、古代职官 古代职官一览,以及解说 ·古代官职的一览, 详细解说 ·官职的任免升降 ·古代授官称谓 ·古代兼代官职的称谓 3、天文历法 天文历法 ·星宿名称 ·历法 ·二十八星宿 4、古代地理 古代地理,称谓 ·古代地理,称谓 5、科举制度 古代科举的详细解说 ·科举制度一览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发展 6、风俗礼仪 我国传统习俗 ·风俗礼仪,传统节日,称谓等 7、饮食器用 古代饮食器用 ·古代的饮食与器用 8、音乐文娱 五声也称“五音”,即我国古代五声音阶中的宫、商、角、徵(zhi)、羽五个音级。
五声与古代的所谓阴阳五行、五味、五色、五官,、五谷等朴素的理论形式一样,是我国早期整体化的美学观,被西方人看作是整个东方音乐的基本形态。
·古代音乐文娱 9、文史典籍 四书 五经 六经 十三经 三字经 千字文 千家诗 唐诗三百首 文。、人的称谓 二、古代职官 三、天文历法 四、古代地理 五、科举制度 六、风俗礼仪 七、饮食器用 八、音乐文娱 九、文史典籍 十、目录辞书 十一、古代军制 1、人的称谓 古代时人的称谓 ·常见称谓 ·特殊称谓 ·中国古代姓氏 2、古代职官 古代职官一览,以及解说 ·古代官职的一览, 详细解说 ·官职的任免升降 ·古代授官称谓 ·古代兼代官职的称谓 3、天文历法 天文历法 ·星宿名称 ·历法 ·二十八星宿 4、古代地理 古代地理,称谓 ·古代地理,称谓 5、科举制度 古代科举的详细解说 ·科举制度一览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发展 6、风俗礼仪 我国传统习俗 ·风俗礼仪,传统节日,称谓等 7、饮食器用 古代饮食器用 ·古代的饮食与器用 8、音乐文娱 五声也称“五音”,即我国古代五声音阶中的宫、商、角、徵(zhi)、羽五个音级。
五声与古代的所谓阴阳五行、五味、五色、五官,、五谷等朴素的理论形式一样,是我国早期整体化的美学观,被西方人看作是整个东方音乐的基本形态。
·古代音乐文娱 9、文史典籍 四书 五经 六经 十三经 三字经 千字文 千家诗 唐诗三百首 文选 古文观止 古文辞类纂 二十四史 史记 资治通鉴 太平广记 诗文集的命名方式 史书编写方式 ·文史典籍。
3 中国古代科举考试制度的基本常识
创始于隋,形成于唐,完备于宋,强化于明,至清趋向衰落。
在隋朝以前,中国古代官吏选拔制度各代不同,但荐举任官制一直占有重要地位。
魏晋南北朝奉行“九品中正制”,世家大族把持乡举里选,垄断仕途。
隋朝科举考试属初创阶段,为地方荐举与中央考试相结合。
唐承隋制,使科举考试制度化并逐步完善。唐初科举分两种:①常科,岁考一次;②制科,由皇帝主持,按形势需要临时下令举行。
宋朝科举沿唐之旧,更为完备。其科目以进士为重,增加殿试,由皇帝亲策。考试内容从神宗起改以经义为主。
明代科举仅进士一科。为强化专制主义君主集权,控制思想文化,明据元代科举命题取自朱熹《四书集注》之法,规定试卷应“代圣人之言”,以程朱理学观点指导作文。同时规定试卷须用八股文体写作。
以经义八股为考试内容的科举制度发展至清朝,弊端已暴露无遗。清初即有大臣建议改革,但清统治者为推行文化专制主义,将科举考试作为笼络汉族士大夫的手段和禁锢知识分子思想的工具,除分满人、 两榜录取以优待八旗子弟外,余皆承明之旧。
光绪三十一年(1905),随着近代科学文化的传入和国内民主革命运动的高涨,终于迫使清廷下令“停科举以广学校”,废除了行之千年的科举考试制度。
4 中国古代文化常识的内容简介
《中国古代文化常识》 是1961年王力教授受教育部委托主编的《古代汉语》教材中的一部分(第八、九单元的通论部分)。《古代汉语》书稿的原始基础是 1959年北京大学中文系《古代汉语讲义》。讲义分为文选、常用词和通论三个部分,由北京大学中文系王力、林焘、唐作藩、郭锡良、曹先擢、吉常宏、赵克勤、陈绍鹏等先生编写。《古代汉语》在这部讲义的基础上,进行了大幅度的增删改写,凡四易其稿,但是讲义的体例和基础内容都被继承下来。根据教育部当时的委托,对讲义进行修订的编写组同样分为文选、常用词和通论三个部分。通论部分的执笔人是马汉麟(南开大学)、郭锡良(北京大学)和祝敏彻(兰州大学)诸先生。当时每一篇稿子都经过集体编写组内讨论,组外(即北京师范大学的萧璋、许嘉璐,人民大学的刘益之,北京大学的赵克勤、吉常宏诸先生)传观并签注意见,最后由主编王力教授定稿。这个定稿比起《古代汉语》最初的两稿已经是有了根本性的变化。定稿后,丁声树、朱文叔、洪诚、殷孟伦、陆宗达、张清常、冯至、魏建功、姜亮夫、叶圣陶诸先生都曾审阅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其中尤以姜亮夫和叶圣陶先生的修正内容为多。1980年和2004年,这部书稿分别在王力教授和郭锡良教授主持下进行了第二次和第三次大的修订。2008年,世界图书出版公司在原稿的基础上,请美国汉学专家刘乐园(Lewis Eden)以近世考古学、史学新发现为依据,对这部书稿做出了全面的第四次修订。
5 古代的科举考试都考哪些内容
隋唐以来,乡试(解试)与会试(省试)考试内容大致相同。
唐朝初年,进士科的考试仅考时务策。唐高宗时期,加试杂文、帖经。
到中宗神龙元年(705),科 举考试就形成了“先帖经,然后试杂文及策”的三场考试制度。所谓“杂文”,在唐中宗以前主要是指箴、铭、论、表之类,到唐玄宗天宝年间,才开始专用诗赋。
清殿试举人卷北宋初年,沿袭唐及五代旧制,科举考试时,主要考诗、赋、论各一首,策五道,帖《论语》十帖,对《春秋》或《礼记》墨义十条,偏重于以诗赋取士。北宋神宗熙宁四年(1071),王安石在变法中改革贡举,进士科停考诗赋、帖经、墨义,改为四场考试:第一场考本经大义五道,第二场考《论语》、《孟子》大义各三道,第三场考论一首,第四场考时务策三道。
南宋时期的进士科,分为经义进士和诗赋进士两种。诗赋进士,第一场诗赋各一首,第二场论一首,第 三场策三道;经义进士,第一场考本经大义三道,《论语》、《孟子》大义各一道;第 二、第三场所考内容,与诗赋进士相同。
明朝的乡试、会试分三场:第一场考“四书”义三道、“五经”义四道;第二场考论一首,判五条,诏、浩、表各一道;第三场考经史策五道。 考试题目和答题主 旨主要出自“四书”和“五经”之中。
试卷行文,是严格的八股文程式,并且答题内容和行文格式不得有任何的突破。清朝的科举考试,沿袭明朝的制度,其中也屡有变更,至乾隆五十二年(1787) 成为定制:第一场考“四书”文三篇、五言八韵诗一首,第二场考“五经”文五篇, 第三场考经史、时务策五道。
清朝末年,因为时局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反映在科举考试上,也相应地出现了变更。光绪二十七年(1901),考试改为:第一场考中国政 治史事论五篇,第二场考各国政治艺学策五道,第三场考“四书”义二篇、“五经”义一篇。
但是,仅仅实行了三年,科举制度就被废除了。 至于殿试的内容,北宋前期是赋、诗、论三题。
神宗熙宁三年(1070),改为考 时务策一道。此后,元、明、清一直沿袭不改。
6 科举的知识
你好:
科举考试起源于隋,完善于唐,发展于宋,鼎盛于明(改为八股文),废除于清(清光绪年间废除)
另附上关于科举考试的分类(清朝时期的):
科举考试:
1童子试:
① 县试(需要5人保举,其中4百姓,1秀才)(由县令出题主考)
② 府试(需要6人保举,其中4百姓,2秀才)(由知府出题主考)
③ 院试(由中央派来的学政出题主考)
(全部通过获得“生员”称号,俗称“秀才”)
2正试:
① 乡试(乡试第一获得“解元”称号,其余获得“举人”称号)
② 会试(会试第一获得“会元”称号,其余获得“贡士”称号(俗称“贡生”))
③ 殿试(殿试第一获得“状元”称号,第二获得“榜眼”称号,第三获得“探花”称号。此三名合称“一甲”)(第四到第十合称“二甲”)
(只有获得“秀才”称号后才有资格参加正试)
3戏子、罪犯、丁忧(父母死亡三年之内的人)不得参加考试
父为主考官的也不得参加考试
4同时拿到“解元”、“会元”、“状元”叫“连中三元”,中国历史上“连中三元”的人不超过5个
楼上的大虾说得很全了,佩服佩服
以上是我的观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7 关于中国古代科举制度
察举汉代选拔官吏制度的一种形式。
察举有考察、推举的意思,又叫荐举。由侯国、州郡的地方长官在辖区内随时考察、选取人才,推荐给上级或中央,经过试用考核,再任命官职。
察举的主要科目有孝廉、贤良文学、茂才等。《张衡传》:“永元中,举孝廉不行。”
《陈情表》:“前太守臣逵,察臣孝廉;后刺史臣荣,举臣秀才。”(汉代避刘秀讳,称秀才为茂才) 征辟也是汉代选拔官吏制度的一种形式。
征,是皇帝征聘社会知名人士到朝廷充任要职。辟,是中央官署的高级官僚或地方 的官吏任用属吏,再向朝廷推荐。
《张衡传》:“连辟公府,不就。”“安帝雅闻衡善术学,公车特征拜郎中。”
孝廉汉代察举制的科目之一。孝廉是孝顺父母、办事廉正的意思。
实际上察举多为世族大家垄断,互相吹捧,弄虚作假,当时有童谣讽刺:“举秀才,不知书;举孝廉,父别居。” 科举指历代封建王朝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
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科举。从隋代至明清,科举制实行了‘干三百多年。
《诗话二则·推敲》“岛(指贾岛)初赴举京师”,意思是说贾岛当初前去长安参加科举考试。到明朝,科举考试形成了完备的制度,共分四级:院试(即童生试)、乡试、会试和殿试,考试内容基本是儒家经义,以“四书”文句为题,规定文章格式为八股文,解释必须以朱熹《四书集注》为准。
童生试也叫“童试”;明代由提学官主持、清代由各省学政主持的地方科举考试,包括县试、府试和院试三个阶段,院试合格后取得生员(秀才)资格,方能进入府、州、县学学习,所以又叫入学考试。应试者不分年龄大小都称童生。
《左忠毅公逸事》“及试,吏呼名至史公”,这里就是指童生试,在这次考试中左光斗录取史可法为生员(秀才),当时史可法二十岁。《促织》“邑有成名者,操童子业”,“操童子业”是说正在准备参加童生试。
乡试明清两代每三年在各省省城(包括京城)举行的一次考试,因在秋八月举行,故又称秋闱(闱,考场)。主考官由皇帝委派。
考后发布正、副榜,正榜所取的叫举人,第一名叫解(jie)元。 会试明清两代每三年在京城举行的一次考试,因在春季举行,故又称春闱。
考试由礼部主持,皇帝任命正、副总裁,各省的举人及国子监监生皆可应考,录取三百名为贡士,第一名叫会元。 殿试是科举制最高级别的考试,皇帝在殿廷上,对会试录取的贡士亲自策问,以定甲第。
实际上皇帝有时委派大臣主管殿试,并不亲自策问。录取分为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的称号,第一名称状元(鼎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二甲若干名,赐“进士出身”的称号;三甲若干名,赐“同进士出身”的称号。
二、三甲第一名皆称传胪,一、二、三甲统称进士。 及第指科举考试应试中选,应试未中的叫落第、下第。
《祭妹文》:“逾三年,予披宫锦还家。”古时考中进士要披宫袍,这里“披宫锦”即指中进士。
《祭妹文》:“大概说长安登科,函使报信迟早云尔。”“登科”是及第的别称,也就是考中进士。
进士参见“殿试”条。是科举考试的最高功名。
《儒林外史》第十七回:“读书毕竟中进士是个了局。”贡士参加殿试录为三甲都叫进士。
据统计,在我国一千三百多年的科举制度史上,考中进士的总数至少是98749人。古代许多著名作家都是进士出身,如唐代的贺知章、王勃、宋之问、王昌龄、王维、岑参、韩愈、刘禹锡、白居易、柳宗元、杜牧等,宋代的范仲淹、欧阳修、司马光、王安石、苏轼等。
考中进士,一甲即授官职,其余二甲参加翰林院考试,学习三年再授官职。 状元参见“殿试”条。
科举制度殿试第一名,又称殿元、鼎元,为科名中最高荣誉。历史上获状元称号的有一千多人,但真正参加殿试被录取的大约七百五十名左右。
唐代著名诗人贺知章、王维,宋代文天祥都是经殿试而被赐状元称号的。 会元参见“会试”条。
举人参加会试,第一名称会元,其余考中的称贡士。 解元参见“乡试”条。
生员(秀才)参加乡试,第一名称解元,其余考中的称举人。 连中三元科举考试以名列第一者为元,凡在乡、会、殿三试中连续获得第一名,被称为“连中三元”。
据统计,历史上连中三元的至少有十六人。欧阳修《卖油翁》中提到的“陈康肃公尧咨”,陈尧咨与其兄陈尧叟都曾考中状元,而陈尧叟则是连中三元。
鼎甲指殿试一甲三名:状元、榜眼、探花,如一鼎之三足,故称鼎甲。状元居鼎甲之首,因而别称鼎元。
贡士参见“会试”条。参加会试而被录取的称贡士。
举人参见“乡试”条。参加乡试而被录取的称举人。
举人可授知县官职。《儒林外史》第三回写范进中举后,张乡绅立即送贺仪银和房屋,范的丈人胡屠户也立时变了嘴脸吹捧女婿“是天上的星宿”,而范得了消息,高兴得发了疯。
说明古代中举后便可升官发财。 生员即秀才,参见“童生试”条。
通过院试(童试)的可称为生员或秀才。如王安石《伤仲永》“传一乡秀才观之”。
东汉时避光武帝刘秀讳,而称秀才为茂才,《阿Q正传》中称赵少爷“茂才公”,表示讽。
科举考试制度
中国科学制度是中国历史上的考试选拔官员的一种基本制度。他渊源于汉朝,创始于隋朝,确立于唐朝,完备于宋朝,兴盛于明、清两朝,废除于清朝末年,历经隋、唐、宋、元、明、清。根据史书记载,从隋朝大业元年(605)的进士科算起到光绪三十一年(1905)正式废除,整整绵延存在了1300周年。
中国科举制度的产生是历史的必然和一大进步,它所一直坚持的是“自由报名、公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取仕”的原则,它对我国古代社会的选官制度,特别是对汉代的察举和征辟制、魏晋南北朝的九品中正制,是一个直接有力的替代和否定,给广大中小地主和平民百姓通过科举的阶梯而入仕以登上历史的政治舞台,提供了一个公平竞争的平台、机会和条件。因此说,科举制度是中国历史上,也是世界历史上最具开创性和平等性的官吏人才选拔制度。
在漫长的1300年的科举考试中,曾产生出700多名状元、近11万名进士、数百万名举人(至于秀才就更不计其数了)。隋唐以后,几乎每一位知识分子都与科举考试有着不解之缘和密切关系,从未参加过科学考试的是极少数。中国历史上,善于治安邦的名臣、名相,有杰出贡献的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艺术家、科学家、外交家、军事家等大都出自状元、进士和举人之中。
《科举考试图》宋
考试内容 隋炀帝时,设置明经、进士二科。学业优敏即明经科,文才秀美即进士科。唐循隋制,仍行科举取士制。于进士科外,增设明经、明法、明书、明算等常设科目以及一史、三史、开元礼、童子、道举等非常设科目。还有皇帝特别主持举行的制科。武则天在位时增设武科。考生来源一是由中央和地方学校经考试合格的生徒,一是由地方选送的未在校学习而自学有成就的乡贡。明经、进士等科的考试内容,主要是儒家经典,明法、明书、明算等科;还要考试各科所习专业课程。考试的方式方法,唐至宋初,有口试、帖经、墨义、策问、诗赋五种。宋以后主要试经义。帖经是唐代试士的一种重要项目,各科均须帖经。方法是主试者将经书上的字任取一行,上用纸帖盖3字,令考生将被遮盖的字读或写出来。墨义是主试者从经书中提出若干问题,令考生就书中原文笔答,不加解说。策问是主试者就当时政治、经济、军事、生产等方面提出亟待解决的问题,由应试者发表意见,作出书面回答。诗赋是唐代科举考试中的重要考试项目。而且直到清末,一直是进士科的考试项目。北宋神宗以后,废除了帖经和墨义,代之以经义。经义就是以五经中的文句为题,应试者作文阐明其义理。写这种论文有较多发挥思想的余地,较之帖经、墨义是一种进步。到了元代,明文规定经义考试首先须从四书中出题,答案须根据朱熹的《四书章句集注》,不得任意发挥。明中叶以后,又要求阐发经义的文章采用八股文的形式。于是,经义考试从内容到形式都有严格的要求。
考试程序 唐代进士科的考试基本上每年都举行。宋神宗熙宁时仿周朝三年大比之意,定为三年一考。明洪武十七年(1384)重又规定每三年举行一次,从此至清末成为定制。考试的程序分为地方考试、省级考试和中央考试。地方考试称为院试。考生须先参加县试和府试,取录后再参加由中央派往各省的学道(或称学政、学台)所主持的院试。院试录取者即成为所在地县学(州学或府学)的生员,即秀才。秀才由学政每年考试一次,叫做岁考。在大比之年的前一年,由学政主持举行科考。科考成绩列为头、二和三等的前三名,准予参加次年在省城举行的乡试。乡试逢子、卯、午、酉年举行。乡试录取者称为举人,第一名举人称为解元。举人可于第二年进京参加中央举行的考试。
中央考试的第一步为在礼部举行的会试,逢丑、辰、未、戌年的三月举行。会试取中者称贡士,或中式进士,第一名称会元。会试后,于四月二十一日举行殿试。凡贡士均参加殿试,殿试只考策问,依成绩分为三甲(三等),一甲三人称“进士及第”,二甲若干人为“进士出身”,三甲若干人为“同进士出身”。一甲第一名称状元,如果乡试、会试、殿试均考取第一名(解元、会元、状元),俗称“连中三元”。一甲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合称三鼎甲。
宋人殿试图
作用 有利于封建中央集权政治的选人制度,把选用官吏的权力从世家大族的手里收归朝廷。采取公开考试的办法选拔人才,使选拔官吏有了一个知识才能的标准,较之以地位、权势任命官职是一个进步。但随着封建统治的没落,科举制度的弊病也愈现明显。由于考试内容局限于儒家经义的范围,考试方法注重死记硬背,日益流于形式,不但不能选拔有真才实学之士,且束缚学术思想的发展。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废除科举制度。
科举考试
(一)科举考试
1汉代实行征辟和荐举制
征,由皇帝征聘社会知名人士充任官职;辟( bì),由中央官署征聘,然后向上荐举。例如:
(1)永元中,举孝廉不行,连辟公府不就。(《张衡传》)
(2)公车特征拜郎中。(《张衡传》)
2隋唐以后实行科举制
隋以后各封建王朝设科考试选拔官吏的制度,由于分科取士而得名。明清形成了完备的科举考试制度。共分四级(见下表)。汉代已有考试取士之法,但系临时措施。并未形成定制。隋文帝废除世族垄断的九品中正制,于开皇七年(587)设志行修谨、清平于济二科。炀帝时始置进士科。唐代于进士外,复置秀才、明法、明书、明算诸科,又有一吏、三吏、开元礼、童子、道举等科。诸科之中,惟进士科为常设,最为重要。宋以后各朝科举制仅有进士科。唐宋进士科主要考诗赋。宋神宗熙宁时,王安石改用经义,元、明、清均用其法。明清两朝的经义以《四书》、《五经》的文句为题,规定文章的格式为八股文,解释须依朱熹的《四书集注》等书。光绪二十四年(1898),一度改变科举办法,废止八股。变法失败后复旧。光绪三十一年(1905)推行学校教育,科举制度即被废除。
明清科举简表:
院 试 乡 试(秋闱) 会 试(春闱) 殿试
考 场 学政巡回案临考场(府、县) 京城和各省城贡院(省城) 京城贡院(礼部) 皇宫(宫殿)
主考人 各省学政 中央政府特派官员 钦差大臣 皇帝
参加者 童生(儒生) 生员及监生 举人 贡士
中者名称 生员(秀才) 举人 贡士 进士
日 期 三年之内两次 子、卯、午、酉年八月,桂榜 乡试次年三月,杏榜 会试同年四月,金榜
第一名 案首 解元 会元 状元
第二名 榜眼
第三名 探花
3学校与教师
古代学校有“庠”(xáing)、“序”、“太学”。“庠”和“序”是地方学校。例如:
又嘱学使俾人邑庠。(《促织》)
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梯之义。(《齐恒晋文之事》)
“太学”是全国最高学府。例如:
因人京师,观太学,遂通五经贯六艺。(《张衡传》)
明清时最高学府称国子监,入监读书的人称监(jiàn)生,国子监掌管人员为祭酒、司业;教学人员为教授、博士、直进、助教等。例如:
有司业博士为之师。未有问而不告,求而不得者也。(《送东阳马生序》) 科举制度
察举汉代选拔官吏制度的一种形式。察举有考察、推举的意思,又叫荐举。由侯国、州郡的地方长官在辖区内随时考察、选取人才,推荐给上级或中央,经过试用考核,再任命官职。察举的主要科目有孝廉、贤良文学、茂才等。《张衡传》:“永元中,举孝廉不行。”《陈情表》:“前太守臣逵,察臣孝廉;后刺史臣荣,举臣秀才。”(汉代避刘秀讳,称秀才为茂才)
征辟也是汉代选拔官吏制度的一种形式。征,是皇帝征聘社会知名人士到朝廷充任要职。辟,是中央官署的高级官僚或地方政府的官吏任用属吏,再向朝廷推荐。《张衡传》:“连辟公府,不就。”“安帝雅闻衡善术学,公车特征拜郎中。”
孝廉汉代察举制的科目之一。孝廉是孝顺父母、办事廉正的意思。实际上察举多为世族大家垄断,互相吹捧,弄虚作假,当时有童谣讽刺:“举秀才,不知书;举孝廉,父别居。”
科举指历代封建王朝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科举。从隋代至明清,科举制实行了‘干三百多年。《诗话二则·推敲》“岛(指贾岛)初赴举京师”,意思是说贾岛当初前去长安参加科举考试。到明朝,科举考试形成了完备的制度,共分四级:院试(即童生试)、乡试、会试和殿试,考试内容基本是儒家经义,以“四书”文句为题,规定文章格式为八股文,解释必须以朱熹《四书集注》为准。
童生试也叫“童试”;明代由提学官主持、清代由各省学政主持的地方科举考试,包括县试、府试和院试三个阶段,院试合格后取得生员(秀才)资格,方能进入府、州、县学学习,所以又叫入学考试。应试者不分年龄大小都称童生。《左忠毅公逸事》“及试,吏呼名至史公”,这里就是指童生试,在这次考试中左光斗录取史可法为生员(秀才),当时史可法二十岁。《促织》“邑有成名者,操童子业”,“操童子业”是说正在准备参加童生试。
乡试明清两代每三年在各省省城(包括京城)举行的一次考试,因在秋八月举行,故又称秋闱(闱,考场)。主考官由皇帝委派。考后发布正、副榜,正榜所取的叫举人,第一名叫解(jie)元。
会试明清两代每三年在京城举行的一次考试,因在春季举行,故又称春闱。考试由礼部主持,皇帝任命正、副总裁,各省的举人及国子监监生皆可应考,录取三百名为贡士,第一名叫会元。
殿试是科举制最高级别的考试,皇帝在殿廷上,对会试录取的贡士亲自策问,以定甲第。实际上皇帝有时委派大臣主管殿试,并不亲自策问。录取分为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的称号,第一名称状元(鼎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二甲若干名,赐“进士出身”的称号;三甲若干名,赐“同进士出身”的称号。二、三甲第一名皆称传胪,一、二、三甲统称进士。
及第指科举考试应试中选,应试未中的叫落第、下第。《祭妹文》:“逾三年,予披宫锦还家。”古时考中进士要披宫袍,这里“披宫锦”即指中进士。《祭妹文》:“大概说长安登科,函使报信迟早云尔。”“登科”是及第的别称,也就是考中进士。
进士参见“殿试”条。是科举考试的最高功名。《儒林外史》第十七回:“读书毕竟中进士是个了局。”贡士参加殿试录为三甲都叫进士。据统计,在我国一千三百多年的科举制度史上,考中进士的总数至少是98749人。古代许多著名作家都是进士出身,如唐代的贺知章、王勃、宋之问、王昌龄、王维、岑参、韩愈、刘禹锡、白居易、柳宗元、杜牧等,宋代的范仲淹、欧阳修、司马光、王安石、苏轼等。考中进士,一甲即授官职,其余二甲参加翰林院考试,学习三年再授官职。
状元参见“殿试”条。科举制度殿试第一名,又称殿元、鼎元,为科名中最高荣誉。历史上获状元称号的有一千多人,但真正参加殿试被录取的大约七百五十名左右。唐代著名诗人贺知章、王维,宋代文天祥都是经殿试而被赐状元称号的。
会元参见“会试”条。举人参加会试,第一名称会元,其余考中的称贡士。
解元参见“乡试”条。生员(秀才)参加乡试,第一名称解元,其余考中的称举人。
连中三元科举考试以名列第一者为元,凡在乡、会、殿三试中连续获得第一名,被称为“连中三元”。据统计,历史上连中三元的至少有十六人。欧阳修《卖油翁》中提到的“陈康肃公尧咨”,陈尧咨与其兄陈尧叟都曾考中状元,而陈尧叟则是连中三元。
鼎甲指殿试一甲三名:状元、榜眼、探花,如一鼎之三足,故称鼎甲。状元居鼎甲之首,因而别称鼎元。
贡士参见“会试”条。参加会试而被录取的称贡士。
举人参见“乡试”条。参加乡试而被录取的称举人。举人可授知县官职。《儒林外史》第三回写范进中举后,张乡绅立即送贺仪银和房屋,范的丈人胡屠户也立时变了嘴脸吹捧女婿“是天上的星宿”,而范得了消息,高兴得发了疯。说明古代中举后便可升官发财。
生员即秀才,参见“童生试”条。通过院试(童试)的可称为生员或秀才。如王安石《伤仲永》“传一乡秀才观之”。东汉时避光武帝刘秀讳,而称秀才为茂才,《阿Q正传》中称赵少爷“茂才公”,表示讽刺。
八股文明清科举考试制度所规定的一种文体,也叫时文、制义、制艺、时艺、四书文、八比文。这种文体有一套固定的格式,规定由破题、承题、起讲、入手、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八个部分组成,每一部分的句数、句型也都有严格的限定。“破题”规定两句,说破题目意义;“承题”三句或四句,承接“破题”加以说明;“起讲”概括全文,是议论的开始;“入手”引入文章主体;从“起股”到“束股”是八股文的主要部分,尤以“中股”为重心。在正式议论的这四个段落中,每段都有两股相互排比对偶的文字,共为八股,八股文由此得名。八股文的题目,出自《四书》、《五经》,八股文的内容,不许超出《四书》、《五经》范围,要模拟圣贤的口气,传达圣贤的思想,考生不得自由发挥。无论是内容还是形式,八股文起到了束缚思想、摧残人才的作用。
金榜古代科举制度殿试后录取进士,揭晓名次的布告,因用黄纸书写,故而称黄甲、金榜。多由皇帝点定,俗称皇榜。考中进士就称金榜题名。
同年科举时代同榜录取的人互称同年。《训俭示康》:“同年曰:‘君赐不可违也。’”
法令、算术、书法、文才、政论,这些都曾是科举考试的题目,到了后来的明清时期则考八股文。
在我国唐朝时期,科举制度相对完善,当时常设的科目有秀才、明经、进士、俊士、明法、明字、明算等五十多种。其中明法、明算、明字等科,不为人重视,秀才一科,在唐初要求很高,后来渐废。 进士考时务策和诗赋、文章,明经考时务策与经义。
所谓的明经,考的就是背书。打开四书五经任意一本,任意翻开一页,盖上其他字只漏出一行,然后让补全这一行后边的几个字。然后随意挑一句话,让考生解释其中的意思。想考过这一科,基本上得把所以课本都全文背下,想靠运气过关是很难的。
而进士是最重要的一科,这一科考的是写诗做文章,还有对时政的点评。这一科也是最难得的,最能考察出一个人的文化水平和能力到底如何。想过这一关,光靠死读书死背书是不行的。
到了宋朝科举进行了改革,把背书和作诗给取消了。只考时政问答,提出对时政的想法然后给出解决办法,最后再从四书五经中挑一句话让考试写一篇作文。
到了明朝,是科举制度最鼎盛的时期,这个时期的科举是最严密,难度最高的。这个时候八股文正式登上历史舞台,成了最重要的考试手段。
所谓八股文,就是要求考生写文章的时候严格按照要求来。对文章的字数、句子长短,每一句的声调等等都有严格要求,这种情况下写文章就没那么简单的。
扩展资料:
明清时代的考生在参加正式的三级试以前,需要先参加“童子试”,这些考生统统称为“童生”,及格以后,称为“生员”,“诸生”或“庠生”,俗称“秀才”。
获得秀才资格,就可以参加省一级的考生——乡试,乡试及格,称为“举人”。举人的第一名称为“解元”,是解送到朝廷担任官职的意思。
获得举人资格,就可以参加全国性的考试——会试,会试及格,称为“贡士”,是贡献举荐给朝廷的意思。贡士第一名叫做“会元”。
获得贡士资格,就可以参加最高一级的考试——殿试,合格者称为“进士”,分三甲录取,第一甲取三名,第一名称“状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三人由皇帝赐“进士及第”,其余二甲赐“进士出身”,三甲赐“同进士出身”。
如果一个人在乡试、会试、殿试三级考试都中第一名,叫做“连中三元”。据说,中国历史上只有17个人在科举考试中连中三元。
-科举制度
选官制度是中国古代重要的典章制度之一,是中央集权制度的一个重要内容。其主要包括奴隶社会的王位世袭制、两汉的察举制、魏晋南北朝的九品中正制和隋唐的科举制。
1 王位世袭制
从禹的儿子启开始,禅让制的惯例被破坏,从此王位世袭制代替了禅让制。王位世袭制的确立,是一次重大的历史变革,它标志着原始社会的“天下为公”为奴隶社会的“家天下”所取代。从历史发展的角度看,它是历史的进步,其根源在于生产力的发展。
2 察举制
秦朝以后,封建的选官制度有了发展。汉武帝时建立和发展了一整套选官制度用来选拔人才,其内容包括地方察举和皇帝征召等,其中自下而上推选人才为官的制度是两汉选官的最主要途径之一。各方面人才的涌现是汉武帝时期出现鼎盛局面的重要原因。
东汉时期继续实行察举制,但前后有所变化。初期主要依据人才在地方上的声望,称为“乡举里选”。中期以后,豪强地主势力开始恶性膨胀,门第族望成为选举的主要依据。在选官制度日趋腐朽的情况下,出现了一批世代为官、把持中央或地方政权的豪门大族,累世公卿的世家地主因此形成并发展起来。后期,宦官把持用人大权,选官制度更加腐朽,出现“举秀才,不知书;察孝廉,父别居”的腐朽居面。
3 九品中正制
九品中正制是魏晋南北朝时期的重要选官制度。三国时开始实行,隋唐时被废除。东汉末年的军阀混战打破了原有的统治秩序,使汉代的察举制度无法继续实行下去。曹操为发展自己的势力,采用“唯才是举”的用人政策,曹丕当政时创立了九品中正制。具体做法是:中央选择“贤有识鉴”的官员兼任本州的中正官,察访士人,评列九品,作为官吏除授的依据;中正评定士人,家世、才能并重。曹魏后期,尤其到了晋朝,九品中正制发生了变化,不再是选拔人才的途径。由于中正官一职为世家大族所垄断,选官任人唯看门第家世,出现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等级森严的局面。九品中正制是东汉以来世家大族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它加速了魏晋以来士族制度的形成和发展。
1、察举制主要在两汉,每州察举不定量的孝廉,后添加茂才,最初每州只有1人,后来增多,这个主要靠乡里评论。后来东汉末年,出现了“举秀才,不知书。举孝廉,父别居”的现象。察举制也就被取代了。后来有曹操的“唯才是举”和曹丕的九品中正制,总体来说都归为察举制。在西晋统一不久,九品中正制完全成为士族地主阶级统治的工具,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也是当时社会的写照。所以当官的多无才学。社会的发展也需要人才,而且门阀掌权也不利于皇帝统治,科举制大概就是这样的背景诞生的。
2、察举制是科举制的前身,可以算作继承和发展特点:扩大选官途径和统治基础,庶族地主也可以通过考试来掌握政权,由于寒门出身低微,皇帝集权的可能性就大了许多,还可以抑制士族等。
3、察举制:需要举荐;科举制:直接参加。察举制:考试并不决定取舍,而只决定高下;科举制:主要以考试成绩决定取舍。
察举制在开始是也推举了一些人才,但是后来就变了,一般没有关系的人难以进入仕途,这出现了用人唯亲的现象,不利于社会的发展。
科举制更注重一个人的才华,学识,能够让生活在底层的人民通过自己的努力走上仕途,有助于社会的安定,也提高了官员的素质。总的来说,科举制更加公平
察举汉代选拔官吏制度的一种形式。察举有考察、推举的意思,又叫荐举。由侯国、州郡的地方长官在辖区内随时考察、选取人才,推荐给上级或中央,经过试用考核,再任命官职。察举的主要科目有孝廉、贤良文学、茂才等。《张衡传》:“永元中,举孝廉不行。”《陈情表》:“前太守臣逵,察臣孝廉;后刺史臣荣,举臣秀才。”(汉代避刘秀讳,称秀才为茂才)
征辟也是汉代选拔官吏制度的一种形式。征,是皇帝征聘社会知名人士到朝廷充任要职。辟,是中央官署的高级官僚或地方政府的官吏任用属吏,再向朝廷推荐。《张衡传》:“连辟公府,不就。”“安帝雅闻衡善术学,公车特征拜郎中。”
孝廉汉代察举制的科目之一。孝廉是孝顺父母、办事廉正的意思。实际上察举多为世族大家垄断,互相吹捧,弄虚作假,当时有童谣讽刺:“举秀才,不知书;举孝廉,父别居。”
科举指历代封建王朝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科举。从隋代至明清,科举制实行了一千三百多年。《诗话二则.推敲》“岛(指贾岛)初赴举京师”,意思是说贾岛当初前去长安参加科举考试。到明朝,科举考试形成了完备的制度,共分四级:院试(即童生试)、乡试、会试和殿试,考试内容基本是儒家经义,以“四书”文句为题,规定文章格式为八股文,解释必须以朱熹《四书集注》为准。
童生试也叫“童试”;明代由提学官主持、清代由各省学政主持的地方科举考试,包括县试、府试和院试三个阶段,院试合格后取得生员(秀才)资格,方能进入府、州、县学学习,所以又叫入学考试。应试者不分年龄大小都称童生。《左忠毅公逸事》“及试,吏呼名至史公”,这里就是指童生试,在这次考试中左光斗录取史可法为生员(秀才),当时史可法二十岁。《促织》“邑有成名者,操童子业”,“操童子业”是说正在准备参加童生试。
乡试明清两代每三年在各省省城(包括京城)举行的一次考试,因在秋八月举行,故又称秋闱(闱,考场)。主考官由皇帝委派。考后发布正、副榜,正榜所取的叫举人,第一名叫解(jie)元。
会试明清两代每三年在京城举行的一次考试,因在春季举行,故又称春闱。考试由礼部主持,皇帝任命正、副总裁,各省的举人及国子监监生皆可应考,录取三百名为贡士,第一名叫会元。
殿试是科举制最高级别的考试,皇帝在殿廷上,对会试录取的贡士亲自策问,以定甲第。实际上皇帝有时委派大臣主管殿试,并不亲自策问。录取分为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的称号,第一名称状元(鼎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二甲若干名,赐“进士出身”的称号;三甲若干名,赐“同进士出身”的称号。二、三甲第一名皆称传胪,一、二、三甲统称进士。
及第指科举考试应试中选,应试未中的叫落第、下第。《祭妹文》:“逾三年,予披宫锦还家。”古时考中进士要披宫袍,这里“披宫锦”即指中进士。《祭妹文》:“大概说长安登科,函使报信迟早云尔。”“登科”是及第的别称,也就是考中进士。
进士参见“殿试”条。是科举考试的最高功名。《儒林外史》第十七回:“读书毕竟中进士是个了局。”贡士参加殿试录为三甲都叫进士。据统计,在我国一千三百多年的科举制度史上,考中进士的总数至少是98749人。古代许多著名作家都是进士出身,如唐代的贺知章、王勃、宋之问、王昌龄、王维、岑参、韩愈、刘禹锡、白居易、柳宗元、杜牧等,宋代的范仲淹、欧阳修、司马光、王安石、苏轼等。考中进士,一甲即授官职,其余二甲参加翰林院考试,学习三年再授官职。
状元参见“殿试”条。科举制度殿试第一名,又称殿元、鼎元,为科名中最高荣誉。历史上获状元称号的有一千多人,但真正参加殿试被录取的大约七百五十名左右。唐代著名诗人贺知章、王维,宋代文天祥都是经殿试而被赐状元称号的。
会元参见“会试”条。举人参加会试,第一名称会元,其余考中的称贡士。
解元参见“乡试”条。生员(秀才)参加乡试,第一名称解元,其余考中的称举人。
连中三元科举考试以名列第一者为元,凡在乡、会、殿三试中连续获得第一名,被称为“连中三元”。据统计,历史上连中三元的至少有十六人。欧阳修《卖油翁》中提到的“陈康肃公尧咨”,陈尧咨与其兄陈尧叟都曾考中状元,而陈尧叟则是连中三元。
鼎甲指殿试一甲三名:状元、榜眼、探花,如一鼎之三足,故称鼎甲。状元居鼎甲之首,因而别称鼎元。
贡士参见“会试”条。参加会试而被录取的称贡士。
举人参见“乡试”条。参加乡试而被录取的称举人。举人可授知县官职。《儒林外史》第三回写范进中举后,张乡绅立即送贺仪银和房屋,范的丈人胡屠户也立时变了嘴脸吹捧女婿“是天上的星宿”,而范得了消息,高兴得发了疯。说明古代中举后便可升官发财。
生员即秀才,参见“童生试”条。通过院试(童试)的可称为生员或秀才。如王安石《伤仲永》“传一乡秀才观之”。东汉时避光武帝刘秀讳,而称秀才为茂才。
科举制度是在汉魏以来察举制度基础上经漫长演变发展而来的,是在以德取人、以能取人基础上突出以文取人的一种全新的选官制度,是一种公开考试、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人才选拔制度。具体而言,是由朝廷开设科目,士人自由报考,主要以考试成绩决定取舍。它创始于隋,确立于唐,完备于宋,鼎盛于明,随后走向衰落,至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被废除,经历了1300年之久。科举制度自隋唐以来,一直是作为历代政府最基本的选官制度,富有极顽强的生命力。不管怎样改朝换代,不管有多少人用多少理由去抨击它,反对它,但它仍然是在不断地逐步完善和日益强化。其根本原因,就是科举制度本身的公平取士原则一直在起着主导作用。从考试学的角度看,科举制度是中国封建社会中后期选拔官员的一种社会性考选活动。它与世卿世禄制、察举制、九品中正制等选官制度的不同,在于选拔官员主要不是靠血缘、不是靠关系,也不是靠门第,而是靠“学问”,即考试成绩。它为中小地主乃至平民提供了一个进身的机会,只要参加考试,任何人都可能凭借自己的学识取得成功。“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在科举时代并不是一句空话。而政府、家族乃至整个社会又给予成功者以极大的荣誉,从而形成激发全社会奋发向上的道德力量。
清代继承了前代有关科举考试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推陈出新,加以丰富和发展,形成了一套比以往任何一个朝代都更加周密和更加严格的制度。入关伊始,清政府便在顺治帝的即位诏书中宣布要在全国范围内开科取士,并很快付诸实施。科举制度为缓和满汉矛盾,争取汉族知识分子与新政权合作起了重要作用。相当一批曾发誓不与清廷合作的读书人最终没能抵挡住科举制的诱惑,纷纷进入考场,乃至及第做官。同时,科举制度的推行,为清政府选拔了一批有用的人才,它在政治上的效益是显著的。清代的科举制度,一方面是发展到了鼎盛阶段,同时又进入了腐朽没落阶段。经过朝野上下的多次激烈争论,从清初到清末反复较量了两个多世纪,科举制度终于在光绪三十一年由清政府明令宣布废止。毫无疑问,科举制度是清代重要的典章制度之一,它影响着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影响着各个阶层、各个行业不同人士的命运,甚至影响着国家的前途和命运。尤其到了清后期,西方的科学技术突飞猛进,中国已大大落后于时代的潮流和世界的发展,而科举制度仍旧引导人们埋头于《四书》、《五经》及“程墨”、“时文”,把科学技术看成是“奇技*巧”,而不屑一顾。显然,此时的科举制度已成为阻碍社会进步、害民误国的一大痼疾。同时,科举制度对西方也产生了极大的影响。正是在清代,科举制度传到西方,以一种全新的面貌展现在西方人面前。西方国家接受了科举制度中考试选才、平等竞争的精神,建立起现代文官制度。
上世纪初,当清政府宣布废除科举制时,举国上下一片欢呼。当时的《万国公报》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和赞扬:“中国政府近于改革之事颇有改观,而立废科举一节,取数百年来败坏中国及近日屡蹶屡起、根深蒂固之附属物,一旦拔弃之,是真中国历史上之新纪元,而东方大局之转移在此矣!”科举制的废除,是历史发展的必然。但是,由于时代的局限,在废除科举后的相当一段时间内,特别是在反封建、反帝制的过程中,科举曾被唾骂为与缠足、鸦片、纳妾一样腐朽落后的东西,而被扫进了历史的垃圾堆。其后,国内学术界对科举制度多持否定态度,人们往往把科举制度与八股取士联系起来,视科举为糟粕,把它作为批判的对象而多责其过而少议其功。几十年后,人们才日益发觉科举这一尘封的历史陈迹也还闪烁着一些异样的光彩。产生于等级森严的封建社会的科举制,从考试内容上说深含古代精神,但从公开考试、平等竞争的形式上说,则具有明显的现代性,这种平等、择优的竞争方式具有超越封建时代的特征。还注意到这样一个现象,在西学东渐的浪潮中,科举制是独一无二被西方学习的中国制度。西方学者更是对科举制度赞赏有加,如美国著名学者H G Creel(顾立雅)认为科举制度影响的重要性要超过物质领域中的四大发明,是“中国对世界的最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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