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科举制度正式科举考试分为乡试、会试和殿试,乡试为省一级考试,考试合格者为举人,第一名为解元;会试是举人在京城参加的全国统一考试,考试合格者为贡士,第一名为会元;殿试是由皇帝亲自主持的进士考试,分三甲第一甲三人第一名叫状元,第二名叫榜眼,第三名叫探花赐进士及第。 第二甲人数若干第一名称传胪,赐进士出身。第三甲人数最多赐同进士出身
宋代殿试,一般分为五甲。第一、二甲赐进士及第,第三、四甲赐进士出身,第五甲赐同进士出身。
明、清殿试,分为三甲,第一甲三名,第一名称状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皆赐进士及第;第二甲若干名,赐进士出身;第三甲若干名,赐同进士出身。张挂黄榜公布,俗称为“金榜题名”。
殿试取中的前三名进士,分别称为状元、榜眼、探花,合称三鼎甲。 殿试在唐代已有,至宋初才成为定制。唐武则天时,试贡举之士立于殿前,门下省长官奏状,名次最高者置于最前,因而称为状头,也叫做状元。自宋代起,沿用旧称,以殿试第一甲第一名为状元。状元虽亦被称状头,但已不算正式名称了。 唐无榜眼,却有探花郎。唐代新进士榜公布后,他们在曲江有盛大宴游活动,以最年少者为探花郎;原意只是戏称,与登第名次无关。宋代初期,以第一甲第二、第三名进士为榜眼。因为填进士榜时,状元的姓名居上端正中,二、三名分列左右,在进士榜上的位置好像人体的眼部地位,所以称作榜眼。到了南宋后期,第三名进士改称为探花,于是榜眼成为第二名的专名。因此说,状元、榜眼、探花作为三鼎甲的三个专称,合成于南宋。
太祖以后,学校与荐举变得有名无实,科举考试却日益受重视。 明代的科举,分乡试、会试、殿试三阶段。学校生员(秀才)每三年一次到省城参加会考,教做乡试,录取的人称为举人,第一名称为解元。 举人和国子监的监生在隔年春天到礼部应考,称为会试,录取的称为进士,第一名称为会元。 同年再由天子亲自在殿上出题测验进士,称为殿试或廷试,把会试录取的进士分为三等:一甲三人,分别称为状元、榜眼和探花;二、三甲若干人,第一名都叫传胪。 所谓「三元及第」就是指一连考了解元、会元、状元三个第一名 进士一词始于隋炀帝之设进士科进士第一名称状元,又称“魁甲”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 宋太祖正式建立了殿试制度,即在吏部考试后,皇帝在殿廷之上主持最高一级的考试,决定录取的名单和名次。所有及第的人于是都成了“天子门生”。殿试后,举行皇帝宣布登科进士名次的典礼,并赐宴琼林苑,故称琼林宴。殿试第一名称榜首,第二、三名称榜眼,一、二、三名都可称状元。南宋以后,第一名称状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宋哲宗时,将进士分为经义、诗赋两科,分别举行考试,经义进士以经义定取舍,诗赋进士以诗赋定去留。宋代的常科考试分为州府试、礼部试、殿试三级。州府试称解试,礼部试称省试,殿试带有复杂的性质。宋代在正科之外,还设立恩科。连续考十五场不中的,皇帝用“特恩”的办法,赐予本科出身。
{好好 东东} 献上
唐代所谓“世家”,宽泛视之,大约门阀士族、功臣勋旧、宗室戚里都能包括进来。而对于这些人的子嗣而言,最主要的入仕途径,一向都是“门荫”1。
注1:以通过不同途径入仕的官员人数来看,整个唐代,最主要(人数最多)的入仕途径自始至终都是门荫。而以高级官员中的占比来看,玄宗朝以前亦是以门荫出身者为主的。直到玄宗朝开始,科举出身者才逐渐于高级官员(文官)中占据相对多数。而到了宪宗朝之后,门荫出身者才真正开始较难挤进高级官员的行列。
唐代门荫的一般规则如下:
凡用荫,一品子,正七品上;二品子,正七品下;三品子,从七品上;从三品子,从七品下;正四品子,正八品上;从四品子,正八品下;正五品子,从八品上;从五品及国公子,从八品下。凡品子任杂掌及王公以下亲事、帐内劳满而选者,七品以上子,从九品上叙。其任流外而应入流内,叙品卑者,亦如之。九品以上及勋官五品以上子,从九品下叙。三品以上荫曾孙,五品以上荫孙。孙降子一等,曾孙降孙一等。赠官降正官一等,死事者与正官同。郡、县公子,视从五品孙。县男以上子,降一等。勋官二品子,又降一等。二王后孙,视正三品。当然了,由于唐人在入仕得到官员核心身份之一的散官(某种程度上可以理解为“行政级别”)后,一般并不能直接获得职事官(有对应官品的职务)或使职(没有对应官品的职务)。因而,唐代由门荫途径入仕做官,具体而言,又分为一些各不相同的方式:
比如宰相、重臣之子,就有可能直接通过门荫入仕任官,从而得到散官与职事官(或使职)。
又如以门荫途径,担任“千牛”(如“千牛备身”)、“三卫”(如“翊卫”)、“进马”(如“殿中省进马”)、“斋郎”(如“太庙斋郎”)等各类荫官、职役。待满足条件(如一定任期)后,或参加吏部、兵部的铨选,从而获取职事官(或使职),或直接“本色迁授”。
抑或进入弘文馆、崇文馆等贵胄子弟学校为学生,然后通过象征性的考试,或受吏部拣选而得到散官与职事官(或使职)。
战国时,官员已经完全是世袭的了,很多士阶层的人,游走于各国,依附于君主或权贵,成为官员,与君主成为雇佣关系
秦朝的军功赐爵也是重要的官员补充手段
再就是由权贵推荐做官,这个主要适用于权贵手下的门客
到了汉初,选官只要有任子和赀选,任子是二千石以上的官吏任职三年,可以推荐子孙一人为郎官,赀选是除了商贾,凡家产达到一定标准,并向官府交纳一定财产,也可以做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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