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话应主要了解发展对象的以下情况:
1、发展对象对党的认识。
2、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
3、发展对象掌握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的情况。
4、发展对象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情况。
5、发展对象积极要求入党的情况,目前的主要优缺点。
6、发展对象对党组织还有什么需要说明的问题。
了解这些情况后,谈话人还要有针对性地对发展对象进行党的基本知识的教育,帮助其端正入党动机。同时,针对发展对象存在的缺点和不足,指出今后努力的方向。
扩展资料:
入党相关程序要求:
《中国***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
第十五条发展对象填写《入党申请书》,应当征得上级党组织的同意。支部委员会要对开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者信》及有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查,经过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第十六条预备党员应当在支部大会上,向党组织报告自己的入党情况、入党动机、个人经历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分支委员会应向大会报告其对申请人的审议情况。参加会议的党员要对申请人是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并进行举手表决或无记名投票。
接纳预备党员,必须得到出席投票的正式党员的一半以上同意。党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应当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记入支部的得票。支部大会讨论二人或二人以上入党,必须逐一讨论和表决。
第十七条党支部的决议应当及时填写大会上的分支“入党申请书”,连同其入党申请,材料政治考试、培训、教育和调查,并提交上级党委审批。
***员网-指派专人与发展对象谈话主要有哪些内容?
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
预备党员转正必须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讨论预备党员转正问题的支部大会的主要程序是:
(1)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汇报自己在预备期间的表现,肯定成绩和进步,找出缺点和不足,表明自己的态度和决心,向党组织说明有关问题。
(2)党小组介绍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表现情况和小组意见。
(3)支部委员会介绍对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教育和考察情况,提出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
(4)支部大会进行讨论,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并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作出决议。决议主要包括在预备期间的表现,支部大会讨论的情况,党员应到、实到会议人数,表决结果,通过决议的日期,支部书记签名等。
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可以对支部大会讨论的意见或表决结果表明态度。
扩展资料
《中国***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第二十一条 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主要程序是:
(一)发展对象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二)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有关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三)支部委员会报告对发展对象的审查情况;
(四)与会党员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
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在支部大会召开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统计在票数内。
参考资料:
***网——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主要程序是什么?
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一、入党积极分子阶段
1、自愿提出入党申请:要求入党的同志自愿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主要写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本人现实表现。党组织接到申请后,应派人与申请入党人谈话(一般在三个月内),进行教育和鼓励。
2、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申请人经党小组(共青团组织)推荐、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审查同意后,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报上级党委备案,并通知入党积极分子本人。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3、对入党积极分子建表考察:党支部每半年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每次考察情况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考察期应在一年以上。
4、确定发展对象:入党的积极分子在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然后支委会讨论被列为发展对象,同时及时向上级党委报告意见,并附送入党积极分子的政审材料、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原始记录、考察材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等。
5、政治审查:审查发展对象本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审查发展对象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对发展对象自传中反映出的情况及上述审查内容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和结论意见。
6、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被列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必须参加短期培训,培训时间一般五至七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学时,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二、接收为预备党员阶段
1、确定入党介绍人(由两名正式党员担任)
2、填写入党志愿书:经上级党委原则同意后,领取并填写《入党志愿书》。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时要实事求是,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对其中有的项目没有内容可填时,应注明“无”。在“对党还有哪些需要说明的问题”一栏,主要填写需要向党说明。
3、支委会审查:召开支委会,严格审查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经支委集体讨论认为发展对象合格和手续完备后,即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
4、召开支部大会:入党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以及向组织说明的其它问题,然后介绍人介绍入党人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申请人对大会讨论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5、公示及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公示期为10天)
6、将支部大会决议写在《入党志愿书》上
7、将发展对象的材料报上级党委审批
8、党委派专人对《入党志愿书》进行审查:党委要指派专人同申请人谈话,对支部报来的入党材料进行审查,看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并采取座谈或个别谈心的方式,听取党内外人员对申请人的反映。 谈话后,如实将谈话人的意见填入《入党志愿书》,并向党委汇报。
9、党委讨论审批后表决:党委审批必须坚持集体讨论,其审批意见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党委审批要及时,必须在支部上报的接受预备党员决议三个月内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
10、报区委组织部审批:区委审批后,及时通知党委,发出“接收新党员批准通知书,党委收到后及时通知支部。
11、支部向本人发出入党通知:党支部接到“接收新党员批准通知书”后,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三、预备党员考察阶段
1、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
2、面对党旗入党宣誓
3、预备期的培养考察:预备期为一年,对预备党员地教育和考察,党组织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介绍人帮助等方式,预备党员要自觉地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每季度要向支部书面汇报思想和工作一次。
四、预备党员转正阶段
1、预备期满,预备党员提出转正申请
2、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3、支委会审查
4、支部大会讨论表决
5、公示及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公示期为10天)
6、上级党委审批: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必须在三个月内审批。
7、报上级党委组织审批:上级党委审批后,发出“党员转正批准通知书”。
扩展资料:
党员和预备党员的区别
1、预备党员是经党组织初步培养考察后,具备党员条件,但还需要做进一步考察的党员。如果在预备期满,无违反党章中对党员的要求,即可按期转为正式党员。如果有问题,需要延长6个月继续考察培养。否则,将不能转为正式党员。
2、党章规定,预备党员的权利,除了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外,同正式党员一样。预备党员的义务也同正式党员一样。预备党员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方面,除了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之外,和正式党员没有什么区别。
3、预备党员和正式党员一样,要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坚决贯彻党的决议,用***员的义务严格要求自己,并按时交纳党费。预备党员虽然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在酝酿候选人的时候,也应该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提出自己对候选人的意见。
参考资料: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的规定,村民会议的议事规则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村民会议的会期制度。法律虽没有明确多长时间召开一次村民会议,但规定:“村民会议每年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并评议村民委员会的工作”,这就要求村民会议至少每年召开一次,来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但若有1/10以上的村民提议,应当召集村民召开村民会议,以解决特殊情况和涉及村民利益的事项。
(2)村民会议的召集和主持。一般村委会的召集和主持都是由村委会主任来担任,但法律并没有具体规定。若讨论涉及与会成员利益的,为保持客观公正,当事人应当回避。
(3)村民会议的法定人数和决议通过方式。村民会议的法定人数是本村18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参加,或者由本村2/3以上的农户的代表参加,村民会议才是有效合法的。
(4)村民会议通过决议的方式必须是参加村民会议的人过半数通过才为有效。
第一条 中国人民政协全体会议之议事程序依本规则行之。
第二条 中国人民政协全体会议主席团互推常务委员会主持会议事务之进行。
第三条 中国人民政协全体会议,须有全体代表总额二分之一以上的出席,始可宣布开会,须有出席代表二分之一以上的赞成或反对,始得成立决议。赞成与反对同数时取决于主席。
第四条 凡出席中国人民政协全体会议之代表均有表决权。候补代表有发言权,无表决权。各单位代表有请假缺席者,得由各该单位指定候补代表执行表决,如各单位请假缺席之代表超出其候补代表之名额时,即以放弃表决权论。
第五条 关于议案讨论之表决方式规定如左:
一、一般决议采用举手方式表决。
二、有左列情形之一时,得由主席采用起立方式表决:
(1)关于重大议案之决议,其内容业经逐项讨论完毕而最后须作郑重之表示者;
(2)关于某一议案之讨论,论点繁复,争议甚多,而最后取得一致意见,主席认为有举行起立表决之必要者。
第六条 中国人民政协全体会议议事日程由主席团决定之。
主席团认为必要时,得斟酌情形变更议事日程,并向大会报告。
第七条 中国人民政协全体会议之议案,应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第七条关于中国人民政协会议职权之规定为范围,其主要议案,由中国人民政协筹备会拟定,提请中国人民政协全体会议讨论之。
第八条 中国人民政协全体会议设左列各委员会,受主席团之领导,进行工作:
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草案整理委员会;
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草案整理委员会;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草案整理委员会;
四、国旗国徽国歌审查委员会;
五、宣言起草委员会;
六、代表提案审查委员会。
各委员会之人选由主席团决定并向大会报告。
第九条 中国人民政协全体会议议案除由中国人民政协筹备会提出者外,有代表三人之连署者亦得提出。代表提案,经代表提案审查委员会审查后,由主席团提交大会。
第十条 中国人民政协全体会议开会时,代表发言应先报明其席次号数。
如有二人以上同时要求发言时,由主席指定其发言次序。
第十一条 议案讨论之发言时间,除各单位首席代表专门发言外,一般发言,每人以三分钟为限,到时按铃为号,应即停止发言。其有需要延长发言时间者,经主席之许可,得延长之。每一代表对每一问题,最多发言两次,如有未尽意见,得以书面提交主席处理之。
第十二条 主席对于议案之讨论,得视情形宣告讨论终结,并付表决。
第十三条 中国人民政协全体会议在会议进行中,主席得斟酌情形,宣布休息。各单位遇有重大议案,须郑重考虑者,得于执行表决前向主席建议休息,以便于会外协商。
第十四条 中国人民政协全体会议开会时,秘书长、副秘书长及有关工作人员均得列席。
第十五条 中国人民政协全体会议之一切文件与新闻,由秘书处统一发布。
第十六条 本规则经中国人民政协全体会议主席团会议通过后施行。
党组会会议采用举手表决的方式。既可对机构的成员逐个举手表决,也可 对一个机构的全部成员一次举手表决。表决时,应给代表同意、反对、弃权三项选择。对重要的或争议较大的选举,可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
教代会大会表决事项,一般是指大会的决议、决定等。表决采用举手的方式。按同意、反对、弃权的选择一一征求。重要的或争议较大的议案,可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无论举手表决还是无记名投票表决都须符合法定要求。即出席大会的教职工代表应超过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选举、表决均须获得全体代表半数以上同意才有效。
按国际商务礼仪,表决议案举右手。
相关说明
商务交往涉及的面很多,但基本来讲是人与人的交往,所以我们把商务礼仪界定为商务人员交往的艺术。人们对礼仪有不同的解释。有人说是一种道德修养。有人说是一种礼仪是一种形式美,有人讲礼仪是一种风俗习惯。
商务交往是讲究规则的,即所谓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比如移动电话的使用,在商业交往中讲究:不响、不听,不出去接听,与人交往时寒暄之后要把手机关掉,以免让人感到是三心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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