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朝实行的是什么政治制度

元朝实行的是什么政治制度,第1张

元朝实行的政治制度:

  元朝政治制度与金朝一样承袭宋朝制度,采取文武分权的制度,以中书省总理政务,枢密院掌管兵权。然而元朝的中书省已成为中央最高行政机关,元朝不设置门下省,尚书省时设时不设,仅元世祖时期与元武宗时期有设置,所以门下省与尚书省的权力皆交给中书省。

  中书省统领六部,主持全国政务,形成明清内阁制的先驱。其组织架构继承南宋体制,宰相的称呼共有中书令、司统率百官与总理政务等,常以皇太子兼任。下分左右丞相,中书令缺则总领中书事务。平章政事又居次,凡军国重事,无不参决。副相方面有左右丞、参政等。六部共有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与工部,内有尚书、侍郎。尚书省主要负责财政事务,不过时置时废。

  枢密院执掌军事,御史台负责督察,与宋朝制度大致相同,然而在地方设有行中书省、行枢密院与行御史台。此外又有掌管学校的集贤院、掌管御膳的宣徽院、掌管驿传的通政院,其他还有太常礼仪院、太史院、太医院与将作院,略前代的九寺诸监。最后新成立的是宣政院(初名总制院),负责佛教及吐蕃(今西藏)地区军政事务,这是前代所没有的。

  在人才选用方面,元朝前期极少举办科举,因此高级官僚的录用端看与元廷关系远近而决定,主要采取世袭、恩荫与推举制的方式。此外尚有循胥吏(小公务员)升进为官僚的方式,这与宋朝制度大异。宋朝官与吏的界限分明,胥吏大多以胥吏为终,然而元朝因为缺乏科举取才,就以推举或考试胥吏的方式晋升为官,这打破官吏屏障,使官吏成为上下的关系。科举选材方面,窝阔台汗听从耶律楚材建议,召集名儒讲经于东宫,率大臣子弟听讲。又置“编修所”于燕京,“经籍所”于平阳,倡导学习汉族古代文化,又在1234年设“经书国子学”,以冯志常为总教习,命侍臣子弟 18人入学,学习汉文化。并且于1238年以术忽德和刘中举办戊戌选试,此次科举取士录取4030人,并且建立儒户以保护士大夫。但最后仍废除科举,改采推举制度,往后于1252年与1276年两次共入选3890儒户。元世祖忽必烈即位后,正式设立了国子学,以河南许衡为集贤大学士兼国子祭酒,亲择蒙古子弟使教之,遍学儒家经典文史,培养统治人才。1289年元世祖下诏等级江南人口户籍,次年正式施行推举制度,此次等级成为后来户计的依据。直到1313年,提倡汉化运动的元仁宗下诏恢复科举,1314年八月在全国的17处考场,举行乡试,1315年二月和三月相继在大都举行会试和殿试(廷试),因为是在延祐年间举行的,史称“延祐复科”,本次科举以程朱理学为考试的内容。元朝前后共举行过16次,选举蒙古、色目、汉人、南人进士约 1100余人。然而为了保障蒙古人与色目人,汉族的考试偏难,并且只能获得一半的名额,这也让蒙古与色目子弟失去了学习汉族文化的积极性和进取精神。虽然这是聊胜于无的科举,但在形式上已经恢复,汉族士大夫莫不对元廷忠心耿耿。在元朝灭亡之际,舍身殉国的就有很多是科举出身者,可见科举复办对怀柔汉族士大夫有一定效果。

1、夏、商、周时代:“世卿世禄制”,盛行于夏、商、周时代。原始社会末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的禅让制破坏后,出现了“大人世及以为礼”的世袭制。世袭制的特点是王权与族权统一。它通过家族血缘关系来确定政府各级官员的任命,依血缘亲疏定等级尊卑和官爵高下。

担任官员的大小贵族必须经国学教育,学习相关礼仪知识方可上任。即“三代以上出于学”。凡定爵位与官职者都世代享有采邑和封地。历史发展的角度看,它是历史的进步,其根源在于生产力的发展。

2、魏晋南北朝时期:实行九品中正制,注重门第出身。

中正官的设置,既保留了汉代乡闾评议的传统,又改变了汉末名士请议左右乡议和地方大族操纵选举的局面,把品评与选官的权力收归中央。这对杜绝朋党,破除门阀起了一定的作用。

特别在实行初期,对加强曹魏政权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起初,这一制度是致力于解决朝廷选官和乡里清议的统一问题,是对汉代选官传统的延续,也是对曹操用人政策的继承。

3、科举制:隋炀帝以后至清末(清末新政)(唐朝时期是科举制的鼎盛时期)。

历史沿革:隋文帝废除九品中正制,开始采用分科考试的方法选拔官员;隋炀帝时,始建进士科,科举制形成;

唐朝继承和完善科举制度:贞观年间,增加考试科目,以进士、明经两科为主;武则天时,增加科举取士的人数,首创武举和殿试;开元年间,任用高官主持考试,提高科举考试地位,后成定制。

北宋的科举制比唐朝有了进一步发展:考试分为乡试、省试、殿试三级,严格科举考试程序,举人经礼部考试后须经殿试才算合格,录取权由皇帝直接掌握,殿试成为定制;

考试科目逐渐减少,进士科成为最主要科目;实行糊名制,采取“弥封”“誊录”即将试卷上的姓名、籍贯密封,防止考官舞弊;录取名额比唐朝大大增加。明朝沿袭了前代科举取士制度。

扩展资料

选举意义重大

选官用人是国之大事,为了保证人才选拔,国家一方面大力发展教育;另一方面不断探索和完善选官制度。 “中兴以人才为本”,自古有“得人者昌”,“失贤者亡”之说。因此认真总结中国古代选官用人的成功经验与失败教训,至今仍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选举发展

春秋以前,官吏主要通过“世卿世禄”制度产生。战国时,“世卿世禄”制逐渐废除,官吏的选举发生了根本变化。秦在统一之前,“仕进之途,唯辟田与胜敌而已”,而胜敌是其主要途径。秦统一后的官吏,也就多出于军功。

到了汉代,朝廷为了适应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封建国家统治的需要,在秦的基础上,建立和发展了一整套选举统治人才的选官制度。这套制度包括察举、皇帝征召、公府与州郡辟除、大臣举荐、考试、任子、纳资及其他多种方式,不限于一途,而且还可以交互使用。

以后,我国古代官吏选用又分别出现了魏晋时期的“九品中正制”及隋唐滥觞的科举制。这些选官用人制度对当时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同时也表现出各种弊端。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

隋唐的选官由推举制改为科举制

推举制是由地方与当朝官员自行推荐再由封官,这就有很大的局限性,几乎是由由贵族把持所有所以更具阶级性;

科举制是以参加由地方(乡试,省试等)到中央(殿试)的层层选拔的方式封官,选才更具客观性。一定程度上破除了门户之见,大大的扩大了选官范围,使得更多的人才得以为国家所用

三皇五帝时期:选拔与推举制,即首领选拔人才与人民推举相结合。

夏商周:贵族制与选拔、自荐制,即从贵族中选取与个人自荐相结合。

汉:察举制,即由地方推举,经过考试选用。

魏晋南北朝:九品中正制,主要靠推举。

隋唐:推举与科举考试相结合。此时正式科举制开始出现,但科举选用的人才不到半数。

五代十国:不太清楚。

宋明:荫封、推举与科举考试相结合,主要以科举制选拔人才。

元:不太清楚,因为选拔的人才主要限于蒙古人等。

清:荫封、科举结合。高级职位大多为满清贵族荫封,科举选拔其余类似于公务员的人才。

清末:废除科举,开办新式学堂,制度类似于科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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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代察举制的特点与前代的区别:

1、察举制是中国古代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它的确立是从汉武帝元光元年(公元前134年)开始的。察举制不同于以前先秦时期的世袭制和从隋唐时建立的科举制,它的主要特征:由地方长官在辖区内随时考察、选取人才并推荐给上级或中央,经过试用考核再任命

察举制。

2、由来:元朝前期极少举办科举,因此高级官僚的录用端看与元廷关系远近而决定,主要采取世袭、恩荫与推举制的方式。此外尚有循胥吏(小公务员)升进为官僚的方式,这与宋朝制度大异。宋朝官与吏的界限分明,胥吏大多以胥吏为终,然而元朝因为缺乏科举取才,就以推举或考试胥吏的方式晋升为官,这打破官吏屏障,使官吏成为上下的关系。科举选材方面,窝阔台汗听从耶律楚材建议,召集名儒讲经于东宫,率大臣子弟听讲。又置“编修所”于燕京,“经籍所”于平阳,倡导学习汉族古代文化,又在1234年设“经书国子学”,以冯志常为总教习,命侍臣子弟 18人入学,学习汉文化。并且于1238年以术忽德和刘中举办戊戌选试,此次科举取士录取4030人,并且建立儒户以保护士大夫。但最后仍废除科举,改采推举制度,往后于1252年与1276年两次共入选3890儒户。元世祖忽必烈即位后,正式设立了国子学,以河南许衡为集贤大学士兼国子祭酒,亲择蒙古子弟使教之,遍学儒家经典文史,培养统治人才。1289年元世祖下诏等级江南人口户籍,次年正式施行推举制度,此次等级成为后来户计的依据。直到1313年,提倡汉化运动的元仁宗下诏恢复科举,1314年八月在全国的17处考场,举行乡试,1315年二月和三月相继在大都举行会试和殿试(廷试),因为是在延祐年间举行的,史称“延祐复科”,本次科举以程朱理学为考试的内容。元朝前后共举行过16次,选举蒙古、色目、汉人、南人进士约 1100余人。然而为了保障蒙古人与色目人,汉族的考试偏难,并且只能获得一半的名额,这也让蒙古与色目子弟失去了学习汉族文化的积极性和进取精神。虽然这是聊胜于无的科举,但在形式上已经恢复,汉族士大夫莫不对元廷忠心耿耿。在元朝灭亡之际,舍身殉国的就有很多是科举出身者,可见科举复办对怀柔汉族士大夫有一定效果。

元朝实行的是行省制度。

元朝在地方上实行行省制度。行省制是13世纪以来中国的主要行政模式,起源于元朝,明清两朝得到发展,最终影响了现代中国的行政体制。行省制是蒙古族统治者在中原地区行政区划和政治制度方面留给后世的一份重要遗产。

元朝的行省制要求,首先,中书省为最高行政长官,行使宰相职权。第二,后期宰相职权过大,甚至左右皇位继承。第三,中省作为中央最高行政机构。地方设立行中书省,省的长官由朝廷任命。行省之下设路府州县,边远民族设宣慰司进行管理。

元朝选官制度:

在人才选用方面,元朝前期极少举办科举,因此高级官僚的录用端看与元廷关系远近而决定,主要采取世袭、恩荫与推举制的方式。此外尚有循胥吏(小公务员)升进为官僚的方式,这与宋朝制度大异。

宋朝官与吏的界限分明,胥吏大多以胥吏为终,然而元朝因为缺乏科举取才,就以推举或考试胥吏的方式晋升为官,这打破官吏屏障,使官吏成为上下的关系。

科举选材方面,窝阔台汗听从耶律楚材建议,召集名儒讲经于东宫,率大臣子弟听讲。又置“编修所”于燕京,“经籍所”于平阳,倡导学习汉族古代文化,又在1234年设“经书国子学”,以冯志常为总教习,命侍臣子弟18人入学,学习汉文化。

并且于1238年以术忽德和刘中举办戊戌选试,此次科举取士录取4030人,并且建立儒户以保护士大夫。但最后仍废除科举,改采推举制度,往后于1252年与1276年两次共入选3890儒户。

-行省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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