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的人适合穿旗袍,众所周知旗袍是民国时期女性的穿着打扮,旗袍的端庄高贵是其他服饰都比不上的,旗袍可以说是一件非积聚优雅的艺术品,那么大家知道怎样的人适合穿旗袍吗,一起来看看吧。
旗袍适合怎样的人穿11、旗袍适合什么人群穿
一、瘦的人
首先对于旗袍来说,肯定是需要瘦的人来穿才会比较有效果,因为本身就是一款非常显身材的服饰,所以一些比较瘦的女生才可以将旗袍原本的样式穿出来,但是显然也不能是太瘦的身材,应该是瘦的刚刚好的类型,这样穿旗袍的时候才会有效果,并且是可以很好的穿出效果,也是很不错的哦。
二、丰满的身材
身材比较瘦可以穿出旗袍原本的样式,那么一些叫我丰满的身材就可以直接打造出一种较为妖娆的身姿,因为只要丰满的身材才可以真正的撑起旗袍,穿出韵味,但是这里较为丰满的身材一般都是指身材比较匀称的女生,肚子还有小腿上都没有赘肉,这样出来的效果才是比较好的,大家要注意。
三、腿细
除了上面两种身材之外,我们还应该注意的就是对身材要求还有一点,就是应该腿细,因为腿细我们才可以穿出感觉,大部分的旗袍都是开叉的旗袍,所以整体上面会出现的效果就是要露腿,那么在穿搭的时候就需要腿比较细的身材,这样打造出来的感觉才会是比较好看的所以这一点也应该注意哦。
2、什么鞋子适合搭配旗袍
一、小皮鞋
对于旗袍来说,本身就是一款有很强烈的复古情怀的服饰,那么在搭配的时候我们就可以直接使用小皮鞋进行搭配,最好在选择的时候选择一款做旧款的小皮鞋,这样搭配出来的效果就是相当不错的,给人一种梦回七八十年代的感觉,非常有韵味,同时又给人一种超级怀旧的感觉,所以也是相当不错的哦。
二、复古高跟鞋
在选择鞋子搭配的时候自然就应该选择一款较为复古的高跟鞋,因为在进行搭配的时候我们本身就需要使用较为复古的元素进行搭配,所以我们搭配的时候就可以直接使用一款复古高跟鞋进行尝试,这样搭配出来的效果是很有设计感的,同时高跟鞋本身就可以直接达到增高的效果,给人非常舒服好看的感觉,所以整体上面也是很不错的,也可以进行尝试。
3、穿搭旗袍小建议
在很多时候有很多身材其实都撑不起旗袍的,都是因为身材的限制,但是现在有一种改良旗袍,就是对经典的旗袍样式进行了现代化的改良,所以对于一些身材不是很好的女生提供了一种非常好的选择,可以直接选择一款改良旗袍进行尝试,这样带来的效果也是相当不错的,所以一些穿不上旗袍的妹子可以了解一下。
旗袍适合怎样的人穿2特征一:腰部纤细
不知道大家发现了没有,一般穿旗袍的人身材都会非常的好,尤其是腰腹部的线条比较好看的,拥有明显腰线的,这种人穿上旗袍自然也会让人看起来更加的精致。因为旗袍会把我们身材包裹的非常的紧实,你的身材线条也会被勾勒的非常的明显,所以腰部纤细的人穿上会更加的有气质。
因为女性激素分泌,身材骨盆的原因腰腹部的脂肪更加容易堆积赘肉自然也会很容易就会形成。但是穿旗袍的女性她们在自己的生活习惯上的要求都非常的严格,运动控制饮食都是为了让她们自己穿上旗袍更加的有气质。的确,一个满腹便便的人和一个小腹平坦的人,一定是腰腹纤细的人更加适合旗袍。
特征二:身材高挑
因为旗袍的长度都是有一定范围的,所以自然对女性的身高有很好的要求。不仅是身材要好,身高也不能特别的矮。旗袍到脚踝的设计,如果是身材比较娇小的女生穿的话,可能会被误认为是偷穿妈妈的衣服,这样的话旗袍特有的韵味也不会被穿出来,反而会有点差强人意。
身材高挑的女生就算不穿旗袍穿一件非常普通的衣服,站在那里也会让人感觉非常的有气质,更何况是穿了非常能突显女人味的旗袍,则会让人看起来更加的精致。而且旗袍开叉的设计也会让她们优秀的腿部线条很好的显露出来,也更添一份性感。
特征三:气质突出
其实不是所有人都是非常有气质的,但是穿旗袍的人一定都是气质好的,这个是没有办法否认的。因为我们都知道,要想旗袍穿的美,肤白必须和貌美,可见穿旗袍对女性身材的要求非常的高。但还是有很多的女性可以把旗袍穿的很好看,那自然是非常的有气质,毕竟旗袍不是所有人都可以很好的穿出感觉的。
无论是你穿旗袍之前的气质有没有很好,在穿上旗袍之后都会有自己的韵味,气质什么的也都可以很好的提现出来。但是要想把旗袍穿的好看,一定要有自信,其实那些经常穿旗袍的人就可以跟明显的发现她们的谈吐一举一动都透露她们特有的韵味。这种是想要模仿也模仿不出来的!
古代的时候战争非常残酷,一次大规模战争会损伤好几万人,每次改朝换代的时候人口都会急剧下降。每个开国皇帝都会鼓励人口出生,制定相关政策。民国时期军阀混战也非常多,但是这个时期人口没有明显下降。那么为什么民国混战没有像古代一样人口锐减呢?民国时期医疗水平得到了提升,人受伤之后不会轻易死去,民国时期战争从冷兵器变成了热兵器,对人力不是很看重,因此上战场的人数不如古代,加上民国时期文明得到了提升,不能随便杀俘虏,所以民国混战30年人还是很多。
一、民国时期医疗水平得到提升,人受伤不会轻易死去,减少了人员伤亡。
民国时期医疗水平有很大提升,在战争中如果人受伤,可以用现代医药救活。在古代的时候,一个人受伤之后,伤口会感染,没有特别好的办法消毒,那时候人只能靠自己免疫力活下来,因此古代打仗死亡人数非常多,很多都是因为受伤后感染而死,民国时期没有这种情况,因此战争中死亡人数比较少。
二、民国时期战争进入了热兵器时代,对人力不是很看重,当兵打仗的人没有多少。
民国时期的战争从古代的冷兵器转换到了热兵器,打仗不再靠数量取胜,更多的是靠装备。因此民国时期的战争,上战场打仗的人相对古代要少很多,自然因为战争死去的人也不会太多。
三、民国时期进入了现代文明,不会随便杀俘虏,导致俘虏能够存活。
民国时期进入了现代文明,一般都会优待俘虏,哪怕不优待俘虏也不会杀死他们,一般都会经过法庭审判。在古代战争发生的时候,为了消灭敌国的军队,一般投降之后的人也不会留下,曾经项羽和白起就坑杀了几十万人。民国时期没有杀俘习惯,因此很多人投降之后活了下来。
大家对民国时期的人口还有什么看法,欢迎留言讨论。
我们人类从一开始对死亡的恐惧,到如今已经能够安然接受死亡是一种自然规律,但是在死亡来临的时候,我们依然会渴望能够留下来,或者是让时光慢慢走,能让他们看一眼最爱的人,说一说临终遗言。林徽因在临终之际,一个人孤零零地躺在病房里面,最后至死都没能见丈夫梁思成一面,好想他可是却被一个女人拒绝了,成为了彼此永远的遗憾。
民国时期涌现了不少作家和有才华的人,林徽因就是其中一个极具传奇色彩的女性,自身太过优秀让女人嫉妒,让男人迷恋。她是大户人家的**,从小家教比较好,懂得不少东西,而且自己正赶上好时候,父亲也是识时务的人,将她送去学校读书。
毕竟是大户人家的**,自身的气质是旁人比不上的,但是她并不耍大**脾气,待人接物都非常有礼貌,所以有不少人都爱慕着她。后来她想继续深造,当时其父亲也想让她出去长长见识,便送她出国留学,也就是这段留学经历,让她认识了自己以后的丈夫。远离故国,能够遇上家乡人本就是一种缘分,在异国他们互相鼓励,抱团取暖,对对方也越来越了解。
之后学成归来,没成想到国内陷入乱战之中,他们为了寻求一丝光明而贡献着自己的力量,团结起一切能够团结的力量为新中国而奋斗着。这两个人在国外的时候就彼此心生好感,所以回国时在家人的撮合下两人迅速成亲。
一代女神就这样嫁给了梁思成,当时婚讯传遍了东北的大街小巷,不少男人心有不甘,女人也嫉妒林徽因能够有这样好的归宿。成婚之后两人继续奔波于解放事业当中,没过多久林徽因生下了他们的第一个孩子,生产之后她身体的免疫力下降,在零下30多度的东北街道行走着,很快身体就撑不住,感染了肺结核。
那个时候医疗水平很低,肺结核只能控制不能彻底根治,所以两人只能南下修养,而这段修养也是他们为数不多的幸福时光。
可是林徽因不想因为自己而拖慢了工作的进程,病情稍一好转她便开始继续自己手头的工作,梁思成劝也劝不住,只能照看其按时吃药。直到新中国成立之后她才好好去医院看一下自己的病,做了手术之后不顾身体虚弱,在病床上继续自己的设计。不听医嘱,拼命工作都忘记了好好保重自己的身体,常常忘了吃饭、吃药,身体开始慢慢消瘦,梁思成也很心疼,只能一遍一遍得提醒她,在工作之余好好地照顾她。
过度地消耗自己的身体完全吃不消,时间长了就会有各种问题,林徽因因肺病送往医院,肺结核手术之后本身就容易染上肺病,而林徽因又不注意关照自己的身体,肺病已经很严重了,疼痛让她下不了床,否则自己一定还会扑上工作。林徽因躺在病床上不能行动,可是她的思虑却没有停息,到最后即便是神仙也救不了她。而丈夫也有很重要的任务所以不能常常陪在她的身旁。
那天晚上林徽因似乎预告到死神的降临,所以当时就喊来了护士,希望她能帮忙将其丈夫叫来,可是这个小护士认为已经很晚了,想要等到明天再通知梁思成,可谁知道这样的决定让林徽因一个人孤独地度过了生命中最后一段时光。
而梁思成也因为没有陪伴她度过最后的时光而感到遗憾。不管林徽因有什么风流韵事,必须承认她是一位伟大的女性,能够将自己的一生和全部精力贡献给祖国,就凭这一点就值得我们所有人尊敬。
提起张宗昌,大多数人对他的印象是没什么文化,好作诗,但做的那些诗纯粹是负责搞笑的。真实的张宗昌真的这样的吗?自然不是,且随我一起往下看!
张宗昌(1881~1932),字效坤,是山东掖县人。自幼家贫,读过几天私塾,但多久就“土豆搬家~滚蛋了”,老张识字不多,是个典型的大老粗,不过也是个亡命徒。18岁时下关东,先在抚顺挖煤,后仗着自己身材高大,能拼能打到哈尔滨做了赌场守卫。再后来到了海参崴,依仗身大力不亏,又擅枪法,自己天生一副山东好汉的形象,对于钱财毫不吝啬,因此不少人愿意跟他做朋友,这其中不少是绿林人物。
别看老张早年没读几年书,但是却自学了俄语,因此拉拢一批白俄散兵入伍。辛亥革命爆发之后,黄兴手下李徵五到东北去招兵买马。这事被张宗昌知道,领了千金寨的一群兄弟投奔了李徵五。张宗昌这支人马,清一色俄式武器,一个个胖的结实瘦的精神,战场之上敢打敢拼,不失为一支劲旅。
后张宗昌领着自己人马辗转来到上海,陈其美将其编为骑兵团,升团长一职。但后来张宗昌背信弃义,在陈其美死后投靠了北洋系,后来又投靠了奉系张作霖。老张是个福将,此时的人士仕途很顺利,由旅长到师长到军长在到山东军务督办,又成了苏皖鲁剿匪总司令,一直做到直鲁联军司令的高位,成了一方土皇帝。不过这时候他得了两个绰号,南方报纸说他是个地痞流氓,因此给他一个“狗肉将军”的称号。因为他当年打仗之时总是逃跑,因此又有 “长腿将军”的称号。
民国那会子的人乡土观念十分重,张宗昌也不例外,他对自己家乡掖县的乡亲十分友善。老百姓当时有句俗话“认识张宗昌,就把洋刀挎”。这话不假,凡是他之人,只要投奔他,待遇都不错,不少人还当了营长、连长。乡亲有难,张宗昌敢花大价钱,别看老张没啥大文化,但是挺重视教育,给当地修建了不少学校。
张宗昌还是个十足的大孝子,虽然自己贵为山东督军,威风凛凛,但在老爹面前卑躬屈膝,一点都不敢造次。他老爷子性格暴躁,总在人面前数落他,但张宗昌却从不恼火,反倒一个劲的陪着笑脸直到老爷子消停了为止。有个他老爷子的笑话,说的是他老爷子有一天怒气冲冲骂他“你让勤务兵给我吃的啥点心,黏黏糊糊一点都不好吃!”张宗昌纳闷啊,没让勤务兵给他送点心啊,后来恍然大悟“爹啊,那是俺让勤务兵给你送的香胰子,妈了巴子勤务兵,饭桶一个,让俺爹吃香胰子!”
张宗昌号称自己兵多枪多,但他还有一多,姨太太多,凡是他看上女子,不管良家还是窑姐,全都来者不拒,随便租间房子,挂上“张公馆”的牌子,派个士兵门口一站,然后将人往里一塞就算万事大吉。据说他姨太太多到什么程度呢,多到他自己都不知道外面有几房姨太太,经常把新娶的姨太太忘得一干二净。李翰祥**《大军阀》和《军阀趣闻》中有这样的段落,里面的大军阀原型就是张宗昌。当兵的看上他姨太太,两人就勾搭在一起,老张知道后不但不生气,让这些人当着自己面巫山云雨,还很开心:“奶奶个熊,累死你们这帮熊玩意,老子的姨太太赏给你这些熊玩意了,领她滚回去吧!”
当然这些都是民国段子手写的张宗昌的笑话罢了,我个人感觉真实度不高。我反倒挺佩服老张的性格和豪爽。张宗昌的佩刀上刻有七字铭言“事到万难须放胆”。他还特制了多把刻有此言的佩刀,分赠送给亲信部下,以示嘉奖和激励。
老张有一段至理名言,说的很到位,有人劝他裁兵,他却说:“人生在世,不是为名则是为利。我既没创办军官学校,也没设立训练班,现在二十多万人马,不都是冲着我来的吗?他们之所以投我,就是因我不吝啬封他们官,不吝啬给他们钱,假若我和他人一样,既吝官,又吝钱,那么天下这么大,何处不容身?何必非投我不可呢?何况我之的“名利”并非从家里带出来,而是众人抬举,我取之于人,又送之于人,于我有什么损失呢?”
1955年4月1日,林徽因因病在北京去世,享年51岁。林徽因死后,尽管有孩子们陪伴,梁思成还是很孤独。仅用了7年时间,梁思成就娶了林洙,一个比自己小27岁的61岁女学生。
林徽因被公认为民国女神,她的光环太多了。和女神住在一起不容易。梁思成曾说:“中国:'有句话,文章为自己好,妻子为别人好。但对我来说,老婆是我自己的好,我的文章是老婆的好。''
梁思成没有说错什么。林徽因太优秀了。早年,徐志摩疯狂追求她,金岳霖从未娶她。那么,林洙眼中的林徽因是一个怎样的人呢?可以用四个字来形容,“明明夸,实则贬低”。林洙有这样一句话,“她太聪明了,喜欢她的人太多了。老实说,做林徽因的丈夫很累。”
1948年,林洙第一次见到林徽因是在清华的校园里,林洙之所以能够进入清华,是因为她的父亲想让她去清华读“预科班”,林洙的父亲根本不认识林徽因,但他们是老乡,所以他以一种尝试的态度给林徽因写信,并同意了。
当林洙来到清华,时,“课前”还没有开始,所以林徽因亲自要求林洙每周两次回家辅导英语。从清华,毕业后,林洙留在梁思成,担任负责处理数据和文件的女助理。1962年的一天,林洙收到了一封充满“疯话”的情书。
“这是一个梦,你会在这个时候突然来,打破多年的孤独,给我很大的幸福。你永远永远也不能突然收回它!如果我正式发给你一份‘申请表’,我不知道你是怎么批准的。我已经完全被你俘虏了。”
孩子们反对他父亲的第二次婚姻,但梁思成放弃了这么多,最后他嫁给了林洙。在一次采访中,林洙这样评价林徽因:
“她的好朋友费慰梅说她是好朋友,但不是理想的家庭主妇。但是她很关心孩子,似乎不太会做家务。比如孩子,她让护士照顾。家里有(有)几个保姆做家务,然后做饭都是这些保姆做的。”当主持人问:“她(指林徽因)会做饭吗?”林洙回答:“我不会做饭。”《梁思成林徽因与我》中林徽因的林洙形象有这样一句话,“我承认,当一个人和她一样瘦的时候,很难说他是个美人。但即使是现在,我还是觉得她是我这辈子见过的最美最优雅的女人。”
1931年的时候,广东一名普通教师的工资是每月30元,这个收入在当时只能买到三、四十斤猪肉。
民国二十年的时候,广州市政府刊登了一份《广州市零售物价表》,上面提到:新兴白牌大米每斤011元,牛肉每斤06元,瘦猪肉每斤09元,菜籽油每斤033元,咸鸭蛋每个002元。
太平洋牌毛巾每条018元,东亚牌男式皮鞋每双125元,中山装每件5元,看**小座015元,大座04元,包厢3元。
教师在当时算是高收入了,一般的公务员每月有十几二十元的收入,工厂劳工则有几元到十几元不等的收入,农民每月只有一两元收入。
在当时,一名工厂的核心技术骨干,辛勤工作一个月,只能勉强养活家人。
家逢喜事,如果要请客吃饭的话,每桌花费约在10到30元左右,吃肉喝酒的豪华宴席则在50元以上。
根据国民政府主计处统计局发布的《中国土地问题之统计分析》可知,民国三十年的时候,全国平均地价最高的五个地区分别是:
1、上海;
2、广州;
3、天津;
4、南京;
5、北京。
在当时的广州,要想买一套临街商铺需要支付455块毫洋每平米,普通住房需要209块毫洋每平米,租房的话两室一厅需要最低20毫洋每平米。
毫洋,是民国时期广东、广西一带流行过的一种货币,一元大洋约等于12元毫洋
按照这个标准,民国时期的人们要想在广州买房,也是极为不易的事情,民国二十一年,国民党机关报《中央日报》第6版也提及房价问题:“最近数年之广州地价房租飞涨不已。”“长安不易居云云,大可为今日广州赠也。”
在那个时代,有不少在水上讨生活的渔民,他们吃住都在船上。
根据鱼的习性不同,不同的渔民有不同的作息时间,所以,在码头边,不分昼夜都有渔民辛勤忙碌的身影。
那时候的渔民没有现在用冰块保鲜鱼的条件,他们要么用盐腌制鱼,准备上岸后制成干鱼或者鱼饭,要么就争分夺秒,用最快的速度将鱼带到市场销售。
机智的渔民还发明了一种很好吃的食物,那是用鱼和稻米做成的一种粥,吃起来非常鲜美。民国时期,不少白领上班的时候,便会在渔船边买上这样一份小吃。
不过当时渔民的生活过得并不轻松,靠海吃海的渔民们,他们在将鱼卖给渔行时,往往会被克扣斤两。
《广州民国日报》上还有很多好玩的东西,比如时髦的学生照、广州本地的风土人情故事、广东人的日常生活小记。
为此,报刊还刊载过一则有趣的征稿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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