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迟是怎么施行的?

凌迟是怎么施行的?,第1张

凌迟俗称“千刀万剐”,是最残酷的死刑之一。指刽子手把受刑者身上的皮肉分成数百至数千块,用小刀逐块割下来。受刑者往往要忍受数小时的痛楚才会气绝身亡。而且,行刑很有讲究,如果受刑者立刻死亡,或刀伤不正确,则属于行刑失败,刽子手也可能会受罚。凌迟多见于中国古代,但西方也有类似记录。在罗马帝国君士坦丁大帝时,曾下令对女巫采用铁钩将骨肉分离至死亡的刑罚,类似凌迟。而史上第一位有名气的女数学家希帕提娅,也被基督教暴民以类似手法杀害。中世纪欧洲有以铁梳切掉皮肉的死刑,16世纪日耳曼地区仍有实施。中国方面,凌迟起源至春秋时期的“醢”。“凌迟”一词最早见于《荀子宥坐篇》:“百仞之山,任负车登焉,何则?陵迟故。”,本义为“丘陵之山势渐缓”,引申其义至行罚上,即为“杀人者欲其死之徐而不速也”。凌迟大约始于五代,《文献通考》说宋代中后期始用凌迟,《庆元条法事类》首度加载此刑。元代以后正式成为官定刑罚,与斩首、绞刑同列法典。关汉卿《窦娥冤》第四折有记载:“张驴儿毒杀亲爷,奸占寡妇,合拟凌迟。押付市曹中,钉上木驴,剐一百二十刀处死。”。明初朱元璋将凌迟列入《大诰》,范围相当广。《大明律》取消了大诰对凌迟的滥用,但依然明文规定对谋反大逆、杀父母、**、连环杀人等重罪犯用凌迟处死,且凌迟残酷度等级不同,以谋反大逆为最重一级。明武宗时,宦官刘瑾被施以此刑,传说割了三天三夜。清朝末年,有至少三次凌迟的行刑过程被驻北京的西方士兵用相机拍了下来。凌迟行刑时,施刑者以小刀把受刑者身上的皮肉逐块割下。受刑的刀数不是一个固定的数目,因受刑者而异也因朝代而异。宋朝时只割八刀至一百二十刀。割之前会先打断犯人四肢,防止其反抗,之后再割咽喉,防止其痛苦得乱喊。到了明朝时往往超过千刀,甚至达三千刀之说。倘若割多或割少了刀数、或者死囚的断气时间不当,刽子手都可能会受罚。理论上凌迟要割至最后一刀时,犯人刚好断气。下刀次序亦有一定的限制:若果是女性犯人,先从乳头开始,再把双乳割下,然后才割胸肌,接着割生殖器;如果是男性犯人,割完胸肌,会接着割生殖器;然后轮到大腿、双臂、腹肌、臀部。最后割耳、鼻、眼、唇。下刀的时候助手负责报告刀数,割下来的皮肉,放在桌上排列出来等待验查;但亦有丢到地上,甚至是卖给旁观的群众。前面提到的刘瑾,受刑后割下的皮肉,便被以一文钱的价钱卖给围观的民众。到了清未,残肢会被放进一个篮内示众。有时凌迟以后会再以利刃枭首,用巨斧锉尸。到了后期,部份受刑者会先被施以鸦片,以保受刑者的清醒,延长其痛苦。清末则有“八刀刑”之方法,这个方法的所有动作均由左边部位开始,之后才割右边相应部位。由于凌迟过于残酷,历代以来均有不少人主张废除。包括南宋时的诗人陆游以及清朝同治年间的英国驻华支使使馆参赞威妥玛等人。最终,在1905年,凌迟和其他极刑一起废除,自此全球并没有实行纪录。(答案整理自维基百科)

中国古代各种残酷的刑罚中,最惨无人道的莫过于凌迟。凌迟,原来写作陵迟,本意指山丘的缓延的斜坡。荀子说:“三尺之岸,而虚车不能登也。百仞之山,任负车登焉。何则?陵迟故也。”意思是指,三尺高的陡坎,车子便拉不上去,但百仞高的大山因为有平缓的斜坡,车子可以一直拉到山顶。后世将陵迟用作刑罚的名称,仅取它的缓慢之义,即是说以很慢的速度把人处死。而要体现这种“慢”的意图,就是一刀一刀地割人身上的肉,直到差不多把肉割尽,才剖腹断首,使犯人毕命。所以,凌迟也叫脔割、剐、寸磔等,俗语所谓“千刀万剐”,就是指的凌迟。

这种把活人零刀割死的做法早就有了。南朝宋后废帝刘昱曾亲手将人脔割。北齐文宣帝高洋也常常用脔割的手段来杀人。唐中期安史之乱时,颜呆卿抗击安禄山兵败被俘,与袁履谦等同时被零割。但将凌迟作为正式的刑罚,人们大都认为始于五代。陆游说:“五季多故,以常法为不足,于是始于法外特置陵迟一条。肌肉已尽,而气息未绝,肝心联络,而视听犹存。”但在五代时。已有人意识到凌迟之刑过于残酷,主张废弃不用,如后晋开运三年(946),窦俨奏称死刑宜只保留斩、绞二种,而“以短刀脔割人肌肤者”,应当禁止。后晋出帝石重贵准奏,不再使用凌迟之刑。

北宋开国之初,力纠五代弊政,仍然禁止凌迟之刑。宋太祖时颁行的《刑统》,规定重罪应使用斩或绞,没有凌迟。宋真宗赵恒时,内官杨守珍巡察陕西,督捕盗贼,擒获贼首数人,他请示朝廷,拟将他们凌迟处死,用以惩戒凶恶的人。真宗下诏,命令将俘虏转送有司衙门,依法论处,不准使用凌迟。到了神宗熙宁、元丰年间,才正式将凌迟列为死刑之一。《通考·刑制考》说:“凌迟之法,昭陵(宋仁宗陵号)以前,虽凶强杀人之盗,亦未尝轻用,熙丰间诏狱繁兴,口语狂悖者,皆遭此刑。”如熙宁八年(1075),沂州百姓朱唐告越州余姚县主簿李逢谋反,李逢在被捕后受审时,供词中又牵连了秀州团练使世居和医官刘育等,朝廷诏令有司审理此案,结果,李逢、刘育和河中府观察推官徐革都被凌迟处死。到了南宋,《庆元条法事例》更明确地把凌迟和斩、绞同列为死刑名目,这样的规定一直延续到明清。

凌迟在宋代通称为剐,景德年间,御史台曾审问杀人贼犯,定案之后,知杂王随请“脔剐之”。“剐”字原作“呙”,即“骨”字去了“月”(肉),其形状像人的头颅骨。《说文解字》解释说,其义为“剔人肉,置其骨”,这正是零刀割人的意思。“剐”又作“呅”,明朱国桢《涌幢小品》卷十八“字义字起”一节云:“贞元中,宣武兵变,执城将呅之。”并注解说,另,即“剐”字也。可见,“剐”的含义旱已明瞭,只是到7宋代它成了凌迟的代名词而更加为人所熟知而已。这种情形,也常见于小说中的描写。《水浒传》第二十七回写教唆潘金莲害死武大郎的王婆被东平府尹陈文昭判为“拟合凌迟处死”,之后写道:

大牢里取出王婆,当厅听命。读了朝廷明降,写了犯由牌,画了供状,便把这婆子推上木驴,四道长钉,三条绑索,东平府尹判了一个“剐”字,拥出长街,两声破鼓响,一棒碎锣鸣,犯由前引,混棍后摧,两把尖刀举,一朵纸花摇,带去东平府市心里,吃了一剐。

由于宋代使用凌迟之刑较为常见,所以民间在对仇人进行报复雪恨时,也仿照作为官刑的凌迟把人脔割至死。如《水浒传》第四十一回中李逵割黄文炳的一段描写:(李逵)说:“今日你要快死,老爷却要你慢死!”便把尖刀先从腿上割起,拣好的就当面炭火上炙来下酒,割一块,炙一块。无片时,割了黄文炳,李逵方才把刀割开胸膛,取出心肝,把来与众头领做醒酒汤。

从上面所引《水浒传》中的两段文字,可以看出宋代凌迟在执行时的大概情形,这和《宋史·刑法志》中所说的“凌迟者,先断其支体,乃抉其吭”的做法是基本一致的。

元代法律规定的死刑有斩首而无绞刑,对那些恶逆大罪又规定可以凌迟处死。元代凌迟执行时的情形与宋代相似,如元杂剧《感天动地窦娥冤》中,窦娥的父亲窦天章复审冤案,宣判说:“(张驴儿)毒杀亲爷,奸占寡妇,合拟凌迟,押赴市曹中,钉上木驴,剐一百二十刀处死。”这和《水浒传》中王婆被凌迟的做法一样,都必须钉上木驴。这木驴大概是一个木架子,可以把犯人固定在上面,以便在零割的时候犯人不能乱动,它和古代那种“勾结奸夫害本夫”的女犯受的“骑木驴”的刑罚不是一回事。杂剧《窦娥冤》比《水浒传》更明确地指出了应割的刀数。试想,把人割一百二十刀才致命,其惨酷的程度真叫人不寒而栗。

明代法律也明确规定凌迟为死刑之一。《大明律·刑律》载:“谋反大逆:凡谋反,谓谋危社稷;大逆,谓谋毁宗庙、山陵及宫阙。但共谋者,不分首从,皆凌迟处死。”凌迟之刑的设立,反映了封建专制政治的残酷,统治者为了镇压人民的反抗和各种犯上作乱的行为,不惜采用一切毒辣手段。明代各朝中,凡是捕获农民起义的首领及其他叛逆者,都用凌迟之刑将他们处死。

“杀一人而三军震者,杀之,赏一人而万人悦者,赏之。” 成书于战国时期的《六韬》里便记有这样一句话。学界有认为,“凌迟”最早出现在秦国,也就是通常民间所说的“千刀万剐”。

而秦国日益壮大并异军突起,无非是大力推行法家的严刑峻法,商秧借鉴兵法上的理论,施行“徙木立信”,重赏必重罚,当即便立杆见影。既然单凭教化不足以震慑,花样繁多极端残忍令人谈虎色变的刑罚开始层出不穷。

只是这时的“凌迟”仅是一种私刑,名头远不及“弃市、戮、腰斩、车裂、枭首、族刑”等极刑“响亮”,且当时并不完全合法,只能私下里偷偷进行。

被称作酷刑之最的“凌迟”,到了清末才逐渐消失并退出历史舞台。最后一个被凌迟处死的,是横行京津两地的盗贼康小八。据说,在菜市口行刑时,康小八一共被割了3784刀。这数字若准确,至少是史上被割刀数的最高纪录了。

凌迟最早时仅是“刑八刀”,即便到了宋朝,通常是割八至一百二十刀,远未达到所谓的“千刀万剐”。明朝时,似乎认为割的刀数越多其震慑力会越大。因此,行刑时多是千刀以上。而“千刀万剐”的说法,该是宋以后才算“名实相符”。

按主流的说法,凌迟入律始于元朝,可在唐朝贞观年间修撰的《五代史志》上便有: “轻刀腐割”的记载。宋朝凌迟不入律,从宋仁宗时起,则以另-形式,即“诏”将其确立。

凌迟行刑的方法各朝略有不同。宋代凌迟从头面开始,再到手足胸腹,最后枭首。元代通常没有固定的顺序,多是将“恶逆之极”者零割。

明朝时期,行刑时有明确固定的程序,不仅刀数越来越多,下刀还得依顺序。先从胸肌下手,再依次为大腿、双臂、腹肌、臀部、耳、鼻、眼、唇……等。

刽子手下刀时,有助手在旁边报告刀数。清承明制,到了中后期刀数反而减少,另一变化是行刑时,会让部份受刑者吸食少量鸦片,令其保持清醒以增加痛楚。

凌迟并非全都公开进行,选择秘密行刑的多与身份、罪行、是否涉及皇室等有关。即便是公开的,也未必要先行游街示众,当犯人押至刑场后,会被捆绑于柱子之上,刽子手用刀割下皮肉后,要求整齐排列于桌上等候查验。

宋代时,曾发生过刽子手因多割一刀而在查验时被犯人家属发现上告至衙门,令刽子手丢掉性命的事。日后的刽子手为免查验时“惹祸上身”,渐渐不再遵行排列。

有的或随意扔地上、有的或卖给刑场上围观的瓜众、有的只装在篮子里。凌迟对刽子手的要求除确保行刑刀数,还得保证最后一刀才结果犯人性命。

如明末袁崇焕被押赴刑场途中,道路两旁还密密麻麻挤满了要“啖其肉”的京城百姓。据《石匮书》记载:“见磔崇焕,时百姓将银一钱买肉一块,如手指大,啖之。食时必骂一声,须臾,崇焕肉悉卖尽”。′明、清两代,坊间甚至认为皮肉可作治疗疮疥之药。

古代狱押司的刽子手,虽多是子承父业,不过通常仍需“培训上岗”。斩首的先以冬瓜作练习;凌迟的则提前安排到肉铺反复练习以提高精准度。

至于所谓行刑时刽子手第一刀要一刀即旋下肉再高举展示,称为“谢天”,第二刀则将其甩地上唤作“谢地”的说法,仅是作家莫言小说里的描述。

如明武宗时期,手握大权的太监刘瑾,凌迟时刽子手在每割十刀后都会停歇一次,停歇期间还得不停大声吆喝,强迫其一直清醒着,停歇过后又再继续。整个过程,允许刽子手更换或使用不同的刀具。

凌迟之刑极端残忍血腥,可历史上也不乏坦然面对之士。如清代太平天国的翼王石达开。弹尽粮绝后,在给四川总督骆秉章的信中写道: “达愿一人而自刎,全三军以投安”。

结果,三军不但没保住,最终在成都科甲巷被凌迟处死。行刑时,石达开始终不发一言脸上全无畏惧之色。据《骆秉章奏稿》记载: “枭桀之气,见诸眉宇,绝非寻常贼目等伦”。

1905年4月24日,光绪颁布《大清现行律例》,从法律上彻底废止凌迟。“更定法律,死罪至斩决止,除凌迟、枭首、戮尸等刑”。

(本文同时发表于今日头条)

耿精忠被凌迟多少刀

8刀。

凌迟,即民间所说的“千刀万剐”。凌迟用于死刑名称,则是指处死人时将人身上的肉一刀刀割去,是一种肢解的惩罚,即包含身体四肢的切割、分离。

清朝末年1905年法国士兵拍摄的照片,显示为真正的“八刀刑”处决。

八刀刑,刽子手利用一篓编上号码的锋利刀具:第一刀,切胸口;第二刀,切二头肌;第三刀,大腿;第四刀和第五刀,切手臂至肘部;第六刀和第七刀,切小腿至膝盖;第八刀,枭首。

肢解后的尸体残骸放入篓子里,头颅则公开示众,期限不定,这是清朝末年的做法。

扩展资料:

历史上被凌迟处死的人:

1、袁崇焕

袁崇焕,字元素,籍贯广东东莞石碣,通籍广西梧州。明朝末年蓟辽督师。

万历四十七年中进士,后通过自荐的方式在辽东边关任职,得到孙承宗的器重镇守宁远。在抗击清军的战争中先后取得宁远大捷、宁锦大捷,但因为不得魏忠贤欢心辞官回乡。

明思宗朱由检即位后袁崇焕得以重新启用,于崇祯二年击退皇太极。

解京师之围后,魏忠贤余党以“擅杀岛帅”、“与清廷议和”、“市米资敌”等罪名弹劾袁崇焕,皇太极又趁机实施反间计,袁崇焕最终被朱由检认为与后金有密约而遭凌迟处死。

2、耿精忠

耿精忠,辽东盖州卫人,清朝靖南王,康熙十二年,清廷下诏撤“三藩”,耿精忠反,自称总统兵马大将军,蓄发恢复衣冠。

与吴三桂合兵入江西,被清军镇压,遂降,康熙二十一年正月,三藩之乱彻底平息,康熙帝即诏将耿精忠凌迟处死。

——凌迟

耿精忠凌迟过程

清朝康熙皇帝在位期间发生了著名的“三藩之乱”,三藩指的是当时镇守清朝南边的三大藩王,平西王吴三桂、平南王尚可喜以及靖南王耿精忠三人。这场三藩之乱是由平西王吴三桂发动的,当时驻守在福建的靖南王耿精忠积极响应吴三桂的叛乱。朝廷用了八年的时间平定了这场叛乱,耿精忠最终被康熙皇帝凌迟处死。康熙皇帝为什么如此痛恨耿精忠,非要将他凌迟处死不可呢?

耿精忠是明朝辽东盖州卫人,出生于1644年。耿精忠的爷爷耿仲明原本是明朝将领毛文龙的部下,毛文龙被袁崇焕诛杀后,耿仲明与孔有德一起渡海归降后金努尔哈赤。皇太极上位以后,耿仲明被封王,清朝入关后,耿仲明镇压农民起义有功,被顺治皇帝改封为靖南王。当时清朝虽然已经入关了,但是天下还没有完全统一,南边的广东依然不在清朝的统辖范围内。顺治皇帝派平南王尚可喜和靖南王耿仲明领兵前往拿下广东。

但是在耿仲明领兵前往广东的途中,有人举报耿仲明私藏逃犯,多尔衮亲自过问了此事,并且最终证实了耿仲明的军中有逃犯。耿仲明向朝廷请罪,顺治皇帝本来并不想处死耿仲明,但是耿仲明在路经江西的时候自尽了。耿仲明死后,他的儿子耿继茂请求继承靖南王爵位,但是被多尔衮拒绝了,多尔衮只是让耿继茂暂时代替耿仲明的位置,继续领兵南下攻打广东。后来在尚可喜和耿继茂的联合进攻下,广东被清朝拿下,朝廷命平南王尚可喜镇守广东,靖南王耿继茂则前往福建镇守。

虽然当时清朝让吴三桂、尚可喜和耿继茂驻守南方,但是对这些明朝降将并不是很放心,所以清朝要求三藩后代与清朝宗室子弟联姻。比较出名的就是吴三桂的儿子吴应熊和皇太极的女儿建宁公主联姻,而耿精忠当时是和肃亲王豪格的女儿成婚。清朝这么做是为了把三藩的后代扣留在京城当做人质,以防止三番作乱。

1671年,耿继茂去世,长子耿精忠继承了靖南王爵位,镇守福建。两年后康熙皇帝提出撤藩,平西王吴三桂起兵反清,次年3月耿精忠在福建积极响应吴三桂,加入反清的队伍。起初清廷派人来做耿精忠的工作,表示只要耿精忠停止叛乱,就可以既往不咎,但是耿精忠并不理睬朝廷的招安,继续举兵攻打浙江、江西等地。当时参与反清的还有台湾郑成功的后人郑经,一段时间后郑经和耿精忠因为地盘问题产生了矛盾,结果被清廷抓住机会各个击破。

1676年,清廷派大将杰书招降耿精忠。同年8月,耿精忠见大势已去想率水军出逃,但是被暗中降清的部下给阻止了。耿精忠只好出降清廷,并且表示愿意戴罪立功,康熙皇帝批准了耿精忠的请求,让他领兵协助平定郑经和广东尚之信。进军广东后,耿精忠在潮州打败尚之信的军队,康熙皇帝命耿精忠就地驻守潮州。耿精忠表面上归顺清廷,但是私下仍有反叛之心,后来有人告发耿精忠仍有谋反之心。1680年,康熙帝召耿精忠进京问话,以辜负圣恩和谋反的罪名除去耿精忠的靖南王爵位,并将耿精忠下狱。

三藩之乱于1681年底被平定,次年正月大学士明珠上书康熙皇帝,痛陈耿精忠负恩作乱,罪大恶极。最终耿精忠被康熙皇帝凌迟处死,不过耿精忠的族人并没有受到株连。

通过上文的叙述,不难看出耿精忠被康熙帝凌迟处死的最大原因就是辜负圣恩作乱反叛。事实上自从耿精忠的爷爷耿仲明归降清朝后,清朝对耿家还算不薄,耿精忠在清朝危急之际起兵反清,确实是负恩。不过,如果康熙帝没有提出撤藩的话,耿精忠也许也不会加入反清的队伍。

耿精忠被康熙帝处死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起兵失败后仍有反叛之心。如果说耿精忠在第一次起兵反清被平定后能专心戴罪立功,不再想着反叛,那么康熙皇帝不见得一定会诛杀耿精忠。但是当康熙帝再次听闻耿精忠有反叛之心时,玄烨就下定决心要除掉耿精忠这个潜在的威胁。

不过话说回来,耿精忠后来是否真的有反叛之心也不好说,也许那只是康熙帝诛杀耿精忠的一个借口罢了。坊间甚至流传康熙帝是因为听说耿精忠吃活人心肝,才决定将耿精忠处死的,显然吃人心肝这种传言是杜撰的。

女凌迟变成一副骨架

明朝史上的宦官之祸:大太监刘瑾是怎么死的

刘瑾被押到刑场凌迟处死。

张永虽是“八虎”之一,也因与刘瑾争权而深恨刘瑾。回军途中,杨一清一次在席间与张永谈到国患时,就用筷子蘸了酒在桌上写了个“瑾”字。张永却说:“刘瑾现在朝中如此势大,拿他有什么办法呢?”杨一清听出话中有意除之,忙拿出了安化王的檄文对张永说:“张公公您在皇上面前也是红人,况且此番平叛又立了大功,回朝之后,您只要将此文交给皇上过目,再痛诉刘瑾罪行,陛下一定会相信您。到时候刘瑾一死,在皇上面前您可就是说一不二了。”

张永回京后在庆功宴上拿出了檄文,明武宗用醉眼看罢问道:“刘瑾想要怎样?”张永忙说:“要夺天下。”谁知明武宗竟不在意地说:“给他又何妨?”张永急了,拉着明武宗的袍袖哭道:“那时陛下又将怎样呢?”一句话点醒了明武宗。明武宗马上传令逮捕了刘瑾,从刘瑾家中搜出了黄金二十四万锭外加五万七千八百两、元宝五百万锭外加一百五十八万三千六百两,宝石二斗、金勾三千、玉带四千一百六十二条,其他珍宝不计其数。

此外还有私制御玺一方、衰袍八件、盔甲三千副、弓弩五百件及扇中利刃两把。见了这些违禁之物,明武宗这才恍然大悟,怒道:“刘瑾真要造反。”下令将刘瑾交与三法司和锦衣卫会审。见到堂上的会审官员,刘瑾还在趾高气扬:“满朝公卿都是我所起用的,谁敢审我。”几位官员果然面面相觑,无人发言。验马都尉蔡震见状,拍案而起,怒道:“我是国戚,我来审你。”上前便是一顿耳光,最后这个恶贯满盈的权臣终于画了押。

八月二十九日,刘瑾被押到刑场凌迟处死。在三日行刑的时间里,北京城的老百姓争相来看这个恶棍的下场,有的甚至用钱买下他的一片肉生食以泄愤。三天后,只剩下一副骨架的刘瑾被砍了头。他的那些亲信或掉头或丢官,也都没有得到好下场。

刘瑾被割了几千刀真的假的根据常识和凌迟的原则,按道理第一天就会因为大出血而休克,怎么会还有能力骂

凌迟或磔刑,俗称千刀万剐,属于最残酷的死刑之一。凌迟是指刽子手把受刑者身上的皮肉分成数百至数千块,用小刀逐块割下来。受刑者往往要忍受数小时的痛楚才会气绝身亡。而且,行刑很有讲究,如果受刑者立刻死亡,或刀伤不正确,则说明刽子手行刑失败,刽子手也可能会受罚。

五代开始出现凌迟,至明清时达至高锋,用刑广范。明武宗时,宦官刘瑾被施以此刑,据说割了三天三夜。

施行方法

部份犯人会在被送往刑场前,先游街示众。到了刑场,会把犯人捆绑在刑场上,通常是一条柱子上。与其他古代死刑酷刑一样,大部份的凌迟行刑容许百姓围观,有时甚至可以站得非常接近受刑者。有部份百姓更以看人受凌迟为乐。[8]

部份受刑者,不论男性或女性会被脱下全身衣服,让其全身,包括性器宫暴露于群众目前。只有小部份受刑者可以保留一些衣物掩盖重要部位。这做法的其中一个目的,是对受刑者的一种。

行刑时,施刑者以小刀把受刑者身上的皮肉逐块割下。受刑的刀数不是一个固定的数目,因受刑者而异也因朝代而异。宋朝时只割八刀至一百二十刀[9]。割之前会先打断犯人四肢,防止其反抗,之后再割咽喉,防止其痛苦得乱喊。[10]

到了明朝时往往超过千刀,甚至达三千刀之说。王明德说:“凌迟者,其法乃寸而磔之,必至体无余脔,然后为之割其势,女则幽其闭,出其脏腑,以毕其命,支分节解,菹其骨而后已。”[11],“千刀万剐”至此名实相符。邓之诚《骨董续记》卷二“寸磔”条有云:“世俗言明代寸磔之刑,刘瑾四千二百刀,郑_三千六百刀。李慈铭日记亦言之。”但据记载刘瑾实际上被割了3357刀,本计划分三日割完,第一天三百五十七刀,割10刀休息一下,待刘瑾苏醒后再割,但割到第二天刘瑾已一命呜呼。

倘若割多或割少了刀数、或者死囚的断气时间不当,刽子手都可能会受罚。理论上凌迟要割至最后一刀时,犯人刚好断气;但亦有传说家属有时可以买通刽子手,一刀就把心脏刺破,提早结束犯人的生命以减少痛楚。下刀次序亦有一定的限制:若果是女性犯人,先从开始,再把双乳割下,然后才割胸肌,接着割生殖器;如果是男性犯人,割完胸肌,会接着割生殖器;然后轮到大腿、双臂、腹肌、臀部。最后割耳、鼻、眼、唇[12]。下刀的时候助手负责报告刀数,割下来的皮肉,放在桌上排列出来等待验查;但亦有丢到地上,甚至是卖给旁观的群众。明武宗的宦官刘瑾,受刑后割下的皮肉,便被以一文钱的价钱卖给围观的民众。到了清末,残肢会被放进一个篮内示众。有时凌迟以后会再以利刃枭首,用巨斧锉尸。

后期,部份受刑者会先被施以鸦片,以保受刑者的清醒,延长其痛苦。清末则有“八刀刑”之方法,下面所提及的符珠哩的受刑便属于这个方法。这个方法的所有动作均由左边部位开始,之后才割右边相应部位。首先先割胸口,之后割二头肌,接下来则是大腿,再之后是割手臂至手肘,之后则是割小腿,最后一刀是枭首。头颅会被吊起,和放在篮内的残肢一起示众。

刘瑾:明武宗时代重要的宦官,1510年被处刑。传闻磔刑凌迟三日,割三千三百刀。据说第一天的行刑后,刘瑾回到监狱,还吃了白粥。整个行刑过程后,燕京围观百姓,特别是受过刘瑾迫害的人及其家属,以一钱争夺其肉,下酒生食之,以泄其愤。

朱厚照和刘瑾那么铁~~刘瑾最后怎么还落了个凌迟?

刘瑾被凌迟是因为朱厚照受到了极大的震惊。

刘瑾是个有权但没有文化的宦官,他以为自己架空皇帝操纵朝纲,最后竟起了想当皇帝的念头!明武宗虽然贪玩,但还不至于傻到甘心让别人篡位的程度,所以当从刘瑾家里抄出龙袍、玉玺,从随身扇子里查出凶器的时候,他就认为刘瑾就像快成精的妖怪一样,需要千刀万剐才能破除魔障,防止其阴魂不散!不仅是要碎尸,还默许别人吃掉他的肉,从当时的迷信角度出发,可以理解朱厚照不给刘瑾留全尸并且不等秋后就动手的做法。刘瑾被凌迟后怎么还能吃饭?

凌迟是一刀一刀割肉。在割规定的刀数之前不能使犯人死亡。否则行刑就算失败,执行的人也要受到惩罚的。所以刘瑾被凌迟后还能进食。

明朝太监刘瑾是什么人刘瑾怎么被判凌迟的

明朝太监刘瑾是司礼监掌印太监。因为专权使朝政混乱、索贿受贿、恶贯满盈被判凌迟3357刀,分三天割完。

刘瑾,陕西兴平人,本姓谈,六岁时被太监刘顺收养,后净身入宫当了太监,从此改姓刘。弘治年间犯罪赦免后侍奉朱厚照,博得明武宗的宠爱,数次升迁,官拜司礼监掌印太监。掌权后趁机专擅朝政,作威作福,鱼肉百姓,为"八虎"之首,时人称他为"立皇帝",武宗为"坐皇帝"。刘瑾被捕后,从其家中查出金银数百万两,并有伪玺、玉带等违禁物。他被认为是当时的"世界首富"。正德五年八月,刘瑾被判以凌迟。

2001年,《亚洲华尔街日报》曾将明朝太监刘瑾列入过去1000年来,全球最富有的50人名单。至于他的财产,据清赵翼《二十二史札记》所载,刘瑾被抄家时有黄金250万两,白银5000万余两。其它珍宝细软无法统计。开创了"罚款"先河,领先世界1000多年!被后人发扬光大!另据报道,刘瑾曾是世界首富。

明朝大太监刘瑾为何会被处以凌迟3357刀处死的酷刑?

历史记载,刘瑾在正德五年被赐凌迟酷刑,据说这一场凌迟一直持续了两天。那么正德皇帝为什么要用这样的酷刑来对待他之前如此信任的刘瑾呢。能伤害自己的的永远是自己心爱的人,刘瑾作为正德的心腹,被抄家之时,不仅抄出巨额白银,还有玉玺龙袍,各类兵器,正德崩溃了,那么信任的人居然时刻想着要伤害自己,雷霆盛怒之下,只有凌迟能解心中之恨。

其实读这段历史的时候,我就很奇怪,一个太监,究竟是有了什么样的胆子,贪钱还不够,竟然要去私藏龙袍玉玺,难不成想当君王。还是从这场纷争的源头讲起吧,正德这个天下第一大奇葩帝王,在位之时,盛宠八位宦官,时称“八虎”,刘瑾就是其中之一。从后世的史料中可以看出,这人深受正德皇帝的喜爱,授予司礼监掌印太监的职责,他在政治上拥有很大的权力。但此人品德不良,而且巨贪,弄得朝堂上下是乌烟瘴气。

此时一位名叫杨一清的大臣站了出来,他利用杨瑾和同为“八虎”之一的张永之间的矛盾,和张永联盟,使得皇上逐渐对杨瑾失去信任。可终究是从小陪伴正德长大的奴仆,正德一直不忍心赐死他,张永这时慌了,如果弄不死刘瑾,那么等刘瑾回过神来,死的一定是自己,此时张永直接抄了刘瑾的家。

现在已无法推测那些龙袍玉玺是否真是刘瑾私藏的,但明朝皇权、相权、宦权三者之间的相互制衡不会因为这件事而停止,也还尚未分出胜负。

中国历史上被凌迟的人有哪些

中国历史上被凌迟的人有石达开、曾仕和、刘瑾、袁崇焕、方孝孺、郑_、李付一、赵_、赵镐与其兄赵_、练子宁、胡闰等。

凌迟也称陵迟,即民间所说的“千刀万剐”。凌迟刑最早出现在五代时期,正式定为刑名是在辽,此后,金、元、明、清都规定为法定刑,是最残忍的一种死刑。

一、石达开

石达开,小名亚达,绰号石敢当,广西贵县客家人,祖籍地在今广东省和平县。石达开是太平天国主要将领之一,中国近代著名的军事家、政治家、革命家、战略家,武学家,诗人,书法家,爱国将领,民族英雄。

1851年12月,太平天国在永安建制,石达开晋封“翼王五千岁”。1857年,封“左军主将翼王”,天京事变曾封为“圣神电通军主将翼王”,军民尊为“义王”。

二、练子宁

练子宁,名安,临江府三洲。英迈超群,洪武十八年以贡士廷试对策,力言强国富民之道,擢为一甲第二名。初授翰林修撰。后任工部侍郎。建文年间改任吏部侍郎,以举贤荐能为己任,政声斐然。

三、刘瑾

刘瑾,陕西兴平人,明朝宦官。本姓谈,六岁时被太监伯父刘顺收养,后净身入宫当了宦官。

弘治年间犯罪赦免后侍奉朱厚照,博得明武宗的宠爱,数次升迁,官拜司礼监掌印太监。掌权后趁机专擅朝政,作威作福,鱼肉百姓,为“八虎”之首。刘瑾被捕后,从其家中查出金银数百万两,并有伪玺、玉带等违禁物。

四、袁崇焕

袁崇焕,字元素,籍贯广东东莞石碣,通籍广西梧州。明朝末年蓟辽督师。

万历四十七年中进士,后通过自荐的方式在辽东边关任职,得到孙承宗的器重镇守宁远。在抗击清军的战争中先后取得宁远大捷、宁锦大捷,但因为不得魏忠贤欢心辞官回乡。

明思宗朱由检即位后袁崇焕得以重新启用,于崇祯二年击退皇太极,解京师之围后,魏忠贤余党以“擅杀岛帅”、“与清廷议和”、“市米资敌”等罪名弹劾袁崇焕,皇太极又趁机实施反间计,袁崇焕最终被朱由检认为与后金有密约而遭凌迟处死。

五、方孝孺

方孝孺,宁海人,字希直,一字希古,号逊志,曾以“逊志”名其书斋,因其故里旧属缑城里,故称“缑城先生”;又因在汉中府任教授时,蜀献王赐名其读书处为“正学”,亦称“正学先生”,明朝大臣、学者、文学家、散文家、思想家。

后因拒绝为发动“靖难之役”的燕王朱棣草拟即位诏书,被朱棣杀害。方孝孺强忍悲痛,始终不屈。被处死于江苏南京聚宝门外,时年四十六岁。《明史》中为施以凌迟。南明福王时追谥“文正”。

参考文献资料:

-凌迟

-石达开

-刘瑾

-袁崇焕

-方孝孺

-练子宁

中国明朝受到凌迟的刘瑾,其做了什么落得如此凄惨?

刘瑾不仅谋反了还贪污了,所以明朝的刘瑾要被凌迟处死。这是一种非常残酷的刑法,这种刑法,凌迟又称千刀万剐,受刑的人要忍受非一般的折磨,还需要看自己的肉被切割下来,手法极其残忍。但是刘瑾也是自作孽不可活啊,贪污也就算了还被发现了,竟然还谋反,这两项罪名都是非常严重的,怪不得会被凌迟了。

刘瑾在位的时候,故意对那些和弹劾他的官员进行报复。他不顾一切地殴打内阁大臣。30多名弹劾他的官员被杀。由于这起轰动一时的弹劾案,刘瑾被提升为司祭太监,并盖上了公章。从那以后,他掌握了所有的权力。但正是因为权力越大野心也就越大,导致他竟然有了谋反之心,辜负了皇帝的信任。

他千方百计地切断臣民与皇帝的联系,假扮“皇帝”,经常让军政将领集体下跪,甚至数百次贬斥或逮捕,这种暴虐的统治是可怕的。事实上,凌迟的惩罚力度大致相同,只是刀的数量不同,刘瑾被砍了357次。刽子手从刘进的胸口抽出刀来,每隔十刀就喊一声,以免犯人晕倒。

刘瑾去世以后,就会有新的人分割他手中的权力,但是当时的正德皇帝发威了,不仅让刘瑾小时了,还让江彬,钱宁等人一起消失了,但这么做也是未来国家的和谐稳定发展,直到后来日渐衰败,明朝才灭亡了,后来再也没有出现过繁荣盛世了,但当时皇帝惩奸除恶的行为赢得了民心。

明朝宦官

石达开凌迟死前惨状

在历史中,很多书记载了石达开死前气度高,被凌迟三千刀,竟然一声不吭。很多人都很震惊,要知道,这是很疼的,其实也是有原因的。

石达开被洪秀全召回京城辅政,当时受到了百官的拥戴。洪秀全很担心石达开会变成下一个杨秀清,便对其心生忌惮。洪秀全让石达开当通军主将,并总理政务,但没给予他实权。还封其大哥洪仁发为安王,二哥洪仁达为福王,就是为了来牵制石达开!

石达开知道洪秀全怎么想的。受到轻视的石达开在1857年6月率领十万精兵负气出走,发誓永不回京。石达开手握重兵,虽然手握雄兵,但再怎么说也是孤军奋战,因此陷于被动之局面。终于,在1863年5月,石达开亲率四万精兵准备强渡大渡河时,受到了清军的围困,被清军俘获!

石达开被凌迟处死是大家知道的事实,有史书上说石达开在被凌迟时,却始终没有喊一声。这种刑罚就是所谓的“千刀万剐”。关于凌迟的具体刀数,并没有一个准确的数值,有的上千刀,还有几百刀的,也有一百多刀的,比如本文说到的石达开。

石达开有着强大的意志力,因为石达开确实是个英雄,但他也是一个正常的人,忍住一刀两刀还可以理解,一百多刀就难说了。所以说他不吭一声的说法并不恰当。还有人说是因为在石达开被凌迟之前,就已经被狱卒做了手脚,上了刑场的他不能说话。

在真实历史上,凌迟这种刑罚过于残忍,不仅对犯人来说难以忍受,对犯人的亲属或者是部下来说,也是难以直视的。因此这种刑罚也常常会出现有“放水”的情况产生,但是还是没有什么区别。

凌迟多少刀就不会疼了

很疼。

凌迟处死,俗称“千刀万剐”,是我国古代社会中最残酷的刑罚。将犯人零刀碎割,使其极尽痛苦而死。

据民间传言,“凌迟”处死时,刽子手先在犯人前大肌上割一块肉抛上天,这叫“祭天肉”;

第二刀叫“遮眼罩”,刽子手把犯人头上的肉皮割开,耷拉下来遮住眼睛,避免犯人与刽子手四目相对,防止犯人在极其痛苦时放射出异常阴冷、恐惧的目光而使刽子手心慌意乱,影响行刑。

扩展资料:

历史上有记载被“凌迟”处死的人,如明朝中期的大宦官刘瑾。“例该3357刀,先10刀一歇一喝。头一天先剐357刀,如大指甲片,在胸膛起开刀,一共剐了3天。”

再如明朝天启进士、翰林院庶吉士郑曼,崇祯年间遭温体仁诬陷,以“杖母不孝”被“凌迟”处死,剐了3600刀。这两个案子都是由皇帝钦定的,依据《大明律》量刑。

我国历史上最后一个被“凌迟”处死的人,是清末大闹北京城的恶棍康小八,康小八是个杀人不眨眼的恶魔。

有一天,他在一家剃头棚理发时,发现剃头匠和一位顾客正在闲谈,并大骂康小八不得好死。康小八理发完后问二人:“你们认识康小八吗?”二人说:“谁认识这种混账的东西。”

康小八“嘿嘿”冷笑一声说:“今天康八爷就叫你们俩当个明白鬼。”说着拔出手枪将二人击毙。康小八被缉拿归案后,在北京菜市口被“凌迟”处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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