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健身练出来的肌肉当然是有利的。主要区别是在于人们使用力气的方法和途径是不一样的,做的事情也不一样,这样单纯的比较力量大小没有意义,如果说单纯的负重能力,那么练出来的肌肉当然是非常有利的,但是在生活中我们做实际的事情的时候,有可能。需要你做工的肌肉群和你在健身房做锻炼时练的那部分肌肉群是不一样的。也就是说,健身有可能只是为了让公二头肌胸大肌,这些特别显性的肌肉能够。发达起来而对于其他的一些肌肉可能就没有得到有效的锻炼,所以说我们有时候会产生工地做工的人实际上比健身房的人还有力,这样的错觉。
05kg力量。
有个140kg的为量举运动员深蹲575kg,有个184kg的大力士(艾迪霍尔)硬拉500kg,这是全身力量的极限。
肌肉还是得训练自己的肌肉根据自己不同的力量来锻炼出来的,人和人不一样从而得出这是不一样的。
他身高身高19米体重184公斤,全球知名力量举运动员,世界硬举锦标赛500公斤纪录保持者,他就是英国大力士、绰号“野兽”的艾迪·霍尔(Eddie Hall)
在今年的世界硬拉锦标赛上,这个英国大力士使出了洪荒之力,提起重500公斤的杠铃,虽然打破了由他保持的世界纪录,但是比赛过后,因为高强度的训练,导致他突发脑血管爆裂晕倒
进而被众多的网友评为”拿生命去比赛的大力士”,不过这种体育精神让艾迪霍尔在全世界的体育圈内得到颂扬!艾迪霍尔是有名的大胖子,身宽体胖挺起的大肚子堪比孕妇
但是这有什么关系呢?作为英国大力士在很多比赛中,他发挥了常人所不及的力量以及爆发力,突破性的完成多种大力士比赛项目,如今他的名声闻名天下
不过作为一名运动员,艾迪霍尔并非都是如此的大肚子,为了能够在比赛中获得更好的成绩,他每天都在健身房进行三小时以上的体能训练,包括力量、肌肉耐力等身体素质
很多情况下,艾迪霍尔总是训练到力竭,可以说他除了拿生命去比赛,他同时也在拿生命去训练!没有哪个人有如此的自觉性和毅力去努力训练
新年伊始,就在昨天那个曾经因为比赛导致脑血管爆裂的大力士,又参加了一次比赛,他前前后后准备了很长时间,不过这次比赛因为手指错位,导致他错失金牌,只获得第三名,不过也跻身于世界大力士前三甲
虽然只获得了第三名,不过艾迪霍尔对于2017年信心满满,相信自己在新的一年获得更多更好的成绩!为了奖励自己庆祝新的一年到来,艾迪霍尔陪儿子去游玩,画面好温馨
用了两个晚上,看完了威廉富克纳的小说《我弥留之际》。说实话,掩卷之余心里极不舒服。
孤独与冷漠,困窘和郁闷,充斥着整个书中人物的世界。然而,作者又以轻松调侃的口吻讲述着一切,甚至让读者稍不留神,就体会不到主人公们的处境和难堪,而把这看作一出唐吉柯德大战风车式的闹剧。
故事讲述的是,女主人公艾迪要求丈夫安斯本德仑在她死后将她送回城里老家的墓地安葬,于是本德仑一家冒着艰难险阻和世人的厌弃,履行对死者的承诺这一系列送葬过程。
本德仑一家、邻居塔尔夫妇以及医生、牧师和其他乡邻,以不同的视角,观察、评判女主人公艾迪的死亡和丧事。他们自说自话,甚至互相矛盾的讲述,让人读起来比较艰涩和混乱,但这种表现形式无疑也揭示出了本书中人与人之间的互不理解,难以沟通,这样也就把孤独的女主人公——死去或正在死去的艾迪映衬得更加孤独,因为她说,小时候就听父亲说过:活着是为了不死不活做准备……
其实,直译书名“当我躺着等死”,更能直观感受主人公要传达的信息。
艾迪无疑是个活腻了的女人,她不能像她的好邻居科拉那样相信上帝、思想单一的活着,她也无法和身边其他人包括丈夫和孩子融洽相处,甚至与牧师的婚外情事,也被她当做对绝望中婚姻的一种故意的挑衅。
她根本不屑于去爱牧师,正如她不屑于去爱她的丈夫安斯,甚至不屑于相信“爱情”这个词本身,纵使她曾经一度想去相信。
她之所以选择了牧师这个离上帝最近的人来做情人,只是想相信一次“上帝”。结果,“上帝”也令她失望,她并没有得到期待中的救赎。
牧师对此事十分惶恐,直到艾迪临终时,他急巴巴地赶来,不是为了见艾迪最后一面,他只是怕她在最后地忏悔时,抢先说出这个令自己悔恨万分要百般掩盖的罪过。
尽管当年他被她诱惑,犯下了他认为一旦败露就会毁掉自己一切的错,但牧师并不懂得艾迪,因为他认为,“这可是关乎永生的大事啊!”
可艾迪并不很笃信上帝,她压根就没把永生永劫什么的当回事儿;她也不在乎婚姻,说不说出这桩别人眼中的“丑事”,于她来说根本无所谓,她没说出来,这只是履行了对牧师的誓言。
况且,她觉得很多词汇造出来就是无意义的,同样“无意义”的还有很多事,包括她和牧师之间的所谓的秘密。
她不相信“母爱”这个词,但她也不是全然无情无感,对自己与牧师偷情生下的儿子珠尔,她怀有不得不去关切的情感。但她有意识地排斥,甚至愤恨这种情感的存在。
敏感的达尔洞悉了这一点,然而从小遭遇母亲的冷漠和拒绝,使他对此嫉妒和愤恨。
他不动声色地故意去和她作对,利用老爹安斯的贪婪和自私,在母亲即将咽气的时刻,以能挣到3块钱为借口,硬拉着她最疼爱的珠尔出去运货物,成功地避开了他与母亲的诀别时刻。也许达尔自己也不愿意面临这个场面。
达尔的视角独特,貌似事事游离其外,实则处处参与其中。包括捉弄珠尔,利用老爹,往科什的断腿上糊水泥(尽管这是安斯老爹的馊主意,但达尔未必不知道这行为的愚蠢),对妹妹杜薇德尔的秘密时时心照不宣地暗示,以及放火去烧母亲的棺材,不惜连累无辜……
伴随着各怀心腹事的主人公们走向各自的结局,送葬,这一看似荒唐而又神圣的“壮举”,在本德仑一家人的坚持和忍耐中完成了。
艾迪,如愿以偿地报复了她生前恨不得杀掉的丈夫安斯,躺进故乡的泥土长眠了。
达尔,最后被送进疯人院,无论是人为的陷害,还是自作自受。可能就像科什说的,“也许这样更适合他,这个世界不是他的,这种生活也不是他该过的。”
科什,为了抢救他亲手打造的装着母亲遗体棺材,断了一条腿,但他似乎并不如何忧伤,甚至为了以后能时常听到留声机音乐而憧憬未来。
杜薇德尔,既然堕胎没成功,她必然还得继续心怀鬼胎地面对以后日子里的难堪。
珠尔,他的人生只有不断失去所爱,他爱母亲(虽然表达方式很拧巴),母亲死了,他爱他的马,却不得不用它换了拉车的骡子。
安斯,这个可怜、可恨又可悲的人物,最后竟然毫发无伤,不但装上了他的假牙,还志得意满地马上找到了新欢……
我试图在一片狼藉之中,寻找正义、善良的闪光点,但除了半途中提供帮助的几位配角表现了热情和诚恳外,这一干主人公们的荒唐、愚蠢、自私、伪善实在太过密集,纵使偶有那种被称作高尚的品质闪现,也被浓重的不堪所掩盖住,难以形成影响。也许,这就是作者想要呈现的本德伦家族的人生状态吧!这本书深刻地揭示了人性之恶,值得一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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