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附后的“对裁判员的附加说明和裁判指南”中有大量笔墨,具体如下: 手球包含了队员一种故意用手或臂部与球接触的行为。裁判员应考虑下列因素: 1、手和球的方向移动(不是球向手移动)[答者注:分清手打球还是球打手] 2、对方和球之间的距离(意外的球)[答者注:距离近则出现意外手球的几率大,假如距离20来米球飞过来打在手上还说是意外?那这个运动员的脑反映也太慢了吧] 3、手的位置不意味着将有犯规发生。[答者注:扩张与否、手挡要害与否,并不是判罚手球的主要依据,主要是看运动员是否主观故意,经常作裁判的人都知道,要判断运动员是下意识还是故意的其实并不是很难] 4、用手中的物品(衣物、护腿板等)触球被认定是犯规, 5、用手掷出的物品(足球鞋、护腿板等)击球被认定是犯规。
手球是足球比赛时球碰到上肢造成的犯规,当守门员在禁区外上肢接触球也要判犯规(碰到肩膀不算)。
禁区内防守方的手球一般要根据情况慎重判罚点球,主要依据是手臂离开躯干的角度、与出球点的距离是否来得及反应等来判断主观的故意性和实际的手臂拦截效果。
而进攻方的得利一般都必须判罚,视主观故意的情况而给予黄牌或者红牌的追加处罚。
没有罚点球的,只罚任意球的
踢任意球的球员必须直接射门,不可传球给另一球员;
2 任意球踢出,直至球触及守门员,或球从球门柱、横梁弹回,或球出界,其它球员才可以触球;
3 踢任意球的地点,距离球门线不可少于6米;
4 如果在罚球区内发生犯规而判罚间接任意球,则应在罚球区线上最接近犯规发生位置的地点,踢任意球;
5 如果有球员第六次累计犯规,而地点在对方半场或在介于第二罚球点假想平行线与中线间的己方半场。则应在第二罚球点踢任意球。并依照「二、任意球的位置」的规定踢任意球;
6 如果有球员第六次累计犯规,犯规地点在第二罚球点假想平行线与球门线间的己方半场,踢任意球的球队可选择在第二罚球点或犯规发生地点;
7 如果加时比赛,下半场的累计犯规次数,应在加时比赛中继续累计。
足球手球,球打肩膀不算手球,但必须球清晰的打中肩膀,没有碰到大臂巴西联赛里经常有球员肩部停球具体规则如下: 用手触球,例如:用手或臂部携带、推击球(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除外)。
以上情况都应判由对方在犯规地点踢直接任意球。如犯规地点在对方球门区内,该任意球可以在球门区内任何地点执行。如果守方队员在本方罚球区内故意违反上述九项中的任何一项者,应判罚球点球。 在比赛进行中,如守方队员在本方罚球区内故意违反上述九项中任何一项时,则不论当时球在什么位置,都应判罚球点球。
肩部触球不仅不犯规,而且是一个高难度的卸球动作,但是球在肩部停下后如果顺手臂下滑,一般情况下是属于手球了,建议楼主在用肩作球时尽量不要抬起胳膊,因为发力全在肩膀,胳膊抬起不仅无用而且会有手球的隐患,而且容易造成无意犯规,毕竟在场上没有机会解释有意和无意,这方面亏我是吃过了,
然后夹球不知道楼主是指夹球过人还是指队员倒地用腿按住皮球或者小腿勾住皮球,前者是桑巴式足球,后者在一般情况下也不会犯规,因为倒地之后是为了护球,而只有那一种方式,个人经验感觉,通常会造成对方犯规,但是无论谁犯规,还是被抢断,或者球出界,这个情况从发生到结束不会过10秒钟,毕竟足球倒地踢的时候常规情况不会太多,楼主可以自己思考下,
以上纯属个人观点,楼主结合他人经验,总结下运用到实战会有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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