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罪图鉴》沈翊心细如发又以情动人,这种特质在破案时起到了什么作用?

《猎罪图鉴》沈翊心细如发又以情动人,这种特质在破案时起到了什么作用?,第1张

《猎罪图鉴》沈翊心细如发又以情动人,这种特质在破案的时候也起到了非常关键的作用,警察的眼睛就像是火眼金睛一样,能够在视频当中快速锁定目标。他在和一些犯罪嫌疑人聊天的时候,能够通过画像让对方慢慢开口,而且很多人都愿意和他单独聊一聊,就是因为他比较亲切。

一、以情动人,能够抓住破案的关键点

沈翊在工作的时候特别认真,但是在平常的时候又会特别温柔,无论是和罪犯之间的关系,还是和队友之间的关系都很和睦,他为了能够找到犯罪嫌疑人的线索,于是就独自去监狱见女犯人英子,并且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让对方说出另一个凶手的位置,并且尝试将那一位男犯人的画像画在纸上。虽然刚开始女生总是欺骗他,并且说了很多谎话,但他也没有着急,反而是很有耐心的劝导对方,最终对方也败下阵来,他也如愿画了另一名凶手的画像,但是在出门的时候却遇到了画纸上的凶手,为了不打草惊蛇,就和自己的同事通电话,并且用一些巧妙的语言表示自己遇到危险了。

二、心细如发,通过模糊视频画出犯罪嫌疑人的画像

模拟画像师的工作是必须要心细如发的,在犯罪现场他们也需要抓住一些紧要的线索,然后可以通过一些模糊的视频画出犯罪嫌疑人的大致幻象,这一点也是一般人无法相比较的。不仅如此,他在根据日记本画人物肖像时,也善于抓住每一个关键词。

三、结束语

模拟画像师必须要有耐心,当受害者兼证人受到精神方面的创伤时,他也会小心翼翼的和对方聊天,并不会直接询问一些线索,而是和对方谈论蜗牛,最终从对方的叙述当中了解受害者的性格。

如果女性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羁押到看守所的时候,的确是需要搜身的。因为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把一些不应该带的物品带入看守所,比如:打火机、香烟、钱、刀具和绳索等等,是不允许带入的。如果需要搜身的时候,女性犯罪嫌疑人,应该在至少一名女警察在屋里进行搜身工作,一般情况下,其他男性是不能在场的。

这个当然是早就想好了处理尸体的方式,有非常大的把握才会真正的去执行,所以他其实在杀人之前就已经在想怎么把尸体神不知鬼不觉的处理掉,而把尸体粉碎冲进下水道的做法,当然不是临时想起来做的,肯定是很早之前就已经通过计划和演练过,所以才能在30多个小时里面处理干净。

很早的时候大家就质疑他是嫌疑人,但是质疑没有用,没有任何的证据,找不到证明质疑的证据,找不到尸体就不知道人是死是活,他处理尸体的细节和过程非常的厉害,让人在他家里面找不到任何线索,这可不是临时起意能做得出来的,处理尸体清理现场,这不是小的工作量,肯定是有十足的把握处理尸体才会去做。

其实室内下水道的管道口径很小,拳头大的东西掉进去就会造成堵塞,所以一般只有小块碎物才能通过下水道冲掉,大块的东西根本没办法,那么大一个人如果不碎尸那根本不可能处理的干干净净无声无息,说明了他把尸体的一部分处理成小块碎物,通过下水道冲走,比如说有小块骨头或者没有骨头的部位。

一些拥有大块骨头的部位不好粉碎,所以只能通过其他方式处理,其实通过案件的报道来看,死者其实并不是所有的身体部位都在下水道,而是还有一些被他分批的携带出去扔到别处处理的,通过下水道处理的只是其中的一部分而已,至于他用什么东西粉碎尸体,这个其实不好说了,不过白天处理尸体造成的一些动静其实并不会别人怀疑,晚上处理造成一些动静才是反常容易被怀疑,所以确定他处理尸体都是白天进行。

最让人恐惧的地方就是他杀人碎尸后那种淡定的表现,完全让人看不出他紧张害怕,而是一副副非常冷静的态度,这种在媒体和亲朋好友和警察面前没有漏出异常的表现,这才是让人觉得最恐怖的地方,一个杀人犯杀人碎尸处理尸体完以后和平常人一样若无其事,这内心心机有多重才能做到,想象一下如果自己周围有这种人,你会是什么样的感觉。

谁也没有想到,相濡以沫十二年的夫妻最终却抵不过钱财的诱惑,早已丧失理智的丈夫半夜趁妻子熟睡之际,竟然把罪恶之手伸向妻子,纵观其案发全过程,其心性之狠毒、手段之残忍无不令人发指!

据警方通报:在将重大嫌疑人许某某控制后, 7月23日10时,经连夜审讯攻坚,突破了嫌疑人许某某的口供,据其初步交代,其因家庭生活矛盾对来某某产生不满,7月5日凌晨,在家中趁来某某熟睡之际将其杀死,分尸后分散抛弃。

警方表示 ,许某某职业是杭州某公司驾驶员,2018年到杭州工作,此前在绍兴上海做养殖生意。杭州公安同时还表示,以前网上盛传的:许某某是侦察兵、是小区物业、熟悉小区监控、利用隔壁空置房间分尸等等说法,根据警方调查核实和许某某供述,上述说法均与事实不符!

至此案件真相大白,凶手已抓,而且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经过,至于被害人的尸骨的详细处理过程警方并没有公布,考虑理由应该是由两个:一是凶手已抓到,而且如实招供人是他杀的,判死刑是妥妥的啦,同时也出于对被害人的尊重,警方选择了没有公布细节。二是因为凶手犯罪的过程极度恐怖和残忍,为避免引起人们不适、引发 社会 恐慌,故而警方没有公布!

其实细想下来,受害人仅仅只不过才100来斤的体重,全身骨头加起来也只不过十几斤,身上的肉和小的骨头,完全可以轻易的用刀肢解成小块,倒进马桶里用水冲走,最终被冲进化粪池里,而那些大的不易处理的骨头,你比如头骨和腿骨,完全可以分批、少量的装在袋子里,偷偷的带到外面处理掉,这些只要前提经过周密的安排,完全是可以做到人不知鬼不觉的!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也算是给受害人及其家人一个交代,至于对案发的详细经过既然连警方都选择了些许回避,那对于咱们普通人就更没必要去刨根问底了!

咱们只需明白一个道理就行,那就是“人在做天在看,举头三尺有神明,做人千万别丧了良心!”

杀害来女士的过程

嫌犯选择在女儿的生日当天动手,就是因为方便在食物里面动手脚。他预料到当天来女士和孩子肯定要喝饮料、吃蛋糕之类,乘机在饮料里放入妻子买的安眠药,妻子和女儿喝完之后就会越来越困。

在两人昏睡之后,嫌犯用枕头蒙头的方式杀害来女士。 期间来女士基本处在无意识的深度睡眠状态,所以,基本上不会有呼救和反抗。这样,在死亡阶段基本不会出现声响。

即使有轻微的动静,处于昏睡中的女儿也不会听到,再加上外面下着雨,雨声掩盖了一切,邻居和其他人更是听不到任何动静。

处理尸体的过程

为了消除证据,毁灭线索,嫌疑人将来女士的尸体粉碎后冲进了下水道。 一个女性的尸体大概100斤左右,其中血液、内脏、脂肪占到50%以上,尸体被分解之后,大部分都可以通过马桶冲进化粪池,剩余的骨骼部分并没有多少,根据警方通报是分散抛弃。

当然,分尸行为肯定不是在深夜进行的,因为其反侦查能力很强,半夜一直亮着灯,容易引起别人的注意。而且,夜深人静的时候,有点响动很容易被邻居听到,被人怀疑,但白天却不会,所以,可以确定他是在白天其他人去上班之后处理的尸体。

其采取的分尸手段也绝不是传统的砍、剁,粉碎机之类,因为这样做声音太大,他所住的小区隔音效果不太好,容易被邻居听到。

嫌犯在作案前进行了长时间的周密谋划和准备,对所有细节做了严密的预测和演练,想好了尸体的处理方式,提前准备好了分割利器和化学药品,且又有屠宰鸡鸭和鱼粉生意经历,对于分解切割异常熟练。

在他有把握做到神不知鬼不觉的情况下,利器分尸后将大部分身体组织用化学药品处理,通过马桶管道冲入化粪池,让警察在他家里找不到任何线索。

至于下水道为什么没堵塞,而且警方在下水道处没找到任何滞留物,这就说明他将尸体分割成小块之后,用化学药品进行了处理,然后再通过下水道冲走。

对于骨头等一些难以分割处理的部位,他是通过其他方式处理的,比如使用液压工具结合化学物品破碎,根据相关报道,来女士的一些尸骨是被带到室外后分散抛弃。

可见,对于难以处理的大块骨头,嫌疑人将其用塑料袋包装之后,通过负一层暗道避开监控,进入地下车库,开车将其抛弃到室外的可能性很大。

结语

嫌疑人在抛尸之后,自认为消除了一切痕迹,而且拖延报警,想着尸体分解之后,警察就找不到一点证据了。之后,他在采访面前镇定自若,没透露出丝毫的紧张,这是非常可怕的,心理已经不是一般的扭曲,实属万分残忍,罪大恶极,一定要严惩。

我的猜测是用刀具,不用任何机器!

杭州公安透露,犯罪嫌疑人许某是趁着来女士熟睡之际,将其残忍杀害,并分尸分散抛弃。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警方最后在化粪池内找到了来女士的人体组织,经过DNA比对,确认是其本人。于是有网友问,来女士是如何被处理到化粪池的?警方已经说了,分尸!至于 具体细节太过血腥,警方不会公布,也不可能公布。

虽然警方没有公布具体细节,但网友们脑回路大开,说出各种各样的答案,什么通过化学或者物理等方式处理,包括采用浓硫酸、化尸水、粉碎机、破壁机、液氮冷冻、电锯等等,更有甚者把化骨绵掌都搬了上来。从杀害来女士到报警,许某有36个小时的时间处理尸体。根据媒体报道,许某在处理尸体前,曾把小女儿支开了,说明处理尸体的时间较长,涵盖夜晚和白天。

说到这里,我想提一个问题,许某某处理尸体一定要用到机器吗?可能很多人都不知道, 其实许某某的刀功非常好 ,十几年前,许某某来到杭州做鸭子屠宰生意,所租门面便是来女士位于江干区的一间民房内。此外,两人结婚后,许某某也会经常下厨。像这种屠鸭无数且经常炒菜做饭的男人,刀功一定不会差!

所以,许某很可能是亲自用刀分解,然后把小碎肉、小碎骨通过马桶冲入化粪池,这就解释了为什么邻居听不到奇怪的声响。而像的比较大的骨骼、头骨等因为难以处理,就被许某带到小区外分散抛弃了。 注意警方用词,是“分散抛弃”,何为“分散抛弃”?肯定是指来女士的人体组织被许某抛洒在了不同地方。

动机,其实早已埋伏在日常生活中,一次口角、一个动作都会引发。不得不说,许某某确实是一个很可怕的人,对相处了十几年的妻子都能下得去手,简直泯灭人性!如今真相大白,恶魔被抓,愿来女士在天之灵得以安息!

这是一件有预谋的故意杀人案,女子丈夫早就想好了处理方式。事发当日他家中用完了2吨水来冲洗,肯定有部分肉体组织或血液经碎尸后,通过下水道冲入了化粪池。

警方通报中,说许某某将其杀害后分尸扔至化粪池中。也就是说,那些无法粉碎的大骨头等不能通过下水道冲走的部分,是由他另行分散带出房子找地方直接扔掉的。而且当天晚上出行太显眼,肯定是次日白天出门时一点点携带出去丢弃。

但是短时间内神不知鬼不觉地处理掉,一人操作确实不容易,而且邻居也说他家房子隔音效果不好,隔壁冲马桶的声音都能听到。不知道到底还有没有其他同伙帮他一起完成?

另外比较奇怪的是,既然是从下水道里处理了一部分,为什么调查案件时,警察带去的警犬都没能发现踪迹。不得不说这个人实在太严密,反侦查能力过强。

然而天网恢恢,他自以为可以瞒天过海,却没料到媒体曝光了“失踪”案后,引起了全网查案。不少网友都提前猜到了真凶,而且提出了很多有用的查案建议,估计警察肯定也早就有了判断,只是一直在找证据验证。

最恐怖的是这个罪犯心理素质太强大,他在实施恶行后,敢随同家人一起去报警,还能多次坦然接受媒体采访,并对家人允诺:身正不怕影子斜!到了7月22日傍晚,警察已经在调用抽粪车抽取化粪池粪水,事实真相接近突破的时候,他路过抽粪车,也只是侧头看了一眼,完全没有惊慌的样子。

这么强大的心理素质要是用在正道上多好,偏偏在罪犯身上造成了惨无人道的悲剧。

把马桶移开,打开淋浴,先对着管子放血,把肉剔出来,搅成泥,肉泥混着水直接流进马桶管,骨骼白天转移,对于一个曾经干过屠宰的人来说36小时做完这些很难么?

但是怎么处理掉尸体的已经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做事时是怎么做到不发出响声的,据说小区隔音效果并不好,那他是怎么在邻居和女儿的眼皮底下一声不响将妻子碎尸的?

警方已经在粪水车里找到人体组织,并且提取DNA核对,证实为来某某。这得益于我国的刑事案件侦破手段越来越大,特别是DNA技术日益完善,几十年前的无头案都没破了,凡事做了就会有痕迹。

再加上她丈夫的种种反常行为,想起他面对镜头试图转移方向:她这个智商,一个人出不去的。

还有吊带睡衣,企图把视线引向私情。他以为他的智力能完全控制老婆,但不足以控制所有人和警方。

来女士是会计事务所保洁员,存款有7位数,分得两套拆迁房。现任丈夫要求来女士让出一套房给他与前妻生的儿子将来娶妻用。可来女士不同意,导致双方就有矛盾冲突了。这作案动机表露无疑。

整个事件他以为天衣无缝,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杀人偿命逃避不了,只剩下可怜的孩子。

所以要告诫大家,还是头婚的好,且行且珍惜。

可以说这起案件是丈夫有预谋的作案。在作案之前丈夫已经设计好了自己的作案方法。这个方法也是再三斟酌好的,包括购买作案工具,分解尸体编织袋,以及如何处理尸体等。

家里的下水道一般都不是很大,差不多就有碗口那么大。东西多,东西大的话都容易造成堵塞。所以说分解的尸体应该要非常小才可以冲的下去。警方检查了许某某的家里,当天的用水量尽然达到了2顿。这就足以说明身体的多数皮肉组织是通过下水道冲进化粪池的。对于人身体部位比较大的骨头是很难冲进去的,应该是通过小包装一点一点分散处理到了离家最近的又没有监控的化粪池内。大家猜想一下身体多数部位被冲到下水道,这要把身体分解的多么细才能做到。可想而知这个和来女士同床共枕的人是多么的残忍。

案发后过了36个小时丈夫才报案,可见丈夫处理尸体应该花了好长时间。据媒体报道处理尸体时丈夫支走了孩子。说明丈夫是分时间段把身体组织冲下去的。

在这19天里丈夫显示的极为冷静,可见对自己的作案手法也是非常自信。殊不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狐狸尾巴早晚漏出来了。人在做,天在看呀!对于这么一个手段残忍,没有一丝人情的人,等待他的会是法律的严惩!

说起来有点令人后背发凉,受害者应该是被肢解成非常非常小的块,甚至于是渣滓的程度,这样才能通过下水道而进入化粪池。这个许某真的是一个令人害怕的”恶魔“。

这起案件是一场许某精心设计,精密筹划的案件。他在动手之前,准备了多久我们无法得知,但是时间应该也不会太短,因为他要想好各种可能出现的问题。比如说如何处理来女士的尸体,才能做到神不知鬼不觉呢,处理好之后,该如何面对警方,已经来女士的家属的询问呢,这都是他思考的问题。

当然了,我们专门来说说来女士那么大个人怎么处理到下水道的呢?

首先来说,有点常识的都知道,正常人一个拳头都无法进入下水道。记得我有一次,手机就是掉进马桶里面了,然后慌乱之中就用手去拿,结果还没伸多久呢就无法继续伸了,因为马桶管口太小了。所以说,来女士的尸体,定然被分解成很少的块,不然的话,是没有办法通过下水道管口的,因为有的下水道管口实在小,很容易堵住的那种。而许某,是一个老狐狸,他肯定不想来女士的尸体堵在下水道里面,因为那样警方更容易发现,所以他会将尸体肢解为非常非常小的块。

但是,我到现在也想不通的是,他是什么时候,采用什么东西肢解的,才不会让他人发现呢?

尸体的有些部位,许某是选择将其给扔在一些地方。有的可能会说,为什么不将其也冲入下水道。我觉得可能这些部位并不适合分解成小块,因为可能会引起别人的怀疑,或者在肢解的过程中声音太响了,比如某些骨骼,许某不会冒着这个危险去做这样的事情,所以他选择将其丢弃。

这起案件其实和一些其他的碎尸案比较相同,都是将受害者碎尸之后,然后冲进下水道里面。

许某从一开始的时候敢于接受采访,就表明此人对于自己的作案是相当自信的,但是,人在做,天在看,正义必将到来!许某必将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沉重代价!

不是处理到下水道,是被处理到化粪池了,下水道和化粪池是不同的组织结构。

来女士身高1米58,体重大概50公斤,这么远一个大活人她老公是怎么样把她处理到化粪池里面去的了?

根据嫌疑人口供透露:在作案之前就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利用深夜大家都睡觉的时候下手,趁来女士熟睡的时候采用枕头蒙头的方式致使其窒息死亡,然后把尸体碎尸成小块,通过马桶冲进化粪池,大块无法冲走的尸骨利用送女儿上学的机会装进塑料袋分批丢弃,着也是为什么当天他家用水量达到2吨的原因,利用大量的水冲刷作案痕迹和尸体,二警方也通过一步步调查取证在化粪池找到来女士的人体组织,手段残忍令使细思极恐,是什么仇恨能让一个男人做出如此丧尽天良得举动?

我们一直都有一个期望,期望来女士只是离家出走,期望她总有一天能够平安归来,我们也期望嫌疑人是另有其人,而不是她同床共枕的丈夫,但事实就是这么残酷,

原逝者安息,天堂没有痛苦…

杭州案,那么大个尸体,一个晚上嫌犯是怎么处理到下水道的呢?

01概况

7月4日下午,杭州来女士和小女儿一起出现在电梯里,拿着蛋糕回家后,再未见出来。

7月6日下午,来女士单位来电询问来女士没有到岗的原因,来女士大女儿也找上门来,许先生才与来女士大女儿及来女士姐姐报警。

许国利自称,7月5日0:30分左右,起夜时发现妻子还躺在床上,凌晨5点左右发现妻子不见了,家中东西未丢失。

随后,许先生张贴寻人启事,悬赏10万元找人。

在此期间,许先生多次接受媒体采访,显得悲伤、淡定。

7月19日,杭州江干区分局成立专案组调查此事。

7月23日,警方通报因丈夫许先生有重大嫌疑,已被刑事拘留。

7月25日,警方召开发布会通报:

调取大量视频,确认来女士未出小区。

经过25小时,从化粪池抽出38车粪水,筛查找到来女士的人体组织以及穿的睡衣上衣,经DNA比对,确认死者为来女士。

来女士家在7月5日、6日两天,用水量异常,用去2吨多水。

许先生对杀妻碎尸案供认不讳,许先生在5日凌晨趁来女士睡熟后,用枕头将来女士捂死,随后碎尸,冲入下水道,毁尸灭迹,本案结案。

为防止其他人模仿,未公布作案细节。

02疑点

1、在夜深人静的情况下,碎尸是如何做到隔音的?

来女士身高158米,110斤左右,这么大的尸体,是如何在邻居听不到声音的情况下碎尸的?

据报道,来女士一家住的回迁房隔音效果不好,来女士家冲厕所,邻居都能听到声音。

案发后,调查邻居,邻居反映没有听到任何声音。

小女儿睡在家里,也没有听到任何声音。

处理尸体用了2吨多水,邻居和小女儿为什么没有听到碎尸和冲水的声音?

2、睡衣上衣是怎么跑到化粪池里去的?

卫生间的下水是无法将整件睡衣上衣冲到化粪池里的,会堵塞下水道的,睡衣上衣从化粪池中捞出时,还是完整的。

3、在短时间内,血腥味是如何消除干净的?

碎尸后会有很重的血腥味,这不是一两天就能散失掉的,6日报警后,警方曾到来女士家调查,并未闻见血腥味。

4、血迹是如何消除干净的?

虽然用了大量的水进行冲洗,但是,沾染血迹的地方,即便是清洗后,表面看不见血迹了,在特殊材质下,那个地方还是会显示特殊颜色的,无法彻底消除干净。

5、大骨头是不宜碎尸的,许先生是如何处理干净的?

人体有206块骨头,有些骨头十分坚硬,无法剁碎,许先生是用什么方法在不出声音的情况下弄碎的?

6、如果是将大骨头转移到户外抛弃,需要进出不止一次,路上会有监控视频能找到可疑之处,为什么警方调用了大量的视频资料没有发现可疑之处?

7、处理尸体具体用了多长时间?在两天的处理过程中,又是在7月份的盛夏,是如何将痕迹和气味消除一干二净的?

许先生在5日早上送小女儿上学,然后直接去上班,到中午下班后才回到家中,在短短的几个小时内是如何将尸体完全处理干净的?

从用水量可以看出,5日、6日两天用水量异常,说明在5日中午及晚上下班后,以及6日凌晨,许先生还对尸体进行了处理。6日下午就已经报警了,处理时间只能是5日凌晨至6日中午这段时间内。

5日凌晨并没有完全处理干净,如果没有处理干净,尸体存放在哪里?是冰箱内吗?冰箱内没有留下血迹残留物吗?

03分析

许先生将坐便器拿掉,直接用大的塑料漏斗插在下水道管口上,往下灌装碎尸后的混合物,就不会有冲洗坐便器的冲水声了。邻居及小女儿也就听不到声音了。

这样操作,从塑料大盆直接用水舀子舀到塑料漏斗内,就不会有残留物遗留在室内,用特殊材质也不会发现血迹痕迹。

事后将塑料盆及塑料漏斗、塑料水舀子全部砸碎,用包移出扔掉即可彻底消除痕迹。

除非是用洗衣液、洗澡液等家庭常用清洁物品,来掩盖气味,并及时通风,在夜深人静之时就用电风扇将气味吹出户外。

这样通过吹走换气、清洁液体气味掩盖等方法,也是可以消除血腥味的。这也需要提前想到,做好充分的准备才行,难度不小。

04觉成结语

询问女犯罪嫌疑人是否需要女民警在场,法律没有具体的规定,一般是男女民警均可。

搜查女性身体,需要女民警进行。只有讯问未成年女犯罪嫌疑人、被害人、证人才要求有女工作人员在场。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讯问和审判的时候,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

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负责进行。

2、行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

3、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让他陈述犯罪的具体情节或者进行无罪的辩解。

4、侦查人员在讯问聋、哑的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有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参加,并且应当把这种情况记明笔录。

由此看出,讯问女犯罪嫌疑人一般是男女民警均可,但是问讯侦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五条

为了确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某些特征、伤害情况或者生理状态,可以对人身进行检查。犯罪嫌疑人如果拒绝检查,侦查人员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强制检查。检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或者医师进行。

第一百一十二条

在搜查的时候,应当有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在场。搜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进行。”但在审讯环节中无此方面的明确规定。

现在,看守所对在押人员管教都比较人性化,毕竟绝大多数都是临时羁押。女死刑犯在看守所等待被执行期间,为防止脱逃,必须戴上脚镣,而且一般都不是单独关押,与普通在押人员关押在同一号房。这样做,一是便于同号房在押人员照顾其吃喝拉撒;二是昼夜加强监管,防止其自杀。

男女其实都差不多

死刑犯跟普通犯人的区别在于,身上穿的马褂不一样,第二就是死刑犯要带著沉重的手脚镣铐,只是女性的比男性的轻和小很多,所以活动起来也方便很多,在生活上面除了手脚镣铐不方便之外,其他的其实跟普通犯人的生活差不了多少,没有太多本质区别。

但是死刑犯其实是因为手脚镣铐不方便,所以会安排同一个仓室的犯人,而且是那些短期轻型的犯人来照顾死刑犯的生活起居,并同时轮流二十四小时陪护死刑犯,在其他方面来说死刑犯和普通看守所犯人其实也就没有多少区别的,男女其实都差不多,最多在生理期的时候会有明星的不一样而已,每个月都会有几片卫生巾发放用于应付女性生理期。

一个仓室正常也就是十个人,但是基本上都会超过正常的范围超过十个人,有时候会多达二十几个以上都没有什么奇怪的,毕竟进到里面了,哪里还有那么多要求,犯罪的事情做了,就要面临法律的制裁,所以一般进去也没有什么说要求,有也不可能让你随便满足的。

死刑犯基本上生活上面跟普通犯人没有多少区别,女死刑犯其实也是一样的

不会说你是死刑犯,然后就可以住单间或者什么的,这种不可能的,其他犯人怎么过的,死刑犯其实也差不多,想要改变生活,那就要家里面寄钱过来进行一些生活上面的改变。

当然看守所里面的犯人基本上也不会主动去跟死刑犯闹矛盾,毕竟闹矛盾是触犯法规要受到处罚的,跟一个快要死了的人去闹矛盾其实完全不应该,也完全不值得,要说女死刑犯会不会做出伤害其他犯人的事情来,这种可能性存在,但是不允许出现,同时也是非常小的。

死刑犯吃喝拉撒其实都有安排的,这种虽然说带著镣铐不方便,但是还是有办法解决的,自己做不了的事情会有其他人帮忙做,所以这方面完全不用担心什么,死刑犯并没有太多的特殊对待,跟正常犯人其实区别并不是太多,只是有部分方面不一样而已,约束会更多一些,能自己完成的自己完成,自己做不了的有人帮忙,就是这样的。

羁押死刑犯的看守所分男女之监牢。女死刑犯自然是与女的犯罪嫌疑人(或女犯人)羁押在一起。该吃该喝并无忌讳!男人看男人;女人看女人,仿佛自己照镜子矣!不管是死刑犯也好,其他犯罪也好,在看守所也都是安全的。所以说,对于死刑犯来说,一般是不往监狱关押的,只在当地看守所短暂关押等待复核结果。在看守所里也没有什么特殊的待遇,看守所有严格的监控和管控措施,对其他罪犯来说也是安全的,无需担心。

说到警营硬汉,我们脑海中浮现的形象通常是高大威猛的,浓眉大眼的,正义凛然的……而刘志军,个子不高,又瘦又小,眉眼带笑,鼻梁上还架着一副眼镜,怎么看都和警营硬汉不沾边儿,但他却一次又一次用实际行动,把人民警察英勇、忠诚、为民的形象牢牢地树在了群众的心中。

(一)

被105厘米长钉射穿面部

他依然制服了犯罪嫌疑人

2020年3月8日7时22分,大石桥市公安局南楼派出所接到110指令,百寨街道办事处前百村一男子在鑫成超市内手持改装后的射钉器,要杀害超市老板崔某。南楼派出所教导员刘志军带领民警巩维等人立即出警。到达现场后,见现场仍有群众围观,刘志军第一时间安排警力疏散群众。经询问报警人和现场群众得知,嫌疑人刘某(38岁,本村村民,单身)不久前在帮鑫成超市干活时,老板崔某曾给他一瓶饮料喝,刘某喝了饮料后感觉不舒服,认为是老板崔某要害他,遂多次到超市纠缠。今天他手持两把改装后的射钉器来“报仇”,在警察赶到前,他已经在超市二楼向崔某发射了两次,崔某慌忙躲避到了屋顶,但超市二楼屋内仍有两名女子(崔某妻子和村里的妇女主任)被困。曾有平时与嫌疑人刘某交情不错的村民上楼劝说,但均被刘某用射钉器逼了出来。刘某当时还扬言:“我今天一定要干一场轰轰烈烈的大事”,“谁来我就打死谁!”

刘志军立即将现场情况报告给局领导,请求警力支援,紧接着便部署现场警戒、劝降等工作。村民张某、蒋某因为平日里与嫌疑人刘某关系不错,此时主动申请要协助警方一同上楼劝说。考虑到嫌疑人刘某情绪极其不稳定,楼上群众随时有危险,于是刘志军决定亲自和这两名群众上二楼看看,力争劝降嫌疑人刘某,给增援警力争取时间。

上楼前,刘志军让其他民警在后边隐蔽尾随、伺机抓捕。为了不刺激到嫌疑人,他换上了便服走在最前面。就在快要上到二楼时,嫌疑人刘某听到楼梯里有声音,便伸出了改装后的射钉器指向了楼梯口,他双手各持一支,冲着刘志军等人喊道:“别上来,快走,再不走就打死你们!”此时跟在刘志军后边的村民张某说道:是我,你把枪放下吧。嫌疑人刘某根本不听劝说,嘴里喊着:“谁来我就打死谁!”

见此情况,刘志军将村民张某拉到身后,在准备后撤时,刘志军透过楼梯口看到了屋内的两名女子,神情都极为惶恐无助,联想到之前嫌疑人的扬言,刘志军怕再僵持下去屋内的人会有危险,便又往前上了两步,一边假装与那个女人对话,想分散嫌疑人刘某的注意力;一边迅速用手挡开他持射钉器前伸的左手——此时嫌疑人正说着“我打死你”,射钉器就响了!10多厘米长的射钉打在了刘志军的左脸上,他顾不得自己,趁着嫌疑人略显惊慌的一瞬间,上前迅速握住嫌疑人手里两支改装过的射钉器,并将其扑倒在地,尾随在后的民警、辅警此时快速冲过来,一举将嫌疑人控制。

此时刘志军的脸上和身上淌满了鲜血,在村民的帮助下被送到了医院。医生见到刘志军的伤口时连说“万幸”,因为改装后的射钉器威力巨大,坚固的墙体都能轻易打穿,更何况人脸,如果当时再偏离一点,打穿的是太阳穴或者眼睛,后果将不堪设想。

像这样的“万幸”,刘志军还经历过很多次。从警26年来,他历任大石桥市公安局巡警大队民警、中队指导员、中队长,南楼派出所副所长,反恐大队副大队长,周家派出所副所长、所长,现任南楼派出所教导员,二级警长。先后荣获全国杰出青年卫士、辽宁省杰出青年卫士、辽宁省优秀***员标兵、辽宁省政法系统人民满意民警等荣誉称号,并荣立个人一等功1次、三等功4次。在每一个岗位上,他都走出了一串闪光的足迹;每一个荣誉的背后,都有一段惊心动魄的故事。

(二)他身中十多刀先拨110

助警方擒获两歹徒,破获多地恶性案件56起

那是2003年5月12日的中午,值完夜班又忙了一上午的刘志军,带着一身疲倦,准备回家休息。但当他打开家门的时候,发生了他万万没想到的一幕:一个藏在门后的凶恶歹徒,迅速将门关上,然后一手持刀、一手持枪顶在了他的头上,恶狠狠地威胁道:“我们要钱不要命!”

“我们”刘志军往屋里一看,这才发现屋内还有一个持刀歹徒,妻子已被捆绑在地,房间里被翻得一片狼藉……刘志军马上意识到:这是遇到入室抢劫的了!就在他紧张思索应对办法的时候,被捆绑的妻子突然吐出了堵在口中的布塞子,大喊“抢劫了,志军快跑!”刘志军趁歹徒慌张愣神儿的时机,猛地向右一闪,抡拳打掉了歹徒手中的左轮手枪,急奔厨房抓起一把菜刀,转身就与持刀跟进而来的歹徒展开了殊死搏斗。与此同时,另一歹徒也狗急跳墙,拨刀冲向了不断呼救并试图站起来的女主人,在其双腿和右臂上狠狠的扎了几刀,一时间鲜血四溅,女主人倒在了血泊中…… 正与歹徒搏斗的刘志军,眼见着妻子倒在了血泊中,稍一走神儿,他的后背也被深深地刺中。歹徒趁机把刘志军抱住,两个人翻滚在了一起,另一歹徒也冲了过来,在刘志军的大腿和手臂处疯狂捅刀。刘志军临危不惧,强忍剧痛继续搏斗,他猛地向上一顶,用头顶开了抱着自己的歹徒,又顽强地夺下后来歹徒手中的弹簧刀,并刺伤歹徒。由于长时间的搏斗,加之身体多处负伤、失血过多,刘志军终于力不支,被再次扑上来的歹徒压住了双腿,即便如此,他依然没有放弃搏斗,挣扎着去抓掉在地上的刀。两名歹徒合力向刘志军的左右胸及持菜刀的右手连扎了多刀,刘志军昏倒在地。

两名歹徒以为刘志军已死,便慌乱地拿起抢来的财物和掉在地上的手枪,冲出室外,关门夺路而逃。关门声唤醒了昏倒在血泊中的刘志军,他顾不上自己和妻子的性命,首先想到的是:千万不能让歹徒跑掉再祸害百姓!他艰难地从身上掏出手机,拨通了110,用微弱的气息说道:“我是刘志军,家住哈西里,我家进来两名歹徒抢劫,一米七八个头,外地口音,穿有线工作服,有一个被我扎伤了,他们有枪,快追!”然后,他用最后一点力气爬至门前,打开了防盗门……

由于刘志军提供线索及时,从他家出去便打车欲逃往外地两名歹徒,不到半小时就被警方及时设置的卡点抓获。经过进一步深挖,两名歹徒交代了自1998年以来,交叉结伙在黑龙江佳木斯及辽宁沈阳、辽阳、抚顺、鞍山、盘锦等多地共流窜抢劫、抢夺、盗窃、轮奸、强奸作案56起,涉案总价值百余万元的犯罪事实。

身中十多刀的刘志军躺在重症监护室里,最重的一刀伤在左胸部,刺穿肺部肋隔肌又刺中肝部,胆管以及肺、肝部动脉血管均被切断,失血近5000毫升……病危通知书一张接着一张,为他祈祷的战友和群众也一拨接着一拨,他勇斗歹徒的壮举在全市迅速传开,不到一周的时间里,先后有近千人自发前往医院看望刘志军,百余个花篮几乎塞满了病房和走廊。

或许是刘志军顽强的意志战胜了死神,或许是群众的祈祷感动了上苍,二十多天后,奇迹出现了,刘志军脱险了。经此一战,他获得了中国杰出青年卫士的荣誉称号!

专啃“硬骨头”

哪里有危险,哪里就有他的身影

都说人们会对失而复得的东西格外珍惜,按理说“死”过一次的人会更加惜命,可在刘志军的心中,他更加珍惜的,是能保护百姓生命财产安全的机会。2005年春夏季,大石桥市汤池镇、周家镇及博洛浦镇相继发生7起系列蒙面入室抢劫案,久侦未破,市局承受了巨大压力。为此,全局选调优秀侦查员组成专案组,专攻此案。刘志军主动找领导请战,领导怕他身体吃不消,不想给他派重活,他拍着胸脯说道:“我的身体,我心里有数,请组织上相信我,给我个机会,我一定不会让领导失望!”被批准后,他便和专案组的同志们一头扎进了专案之中。根据犯罪嫌疑人尾随单身“显富”女子作案的特点,专案组决定化妆侦查。于是,他们顶着烈日酷暑,逢集必蹲,仔细搜寻犯罪嫌疑人的踪影。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刘志军和专案组的同志们在博洛浦镇集市上发现了嫌疑人陈某和李某。按照部署,刘志军贴近李某,在接到“行动”指令后,他以一个干净利索的锁喉摔,将身体十分彪悍的李某掀翻在地,并在其他同事的配合下,把企图掏刀反抗的李某制服。紧接着,他又配合战友们将陈某顺利擒获。随后,他和战友们化装成买羊人,到盖州市暖泉镇把另一名犯罪嫌疑人张某抓获。经审讯,这伙犯罪嫌疑人交代了在营口老边区、盖州、大石桥等地流窜蒙面入室抢劫作案40余起的犯罪事实。案件侦破了,蒙在群众心头的恐惧阴霾散去了,刘志军也找回了当年的神勇和自信,但当领导准备给他报功时,他却说:“荣誉留给专案组的其他人吧,让我参与行动就行”。

其实“哪里有危险哪里就有他的身影”是刘志军的常态。1999年12月,在抓捕一个有故意杀人、强奸等十一个罪名的黑社会性质持枪犯罪团伙首犯时,为了摸清情况、避免伤亡,刘志军主动请缨从楼体外铁管攀登上三层楼的高度侦查长达半小时,脸被外墙铁丝划破,鲜血直接被刺骨寒风冻住,他依然坚守,为抓捕行动提供了准确信息。2002年8月,刘志军在百年不遇的特大洪水袭来时,自发投入到抗洪抢险一线,在齐腰深的最低洼地带救出了一名孕妇,在战友们赶到后,他带着本队5名队员先后解救群众14人,抢出落水车辆达89台次。

但是在他入警之初,非科班出身的他并不被看好,1994年2月,他从大石桥市体委调入公安局,那时就有人说他不像个当警察的料,还说肯定有他后悔的那天。可刘志军偏偏是个“硬骨头”,为了强身健体,他每天坚持长跑五公里,还多次拜师学习擒敌拳术及警体硬功,没事就捧起法律书本苦读钻研,就连看**,他也专门找福尔摩斯、神探007系列片和一些大要案纪实来看,可以说他学习公安业务已到了如饥似渴的程度。正是靠着这种不服输的精神,26年来,经由他手破获的刑事案件累计600余起,抓获逃犯70余人,刑事拘留500余人,为国家和群众挽回经济损失四百余万元。

群众“贴心人”

“刘所长是个大好人”成了辖区群众的口头语

对于违法犯罪人员来说,刘志军是个“硬汉”,但在辖区群众面前,他却是个十足的“暖男”。在南楼派出所任副所长分管社区工作期间,酗酒成性的吴某在刘志军的真心帮助和耐心开导下,重拾对生活的信心,不仅发挥文艺专长积极参加社区活动,还参加了老年志愿者巡逻队,帮助照顾病重的工友,成为了社区干部的好帮手;连经常到派出所闹事的李老太太也开始夸警察好了,因为刘志军在发现她家困难后,主动帮助她干杂活、钉防寒塑料布、安门锁……还自掏腰包为她解决了冬天取暖问题。

在周家派出所任所长期间,刘志军下乡走访时了解到,辖区内冯家村有一户家庭,由于母亲离家出走,父亲受到刺激导致精神失常,留下年幼的男孩由叔叔抚养,不但生活拮据,且男孩没法上户口,成了名符其实的“黑户”。看着男孩家里连个像样的家具都没有,窗户玻璃破了,也只是弄张报纸糊上,刘志军心头一酸,并当即表态:“你这忙我帮定了!”接下来的一段时间,他奔走在相关部门,经过沟通协调,终于办妥了各项手续,为男孩免费办理入户登记。送户口簿上门的那天,刘志军自己拿出500元,给了这个苦难的家庭力所能及的资助,男孩的叔叔冯某到现在还经常将刘志军挂在嘴边:“刘所长可是大好人,是咱老百姓的贴心人!”

曾经逢会必访、逢会必闹甚至为了上访爬过北京烟囱的村民张某在刘志军的帮助下再也没去上访,因为刘志军亲自包保他们家,坚持定期走访帮扶。当得知张某的儿子考入高中没钱交学费和生活费后,他自掏腰包拿出3000元,解决了一家人的燃眉之急。张某的儿子性格内向,自卑感很强,害怕上学,心理负担极重,刘志军便联系自己的同学,利用个人关系找到一高中教务处领导和孩子的班主任,共同研究帮扶孩子的学习和生活。他还不时到学校去探望、送生活费,孩子在他的帮助下逐渐开朗起来。张某一家深受感动,保证今后不会再上访,不会给公安机关添任何麻烦。不止上访户张某,周家镇有名的几个上访户都作出了这样的承诺,正是因为被刘志军的真心所打动。

逢年过节,刘志军都会和民警一道带上礼物到辖区的特困户、低保户和孤寡老人家中走访慰问。在他的带动下,周家派出所民警主动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传为佳话的事迹数不胜数,民警与辖区群众结下了浓浓的鱼水情。

用真心换真心,多年来,刘志军始终是这样对待辖区百姓的。一句句称赞,一面面锦旗,一张张笑脸都是百姓对他的认可。

防疫“急先锋”——17年前战“非典”,17年后抗“新冠”

17年前,在抗击非典战斗中,刘志军因为表现尤其突出,被大石桥市公安局巡警大队树为抗“非典”标兵。当年,在北京市丰台区开电子游戏厅的汤某身感不适,与家人分乘三台轿车从北京返回大石桥市高坎镇,并参加了一次的婚宴,由于汤某高烧不退被定为非典疑似病例,与汤某密切接触过的19人都得被隔离,需要民警配合。在没有规范防护设备的情况下,刘志军主动请战,他仅戴着口罩,先后在24小时内两次深入汤某家乡,第一次深入村中工作达6小时,找到7人,为了防止感染,领导安排他休息。但刘志军想的是,只要他一休息,就要有其他战友深入疫区,那就增加了感染风险,为了保护战友不被感染,他再次毅然冲进“疫区”,一直工作到次日凌晨4时,又找到需隔离的12人。短期休整后,他又回到抗“非典”第一线,连续工作了7昼夜,直至疫情彻底解除,他才退出火线。

17年后,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作为南楼派出所教导员的刘志军带头奋战在防疫一线,坚守卡点,每次在值完一个24小时的班之后,都要立即投入卡点堵控中,直到深夜22时,逢车必查、逢人必检,如果不是出警受伤住院,第二天他依然会出现在卡点上……但这一次,他以及时果断处置险情、全力保护现场群众、受伤后仍奋不顾身将歹徒制服的大无畏精神体现了公安机关在疫情防控期间坚决维护社会稳定的决心。

在刘志军的身上,缝合长度超过10厘米的刀伤有11处,鼻骨骨折3次、手指骨折1次,牙齿掉过2颗,嘴里缝过40多针……这些伤疤,有的是为了保护战友,有的是为了保护群众,有的是为了抓获毒贩,有的是因为与持枪歹徒近身搏斗,但是无一例外,它们都是专属于硬汉刘志军的最耀眼的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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