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人外出治疗是需要戴上镣铐的原因,也是因为害怕他们在治疗过程中进行逃跑,行凶,自杀以及其他的危险行为,所以犯人在外出治疗的时候是需要戴上镣铐。
犯人外出治疗需要戴上镣铐当犯人在监狱中有病,但是却在监狱中治疗不了,会把犯人带到医院进行治疗,那犯人就会带上镣铐,原因也是因为害怕,他们在治疗的过程中如果没有带吊靠进行逃跑,或者进行反抗行刺其他人。
这样就会有无辜的人进行受伤,还有就是为了避免他们进行自杀行为,也就是为了排除以上三种情况才会对他们外出时进行要靠,除此之外还会有专门的负责人员在旁边两侧监督和看护他。
带上镣铐原因是因为害怕犯人进行逃跑行凶自杀有些犯人会因为在外出治疗的时候进行逃跑,这样的行为就是来解脱自己,可是我们为了不让犯人进行逃跑在外,出治疗的时候会给他们戴上镣铐,防止他们进行逃跑,除此之外他们还会在治疗的时候进行行凶行为,也是害怕他们伤害无辜罪上加罪。
所以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会在他们外出治疗带上吊靠,其次就是自杀,有些犯人为了了结自己的性命,在外出治疗的期间如果没有带镣铐,会对自身受到伤害,产生自杀的念想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发生,他们即使外出治疗都会带上镣铐。
总结犯人外出治疗是需要带上疗效的原因,也是害怕他们有一些犯罪行为以及伤害无辜,其次就是逃跑,犯人会有逃跑的心理现象,所以在外出治疗不光有人跟着,还要进行带镣铐,除此之外就是行凶,有些罪犯在外出治疗不知悔改,威胁其他人放自己走,也就是这样怕伤及无辜,为了避免这样的事情发生,会给犯人戴上镣铐,除此之外就是自杀行为,这种自杀行为犯人就是来解脱自己,可是我们不能让他如愿,为此避免以上的事情发生,犯人及时在外出治疗,他们也会戴上镣铐。
从一个监狱转到另一个监狱叫做转监。逃跑的、加刑的、申诉的、老弱病残的、家里有关系的等几类犯人,转监的一般是这些人。通常都是与别的犯人相处不好,和这个人有不良的行为习惯,导致影响别的犯人,监狱长会考虑到是否犯人的行为会影响别的犯人,从而为犯人转监。
什么情况下会换监狱:
一般来说,一旦确定了服刑监狱,就很难再进行更换了。但是也并不是全无可能,还是存在着会更换监狱的情况的。
(一)年龄变化
有一种监狱叫做未成年犯管教所,其中大部分是未成年人。若是成年以后但是余期不满两年,则不需要转到成人监狱,那么相对应的,若是余期超过两年,则会转到成人监狱。
(二)身体变化
若是服刑人员在原本确定的监狱服刑一段时间之后,身体出现特殊疾病或者是重大疾病,为了服刑人员的身体健康,可能会将服刑人员转送到医疗条件好一些的新康监狱。
(三)刑期变化
有的地区还专门设置有出监监狱。服刑人员在服刑期即将期满之时,可能会将服刑人员送至出监监狱。
(四)能力变化
若是服刑人员本身具有特殊的技能,但是之前没有被发现,或者是在监狱中比较认真努力,通过学习使自己有了突出的特殊技能,这时原本的监狱中没有相应的条件能让服刑人员更好发挥自己的才能,则服刑人员有可能会被换到其他有条件让其展示和发挥能力的监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及时收押,并且通知罪犯家属。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发给释放证明书。
《监狱法》
第四条 监狱对罪犯应当依法监管,根据改造罪犯的需要,组织罪犯从事生产劳动,对罪犯进行思想教育、文化教育、技术教育。
第五条 监狱的人民警察依法管理监狱、执行刑罚、对罪犯进行教育改造等活动,受法律保护。
已经判决的罪犯在时时盼望着进入监狱服刑,按理说监狱与看守所都是算着刑期的,为什么犯人却急切地想进入监狱呢?我认为主要有以下4个方面的原因。
一、看守所的生活环境和监狱有着云泥之别看守所的标准监房是18平方,去掉走廊,大概只剩14平方左右,而且吃住拉撒都在一个屋子。而这有时候会构成非常魔幻的场景,在监舍里有人在吃东西的同时却也有人在拉东西。每个监舍关押人员都在15个人以上,我所知道的最多的时候到过50多人,床铺肯定是不够睡得,所以有的人就只能在地上打地铺了。
尽管有不少人去打地铺,可是大家睡觉的时候还得侧身睡,而且都是肉贴肉的睡,就跟沙丁罐头一样,再加上整个监舍就只有一个小窗户,空气流通不畅,不同气味混合在一起是非常难闻的。再加上晚上睡觉的时候,脚臭的,口臭的,打呼噜的,磨牙的,说梦话的…各种“防眠曲”齐上阵,一般人的忍耐力还真扛不住。
相比之下监狱的地方会大一点,里面的服刑人员一般为10~16个人,而且只会少不会多,最为让人向往的是睡得上下铺,一人一张床。监室的窗户也大,空气也好。
由于它是上下铺,一共才有八个床,所以活动空间充足,最最重要的是监室中没有厕所,这就让居住条件直接上升一个层次。甚至有条件的监狱为了培养犯人积极的人生价值观,还设有娱乐室,图书馆,等空间以及设备。
在监狱管理局的领导下,监狱还会给犯人上思想文化教育课,为了防止犯人抑郁,还会开展狱友之间相互交流会,组织各种篮球运动会等活动,从侧面也丰富了犯人的服刑生活。
二、看守所的伙食和监狱的伙食天差地别看守所在押人员每月伙食费一到三百元不等。平均下来每个人伙食费一天3-10块钱。一日三餐,平均下来每一餐是1~4块钱左右。1~4块钱的伙食,嗯,伙食是怎样的可以想象。
不夸张地说,看守所的伙食只是能让犯人吃饱,至于吃的是什么,大家自行想象。虽然有个别的看守所为了增加额外的经费,会组织在押人员进行手工业加工生产,但全国大部分的看守所是不干活的。
监狱服刑人员的生活费,伙食费是国家统一供应的,食物是充足且花样较多的。而且监狱会对服刑人员进行劳动改造。付出劳动就有金钱收获,这些钱除了上缴监狱和监狱管理局之外,还会给服刑人员进行劳动奖金和伙食改善,吃的方面好了以后大部分服刑人员就能安心改造了,毕竟服刑人员不同于社会人士,他们的诉求很简单,简单到让社会人士觉得可怜。
三、看守所里面嫌疑人的压力和监狱服刑人员的压力是不同的看守所里的人员还没有进行最终的判决,还要不停的侦查,起诉,审判。每天都要去关注司法程序到哪一步?,会不会被判罪?判罪会判多少年?每日都度日如年。身体上的压力与折磨远远不如精神层面的折磨,每天都活在提心吊胆、忐忑不安的心理折磨中,那种焦虑不言而喻!
而监狱的犯人已经进行了最终的判决,他们能做的就是服从管理,积极改造,争取减刑,早日出狱,思想波动小,精神压力小,未来希望大。
四、与亲属沟通上的无中生有在看守所的时候由于未被判决,所以看守人员会严格限制嫌疑人与外界的信息往来,基本上不会给机会与外界联系。写信不被允许或不被邮寄,电话更是想都别想,而在判决以前在看守所也是不能进行亲属会见的,这种想念不能相见的离愁也不是好挨的。
但是到了监狱以后,由于在监狱服刑的犯人都是经过判决的犯人,所以不会再限制与外界的交流,信件可以随便写,只要地址能写对,内容健康,就都能邮寄出去。
如果一个月内没有违规违纪情况的发生,那么管教人员就允许犯人拨打一通不超过十分钟的亲情电话,语言交流是写信无论如何都替代不了的。而在外界的亲属闲暇之余也可以去到监狱进行探监,面对面的交流更加直观,一次会见可能能让犯人兴奋好几天,这些都是看守所不具备的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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