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身高165+ 招飞体格摸底检查标准
第一部分 报考空军飞行学院考生身体自荐条件
有下列病史或体征者,不要上站体检。
1.身体有明显畸形、四肢残缺或有功能不全及步态不稳者;
2.有开颅、开胸手术史,以及头部外伤昏迷史者;
3.经常腰腿痛或半年内有单纯性骨折史者;
4.有慢性胃肠病(经常腹痛、反酸、或腹泻)或七岁后患过传染性肝炎者
5.患过脑膜炎、脑炎、肾炎者;
6.经常头痛、头昏、失眠者;
7.家族或本人有精神病、癫病(羊角疯),或有晕厥史者;
8.有口吃(结巴)者;
9.有梦游症(睡眠中下床活动,事后自己不知道)者;
10.十岁后仍有尿床现象者;
11.有耳聋,经常耳鸣或耳内流浓、鼻 血者;
12.乘车(船)恶心、呕吐者;
13.有哮喘及经常咳嗽等慢性呼吸系统疾病者;
14.明显斜视者;
15.平时戴眼镜学习,或有夜盲者;
16.女性月经经常失调、痛经或伴有明显贫血者。
第二部分体格摸底条件
l.身高男性在165—178cm内,女性在160——175cm内。不满十八周岁男性可低1cm。
2.体重男性52kg以上,女性45kg以上。
3.坐高不超过96cm,腿长不低于73cm。
4.上肢长不低于69cm。
5.胸围男性不小于80cm,女性不小于75cm。
6.血压平静收缩压不超过18.4kPa(138mmHg),舒张压不超过11.7kPa(88mmHg)。
7.脉搏在56—100次/分内。
8.视力双眼裸视力均在空军招飞视力(C形)表1.0以上,或对数E形视力表5.0以上。
9.色觉正常。
10. 听力正常。
11. 嗅觉正常。
12.无纹身。
第三部分 各部位体格标准
(供学校把关参考)
全 身
第一条 体质不良、体形不匀称不合格。
第二条 发育、营养不良或过瘦或过胖,身高与体重明显不成比例不合格。
第三条 各部位各器官结核及其病史不合格。
第四条 各类恶性肿瘤以及妨碍着装,影响功能或容貌的良性肿瘤及瘢痕不合格。
第五条 重度或有继发感染的体癣、股癣、花斑癣、手癣、足癣及趾甲癣不合格。
第六条 慢性寻麻疹、慢性湿疹、皮肤瘙痒症、银屑病、重度鱼鳞癣,大面积的神经性皮炎等难以治愈的皮肤病不合格。
第七条 暴露部位的白癜风,大面积斑秃,重度腋臭不合格。
第八条 瘢痕体质不合格。
第九条 麻风及其密切接触史不合格。
第十条 明显贫血以及其它血液系统疾病及其病史不合格。
第十一条 风湿病、类风湿、痛风等疾病不合格。
第十二条 生理反射明显不对称,病理反射阳性不合格。
头颅部
第十三条 颜面部明显不对称不合格。
第十四条 颅骨发育畸形不合格。
第十五条 颅骨骨折及其病史不合格。
第十大条 各种头癣不合格。
颈 部
第十七条 各种甲状腺肿瘤,甲状腺功能亢进或低下不合格。
第十八条 明显斜颈不合格。
眼
第十九条 慢性泪囊炎不合格。
第二十条 屈光性角膜手术史不合格。
第二十一条 飞蚊症不合格。
第二十二条 巩膜、虹膜睫状体、瞳孔。状体、玻璃体等器官疾病不合格。
第二十三条 眼底疾病不合格。
第二十四条 青光眼不合格。
耳
第二十五条 重度外耳道真菌病不合格。
第二十六条 除副耳廓外,其它耳畸形不合格。
第二十六条 中耳炎不合格。
第二十八条 鼓膜穿孔、粘连等病变不合格。
鼻
第二十九条 除单纯性慢性鼻炎外,其它类型鼻炎均不合格。
第三十条 鼻息肉不合格。
第三十一条 慢性鼻窦炎不合格。
第三十二条 重度鼻中隔弯曲不合格。
第三十三条 反复鼻出血不合格。
口 腔
第三十四条 重度牙畸形(明显“地包天”、“天包地”)不合格。
第三十五条 牙齿脱落3个以上不合格。
第三十六条 牙龈溢脓、牙龈萎缩、牙龈增生超过4对不合格。
第三十七条 预下颌关节经常性脱臼不合格。
咽喉部
第三十八条 影响发音的咽喉部疾病不合格。
胸 部
第三十九条 重度鸡胸、扁平胸,明显胸廓发育不对称不合格。
第四十条 各类心脏病、心包膜病不合格。
第四十一条 病理性心脏杂音不合格。偶发性期前收缩运动后消失合格。
第四十二条 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等肺部疾病不合格。
第四十三条 胸膜炎、胸膜粘连、胸腔积液等胸膜疾病不合格。
腹 部
第四十四条 除单纯性阑尾炎、腹股沟疝手术治愈后外,其它腹腔器官手术史不合格。
第四十五条 胆囊炎、胰腺炎及其病史不合格。
第四十六条 仰卧位肋下触及肝脏大1.5cm以上,或脾脏大0.5cm以上不合格。
第四十七条 各类肝炎,澳抗阳性不合格。
第四十八条 慢性细菌性痢疾。钩端螺旋体病、出血热疾病不合格。
第四十九条 肠道寄生虫除蛔虫病、鞭虫病、蛲虫病、钩虫病以及姜片虫病、绦虫病、梨形鞭毛虫病已治愈外,其它寄生虫病均不合格。
第五十条 立体时,右肾脏下垂超过全肾2/3,或左肾超过全肾1/3不合格。
脊 柱
第五十一条 脊柱明显形态异常不合格。
轻度驼背、侧弯,腰段生理前凸在2一5cm内合格。
第五十二条 脊柱疾病、损伤及其病史不合格。
四 肢
第五十三条 重度下肢静脉曲张不合格。
第五十四条 骨、关节、滑囊、腱鞘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不合格。
关节腔外单纯性骨折,仅1—2次关节脱位无复发不影响功能合格。
左手小指末节缺损,双足除拇趾外缺损一趾,膝内外翻在 6cm内合格。
第五十五条 明显下蹲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五十六条 重度扁平足不合格。
第五十七条 多发或持重部位鸡眼、屏底不合格。
肛 门
第五十八条 半环形或环形痔,或较大经常出血的内外痔不合格。
第五十九条 直肠息肉、息憩、脱肛等疾病不合格。
第六十条 肛瘘不合格。
第六十一条 陈旧性肛裂不合格。
泌尿生殖器
第六十二条 重度精索静脉曲张不合格。
第六十三条 生殖系统发育异常或疾病不合格。
交通性鞘膜积液手术治愈后半年,小的睾丸鞘膜积液、精液囊肿、阴囊内结节以及
隐睾手术下降阴囊内合格。
第六十四条 泌尿系统发育异常,或结石、囊肿等疾病及其病史不合格。
包茎、阴茎头部下裂不影响排尿合格。
第六十五条 各种类型性病不合格。
第六十六条 经常性月经异常及功能性子宫出血不合格。
招收飞行学员体格检查方法
一、病史搜集
1.晕厥、昏迷、癫病、脑膜炎、肾炎。梦游等病史;
2.经常头痛、头昏、失眠、腰痛、腿痛等病史;
3.气管炎\哮喘、结核等慢性呼吸系统疾病;
4.肝、胆、胰、胃、肠等慢性消化系统疾病;
5.本人或家族中患精神病(包括父系、母系三代亲属);
6.经常晕车、晕船史;
7.本人住医院或手术情况。
二、人体测量
1.身高测量。在不穿鞋的情况下进行。受检者枕部、胸椎、骶椎及两足跟要与身高计垂直柱接触;头要正,颈要直,耳廓上切迹至眼外眦部的连线应与地平线平行;身高计的水平尺应该紧贴头顶。测量以厘米为单位。
2.上肢长测量。受检者直立位,上肢向前平举90度,手伸直,掌心向下,测其肩峰外侧缘中点至中指远端的距离,即为上肢长。测量以厘米为单位。
3.下肢长与坐高测量。嘱受检者坐在身高计的座板上,按测量身高的方法测出坐高。身高减去坐高即为下肢长。计算以厘米为单位。
4.体重测量。嘱受检者在体重计的踏板中心直立站稳,不要左右摇晃或故意用力施压。体重的计算以公斤为单位。
5.胸围测量。受检者面向检查者站立,两肩自然下垂。用软尺绕胸,前面通过乳晕下缘(女性通过第五胸肋关节),后面通过肩胛骨下角,为平静状态时的胸围;于受检者深吸气至极限时所测得的数值,为吸气时的胸围;于受检者呼至极限时所测得的数值,呼气时的胸围。胸围的计算以厘米为单位。
6.腰段生理弯曲测量。嘱受检者两足跟并拢,自然站立,用一根垂线,上端固定于第七颈椎棘突中心点,下端下垂固定于骶尾部正中线上,测其前凸最深点与垂线的垂直距离,即为腰段生理弯曲值。测量以厘米为单位。
7.膝内翻、膝外翻的测量。嘱受检者取站立位,而足跟、足尖同时并拢。测量膝内翻时,两内踝并拢,以皮肤刚刚接触为度,量两股骨内髁间的距离。测量膝外翻时,两股骨内髁并拢,以皮肤刚刚接触为度,量两内踝间的距离。膝内翻、膝外翻的测量以厘米为单位。
上述脊段生理弯曲、膝内外翻、上下肢长、座高测量,只在视诊有可疑时进行。
三、脉搏计数
(一)计数脉搏前,嘱受检者休息10分钟。
(二)脉搏计数法。计数15秒钟脉搏数,直到几个15秒钟的脉搏数相同为止,然后乘
4即为每分钟的脉搏数。
四、血压测量
(一)血压测量注意检查血压计是否保持零点水平,是否正常。
(二)测量血压前,嘱受检者休息10分钟。
(三)一律测量右臂肱动脉血压,以坐位为准。手臂的位置应该与心脏在同一水平,即与第四肋软骨同高。
(四)血压计的袖带,须绑扎在距肘窝上2—3厘米处,绑袖带以前,应将气囊内的空
气全部放出。每次测量血压前,血压计的汞柱平面应该在零点。听诊器头不能压得过重,更不能压在袖带下面进行测量。
(五)加压时不要过速、过高,一般加压至触诊桡动脉脉搏消失后;再加压2.67千帕(20毫米汞柱)左右即可。下降速度以每秒0.266一0.399千帕(2—3毫米汞柱)为适宜。
(六)测量血压以听诊为依据。收缩压取初听到搏动音的数值,即第一音为准。舒张压取搏动音突然由清晰转为低沉时的数值,即第四音为准。在个别情况下,搏动音突然消失时,则取消失时的数值为舒张压;第四音不易辨别时,则取搏动音开始减弱时的数值和完全消失时的数值的平均值为舒张压。
五、一般发育检查
一般发育系指整个机体的概貌而言。主要应该注意检查骨骼和胸廓有无畸形,肌肉是否丰满结实,身长与体重是否成比例,营养状态是否良好等。
六、皮肤检查
注意观察皮肤色泽,有无瘢痕、溃疡、瘘管、皮下静脉曲张或皮肤病等。
七、淋巴结检查
检查颈部、腋下、肘部和腹股沟淋巴结。注意其大小、硬度、有无肿大、压痛或瘘管,淋巴结与皮肤或周围组织有无粘连等。
八、头颈部检查
嘱受检者双足分开,弯腰低头。检查者双手触摸受检者的头部,双手拇指边分开头发,边触摸,边视之,有无畸形、外伤疤痕、斑秃、发癣、凹陷骨折以及甲状腺的情况。
九、外眼一般检查方法
1.眼睑检查。注意有无眼睑下垂、内翻、外翻、倒睫;睑缘有无潮红、肥厚、分泌物及痂皮等。
2.泪器检查。检查泪道时应注意泪点的位置、大小是否正常,泪点外翻、狭小或闭塞,有无瘘管;压迫泪囊部时,注意有无粘液或脓性分泌物排出。
3.结膜检查。注意睑球结膜及穹窿部结膜有无充血、水肿、干燥、滤泡、结节、睑裂斑、翼状胬肉、结石、乳头增生、瘢痕、睑球粘连等。
4.角膜检查。一般在明室用斜照法对角膜做初步检查。注意有无擦伤、混浊、溃疡、斑翳、退行性改变等。
5.巩膜检查。注意巩膜的颜色有无黄染、充血、结石等。
6.眼球检查。注意眼球的位置、双眼各方向运动、内集力等是否正常;有无眼球突出、凹陷、偏斜;并须用指测法检查眼压,有可疑者须到当地医院测定眼压。
十、视力检查
1.统一用空军规定的标准视力表( C形视标)。在5米距离处进行检查,不采用2.5
米加反光镜的方法。视力表的高度要求1.0行与被检眼在同一水平线上。
2.一般采用人工照明,在视力表前上方离墙40厘米处悬挂100瓦带罩灯泡一只,使视力表0.8至2.0行得到均匀照明。亦可采用自然光线照明,但太阳光不能直接照射在视力表上。
3.检查前先向受检者讲解视力特点,打手势方法,讲清注意事项。检查时受检者一般取立位姿势检查。先查右眼,后查左眼。指认视标时,一般可自0.6行开始,视标要全部指认,每一视标检查时间一般不应超过3秒。
4.记录方法 确认的一行加临近上一行的视标 全部认出0.8并能认出0.9行部分视标则记录为0.8+1、0.8+2……。
注意事项
1.检查前应在候检室等候,以防个别受查者背诵视标。
2.遮眼板勿压眼球,并防止强光耀眼。
3.指示棒尖端应放在视标下1厘米处,勿太近大远。
4.注意受检者体位姿势、手势和表情,随时注意盖眼情况。
5.防止暗示。当视标认错时,指示棒不要在原处停顿或重复指点。
十一、色觉检查
1.一般采用俞自萍色觉检查图。
2.在白天明亮的自然光线下检查。
3.检查距离一般为75厘米。
4.每版辨认时间一般不超过5秒种。
注意事项:
1.色盲本应保持整洁。弄脏和退色的版面不宜使用。
2.色觉检查应单个进行,防止其他受检者围观。受检者辨认时不能歪头斜视。防止给任何暗示。
十二、耳部检查
1.外耳检查:注意有无畸形、缺损、肿物等;
2.耳镜检查:注意观察鼓膜有无充血、内陷、增厚、穿孔、瘢痕等情况。
十三、听力检测方法
选择一个安静的房间,检查者用机械手表先后放在受检者左右耳边或用5米耳语法。
十四、鼻部检查
前鼻镜检查。注意观察鼻腔粘膜的色泽,有无充血、苍白、于痂、出血或糜烂;鼻甲的大小、有无肥厚、萎缩、表面是否平滑,鼻中隔有无穿孔,是否弯曲;其弯曲的程度、部位与鼻甲的关系,妨碍鼻腔通气或鼻窦引流的程度;鼻道的粘膜有无肿胀、狭窄,有无分泌物,其部位和性质如何;有无息肉;筛泡是否肥大等。
十五、嗅觉检查
用4个棕色、大小、形状相同的小瓶,分别装入等量的醋、酒精、汽油和水。
嘱受检者闭眼,一侧鼻孔由检查者堵住,检查者将嗅觉瓶置于受检者的另一侧鼻孔下,嘱其辨别其气味。两侧鼻腔分别检查。
注意事项
1.试液要经常更换,以免日久后气味减退或变质。
2.嗅觉瓶所放的位置要经常更动或更换检查顺序。
3.检查完毕,应及时盖好瓶盖,不要盖错,防止气味混杂。
4.嗅觉易于疲劳,故不可连续测试,应有一定的时间间隔。
十六、口腔检查
观察口腔粘膜的色泽,有无充血和溃疡,软腭运动两侧是否对称,悬雍垂有无畸形、水肿;扁桃体的大小,咽后壁粘膜及牙齿有无充血、萎缩、溢浓、牙合畸形等。
十七、胸部检查
在胸部检查中,首先要注意胸廓的发育情况,有无异常胸型,有无外伤、手术疤痕,乳房是否对称,呼吸运动是否相等等。
1.心脏听诊。以常用的3个听诊区为主,听诊区如下:
(1)主动脉区:由胸骨左缘第三肋间向右横过胸骨柄,扩展到胸骨右缘第一、第二、三肋间及向右销骨下区、胸骨上回、右颈部,向下至心尖区。
(2)肺动脉区:由胸骨左缘第二肋间向上扩展至第一肋间、左销骨下区,向下至胸骨左缘第三肋间。
(3)左心室区:以心尖搏动为中心点,第四、五肋间水平向内2厘米,向外至腋前线。在单纯左心室扩大时,该区可向内侧扩展;而右心室扩大时,则向外侧扩大。
心脏收缩期杂音按临床六级分法(见36页)。
2.心脏叩诊。体检时,心脏叩诊一般采用仰卧位。嘱受检者充分裸露检查部位,体位要舒适,胸部肌肉放松,可以先叩诊左界,也可先叩右界,可以自心底部开始,也可以自心尖部开始,但都必须逐肋隙自外向内叩诊。
3.肺部听诊。
顺序与方法:两侧进行对称比较,由双侧相对位置、自上至下,先胸后背。一般嘱受检者微张口,作均匀地、较深的呼吸,有利于对呼吸音及罗音的听诊。
4.肺部叩诊。一般采用间接与直接叩诊法。受检者裸露检查部位,保持身体两侧平衡,使胸部肌肉松弛。一般先作胸前部叩诊,自肺尖开始,由上而下两侧对称部位比较叩诊,后作背部叩诊。背部叩诊时,嘱受检者采取坐位,头向前屈垂,身体稍向前弯曲,双上肢交叉抱肘位置进行。
十八、腹部检查
注意腹部有无外伤、手术疤痕;有无切口疝、腹白线疝、脐疝、腹股沟斜疝等;有无瘘管;有无腹壁的静脉曲张;有无皮肤病、肿块等。
(一)肝脏触诊
1.受检者取仰卧位,两腿屈曲,使腹部肌肉松弛,行腹式呼吸。
2.检查者位于受检者的右侧,用右手触诊。沿腹直肌右侧缘逐渐由下而上随呼吸接近肋弓。注意手指和手掌都要紧贴受检者的腹壁。触诊时宜轻轻用力,以免把肝脏推向后方。
3.肝脏测量。嘱受检者吸气,以腹壁与助弓相平时肝的大小为准,以厘米计算。对难以达到上述方法要求的受检者,可于平静呼吸状态测量肝脏大小。测量肝右叶时,取右侧锁骨中线与肋骨弓有交叉点,作为测量的起始点,与肋骨弓成直角量至肝下缘为止。但对局限型肝肿大者,应测量肋缘下肝脏的最大距离。测量肝左叶时,取剑突下缘作为测量的起始点,成垂直量至肝下缘为止。
4.注意事项
(1)触及肝脏时,不仅要注意大小,还要注意边缘厚薄、硬度,有无压痛或叩击痛,表面是否平滑等。
(2)注意肝上界的位置。
(3)注意与腹直肌鞘、右侧肾脏、胆囊等相鉴别。
(4)受检者有腹胀时,暂不宜进行肝脏触诊,可于空腹时进行。
(5)肝脏触诊,可因腹肌紧张、饭前饭后、运动前后、呼吸深浅、体型等因素影响其大小,在评定时应全面考虑。
(二)脾脏触诊
1.受检者取仰卧位,两腿屈曲,使腹部肌肉松弛,行腹式呼吸。
2.检查者位于受检者的右侧,左手掌置于受检者左侧第七至第十肋骨处,右手平放于腹部,与左侧肋下缘成垂直方向,逐渐由下面上接近左侧肋弓。手指末端应稍弯曲,轻压腹壁。当受检者深吸气时,进行脾脏触诊。
3.仰卧位轻度肿大的脾脏常不易于触及,可嘱受检者取右侧卧位,用双手触诊法检查。
4.测量脾脏大小时,嘱受检者取仰卧位,吸气至腹壁与肋弓相平,此时所触及的脾脏最远点与肋缘垂直的距离为脾脏的大小。以厘米计算。
5.注意事项
(1)触及脾脏时,不仅要注意大小,还要注意边缘厚薄、硬度,有无压痛或叩击痛,表面是否平滑等。
(2)脾脏的硬度分为软、中、硬三种程度。
(三)肾脏触诊
1.受检者一般取仰卧位,两腿屈曲,使腹壁肌肉松弛,采用双手触诊法。检查者的左手托位受检者腰部肾区,右手放在季助部,其弯曲的手指末端恰在肋下方。利用受检者的呼吸运动将右手逐渐深入,直抵后腹壁,并与同时将后腹壁推向前方的左手相接触。若两手已经相接而尚未触到肾脏,就令受检者深吸气,此时肾脏下移与右手相遇,可触及肾脏下极。肾下垂时,肾脏可能在两手间被握住。必要时,可作坐、立位触诊。触及其大小以厘米计算。
2.触及肾脏要注意大小、形状、硬度、表面状态和移动度。
十九、脊柱一般检查
(一)视诊。嘱受捡者背向检查者站立,注意观察脊柱的发育状态,有无驼背、腰段过度前凸、胸段下段或腰段后凸,棘突排列是否整齐,脊柱有无侧弯。
(二)触诊。嘱受检者向前弯腰约30度的姿势,检查者自上而下分别沿着棘突及棘突间隙和椎旁逐个施压与叩击,注意有无压痛或叩击痛。
(三)功能检查。嘱受检者取站立位,作脊柱前弯、后伸、侧弯活动,并固定骨盆时年左右旋转话动。
二十、四肢检查
四肢检查时,既要做好一般检查,又要做好功能检查。
一般检查。注意观察四肢的骨骼和肌肉的发育状况,并与对侧比较。有无畸形,手指、脚趾有无残缺不全,有无膝内翻、膝外翻、扁平足、姆外翻、鸡眼、洪豚、下肢不等长等。发现异常时,须作上下肢功能活动。
二十一、神经反射检查
(一)生理浅反射检查。检查腹壁反射及提睾反射:受检者仰卧,全身肌肉放松,检查者用钝竹针轻轻划腹壁或大腿内侧皮肤,引起刺激部位肌肉收缩,应为对称性收缩。反射消失或不对称为阳性。
(二)病理反射检查巴彬斯基氏征:检查时受检者平卧,全身肌肉放松,髋、膝关节伸直。足于床上轻度外展位,检查者用左手持住其踝部,右手以钝针,由足底外缘向前小趾根部轻向内侧至姆趾根部。姆趾背屈,其余四趾扇形散开为阳性。
二十二、男生殖器检查
注意阴茎有无畸形。检查睾丸的大小、硬度,有无压痛,是否已下降到阴囊内。附睾有无肿痛、硬结。精索有无压痛、增粗。有无精索静脉曲张和鞘膜积液。
二十三、肛门检查
嘱受检者背向检查者站立,两足分开,向前弯腰,两手触地,膝关节伸直。注意观察有无外痔、肛瘘、肛裂、脱肛、肛门皮肤病等。
体 征 的 判 定
一、体 质
体质分为良好、中等、不良三类;
体质不良系指身体瘦弱、肌肉松软无力、骨骼纤细、颈细长、两肩下垂、肩胛骨显露、身高与体重明显不成比例,脂肪缺乏或过度肥胖等。
身高与体重明显不成比例,判定方法如下:
标准体重=身高一110
超过标准体重 20%为肥胖
低于标准体重 15%为过瘦
二、发 育
发育分为正常、不良二类。
发育指在一定年龄人体的身高、体重以及身体各部器官相应的成长状态而言。一般根据人体以育正常指标,胸围等于身高的一半,两上肢展开长度等于身高,坐高与下肢长基本相等。临床上一般把正常人体发育分或为三型判定:
1.瘦长型(无力型):体高肌瘦、颈细关、肩下垂、胸廓扁平、腹上角小于 90度。
2.矮胖型(超力型):体短粗壮、颈粗短、面红、肩平、胸廓宽阔、膀上角常在90度。
3.均称型(正力型): 体格各部分结构合理,体型均称。
而在体检中,将发育分为正常、不良二类。瘦长型(无力型)。矮胖型(超力型)属于发育不良;均称型(正力型)为正常,属发育良好、多数青年人体重的增长可能慢于身高的增长,如果骨骼和关节发育良好,左右对称无畸形,虽营养状态或肌肉发育稍差,身高与体重的比例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不能认为是发育不良。
三、营养状态
营养状态可分为良好、中等和不良。
良好:精神饱满,皮肤、粘膜色泽红润,皮肤有弹性,皮下组织丰满,脂肪分布均匀,肌肉结实。
不良:精神萎靡,毛发稀少易脱落,皮肤干燥、松弛、无光泽,皮下组织不丰满,肌肉松弛无力。
中等:介于以上两者之间。
四、鼻中隔偏曲
(1)鼻中隔偏曲的判定应从鼻腔解剖结构、其窦引流、鼻呼吸功能和治疗效果综合考虑。
(2)鼻中隔高位偏(指沿中鼻甲下缘以上区域的偏曲),用1%麻黄素收敛后,中鼻甲大部分被挤压,影响引流或中鼻甲大部分仍不能显示者,为重度高位中隔曲,应淘汰。
五、外耳道真菌病
外耳道软骨段有少许膜状物或管状痂皮,尚有灰白色点片状菌苔,取出痂皮后皮肤潮红、粗糙;或病变已波及鼓膜,鼓膜表面混浊,有散在黄黑色点状物或呈现不规则之龟裂或毛刺状,均为重度外耳道真菌病,应予淘汰。若外耳道仅有少量痂皮,取出后皮肤略潮红,无明显菌苔,鼓膜标志正常,应予合格。
六、牙哈畸形
1.深复合(天包地):在正中时,上前牙遮盖下前牙唇面的垂直距离超过下前牙唇面高度的三分之一,一般予以淘汰。
2.反合(地包天):属于上下牙弓及凳骨近远中或侧向关系异常。在正中时,下前牙(后牙)咬于上颌前牙(后牙)的唇(颊)侧。
反合超过3对为重度,一般予以淘汰。
3.增生性牙龈炎
重度:牙龈增生超过牙冠,盖住唇(舌)面,炎症多已消退,增生之牙龈韧而实超过4对,应予淘汰。
4.萎缩性牙龈炎
重度牙龈萎缩,牙根暴露4毫米以上,牙松动。
七、胸廓发育状况
正常胸围=1/2身长±8cm。
评定明显桶状胸、扁平胸、狭小胸如下:
明显桶状胸:左右径一前后径<4cm;
明显扁平胸:左右径一前后径>10cm;
明显狭小胸:1/2身长<10cm以上。
八、心脏听诊
1.生理性收缩期杂音一般掌握原则是:心尖区不超过Ⅱ级、肺动脉瓣区不超过Ⅲ级、主动脉瓣区不超过I级,且柔和、吹风样、不传导。
第一、二音强度改变及其分裂,或第三心音,确系生理因素所致,可合格。
后来就是政审。。。。。。。。。文化成绩从高到底筛选
哈哈,我们刚刚考完每个学校的情况不一样吧。还是看看往年的题,至于重点都是差不多的。我是看老师讲课的视频,因为重点会总结出来,一边看一遍记,一遍也就记住啦就是在56网上面搜局部解剖学,就出来了是中山医的。讲的挺好的,老师很幽默,本来困,听完也就不困了
招飞体格摸底检查标准
第一部分 报考空军飞行学院考生身体自荐条件
有下列病史或体征者,不要上站体检。
1.身体有明显畸形、四肢残缺或有功能不全及步态不稳者;
2.有开颅、开胸手术史,以及头部外伤昏迷史者;
3.经常腰腿痛或半年内有单纯性骨折史者;
4.有慢性胃肠病(经常腹痛、反酸、或腹泻)或七岁后患过传染性肝炎者
5.患过脑膜炎、脑炎、肾炎者;
6.经常头痛、头昏、失眠者;
7.家族或本人有精神病、癫病(羊角疯),或有晕厥史者;
8.有口吃(结巴)者;
9.有梦游症(睡眠中下床活动,事后自己不知道)者;
10.十岁后仍有尿床现象者;
11.有耳聋,经常耳鸣或耳内流浓、鼻 血者;
12.乘车(船)恶心、呕吐者;
13.有哮喘及经常咳嗽等慢性呼吸系统疾病者;
14.明显斜视者;
15.平时戴眼镜学习,或有夜盲者;
16.女性月经经常失调、痛经或伴有明显贫血者。
第二部分体格摸底条件
l.身高男性在165—178cm内,女性在160——175cm内。不满十八周岁男性可低1cm。
2.体重男性52kg以上,女性45kg以上。
3.坐高不超过96cm,腿长不低于73cm。
4.上肢长不低于69cm。
5.胸围男性不小于80cm,女性不小于75cm。
6.血压平静收缩压不超过18.4kPa(138mmHg),舒张压不超过11.7kPa(88mmHg)。
7.脉搏在56—100次/分内。
8.视力双眼裸视力均在空军招飞视力(C形)表1.0以上,或对数E形视力表5.0以上。
9.色觉正常。
10. 听力正常。
11. 嗅觉正常。
12.无纹身。
第三部分 各部位体格标准
(供学校把关参考)
全 身
第一条 体质不良、体形不匀称不合格。
第二条 发育、营养不良或过瘦或过胖,身高与体重明显不成比例不合格。
第三条 各部位各器官结核及其病史不合格。
第四条 各类恶性肿瘤以及妨碍着装,影响功能或容貌的良性肿瘤及瘢痕不合格。
第五条 重度或有继发感染的体癣、股癣、花斑癣、手癣、足癣及趾甲癣不合格。
第六条 慢性寻麻疹、慢性湿疹、皮肤瘙痒症、银屑病、重度鱼鳞癣,大面积的神经性皮炎等难以治愈的皮肤病不合格。
第七条 暴露部位的白癜风,大面积斑秃,重度腋臭不合格。
第八条 瘢痕体质不合格。
第九条 麻风及其密切接触史不合格。
第十条 明显贫血以及其它血液系统疾病及其病史不合格。
第十一条 风湿病、类风湿、痛风等疾病不合格。
第十二条 生理反射明显不对称,病理反射阳性不合格。
头颅部
第十三条 颜面部明显不对称不合格。
第十四条 颅骨发育畸形不合格。
第十五条 颅骨骨折及其病史不合格。
第十大条 各种头癣不合格。
颈 部
第十七条 各种甲状腺肿瘤,甲状腺功能亢进或低下不合格。
第十八条 明显斜颈不合格。
眼
第十九条 慢性泪囊炎不合格。
第二十条 屈光性角膜手术史不合格。
第二十一条 飞蚊症不合格。
第二十二条 巩膜、虹膜睫状体、瞳孔。状体、玻璃体等器官疾病不合格。
第二十三条 眼底疾病不合格。
第二十四条 青光眼不合格。
耳
第二十五条 重度外耳道真菌病不合格。
第二十六条 除副耳廓外,其它耳畸形不合格。
第二十六条 中耳炎不合格。
第二十八条 鼓膜穿孔、粘连等病变不合格。
鼻
第二十九条 除单纯性慢性鼻炎外,其它类型鼻炎均不合格。
第三十条 鼻息肉不合格。
第三十一条 慢性鼻窦炎不合格。
第三十二条 重度鼻中隔弯曲不合格。
第三十三条 反复鼻出血不合格。
口 腔
第三十四条 重度牙畸形(明显“地包天”、“天包地”)不合格。
第三十五条 牙齿脱落3个以上不合格。
第三十六条 牙龈溢脓、牙龈萎缩、牙龈增生超过4对不合格。
第三十七条 预下颌关节经常性脱臼不合格。
咽喉部
第三十八条 影响发音的咽喉部疾病不合格。
胸 部
第三十九条 重度鸡胸、扁平胸,明显胸廓发育不对称不合格。
第四十条 各类心脏病、心包膜病不合格。
第四十一条 病理性心脏杂音不合格。偶发性期前收缩运动后消失合格。
第四十二条 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等肺部疾病不合格。
第四十三条 胸膜炎、胸膜粘连、胸腔积液等胸膜疾病不合格。
腹 部
第四十四条 除单纯性阑尾炎、腹股沟疝手术治愈后外,其它腹腔器官手术史不合格。
第四十五条 胆囊炎、胰腺炎及其病史不合格。
第四十六条 仰卧位肋下触及肝脏大1.5cm以上,或脾脏大0.5cm以上不合格。
第四十七条 各类肝炎,澳抗阳性不合格。
第四十八条 慢性细菌性痢疾。钩端螺旋体病、出血热疾病不合格。
第四十九条 肠道寄生虫除蛔虫病、鞭虫病、蛲虫病、钩虫病以及姜片虫病、绦虫病、梨形鞭毛虫病已治愈外,其它寄生虫病均不合格。
第五十条 立体时,右肾脏下垂超过全肾2/3,或左肾超过全肾1/3不合格。
脊 柱
第五十一条 脊柱明显形态异常不合格。
轻度驼背、侧弯,腰段生理前凸在2一5cm内合格。
第五十二条 脊柱疾病、损伤及其病史不合格。
四 肢
第五十三条 重度下肢静脉曲张不合格。
第五十四条 骨、关节、滑囊、腱鞘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不合格。
关节腔外单纯性骨折,仅1—2次关节脱位无复发不影响功能合格。
左手小指末节缺损,双足除拇趾外缺损一趾,膝内外翻在 6cm内合格。
第五十五条 明显下蹲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五十六条 重度扁平足不合格。
第五十七条 多发或持重部位鸡眼、屏底不合格。
肛 门
第五十八条 半环形或环形痔,或较大经常出血的内外痔不合格。
第五十九条 直肠息肉、息憩、脱肛等疾病不合格。
第六十条 肛瘘不合格。
第六十一条 陈旧性肛裂不合格。
泌尿生殖器
第六十二条 重度精索静脉曲张不合格。
第六十三条 生殖系统发育异常或疾病不合格。
交通性鞘膜积液手术治愈后半年,小的睾丸鞘膜积液、精液囊肿、阴囊内结节以及
隐睾手术下降阴囊内合格。
第六十四条 泌尿系统发育异常,或结石、囊肿等疾病及其病史不合格。
包茎、阴茎头部下裂不影响排尿合格。
第六十五条 各种类型性病不合格。
第六十六条 经常性月经异常及功能性子宫出血不合格。
招收飞行学员体格检查方法
一、病史搜集
1.晕厥、昏迷、癫病、脑膜炎、肾炎。梦游等病史;
2.经常头痛、头昏、失眠、腰痛、腿痛等病史;
3.气管炎\哮喘、结核等慢性呼吸系统疾病;
4.肝、胆、胰、胃、肠等慢性消化系统疾病;
5.本人或家族中患精神病(包括父系、母系三代亲属);
6.经常晕车、晕船史;
7.本人住医院或手术情况。
二、人体测量
1.身高测量。在不穿鞋的情况下进行。受检者枕部、胸椎、骶椎及两足跟要与身高计垂直柱接触;头要正,颈要直,耳廓上切迹至眼外眦部的连线应与地平线平行;身高计的水平尺应该紧贴头顶。测量以厘米为单位。
2.上肢长测量。受检者直立位,上肢向前平举90度,手伸直,掌心向下,测其肩峰外侧缘中点至中指远端的距离,即为上肢长。测量以厘米为单位。
3.下肢长与坐高测量。嘱受检者坐在身高计的座板上,按测量身高的方法测出坐高。身高减去坐高即为下肢长。计算以厘米为单位。
4.体重测量。嘱受检者在体重计的踏板中心直立站稳,不要左右摇晃或故意用力施压。体重的计算以公斤为单位。
5.胸围测量。受检者面向检查者站立,两肩自然下垂。用软尺绕胸,前面通过乳晕下缘(女性通过第五胸肋关节),后面通过肩胛骨下角,为平静状态时的胸围;于受检者深吸气至极限时所测得的数值,为吸气时的胸围;于受检者呼至极限时所测得的数值,呼气时的胸围。胸围的计算以厘米为单位。
6.腰段生理弯曲测量。嘱受检者两足跟并拢,自然站立,用一根垂线,上端固定于第七颈椎棘突中心点,下端下垂固定于骶尾部正中线上,测其前凸最深点与垂线的垂直距离,即为腰段生理弯曲值。测量以厘米为单位。
7.膝内翻、膝外翻的测量。嘱受检者取站立位,而足跟、足尖同时并拢。测量膝内翻时,两内踝并拢,以皮肤刚刚接触为度,量两股骨内髁间的距离。测量膝外翻时,两股骨内髁并拢,以皮肤刚刚接触为度,量两内踝间的距离。膝内翻、膝外翻的测量以厘米为单位。
上述脊段生理弯曲、膝内外翻、上下肢长、座高测量,只在视诊有可疑时进行。
三、脉搏计数
(一)计数脉搏前,嘱受检者休息10分钟。
(二)脉搏计数法。计数15秒钟脉搏数,直到几个15秒钟的脉搏数相同为止,然后乘
4即为每分钟的脉搏数。
四、血压测量
(一)血压测量注意检查血压计是否保持零点水平,是否正常。
(二)测量血压前,嘱受检者休息10分钟。
(三)一律测量右臂肱动脉血压,以坐位为准。手臂的位置应该与心脏在同一水平,即与第四肋软骨同高。
(四)血压计的袖带,须绑扎在距肘窝上2—3厘米处,绑袖带以前,应将气囊内的空
气全部放出。每次测量血压前,血压计的汞柱平面应该在零点。听诊器头不能压得过重,更不能压在袖带下面进行测量。
(五)加压时不要过速、过高,一般加压至触诊桡动脉脉搏消失后;再加压2.67千帕(20毫米汞柱)左右即可。下降速度以每秒0.266一0.399千帕(2—3毫米汞柱)为适宜。
(六)测量血压以听诊为依据。收缩压取初听到搏动音的数值,即第一音为准。舒张压取搏动音突然由清晰转为低沉时的数值,即第四音为准。在个别情况下,搏动音突然消失时,则取消失时的数值为舒张压;第四音不易辨别时,则取搏动音开始减弱时的数值和完全消失时的数值的平均值为舒张压。
五、一般发育检查
一般发育系指整个机体的概貌而言。主要应该注意检查骨骼和胸廓有无畸形,肌肉是否丰满结实,身长与体重是否成比例,营养状态是否良好等。
六、皮肤检查
注意观察皮肤色泽,有无瘢痕、溃疡、瘘管、皮下静脉曲张或皮肤病等。
七、淋巴结检查
检查颈部、腋下、肘部和腹股沟淋巴结。注意其大小、硬度、有无肿大、压痛或瘘管,淋巴结与皮肤或周围组织有无粘连等。
八、头颈部检查
嘱受检者双足分开,弯腰低头。检查者双手触摸受检者的头部,双手拇指边分开头发,边触摸,边视之,有无畸形、外伤疤痕、斑秃、发癣、凹陷骨折以及甲状腺的情况。
九、外眼一般检查方法
1.眼睑检查。注意有无眼睑下垂、内翻、外翻、倒睫;睑缘有无潮红、肥厚、分泌物及痂皮等。
2.泪器检查。检查泪道时应注意泪点的位置、大小是否正常,泪点外翻、狭小或闭塞,有无瘘管;压迫泪囊部时,注意有无粘液或脓性分泌物排出。
3.结膜检查。注意睑球结膜及穹窿部结膜有无充血、水肿、干燥、滤泡、结节、睑裂斑、翼状胬肉、结石、乳头增生、瘢痕、睑球粘连等。
4.角膜检查。一般在明室用斜照法对角膜做初步检查。注意有无擦伤、混浊、溃疡、斑翳、退行性改变等。
5.巩膜检查。注意巩膜的颜色有无黄染、充血、结石等。
6.眼球检查。注意眼球的位置、双眼各方向运动、内集力等是否正常;有无眼球突出、凹陷、偏斜;并须用指测法检查眼压,有可疑者须到当地医院测定眼压。
十、视力检查
1.统一用空军规定的标准视力表( C形视标)。在5米距离处进行检查,不采用2.5
米加反光镜的方法。视力表的高度要求1.0行与被检眼在同一水平线上。
2.一般采用人工照明,在视力表前上方离墙40厘米处悬挂100瓦带罩灯泡一只,使视力表0.8至2.0行得到均匀照明。亦可采用自然光线照明,但太阳光不能直接照射在视力表上。
3.检查前先向受检者讲解视力特点,打手势方法,讲清注意事项。检查时受检者一般取立位姿势检查。先查右眼,后查左眼。指认视标时,一般可自0.6行开始,视标要全部指认,每一视标检查时间一般不应超过3秒。
4.记录方法 确认的一行加临近上一行的视标 全部认出0.8并能认出0.9行部分视标则记录为0.8+1、0.8+2……。
注意事项
1.检查前应在候检室等候,以防个别受查者背诵视标。
2.遮眼板勿压眼球,并防止强光耀眼。
3.指示棒尖端应放在视标下1厘米处,勿太近大远。
4.注意受检者体位姿势、手势和表情,随时注意盖眼情况。
5.防止暗示。当视标认错时,指示棒不要在原处停顿或重复指点。
十一、色觉检查
1.一般采用俞自萍色觉检查图。
2.在白天明亮的自然光线下检查。
3.检查距离一般为75厘米。
4.每版辨认时间一般不超过5秒种。
注意事项:
1.色盲本应保持整洁。弄脏和退色的版面不宜使用。
2.色觉检查应单个进行,防止其他受检者围观。受检者辨认时不能歪头斜视。防止给任何暗示。
十二、耳部检查
1.外耳检查:注意有无畸形、缺损、肿物等;
2.耳镜检查:注意观察鼓膜有无充血、内陷、增厚、穿孔、瘢痕等情况。
十三、听力检测方法
选择一个安静的房间,检查者用机械手表先后放在受检者左右耳边或用5米耳语法。
十四、鼻部检查
前鼻镜检查。注意观察鼻腔粘膜的色泽,有无充血、苍白、于痂、出血或糜烂;鼻甲的大小、有无肥厚、萎缩、表面是否平滑,鼻中隔有无穿孔,是否弯曲;其弯曲的程度、部位与鼻甲的关系,妨碍鼻腔通气或鼻窦引流的程度;鼻道的粘膜有无肿胀、狭窄,有无分泌物,其部位和性质如何;有无息肉;筛泡是否肥大等。
十五、嗅觉检查
用4个棕色、大小、形状相同的小瓶,分别装入等量的醋、酒精、汽油和水。
嘱受检者闭眼,一侧鼻孔由检查者堵住,检查者将嗅觉瓶置于受检者的另一侧鼻孔下,嘱其辨别其气味。两侧鼻腔分别检查。
注意事项
1.试液要经常更换,以免日久后气味减退或变质。
2.嗅觉瓶所放的位置要经常更动或更换检查顺序。
3.检查完毕,应及时盖好瓶盖,不要盖错,防止气味混杂。
4.嗅觉易于疲劳,故不可连续测试,应有一定的时间间隔。
十六、口腔检查
观察口腔粘膜的色泽,有无充血和溃疡,软腭运动两侧是否对称,悬雍垂有无畸形、水肿;扁桃体的大小,咽后壁粘膜及牙齿有无充血、萎缩、溢浓、牙合畸形等。
十七、胸部检查
在胸部检查中,首先要注意胸廓的发育情况,有无异常胸型,有无外伤、手术疤痕,乳房是否对称,呼吸运动是否相等等。
1.心脏听诊。以常用的3个听诊区为主,听诊区如下:
(1)主动脉区:由胸骨左缘第三肋间向右横过胸骨柄,扩展到胸骨右缘第一、第二、三肋间及向右销骨下区、胸骨上回、右颈部,向下至心尖区。
(2)肺动脉区:由胸骨左缘第二肋间向上扩展至第一肋间、左销骨下区,向下至胸骨左缘第三肋间。
(3)左心室区:以心尖搏动为中心点,第四、五肋间水平向内2厘米,向外至腋前线。在单纯左心室扩大时,该区可向内侧扩展;而右心室扩大时,则向外侧扩大。
心脏收缩期杂音按临床六级分法(见36页)。
2.心脏叩诊。体检时,心脏叩诊一般采用仰卧位。嘱受检者充分裸露检查部位,体位要舒适,胸部肌肉放松,可以先叩诊左界,也可先叩右界,可以自心底部开始,也可以自心尖部开始,但都必须逐肋隙自外向内叩诊。
3.肺部听诊。
顺序与方法:两侧进行对称比较,由双侧相对位置、自上至下,先胸后背。一般嘱受检者微张口,作均匀地、较深的呼吸,有利于对呼吸音及罗音的听诊。
4.肺部叩诊。一般采用间接与直接叩诊法。受检者裸露检查部位,保持身体两侧平衡,使胸部肌肉松弛。一般先作胸前部叩诊,自肺尖开始,由上而下两侧对称部位比较叩诊,后作背部叩诊。背部叩诊时,嘱受检者采取坐位,头向前屈垂,身体稍向前弯曲,双上肢交叉抱肘位置进行。
十八、腹部检查
注意腹部有无外伤、手术疤痕;有无切口疝、腹白线疝、脐疝、腹股沟斜疝等;有无瘘管;有无腹壁的静脉曲张;有无皮肤病、肿块等。
(一)肝脏触诊
1.受检者取仰卧位,两腿屈曲,使腹部肌肉松弛,行腹式呼吸。
2.检查者位于受检者的右侧,用右手触诊。沿腹直肌右侧缘逐渐由下而上随呼吸接近肋弓。注意手指和手掌都要紧贴受检者的腹壁。触诊时宜轻轻用力,以免把肝脏推向后方。
3.肝脏测量。嘱受检者吸气,以腹壁与助弓相平时肝的大小为准,以厘米计算。对难以达到上述方法要求的受检者,可于平静呼吸状态测量肝脏大小。测量肝右叶时,取右侧锁骨中线与肋骨弓有交叉点,作为测量的起始点,与肋骨弓成直角量至肝下缘为止。但对局限型肝肿大者,应测量肋缘下肝脏的最大距离。测量肝左叶时,取剑突下缘作为测量的起始点,成垂直量至肝下缘为止。
4.注意事项
(1)触及肝脏时,不仅要注意大小,还要注意边缘厚薄、硬度,有无压痛或叩击痛,表面是否平滑等。
(2)注意肝上界的位置。
(3)注意与腹直肌鞘、右侧肾脏、胆囊等相鉴别。
(4)受检者有腹胀时,暂不宜进行肝脏触诊,可于空腹时进行。
(5)肝脏触诊,可因腹肌紧张、饭前饭后、运动前后、呼吸深浅、体型等因素影响其大小,在评定时应全面考虑。
(二)脾脏触诊
1.受检者取仰卧位,两腿屈曲,使腹部肌肉松弛,行腹式呼吸。
2.检查者位于受检者的右侧,左手掌置于受检者左侧第七至第十肋骨处,右手平放于腹部,与左侧肋下缘成垂直方向,逐渐由下面上接近左侧肋弓。手指末端应稍弯曲,轻压腹壁。当受检者深吸气时,进行脾脏触诊。
3.仰卧位轻度肿大的脾脏常不易于触及,可嘱受检者取右侧卧位,用双手触诊法检查。
4.测量脾脏大小时,嘱受检者取仰卧位,吸气至腹壁与肋弓相平,此时所触及的脾脏最远点与肋缘垂直的距离为脾脏的大小。以厘米计算。
5.注意事项
(1)触及脾脏时,不仅要注意大小,还要注意边缘厚薄、硬度,有无压痛或叩击痛,表面是否平滑等。
(2)脾脏的硬度分为软、中、硬三种程度。
(三)肾脏触诊
1.受检者一般取仰卧位,两腿屈曲,使腹壁肌肉松弛,采用双手触诊法。检查者的左手托位受检者腰部肾区,右手放在季助部,其弯曲的手指末端恰在肋下方。利用受检者的呼吸运动将右手逐渐深入,直抵后腹壁,并与同时将后腹壁推向前方的左手相接触。若两手已经相接而尚未触到肾脏,就令受检者深吸气,此时肾脏下移与右手相遇,可触及肾脏下极。肾下垂时,肾脏可能在两手间被握住。必要时,可作坐、立位触诊。触及其大小以厘米计算。
2.触及肾脏要注意大小、形状、硬度、表面状态和移动度。
十九、脊柱一般检查
(一)视诊。嘱受捡者背向检查者站立,注意观察脊柱的发育状态,有无驼背、腰段过度前凸、胸段下段或腰段后凸,棘突排列是否整齐,脊柱有无侧弯。
(二)触诊。嘱受检者向前弯腰约30度的姿势,检查者自上而下分别沿着棘突及棘突间隙和椎旁逐个施压与叩击,注意有无压痛或叩击痛。
(三)功能检查。嘱受检者取站立位,作脊柱前弯、后伸、侧弯活动,并固定骨盆时年左右旋转话动。
二十、四肢检查
四肢检查时,既要做好一般检查,又要做好功能检查。
一般检查。注意观察四肢的骨骼和肌肉的发育状况,并与对侧比较。有无畸形,手指、脚趾有无残缺不全,有无膝内翻、膝外翻、扁平足、姆外翻、鸡眼、洪豚、下肢不等长等。发现异常时,须作上下肢功能活动。
二十一、神经反射检查
(一)生理浅反射检查。检查腹壁反射及提睾反射:受检者仰卧,全身肌肉放松,检查者用钝竹针轻轻划腹壁或大腿内侧皮肤,引起刺激部位肌肉收缩,应为对称性收缩。反射消失或不对称为阳性。
(二)病理反射检查巴彬斯基氏征:检查时受检者平卧,全身肌肉放松,髋、膝关节伸直。足于床上轻度外展位,检查者用左手持住其踝部,右手以钝针,由足底外缘向前小趾根部轻向内侧至姆趾根部。姆趾背屈,其余四趾扇形散开为阳性。
二十二、男生殖器检查
注意阴茎有无畸形。检查睾丸的大小、硬度,有无压痛,是否已下降到阴囊内。附睾有无肿痛、硬结。精索有无压痛、增粗。有无精索静脉曲张和鞘膜积液。
二十三、肛门检查
嘱受检者背向检查者站立,两足分开,向前弯腰,两手触地,膝关节伸直。注意观察有无外痔、肛瘘、肛裂、脱肛、肛门皮肤病等。
体 征 的 判 定
一、体 质
体质分为良好、中等、不良三类;
体质不良系指身体瘦弱、肌肉松软无力、骨骼纤细、颈细长、两肩下垂、肩胛骨显露、身高与体重明显不成比例,脂肪缺乏或过度肥胖等。
身高与体重明显不成比例,判定方法如下:
标准体重=身高一110
超过标准体重 20%为肥胖
低于标准体重 15%为过瘦
二、发 育
发育分为正常、不良二类。
发育指在一定年龄人体的身高、体重以及身体各部器官相应的成长状态而言。一般根据人体以育正常指标,胸围等于身高的一半,两上肢展开长度等于身高,坐高与下肢长基本相等。临床上一般把正常人体发育分或为三型判定:
1.瘦长型(无力型):体高肌瘦、颈细关、肩下垂、胸廓扁平、腹上角小于 90度。
2.矮胖型(超力型):体短粗壮、颈粗短、面红、肩平、胸廓宽阔、膀上角常在90度。
3.均称型(正力型): 体格各部分结构合理,体型均称。
而在体检中,将发育分为正常、不良二类。瘦长型(无力型)。矮胖型(超力型)属于发育不良;均称型(正力型)为正常,属发育良好、多数青年人体重的增长可能慢于身高的增长,如果骨骼和关节发育良好,左右对称无畸形,虽营养状态或肌肉发育稍差,身高与体重的比例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不能认为是发育不良。
三、营养状态
营养状态可分为良好、中等和不良。
良好:精神饱满,皮肤、粘膜色泽红润,皮肤有弹性,皮下组织丰满,脂肪分布均匀,肌肉结实。
不良:精神萎靡,毛发稀少易脱落,皮肤干燥、松弛、无光泽,皮下组织不丰满,肌肉松弛无力。
中等:介于以上两者之间。
四、鼻中隔偏曲
(1)鼻中隔偏曲的判定应从鼻腔解剖结构、其窦引流、鼻呼吸功能和治疗效果综合考虑。
(2)鼻中隔高位偏(指沿中鼻甲下缘以上区域的偏曲),用1%麻黄素收敛后,中鼻甲大部分被挤压,影响引流或中鼻甲大部分仍不能显示者,为重度高位中隔曲,应淘汰。
五、外耳道真菌病
外耳道软骨段有少许膜状物或管状痂皮,尚有灰白色点片状菌苔,取出痂皮后皮肤潮红、粗糙;或病变已波及鼓膜,鼓膜表面混浊,有散在黄黑色点状物或呈现不规则之龟裂或毛刺状,均为重度外耳道真菌病,应予淘汰。若外耳道仅有少量痂皮,取出后皮肤略潮红,无明显菌苔,鼓膜标志正常,应予合格。
六、牙哈畸形
1.深复合(天包地):在正中时,上前牙遮盖下前牙唇面的垂直距离超过下前牙唇面高度的三分之一,一般予以淘汰。
2.反合(地包天):属于上下牙弓及凳骨近远中或侧向关系异常。在正中时,下前牙(后牙)咬于上颌前牙(后牙)的唇(颊)侧。
反合超过3对为重度,一般予以淘汰。
3.增生性牙龈炎
重度:牙龈增生超过牙冠,盖住唇(舌)面,炎症多已消退,增生之牙龈韧而实超过4对,应予淘汰。
4.萎缩性牙龈炎
重度牙龈萎缩,牙根暴露4毫米以上,牙松动。
七、胸廓发育状况
正常胸围=1/2身长±8cm。
评定明显桶状胸、扁平胸、狭小胸如下:
明显桶状胸:左右径一前后径<4cm;
明显扁平胸:左右径一前后径>10cm;
明显狭小胸:1/2身长<10cm以上。
八、心脏听诊
1.生理性收缩期杂音一般掌握原则是:心尖区不超过Ⅱ级、肺动脉瓣区不超过Ⅲ级、主动脉瓣区不超过I级,且柔和、吹风样、不传导。
第一、二音强度改变及其分裂,或第三心音,确系生理因素所致,可合格。
后来就是政审。。。。。。。。。文化成绩从高到底筛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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