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东尼梅森肩宽12米。安东尼-梅森(AnthonyMasonJr)位置:小前锋(10号)身高:201米,6尺7体重:95公斤,209磅生日:1987,01,25选秀:2010年第轮第0顺位,国籍:美国。
第三轮才被选中的安东尼·梅森在训练营受够了白眼,周游列国一番才遇到“伯乐”莱利,凭借一身功夫成为了尼克斯的打手之一,并成为联盟最佳第六人。别看梅森五大三粗的样子,他实际上是NBA最全面的大前锋,防守端他可以防的奥拉朱旺骂娘,进攻端也有过单季场均162分的效绩,再加上一手高位组织能力,他绝对有明星潜质。96-97赛季,梅森转投黄蜂交出了162分114个篮板57助攻的成绩,之后他更是当选全明星,让那些质疑者跌破一地眼镜。
梅森的儿子,小安东尼-梅森,曾在圣约翰大学红色风暴(Red Storm)篮球队效力。他的另一个儿子,安托万在尼亚加拉大学篮球队打球。
在电视系列剧《纽约机密》(New York Undercover)中,梅森在两个片段中出演,扮演他本人。1996年的**《埃迪》(Eddie)中他扮演一名运动员在伍迪-艾伦(Woody Allen)的**《名人录》(Celebrity)中出演他本人。
梅森还在说唱歌手Dimond D的说唱MV“Best Kept Secret”中出演,MV里他在纽约的一个篮球场上用自己的方式扣篮。
说唱团体野兽男孩Beastie Boys在1994年的专辑《Ill Communication》中一首单曲“B-Boys Makin' With The Freak Freak”的歌词中提到了安东尼-梅森“我把我的头发剪成和安东尼-梅森一样”(I Got My Hair Cut Correct Like Anthony Mason) --野兽男孩是纽约尼克斯队的球迷。
他还在野兽男孩的MV“Root Down”中出演过。
多年以后,生活在90年代麦迪逊花园里的老鼠会对你说:“这帮人每天在俺们头顶杀人咧。”这当然是一种夸张,因为虽然尼克斯队的每个人都带着一张杀人犯脸,但面对二万观众杀人,他们总得考虑一下联邦调查局的智商。但这并不妨碍他们利用别的方式让对手求生不得,求死不能。这个球馆是这样的:如果你盯着一个人脸太久,或者手痒敢于扣一个篮,下一个回合你就很可能被人揸开五指朝脸上来这么一下,而观众们——领头的是个大导演——欢天喜地,犹如看了场杀戮**。
安东尼·梅森同学1991年去到纽约时,那里就是这样的情景。帕特·莱利在西海岸把湖人队带成NBA史上最为华彩流溢的队伍之后,心理扭曲,在东海岸造出了另一种风格,就像是怪物科学家的左右互搏。他手下布满了尤因、奥卡利、查尔斯·史密斯之流怪物,这些人很像你在纽约街角打球时,黑影里盯着你打算上来请你吃两记耳光,然后掏兜的坏蛋。安东尼·梅森很符合纽约人已经扭曲的审美——当时的麦迪逊谢绝艺术家、行吟诗人和思想家,只延请必须关在笼子里的野兽。梅森同学两条胳膊浑如铁棒,身躯雄厚让每天背降落伞练跑步的卡尔·马龙都自叹不如,得分后卫身高的人长了中锋的体重。他在田纳西大学熬了四年——他这样的猛男会蹲四年大学,当然是因为没有NBA球队要他。当然他比罗德曼幸运点——罗大人大学毕业后无球可打,看飞机场去了——1988年,他被第三轮摘中,去了新泽西。
所谓明珠暗投,就是这个意思:在网队他打了不到两小时比赛,第二年去丹佛,一个赛季打了21分钟比赛。说他是吉祥物不免有些便宜了他,因为吉祥物舞动的时间比他久得多。所以他去到纽约时,天不怕地不怕,已经做好了“你们不要我,我就去水泥厂”的打算。
所谓淮南为橘淮北为枳,说的就是这个道理。虽然还不到橘子的地步,但当条黄瓜总是绰绰有余。更衣室里尤因附耳对他说的那些杀人越货的把戏,梅森听了眉头都不皱。身披纽约球衣上得场去,劈头朝对方就是一下。不由得纽约人民不翘起大拇指:“真好汉也。”抢篮板,补犯规,推搡挤拿使黑手,有人扣了尤因(这种场合偏少)立刻上去朝人瞪眼,这就是他。有人问了,干这活不是有著名老浑球查尔斯·奥卡利么?答:奥卡利干的是阴损勾当,梅森行的是堂堂之阵。如果一个家伙每晚不是朝你摆出阴森的笑容而是像只肌肉小蟑螂一样在你眼前横飞纵跳而且自我感觉不错,你也会觉得他讨厌。
当然他也不只会干这个。
联防还不那么时兴的年代——多说一句,允许联防是件相当扯淡、缺乏男子气度的勾当——个人防守能力是件非常重要的东西。就像单挑不能叫兄弟一样,和对手的对位乃是一条男子汉立足世间的根基所在。梅森和罗德曼一样,属于人虽矮却心眼活,防守起来干劲朝天的怪物。虽然没有尤因、莫宁、罗宾逊们居高临下,用盖帽吓唬切入者的条件,但他们在一对一死扛时绝不含糊,很有一股子虽然我是牛犊,也敢朝狮子亮角的勇决之气。1994年总决赛,大梦和尤因对劈到血花四溅的时候,莱利刚一下令,梅森就跟条疯狗似的直朝史上技巧最优雅之中锋扑去,把大梦缠得头疼无比。这无非是他每夜必做的功课:把联盟4、5号位的家伙们研究个遍,然后一个一个去让他们肉体到精神都疼痛不堪,夜不能寐。
于是他就这么在纽约立住了脚,度过了自己25岁到29岁的黄金年龄。29岁那年,他为纽约打满82场比赛,每场打42分钟冠绝联盟,简直是万能永动机,可以去做汽油广告。但纽约这地方的坏处就是追名逐利,重煊赫不重实际,而且喜新厌旧。
1996年夏乃变迁之际,乔丹签下3000万年薪,鲨鱼西渡洛城,莫宁安家佛罗里达,纽约人不安于现状,也很想就这乱劲折腾一下。签来阿兰·休斯顿和克里斯·查尔兹显然不那么够,又把眼光放在了拉里·约翰逊身上。1991-92季最佳新秀,梦二队成员,媲美巴克利的低位强攻能力,拳击手般的肌肉,东部全明星首发球员。金币般的光芒闪了纽约人的眼。梅森29岁的夏天,鸟尽弓藏的出了尼克斯,扔去了夏洛特。
把一个而立之年的蓝领工人抛到穷乡僻壤、绝无人烟的队伍,这怎么看都像希腊众神酷爱加诸于人类的考验,磨练意志品质的勾当。这遭际真落在人身上实在不怎么快活。黄蜂队上除了莱斯勉强算个人物,其他无非湖人用剩的迪瓦茨、老到跑不动的射手库里、32岁的160公分组织后卫博格斯。倒有个前全明星球员,乃是37岁养老的汤姆·钱伯斯。就这么群人,梅森看了却不烦恼。三轮出身的球员就有这么个好处:人间至苦都挨过,毕竟这是NBA球队不是水泥厂。
就因为夏洛特断壁残垣,需要到处补洞,梅森反而有机会大展所学。又当爹又当娘,熬稀的煮干的一样不少。防守端抢下联盟第四的篮板球,防守对方王牌人物,朝队友呼喝指挥,进攻端除了肉球一样轰进内线外,居然开始玩阳春白雪的中距离跳投。最妙的是,黄蜂缺乏组织者,这点反而让梅森发现了自己的优点所在。
组织前锋这行当古已有之,哈夫利切克、拉里·伯德都是此道高手,在外围游走自如,稍微送出妙传使队友得益。像卡尔·马龙这样的低位单打之王,做起背筐策应来也似模似样。但梅森一没有致命攻击技巧,二没有背身单打能力,却在而立之年,开发出了自己组织者的形象,犹如老树生花,石头里蹦仙人掌。他经常把那套虎背熊腰搬到弧顶持球,用跳投吓唬对位防守者,而后或直塞篮下,或以那比目鱼似的双眼寻找两翼切入者。传球线路简洁,绝少失误。那身注定做粗活的雄厚肌体里居然长了一颗指挥家的心灵,实在是苍天无眼,错配了姻缘。但梅森乐此不疲,干得甚是起劲,每场只歇不到五分钟。夏洛特黄蜂队在失去莫宁、拉里·约翰逊之际,却打出了队史最高的54胜。首功似乎是全明星赛MVP、联盟得分第三的格伦·莱斯,但莱斯自己应当明白:当队上有一个万能永动机每天包揽防守、篮板、犯规、助攻、恐吓对手、鼓励队友,偶尔还砍下几个三双这种种活计后,自己除了跳投得分外,实在也没什么别的可干了。
这一年如此热闹,当然不能缺了拳脚助兴。却说梅森自离开了纽约,没有了诸位铁拳兄弟伺候,不免落单。总有人拳脚发痒,希望用实际行动告诉他“对付你这种落了单的兄弟一样不甚含糊”。然而梅森公然不惧,身在曹营心在汉,摆着纽约的谱。纽约是什么地方?1994年米勒单节25分射炸麦迪逊后,尼克斯诸将检讨,第一句“我们就该给他个凶猛犯规”。1997年,卡尔·马龙将得MVP,与黄蜂队打时忘乎所以,浑忘了身后有条大虫窥伺。马龙刚寻到一个机会打算上篮,梅森斜刺里杀出,胳膊一横把NBA最为健美的男子推个七荤八素。马龙大怒,蛮性发作,看梅森左右都是老弱病残,挥拳朝梅森背上就打。两位抱成一团,球场上滚到观众席,打个旗鼓相当。裁判拆开,各打五十大板。妙的是虽然滚地时显得像小浑浑,球场上两人都打得不差,梅森还刷了个三双,此后惺惺相惜,所谓“不打不相识”,居然成了好友。
梅森就这样顶天立地的撑着黄蜂前进,期间倒也有安东尼·沃克之流模仿他路数学做组织前锋,无非画虎不成反类犬。夏洛特三年之后,以34岁高龄跑去热队,每场依然能打41分钟。201公分的身高,终其一生都是条内线汉子。也就是在黄蜂那几年兴之所至或是时间所迫,会投几个三分球玩。其他时间,始终在内线死缠——所以他能在NBA打到36岁,实在是个奇迹。在雄鹿队结束职业生涯那年,他还能每场打33分钟。
和纽约帮的人一样——参考脱衣舞爱好者尤因——好事做尽坏事做绝的他,场外不甚清白。1998年,他和自己表弟不小心惹了桃色事件,对上了一对分别为14、15岁的姐妹。与1993年开拓者在盐湖城性派对事件不同,这次的梅森没直接被抓。他的律师也是个蠢蛋,先声称这对哥们是柳下惠,对女子们未动分毫。大概自己也觉得不对,又补充说虽然有了苟且之事,但可不是强奸。《纽约邮报》好容易有机会报复梅森了——拉里·约翰逊在尼克斯的表现犹如梦游——连忙拟出年度最佳标题:《梅森上场,却没得分》。场外勾当一多,梅森的老娘便颇为心焦,对着媒体偶尔也会对儿子吐露不满。或许这是梅森年富力强之时便退役的原因——毕竟一个人一个赛季能打70场33分钟的比赛,那他还远没到退役的地步。
如今的他除了篮板怪兽、防守猛将、组织前锋这些声名外,最令人有兴趣的记忆是他的罚球。每次罚球,此人都会双手托球,然后右手松开直指篮筐,左手送出。这一套俨然宗教仪式般复杂,总让急于抢篮板的对手拿不准节奏。火箭队的查克·海耶斯略有他几分神韵,但论到现场视觉效果,实在差之远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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