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办理卫生许可证需要审批的材料:
1、卫生许可申请书;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4、公共场所的使用证明材料复印件;
5、公共场所平面布局图;
6、应设消毒专间的公共场所还要提供消毒专间平面图;
7、美容美发行业应提供所使用化妆类产品的“三证”和产品的卫生检验合格证明,住宿和洗浴类应提供水质化验合格证明;
8、申请单位卫生管理组织、各项卫生管理、消毒制度;
9、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证明和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
10、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试题。
美容院需要办理以下证件:
1、卫生许可证和健康证
美容院在开店前都必须办理卫生许可证,这样才能顺利拿到营业执照。当卫生局到美容院进行检查的时候,是否拥有卫生许可证是检查的重点,如果无证经营还会受到相关负责部门的罚款。除此之外卫生局还会抽查美容院员工的健康证,所以美容院必须确保店内的员工都有健康证;
2、工商营业执照申请
申请办理卫生许可证后,下一步是申请开业时必须申请的营业执照,投资者应首先申请并获得当地工商局的批准,一般在1-3个工作日内;
3、税务登记
投资者凭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并填写《个人税务登记表》,并携带营业执照原件附在相应的税务登记窗口办理税务登记;
4、消防验收合格证申请
投资者领取当地消防队身份证原件、美容行业上岗证、房屋产品合格证、租赁合同等去当地消防大队办理合理证明;
5、医学美容资质证明
轻医美是目前美容行业中最热门的板块,除了一些大型正规的美容院或者美容机构外,一些小型美容店也推出了轻医美项目,但是实际上经营这些项目也是一定要拥有专门的医疗美容资质证明,而普通的美容院是不具备这些资格的;
6、高级美容师资格证
根据相关规定,美容院的负责人是必须考取高级美容师资格证的,新开店铺必须拥有高级或者以上的美容师资格证书才能完成工商注册。如果没有美容师资格证,在美容过程中出现的所有问题都需要个人负责,后果相当严重。
综上所述,美容机构需要办理的证分别有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美容证、消防验收合格证等,开美容院之前还要到卫生部门和工商部门办理一些相应的许可证,在开业之前必须办理卫生许可证以后才可以拿到营业执照,证件齐全之后才可以开美容院。
法律依据: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四条
国家对公共场所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
“卫生许可证”由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签发。
第七条
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持有“健康合格证”方能从事本职工作。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美容美发受很多年轻人们的喜爱,也是人们的生活必需品,很多创业者会选择开美容美容,常见美容美发分为两种类型分别是注册公司和个体,不管哪种类型都需要办理相关证件,接下来我做了相关整理,一起来看下吧。
美容美发店常见需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件具体步骤如下:
一、营业执照
这是开张经营活动必备的证件执意,在办理营业执照之前,需要经营者办理好卫生许可证和特殊行业许可证。
1、所需材料:
(1)经营者身份证;
(2)卫生许可证;
(3)特殊行业许可证。
2、办理流程:
(1)提交申请
携带材料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2)受理审查
工商管理部门进行初步审查,通过后缴纳一定的登记费用。
(3)领取营业执照
(4)银行开户
开始银行账户。
(5)《法人代码证书》办理
携带单位的公章、营业执照、法人代表的身份证申请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二、什么是卫生许可证
卫生许可证也称之为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它由卫生部负责制定,为了预防疾病、保障公众健康,所以对公共的场所提出了卫生的标准和相关的要求。一般来说,《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都是由卫生行政部门签发,并且具备4年有效期,每两年需要复审。
1、所需材料:
1、经营者身份证
2、美容美发上岗证
3、员工有效证件、健康证件
4、房屋产权证
5、营业场所平面布局图一张
由上可知,开美容美发首先就是要弄清他的办理手续和所需证件。对于新入行的新手来说,更是隔行如隔山,手续很繁琐,所以就需要进行详细了解或者找一个专业的人士来为大家指引方向。
医疗美容需要的资质有:首先必须是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其诊疗科目当中需要登记有医疗美容科及相关二级诊疗科目;从事诊治的人员具备医师资质。
《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医师资格
(一)第十一条负责实施医疗美容项目的主诊医师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执业医师注册机关注册。
2、具有从事相关临床学科工作经历:
(1)负责实施美容外科项目的应具有6年以上从事美容外科或整形外科等相关专业临床工作经历;
(2)负责实施美容牙科项目的应具有5年以上从事美容牙科或口腔科专业临床工作经历;
(3)负责实施美容中医科和美容皮肤科项目的应分别具有3年以上从事中医专业和皮肤病专业临床工作经历。
3、经过医疗美容专业培训或进修并合格,或已从事医疗美容临床工作1年以上。
4、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第十二条不具备上述规定的主诊医师条件的执业医师:
可在主诊医师的指导下从事医疗美容临床技术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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