鞋的外国历史

鞋的外国历史,第1张

公元前8000年 在密苏里州,发现了美洲土著人的鞋子遗骸。

公元前3300年 一个死在法国高山上的冰商,留下了一双原始的用草编织的鞋子。

公元前3000年 在埃及的神殿,可以发现关于鞋或鞋匠的油画。

公元100年 光着脚丫是希腊奴隶与自由人服装上最根本的区别。

公元200年罗马皇帝马可奥里利乌斯声明,除他和他的继承人外,任何人都禁止穿红色沙鞋。

15世纪 骑士都穿长鞋头(24英寸长)的鞋,素来提倡节俭的法律明文规定鞋头的长度。

16世纪早期 在达芬奇的影响下,发明了高跟鞋。

16世纪中期 30英寸的高跟鞋风靡了整个欧洲南部。

17世纪早期 作为一种最流行的点缀,鞋带出现了。

18世纪中期 花费近百年的时间,才终于取代了传统制鞋方法,第一家鞋厂出现。

很快,第一家鞋铺又在波士顿出现。

19世纪早期 扁平鞋与希腊沙滩鞋很受欢迎。

19世纪中期 出现了第一双运动鞋(也称橡皮底帆布鞋)。

随后,伊莱亚斯、豪发明第一部针车。

19世纪末 服装不可缺少的装饰品---搭纽扣,也运用到鞋款上,并很快成为时尚标准。

本世纪以前,鞋匠与木匠、铁匠和裁缝一样,是一个低贱的行当。

鞋的设计不被认为是一种独立的、具有艺术性的工作,而被看作是整个制鞋工序中的一部分。

著名鞋业设计师主要崛起在欧洲,因为在美国随着现代鞋业大规模生产得到迅速发展,个体鞋匠显得多余。

美国的鞋业起萌于新英格兰的殖民地,那里的农夫冬天在厨房里制作自家用的鞋。

整个家庭都参与这项工作。

男人割皮革、贴鞋底,女人缝鞋边。

殖民时期鞋匠们所用的工作台成了收藏家的物品。

由于掌握了制鞋的技艺,一些有胆识的农夫就开办了小鞋作坊,三四个工人一起把当地鞋匠缝好的鞋料进行拼装、上底,然后制成成品鞋。

1750年,马萨诸塞州的利恩建了一个制鞋厂,使当地的制鞋技术得到了进一步发展。

在那里工人不再是独立的做鞋,鞋的每个制作环节都由一个受过训练的专人负责。

生产线开始形成。

起初的鞋仍然是订做的,但为了使工人在淡季有事可干,鞋坊老板开始做没有预订的鞋。

这些鞋被称作待售鞋,摆在当地商店的橱窗里。

哈维两兄弟早期是用马车装待售鞋,到附近的地方兜售。

在1793年,他们在波士顿开办了第一家鞋业零售店,每逢周三和周六出售成品鞋。

十八世纪中叶以来,发明家们一直致力于缝纫机的改进。

直到1790年,第一台专用于皮革加工的缝纫机才由一个名叫托马斯·圣特的英国人改造出来。

它差不多只是一个垂直向上可在皮革上打孔的锥子。

英国的马克布朗勒爵士曾任纽约港的总工程师,他发明了一种压力机,可用金属针把鞋帮与鞋底缝起来。

为了在英国反拿破仑的战争中尽职,在伤残军人的帮助下,布朗勒一天生产400双鞋子。

战争结束以后,英国的制鞋工业又回到了手工操作的方式。

1810年,美国出现了类似的机器。

与此同时,两个名叫井格布勒和约利勒尔的法国人也在巴黎制造这种机器。

一位名叫布勒西的德国斯图加特的制鞋人尝试过用螺钉把鞋帮和鞋底连接起来。

1829年,美国马萨诸塞州梅里马克一个名叫纳赛尼尔·涅奥拿多的人,使钉鞋机得以最后的完善。

大约在1812年,马萨诸塞州沙顿的托马斯·布兰查得,把一部制枪托用的车床改成了用来雕刻鞋楦的机器,鞋楦是一个制成鞋状的木模,鞋就是在它上面拼装的。

在十九世纪三十年代,还是在新英格兰,鞋匠们开始借助模具来裁剪鞋帮,而不再依靠个人的裁剪技能。

十九世纪四十年代,滚轧机在皮革压缩方面的应用,便于鞋帮后跟加固后部成型。

英国人仍继续手工制鞋,直到十九世纪末期,才迫于经济的需要转入机器生产。

这时他们才发现所有的专利权都属于美国人,他们不得不租用美国人的机器,并支付专利权使用费。

但这也使英格兰保留了很强的手工制鞋的传统。

1846年,马萨诸塞州斯宾塞的艾利斯·豪维把一台缝纫机登记了专利。

该机不仅可以缝合布料,而且可以用蜡线来缝合皮革。

三年后,美国发明家伊沙克·M·辛格在波士顿发明了带踏板的缝纫机。

1858年,利曼·B·布莱克发明出可以把鞋底和鞋帮缝合起来的机器。

两年后,一位名叫麦克的绅士对该机器进行了完善。

以后的21年当中,布莱克和麦克强手联合垄断了机制鞋行业。

在意大利,手工制鞋的传统一直持续到二十世纪,而在法国,预订鞋的设计与生产规模不大的时装业紧密地结合到一起。

巴黎的时装业是由一个名叫查尔斯·弗里德里克·伍斯的英国人创立的,1858年他在巴黎的得·拉佩斯大街7号开办了一家时装店。

他第一个于每一季推出一批服装,并叫年轻姑娘来当模特。

作为时装界崛起的第一人,他还第一个建立了设计服装的体系,设计出来的服装可以在巴黎的工厂里批量生产,并销往全世界。

奥地利驻法大使夫人保琳·得·麦特里奇公主穿了他的一件衣服去参加了拿破仑三世的宫廷舞会,这给了他第一个大好机会。

很快拿破仑三世的妻子约瑟尼皇后和宫廷里的其他贵妇开始穿伍斯的衣服。

他设计了第二帝国时期的豪华衬裙并在背后加上了腰垫,使之成为了十九世纪七十和八十年代妇女的标准服装。

伍斯主导着人们的着装品位,在1895年去世之前,他已在为欧洲所有的皇室制作服装。

有的服装甚至没有加标签就给秘密地送到维多利亚女王的宫廷里面去。

伍斯死后,生意由他的两个儿子盖斯顿和让·菲力浦接管。

他们很快意识到时装正在飞速变化,1900年,为了赶上不断变化的时装品味,他们请来了当时只有21岁的设计师保罗·波乐斯。

波乐斯的前卫服装很快就出现在当时的名流显贵身上。

在为伍斯兄弟干了四年以后,他离开他们,另起炉灶。

那时,一些其他的时装店---帕奎、舍路特、道舍特---也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在伍斯兄弟商店的周围和邻近的文多姆广场上,巴黎成了世界时装业的中心。

大多数制鞋人默默无闻地为时装店工作,但少数人开始成为知名的鞋业设计师。

穿着波乐斯或帕奎服装的时髦女性,一定穿着利谢里大街的查百里或得·拉·古朗基·巴特利尔大街的费里所设计的鞋。

帕拉帝斯·波森勒尔大街的皮乐特是这些设计师中最能追赶潮流的一个。

他出生于1817年,是一个乡村鞋匠的儿子,从父亲那里学会了制鞋的技术。

1855年,他到了巴黎,并凭借伍斯兄弟在时装业买主中赢得了名声,这主要得益于他所设计的鞋后跟,它要比当时流行的路易后跟更瘦、更直。

皮勒特退休以后,他的儿子接管了生意。

一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皮勒特的鞋都以高贵典雅而著称。

当皮勒特在伦敦和巴黎的鞋店吸引了成千上万的顾客的时候,另一位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在巴黎开始工作的著名鞋业设计师只赢得了20名顾客。

他的名字叫皮托·严特尼,自称是“世界上要价最高的设计师”。

这保证了他有一个独有的客户群。

他的鞋陈列在纽约市艺术博物馆。

继严特尼之后,安得·佩鲁吉是又一个来自莱斯的年轻设计师。

他的制鞋技艺是跟他意大利的父亲学的。

佩鲁吉是被波勒特带来巴黎的,在许多时装公司干过事。

他设计的鞋在法国诺曼的得·拉·肖绪博物馆陈列着的数量达两千只。

萨尔瓦多·费拉加莫,年轻的意大利鞋匠,1914年移民到波士顿以后,他把手工制作女鞋的技艺带回了美国。

由于对美国机器制鞋的方法深感失望,他搬到了加利福尼亚,成为了一名道具制作人,同时为**界人士手工制鞋。

很快**明星就开始购买他的鞋了。

在他1927年回到意大利以后,那帮明星仍然是他的忠实顾客。

二十世纪三十年代,他开发出以软木作底的鞋,流行了十多年。

他死后,他的代表作还曾在世界巡回展出。

二十世纪四十年代,一个名叫戴维·艾文斯的年轻英国人在费拉加莫之后来到了美国西海岸,成了好莱坞明星们的鞋设计师。

他还为包括比尔·布拉斯和奥斯卡·得·拉·伦塔在内的纽约最著名的时装设计师设计过皮鞋。

同时,富有传奇色彩的罗杰·维尔去巴黎为克里丝琴·戴尔工作,在那里因设计出了细高跟女鞋而出名。

他的富有创意的作品也是全世界的艺术博物馆猎取的目标。

欧美出现了新的一代鞋业设计师,尽管还没有博物馆留意他们,但其作品已经受到顾客和时装设计师们的青睐。

马罗·布拉尼克、琼·哈尔佩恩、莫得·弗里让、贝斯和荷伯特·列文、安得·费思特、简·简森、帕特里克·科克斯和克里丝琴·卢伯斯的作品更有灵感,可以说,他们的作品将来某一天也会与他们那些知名前辈的作品享有同样的地位。

他们的鞋将被作为艺术品来欣赏,而不只是脚的保护物。

作品《鞋》31×145CM,采用青田封门冻石雕刻,作品构思独特,巧妙运用其俏色,作者以生活中平凡的一个鞋,刻画出反映了人生经历的曲折,在平淡中更凸显人性化的生活阅历。

路在脚下,这鞋曾经踏遍万里崎岖、这鞋曾为事业的成功走南闯北、这鞋永远使人难忘,是它陪伴我们走向了成功之路。

应该属于恋足

关于恋足:

不同的恋足者有不同的方法满足这种癖好。有的只需藉着自己的想像,便可得到满足;有的要透过看异性或同性脚部的照片,才能得到满足;更有甚者,要靠偷窥别人的脚,或强迫别人践踏自己,才能获得快感。

恋足的属性

恋足癖属于性倒错中的其中一种恋物癖。性倒错是一种“性行为形态”,“需要藉着不寻常的物体,仪式或情境,才能得到完全的性满足”。有些性倒错比较严重的个体,每天需要4至10次的高潮释放。尽管异于常人,性倒错的个体并非全部渴望改变自己的性癖好。

恋物癖是性倒错的其中一种,有这种癖好的人,其性兴趣在“某些无生命的物体”。有恋物癖的人常为男性,因此女性恋足者颇为罕见。恋物癖比较强烈的人,可能会以偷窃,甚至以暴力的手段获得所需的物品。

前文曾提及,部分恋足者会以别人践踏自己以获得快感,因此有些恋足者亦带被虐狂的角色。被虐狂透过被羞辱,被施加痛苦(鞭打、践踏、掌掴等)以获得性愉悦。这些羞辱或伤害通常设定在某一范围,倘若这些活动过了界限,有可能导致严重受伤甚至死亡。例如有一种被虐的方式称为自体性欲窒息,以勒束自己达到窒息的效果,在美国导致极多的被虐狂死亡。

恋足的成因

不少人尝试解释恋足这一行为,然而到现时为止尚未有一个统一的答案。在生理学上,神经学家Vilayanur S Ramachandran认为在大脑皮层中的感应区,负责生殖的神经元和脚部的神经元位置相近,从而有可能令人在潜意识中将足部和生殖器官联系在一起。人类的动物嗅觉本能亦被认为是导致恋足的原因,有些专家认为女性的脚部和阴道一样均会发出气味,因此令异性产生性欲上的刺激,从而形成恋足。有个别的研究者认为,恋足可能像羊癫症一样,因天生的脑部损伤导致。(维基百科)

心理学和精神分析学对恋足亦有自己的看法。心理学家Freud认为女性的脚,尤其是在中国,经常被隐藏起来,因此男性透过偷窥女性的脚,能获得心理上窥破别人秘密的快感。(维基百科)有精神分析学家认为,某些在孩提时代经历过别人性交的男性,可能会在潜意识中有“阉割恐惧”,从而使他们长大后不能进行正常的插下式性交,从而寻找别的事物如别人的足部代替。

有人认为环境的影响及性经历对恋足的形成有着密切的关系,当青少年经历初次性兴奋时,若他们这时遇到女性的足部,有可能将它和性兴奋联系起来,并喜欢以此作为日后性刺激的方式。前苏联医学家波波夫举了一例,一个男孩在初次性兴奋时,在女性浴室的锁匙孔看到女性的大腿,从此这男孩一看到女性大腿就产生性兴奋。另一理论认为足踝的弘度容易令人联想到女性的臀部,从而吸引男性。(维基百科)

对爱的渴求亦可能是恋足的原因,请参阅下文。

与爱的关系

有不少恋足者渴望别人的践踏,使自己感到痛楚从而得到快感,这与性虐待中被虐狂的心理如出一辙。艾利斯和弗洛伊德认为这种心理是出于对爱的渴求,被虐狂认为他们被虐打,是因为施虐者爱他们,关心他们。一项研究发现,不少被母亲虐打的孩子长大后大部份不会离开其母,总会竭力向她表示对她的爱,若这些母亲去世,这些孩子有不少在精神上会出现问题,这是因为他们把母亲的虐打视为一种爱的表达,这与中国人的传统观念“打者爱也”,“棒下出孝子”不谋而合。(《虐恋亚文化》,1998)

许多专家认为被虐狂对于爱的需求往往比正常人为大。霍妮(Horney)认为因受虐者内心有着对“自身的软弱”和“自己缺少重要性”的双重恐惧,他们因而希望被施加痛苦和折磨,一来可以使自己感到被别人注意,二来可透过痛苦和折磨减轻自己的恐惧感。实验结果亦表示,被虐狂对“不再被人爱的焦虑有时甚至会超过对被杀或被去势的焦虑”,为了被别人爱,他们甘心屈从。受虐者非常害怕冷的感觉,有一个生理学的看法认为他们甘心被虐打,为的是使皮肤变暖,从而有温暖的感觉。(《虐恋亚文化》,1998)

除了对爱的渴求,受虐者亦有被他人关注的需求。他希望能藉此摆脱孤独,获得人际关系,因为在被虐的过程中,施虐者必定存在。(《虐恋亚文化》,1998)数年前曾有一宗新闻,是有关一个身形健硕轻度弱智的男子,为了和几个不良少年维持朋友的关系,甘心献出自己的钱财,更任由其毒打自己,数月后终被虐打致死。从这则令人发指的新闻中可见受虐者对人际关系渴求之大。

倘若受虐者的恐惧(自身的软弱,自己缺少重要性,自身的人际关系)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他会走到“放弃自我”的极端,其特征是“彻底放弃自己的人格,与他人融为一体”,一种“自己什么都不是”的感觉。以女作家马库斯为例,她要求她的男朋友只按照他自己的意志行动的人,而把她完全视为一个没有自由意志的附从品,她认为这样才是最安全,这是因为这样作她才感到自己不是孤独的,她亦能藉着其男友以确定自己的存在有价值。(《虐恋亚文化》,1998)

讨论

恋足癖在现今的社会仍不为他人所接受,绝大多数的恋足者均被冠上“病态”、“古怪”的帽子,以致他们羞于向人启齿,美国总统顾问迪克.莫利斯的恋足倾向曾成媒体的笑源之一便是其中一个好例子。

笔者认为恋足是一种很正常的审美趋向,只要是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应该是值得肯定。其实许多男人很欣赏女性的美腿玉足,这是正常的心理,喜欢欣赏只有不成"癖",不影响正常的社会活动,就属于正常范围

[1]为什么人们不能接受恋足呢?这是因为人们对脚的误解。不少人认为,脚是人最肮脏,最丑陋的东西,有何值得欣赏呢?

南唐后主李煜也恋足,李后主有位爱妾窈娘,妩媚风骚,能歌善舞。李煜为她筑了六尺高的大莲花台子,饰以宝物细带。窈娘用帛缠足,使脚纤小屈突而足尖成新月形,在莲花台上展姿起舞,以博后主欢心。这种风气随之在民间追求时髦的女子之中传播开。“金莲”之说始于南朝齐东昏侯萧宝卷,宝卷是风流昏庸之辈,他曾让匠人以金莲花铺地,爱妃潘妃袅袅婷婷走过,戏称“步步生莲”。在宋代之后很那时候流行恋足,就像今天的恋乳一样。其实恋足的男人才是中国的经典男人,是美得东西是需要人去欣赏的。

其实,脚并非人想得那么肮脏丑陋,女性的脚尤其美丽,有不文艺作品以“玉足”、“纤足”、“粉足”等形容女性的脚,更有不少人为此倾倒。唐朝的大诗人李白曾作“越女词”一诗:

“长干吴儿女,眉目艳星月,履上足如霜,不着鸦头袜。”

从这诗中可见李白描写女子的足部洁白如雪,可见他并不认为脚一定是肮脏丑陋。而李白欣赏女子的重点,是她的眉目和脚趾,明显的超过对异性身体的兴趣,所以诗人难逃恋足的嫌疑。

中国武侠小说大师金庸在其作品<天龙八部>描写阿紫双足“一双雪白晶莹的小脚,当真是如玉之润,如缎之柔”,“十个脚趾的趾甲都作淡红色,像十片小小花瓣”,更是把脚之美清清楚楚的表达出来,从中也可见不仅是古代人懂得脚之美,现代人也一样懂。

法国作家福楼拜被史家评定为有严重的恋鞋癖,他经常对着女人的短靴出神,在他的<包法利夫人>写道每当他决心摆脱爱玛身上使他着迷的东西时,“一听见她(爱玛)的靴子响,一切决心立刻土崩瓦解,就像酒鬼见了烈酒一样”。

西方的童话故事<灰姑娘>也是一个经典的恋鞋故事,王子将他全部的感情寄托在那只小巧玲珑的玻璃鞋上,虽说灰姑娘十分漂亮,但实际上王子找的就是一双小脚。

此外,人们对于初生的婴儿,往往喜欢亲他的脸和小脚板,这在某程度上也可说是一种恋足的行为,然而相信没有人会用奇异的目光看他,因为婴儿的脚丫是公认十分的可爱。

现代人不接受恋足的第二个原因,相信是他们不理解为何有些恋足者渴望被人践踏。他们认为被别人践踏身体,尤其是脸部,绝对是一件痛苦、受辱的事,以此为乐的人绝对是有问题的人。

这现象能在“与爱的关系”的一文找到部份答案,另外应注意的是恋足者绝不是以痛苦和受辱为目的,他们并没有违反“快乐原则”,即人类趋乐避苦的本能,他们只是以被别人践踏作为手段,以达到获得快感的目的。一个生理学的看法对此认为:疼痛刺激大脑产生某种麻醉剂,能产生安多酚快感。

有人认为恋足这行为本身并没有对或错之分,每个人有权选择自己爱恋的对象。然而,倘若恋足癖使某些恋足者为了满足其欲望而偷窃、强夺别人的鞋袜,甚至因不能得逞而猛踩对方的脚,使对方受到伤害,这种恋足行为绝不可接受。只要恋足者不对别人做成伤害或心理困扰,其行为便可接受。

[编辑本段]恋足文化

恋足是一种亚文化,冯骥才先生曾著有《三寸金莲》,用细腻的故事情节剖析了中国古(近)代的恋足现象。那种畸形的虐恋是不可取的,用对肢体刻意的伤害来取悦于人才是真正变态的。而到如今我们喜欢那玲珑秀美的天成曲线,怎么就成“癖”了?我不理解。

恋足文化”作为一种另类的性文化,在欧美等许多国家流传甚广,在我国也有着悠久的历史,早在我国的宋朝时期就广为盛行。它是当时封建贵族的一种另类的性文化,(民间是否流行没有考证,不敢罔加评论)那些封建贵族及其纨绔子弟,以女人的鞋子为酒具,以欣赏、品味、玩弄女人的“三寸金莲”为时尚。既便是当今时代,在我国也有着庞大的恋足群体。所以,“恋足文化”做为一种另类的性文化,不仅历史悠久、流域广阔、群体庞大,而且成为了性文化中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正所谓:穿衣带帽,各有所好。这种恋足文化的形成有着历史、社会、生活环境、生理以及心理等诸多因素,但主要的还是由于每个人在性趋向成熟阶段所经历上的不同导致了对性追求上的差异。如果有人把它简单看成是“性变态”,那他是对“恋足文化”的一种曲解,假如“恋足者”把正常的性行为说成是低级下流的流氓行为,那也一定会有人说他是精神病。

尽管如此,对“恋足文化”也要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健康的心态、清醒的理智,准确的把握好尺度,如果仅仅是欣赏、品位、玩弄并以此来达到性刺激或性满足,那应该无可厚非,但如果“恋足”痴迷到愿跪在女人脚下做一条用铁链牵着的贱狗、脚奴来任女人随意的侮辱、玩弄、蹂躏以及残暴的性虐待并以此来满足自己的性刺激或性满足,那就过了,那就是对“恋足文化”的扭曲,也超出了“恋足文化”的范畴,是心理或性生理方面的一种变异或障碍,那就真的要看心理或性生理方面的医生了。

其实恋足是一门艺术~恋足是一门学问。

[编辑本段]恋足与爱

客观地说,发育正常的脚特别是女性的脚本身就是美丽的,没有恋足倾向的人之所以认为它肮脏丑陋,主要是因为难以容忍脚的特殊气味(脚臭),而对于恋足者,不但接纳了脚的气味,而且在心理上已把它提升为性刺激的看不见的工具。之所以会有这样的差别,恋足情结又是怎样形成的呢?笔者认为,当一个人苦恋心目中的女性而难以得到时,羡恋对象的形象分值就会不断攀升近乎完美,从而产生跪拜感,这时脚在其性心理的地位迅速升至首位,便形成恋足情结(恋足实际是受虐情结的一种),时尚的鞋袜又渲染了足部的美,这样使恋足者产生两个分支,一部分对鞋袜包裹中的女性的脚更加爱恋,另一部分则趋向于女性的鞋袜(特别是丝袜)……

恋足究竟是好是坏在于其程度,如果只喜欢挚爱女性的脚并因为脚的漂亮而更加爱她,在性交往中把脚作为性激发与唤起的重要方式,不影响正常性生活,这当然是正常的也是最好的;如果只看脚不看人,只要脚漂亮就喜欢,或者整个心态完全放在恋足上,渴望成为任女性玩弄的“脚奴”,那就不正常或者说是变态了。有些恋足者倾向于女性的鞋袜,如果只喜欢挚爱的女性穿着某种款式样式的鞋袜,这也没什么问题,但如果心思全在鞋袜上那就不好了,当产生想去购买或者通过各种手段获取女性穿过的鞋袜的欲望时,一定要克制这种欲望,真正去追求女性。

恋足癖&性变态

恋足癖多发生在同性恋者身上,也有的发生在异性恋身上。就异性恋而言又多发生在男性身上。这种恋足癖患者,只对一个或多个女性的双足感兴趣,只有看到或触到女性的双足才能出现性冲动,以致触摸、吸吮或啃咬,甚至面对双足以手*达到性高潮。相反,他们对常态的性行为则排斥,甚至根本没有性反应,对性对象的生殖器不敢兴趣,甚至认为不洁,没有性冲动,甚至不能勃起,不能进行正常的性交。

虽然恋足现象与恋足癖有相近之处,但有根本的区别。是否为性变态,关键是看能否进行正常的性生活,就是说,关键是看性对象和性目的指向是否出现倒错。恋足癖的性对象和性目的是倒错的,始终指向异性的足部,从而达到性满足。这和由异性的其它性感部位引发性冲动进而性交一样,也是一种性爱之道,不属于性变态。

在夫妻的性爱模式中,都有一个因某种原因形成的彼此习惯的性爱冲动的激发点,这是性爱火焰的一个“燃点”。夫妻的性爱过程一般很少因对方生殖器直接激发起来的,而往往是由某种信号激发的。这是因为,人的性反应是在无条件反射基础上形成的条件反射活动。所谓条件反射指并非直接刺激引起反应,而是由某种信号刺激引起反应。比如,吃到食物而分泌唾液,是无条件反射,而看到食物的颜色形状或是闻到食物的气味引发了分泌唾液的反应,就是条件反射。同样,人的性反应也是一种条件反射,是由某种具有性信号意义的刺激引发的性反应。这个性信号因人而异。异性的容貌、身姿、体味,躯体的某个部位,甚至有关异性的衣物,有关异性的幻想,都可能成为性信号。

恋足倾向历史:

男人的恋足倾向源远流长。汉成帝有个习惯,不握着赵合德的脚睡不着觉。而赵合德却故意经常翻身,让成帝握不着。宫女问其故,合德说:哪能让他那么轻易得手,太百依百顺了,就是我姐姐飞燕的下场。成帝本来宠爱赵飞燕,后来移情别恋于赵合德。汉家选后制度,要由女官对候选者进行体检,其中脚是很重要一项,不但看、捏裸足,还要缠上薄帛看其形态。到南齐废帝,又发明了“步步生金莲”,以金制莲花镶嵌于地,令潘妃行走其上。“金莲”一说即来源于此。李商隐有诗道其事:“永寿宫中夜不扃,金莲无复印中庭。”

恋足倾向是世界性的。西方灰姑娘的故事,为什么要落在一双水晶鞋上?童话故事不仅仅是哄小孩子玩的,那里面有隐藏的欲望。近世一位西方作者干脆写了本书,题目就叫《脚、鞋、性》。中国人发明了缠足;西方人则发明了高跟鞋,一是在视觉上让脚显得小一点,二是造成前挺后翘的体态。两种方法,都是为了让女人显得更性感。至于批评者认为缠足是封建礼教摧残妇女,那是胡扯,至少这个主意可不是男人发明的,倒是女人首先想出来的。在旧时代,女人需要用性来换取男人的生活资料,就必须努力把自己变得更性感,不幸想出了缠足的主意。而男人呢,既然尝到甜头,也就喜闻乐见了。过去逼女孩子缠足的,也都是家里的女性长辈。我奶奶是缠足的,她告诉我,小时候一边缠,一边疼得哭,偷偷放开,被发现就要挨打。

东方对脚的重视也不仅中国。《奁史》记载,日本女人很开放,可以摸,她还很高兴,说那是你爱我;可一旦摸到脚上,立刻翻脸,“拔刃相刺”。俗话也说“男人的头,女人的脚”,随便摸不得的。哪个女人若肯让你摸脚,便无事不可做。

看一些时装模特的照片,哪儿都好,就是脚太大,有点美中不足。至于什么样的脚受用,那涉于狎邪,这里就不多说了。

中国第一部恋足小说《美人蹄》出版

----------------------------------------------------------------------------------------------------------------

由著名畅销书作家亦农创作完成的中国第一部美腿恋足长篇小说《美人蹄》日前由中国社会出版社出版发行。

长篇恋足小说《美人蹄》主要讲述:一个拥有一双天使般玉足的美丽善良女孩,原本过着平淡的普通人生活。然而一次无意的邂逅,使她一步步卷入一桩巨大的阴谋,引来杀身之祸。残忍的杀手,掷金如土的恋足癖巨富,两个游走在都市的记者,友谊与爱情,金钱与欲望,邪恶与贪念,恋足癖患者匪夷所思的举止,痛苦的挣扎,身不由已的言行,诡异的行动……在这个五光十色的繁花都市一一上演。然而,当这位拥有天天使玉足的女孩经过种种坎坷与磨难,终于获得全国美体大赛桂冠时,一个噩耗又突然降临在她的头上……这部长篇小说为你揭开一个你所不熟知的都市隐密群体的生活状态和别样心理。

《美人蹄》是畅销书作家亦农在成功推出《石佛镇》、《手机索魂》等多部长篇恐怖悬疑小说后,另辟蹊径精心创作的一部“都市言情加悬疑传奇式”美腿恋足小说。《美人蹄》融言情、悬疑、传奇于一体,把时下相关热点搜索内容做有机的融合,诸如“人肉搜索”、“艳照门”、“美体美足”、“恋足”等。情节跌宕起伏,松紧适度,令读者沉浸其中,爱不释手,欲罢不能。

《美人蹄》突出情感描写,在用笔上涉及到女孩美体美足等相关内容,高潮部分融入西部惊悚悬疑影视的悬疑火暴情节,注重人物刻画,故事环环相扣,动感与画面冲击力非常强。

亦农有二十余年小说创作的经历,为他打下了扎实的文学功底,他又深谙当前商业文学创作的特点及规律,这部他精心创作的长篇小说《美人蹄》,结构布局合理,细节处又处理得精确到位,雅俗共赏。一经出版,就迅速攀升至多家畅销书排行榜之首。

从长篇恐怖悬疑小说,到长篇都市情感悬疑小说,亦农的这次华丽成功转型带给广大读者极大的惊喜。祝亦农在创作的道路上创造出新的辉煌。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原文地址:https://hunlipic.com/meirong/7162008.html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3-09-06
下一篇2023-09-06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