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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仲永 (王安石)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杨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邪?”。
二、题目意义
伤,是“怜惜”的意思。伤仲永,即怜惜方仲永这个幼时天资聪颖的神童由于没有学习,以致成年后竟成为默默无闻的庸人。
不过从历史宏观的观点来看,只能说方仲永他爸太蠢,莫扎特的父亲也带他儿子从小巡回演出,可你瞧瞧人家。
《伤仲永》选自《临川先生文集》
三、原文及注解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作者交代了方仲永的籍贯、姓名、身份、家世。)仲永生五年(这是虚岁,他其实四岁),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仪礼·丧服》郑玄注:“收族者,谓别亲疏,序昭穆。”《礼记·大传》孔颖达正义:“‘收族故宗庙严’者,若族人散乱,骨肉乖离,则宗庙祭享不严肃也;若收之,则亲族不散,昭穆有伦,则宗庙所以尊严也。”因此,“收族”的意思是:以上下尊卑、亲疏远近之序团结族人,使不离散。方仲永的试笔之作“以养父母、收族为意”。“养父母”,是“孝”的表现,“收族”,是“仁”的表现。五岁的孩子有这样的志向,这在封建时代是很了不起的。因此,难怪人们在赞扬之余,还特地把这首诗送给本乡的读书人去看,让他们来评定。)为意,传一乡秀才(在唐宋时是对一般读书人的称呼,跟明清两朝经过县试及格的生员不同。“一乡”,全乡。这句话应理解为传给全乡的读书人看.不是只给某个秀才看。)观之。自是指物作诗(即作“咏物诗”。过去训练儿童作诗,常常指定一件物品为题,要求在诗中既能说出该物品的特点,又能借此表达某种思想感情,是作诗的起步训练。)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省略句。省略了“使”的宾语,应为“不使之学”,“之”在此指代方仲永。)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明道”,宋仁宗年号,只有两年(1032-1033)。“先人”。这是对已故父亲的称呼。按:王安石父亲名益,字损之,天圣八年(1030)曾以殿中丞知韶州(现在广东省韶关市),三年后以丁忧离职还家,王安石(当时13岁)随行。据此,这次还家当在明道二年(1033)。宝元二年(1039),王益卒于江宁(现在属江苏省)通判任上。王安石此文写于庆历三年(1043)故称 “先人”。),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省略句。省略了“令”的宾语,应为“令其作诗”,“其”指代方仲永。)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指王安石)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终于成为普通人,是他受到的后天的教育不到位的原因。)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人的天资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必经过后天的不断的学习。)
四、译文
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耕田为业。仲永出生五年,不曾认识笔、墨、纸、砚,(有一天)忽然放声哭着要这些东西。父亲对此感到惊异,从邻近人家借来给他,(仲永)当即写了四句诗,并且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团结同宗族的人为内容,传送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物品让他作诗,(他能)立即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看的地方。同县的人对他感到惊奇,渐渐地请他的父亲去做客,有的人还花钱求仲永题诗。他的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每天拉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王安石)听到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里见到他,(他已经)十二三岁了。让(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已经)才能完全消失,成为普通人了。”
王先生说:仲永的通晓、领悟能力是天赋的。他的天资比一般有才能的人高得多。他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像他那样天生聪明,如此有才智的人,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要成为平凡的人;那么,现在那些不是天生聪明,本来就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想成为一个平常的人恐怕都不能够吧
五、作者介绍
王安石(1021~1086) 北宋大臣。唐宋八大家之一。原籍抚州临川(今江西抚州),生于临江军(治今江西清江)。字介甫,号半山。父王益,进士出身,长期在今江西、广东诸州县任职,卒于江宁府(治今江苏南京)通判任上,全家举迁后久居不去,江宁成为第二故乡。幼随其父遍历各地,见多识广,深谙民情。庆历二年(1042)举进士,出任潍南东路(治今江苏扬州)判官。庆历七年(1047),调任鄞县(今浙江宁波东南)知县,遍访东西14乡,部署水利兴修,创导贷谷与民(为“青苗法”之发端),政绩有声,且对理财必须“资之天地”(即靠发展生产)有独特的见解。皇佑三年(1051)再调任舒州(今安徽怀宁)通判。时在京名人范仲淹、富弼等闻其文辞政事有声,交表推荐,均以“家贫口众”不愿就翰林馆职,其间仅一年任太常寺群牧判官,坚请离京出任东南地方官吏,“得尽其才”。嘉佑二年(1057)即改任常州知州。次年移任提点江南东路(治饶州,今江西波阳)刑狱,不久入为三司度支判官。向仁宗上《言事书》,力言当从培养、使用人才的各个环节着手改革吏治,兼及理财、军事等各方面的改革,实为后来变法的早期纲领或理论雏形。仁宗赞其文才,拔为知制诰,然对改革不加采纳。再上《时政疏》(又名《本朝百年无事札》;一说呈于熙宁元年,神宗时,强烈呼吁及时改革,“有为之日,莫急于今日;过今日臣恐有无所及之忧”。嘉佑八年(1063)仁宗死,不久母丧回江宁守制,离职去。英宗在位四年,居家不出。
治平四年(1067)神宗即位,次年改元熙宁。由江宁知府改任翰林学士,应神宗之召,力主变法。熙宁二年(1069)二月,出任参知政事,入主制置三司条例司,准备变法。吕惠卿亦于同时被任为条例司检详文字,成为王安石变法行政副手。是年颁行均输法、青苗法与农田水利法。次年,拜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任宰相。神宗罢制置三司条例,权归中书。颁行保甲法与募役法(先在开封府试行)。此后三年内渐次颁行贡举法、市易法、保马法、方田均税法与置将法;免役法在开封府试行次年即推行至全国。熙宁七年(1074),因外有文彦博、司马光,内有三后(仁宗后、英宗后与神宗皇后)激烈反对新法,郑侠献《流民图》危言耸听,又加新法要员吕惠卿与曾布互争失和,神宗权罢新法,愤而辞职凡六次,出知江宁府,离相位而去。次年二月,复相,终因与神宗不合,变法进展困难,一年不到,再次辞相,出判江宁府,退居江宁半山园。封爵荆国公。晚年好佛,闲赋以著述《字说》为娱,仍不忘变法。元丰八年(1085)神宗死,次年,哲宗改元 “元佑”,太皇太后高氏垂帘听政,起用司马光为宰相,先后罢免役、青苗法。是年四月病逝。谥“文”,故史称“王文公”。有《王文公文集》、《临川先生文集》及《周官新义》、《诗义钩沉》辑本等传世,余佚。
六、重点词句解释
一、词解
1隶:属于;
2世隶耕:世代从事农业生产;
3未尝:不曾;
4求:要求
5异:感到奇怪;
6借旁近:就近借来;
7与:给;
8书:写;
9为:写;
10以……为意:把……作为诗的内容;
11观:看;
12自是:从此;
13是:这、此;
14就:完成;
15或:有人;
16宾客:用宾客之礼款待,名词动用(请客);
17邑人:同县的人;
18乞:求取;
19利其然:贪图这样(一次有利可图);
20扳:通“攀”,牵,引;
21环谒:到处拜访;
22使:让;
23从:跟从;
24称:符合;
25泯然:消失的样子。
二、句解
1父异焉,借旁近与之。
译:父亲感到十分奇怪,就近借来给仲永。
2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
译:并且自己在事后写上了名字,他的诗把奉养父母、和谐的相处作为诗的内容。
3自是指物为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译:从此只要别人指着东西就能写诗,马上完成,它的文辞道理都有值得看的地方。
4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
译:同乡人感到奇怪,逐渐用宾客之礼款待他父亲;有人还用钱来乞讨仲永的诗。
5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译:父亲贪图这样,硬拉着仲永到处拜访同乡人,不让他学习。
6不能称前时之闻。
译:不能与以前所听说的相符合。
7泯然众人矣!
译:仲永的特异之处消失净尽,以成为普通人。
七、人教版教参
一、整体把握
本文借事说理,以方仲永的实例,说明后天教育对成才的重要性。文章分两部分:叙事部分写方仲永幼年时天资过人,却因其父“不使学”而最终“泯然众人”,变得平庸无奇;议论部分则表明作者的看法,指出方仲永才能衰退是由于“受于人者不至”,强调了后天教育的重要。文章通过方仲永这一实例说明具有普遍借鉴意义的道理,给人以深长的思考。
本文的语言十分精当。叙事部分仅以一百五十多字就完整地叙述了方仲永从五岁到二十岁间才能变化的过程,议论部分也不过七十余字,文中的每一词、句都有其确切的表达作用,而不是可有可无。例如第一段,首句交代籍贯、身份、姓名、家世,这不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绍,而且“世隶耕”三字是对“未尝识书具”“不使学”的必要铺垫,既衬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资,又暗示了造成他命运的家庭背景;一个“啼”字,生动地写出方仲永索求书具的儿童情态;“忽”“即”“立”三个副词,使一个天资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仅一句话就刻画出方仲永父亲贪图小利而自得的可悲可叹的愚昧无知之态;“不使学”三字,看似平淡,却为方仲永的变化埋下伏笔,点出方仲永命运变化的关键。第二段叙事极为简要,仅以一“见”一“闻”一“问”就交代了方仲永后来的变化和结局。结尾的议论部分,言简意深,说理严谨。对本文语言精当的特点,可以逐词逐句体察、品味。
本文语言平实而又不乏感情色彩。文章以“伤仲永”为题,写的是可“伤”之事,说的是何以可“伤”的道理,字里行间流露着作者对一个神童最终“泯然众人”的惋惜之情,对“受之天”而“受于人者不至”者的哀伤之情,并以鲜明的态度表明作者的观点。
二、问题研究
1本文为什么详写方仲永才能初露时的情形
本文详写方仲永才能初露时的情形,这样安排暗含了文章的主旨,是符合作者意图的。
王安石写这篇文章,意在以方仲永为反面的例子,来说明“受之人”即后天教育的重要性。题目中的“伤”字,就已经透露这一点。“伤”是哀伤、哀怜的意思。作者为什么“伤”仲永因为方仲永天资非凡而“受于人者不至”,最终“泯然众人”。但这不是仲永自身造成的,不能怪仲永,因为他毕竟是个孩子,不能掌握自己的命运;这是他贪财短视的父亲造成的。文章在首段叙事中详写仲永才能初露时的情形,有两条线索:一条从叙述方仲永才能的突然显露到声誉日隆;另一条叙述仲永父亲从发现儿子才能到以儿子才能为谋利手段。这样写的用意:一是说明“仲永之通悟”确实是“受之天”,有先天的因素;另一方面,正是在这个时期,就已经埋下才能衰退的种子,即“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说明仲永未能受到正常的后天教育。至于仲永长大后才能衰退以至丧失殆尽,则是“不使学”的必然结果,当然不必多说。叙事部分已经蕴含了所要说明的道理,因此议论部分也不必多说了。
2“余闻之也久”这句话在本文叙事中有什么作用
本文叙事采用了见闻录的方式,第一段是“闻”,第二段是先“见”后“闻”,依次写方仲永五岁时才能初露时的情形、十二三岁时才能衰退时的状况和又过七年后“泯然众人”的结局,表明方仲永才能变化的三个阶段。叙事一气贯通而又层次分明,详略有致而又结构紧凑,内容集中而又意旨鲜明。这种见闻录的方式还使方仲永与“我”发生了联系,富有生活气息,给人以真切之感。文章叙事部分按时间顺序把“闻”“见”“闻”三个片断结为一个整体,其中的过渡句就是“余闻之也久”这句话。此句中的“之”字承前,指仲永才能初露时期的情形;“闻”“久”二字则表明作者长期不在家乡,仅从传闻中得知,尚未见到仲永——这最后一点是暗含在全句话中的。如果把这一点意思明说出来,则全句应是“余闻之也久而未见其人”。这样,下文再说“见”就十分自然了。由此可见,“余闻之也久”这句话,是用一明一暗的两层意思来实现上下文的过渡的。
3怎样认识“受之天”与“受之人”的关系
结尾的议论部分就事说理。作者认为“仲永之通悟”是“受之天”,他的才能衰退的原因是“受于人者不至”,并引发天赋不如方仲永的人如果不“受之人”,结果将更不可设想的感慨。这段话论说事理,步步推进,辨明了“受之天”与“受之人”的关系,令人深感“受之人”的重要。
作者所说的“受之天”,是指人的天资;“受之人”,是指后天教育。作者认为,二者之间,后者更为重要,即后天教育对一个人是否成才是至关重要的,这一观点无疑是正确的。这里要注意,“受之人”是说人所受到的后天教育,而不是说人自身的后天学习和主观努力(方仲永因其父“不使学”而根本无从学习,无从努力),这是两个不同的问题,而后者并不在本文的议题之内。但我们却可以从中受到启发,对我们认识人的天资与后天学习和主观努力的关系不无裨益。
练习说明
一 仔细阅读课文,回答下列问题。
本题引导学生熟悉课文,理清文章脉络,把握作者观点。
1方仲永的变化经历了哪几个阶段
第一阶段:“仲永生五年……其文理皆有可观者。”写方仲永幼年时天资过人,具有作诗才能;
第二阶段:“……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写十二三岁时的方仲永才能衰退,大不如前;
第三阶段:“又七年……泯然众人矣。”写方仲永又过七年后完全变成一个平庸之人。
2方仲永由天资过人变得“泯然众人”,原因是什么
从方仲永个人情况来看,原因是“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贪图小利,目光短浅,而“不使学”。从道理上来说,原因是作者在后面的议论中所认为的那样,方仲永“卒之为众人”,是因为“其受于人者不至”,即没有受到后天正常的教育。
3最后一段的议论讲了什么道理
见“课文研讨”。
二 熟读全文,参照以下示例,注意句中的停顿。
这是一道诵读训练题,重在培养学生掌握句中停顿的诵读能力,但也可以培养理解句意的能力。
1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2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
3余闻之也/久。
三 翻译下列句子,注意其中加线的词的意思。
这些句子中加点的词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用法特殊的(“奇”“宾客”“利”),一种是文言常用虚词(“于”)。
1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
奇:对……感到惊奇。宾客:以宾客之礼相待,把……当作宾客。
2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利:认为……有利可图,把……看做有利可图。
3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
于:比。 于:被。
四 △以“由方仲永所想到的”为题,在课堂上即席发言,自己确定发言的角度和观点。
本题意在训练学生确立观察角度、从材料中提炼观点的能力,以及阐述观点的语言表达能力。要求发言中心明确,层次清楚,语言简练。限定时间,是要求迅速思考、快速组织语言。要启发学生从方仲永的事例中提炼观点,不拘一格。
教学建议
一、让学生自己利用课文注释和工具书读懂课文,并独立完成作业,以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教师略加点拨,适当答疑。
二、虽然本课没有要求背诵,但仍要重视诵读。课文一定要熟读,最好能背下来。
三、要抓住本文借事说理的特点,弄清材料与观点的关系,理解作者的思想观点。
四、注意本文详略得当的写法,揣摩精当的语言。
有关资料
补充注释
1收族:《仪礼·丧服》郑玄注:“收族者,谓别亲疏,序昭穆。”《礼记·大传》孔颖达正义:“‘收族故宗庙严’者,若族人散乱,骨肉乖离,则宗庙祭享不严肃也;若收之,则亲族不散,昭穆有伦,则宗庙所以尊严也。”因此,“收族”的意思是:以上下尊卑、亲疏远近之序团结族人,使不离散。方仲永的试笔之作 “以养父母、收族为意”。“养父母”,是“孝”的表现,“收族”,是“仁”的表现。五岁的孩子能有这样的志向,这在封建时代是很了不起的。因此,难怪人们在赞扬之余,还特地把这首诗送给本乡的读书人去看,让他们来评定。
2传一乡秀才观之:“秀才”,在唐宋时是对一般读书人的称呼,跟明清两朝经过县试及格的生员不同。“一乡”,全乡。这句话应理解为传给全乡的读书人看,不是只给某个秀才看。
3指物作诗:即作“咏物诗”。过去训练儿童作诗,常常指定一件物品为题,要求在诗中既能说出该物品的特点,又能借此表达某种思想感情,是作诗的起步训练。
4明道中,从先人还家:“明道”,宋仁宗年号(1032~1033)。“先人”,这是对已故父亲的称呼。按:王安石父亲名益,字损之,天圣八年 (1030)曾以殿中丞知韶州(现在广东省韶关市),三年后以丁忧离职还家,王安石(当时13岁)随行。据此,这次还家当在明道二年(1033)。宝元二年(1039),王益卒于江宁(现在属江苏省)通判任上。王安石此文写于庆历三年(1043),故称“先人”。
先生说:仲永的通晓、领悟能力是天赋的。他的天资比一般有才能的人高得多。他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像他那样天生聪明,如此有才智,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要成为平凡的人;那么,现在那些不是天生聪明,本来就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想成为一个平常的人恐怕都不能够吧?
参考资料:
1 全面解析《伤仲永》
课文研讨
一、整体把握
本文借事说理,以方仲永的实例,说明后天教育对成才的重要性。文章分两部分:叙事部分写方仲永幼年时天资过人,却因其父“不使学”而最终“泯然众人”,变得平庸无奇;议论部分则表明作者的看法,指出方仲永才能衰退是由于“受于人者不至”,强调了后天教育的重要。文章通过方仲永这一实例说明具有普遍借鉴意义的道理,给人以深长的思考。
本文的语言十分精当。叙事部分仅以一百五十多字就完整地叙述了方仲永从五岁到二十岁间才能变化的过程,议论部分也不过七十余字,文中的每一词、句都有其确切的表达作用,而不是可有可无。例如第一段,首句交代籍贯、身份、姓名、家世,这不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绍,而且“世隶耕”三字是对“未尝识书具”“不使学”的必要铺垫,既衬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资,又暗示了造成他命运的家庭背景;一个“啼”字,生动地写出方仲永索求书具的儿童情态;“忽”“即”“立”三个副词,使一个天资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仅一句话就刻画出方仲永父亲贪图小利而自得的可悲可叹的愚昧无知之态;“不使学”三字,看似平淡,却为方仲永的变化埋下伏笔,点出方仲永命运变化的关键。第二段叙事极为简要,仅以一“见”一“闻”一“问”就交代了方仲永后来的变化和结局。结尾的议论部分,言简意深,说理严谨。对本文语言精当的特点,可以逐词逐句体察、品味。
本文语言平实而又不乏感情色彩。文章以“伤仲永”为题,写的是可“伤”之事,说的是何以可“伤”的道理,字里行间流露着作者对一个神童最终“泯然众人”的惋惜之情,对“受之天”而“受于人者不至”者的哀伤之情,并以鲜明的态度表明作者的观点。
二、问题研究
1本文为什么详写方仲永才能初露时的情形
本文详写方仲永才能初露时的情形,这样安排暗含了文章的主旨,是符合作者意图的。
王安石写这篇文章,意在以方仲永为反面的例子,来说明“受之人”即后天教育的重要性。题目中的“伤”字,就已经透露这一点。“伤”是哀伤、哀怜的意思。作者为什么“伤”仲永因为方仲永天资非凡而“受于人者不至”,最终“泯然众人”。但这不是仲永自身造成的,不能怪仲永,因为他毕竟是个孩子,不能掌握自己的命运;这是他贪财短视的父亲造成的。文章在首段叙事中详写仲永才能初露时的情形,有两条线索:一条从叙述方仲永才能的突然显露到声誉日隆;另一条叙述仲永父亲从发现儿子才能到以儿子才能为谋利手段。这样写的用意:一是说明“仲永之通悟”确实是“受之天”,有先天的因素;另一方面,正是在这个时期,就已经埋下才能衰退的种子,即“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说明仲永未能受到正常的后天教育。至于仲永长大后才能衰退以至丧失殆尽,则是“不使学”的必然结果,当然不必多说。叙事部分已经蕴含了所要说明的道理,因此议论部分也不必多说了。
2“余闻之也久”这句话在本文叙事中有什么作用
本文叙事采用了见闻录的方式,第一段是“闻”,第二段是先“见”后“闻”,依次写方仲永五岁时才能初露时的情形、十二三岁时才能衰退时的状况和又过七年后“泯然众人”的结局,表明方仲永才能变化的三个阶段。叙事一气贯通而又层次分明,详略有致而又结构紧凑,内容集中而又意旨鲜明。这种见闻录的方式还使方仲永与“我”发生了联系,富有生活气息,给人以真切之感。文章叙事部分按时间顺序把“闻”“见”“闻”三个片断结为一个整体,其中的过渡句就是“余闻之也久”这句话。此句中的“之”字承前,指仲永才能初露时期的情形;“闻”“久”二字则表明作者长期不在家乡,仅从传闻中得知,尚未见到仲永——这最后一点是暗含在全句话中的。如果把这一点意思明说出来,则全句应是“余闻之也久而未见其人”。这样,下文再说“见”就十分自然了。由此可见,“余闻之也久”这句话,是用一明一暗的两层意思来实现上下文的过渡的。
3怎样认识“受之天”与“受之人”的关系
结尾的议论部分就事说理。作者认为“仲永之通悟”是“受之天”,他的才能衰退的原因是“受于人者不至”,并引发天赋不如方仲永的人如果不“受之人”,结果将更不可设想的感慨。这段话论说事理,步步推进,辨明了“受之天”与“受之人”的关系,令人深感“受之人”的重要。
作者所说的“受之天”,是指人的天资;“受之人”,是指后天教育。作者认为,二者之间,后者更为重要,即后天教育对一个人是否成才是至关重要的,这一观点无疑是正确的。这里要注意,“受之人”是说人所受到的后天教育,而不是说人自身的后天学习和主观努力(方仲永因其父“不使学”而根本无从学习,无从努力),这是两个不同的问题,而后者并不在本文的议题之内。但我们却可以从中受到启发,对我们认识人的天资与后天学习和主观努力的关系不无裨益。
练习说明
一 仔细阅读课文,回答下列问题。
本题引导学生熟悉课文,理清文章脉络,把握作者观点。
1方仲永的变化经历了哪几个阶段
第一阶段:“仲永生五年……其文理皆有可观者。”写方仲永幼年时天资过人,具有作诗才能;
第二阶段:“……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写十二三岁时的方仲永才能衰退,大不如前;
第三阶段:“又七年……泯然众人矣。”写方仲永又过七年后完全变成一个平庸之人。
2方仲永由天资过人变得“泯然众人”,原因是什么
从方仲永个人情况来看,原因是“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贪图小利,目光短浅,而“不使学”。从道理上来说,原因是作者在后面的议论中所认为的那样,方仲永“卒之为众人”,是因为“其受于人者不至”,即没有受到后天正常的教育。
3最后一段的议论讲了什么道理
见“课文研讨”。
二 熟读全文,参照以下示例,注意句中的停顿。
这是一道诵读训练题,重在培养学生掌握句中停顿的诵读能力,但也可以培养理解句意的能力。
1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2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
3余闻之也/久。
三 翻译下列句子,注意其中加线的词的意思。
这些句子中加点的词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用法特殊的(“奇”“宾客”“利”),一种是文言常用虚词(“于”)。
1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
奇:对……感到惊奇。宾客:以宾客之礼相待,把……当作宾客。
2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利:认为……有利可图,把……看做有利可图。
3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
于:比。 于:被。
四 △以“由方仲永所想到的”为题,在课堂上即席发言,自己确定发言的角度和观点。
本题意在训练学生确立观察角度、从材料中提炼观点的能力,以及阐述观点的语言表达能力。要求发言中心明确,层次清楚,语言简练。限定时间,是要求迅速思考、快速组织语言。要启发学生从方仲永的事例中提炼观点,不拘一格。
教学建议
一、让学生自己利用课文注释和工具书读懂课文,并独立完成作业,以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教师略加点拨,适当答疑。
二、虽然本课没有要求背诵,但仍要重视诵读。课文一定要熟读,最好能背下来。
三、要抓住本文借事说理的特点,弄清材料与观点的关系,理解作者的思想观点。
四、注意本文详略得当的写法,揣摩精当的语言。
有关资料
一、补充注释
1收族:《仪礼·丧服》郑玄注:“收族者,谓别亲疏,序昭穆。”《礼记·大传》孔颖达正义:“‘收族故宗庙严’者,若族人散乱,骨肉乖离,则宗庙祭享不严肃也;若收之,则亲族不散,昭穆有伦,则宗庙所以尊严也。”因此,“收族”的意思是:以上下尊卑、亲疏远近之序团结族人,使不离散。方仲永的试笔之作“以养父母、收族为意”。“养父母”,是“孝”的表现,“收族”,是“仁”的表现。五岁的孩子能有这样的志向,这在封建时代是很了不起的。因此,难怪人们在赞扬之余,还特地把这首诗送给本乡的读书人去看,让他们来评定。
2传一乡秀才观之:“秀才”,在唐宋时是对一般读书人的称呼,跟明清两朝经过县试及格的生员不同。“一乡”,全乡。这句话应理解为传给全乡的读书人看,不是只给某个秀才看。
3指物作诗:即作“咏物诗”。过去训练儿童作诗,常常指定一件物品为题,要求在诗中既能说出该物品的特点,又能借此表达某种思想感情,是作诗的起步训练。
4明道中,从先人还家:“明道”,宋仁宗年号(1032~1033)。“先人”,这是对已故父亲的称呼。按:王安石父亲名益,字损之,天圣八年(1030)曾以殿中丞知韶州(现在广东省韶关市),三年后以丁忧离职还家,王安石(当时13岁)随行。据此,这次还家当在明道二年(1033)。宝元二年(1039),王益卒于江宁(现在属江苏省)通判任上。王安石此文写于庆历三年(1043),故称“先人”。
二、译文
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以种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不曾认识笔、墨、纸、砚,(有一天)忽然放声哭着要这些东西。父亲对此感到惊异,从邻近人家借来给他,(仲永)当即写了四句诗,并且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团结同宗族的人为内容,传送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物品让他作诗,(他能)立即写好,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看的地方。同县的人对他感到惊奇,渐渐地请他的父亲去做客,有的人还花钱求仲永题诗。他的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每天拉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里见到他,(他已经)十二三岁了。让(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已经)才能完全消失,成为普通人了。”
王先生说:仲永的通晓、领悟能力是天赋的。他的天资比一般有才能的人高得多。他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像他那样天生聪明,如此有才智的人,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要成为平凡的人;那么,现在那些不是天生聪明,本来就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想成为一个平常的人恐怕都不能够吧
[第一集]
代理孕母意外产下双胞胎,大女儿飞扬生在富家,自幼无母,20岁生日当天父亲为赶回为她庆生,不幸坠机身亡。韦翔、麻吉、趴子与芭比、小婵五人合租了洪伯的屋子,为了挣钱,他们在屋办起IM事务所,都有幸至飞扬的庆生会场当侍者,韦翔意外地救了飞扬,彼此留下印象。而麻吉、趴子闯祸,打开了飞扬父亲坠机身亡的电视新闻,幸好飞扬身旁有个父亲的得力助手总经理彼得、密友莎莎、管家桂嫂极力安慰。彼得力挺飞扬当上集团董事长。
[第二集]
彼得用尽一切方法讨好飞扬,安慰飞扬,并买珠宝求婚,终于打动了飞扬的心。他先录了飞扬的简讯后,将飞扬打昏,放进车中载至山边,推下山崖,并与莎莎一起隐瞒大家。飞扬大难不死,被一个整形医生周大夫所救,并将她整形成自己已死去女儿的脸。韦翔沉浸在当上律师、打赢官司的兴奋之中,其养父道明他的身世后,韦翔因此自暴自弃,无法面对现实。小女儿小凤以当槟榔西施来维持家计,在遭男子欺负时,碰巧被韦翔等人所救,众人皆将她当成了飞扬。
[第三集]
安养院通告小凤的外公拖欠太多的费用,靠卖锅贴维持家计的竹芳恳求安养院高抬贵手,推延还欠。飞扬揭开面纱,发现脸孔完全改变而无法接受,回家却见彼得命令莎莎、桂嫂离开,到公司又被保全赶出,幸遇韦翔,把她带回IM事务所。麻吉、趴子与芭比为小凤拍照,想藉此赚钱。韦翔不忍小凤在槟榔摊牺牲色相挣钱而与小凤发生口角。竹芳闻小凤当槟榔西施也责骂小凤。飞扬在IM意外发现麻吉们为小凤拍的照片,非常吃惊。
[第四集]
飞扬意外发现麻吉计算机中小凤的资料,决定找小凤帮忙。竹芳、飞扬先后至槟榔摊找小凤,飞扬意外帮助竹芳免于一场灾难。小凤回槟榔摊辞职,遇一男子调戏,飞扬跳帮小凤击倒男子,两人面面相觑,飞扬即刻向小凤表明身分,请求小凤帮助,却吓坏小凤。飞扬找到了小凤家,向竹芳、小凤讲述自己的遭遇经过,竹芳回想当年,知道飞扬是自己的女儿,小凤却将飞扬赶走。麻吉等人责怪飞扬破坏了电脑中小凤的档案资料。飞扬骗韦翔自己才是小凤。
[第五集]
彼得与股东甲商讨私自卖掉卓越大楼,要至庄宅搜寻公司保险箱密码。飞扬找小凤帮助她,小凤不愿意。小凤的外公跌倒受伤送进医院,韦翔与飞扬来找小凤,碰到安养医院来通知需缴交所欠的费用10万元,否则外公将无法再回安养医院。韦翔决定至夜店当肉靶,帮助筹积10万元,飞扬见IM众人热心,内心非常感动。飞扬至医院看外公,外公将她当成小凤。这时,校风要将飞扬赶走,而外公却把小凤当成竹芳并责骂他对小凤不好。一旁的竹芳极其伤心。
[第六集]
韦翔将当肉把赚来的4万元交代麻吉等人赶快送给小凤。小凤、飞扬在医院意外看到电视报导播出韦翔当肉靶的事,两人心痛、感动,麻吉四人至医院,才知道韦翔钱的由来。众人回到IM发现韦翔在家休息,韦翔想离开,小凤一把抱住韦翔,愿为他做一切事,众人一起抱成一团。飞扬与小凤一起回家,小凤准备至装甲代替飞扬的身份,庄家保全回报哲林,一向喜欢小凤的哲林因此惊喜万分。IM等人至庄家研究所如何对付彼得挽救大厦拍卖案。
[第七集]
彼得与众股东决定请保全专员,来打开公司的保险箱,哲林通知麻吉等人,将保全专员拦下。小凤一身辣妹装来到公司,彼得忽见小凤非常惊讶,并责问小凤到底是谁,哲林挺身相护。彼得与股东等人要小凤输入保险密码来证明身份,小凤试了三次后终于打开,众股董亦相信小凤的身份,但对于彼得的紧迫盯人,小凤内心很是担心。飞扬、韦翔担心小凤的表现,飞扬并质疑韦翔的出身来历。哲林关心地将西装外套借给小凤穿,小凤意外发现哲林口袋中有绣着Fly的手帕,小凤不懂,韦翔气小凤像个无知的女孩而离开。飞扬告诉小凤,可吸收哲林来帮忙,并为小凤而找韦翔解释。
[第八集]
飞扬回到小凤家中,因身份问题,哭倒在竹芳怀中。飞扬努力地将小凤摔破的玻璃球粘回去。小凤误触警铃被保全拦住,彼得、莎莎、桂嫂、哲林回来解围,小凤解释出了车祸,因而丧失记忆,幸遇梁家所救,才保全生命,桂嫂听后宽心。彼得质疑小凤的身份,莎莎表明自己可为彼得牺牲一切。彼得至小凤家假意答谢,实欲查明飞扬真相,竹芳生气的拒绝彼得,慌乱中掉了资料,哲林拾获,为她化解。韦翔至律师事务所应征,飞扬来电要韦翔去解救被彼得缠住的小凤,韦翔找麻吉帮忙。
[第九集]
小凤、飞扬跪着求黄伯伯帮忙,解救卓越大楼收购案,韦翔于心不忍,黄伯伯答应尽力帮忙,小凤决定要加强自己,要韦翔送飞扬回家。飞扬知韦翔正在求职中,故致电请洪律师帮忙。小凤有着和飞扬相同的胎记,小凤的检查报告竟然也和飞扬的相同。彼得告知小凤要重新追求她,并带她去度假,小凤向IM大伙求救,大家决定由韦翔假扮珠宝大王的儿子,而飞扬、哲林陪同前去,彼得无可奈何。彼得安排人员去威吓利诱黄伯伯,但黄伯伯不为所动。彼得另找珠宝店的老板,询问有关珠宝大王儿子的事。
[第十集]
黄伯伯求助珠宝商周总裁,帮助卓越大楼的事。周之女Lisa突然接到电话被告知珠宝大王之子正在度假的事。彼得邀小凤用餐,韦翔等众人陪同。这时,Lisa出现并缠住她素未谋面的意中人珠宝大王的儿子“韦翔”。小凤见之非常的生气。飞扬致电黄伯伯,得知已找周仲裁协助,并将此消息告诉哲林。彼得将韦翔门房卡交给Lisa,而Lisa穿著性感,进去时被哲林发现,韦翔无法应付Lisa时,哲林装醉帮韦翔解围。Lisa醉倒并睡在韦翔房间,韦翔留言关心后与哲林离开。小凤担心韦翔,而飞扬无意的说到Lisa睡于韦翔房间的事,小凤听后气哭了,恰巧这时又撞到了韦翔。
[第十一集]
Lisa酒醒,由窗口看见韦翔被小凤误解,至健身房安慰韦翔。小凤、Lisa在SPA不期而遇,Lisa对小凤解释,识破彼得的诡计,之后她们决定由小凤来演戏反陷害彼得。彼得终于上勾,回房见到的是早已在彼得房内等候的Lisa,小凤因此假装及其伤心。彼得对小凤解释说是有人在背后搞鬼,莎莎决定替彼得出面试探小凤。小凤、韦翔、飞扬、哲林回到IM,众人庆贺修理了彼得。飞扬陪小凤回家,桂嫂在大门等候,见到她们回来非常开心,莎莎躲在旁边,见小凤一人时,由背后叫梁小凤的名字,小凤不自觉地响应,回头见是莎莎,整个人愣住。
[第十二集]
莎莎揭穿了小凤的身份,告诉彼得小凤是冒牌货。韦翔顺利获邀至联合律师事务所上班。Lisa来告知小凤,周总裁愿意跟小凤签约,小凤等人高兴得不得了,彼得知道后却非常忧心。葛老板责怪彼得无能,彼得表示自有方法可以解决。彼得欲找周总商讨,却见Lisa在,无功而回。IM众人为韦翔庆祝,飞扬、小凤分别赠送领带及公文包给韦翔。韦翔送飞扬回家后,去找小凤,小凤向韦翔示爱,韦翔表示无法接受,小凤听了非常的伤心难过。
[第十三集]
众人询问韦翔小凤对他表白之事,韦翔说他已拒绝小凤了。哲林安慰小凤,并说了一番道理,小凤听了逐渐地释怀,彼得为小凤欲召开记者会之事四处求助无门,小凤要彼得至记者会会场,记者们不停的逼问,小凤告诉记者在记者会后,公司将有人事异动。洪律师介绍韦翔Case,事主柯**嫌韦翔太年轻,但韦翔一番细心的表现获得了柯**的认同。韦翔找飞扬,告知自己已经接了工作,并说出小凤对他表白被他拒绝,而他心有所属一事,飞扬听了非常的担心。小凤回家找飞扬,询问韦翔喜欢飞扬的事,两人互相吐露心事,使得误会解开。彼得生气并迁怒于莎莎,莎莎含泪表示爱彼得,并说出小凤是假的飞扬。
[第十四集]
小凤找飞扬说出被莎莎揭穿身份一事,两人决心找IM等人表明真相。麻吉等人责怪飞扬,韦翔替她解围,要大家共同帮助飞扬,自己愿意以律师的身份陪小凤出席记者会。记者会上,周总裁表明自己并未同意购买卓越大楼,完全是女儿的意思,说完拂袖离去。Lisa向小凤等人解释,一定会找父亲帮忙。庄家古董事长责问小凤,哲林、韦翔帮忙解释,彼得亦假意出面圆场。韦翔、小凤失意的回到IM,飞扬表明不想再牵连大家,韦翔等众人表示决不放弃,要继续帮忙到底。彼得为莎莎准备了机票及信用卡,要莎莎暂时出国,自己要重新对付小凤。莎莎显得非常失望。
[第十五集]
韦翔、飞扬送小凤回住宅,叮嘱小凤要多加提防彼得。飞扬拒绝韦翔的爱,要韦翔多用心在小凤身上,小凤打电话找不到韦翔,韦翔受飞扬拒绝后失意的回到IM。洪律师提醒韦翔小心柯**的官司,不要整天心神不宁。彼得由哲林处得知小凤生病,请假而去关心小凤。竹芳得知小凤生病后非常担心,飞扬至庄家知道小凤的是心病,速致电给韦翔,恰遇韦翔正忙着应付他的客户柯**。彼得至律师事务所约韦翔谈判,小凤和飞扬一直找不到韦翔。
第十六集]
韦翔要彼得不要妄想福尔摩莎集团,自己会保护飞扬也喜欢飞扬,两人的谈话都被彼得录音下来。彼得将于韦翔的谈话内容交给小凤,小凤听了非常伤心。韦翔一再向飞扬示爱,飞扬却为了小凤仍是拒绝韦翔。韦翔找小凤解释,被小凤怒斥,飞扬伤心回小凤家,竹芳关心小凤的现状,飞扬知道这是人之常情,想到了离开。竹芳伤心之下终于说出飞扬与小凤是双胞胎姐妹,皆为自己的女儿。
[第十七集]
竹芳对飞扬讲明了真相后,飞扬更是担心小凤了。韦翔失意的回家,IM众人想取悦韦翔,结果无效,知道解铃还须系铃人。宗汉再次提醒彼德速处大楼收购一事,彼得只好找周总裁,周总裁提出要85亿元收购,彼德表示考虑。洪律师提醒韦翔好好为隔天柯**的官司做准备,韦翔一直联络不到飞扬,只好留话。飞扬决心将韦翔让给小凤,约韦翔见面,责备他不专心事业,并要他一同去找小凤解释。飞扬与韦翔至庄家,被小凤赶出,飞扬爬墙进入小凤的房间,向她解释,两人误会冰释。
[第十八集]
飞扬决定离家成全小凤与韦翔。韦翔在法庭的表现,得到柯**的赞赏。小凤想找韦翔庆祝,韦翔推辞。韦翔找不到飞扬,赶至小凤家才知道飞扬已经离开,找至福尔摩莎时又被彼得赶出。彼得意欲趁虚而入,小凤要彼得将她送回小凤家,小凤回家为了飞扬与竹芳争吵。韦翔思念飞扬,IM众人帮助寻找,皆无功而回。韦翔意外想起飞扬曾提及过的“心之谷”,赶至“心之谷”终于找到飞扬,两人心结解开,激情拥吻,真情相露。
[第十九集]
韦翔、飞扬两人真心相爱,决定回来一起面对一切。小凤望着粘好的玻璃花球发呆,哲林见之,说出一些人生的哲理,让小凤心情略有好转。彼得至IM,只看见小婵在家,故决定用甜言蜜语来诱惑小婵,小婵听后心里很开心,也没多想,两人便开始约会。韦翔带飞扬见竹芳,讲明两人的情感,竹芳只能祝福,要他们向小凤解释清楚。小凤欣喜见到韦翔,但看见韦翔与飞扬手牵手,非常伤心,韦翔解释与飞扬的感情,小凤听了伤心的离开。这时,小凤只想恢复自己原来的生活。小婵掉入了彼得温柔的陷阱,而将飞扬与小凤的身份说出。
[第二十集]
韦翔、飞扬一起回到IM,告知众人两人感情的事,而且已经向小凤解释清楚了。彼得贪心想让周总裁出价95亿元,而周总裁只愿出85亿元,两人约谈不欢而散。飞扬与韦翔的真心相爱,使得小凤与彼得更进一步。飞扬与韦翔去看外公,韦翔的细心博得了外公的欢心。小凤见竹芳、韦翔、飞扬就像一家人,妒忌心起,伤心地回公司,不小心倒入待修的电梯,为彼得所救,对彼得心生感激,两人情感渐生。
[第二十一集]
韦翔打赢了柯**的官司,飞扬前来庆贺,两人感情日增,却也担心起小凤与彼得。彼得不经意看见韦翔与飞扬至公司,刻意不让他们与小凤碰面。哲林离开公司,告诉韦翔他们,小凤已被彼得带走,而且两人的感情越来越好。韦翔、飞扬去看外公,外公炫耀自己也有一个好女婿。小婵因失恋而伤心,韦翔知道后安慰她。小婵找彼得没有结果,故告诉小凤自己被彼得欺骗、利用,小凤不理会两人不欢而散。
[第二十二集]
飞扬找韦翔,他担心小凤被彼得所迷惑。彼得坚持开价95亿元,激怒了周总裁。彼得还故意向韦翔、飞扬示威表示自己是赢家。小婵说出自己被彼得迷惑,说出了飞扬、小凤的事,众人担心,飞扬只好说出自己与小凤是双胞胎的事。Lisa高兴地告诉小凤,她爸爸将与小凤洽谈大楼收购的事情,小凤推辞并说全由彼得处理。竹芳告知飞扬,小凤的事彼得已知道,她非常担心小凤。飞扬找小凤说愿意将一切都给她,但小凤就是不承认这个姐姐,并且将所有的事情都告诉了彼得。
[第二十三集]
无论飞扬对小凤说什么都打动不了小凤,竹芳、韦翔、IM众人都认为想办法解救小凤。竹芳私下来求彼得放过小凤,她可以原谅飞扬被害的事,彼得表示会保护好小凤。韦翔原谅了养父,养父要他发挥律师的本能,帮助飞扬找周医生召开记者招待会澄清一切。飞扬向桂嫂表明了自己的真实身份以及受害经过,要回家的小凤远离彼得,以免受到彼得伤害,并表示她愿意召开记者会说明一切。小凤将飞扬的意图告知彼得,并要彼得小心对付。飞扬、韦翔告知养父,周医生神情恍惚,无法出面作证。养父要韦翔全力以赴,小心求证。
[第二十四集]
韦翔、飞扬决定如期召开记者会,彼得、小凤劝解无效,决定面对,而竹芳也支持飞扬召开记者会。莎莎回来找彼得,彼得却说爱上小凤,莎莎伤心的离开,并且找飞扬说明一切。莎莎想报复彼得,但心中割舍不了对他的爱只好自杀,彼得救了她。飞扬请来福尔摩莎持股最多的日本株式会社山本社长为记者会主持公道,并请来桂嫂、竹芳、外公作证人。但是外公的痴呆症状,引来彼得的置疑。另一方面,因为莎莎的失踪并未让飞扬获得最有效的证人。
[第二十五集]
记者会上,小凤不承认自己是假冒的,反言飞扬是假冒的也不承认竹芳是她母亲。山本请了鉴定专家在庄克强西装外套上找到一根头发,决定严密送至国外检验。竹芳责怪小凤怕揭穿自己的身份,竟然不承认亲生母亲。彼得想要害死莎莎,反而引起莎莎的暂时清醒,医生认为是奇迹也是好现象。桂嫂不耻小凤的为人,而决意离开,小凤努力挽留遭到拒绝。桂嫂辞行时向飞扬表示,等真相大白时她会再回来。小凤孤独无助非常伤心。彼得来安慰她,欲亲吻小凤时,小凤将彼得想成韦翔。
[第二十六集]
彼得至医院想了结莎莎的性命,不料莎莎已经离去。彼得、小凤将外公接至另外一家医院,可是外公不喜欢彼得,一直吵着要回原来的安养院找韦翔、飞扬,小凤无奈将外公骗回庄家,却意外碰到外公的韦翔和飞扬。韦翔欲替飞扬报杀父之仇,义父劝解,执法者不能心怀不正。医生告诉飞扬,前整容手术时被感染须尽快开刀治疗,而且只有三成希望。飞扬听了很失望、伤心,决定割舍一切,原谅彼得,成全小凤与韦翔。小凤欲献身彼得,彼得不肯,却被外公所见。
[第二十七集]
IM众人高兴庆贺,接到广告公司轻松小品的Case。医生在记者会上证实飞扬、小凤是庄克强的亲生女儿,即双生姊妹。飞扬原谅彼得,只要小凤肯认她这个姐姐,一家团聚。山本得知结果后恢复了飞扬董事长的身份。彼得欲辞职,飞扬不肯继续留任彼得,并且任命小凤为副董事长。韦翔不解飞扬为何改变最初的想法,欲问清楚,飞扬却不给机会,反以两人的身份不配而决定要与韦翔分手。彼得认为飞扬的所为是为了对付他,但是小凤认为飞扬不会这么做。韦翔为飞扬的态度改变而痛心。
[第二十八集]
山本找彼得、飞扬密探双方合作10亿美金的Rockey引擎开发案。韦翔找竹芳小凤了解飞扬想与他分手的原因,竹芳询问飞扬,飞扬仍言是双方身份不同,且自己已另有意中人。飞扬找股东们开会研讨引擎合作案一事,并将它全权交给彼得处理。
飞扬找侦讯社丁先生帮忙调查父亲死亡的原因,怀疑父亲的死与彼得有关。原来山本与飞扬设计假投资案,想让彼得完全取信于飞扬。飞扬得知自己将不久于世,将与彼得奋战到底,借开发案与彼得亲近,小凤知道后心中不是味道。
[第二十九集]
韦翔打电话给飞扬,接电话的彼得见飞扬不愿听韦翔电话而有意取笑韦翔。彼得带小凤喝酒,意外碰到某集团的张小开,得知Rockey I一事引擎在庄克强死后为张集团所得。彼得气的找飞扬摊牌,飞扬却将当初彼得陷害她的一切物证交给彼得。要彼得远离小凤,彼得坦诚有心改过,是真心爱小凤的。韦翔等到飞扬,并且强吻她,飞扬虽心动,但仍坚持双方不可能的态度,韦翔要IM众人帮忙跟踪飞扬,查明实情。医生警告飞扬要尽快动手术,以免造成生命危险。
[第三十集]
飞扬回饭店看到韦翔在外面等她,故意要彼得搂着她进饭店,小凤来饭店找彼得并打电话要他出来,飞扬威胁彼得,并且假装亲热,有意让小凤、韦翔误会。彼得为了消除小凤的误解,提议与小凤马上结婚。小凤决意搬去与彼得同住,无论竹芳如何劝解没用。小凤与彼得嬉闹,这时警报铃响起,彼得知道是飞扬搞鬼,故去找飞扬,发现自己的家被监视,而且还发现小凤在搜寻他的物品。竹芳在监视器前监视彼得家的情况,外公突然叫出竹芳的名字,竹芳听了喜极而泣,父女相拥。
得厌恶被监视,将安装在房内的针孔摄影机破坏。飞扬将自拍的与彼得亲密的像带寄给韦翔,让韦翔死心,而去追求小凤。韦翔约趴子、芭比跟踪飞扬,发现飞扬身体不适晕倒,韦翔赶到将她送医院,飞扬要医院将她的病例传给马医生,不料让电话中的彼得听到起了疑心。飞扬故意约彼得至日本参加Rockey I,并预约了蜜月套房,小凤看到后吃醋,彼得赶紧解释,但飞扬故意在小凤面前与彼得亲热,小凤见之,伤心离开彼得家。彼得放消息给媒体,让张小开公开他们与日本合作Rockey I一事,阻止飞扬去日本的安排,并向小凤解释一切都是飞扬搞的鬼。飞扬在彼得向小峰揭示时故意引开彼得,并假装亲热,小凤随后跟踪看到后,伤心欲绝。
[第三十二集]
飞扬蓄意与彼得约会,让小凤伤心,小冯致电给彼得,决定分开。彼得找人至马医生那边偷资料,却意外发现飞扬的病例,因而找飞扬谈判,飞扬晕倒,彼得由马医生口中详知飞扬的病况。飞扬得知病情已露,故意向彼得表白自己心中一直深爱着彼得,造成彼得情感困扰。彼得告小凤飞扬将死,小凤不信将病例撕掉,伤心找竹芳诉苦,并回想彼得所说,再将病例资料拼凑,确信彼得所言是真。小凤找飞扬谈,两姊妹和好,小凤决定全心协助飞扬,放弃彼得。韦翔对飞扬的态度又疑惑又伤心,IM众人决定帮助韦翔重新站起来,韦翔得知后心情稍有些安慰。
[第三十三集]
小凤告诉彼得,她与飞扬已经和解,要彼得全心全意去爱飞扬,彼得无奈只好答应。小凤找IM众人帮忙成全彼得与飞扬,众人不愿意并用金钱吓退小凤,小风只好说出飞扬的病情,请求大家帮忙,让他们订婚。韦翔在阳台独自对天呼唤飞扬,众人看了于心不忍。韦翔找来小凤询问飞扬的情况,小凤反劝韦翔放弃、离开飞扬。韦翔伤心跑到饭店,刚好见到彼得与飞扬回来,对飞扬真情告白,飞扬仍狠心拒绝。IM众人为彼得、飞扬计划世纪婚礼,却被韦翔看见,痛心众人背叛,麻吉众人无法说出实情,只好隐瞒。飞扬借故搬至彼得家,趁彼得上班时,到处搜寻,意外发现一个空保险箱,知道自己中计,赶快告诉小凤。
[第三十四集]
彼得回家与飞扬摊牌,责怪她别有心机,却意外发现保险箱中放着飞扬的遗嘱。
飞扬找林律师为她公证遗嘱,林律师却找韦翔来,韦翔责怪飞扬,飞扬铁心要韦翔面对现实,韦翔失望死心并无奈地恭喜彼得,彼得将自己计算机密码告诉飞扬后,后悔自己粗心,没有处理计算机中的资料赶回家中竟发现所有的资料都已被飞扬删除,心生疑虑。小凤偷溜出去为飞扬试穿礼服,竹芳发现小凤有事隐瞒。
[第三十五集]
竹芳跟踪小凤至订婚纱场所,小凤等人只好骗说要安排韦翔与飞扬的订婚事宜,恰好韦翔也在那听到后生气地离去。彼得走为上策留了小凤的机票,人已至机场,他在电话里要小凤与他一起离开,小凤听了很伤心,只好以飞扬病危骗彼得回来与飞扬订婚。彼得回后见飞扬无恙,十分生气,小凤只好又以死相求。彼得勉强向飞扬求婚,韦翔赶来阻止,飞扬拒绝跟韦翔走,韦翔伤心地离开,竹芳上前责骂并打了飞扬一个耳光,飞扬昏倒送进医院。韦翔心痛飞扬的绝情和小凤、IM众友的无情。
[第三十六集]
竹芳由马医生处得知飞扬患了绝症,伤心欲绝,无奈只好成全彼得与飞扬。小凤忍痛硬要彼得当姐夫,彼得坦言娶飞扬都是为了小凤。韦翔闻飞扬昏倒,赶至医院被保全挡在外面,在医院外嘶喊要永远守候飞扬。在小凤的帮助下,韦翔进了病房,飞扬仍狠心回绝。小凤从马医生那得知请了德国名医会诊生存机率大增,急告飞扬要好好地活下去。飞扬怕自己时日不多,要子焕尽快查明他父亲的死因,同时约彼得至温泉饭店,在池边将彼得敲昏,欲同归于尽,被赶来的竹芳与小凤所救。
[第三十七集]
飞扬与子焕通话,不巧被韦翔听见,韦翔询问子焕详情。彼得告诉小凤自己差一点被飞扬害死,小凤说因为飞扬爱她才会这样,彼得却说绝对不是这样的。小凤告诉飞扬,说彼得被她吓坏了,飞扬只好说出彼得是她们的杀父仇人,若要知道详情,需找到彼得的地下情人莎莎。韦翔深情安慰飞扬,告诉她自己会一辈子守护她。韦翔、小凤决定找IM众人帮忙,锁定跟踪彼得。这时躲在郊外小屋中的莎莎十分憎恨彼得与飞扬的婚事,她寄了一卷当年与彼得的对话录音带,警告彼得因他移情别恋,让她心中充满恨意。
[第三十八集]
小凤复职后掌理一切,彼得大权被剥回,心中纳闷,怀疑将有事发生。彼得硬拉小凤回家听莎莎寄来的录音带,解释自己仍爱小凤,韦翔等人冲入救小凤。飞扬拿到丁先生调查的资料,要小凤赶紧察看。小凤打开计算机看,发现汇款的帐户竟是莎莎,众人才知莎莎与彼得狼狈为奸。彼得想自己中了飞扬与莎莎的圈套,在孤立无援时,求助小凤,无奈小凤此时已把他当成杀父仇人,拒听他任何解释。莎莎约小凤见面,彼得想一起去,却被韦翔阻止,而小凤找到莎莎后,却被莎莎打昏、捆绑。
[第三十九集]
莎莎威胁前来找小凤的彼得,用DV拍摄两人谈判画面给小凤看,暗地用枪逼彼得表示庄克强是他们所杀,小凤看后很伤心,彼得、莎莎双方争执抢枪,结果误射了莎莎,彼得急着救小凤,却被负伤的莎莎拿枪逼迫他俩自杀。彼得要莎莎放了小凤,在僵持中韦翔等人赶到,制服了莎莎,彼得却带枪押走了小凤。彼得一直向小凤解释自己是清白的,没有杀害任何人,等真相大白时,自然会放走小凤。飞扬因小凤被押走,担心而昏倒,病情加重,竹芳等人都担心,想送飞扬至德国治疗,但飞扬不愿意。
[第四十集]
彼得带小凤至昔日陷害飞扬之处,自己亦想在此了结一生。庄克强的失事鉴定报告确定与彼得无关,飞扬知道后向彼得道歉,小凤奉劝彼得去投案自首。韦翔、飞扬与刑警去救小凤,彼得放了小凤后想自杀,被警方阻止开枪误伤。在医院,小凤的真情感化让彼得弃死而活过来。彼得真心悔过,小凤很高兴地说等彼得出狱后,开始新的生活。飞扬手术痊愈,与小凤共同执掌福尔摩莎,IM众人与加入,哲林也回来当上副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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