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人用刀子扎穿左胳膊。肌腱断裂。问一下是轻伤还是重伤

我被人用刀子扎穿左胳膊。肌腱断裂。问一下是轻伤还是重伤,第1张

1、被人用刀子扎穿左胳膊,肌腱断裂。关键看创口长度,如果创口长度超过10厘米或者累计创口长度超过15厘米构成轻伤,这个的伤害,不构成重伤。

2、当时报警了,警方要出具法医伤情签定才能量刑为治安事件或者刑事按件,这样做是正确的。

  持刀砍伤肩膀缝7针,75厘米,属于轻伤,涉嫌故意伤害罪,要负刑事责任。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554 轻伤二级

  a)颈前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50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80cm以上。

  b)颈前部瘢痕,单块面积40cm2以上,或者两块以上面积累计60cm2以上。

  c)甲状腺挫裂伤。

  d)咽喉软骨骨折。

  e)喉或者气管损伤。

  f)舌骨骨折。

  g)膈神经损伤。

  h)颈部损伤出现窒息征象。

受伤记录

人鱼失踪记时受伤情况

1 TV058 福尔摩斯迷杀人事件 挨了毛利的拳头。 2 TV118 浪花连续杀人事件 阻止坂田自杀时被枪打中小腹。 3 TV141 结婚前夜的密室事件 被柯南踢了一脚。 4 TV167 鸟取蜘蛛公馆的怪事 挨了和叶一耳光。 5 TV174 20年的杀意 新佛尼号连续杀人事件 被凶手打中头部,掉入海里。 6 TV224 人鱼失踪记 被和叶用“儒艮之箭”刺伤手背,而且身上有多处树枝划伤。 7 TV263 大阪双重迷案·浪花剣士与太阁之城 挨了和叶的铅桶、与犯人对打脸被划伤、被服部平藏打得嘴角流血。 8 TV323、324 被犯人打得鼻青脸肿。 9 M03 出了车祸。 10 M07 在与犯人第一次对决时被木剑打伤头部、被刀子划伤肩部、被刀子划伤腰。 11 M07 中透露,小时候去山能寺游玩,撞到木格窗,而且撞晕过去。 12 M10 与清水丽子打斗时被枪射伤了胳膊和脚踝。 (综上:权利与义务同性,平次若想成为Best Of Hero,就必须付出……汗~平次大概是《名侦探柯南》里除了经常挨毛利头槌的柯南之外,负伤最多的一位主角了……) PS:521-523中服部穿的红衬衫不是一般的帅呀~尤其是领口的四粒黑色纽扣很独特

虽然没有诊断书,但依据你说的来看应该很明显是轻微伤,你可以对照一下《人体轻伤鉴定标准》看一下,关于你说的伤口到哪层的问题,在轻伤鉴定标准上没有,是分为面部、向躯干、颅脑等这样分的,而且你这种伤应该是不会带来影响身体机能的后果,因此我觉得是轻微伤。

一点点回答,您的问题有两个核心1,事前准备好防卫工具是不是正当防卫;2,刺伤或者刺死对方是否为犯罪。

问题一:事先准备好防卫工具是否是正当防卫?

个人认为是正当防卫。

防卫人是否预见到不法侵害的发生,以及防卫人事先是否携带了某种可用于防卫的工具,不影响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认定。换言之,只要是客观上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不管行为人事先是否已经预见,事先是否作好防卫准备,都可以进行正当防卫。因为不法侵害行为的紧迫性是一种客观事实,并不取决于防卫人是否已经预见。节选自张明楷《刑法》法律出版社(第三版),179页

问题二:用刀刺伤或者刺死对方是否构成犯罪?(是否构成“防卫过当”,因为“防卫过当”要承担刑事责任)

这个问题不好回答,您说的“打我”一词过于模糊;

依据《刑法》第20条第一款规定: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依据《刑法》第20条第二款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依据《刑法》第20条第三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20条第二款所说的是“防卫过当”,您究竟是不是防卫过当仅凭“打我”,“将其刺伤或刺死”等简单词语难以做认定;

20条第三款所说的“对正在行凶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同样,仅凭“打我”等简单词语,不能认定您究竟是“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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