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男朋友吵架,我先动手打了他,以前打他不会还手,这次打我打的很严重,我告诉他爸妈。也告诉

跟男朋友吵架,我先动手打了他,以前打他不会还手,这次打我打的很严重,我告诉他爸妈。也告诉,第1张

我觉得通过你的描述,觉得你作为一个女朋友,跟男朋友动打架,吵架的时候动不动就动手打人家,我觉得简直就是像一个泼妇一样,根本没有一个女性的温柔和贤惠。我觉得即使说你们之间吵架,怨你的男朋友,你也不应该动手。因为你动手打你的男朋友,作为她你男朋友的父母肯定是特别心疼自己的儿子,所以说他们不想让自己的儿子跟这样的刁蛮野蛮的女人生活在一起,而且不愿意让他一辈子遭你的罪。所以说如果你继续不改的话,那么估计你男朋友和你男朋友的父母估计都不能要你了,肯定这面儿是要散的。你打了人家男你打了你的男朋友,而且还想让他的父母向着你,我觉得你是不是想的太天真了。

如果两个人都愿意的话就分了吧!在一起了就是一辈子!要确保两个人相处的融洽以后才会幸福!勉强在一起以后还是会分开的!没必要弄得彼此都满是伤痕!那么累!如果不想分就得相互包容!总得有一个低头!才会美满!

你做的已经很好了,有反思有行动。打架不是一个人的事,你主动检讨赔礼就够了,还拿什么1000元?你拿了也就算了,破财消灾,你先动手,这样处理你也心安。

事情过去了就不要再提,你老是对他提,摆明了你心虚。你不再提,他就不可能再找你。

你不要在他面前表现得小心翼翼!还要像以前那样。她拿了这钱本来就不地道,又没打伤,赔偿什么?更何况还有中间人呢。一般的处理都是三个人去啜一顿。

要看具体情况,如果制止对自己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请参考以下法律条例:

《刑法》

第二十条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扩展资料:

正当防卫的误区。有以下10种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

1.打架斗殴中,任何一方对他人实施的暴力侵害行为。两人及多人打架斗殴,一方先动手,后动手的一方实施的所谓反击他人侵害行为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

2.对假想中的不法侵害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不法侵害必须是在客观上确实存在,而不是主观想象的或者推测的。

3.对尚未开始不法侵害行为的行为人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4.对自动停止,或者已经实施终了的不法侵害的行为人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5.不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者本人,而是无关的第三者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6.不法侵害者已被制伏,或者已经丧失继续侵害能力时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7.防卫挑拨式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即为了侵害对方,故意挑逗他人向自己进攻,然后借口正当防卫加害对方。

8.对精神病人或者无刑事责任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侵害行为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9.对合法行为采取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公安人员依法逮捕、拘留犯罪嫌疑人等合法行为,嫌疑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实行所谓的“正当防卫”。对紧急避险行为也不能实行正当防卫。

10.起先是正当防卫,但后来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此种行为,法律称为“防卫过当”,不属正当防卫的范畴(出现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况例外)。

西双版纳公安局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正当防卫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原文地址:https://hunlipic.com/qinggan/8440326.html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3-09-19
下一篇2023-09-19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